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正式公布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示范项目带动作用,引导有关方面充分激发社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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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PPP项目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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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安徽省
7
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
安徽省
8
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
青岛市
9
恩菲襄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湖北省
10
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湖南省
11
南宁市那考河PPP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12
梧州市静脉产业园PPP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13
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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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四川省
15
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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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PPP项目(一期)
云南省
二、绿色PPP项目典型案例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通州区碧水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社会资本方为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2亿元,升级改造后的污水处理规模提升到18万立方米/日,2017年6月投入运营。该项目注重公众参与,切实防范化解邻避问题;采取边建设、边生产模式,科学高效解决升级改造“新旧衔接”问题;综合利用资源能源,有效节约土地资源;通过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提高了投资效率,较大程度提升了项目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环境价值。
(二)北京市大兴区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社会资本方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投资约40.35亿元,包括生态廊道、水环境治理、河道清淤及生态修复四个子工程,2020年7月投入运营。该项目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监测的空天地一体化数据监测体系,对流域水环境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定量识别分析,将PPP模式与地区发展诉求、政府治理需求、行业特点、绿色技术和设计理念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了社会资本优势。
(三)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社会资本方为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5亿元,年处理污泥等可降解有机废物总量超过25万吨,日供净化生物质燃气(天然气标准)约20000立方米,2009年4月投入运营。该项目是采用BOT模式实施的城市集中式污泥处理厂,采用厌氧发酵/工业化生物制气工艺降解有机废物,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合并处理多种生物质有机废物,能够同时解决多种污染物治理问题,提高了处理效率。
(四)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社会资本方为光大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总投资约5.5亿元,年处理生活垃圾约 27 万吨,年发电量约 8615 万度,年节约标准煤 4 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 10 万吨,一期2008年11月建成投产。该项目自投运以来,投入超过2.4 亿元进行环保提标、环境提升、节能减排等技术改造及厂区人性化建设;实施“超低排放厂界开放”提标改造,采用先进垃圾处理工艺,烟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炉渣用于制作建筑用砖、填埋场的覆盖土等,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
(五)宿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PPP项目
项目位于江苏省宿迁市,社会资本方为北京环境有限公司,总投资1648万元,分拣中心日分拣物资约3吨左右,打包机处理能力每天40吨,大件垃圾处理能力为1小时5-7吨,2020年1月10日投入运营。该项目属于垃圾分类专项PPP项目,采用ROT方式运作,采取环卫一体化(包括清扫保洁和清运转运)模式;打造全新网络服务平台,可直观查看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情况,从居民角度出发完善服务体验;智能专业分拣线集自动称重、积分上传、分拣量统计为一体,员工进行一次认证扫码,即可完成其余步骤。
(六)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社会资本方为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包括胡大郢污水处理厂工程、地上景观及辅助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日,最大处理能力13万立方米/日,2018年12月31日投入运营。该项目污水处理过程全部位于地下,噪音、臭气等外部效应得到有效控制,地上为景观绿化;土地使用权与项目投资人一并进行招标,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较为合理。
(七)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
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社会资本方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约4.87亿元,包括界首市15个乡镇11座污水处理厂和4座一体化提升泵站,近期设计总规模9100立方米/日,2020年5月投入运营。该项目利用大数据平台搭建乡镇智慧水务系统,打破地域限制,设立智慧运维模式,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管理全覆盖;打造乡镇花园式污水厂,设置除臭设施,解决了分布式污水处理厂的气味和噪音等问题,将污水处理厂转化为环境友好型设施,建设成外来参观休憩和环保科普教育基地。
(八)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
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社会资本方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4.2亿元,占地约9.2万平方米,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和污泥500吨(含水率80%),2019年6月正式运营。该项目烟气净化设施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石灰浆溶液)+干法喷射(消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SCR脱硝(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确保青岛市主城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资源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九)恩菲襄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社会资本方为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投资5.8亿,年可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5万吨,年发电量1.5亿度以上,可节约标准煤3.5万吨以上,年二氧化碳减排8.2万吨,一期、二期分别于2012年、2017年投入运营。该项目分别成立了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中心、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发基地、国家863项目飞灰稳定化技术课题组,完成包括低浓度石灰乳溶液固定喷嘴喷射+干法烟气净化工艺、垃圾焚烧飞灰二噁英再分解技术在内的多项课题研究,并申请国家发明专利6项、授权3项;项目渗滤液处理提标,中水二次回用,减少污水外排,提高了处理规模。
(十)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社会资本方为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投资10亿元,日均处理生活垃圾超1400吨、餐厨垃圾和地沟油120吨、医疗废物10吨、污泥80吨,预计每年可发出绿色电力21000万千瓦时,一期、二期分别于2016年、2021年投入运营。该项目工艺和设备采用国内领先技术和国际先进产品,其中垃圾焚烧炉采用先进机械往复式炉排炉,焚烧产生的有害物质被高温瞬间分解;实行垃圾渗滤液处理达到敞开式循环冷却水回用标准,全面实现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等,共同组成固体废弃物处理静脉产业园。
(十一)南宁市那考河PPP目
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社会资本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11.9亿元,占地72公顷,包括河道整治、截污治理、生态修复、净化水厂、沿岸景观、海绵城市、信息化管理等工程,2017年3月投入运营。该项目提出了“净水梯田”的概念,完成3.6万平米净水梯田工程设计和建设,在高边坡上分级砌筑片石挡墙,基底做防渗处理,填入填料并种植抗涝植物,引广场及道路部分雨水(含初期雨水)进入梯田,利用填料过滤截留水中杂质,利用植物和填料中的生物膜降解截流的有机物,达到净化初期雨水的目的。
(十二)梧州市静脉产业园PPP目
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社会资本方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7.19亿元,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厂200吨/日、污泥处理厂200吨/日、医疗废物处置厂5吨/日及相关配套设施,目前已试运行。该项目处理垃圾种类齐全、工艺衔接紧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污泥处理、渗滤液处理等项目紧密联系,集多种功能于一身,实现物质高效循环、能源梯级利用、污染全面控制,有助于构建产业布局合理、资源循环共享、生态环境优良的产城共融共生新模式。
(十三)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社会资本方为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总投资约5.9亿元,处理生活垃圾1050吨/日,年发电量约为1.5亿度,一期、二期分别于2015年、2016年投入运营。该项目炉排炉焚烧及烟气净化处理工艺先进,项目周边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环保工程,同时开展集中供热项目,使延伸产业链的多个项目形成协同,并逐步形成集中协同处置固废的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有效改善了城市卫生环境,降低了副产物对环境危害,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取得了良好环境效益。
(十四)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社会资本方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投资14.9亿元,包括雅安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建设、乡镇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管网重建、污水提升泵站等,处理能力11.75万立方米/日,2020年9月投入运营。该项目具有成熟完善的污水处理出水标准和处理工艺方案,以及先进的自动化和信息化管理方式,采用远程控制手段进行监控操作和数据分析,最大程度优化污水处理厂、站的生产运营。
(十五)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社会资本方为中国三峡集团,总投资76.99亿元,包括相关区域污水处理综合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生态化改造等6个子项目,2020年11月投入运营。该项目采用全生命周期智慧水务系统,建立政企周协调、月调度的工作机制,采用“厂网河湖岸”“泥水并重”治理模式,坚持污水治理一盘棋思路和整体观理念,严格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为目标导向,以“系统梳理完善”代替纯粹的“末端截流扩容”制定整治方案,走绿色、可持续的治理路线。
(十六)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PPP项目(一期)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市,社会资本方为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包括6座下沉式污水厂,水厂处理规模为近期5.4万立方米/日,远期11.8万立方米/日,2019年1月投入运营。2019年洱海全湖水质连续两年实现7个月Ⅱ类、5个月Ⅲ类,主要水质指标变化趋势总体向好,河道水生植物河底覆盖率逐渐上升。该项目利用智慧监管系统提供的污水处理量和水质在线监控数据,实时形成绩效评估结论,实现智慧化管控;由州、市政府联合推进,因地制宜破解高原湖泊治理难题,对高原湖泊水环境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来源:清华PPP研究中心
所属栏目:动态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治理的政策诉求和实现路径
近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李开孟发表以“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目标和路径优化”为主题的专题报告,从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的目标设定、治理冲突和优化路径等三个层面对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治理目标及实现路径发表意见。根据专题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形成本文。
我国的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在资本端采用“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ABS”的制度安排,在资产端瞄准基础设施资产,以投资信托方式多层级穿透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全部底层资产的制度安排,正在探索走出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发展道路,这应该是世界范围最具特色、最为复杂的独特发展道路。随着首批9单基础设施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于2021年6月21日在沪深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工作进入新阶段,对其治理结构、政策诉求、证券投资基金与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的统筹协调,以及多维政策目标的实现路径等影响未来中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需要进行系统深入的专业性研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的基本特征和政策诉求
(一)如何理解Ran style="color: red;">Ean>ITs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是一种不动产证券化金融产品,字面含义是不动产投资信托,其基本内涵是通过发行基金产品,集合公众投资者资金,由专门机构投资和运营不动产项目资产,并将不动产项目所产生的收益高比例分派给基金持有人,以期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一词创设于19an style="color: red;">5an>4年的美国《国内税收法》。《1960年不动产投资信托税法》将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界定为享有特别税收待遇的穿透实体(pass-through an style="color: red;">ean>ntity),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作为投资信托载体,可享受特殊税收优惠,即股权分红参照利息支付的抵税方式,可用于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税收优惠的政策驱动下,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成为独立于股票、债券的一种新型金融工具产品并在特定领域得以发展。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在全球资本市场应属于比较成熟的金融产品,已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截至2021年6月,全球共有43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制度,其中38个国家或地区实际发行了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全球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市场共有900余只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总市值约2.4万亿美元,在全球资本市场中属于专业性小规模市场类别。其中美国有246只,市值1.an style="color: red;">5an>万亿美元,占全球市值的62.an style="color: red;">5an>%;亚洲的日本、新加坡、印度和香港共发行120余只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总市值超过3000亿美元,全球占比为12.an style="color: red;">5an>%。
图1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发行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数量分布
世界各国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市场产生背景、法律制度、发展阶段、产品特征等存在差别,但都表现出一些共性特征:(1)是基于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端的融资,可实现资产出表,能够发挥盘活存量资产的作用;(2)资产类型主要为不动产或其相关资产;(3)主要以投资信托为载体。公司制形式不是主流;(4)主要以不动产经营收入作为信托投资的收益来源;(an style="color: red;">5an>)高比例分红要求;(6)税收中性要求,即权益性分红可享受类似银行贷款利息的税前抵扣优惠;(7)主要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资产经营,实现大规模不动产的轻资产专业化独立运营;(8)收益和风险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吸引风险/收益偏好居中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9)资产收益强调稳定且保持低增长,强调长期持有的价值型投资理念,适宜于稳定运营的经营性不动产资产;(10)属于资产证券化(ABS)产品范畴,具有夹层融资的性质,可以是偏权益型或偏债务型,没有固定单一模式,但以权益类产品为主。若选择债务型产品,要求提供固定收益保障。美国246支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中,有163只属于权益类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市值合计为1.27万亿美元,占比为84.7%,且主要集中在商业用房、住宅、办公用房、酒店等商业性房地产领域;(11)属于市场化投资工具。无论是基础设施资产还是其他类型资产,均强调其经营性和为基金持有人带来较高且稳定的投资回报。美国权益类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年化总收益率达到10.9%,超过了标普an style="color: red;">5an>00等资产的收益。
表1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主要市场特征对比
(二)如何理解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
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即公开发行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是不动产投资信托持有资产的首次公开发行(IPO)和后期的持续扩募,产品通过公开竞价进行发行,机构投资者和普通公众都可以通过公开证券市场购买和出售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通过持有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分享资产收益。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作为不动产投资信托产品,可以是公开交易Ran style="color: red;">Ean>ITs (publicly tradan style="color: red;">ean>d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an style="color: red;">ean>xchangan style="color: red;">ean>d-tradan style="color: red;">ean>d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和私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 (privatan style="color: red;">ean>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即非公开交易Ran style="color: red;">Ean>ITs(non-tradan style="color: red;">ean>d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两种基本类型。公募和私募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信息披露和持有人分散要求等方面。
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主要特点包括:
(1)在信息披露方面,因发行对象面对社会公众,强调应按照证券产品公开发行(IPO)的要求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
(2)在可转让性方面,对纳入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信托投资计划的各类资产,如土地、国有资产、专利及专有技术等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可转让性,以及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的可交易性,在法律法规及程序性规定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确保能够转让交易。
(3)在可投资性方面,要体现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高比例分红的特征,确保信托投资产品所持有的资产能够持续稳健经营,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
(4)在信托投资计划持有人方面,应满足必要的分散性要求,规定只有符合相关分散标准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才能享有税收中性的优惠待遇。美国法律规定100人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最低持有人标准,其中前五大持有份额比例不得超过an style="color: red;">5an>0%,且在12个月的一个税务年度内,至少33an style="color: red;">5an>天须处于保持不少于100名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持有人的状态;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规定J-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流通份额不得少于4000份,前十大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不得超过7an style="color: red;">5an>%,份额持有者数量不得低于1000人。如果单一持有人(含关联方)持有份额达到an style="color: red;">5an>0%以上,则被认定为家族公司(a family corporation)从而丧失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税收优惠待遇;新加坡规定至少2an style="color: red;">5an>%的已发行信托份额由至少an style="color: red;">5an>00名公众持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公募应为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私募则为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an style="color: red;">5an>)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持有资产方面,也应满足分散性要求。美国规定在税务年度的每季度之末,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所持有各类非政府证券(包括应税子公司证券)不得超过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全部资产价值的2an style="color: red;">5an>%;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持有其应税子公司证券的价值不得超过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全部资产价值的20%;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持有单个发行人的证券价值不得超过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全部资产价值的an style="color: red;">5an>%;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持有的任何单个发行人的享有表决权证券的价值不得超过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全部资产价值的10%;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持有的任何单个发行人的证券不得超过其所发行证券总价值的10%。
(6)在公开上市方面,全球主流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市场均要求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产品流动性,从而实现价值发现等功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美国上市型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占比在90%以上。
(三)如何理解基础设施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投资的资产类型,开始阶段主要为各类房地产物业,包括写字楼、商业地产、工业地产、仓储物流、酒店公寓等,然后逐步拓展到医疗养老、体育休闲设施、剧院、交通、电力、无线通讯塔网、农林设施、监狱、军事基地、教科文卫等领域,使得基础设施成为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持有的重要底层资产类别,但总体而言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所占比例较低。
美国是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发展最成熟的市场,其基础设施类资产主要包括光纤电缆、港口及收费公路、无线通讯设施、输变电系统、天然气储存及输送管线、仓储物流、数据中心等。美国163只公开上市的权益型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行业数量分布见下图。
数据来源:美国国家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协会(NARan style="color: red;">Ean>IT)
图2 美国权益型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行业数量分布情况
上述特殊类资产主要包括电影院、赌场、农场及户外广告牌,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仅包括能源通信设施。美国163只公开上市的权益型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行业市值分布见下图。
数据来源:美国国家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协会(NARan style="color: red;">Ean>IT)
图3 美国权益型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市值行业分布情况
按照美国金融时报富时指数(FTSan style="color: red;">Ean>)的分类,美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仅包括能源通信设施等经营性基础设施类型,共有an style="color: red;">5an>只,占比仅为3.07%。若将仓储物流、数据中心、林业和医疗等广义基础设施包括进去,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数量和市值占比分别为22.09%和38.42%,表明基础设施在美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an style="color: red;">Ean>BI)于2014年9月先后发布《不动产投资信托守则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守则InvITs》,即针对一般性不动产和基础设施分别专门进行投资信托立法,成为针对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制定专门规则的国家。共有两只公募和一只私募InvITs产品上市,投资领域集中于电力、道路等主要基础设施行业。
我国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从基础设施领域切入,将“基础设施”和“不动产投资信托”进行结合,强调发行“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在全球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市场独树一帜。中国的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产品,由符合条件的、具有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封闭式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并通过购买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信托为载体的资产证券化(ABS)标准化证券产品全部权益的方式,完成对标的基础设施资产的持有,形成“公募基金+ABS”的交易结构,由专业性外部管理机构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底层资产,并将由此产生的收益高比例分配给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持有人。
基础设施不动产采用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工具实现上市交易,主要功能体现为:(1)为社会公众及专业机构投资基础设施资产提供金融工具;(2)通过资本市场促进基础设施重资产的专业化轻资产运营;(3)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基础设施资产价值。同时,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的发行和上市交易,应满足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关于投资价值、可交易性、分散程度、信息披露等一系列要求,尤其是对基础设施资产的经营性、市场盈利能力和分散持有等提出了特殊要求,使得很多基础设施资产客观上难以满足发行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条件。
为了突破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发行和交易的苛刻要求门槛,美国创设了与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并行的主导型有限合伙基金产品(Mastan style="color: red;">ean>r Limitan style="color: red;">ean>d Partnan style="color: red;">ean>rship,简称MLP),主要是为了满足对基金底层资产进行管控,允许存在一个有主导地位的基金持有人,主要采用合伙制架构,通过合伙协议自主约定各方责权利,灵活性大,由熟悉基础设施资产特性的原始权益人或其他专业机构发挥主导作用。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要求最大基金份额持有比例不得超过10%,难以实现对底层资产运营的控制,而MLP则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够满足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机构对底层资产控制的需要,因此特别适用于对专业运营有较高要求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美国共有MLP产品1an style="color: red;">5an>0多只,市值约3,610亿美元。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和MLP两个市场均开发出专门的指数以及相关的an style="color: red;">Ean>TF基金产品,两个市场合计基础设施类产品市值约an style="color: red;">5an>,000亿美元,MLP产品的基础设施产品市值大于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美国研究推出MLP产品的经验表明,金融业只有扎根于服务实体经济才能维持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金融产品要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反过来让实体经济迁就于僵化的证券市场相关规则需要,不能让金融业脱离实体经济自我循环,独立发展。
(四)如何理解中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
我国将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聚焦于基础设施领域,是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政策性导向的发展现状,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等多种因素综合权衡的结果,是在我国当前现实情况下能够顺利推动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落地的必然选择,体现了突出的政策性、战略性、现实性等特征。
《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对我国发展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政策诉求归纳如下:(1)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优质项目,加强融资用途管理;(2)推动权益性融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拓宽项目资本金筹集渠道,防范金融风险、降低实体经济杠杆;(3)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填补当前金融产品空白,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4)完善储蓄转化投资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规范化健康发展;(an style="color: red;">5an>)促进专业化运营管理,提高投资建设和运营效率,稳投资、补短板,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an style="color: red;">5an>8号)再次明确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的目标导向为:(1)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2)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构建投资领域新发展格局;(3)处理好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和商业性关系,切实保障公共利益,防范化解潜在风险;(4)开展投融资创新,打通投资合理退出渠道,形成投融资闭环,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发展;(an style="color: red;">5an>)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两新一重”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相关政策文件对于如何完善基于市场规则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投资制度建设,如何提升社会公众对于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未来持续投资的合理预期管理,如何打破市场垄断格局促进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如何规避Ran style="color: red;">Ean>ITs金融产品投资风险等市场化政策诉求关注不够,体现出当前阶段中国特色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强调国家战略的政策导向等基本特征。
二、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结构及可能潜在冲突
我国于2021年6月21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首批上市的9只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有an style="color: red;">5an>只产权类项目,包括3只产业园和2只仓储物流,以及4只特许经营类项目,包括2只收费公路、1只污水处理和1只垃圾处理及生物质发电项目。
我国已建成超过100万亿级规模的资本市场,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是我国资本市场细分领域的一个小规模专业化市场,即便将来我国能够建成万亿元级规模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市场,其占全部资本市场的市值比例仍低于1%。考虑到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在我国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国家战略中的特殊重要地位,以及实体经济金融深化发展的长期必然趋势,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对于我国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及促进补短板高质量投资循环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必须予以高度关注。虽然目前9只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发行规模仅有314亿元,但已为研究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治理结构、潜在问题和路径优化等提供了重要参考案例。
(一)中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交易结构安排
我国首批9只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交易结构各有特色,但基本结构可由下图表示。
图4 中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交易结构
按照我国证券监管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则规定,上述交易结构体现出以下基本特征:
(1)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是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封闭式公募基金,由战略投资者和一般市场投资者分别持有;战略投资者持有比例不得低于20%,市场投资者持有比例不得高于80%;
(2)战略投资者通过战略配售获得基金份额,参与主体是基础设施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市场投资者包括基金专业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两类,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不得低于市场投资者持有总额的70%,普通公众持有比例不得高于30%;
(4)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于标准化的证券产品,因此采用资产支持计划ABS的方式实现基础设施资产的标准化转化,整个交易采用封闭式公募基金+ABS的结构,封闭式公募基金(Ran style="color: red;">Ean>ITs)通过ABS穿透持有项目公司及其底层基础设施资产;
(an style="color: red;">5an>)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募集的资金,应有80%以上用于持有基础设施专项支持计划(ABS),且由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信托投资基金持有ABS的全部份额。公募基金的总资产不能超过其净值的140%,即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负债率不得高于28.6%;
(6)资产支持计划(ABS)可以通过股权和债权投资的方式持有项目公司资产,但用于收购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资产的负债出资不能超过ABS净值的20%,即ABS的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16.7%。项目公司必须持有全部基础设施存量底层资产;
(7)原始权益人出让基础设施资产回收的资金,扣除战略配售及贷款偿还等支出后,净回收资金的90%以上应以资本金出资方式,用于新增基础设施项目投资;
(8)原始权益人、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计划ABS管理人、资产运营管理机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和ABS托管人、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持有人等利益相关方以及财务、法律、税务、资产估值专业机构等参与主体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参与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治理;
(9)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和ABS应由同一家机构托管,并由同一控制方下的具有公募牌照的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管理,管理人和托管机构提供管理和托管服务,并获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10)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作为基础设施资产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获取运营管理费;
(11)纳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设施资产收益的90%以上用于向封闭式公募基金持有人分红。
(二)中国首批9只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首批9只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的主要财务指标汇总如下。
表2 中国首批9只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的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数据表明,我国首批公开发行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的财务指标体现如下特征:
(1)首批9只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可募集资金314亿元,可采用资本金方式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对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增量投资能够发挥重要作用,针对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诉求能够得以实现;
(2)9只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战略配售比例均在an style="color: red;">5an>0%以上。广河、沪杭甬、首创等三只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原始权益人持有比例大于an style="color: red;">5an>0%,远高于20%的最低限值要求,表明公开募集的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主要由战略配售投资者进行绝对控制,部分原始权益人对基础设施底层资产存在继续绝对控制的诉求;
(3)9只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资产均溢价发行,资产增值率最高达47an style="color: red;">5an>%,表明可以通过发行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实现资产变现,为增量项目投资发挥融资功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市场展现出实现基础设施资产价值发现的有效功能,对于未来推动基础设施价值管理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4)9只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公众持有比例均很低,最低仅为4%,平均约为9%,表明社会公众对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参与度仍然很低,寄希望于主要依靠社会公众参与基础设施信托投资不现实,未来中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投资的主要参与者应为专业性机构投资者;
(an style="color: red;">5an>)9只Ran style="color: red;">Ean>ITs2021年的预计派红率均高于4%,最高达12.4%,表明首批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底层基础设施资产的质量普遍较高,且二级市场表现较好。为确保中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严把基础设施资产准入质量关。
(三)中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的可能潜在冲突
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结构,是对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安排,目的在于明确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交易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各种权力的行使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则。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应能有效激励和发挥参与各方的专业优势,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落实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管理人的主动管理责任,促进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政策目标实现。优化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结构,必须首先研究阻碍治理目标实现的各类潜在冲突因素,以便为化解各类冲突提出可行性的应对措施。
1.基础设施的政策性和金融产品的逐利性冲突
不动产投资信托(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与基础设施进行结合,在我国创设出“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概念,是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创新成果,但这种创新并不能改变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作为一种金融产品的逐利性商业属性本质特征。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的续存和发展的基础,就是能够为基金持有人带来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这与基础设施强调公益性和政策导向的目标诉求难免存在冲突。
纯公益性基础设施不适宜于发行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而言,因其具有商业盈利性特征,这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与基础设施进行结合,从而形成“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提供了内在条件,但能够满足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投资回报要求的经营性基础设施资产范围受到限制。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目的在于提供让社会满意的公共产品服务。与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作为资本市场投资工具的逐利性特征不同,基础设施的最基本特征是公益性,经营性基础设施同样需要强调其公益性属性,过度的商业性市场化运作不利于基础设施公益性政策目标的实现。
为了弥补基础设施自身盈利能力的不足,往往通过财政资金补贴以满足投资回报的要求,但会引发各种潜在风险。我国的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特别强调要为国家战略服务,强调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的宏观影响价值,对于试点政策尽快落地并赢得各方认可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制度设计者的务实态度。资本的本性是逐利。当资本将逐利的对象瞄准社会公众,且以实现国家战略的名义将社会公众的资金筹集起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且向社会公众提出不低于4%的现金分派率承诺成为刚性,并以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运作时,对基础设施项目实际盈利能力的要求就会变得刚性起来。在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持有期内如何兑现承诺,如何与微观层面维护投资者的商业利益取得平衡,需要在实践中进行规则创新和务实推进。
2.证券投资公募基金治理和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内在逻辑冲突
我国当前还没有针对不动产投资信托的专门性证券投资监管法规,更没有针对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资产证券化和信托投资基金的专门法规。我国的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采用封闭性证券投资公募基金结合专项资产计划(ABS)的交易结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逻辑设计其治理结构,遵循证券投资的规则进行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法所规范的投资对象是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其运作逻辑强调商业性、流动性、标准化、分散性、透明性等特征。基础设施资产的运营管理,则强调公益性、专用性、特殊性、稳定性、专业性等特征。二者之间的治理逻辑存在很大差别,实际执行层面必然存在难以协调的各种冲突,体现了中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发展道路的曲折性、复杂性。无论实体经济管理部门如何强调基础设施的专业性、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但对于证券监管部门而言,“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无论多么特殊,但就其法律属性而言应归属于证券投资产品的范畴,因此必须按照证券投资的一般规则进行监管和运作。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而言,其基本遵循是标准化、透明性、专业化、流动性,希望设计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进行标准化的制度安排,但基础设施资产具有鲜明的专业性、行业特殊性等特征。标准化制度化运作诉求与基础设施资产的非标准性之间存在冲突。尤其是我国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融资体制建设不完善,社会资产参与基础设施投融资及专业运营存在明显短板,由各级各类大型重点国有企业主导的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运营质量仍待提高的现实背景下,按照一般化“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则对“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发展进行规范管理,各种制度性冲突将在所难免。
若过分强调金融市场发展的独特性,要求基础设施实体经济过分迁就和适应于证券投资基金规范管理的要求,不利于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政策导向的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性推进。应通过深化金融证券监管自身的深层次改革,打破现有法律制度的各种明显的和隐形限制,研究制定针对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公募基金投资的专项法规,为促进我国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供针对性的政策制度保障。
3.原始权益人多重角色及诉求冲突
中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所赋予的众多政策性诉求,其存在的合理性在于政府主导的有效性,政策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在于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主导地位,具体政策措施落地的现实困境在于如何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市场逻辑和原始权益人多重角色的协调和权衡。首批9只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中,有8只由大型重点国有企业主导,表明民营资本在现阶段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发展中仅起辅助作用。国有企业原始权益人作为基础设施底层资产的出让方,其诉求及可能存在的冲突归纳为如下方面:
(1)呼应当地政府诉求,争取更多政策资源,在未来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市场取得首发先导地位,为促进地方多层次金融体系建设、本企业未来资产上市扩募及资本市场运营抢得先机。国有企业在此领域具有明显优势;
(2)国有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对并表及继续绝对控制底层资产诉求强烈,包括原始权益人回购在内的战略配售比例远高于20%的最低要求,均在an style="color: red;">5an>0%以上,这与公开募集分散股权的资本市场诉求,以及如何保护社会投资者利益,处理好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关系等存在冲突;
(3)作为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资本市场的基本逻辑,要求基金完全持有底层资产权益,并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进行专业化管理。但中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底层资产被锁定为基础设施,其资产的专用性和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决定了不能完全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思路进行专业化管理,且具有独立地位的第三方基础设施专业运营机构发育迟缓,专业能力不足,使得基金管理人无法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轻资本运营管理,这种现实瓶颈及冲突的妥协性安排,就是由基金专业管理机构委托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企业继续承担基础设施资产的运营管理职能,原始权益人兼任大股东、受托基金管理人及基础设施资产专业运营机构等多重角色,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及潜在冲突。如果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原始权益人就会利用其自身的信息优势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其他股东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以维护公众利益的旗号损害其他相关方的利益;
(4)部分项目由于原始权益人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治理机制中能够发挥的作用受限,与期待利用资本市场的倒逼机制,打破国有资本垄断地位,推动基础设施轻资产运营及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改革目标诉求存在冲突;
(an style="color: red;">5an>)原始权益人既是底层基础设施资产的提供方,又是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战略投资人,同时还是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底层资产的实际运营人,这三个主要角色的诉求不同,导致行为方式不同,不可避免会形成各种潜在冲突。
4.盘活存量资产与融资成本之间的冲突
我国以基础设施作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的实施对象,最重要的诉求就是强调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募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投资,形成资产—资本—资金—项目—资产的良性循环。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具有强制分红的要求,企业关注盘活存量资产和投资者关注价值投资回报的不同诉求会引发冲突。
根据美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协会(NARan style="color: red;">Ean>IT)的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球建立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制度的42个国家和地区中,39个国家和地区要求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强制分配利润,且分配比例大多超过90%。我国同样规定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底层资产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90%,且现金分派率不得低于4%,遵循了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运作的基本国际规则,但可能存在的冲突是:
(1)基础设施资产往往寿命期长,重大基础设施往往属于百年工程,可以长期发挥作用且其资产价值不仅不随时间的推移而损耗,而且还会不断增值,即其重置成本具有内在的保值增值能力,且具有网络化规模化的基础设施经营收益边际递增特征。这些产业特性要求有关基础设施资产应该执行不折旧或者折旧期很长的会计政策,但目前的财务政策不支持,使得很多基础设施资产收益难以满足4%分派率等要求,客观上限制了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发行的适宜范围;
(2)我国发行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原始权益人主要是大型重点国有企业,客观上拥有相对丰富的金融资源,国有银行贷款等融资能力很强,使用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工具在融资成本方面不占优势,从基础设施融资的角度缺乏发行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现实吸引力;
(3)中国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往往体现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诉求,存在多种形式的政府背书及政策扶持状况。传统的股票融资可以采用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赠送股份等方式,银行贷款可以采取延期还本付息等多种方式降低实际融资成本,且实际融资成本负担往往不具有刚性约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融资由于采用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开募集方式,发行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时的预期现金分派率不低于4%,虽然权益性融资回报不具有刚性约束力,若实际无法兑现就会与社会公众持有人等投资者的预期引发冲突。
(4)Ran style="color: red;">Ean>ITs采取强制分红制度,使得基础设施资产运营的收益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可支配自由现金流主要用于信托投资持有人现金分红,使得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留存收益不足,不利于为基础设施补短板筹集资金,与地方政府弥补基础设施新增投资缺口的诉求相悖。
an style="color: red;">5an>.基金治理各参与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
中国的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资产虽然仍由原始权益人实际进行控制和管理,目前还无法通过引入第三方独立专业机构的方式进行轻资产经营,但在治理结构设计上仍然按照封闭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要求,由专业基金机构全部拥有和控制基金资产,通过专业化管理来促进基金资产增值,为基金持有人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因此需要设置基金持有人大会,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管理机构及其托管机构、资产支持计划ABS管理机构及其托管机构、财务顾问、做市商,以及法律、估值、税务等专业机构,各相关机构都期待通过参与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相关业务而分享蛋糕,各利益相关机构不仅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而且也与通过引入Ran style="color: red;">Ean>ITs金融工具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降低基础设施融资成本,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的政策诉求难以建立联动促进机制,从而影响实体经济主管部门所特别关切的针对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
6.原始权益人和公众持有人的利益冲突
基础设施不动产的特点是流动性差、变卖困难、资产专用性强。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是一种投资信托产品,采用公募基金的交易结构,则要求基金持有人必须具有分散性,结构设计应能吸引社会公众投资于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这就要求Ran style="color: red;">Ean>ITs通过ABS穿透持有的底层资产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并高比例强制分配给基金持有人,使得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持有人能够形成长期持有的投资理念,而不是鼓励二级上市的活跃交易。长期投资理念的形成,核心在于形成以委托代理和诚实信用为基础的信托投资理念。在现实应用中存在如下困难:(1)我国基于受托管理、诚实信用、忠实义务的投资信托理念尚待形成、巩固和深化。尤其是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基础设施融资相关联的义务刚性兑现的自觉性尚未形成,道德风险的制衡机制存在缺陷;(2)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最有效途径,就是能够真正发挥资本市场内在的治理机制功能,由基金管理机构委托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通过管理实现投资信托资产增值,为投资者获取较高回报。目前的交易结构下,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原始权益人更多的诉求不是获取投资回报,而是维持对基础设施底层资产的实质性控制能力,这就不能形成以提升基金投资价值为导向的治理结构,难以发挥基金持有人及第三方独立机构外部监督的作用,难以避免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侵害;(3)基础设施资产的公益性决定了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资产运营干预的必然诉求。地方政府担心发行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可能对基础设施运营质量产生影响,必然要求原始权益人必须对持续运营做出承诺,从而强化原始权益人的持续管理意愿,并引发地方政府与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相关参与方的博弈。当公众投资者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出现冲突时,原始权益人就会利用大股东的地位来维护当地政府的利益,从而损害作为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小股东利益;(4)目前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中,包括战略投资人在内的机构投资人占据主体地位,社会公众的参与还很有限,持有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的份额比例还很低,且普遍缺乏长期持有的投资理念,也无法构成对原始权益人的制衡作用,不利于更有效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7.基金产品的市场化运营和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冲突
无论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都应具有公益性特征,其最终目的都是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是判断基础设施质量最根本的准则。经营性基础设施引入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模式,不能损害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主要包括:
(1)不能因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众多机构多层次的参与,加大交易成本和运营成本,并将其转移成公共服务使用者的使用负担;
(2)不能为满足基金持有人最低4%现金分派率投资回报的要求,提高公共服务的收费水平;
(3)不能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商业回报水平而降低公共服务的质量标准;
(4)不能利用资本市场对基础设施盈利刚性要求的倒逼机制,将财务负担的刚性需求转移到地方政府,形成地方政府财政支付压力,从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8.多层级治理结构和简洁高效运行的内在要求冲突
我国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采用“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模式和“封闭式公募基金+ABS”的交易结构,由战略配售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共同持有公募基金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由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由ABS持有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公司持有基础设施底层资产,从而实现信托投资基金持有人对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底层资产的穿透持有,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控制体系,涉及多个层级,交易结构复杂。其中,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资产支持计划ABS和项目公司均不具备实质性的管理功能,主要由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机构履行实际管理功能。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基金持有人会议,实际上主要由原始权益人或受其影响和控制的专业机构投资人所控制,从而形成非常复杂的契约关系和治理机制。
有效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客观上要求治理结构必须简单畅通,交易层级必须简化,从而实现信息传递清晰,利益诉求明确,信息披露及时,市场监管到位,服务保障有力,责任明了清楚,体系运转高效。这就需要切实深化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修改金融监管有关制度法律,比如由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直接持有底层资产,由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持有人直接拥有资产管理团队并履行所有管理职责,减少各种虚化的管理人、托管人等参与机构,为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健康发展提供简单高效的资本市场治理机制保障。
三、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路径优化保障措施
(一)如何理解治理
治理(govan style="color: red;">ean>rnancan style="color: red;">ean>),最早起源于拉丁语“guban style="color: red;">ean>naran style="color: red;">ean>”,为引导、操纵、掌舵之意。对于特定组织的治理,是指组织各个层面的有组织的或结构化的制度安排,目的在于确定和影响组织成员的行为,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引导各利益相关方持续采取联合行动,包括迫使有关各方服从于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机构和制度安排,确保实现组织目标。
在实践中,人们对于治理的内涵有不同理解,但基本要素包括目标导向、冲突协调、风险管控、绩效管理、沟通协调、权力分配、架构设计、制度安排。治理结构优化的核心是治理框架优化。治理框架由规则、政策、流程、规范、关系、系统等要素构成。治理框架决定着组织的目标设定及其实现方式、风险管控和评估方式,以及绩效优化和管理方式。
(二)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的路径选择
我国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一方面要求符合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要求,使得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要求必须考虑基础设施资产运营的特殊要求,实现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一系列政策目标诉求。我国不动产投资信托采用证券投资基金和基础设施相结合的特殊结构安排,使得我国的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必须按照两个基本路径方向进行优化,一是资本端治理,二是资产端治理,要两端发力,形成合力,实现证券投资基金和基础设施治理双重目标诉求。
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质量的改进,应聚焦于八个确保:一是确保政策目标的有效性;二是确保资金性质的权益性;三是确保底层资产的稳健性;四是确保收益分配的明确性;五是确保金融产品的流动性;六是确保试点风险的可控性,七是确保公共服务的可靠性;八是确保试点效果的持续性。
对于资本端的治理,必须遵循资本市场的运作规律,体现资本运作的专业诉求,优化Ran style="color: red;">Ean>ITs金融产品的制度体系,发挥资本市场治理机制的专业作用,如有效发挥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决策及监督作用,发挥专业性机构投资者对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的专业监督作用,发挥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监督作用,构建避免关联交易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制衡机制,完善各参与方的利益协调、激励和监督考核机制,简化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的治理层级,优化Ran style="color: red;">Ean>ITs治理效率,主要通过完善证券监管制度以实现各项治理目标。当务之急是按照扎实推进我国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完善RITan style="color: red;">Ean>s的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
对于我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的基础设施属性,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我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各项政策诉求的实现,必须强化资产端的治理和有效监管,这是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与其他国家或地区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发展路径不同而形成的重大差别。这就要求严格控制基础设施资产的准入关,强调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用好金融市场提供的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专业工具,为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和推动基础设施专业运营服务,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服务,为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深化改革服务。
为了实现资产端治理的各项政策诉求,现实可行的切入路径,就是要加强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的准入把关,并对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促进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机制创新和运营绩效提升进行全周期动态监管,从基础条件的符合性、政策法规的适宜性、项目监管的合规性、资产转让的可行性、资产收益的合理性、运营管理的稳健性、募集资金的可用性和试点方案的示范性等方面,加强资产端的准入审查,完善过程监管、绩效评价和后评价制度,确保各种政策目标能够切实兑现。具体实施路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发行方案的独立评估制度,包括前期评估、实施过程评价和后评价,按照基础设施专业要求完善专业评估和评价制度,发挥专家把关作用。
(三)资产端治理目标管控的评估要求
1、基础条件的符合性。对项目所处区域、行业、资产规模及范围,以及项目运营的基本状况是否符合准入条件进行前期评估和全过程监测评价。具体包括:(1)项目区域,评估项目所在区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2)行业范围,评估是否属于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新型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供水或发电功能的水利设施、文旅等基础设施项目。产业类或商业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不得纳入初发和扩募范围;(3)资产规模,评估拟发行基金总额、基础设施资产净值规模及未来扩募潜在规模是否符合要求;(4)资产范围。项目权属关系是否清晰,资产范围是否明确;(an style="color: red;">5an>)基本运营条件。运营时间是否在3年以上,近3年内总体盈利或经营性净现金流是否为正,是否已纳入全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项目库。
2、政策法律的适宜性。对项目投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及行业准入政策等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价。具体包括:(1)政策法规。是否符合国家投资政策、法律法规要求;(2)战略规划。是否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要求;(3)行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及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布局相关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4)利用外资政策。对于外商投资项目,应符合外商投资管理相关要求,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政策,是否允许外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分拆上市是否需要股东一致同意或境外交易所批准,是否符合外汇资金监管和国际税收相关政策等。
3.项目监管的合规性。对项目前期报批、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环节的合规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应对措施等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价。
对于一般性项目,应重点关注:(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合规性;(2)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土地出让、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完备性;(3)是否完成竣工验收;(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办理的项目许可手续是否完备。
对于PPP项目(含特许经营项目),还应关注:(1)是否符合PPP和特许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2)PPP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已批复,是否通过公开竞争选择社会资本方,依法依规签订PPP合同;(3)PPP项目收入来源是否主要为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的持续性、稳定性及其对投资收益的可能影响;(4)项目运营是否稳健、正常,是否出现暂停运营等重大问题或重大合同纠纷。
4.资产转让的可行性。对纳入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范围的底层资产是否具备可转让性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价。主要包括:(1)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限制的解除情况及有关部门意见;(2)原始权益人及项目其他相关方对底层资产能否达成一致同意转让的共识;(3)国有资产转让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4)原始权益人拟并表及出表处理方案的可行性;(an style="color: red;">5an>)PPP股权或特许经营权转让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可。
an style="color: red;">5an>、资产收益的合理性。对于纳入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范围的基础设施资产的运营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价,为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的投资价值预测和绩效监测评价提供判断依据。主要包括:(1)过去3-4年的运营收益及其稳健情况;(2)收入来源结构及其分散情况,未来长期稳定分红的前景;(3)项目资产的估值情况,通过专业运营促进资产增值的潜力;(4)基准年及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能否满足不低于4%的要求;(an style="color: red;">5an>)税收安排的可靠性,影响未来收益的涉税风险、应对措施及其可行性。
6.运营管理的稳健性。对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发行后的运营管理方案、运营机构能力、专业运营机制及项目持续平稳运营的保障措施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价。主要包括:(1)专业运营机构选择方案及其合理性;(2)专业运营机构的运营经验、专业能力、机构治理等情况;(3)运营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和奖惩机制是否有效可行;(4)专业运营机构解聘及更换的条件和程序及其合理性。
7.募集资金的可用性。通过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盘活存量资产,带动增量投资,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是我国推动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的一项重要政策诉求。对于发行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基金所募集的资金,扣除用于偿还债务、缴纳税费、按规则进行战略配售后的净回收资金,应不低于90%以资本金方式用于在建项目或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项目。需要前期评估和监测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1)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战略、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要求;(2)拟投资项目的成熟情况,如是否列入发展规划,是否已立项或开工建设等;(3)拟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等。
8.试点方案的示范性。我国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an style="color: red;">Ean>ITs试点,具有很强的政策目标导向,应按照相关文件所提出的各项政策诉求要求,评估拟发行Ran style="color: red;">Ean>ITs产品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等方面的示范意义,并对其实际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实施过程评价和后评价,完善我国基础设施Ran style="color: red;">Ean>ITs发行和运作全过程绩效评价和管理相关制度安排。
来源: CRF Ran style="color: red;">Ean>ITs Forum 微信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绿色PPP项目典型案例一——北京市大兴区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今年4月底,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示结束,16.........务局作为实施机构采用DBFOT运作模式实施本PPP项目,即选择社会资本与区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人代表成立项目公司,区水务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其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和维护,经营期满,项目设施无偿移交政府方。项目交易结构图如下:
实施模式说明如下:
1、大兴区政府授权大兴区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指定大兴区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通过法定程序选择境内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
2、大兴区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北控水务)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在大兴区成立项目公司(北京北控兴凤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公司中,大兴区物资集团占1%股份,北控水务占99%股份。
3、区水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内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责任、风险和费用,并负责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满,项目设施无偿移交政府方。
4、项目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的规定提供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服务,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
5、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区水务局或其指定机构。
(二)回报机制
项目合作期20年,鉴于本项目的非经营性属性,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基于绩效评价的政府付费方式。付费来源包括由基于工程可用性评价的可用性服务费和基于项目运营维护的运维绩效服务费两部分构成。可用性服务费以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投资为基数,核减政府补贴资金后按照中长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并在运营期按照实际运维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等额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以项目公司运维服务方案为基础,按照运维绩效服务费基数和项目实际运维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
(三)项目贡献
通过三年治理,新凤河流域治理成效明显,贡献了巨大的环境、生态和社会价值:
1、全流域黑臭水体已消除。
2、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2019年新凤河出境断面烧饼庄闸主要水质指标COD、NH3-N、TP年平均值相比2016年分别下降了48.75%、92.61%和85.68%,流域水环境质量从治理前的劣Ⅴ类提升到了地表水Ⅳ类。
3、水生态恢复效果显著。新凤河流域水生植物约26种,其中人工栽植20种,自然生长约6种,总的水生植物覆盖度约40%;鱼类约10种,鱼类主要有鲫鱼、草鱼、鲢鱼、黄黝鱼等;大型底栖动物恢复良好,鸟类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水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明显提高。现阶段新凤河水生态健康综合指数为88.5,相比治理前提升了330%。
4、社会效益彰显。新凤河、老凤河、安南湿地和新西凤湿地公园等工程完成后正式对市民开放,成为市民休闲、游憩、健身的打卡景点,两岸土地价值提升,充分彰显了水环境治理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亮点和示范价值
本项目作为北京市水环境治理领域重要PPP项目,也是大兴区首个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通过积极引入专业化的社会资本参与大兴区水环境建设,采用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创新PPP模式,运用绿色先进技术和设计理念,极大提高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效果和效率,有效改善了北京市和大兴区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高的示范价值。
1、采用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创新模式
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有利于平滑政府财政支付资金压力、突破短期财政支付能力限制、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政府财政预算与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可持续平衡。
通过引入选择专业化的社会资本,改变传统模式下投资、设计、建设、运营主体分离的局面,由社会资本统筹考虑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方案、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维度实现了政府监管与项目管理的统一,同时切实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和落实基于项目绩效的考核付费机制,切实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得到改善,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整体服务水平,实现项目产出的可持续。
实现了市发改委和市区财政补贴资金与社会资本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政府投入的撬动和放大效应,进一步优化了项目的资金成本,实现了政府社会资本的合作共赢和资金的可持续使用。
2、运用绿色先进技术和设计理念
新凤河项目从规划开始,树立并贯彻全生命周期污染减排、生态友好型施工工法应用、生态系统涵养与恢复、长效管控,亲水空间营造和环保教育融入的技术理念。
基于目标水质的技术与工程体系全生命周期科学优化决策。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监测的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获取的数据为基础,对流域水环境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定量的识别分析。采用多模型耦合分析方法,从全生命周期视角,对治理方案及建设、运维进行高效、定量、智能、动态分析辅助决策,依托企业专家库、技术库等智库资源,进行治理技术与工程体系科学优化决策和辅助设计,确保全程目标可达。通过实测与模型分析,系统研究北方再生水补水河流水质时空分布和变化规律以及再生水补水与水生生物类群栖息及生存规律的关系,提出适合新凤河的优势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类群,并结合微生态调控技术,构建以本地优势物种为核心的生态系统,强化河道自净作用,确保全流域水质提升和断面水质达标。
构建灰绿结合雨水净化系统,创新引领“海绵河流”建设模式。在基本解决点源和内源污染基础上,结合新凤河特点和生态河流治理模式,因地制宜的创新构建“灰色调蓄+绿色净化”相结合的雨水径流污染削减系统,“变害为利”,重新构建雨水资源回补河流通道。工程新建初雨调蓄池2座,有效收集调蓄控制162公顷城市区域初期雨水径流;新建河口湿地78公顷,服务收集和净化29.6平方公里的支流面源污染控制。通过水利设施、再生水泵站、初雨调蓄池、河口湿地等之间的联调,有效调控净化雨水径流,将雨水径流从“污染源”变为“补给水源”,变害为利,重新恢复河流自然补给模式。
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开启生态治河新范式。聚焦“环保、生态、活力”,广泛运用红机砖道路、透水铺装、微晶石等新型材料,翻新公园硬质铺装,部分区域铺装采用红基砖环保材料,体现了项目环保、生态可持续的特点。尤其结合大兴国际机场的建设,将房屋拆除过程中形成的大量建筑垃圾回收循环利用,利用废旧红砖用建设健康步道和广场,其它可再生材料用作道路基层、垫层和面层,新凤河共回用废旧红砖铺设步道和广场5750m2,废旧红砖39.6万块,再生级配碎石32744m2,建筑垃圾再生的路缘石4400米,累计消纳建筑垃圾3690方。开创了生态治河与资源回收利用相结合的新范式。
基于水生态系统修复的再生水水源性北方河流生态复兴。新凤河水生态修复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出发,在通过各类工程措施提升河道水质基础上,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为适度干预”的修复思路,以提升河流生态系统自净能力和抗干扰能力为原则,恢复植被缓冲带116.9公顷,新增水生植物面积30.4公顷,重点恢复以香蒲、千屈菜、黄菖蒲、苦草、竹叶眼子菜为代表的的25种本地水生植物24.7万m2,重建深潭-浅滩栖息地10余处、新增鱼巢栖息地400米、溢流堰5座、渗滤坝11座,营造了“水-岸-陆”丰富多样的生境系统,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健康,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初步实现新凤河生态复兴。为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公园前置塘、潜流湿地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表流湿地岛屿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最大程度减少人对自然的干扰。
感知现在、预知未来,新凤河多维度智慧管控系统。历经3年的前期现场调研、资料整理、工程设计和建设,搭建了以总控模型和大数据专家库为核心的新凤河智慧水务平台,从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及水管理等5个维度为项目长效运维提供技术保障。可及时、准确为项目运维提供实时状态感知和风险预警、预报,帮助管理者制定、决策实施河道防汛安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生态恢复等管理保障。系统对新凤河全流域水生态系统进行全面监控,定期调查和评价区域植物、水生动物、鸟类等生态环境质量,为水生态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多样化亲水活动空间打造京南百姓幸福河。新凤河秉承“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新建市民休憩廊亭8座,健康步道24公里,亲水平台14处,汀步7座。新凤河城市段实现了“有河有水,可亲可憩”;为满足市民傍晚休闲、漫步需求,新凤河城市段实现了无死角亮化,以保障居民安全。
湿地环保主题教育。项目努力把安南湿地打造成为一个人人参与、人人都能够从我做起的环保主题公园,通过社区参与、教育和培训以及社会企业在运营方面的参与,公园为人们提供了一种途径,让大家参与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发展中来。一是倡导清洁能源利用,亮化上均采用太阳能景观灯为主要照明设施。二是设计阶段场地记忆的保留,在安南湿地环保主题公园的方案设计阶段最大程度的保留以及利用了场地原有的树木,将其融合进湿地景观中,与过去建立联系,保留了场地记忆。三是营造生态栖息地,为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公园前置塘、潜流湿地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表流湿地岛屿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最大程度减少人对自然的干扰,从而增加生态多样性,提升生态物种弹性,提高其长期存活的能力。四是科普导视与环保课程,为让更多的人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公园沿游园路线设置了多种形式的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和互动设施,开发了针对大人和儿童丰富的环保教育课程,设计了为周边社区参观苗圃、体验自然、举办活动、植物栽培和旧物交换的场所,设计了安南湿地环保主题公园LOGO、公园宣传和浏览手册,开发了环保帆布袋、T恤衫、水杯、小盆栽、U盘等环保文化纪念品,希望通过公众的参与,传递环境保护的意识,“让我们爱上地球”!
转自: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所属栏目:动态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国办发〔202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
2021年10月25日
所属栏目:国务院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度工程系列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顺利召开
按照部人教司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度工程系列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于2021年11月25日在招标中心召开。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评审会在参评人自述及答辩环节采用线上答辩形式。评审当天,经过初评、参评人员自述及答辩、评委集体评议及投票等程序,本次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招标中心高度重视我部高职评审工作,本届评委会主任刘树苹、副主任毛强多次听取会议筹备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亲自督导落实。有关部门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及视频设备保障,为参评人员提供线上视频答辩操作说明,并于评审会前逐一进行视频连线测试,确保本次评审会顺利召开。
所属栏目:中心动态
发布时间:2021-11-30 13:57:09
- 挑战极限 勇创一流——青藏铁路精神述评
挑战极限 勇创一流——青藏铁路精神述评
拼版照片:上图为20世纪50年代拍摄的勘测青藏线的资料照片;下图为2006年7月1日,青藏铁路全线通车。这是从格尔木出发的“青1”次列车经过海拔4767米的昆仑山口(新华社记者侯德强摄)。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题:挑战极限 勇创一流——青藏铁路精神述评
新华社记者周圆、樊曦
70年前,新中国动用4万多峰骆驼向西藏运输物资,平均行进1公里,就要消耗12具“沙漠之舟”。
如今,一条钢铁“天路”绵延千里,列车一日便达,为雪域高原送来安康。
苍茫雪域,巍峨昆仑,见证了世界铁路建设史上的奇迹。青藏铁路,催生出“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青藏铁路精神。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川藏铁路开工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广大铁路建设者要发扬“两路”精神和青藏铁路精神,科学施工、安全施工、绿色施工,高质量推进工程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2006年7月1日,青藏铁路全线通车,在位于青海境内的沱沱河大桥桥头,当地群众欢迎从格尔木出发的“青1”次列车。新华社记者 陈燮 摄
爱国奉献,挑战极限
“有昆仑山脉在,铁路就永远到不了拉萨。”20世纪美国旅行家保罗·泰鲁在《游历中国》一书中如是写道。
历史似乎也在印证着这个断言——
1958年9月,青藏铁路西宁至格尔木段开工,同时格尔木至拉萨段开始大规模勘测。但经历缓建、停工、复建,直到1984年西格段才建成通车。受限于恶劣的自然环境、经济实力等多方面因素,格拉段只能停建。
“到了昆仑山,气息已奄奄;过了五道梁,难见爹和娘;上了风火山,进了鬼门关。”当地民谣道出青藏铁路沿线生存环境的险恶。
一组组数字,记载着悲壮与残酷,诠释着何为“生命禁区”:1953年修建青藏公路时,平均每修1公里就有1人牺牲;1985年公路改建时,一个工程部门在三个月里,仅止痛片就用掉13万片;海拔高于4000米的线路超过960公里,极端气温达零下40摄氏度……
2001年6月29日,经过多轮论证,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工程正式开工。十万筑路大军满怀建功立业的壮志,迅速集结,高擎“筑国脉、架金桥、扬国威、促团结”的旗帜,坚定地迈向“生命禁区”。
2001年6月29日,青藏铁路二期工程格尔木至拉萨段铁路正式动工修建。格尔木市南山口车站是格拉段铁路的起点。图为南山口施工现场。新华社记者 高学余 摄
施工到底有多难?
时任中铁一局青藏铁路铺架队队长李建国回忆,在海拔4000米以上地段铺架,工人们穿着两层毛衣毛裤,再套上带羊毛的皮衣、皮裤都不顶用;工地上修机器,四五分钟就得换人,卸不了两个螺丝,人就冻得不能动弹。
氧气瓶与钢轨、道钉、枕木一道,成为施工现场最为常见的物件。工人们常常背着5公斤重的氧气瓶施工,难受了就吸几口氧,缓一缓再接着干。在海拔4600多米的昆仑山隧道工地,一年不到工人们就耗尽了约12万瓶氧气。
“艰苦不怕吃苦,风暴强意志更强,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追求更高!”铁路建设者以惊人的毅力和勇气,冒严寒、顶风雪、战缺氧,挑战着生命的极限。
五易寒暑,一排排钢轨向雪域高原深处延伸——
2006年7月2日零时31分,拉萨火车站内,从格尔木出发的“青1”次首趟进藏列车缓缓驶入站台。中国向世界宣告:铁路修到了拉萨!
“谁又可能在稍动一下就要找氧气瓶的情况下铺铁轨?这条铁路是中国‘敢为’精神的最佳例证。”英国《卫报》写道。
青藏铁路在铺轨建设中(2004年12月5日摄)。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攻坚克难,勇创一流
随着清脆的爆炸声响过,眼前的情景让不少施工人员惊讶:风火山隧道炸出的不是土石,几乎全是冰碴子。
风火山隧道全长1338米,轨面海拔约4900米,全部位于永久性高原冻土层内,这样的地质环境被视为隧道施工的“禁区”。
“高原冻土施工关键在控制温度。温度低了,混凝土无法凝固;温度高了,围岩又会遇热融化,造成洞壁滑塌。”时任风火山隧道掘进队队长任少强说。
在国内外没有成熟经验可直接应用的情况下,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建设者自力更生、自主创新,创造性地研制了两台大型隧道空调机组,将隧道施工温度精准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保证了掘进需要。
浅埋冻土隧道进洞、冰岩光爆、冻土防水隔热……20多项世界性高原冻土施工难题相继被攻克,世界海拔最高的铁路隧道在风火山建成,打破了国外专家“青藏铁路过不了风火山”的预言。
高寒缺氧、多年冻土、生态脆弱,三大世界性工程难题当前,这是一场与恶劣环境的斗争、与技术瓶颈的较量,更是一场精神的淬炼。
青藏铁路在架桥施工中(2004年资料照片)。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战高寒。铁路沿线平均不到10公里就有一座医院,工人生病在半个小时内就能得到有效治疗;在风火山,建成世界上第一座大型高原制氧站,填补了世界高海拔制氧技术的空白……十万大军、五年征战,无一人因高原病死亡。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天一说:“这是中国在高原病防治方面创造的一个世界奇迹。”
——斗冻土。铁路沿线连续多年冻土区达550公里。“掌握冻土技术是青藏铁路工程的关键。”时任青藏铁路总设计师李金城介绍说,建设者们反复实验,掌握了铁路沿线多年冻土分布特征和变化规律,确立一套以“主动降温、冷却地基、保护冻土”为技术思想的冻土工程中国模式。
青藏铁路开通运营以来,旅客列车运行时速达100公里,创造了冻土铁路运行时速的世界纪录,其所创新的冻土成套工程技术,被认为是中国铁路对21世纪世界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贡献。
——护生态。为了保护青藏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环保工程投资约15亿元;科研人员开展“高原冻土区植被恢复与再造”研究,使铁路用地上的植物试种成活率超70%,比自然成活率高一倍多;全线建立了33个野生动物通道;为了给藏羚羊让道,工程曾两度停工……2008年,青藏铁路格拉段工程获得“国家环境友好工程”奖。
一流的勘察设计、一流的施工技术、一流的工程质量、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水平……青藏铁路以众多的“一流”绘就了世界铁路建设史上的奇迹。
“建设大军以惊人的毅力和科学的态度,战胜了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实现了建设世界一流高原铁路的目标。”中国铁道学会理事长卢春房说。
藏族群众观看青藏铁路建设(2004年12月5日摄)。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接续奋斗,再攀高峰
一条“天路”联通雪域内外,一种精神贯穿过去与未来。
在世界铁路最高处——唐古拉地区,养护工人于本蕃自格拉段开通运营以来坚守于此,在“走路都费劲”的环境中,他每天至少走10公里检查作业。十几年如一日,一丝不苟地呵护着每一寸钢轨。“努力成为一枚不惧风雪的铺路石。”于本蕃说。
点亮信号机、扳动道岔,为列车指引前行的方向。作为西藏第一代藏族铁路职工,普桑已经守护“天路”信号设备15载。“青藏铁路造福着我的家乡,能成为这里的一名工人, 是我一生的荣耀。”普桑说。
挂头、启动、控速、停车,手比眼看、呼唤应答、途中瞭望。每次出乘,列车司机许宝平都力求让每一个细节无懈可击。十几年来,他早已成为同事们眼中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苦是真苦,但能在青藏铁路上开火车,一切坚守就变得很有意义。”许宝平说。
精神因传承而不朽,一代代铁路建设者以挑战极限、勇创一流之志,开启雪域高原发展的崭新篇章。
2018年6月30日,在青藏铁路唐古拉站附近,养路工人冒雨对路轨进行捣固作业。新华社记者 侯德强 摄
2020年11月8日,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开工建设,又一条钢铁“天路”将通向雪域高原。新建正线长度1011公里,30公里以上隧道有6座,超过100米的高桥有9座,修建难度之大世所罕见。
“90后”小伙赵卫星参与了川藏铁路拉林段藏木特大桥修建,下一步即将转战川藏铁路雅林段。“老一辈的精神一直激励着我们,让我们更有信心、有决心为高原铁路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他说。
亘古高原,璀璨星斗,再一次见证着铁路建设者们奋进的步伐。新时代、新征程,他们必将续写新的传奇。
2021年6月25日,全长435公里、设计时速160公里的拉林铁路建成通车,西藏首条电气化铁路建成,同时复兴号实现对31个省区市全覆盖。这是试运行的复兴号列车行驶在西藏山南市境内(6月16日摄)。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2021年6月25日,全长435公里、设计时速160公里的拉林铁路建成通车,西藏首条电气化铁路建成,同时复兴号实现对31个省区市全覆盖。这是6月25日列车员向乘坐首趟复兴号高原内电双源动车组的乘客递水。新华社记者 普布扎西 摄
来源:新华网
所属栏目:党建微课堂
发布时间:2021-11-29 00:00:00
- 交通运输部“十四五”时期将对交通运输领域招投标有关规章进行修订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到2025年,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大立法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法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颁布实施;一批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细化落实上位法规定的部门规章印发实施;交通运输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得到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对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推动、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
《规划》附表所列的立法初步安排中,与招投标、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等直接相关的规章类项目有: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
2.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3.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
4.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5.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6.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
7.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试行)(修订)
来源:摘自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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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9 00:00:00
- 海南强调对政采等合同“新官也要理旧账”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强调,要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领导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承诺。
在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承诺等。
对于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提出,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注重听取工商联、相关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海南要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收征用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等营商环境领域的法规规章,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等落地实施。加强反垄断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强化竞争政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反垄断委员会和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保障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各项支持发展的政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法治督察范围。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核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量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并纳入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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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9 00:00:00
- 党史上的今天【11月25日】
重要论述
1928年11月25日
毛泽东以中共红四军前委名义写报告给中央,进一步阐明“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得出中国红色政权能够继续存在和发展的结论。这篇报告和《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一起,为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解决中国革命的道路问题指明了方向。报告指出:中国红色政权能够存在的原因,在于有买办豪绅阶级间的不断的分裂和战争。只要这个分裂和战争是继续的,则工农武装割据的存在和发展也将是能够继续的。它的存在和发展,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有很好的群众;有很好的党;有相当力量的红军;有便利于作战的地势;有足够给养的经济力。关于割据地区的战略问题,报告根据中国特殊情况提出新的战略:在统治阶级内部发生破裂时期,我们的战略可以比较地冒进;在统治阶级政权比较稳定的时期,我们的战略必须是逐渐地推进的。湘赣边界割据的具体策略是:坚决地和敌人作斗争,造成罗霄山脉中段政权,反对逃跑主义;深入割据地区的土地革命;军队的党帮助地方党的发展,军队的武装帮助地方武装的发展;对统治势力比较强大的湖南取守势,对统治势力比较弱的江西取攻势;用大力经营永新,创造群众的割据,布置长期斗争;集中红军相机迎击当前之敌,反对分兵,避免被敌人各个击破;割据地区的扩大采取波浪式的推进政策,反对冒进政策。报告对湘赣边界的军事问题、土地问题、政权问题和党的组织问题分别进行了具体论述,阐明了党的领导、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根据地建设之间的密切关系,其中涉及到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的许多基本问题,如土地革命中如何争取中间阶级的问题,政权建设中如何推行民主制度的问题,建党问题上如何纠正非无产阶级思想的问题。报告特别强调:我们感觉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边界各县的党,几乎完全是农民成分的党,若不给以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其趋向是会要错误的。这篇报告以《井冈山的斗争》为题,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1997年11月25日
江泽民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讲话指出:亚太经合组织的唯一使命,就是开展经济合作,不宜把讨论的范畴扩展到社会、政治、安全等非经济领域。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专心致志推进经济合作。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对任何成员来说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需要充分考虑各成员之间的差异和实际情况,坚持自主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要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提倡发达成员以其经济技术优势帮助发展中成员,而不应该损害他们的利益。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是紧密结合的,应该相互促进。加强地区和世界的金融合作,维护正常的国际金融秩序,共同防范国际游资过度投机的冲击,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对所有国家都有利。这篇讲话以《开展经济合作是亚太经合组织的使命》为题,收入《江泽民文选》第二卷。
2020年11月25日
习近平在中央军委军事训练会议上强调,全军要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聚焦备战打仗,坚持实战实训、联战联训、科技强训、依法治训,发扬优良传统,强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全面提高训练水平和打赢能力,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我军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强支撑。
他指出,要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扎实推进军事训练转型。要强化战训一致,坚持以战领训、以训促战,做到按实战要求训练,实现作战和训练一体化。要强化联合训练,坚持以联为纲,发展我军特色联合训练体系,加速提升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要强化训练管理,优化管理模式和流程,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手段建设,提高全周期、精细化训练管理水平。要强化科技练兵,增强官兵科技素养,加强新装备新力量新领域训练,发展先进训练手段和方法,大幅提高训练科技含量。要强化训练保障,优化布局、完善要素、创新方式,构设逼真练兵环境,加快构建高水平训练保障体系。要强化人才支撑,贯彻新时代军事教育方针,发挥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培养大批练兵备战行家里手。要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发扬军事民主,鼓励创新创造,把广大官兵练兵热情激发出来、练兵智慧凝聚起来。要在艰苦严格的训练中、在近似实战的环境中、在严峻复杂的军事斗争中摔打和锻炼部队,引导官兵坚定理想信念、磨砺战斗意志、锤炼战斗作风,始终保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顽强战斗精神。
党史回眸
1978年
11月25日 三北(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启动。1990年5月7日,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展开。
1991年
11月25日-29日 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指出,要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2015年
11月25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历史瞬间
1943年11月,朱德在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及模范工作者代表大会上讲话。
来源: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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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5 00:00:00
-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人民观点)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人民观点)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②
本报......... 2021年11月25日 05 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所属栏目:党建微课堂
发布时间:2021-11-2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