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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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1003(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七七年八月十八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华国锋主席代表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
大会认为,华主席的政治报告高举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总结了党的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基本经验,准确阐明了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深刻分析了国际国内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是指导我党我军和我国人民夺取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新胜利的战斗纲领。
大会热烈欢呼我们党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取得了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伟大胜利。大会完全赞同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为粉碎“四人帮”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完全赞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
大会指出,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结束,使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大会一致赞同党中央遵照毛主席的遗志提出的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和实现这个战略决策的八项战斗任务,一致赞同党中央根据毛主席的对外工作路线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
大会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在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团结一致,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把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进行到底,肃清他们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和影响,在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对外工作的各个领域,全面地正确地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调动党内外、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为完成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争取对人类作出较大的贡献,努力奋斗。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