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党建专题>建党100周年专栏>党史日志>正文
党史上的今天【2月8日】
发布时间: 2021-02-08
|
浏览量: 696

1931年2月8日,苏区中央局发出《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的通告。通告指出:“目前正是争取全国苏维埃胜利斗争中,土地国有只是宣传口号,尚未到实行的阶段。”农民参加革命的目的,“不仅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主要的还要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必须使广大农民在革命中取得了他们唯一热望的土地所有权”。2月27日,毛泽东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的名义写信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确定了土地改革后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根据苏区中央局第九号通告和毛泽东指示信,于3月颁布了《为督促分配土地及宣布土地所有权》之布告,从而解决了农民土地所有权问题。此后,中央苏区的土地革命广泛而深入地开展起来。

1957年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1957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指示指出:“为了和缓物资供应和财政支出的紧张局面,使经济战线在1956年巨大的进军以后,转向稳步前进,并且作必要的休整,必须在1957年对建设的规模和速度作适当的调整,必须用更大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的增产节约运动。”

1985年2月8日,国务院批转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改造振兴上海调研组《关于上海经济发展战略的汇报提纲》,并发出通知指出,改造、振兴上海是关系我国四化建设的大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上海的发展要走改造、振兴的新路子,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多功能的作用。力争到本世纪末把上海建成开放型、多功能、产业结构合理、科学技术先进、具有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意见》共六条:(一)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三)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四)深入开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五)切实抓好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这是指导今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