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9 星期日
当前位置:中心动态>正文
招标中心开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6-19
|
浏览量: 1215

2019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要求,并提出研究修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两办《指导意见》精神,由财政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部中小企业局委托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业和息化部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暂行办法》修订的支撑服务工作。2019年6月4日至18日,部政府采购中心组成了由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华同志牵头的调研工作组,先后赴陕西、深圳、广西、山东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开展专项调研

调研过程中,调研组与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近百家中小企业、有关行业协会进行了座谈交流,发放了两百余份调研问卷,并实地走访了部分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深入了解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落实情况、面临问题和各方的现实需求、意见建议。

招标中心综合处、电子工业出版社华信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有关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