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4 星期六
当前位置:中心动态>正文
关于征集《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参编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4
|
浏览量: 990

各有关单位: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提出招标人应当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2023年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3〕127号)要求招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同类型产品时,招标文件中应公布推广应用目录中涉及的主要参数指标,并按照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技术条件。为推动相关要求落地落实,规范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文件编制,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中心)牵头组织编制《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保障示范文本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集示范文本参编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或投标经验。具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标或采购经验的优先。

(二)具有招标文件编制经验。

(三)能够积极参与示范文本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参编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的《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参编单位中列入本单位名称。

(二)将本单位参与示范文本编写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起草人名单,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1人。

(三)按时参加示范文本起草相关座谈会、讨论会及调研活动,并按时完成示范文本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为本示范文本编写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征集方式

请有意愿参与《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的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与我单位联系。我单位将组织遴选,择优选取不超过6家参编单位,其中包括重大技术装备用户企业、制造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等。

报名截止期限:2024年4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怡心 19801311362,李亚亚 010-88504345 13426070659    

电子邮箱liyaya@miitcnt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恩济庄46号F区

 

附件:《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参编单位申请表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