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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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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标  题:关于开展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1-18

 

关于开展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

根据各项目单位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以下简称信软司)签订的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合同书,各单位实施的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已到合同约定完成期。我中心按照信软司委托要求,经请示同意,正式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验收范围

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面向行业大型制造企业“双”平台服务应用推广、工业云和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应用推广、信息物理系统测试验证解决方案应用推广等4个重点任务所涉及到的15个项目。

、验收依据

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4号)。

二)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合同书。

、验收条件

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合同书中规定的项目内容和目标,并已取得工信部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中的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第三方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

、验收程序

一)具备项目验收条件的单位,经推荐单位同意,向我中心报送项目验收申请和验收有关材料。

二)我中心收到项目验收申请和验收有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材料复审,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由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意见和结论,并上报信软司。

三)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验收通过、限期整改、验收不通过三种:

1.验收通过。已完成项目合同书规定的项目内容和目标,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2.限期整改。对未能按项目合同书规定完成项目内容和目标的,应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之后再次提交验收申请;

3.验收不通过。项目出现下述情况的,视为验收不通过,对其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合同书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1)项目未实施;

2)建设期内发生重大变化未申请调整;

3)限期整改仍未达到项目实施目标;

4)有弄虚作假行为;

5)项目单位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6)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6项内容:

(一)项目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项目合同书约定的要求;

)项目成果、应用情况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

)项目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与验收有关的内容。

、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包括专家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两个环节,视具体情况可采取审阅资料、检验测试、听取用户意见等方式。

、时间要求

2019315日前具备项目验收条件的单位,请于122日前向我中心报送关于项目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反馈,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专项审计完成情况,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第三方测试报告完成情况、验收时间等。在上述规定时间前不具备项目验收条件的单位,需在2019315日前向信软司提出《项目延期申请》(并抄送我中心),每个项目只允许延期一次,延期申请必须明确项目延期的截止日期,并在延期截止日后三十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联系方式

冯涛联系电话:010-88485013邮箱

 

刘伟华联系电话:010-82467936邮箱:cntc8@cntcitc.cn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