当前位置:党建专题>建党100周年专栏>党04大代表大会>正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1925年2月中共四大议决)发布时间: 2021-04-22|浏览量: 1170分享到: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来源:共产党员网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