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财政部发布第一千六百二十九号至第一千六百三十四号6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其中涉及的问题有:相关项目未按照其最后报价提交评审小组评审;未依法发布中标公告;采购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磋商文件编制违法;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第一千六百二十九号公告中,投诉人诉称,本项目未按照其最后报价提交评审小组评审。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代理机构就评审组织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六百三十一号公告中,投诉人诉称,本项目未依法发布中标公告。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发布中标公告的问题限期整改。
第一千六百三十二号公告中,投诉人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拒绝向其提供售后服务评分情况,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其他待遇;2.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3.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服务器CPU的采购需求中指定“Intel Xeon”品牌,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其他待遇;4.成交公告信息发布不规范。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3、4为无效投诉事项。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采购人废标。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编制违法的问题限期改正。
据了解,该项目系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监督执法档案数字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CS202112051127,预算金额119.352928万元。2022年1月10日,项目发布磋商公告。1月26日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千六百三十四号公告中,投诉人提出多项投诉事项。其中,投诉事项1-2为: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应为必须优先,中标产品未依法选用强制节能产品,应当废标。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1、2部分成立;其他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该项目系海口总站轮训大队边检模拟培训现场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K3331465020210300000-2021030201。2021年9月3日,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780.970991万元。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二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2点为“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9月27日,项目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及分项报价表。
根据2019年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我国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同年4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布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共计18个品目。其中,计算机设备等10个品目中涉及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24种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