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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大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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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批准胡耀邦同志代表党的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大会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正确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大会认为,报告提出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正确纲领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应当成为今后党的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

从党的这次代表大会到下次代表大会的五年间,全党要力争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党风的根本好转。为此,必须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特别是要进行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的一切严重犯罪活动;整顿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大会号召,全党同志在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团结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振奋精神,坚韧不拔,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