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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运动决议案
发布时间: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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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共产党与妇女解放运动

一、党过去的妇女运动多偏重于小资产阶级的运动

在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中,妇女组织是以一般民族革命运动为其立脚点,其纲领只包含一些普通的妇女要求:如由宗法社会之下解放妇女等问题,但是工农运动的力量和范围的扩大,已经逐渐使运动不能单限于此等要求,当然要提出纯粹无产阶级性的要求了。在这时期内,我们可以和这些组织合作,因为他们赞成革命运动之联合战线,绝不是简单的因为他们是一般妇女的组织,是拥护一切妇女的利益的;但中国共产党在机会主义的影响下,在指导妇女运动中也是机会主义的,每以保障国民党的联合战线而在工作上多偏重于资产阶级妇女与小资产阶级妇女群众,缺乏广大的劳动妇女群众中的工作。

二、“八七”以后没有切实的工作方针吸收女工同志参加指导机关

“八七”会议以后,党的政治路线转入了新的阶段,虽在组织上、政策上均确定了新的方针,及提拔了工农分子参加指导机关等等,无不表现新的精神,然对于妇女运动工作的标准,并未明确的指示出来。一方面资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的妇女运动既与背叛国民革命的国民党同时消灭了,别方面对于无产阶级的妇女运动并无坚决而明确的计划,而且党内组织上、工作上有些“取消主义”的倾向(取消妇女运动的倾向)。对于女工、农妇并未提拔她们参加指导机关,尤足证明党之不注意妇女运动工作。

三、中国革命的阶级分化反映到妇女运动的分裂

当此资产阶级与帝国主义及封建军阀组织了反革命的联合战线,背叛了民族革命运动之际,阶级的分化反映到一切民众中,劳动群众渐渐在共产党的周围团结起来与国民党成了不能调和的仇敌,妇女群众及妇女运动之中也就有这样分化。所以党的任务是要特别注意工农妇女之中的群众工作,因为国民党时期的“一般的妇女运动”、“妇女的联合战线”是不可能的了。

四、只有社会主义的胜利能彻底解放妇女,现时中国的民权革命中也只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彻底的摧毁半封建宗法社会的束缚,能引导妇女群众到解放之道路。

这并不是说党在妇女问题上不主张一般的妇女解放,恰恰相反,只有共产党,只有无产阶级的革命、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才能完全解放妇女。就是在资产阶级民权革命的阶段,真正能肃清封建余毒对于妇女的束缚和压迫的,也只有无产阶级领导资产阶级性的彻底的民权革命(在中国现时是反对资产阶级的民权革命),才能痛快的、最大限度的解放一般妇女的束缚,真正肃清封建余孽的经济基础。

五、对于买办资产阶级的改良的反动思想的妇女运动,要努力反对

女权主义的妇女运动,离开政治离开革命而以和平方法和宣传以解放妇女,这完全是空想、幻想,对于一般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妇女的思想上很有影响,这是我们不得不注意的第一点。

基督教的妇女运动,用各种方式亦如国民党的改良主义对于妇女群众由欺骗而进入麻醉的宣传,历年来几形成了反革命的势力之一,这是我们不得不注意的第二点。

国民党政府现在改变刑律,仿佛在法律上承认男女平权,一九二五--一九二七年革命之中,上层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已经改变了些,这种改良主义的妇女运动,引诱和欺骗妇女群众,甚至于无产阶级妇女群众亦有受其影响的可能,这是我们不得不注意的第三点。

以上三种反动思想的妇女运动,都是站在反革命的联合战线中反阶级斗争的,所以我们对于这种阻碍革命的力量,不得不加以防止,在群众中经常的暴露其真情,严厉的批评她们,反对她们。

六、党的主要任务是争取劳动妇女的群众,同时也应当用各种方式去领导小资产阶级妇女群众的斗争

中国宗法社会的束缚和帝国主义与军阀的反动政权之下,党应当领导一切妇女力争她们的真正解放。在这点上,党对于小资产阶级(反封建的城市贫民、手工业者、小商人、劳动的知识分子,在联合战线时和我们走到一起的),要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引之参加一般的革命斗争,因为在革命紧急的时候,小资产阶级的态度足以决定革命与反革命的胜负。

因此,党对于小资产阶级的妇女组织--如果她们确有些群众,便应当尽力吸引其群众,领导她们参加广大的劳动妇女群众之某种具体的要求的斗争,同时要赞助她们的革命的口号(如女学生、反帝国主义、职业平等、经济独立等),在她们中间作宣传工作。在手工业者与劳动的知识分子之中必须作系统的工作,可利用各种方式深入其群众而组织之。

(二)党的任务及对于无产阶级妇女的关系

一、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

在现在革命的时期中,大会提出关于取得广大的工农群众到共产党旗帜之下,建设苏维埃等口号。虽然中国的革命是暂时失败了,白色恐怖大批的屠杀工人,大批的开除工人,但是共产党在群众中的影响,无疑义的增加了。然而加入党及红色工会的群众日渐减少,组织上与群众的联系削弱了。所以现在党的任务,应取得群众,组织而准备为夺取政权为工农民权独裁的政权而斗争。为实现此种任务,首先要组织工人群众,指导他们日常的政治与经济的斗争,提高工人阶级的觉悟,使他们知道夺取政权之必要。

二、首先要注意大城市无产阶级的群众与女工群众

革命发展之进步与最后的胜利,要依工人阶级之准备程度而定。工人阶级要成为革命之先锋队,因此党要集中自己的主要力量于工业中心地。这些地方,一方面是工人群众集中的地方,另一方面是反革命的经济与政治力量之集中处,如上海、天津、广州、武汉。因此党目前应注意怎样组织大多数的无产阶级中的产业工人。故必须组织其群众中半数的女工,尤当注意集中女工力量的纱厂与丝厂,才不致使一半的产业工人群众成为消极的,或受反革命之威胁蒙蔽。过去党在各地的妇女部,其工作多由知识分子负责,与无产阶级的妇女群众没有组织上的密切联系,现在反革命的环境中建立联系非常之难,所以要加倍努力,战胜一切困难去组织女工群众。

党应积极指导女工的日常斗争,提高她们的阶级觉悟,使她们大多数觉悟到自己生活的痛苦,而团结起来要求改良女工与童工的经济上的地位,要求增加工资,增加休息时间,反对折扣工资等等,以锻炼其阶级的战斗力。

三、党的指导机关必须有女同志参加劳动妇女群众的工作,必须在统一的党的指导之下

党必须在劳动妇女中作有系统的、经常的指导,自中央直至支部,必须至少有一人负妇运之责,或视相当情形组织妇女委员会。在党与青年团,职工会与农会中,指导劳动妇女群众的工作,要根据党的一致路线,尤不能令妇运工作成孤立形势,或独立的形势。

党的组织、宣传、文化等,关于工农妇女群众方面,应特别注意,使之易于了解。

党须注意分配女同志工作,尽可能的使其参加各级党部的工作,而得到相当的训练。

四、党的妇女运动应群众化

在党的妇女运动中,最重要的任务是发展党和团的组织,尤其注意吸收在群众中的积极分子,这样才能使党的基础建筑在工农妇女群众之中,才能真正的群众化。

五、党的妇女工作人员应无产阶级化

过去党内女同志多不积极深入群众去工作,此亦是一年来不能发展党的妇女运动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今后要努力纠正过去的错误,并使之无产阶级化,以督促其工作。

 

(三)职工会与妇女工作

一、应提出女工的特殊要求,应使男女工一致行动,提出女工斗争的口号和要求领导其斗争

产业女工中的工作,自然就是职工会的工作,要吸收女工加入职工会。在取得女工参加赤色职工运动中,必须提出许多根本的要求,在这些口号上去统一广大的无产阶级的妇女群众,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禁止儿童及妊妇与哺乳妇作夜工,缩短夜工时间,同等工作应得同等工资,保护母性,禁止女工做过度及危险工作,经常的星期休息日,及解除幼儿在工厂中工作,组织儿童院和幼稚院等。总之,在女工斗争中,要特别注意和提出女工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要求,以求达到胜利。但同时须顾及各方面、各地方的环境,酌量情形决定之。

工会更当注意女工要与熟练的男工一致,以取得男工和女工的互相帮助,才不至于因男女工的不一致而失败(如香港新新香水厂女工罢工,不得赤色工会的会员--熟练的男工的帮助而失败)。

二、应加入黄色工会,在他们之中起党团作用,取得较大的群众时要实行“妇女会议运动”

赤色工会在秘密条件之下,只能吸收无产阶级一部分积极分子,故为扩充工作起见,须利用种种公开的可能,不能放弃了黄色工会。要团结其中的女工群众,组织共产党的党团,在她们中间树立共产党的影响。如共产党的指导已有保障时,即应设法在这些工会中,组织女工会议的运动,特别要注意女工互助会与姊妹团等工作。日常的斗争是争取群众的最好的基础,更设法使之受共产党的影响,使之成为代表会的一种助力,并统一各姊妹团的要求和组织,引导这种组织使他们进而转到赤色工会运动。

要尽量利用各种短期训练班、学校和俱乐部等公开机会作革命的教育宣传工作。

三、工会机关中要有妇女委员会

赤色工会中应当有妇女委员会,执行调查计划的职务,使工会指导机关,得以尽量领导女工的运动。

(四)农民运动与妇女工作

一、应在农民组织中作有系统的妇女工作

党在乡村中的任务是吸收劳动妇女群众到革命方面来,因此在农民组织中,须有系统的工作,以造成和巩固工人阶级与农民的联合战线。

二、农妇受压迫最甚,这是引导她们参加革命的基础

农妇之参加农民运动,过去表现了高度的自发状态。在乡村经济中,妇女之异乎寻常的困苦状况,过分的劳动,在家庭习惯及社会风俗上完全没有权利等,成为吸收一般农妇反对地主豪绅的斗争及夺取她们到革命方面来的条件。

三、农民组织之中要有妇女委员会,妇女必须参加苏维埃政权

为有系统的在农妇中工作起见,必须在农民协会中组织妇女委员会。在苏维埃已经成立的区域,必须使她们参加苏维埃政权,在游击战争的地方,应设法使她们作各种特殊的重要工作。在已成立苏维埃的地方,或在苏维埃势力影响之下的区域,已有协作社的运动,则应利用农妇参加建设协作社的工作。

四、农妇斗争的口号和要求,要在乡村中亦进行“妇女会议运动”

在农妇中之宣传与暴动工作,应直接提出关于农妇本身利益的具体要求,如承继权、土地权、反对多妻制、反对年龄过小之出嫁(童养媳)、反对强迫出嫁、离婚权、反对买卖妇女、保护女雇农的劳动。同时注意不要因这些问题而影响到她们对共产党的好感--要注意群众对于这些问题的成见。

在现时农妇中工作的口号,最注意要与一般农民的口号相连贯,而为一般农民所同情。这种工作在初期的进行中,应在共产党指导之下,先召集农妇开会宣传她们。

如果在共产党影响之下的区域,可以召集长期的、有系统的“农妇代表会”。如可能时,应使革命的女工与附近的农妇联合召集联席会议。

五、要组织乡村中的女工(雇农或其他女工)于统一的工会或农民协会中,不必组织独立的妇女协会。

应吸收一般农妇参加农民协会,及吸收一般女雇农到农村的工会中来,并将最觉悟的分子吸收入共产党。

在中国的环境中,组织单独的妇女协会是不适合的,所以党不必从事这种工作,如已有这种组织,应使之并入一般的组织。但当执行时,不应因此而失掉了已有的积极分子。

(五)青年妇女

应注意青年女工

应注意到青年女工在工厂工人中是占有很广大的数目,她们是无产阶级妇女中最革命的一部分,青年团对于妇女组织上最主要的任务是夺取这一部分女工。大会认为青年团必须在青年女工中工作,使之在青年团影响下,因此在青年女工多的地方,青年团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应与党部的妇女运动委员会有密切的关系,由支部直至中央都须如此。

(六)宣传与准备人材

一、革命的报纸上要有妇女的专栏及通讯员

共产党应在职工会的以及农会的秘密报纸中设妇女栏或副张,尤其要注意印刷传单、宣言、口号等。这些东西对于知识很少的妇女是最相宜的。可能时,应有妇女积极分子的投稿通信。

二、要训练妇女运动的人材

在一切党的与一切职工会的学校、训练班中,都应当吸收一定的百分数的妇女,而在她的教育大纲中,须研究妇女问题及工作方法,为工作者认识实际的工作。必须推动劳动妇女去积极工作,在党中、职工会中、农民的组织中,尽力帮助她们的工作。

(七)苏维埃区域中的妇女工作

实行解放妇女的口号

苏维埃政府成立时,应立刻颁布解放妇女的条例,以实现在妇女中宣传的各种口号,使之明了只有苏维埃的政府是能实行她们的利益而能解放她们的政府。并于必要时,可以召集关于妇女的各种讨论会议。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