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国家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三)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
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
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
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三)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司法考试必考范围。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一)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
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将所有军事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内地同香港和澳门、大陆同台湾的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各级党委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决定精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29日 01 版)
来源:人民网
所属栏目:党18大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21-04-14 00:00:00
-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王小云指出,“密码法的出台对密码自主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对密码专业人才的需求,推进密码自主创新发展,全力建设一流密码专业,刻不容缓,意义重大。”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冯登国指出,“密码法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密码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必须深刻认识密码法对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促进作用,加大密码科研自主创新力度,扩大密码人才基数,为密码事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科技和人才基础。”
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调研发现,作为保障党政军通信安全和网络空间安全的核心技术,我国密码自主创新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密码人才供给与需求矛盾日益凸显。为此,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抓紧建立相关合作机制,加大密码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密码技术与量子技术、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各方优势和主体作用,积极推动高等院校设立密码科学与技术、密码学等本科专业,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加速发展。
密码管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紧紧抓住密码法出台的契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加紧健全完善密码法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机构、职能、队伍法治化建设,全面转变管理方式,完善密码四级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承担起贯彻落实密码法的主体责任。
今年4月,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网信办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为密码管理部门依照网络安全法和密码法开展涉及商用密码的国家安全审查提供了制度依据。5月,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商用密码认证公告、实施意见、认证目录和规则,初步构建起了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制度体系。密码法配套法规建设加速推进,8月20日至9月19日,《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密码管理局认真研究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已报请国务院审查,其他各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也全面展开。
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加速推动加挂密码管理局牌子,主动与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申报行政主体资格,加快建立密码行政管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监督执法机制,规范执法方式,落实行政主体职责,初步建立起与密码法制度规定相适应、与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履职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和行政管理职责体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密码法的贯彻落实,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展望未来,随着全社会密码安全意识、密码自主创新能力和密码管理法治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保障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必将越筑越牢!
在法治的轨道上筑牢国家密码安全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郭宓文
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习近平主席签署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一年来,全国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密码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广泛凝聚政产学研各方面力量,推动全社会形成知密用密的共识和合力,密码法实施取得了良好开局,密码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广泛开展密码普及宣传工作
密码天然具有神秘色彩,如何让社会公众正确地认识密码,了解密码的作用,合法地使用密码,增强密码安全意识,是密码法有效实施的“头等大事”。
2020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国家密码管理局以“深入学习宣传密码法,增强全民密码安全意识”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密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密码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以每日问答形式做好法规阐释和政策解读。中央主流媒体也集中发布了密码法治系列宣传资料。中国密码学会在“学习强国”平台开通“密码视界”强国号,发布权威解读文章,推送密码知识与政策答题活动,仅上线当天,订阅量就达533万,参与者达1400万人次。2020年9月16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密码攻防与网络空间安全”主题论坛在河南郑州举行,专家学者、行业精英齐聚一堂,围绕“推进密码技术应用,构建网络空间新安全体制”等主题展开热议,社会反响热烈。
密码法颁布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想办法、出实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工作,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在线上线下开展,推动法律入机关、入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有效提升了全民密码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学密码、知密码、用密码”的浓厚氛围。
深入践行“密码安全为人民”的理念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密码企业闻令而动,运用密码技术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在服务疫情防控、保障市场主体安全交易、加密移动办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生动践行了“密码安全为人民、密码安全靠人民”的理念。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疾控中心提供7×24小时保障服务,确保全国各地的疫情数据通过数字认证的可信网络直达国家疾控中心。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紧急上线疫情防控电子签署平台,已为全国各类法人主体提供签署服务超过千万次。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免费为用户提供可信存证服务,为各行业提供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时间戳等服务,保障疫情期间业务往来的信息安全。
积极推进重要领域和网络空间密码融合应用
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对于不符合密码应用和网络安全要求,不安排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政务信息系统。今年4月,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编写《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一书。9月,中国密码学会编制发布《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准确理解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提供了有力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密码法要求,积极推进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和政务信息系统等重要领域密码应用,利用密码技术护航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基建安全发展。在金融领域,应用国密算法的银行卡累计发卡量超过10亿张。在能源领域,基于密码技术的电力调度安全防护体系在国家电网等企业实现全覆盖,使用密码模块生产的智能电表超5亿只,发放用户卡超1亿张。在信息惠民领域,累计发行采用密码技术的二代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超过19亿张,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覆盖超过1.5亿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覆盖超过4800万户。在广播电视领域,推广应用基于密码技术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带动完成2700万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部署。
着力加强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
密码事业的发展,关键要靠自主创新,归根结底靠密码人才的培养。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王小云指出,“密码法的出台对密码自主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对密码专业人才的需求,推进密码自主创新发展,全力建设一流密码专业,刻不容缓,意义重大。”中国科学院院士冯登国指出,“密码法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密码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必须深刻认识密码法对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促进作用,加大密码科研自主创新力度,扩大密码人才基数,为密码事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科技和人才基础。”
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人才培养相关合作机制,加大密码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密码技术与量子技术、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的融合,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各方优势和主体作用,积极支持高等院校设立密码科学与技术、密码学等本科专业,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加速发展。
切实增强密码管理法治化水平
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紧紧抓住密码法出台的契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加紧健全完善密码法规制度体系,全面转变管理方式,完善密码四级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承担起贯彻落实密码法的主体责任。
今年4月,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网信办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为密码管理部门依照网络安全法和密码法开展涉及商用密码的国家安全审查提供了制度依据。5月,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商用密码认证公告、实施意见、认证目录和规则,初步构建起了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制度体系。密码法配套法规建设加速推进,8月20日至9月19日,《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他各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也全面展开。
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申报行政主体资格,加快建立密码行政管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监督执法机制,规范执法方式,落实行政主体职责,初步建立起与密码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
“法者,治之端也”,密码法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将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持党管密码和依法管理的有机统一,全面深入推进密码法的宣传、普及、实施、监督等各项工作,不断把密码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构筑起牢不可破的密码防线!
《 人民日报 》( 2020年10月27日 10 版)
所属栏目:中心动态
发布时间:2021-04-13 10:37:23
- 《中国PPP年度发展报告(PPP蓝皮书)》第四期征稿启事
PPP蓝皮书《中国PPP年度发展报告》,由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主编,汇集了来自高校、金融、法律、工程技术等领域的PPP专家和学者参与撰写工作,已连续出版发行三期,为我国PPP事业发展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皮书系列为“十二五”“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权威、前沿、原创。
目前,《中国PPP年度发展报告》第四期征稿工作已正式启动,现面向海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征稿,具体栏目如下:
一、理论研究篇
二、制度建设篇
三、行业发展篇
四、融资创新篇
五、实务要点篇
六、案例解析篇
七、大事记
一、投稿须知
(一)投稿者须按照要求格式规范写作(见后)。
(二)稿件要求原创,严禁抄袭。
(三)来稿请添加附件,图片请单独添加附件,来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栏目+题目名称”。来件需在稿件后注明作者、单位、邮箱、手机号码。
(四)投稿内容及文中所使用的人物称谓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五)投稿邮箱: tuppp@tsinghua.edu.cn
(六)全文交稿截止日期:2021年3月1日
二、《中国PPP发展年度报告》编写体例
(一)采用国际通用的编例
1、每篇平均5000-10000字左右。
2、采用国际通用的编写体例,各章结构如下:
AAAAA(文题)
一、BBBBB
(一)CCCCC
1、XXXXXXXXXXXXXXX
(1)XXXXXXXXXXXXX
1)XXXXXXX;
① XXXXXXXXXX。
3、报告框架
专家可结合自身工作、擅长领域,挑选(2)至(6)任一框架,确定文题,围绕2020年主要事项撰写文章:
总报告
理论研究
制度建设
行业发展
融资创新
实务要点
案例解析
大事记
内容要求:
理论研究:概述PPP前沿理论要点,方向,困境和前景。
制度建设:概述制度建设对PPP发展的意义,以及最新进展。
实务要点:阐述2020年实务最新特征和核心实施要点,可以结合案例分析,但不突出案例具体信息。
行业发展:概述有关PPP的法律法规及对行业PPP项目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大政方针;以2020年为主,简要阐述行业应用的历史情况(可以将以前的内容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字数不建议超过1000字)。
融资创新:概述2020年融资状况,选择一个具体要点深入分析。
(二)正文编写应该注意的问题
段落不宜太长,一般一个自然段控制在500字以内。
多使用项目符号、小标题等,使结构更明晰,重点更突出。
能够以图表说明的,尽量使用图表。
图的编号:图1,后空一字接图题,放在图的下方。
表的编号:表1,后空一字接表名,放在表的上方。
图表各自独立编号。
表示范围应用“~”,而不用“-”,如10~20,7~8人等。
数字除惯用的如“三四个”、“六七十年代”等之外,均采用阿拉伯数字。
数字间用四分之一的空格表示,不用逗号“,”,如34000。
对于美元等货币单位,行文时用汉字表示,图表中用代号。
外文字母区分大小写,区分正斜体,变量用斜体,单位用正体。
(三)交稿注意事项
交稿时,请交一份电子文件至邮箱:tuppp@tsinghua.edu.cn,书稿必须符合齐、清、定的要求。
齐:书稿齐全,包括目录、正文,图表,有的还有附录、参考文献等。同时提供作者署名顺序及作者简介。
清:图表、文字清楚,容易辨认。
定:交稿时必须定稿,不要遗留问题。
如有疑问,可联系曹老师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13810032870(曹老师)
来源:公众号“清华PPP研究中心”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09 08:38:34
- 从项目管理到公共管理:PPP研究述评与展望
王盈盈1 甘甜2 郭栋3 王守清1,4
1. 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中心 2.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3.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4.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PPP项目股权结构的优化研究”(71772098);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各地HDI指数的编制和研究”(16ZDA009)
[摘要]当前中国PPP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理论研究却落后于实践,症结之一在于PPP项目管理和公共管理两大研究视角的割裂,前者过于微观且侧重市场逻辑,后者过于宏观又倚重科层分析。未来PPP研究应着力于科层和市场相结合的整合路径,揭开微观项目与宏观结构的互动逻辑,从而推动中国PPP理论体系化和政策清晰化,实现PPP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公共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154(2020)00-0000-00
一、引言
自2014年以来,中国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我国称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展井喷。根据国家财政部PPP中心的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末,全国累计签约PPP项目数量6546个、金额10.3万亿元。PPP模式日渐成为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主要机制,这不仅深刻地改变了我国公共投资结构,也将对地方治理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由此,PPP理论研究亦日益活跃,现已成为我国学术研究的热点话题。然而,PPP理论研究却落后于实践发展,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PPP政策指向模糊和认识不统一等困境。本文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核心症结在于:当前PPP项目管理和公共管理两大研究视角存在严重割裂。一方面,两者的分析对象和前提假设不同,前者着眼于项目的最佳实践和科学管理,后者致力于揭示政府行为逻辑并实现公共价值。
为更好地厘清PPP理论研究的整体脉络与研究现状,同时增进学界对中国PPP实践的理解,本文以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中文文献为基准,检索和梳理PPP相关文献,对中国PPP理论研究展开系统性综述,剖析两大视角割裂现状及成因,并提出整合路径的研究展望,希冀为未来的理论研究提供参考。
二、基于两大视角的PPP研究现状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应用PPP,大致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1-2]。自2014年以来的改革正式推动PPP成为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重要机制,也促使中国PPP研究从过往的微观项目管理视角向着公共管理等更加多元的研究视角发展。
界定PPP概念通常采用情境类型法,这源于PPP实践属性强且各国情境千差万别[2]。这也是项目管理视角的PPP研究先于其他领域的主要原因[3]。中国关于PPP的官方定义来自国办发[2015]42号文,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该定义明确政府为PPP项目责任主体,并限定其行为合规路径,相比西方的“公共部门”内涵更为狭窄;二是该定义采用“社会资本”来界定合作伙伴,相比西方的“私营部门”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含私营组织,还可以是国有属性的组织,如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有基金等。还需要说明的是,该定义实际上对伙伴设置了准入条件,要求伙伴至少“具备投资、运营管理能力”。除了营利性企业,国际上也有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做PPP伙伴,而我国目前的PPP实践中还鲜见其他组织,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来自我国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社会组织由国家民政部等部门主管,而2014年以来的PPP主要与国家财政部和发展发改委的职能相关。
(一)PPP项目管理研究现状
PPP项目管理研究缘起于工程建设管理,发端于公共设施的工程建设投融资。学者们历来热衷于做PPP项目管理的文献综述或荟萃分析[4-8]。本文通过中国知网(CNKI)以“SU/TKA=‘PPP’并含‘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并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并含SU=‘项目’并含‘项目管理’”作为检索式,且勾选“工程科技Ⅰ辑”“工程科技Ⅱ辑”和“经济与管理科学”数据库,检索得到2014年1月1日-2020年7月15日的2276篇文献,主要包含四类主题。
1.关键成功因素(Critical Success Factors,CSFs)研究PPP项目成功实践的影响因素。这是PPP项目管理领域最早也最丰富的研究,自1996年Tiong[9]提出CSFs研究框架以来,学者们基于中国PPP实践挖掘了大量CSFs要素[10-11],后来又对要素分阶段、分专业、分行业的类型化研究[12]。学者们在研究CSFs时,普遍做出一个“成功”或“失败”的二元判断,然而,迄今并无PPP项目“成功”与否的统一标准,自然也谈不上CSFs清单的“标准答案”。而且,已有研究普遍是静态时点的研究结论,这源于PPP项目的跨度实在太长(通常长达30年),鲜少有学者能跟踪一个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此外,受限于PPP项目案例资料的可获得性,学者们通常只能得到“成功”案例,却无法得到“失败”素材,这也暗示着当前CSFs研究结论的有偏(biasedresults)。总之,CSFs研究所挖掘的要素虽然非常多,但迄今仍无法厘清各类要素之间的相协同、相抵触或相匹配的关系,仍停留在实践层面的经验性归纳。这一主题构成后续研究主题的经验性基础。
2.风险分担(Risk Allocations)研究侧重预防项目失败的风险要素识别、评估与分配。不确定性意味着风险,CSFs的实现通常充满不确定性,因此CSFs和风险要素研究实则一体两面。Wang等是中国这一主题的开创人[13]且提出了“外星人眼”风险管理模型[14],柯永建则紧随其后并提出了风险分担机制[15-16]。我国其他学者基于这一框架拓展实证情境学者们延循这一框架拓展实证情境[17-18]。不过,当前项目管理领域的风险研究主要基于问卷调研等主观资料为素材,这导致研究结论依赖于“参与主体”,而且项目风险因素也高度依赖于“所处情境”。这一主题有待结合这两方面,以提炼更具一般性的因果机制。
3.绩效评价(Performance Measurement)研究项目产出结果的衡量与评价。这是一项偏技术的研究主题,主要包含产出标准、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等,其中较为重要的方法是VfM(Value forMoney,物有所值)评价[19]。Yuan等人[20]建构了中国PPP关键绩效指标与框架,曹启龙等人[21]针对PPP寻租行为提出绩效监督模型。我国于2015年正式将VfM评价纳入PPP实施流程[2],不过VfM评价的理论与实践工作仍存在模糊之处并因此造成争议,未来有望基于大数据手段进一步完善。
4.控制权配置(Allocation of Control Rights)研究政府和市场协作之间的最优配置。这是近年的新主题,以伍迪[22]和王守清等人[23]的文献为代表。这一视角早期的研究以实物期权的配置为主,大量借鉴金融工程等理论形成了价格机制[24]、补偿机制[25]等技术性结论。自2015年伍迪[22]应用于PPP后,展现出与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相结合的趋势。然而,他虽然初步借鉴了周雪光的“控制权”理论,做了视角融合的有益尝试,但解释仍旧有限。不过,学科融合的初步尝试为今后的视角整合打下了基础。
(二)PPP公共管理研究现状
PPP公共管理的研究侧重于组织管理与政策过程,致力于提升PPP的治理效能。Hodge和Greve[26]的PPP文献综述是这一领域的经典作品。Wang等人[27]基于Web of Science系统检索得到186篇PPP公共管理文献,提炼了与PPP公共管理研究相关的三大知识背景,即经济学、公共管理和政策、组织理论。本文通过中国知网(CNKI)以“SU/TKA=‘PPP’并含‘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并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检索式,且勾选“社会科学Ⅰ辑”和“社会科学Ⅱ辑”数据库,检索得到2014年1月1日-2020年7月15日的455篇文献,主要包含六类主题。
1.采纳动机(Adoptionmotivation)探讨地区发展水平对PPP采纳结果的影响。通常,发达程度越高,提高效率的采纳动机越大,而拓宽资金渠道的动机则变小[28]。何平均等人[29]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揭示了农业基础设施PPP的主体动机,将采纳动机研究引入到了特定领域。任小强[30]基于水利工程PPP采纳动机的分析,指出融资和提效两大动机的互动作用。谈婕等人[31]则从落地速度的快慢来解释采纳动机的作用,拓展了动态过程机制。Tan和Zhao[32]则提出采纳率概念,来解释地方政府的PPP采纳行为。从上述研究中可以看出,新近研究已呈现项目层面的采纳动机理论解释,显示出初步的从项目到公共管理转向趋势。
2.执行绩效(ImplementationPerformance)有别于项目绩效研究。这一视角下的执行绩效侧重于过程,而项目绩效侧重于产出。张万宽等人[33]最早建构了国家层面的关键影响因素框架。陈婉玲[34]强调PPP的过程绩效监管工作应关注政府责任,建议采用立法、契约制度化及独立监管等手段来实现。近年学者们针对PPP公共价值问题做了大量反思和倡导,包括公共价值失灵[35, 36]、价值冲突与协调[37]、可持续发展导向下的PPP新内涵[38]等。
3.财政责任(Fiscal responsibility)研究致力于考察PPP对公共财政风险的影响。这一主题也是国内学者近年密切关注的主题之一。Tan和Zhao[39]在公共管理顶刊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PAR)上讲述了中国PPP复兴仍是财政短缺和政府债务高企的公共财政故事,引发了国际学术界对中国PPP财政承受的高度关注兴趣。关于PPP带来的财政风险,学者们观点不一。温来成等[40]认为我国近年大规模的PPP实践容易产生财政风险,缪小林等[41]着重探讨了PPP如何才能起到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作用机制,指出政府和市场的合理分配是关键。张牧扬等[42]实测了我国地方政府实施PPP的财政支出压力,指出多数城市在管理得当的前提下仍有财政空间。此外,税收研究[43, 44]和审计研究[45, 46]日渐成为PPP财政研究的重要议题管理的重要议题。针对我国当前PPP项目以政府付费/补贴模式为主的现状,这一主题有望得到持续探讨和发展。
4.制度/政策研究(Institutional/policyresearch)研究正快速积累成果。理由在于近年PPP大规模实施暴露出的问题均涉及制度根源或政策导向。理想的PPP发展环境应包含公平竞争、规范程序、完善的问责制度和广泛的公众参与等[47, 48],而发展中国家通常面临制度建设滞后、市场意识薄弱等困境[49],加大了PPP失败风险。随着2014年后中国PPP政策的密集发布和积极执行,PPP政策研究成果随之丰富起来,包括规制体系[50]、政策扩散[51]、政策学习[52]、政府执行角色[53],相配套的PPP制度建设研究也日渐丰富[54, 55]。Wang等人先后在国际主流学术期刊中基于中国PPP素材做实证研究,揭示了中国情境的制度特征,如合同制定过程[56]、腐败程度[57]等。
5.比较研究(Comparativestudy)主要从研究方法上的一项分类,侧重于国际比较。谈婕和赵志荣[58]以类型学研究划分了PPP的传统模式、英国模式和美国模式,指出中国属于上述模式的复合。王天义等人[59]探讨了PPP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6.规范研究(Normative research)侧重学理层面的PPP理想探讨。我国学者提出了较多PPP发展的“大问题”[60-62],回应了我国市场化改革伊始阶段时,学者们提出的问题[63]。
三、PPP研究视角割裂阐释
本文基于两大视角的研究现状梳理,发现当前中国PPP理论研究的特征:项目管理成果多、主题趋向收敛,公共管理成果少、主题快速拓展且日渐丰富。具体而言,PPP项目管理领域中,我国学者近年试图超越“项目失败”现象与单一实践路径的研究局限,探讨复杂情境下多对象、多层次的PPP项目管理问题,或尝试发现项目实践的多重影响因素,也取得了可喜进展。然而,这一研究视角的局限性仍非常明显,主要原因在于研究者的工程建设管理学科背景限制。研究者们对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及发展历史了解的有限,导致了PPP项目管理解释框架停留在项目个性层面,却没有提升到结构共性层次,例如,周志忍[64]很早就指出,我国向西方学习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有一定偏向,更多地参照了Savas[65]等积极学派的观点,却较多忽略冷静学派的分析。
PPP在我国的应用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密不可分。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财政收入的分配权力更加集中于中央,自上而下的巨大规模财政转移支付现象逐渐凸显[66],PPP模式得益于这一制度改革下的“专项转移支付”政策,PPP项目成为“专项化”“项目化”的核心手段之一。此外,由于我国PPP实践起源于引进国际投资者的跨国投资项目,因此PPP项目管理研究肇始于提高效率的实践动机,加之这一视角更能从实践成效中获得及时反馈,因此,PPP项目管理研究首先成为我国PPP理论的主要流派,致力于提高效率的“最佳实践”研究,为我国PPP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时至今日,当PPP日渐成为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一项主要机制时,PPP理论研究的价值判断有必要转向,应从项目管理研究过渡到公共管理研究为主。
PPP公共管理领域的国际前沿历来活跃,见诸大量管理学顶级期刊[67-69]及公共管理顶级期刊[70, 71]。然而,国内PPP公共管理研究仍以理论探讨为主,多数研究成果并不能直接转化为指导实践的政策建议。究其原因,在于PPP项目的复杂实践属性没有被充分揭示,源自研究者对于项目经验的了解有限,以至于无法结合理论成果提出指导实践的操作路径。换言之,PPP与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其他市场化机制的异质性仍未被充分揭示,这也导致PPP过程中的行为逻辑“黑箱”仍无法打开。事实上,诸如交易结构、伙伴类型、实施程序等PPP项目操作的差异巨大,虽然与当前制度不完善导致操作无法标准化有关系,但PPP本身的复杂和模糊属性仍然是学界无法绕开的研究进路障碍,也造成了当前各个部门对PPP认识不统一、理解不一致等现状[1]4。还比如,我国当前大量PPP项目依赖于政府付费或补贴,而国际上仍有大量的PPP项目以使用者付费作为主要收益来源,若将这两类PPP项目按同质性处理,则研究结果必然会有重大偏差。总言之,PPP理论研究趋势必然朝着公共管理领域体系化,而实现这一研究目标的核心路径是揭开项目异质性。
四、两大视角整合的PPP研究转向
学者们倡导用复合逻辑解释多元主体供给公共服务的创新机制[72-74]。PPP理论研究也可以参照这一逻辑,基于当前两大研究视角的体系,进行项目管理与公共管理的视角整合与相互渗透。以往项目管理视角主要将PPP看作市场行为,而公共管理视角仍坚守科层逻辑,那么未来整合视角的PPP研究转向,应将科层组织和市场组织视作同等重要来解释PPP行为。PPP已有研究与转向的关系如表1所示。下文将从研究对象和研究路径两个方面阐释具体操作。
(一)研究对象
1.多中心治理。以往项目管理研究成果实质上均属于多中心治理的手段性(Means)研究。以往研究多侧重技术治理,未来研究应更多强调PPP的公共价值创造这一目的性(Ends)研究。而且,我国以往大量研究关注企业组织的PPP,鲜有涉及社会组织的PPP,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遗憾,未来研究应更多关注非营利性组织的PPP。由此,PPP作为一项多中心治理手段,也将自然地从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向社区服务、基层农村等领域延伸和应用。
2.政府行为。以往项目管理研究揭示了大量与政府行为相关的要素,但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及互动作用却研究不足。未来研究应结合我国业已形成的政府行为及创新理论体系,从结构/制度路径的央地关系和行动/过程路径的府际关系来拓展PPP的理论研究。此外,正式合同制度下的PPP项目中,实则存在大量非正式制度路径的协调行为,如信任(Trust)、关系协调(Relationship coordination)、冲突管理(Conflict management)等,从中揭示更多通往PPP项目可持续发展并成功实践的中介机制。
3.公共政策。基于近年发布的上千项PPP相关政策,未来研究有望从公共政策视角解释PPP行为逻辑。例如,PPP操作流程等政策前后接力、相互冲突、高度模糊等现象,暗示着政策过程的利益诉求、网络联盟及共识形成逻辑。以PPP政策作为切口,构成揭开基层政府执行逻辑的新线索,从中寻找PPP等“好政策”执行的动态机制,从而更好地指导PPP政策及制度建设。
(二)研究路径
1.延展路径——“走出去”。立足公共管理理论,未来研究可在PPP项目层面纳入“情境”“权力”和“资源”等社会科学经典概念,产生更具实践解释力和指导性的理论框架。具体而言,参照“结构-行为”分析范式,将过往PPP项目管理层面揭示的众多异质性要素,提炼成一个共通的宏观环境要素,从而提高PPP研究的理论效度。
2.吸纳路径——“引进来”。在公共管理与政策这一分析单位层面,未来研究可将项目层面已有的CSFs框架、风险分配机制、绩效评价体系和控制权配置等要素吸纳进来,提高对地方政府PPP行为逻辑的解释力,由此提高PPP配套制度和政策设计的适用性。地方政府在国家治理和制度形塑中扮演“第一行动集团”的角色,是理解我国行政改革历程及社会转型的重要“切口”,因此,朝着这一研究路径探索,将形成更为一般性的组织管理理论,如协作、网络、数字治理等,从而提高PPP理论与其他治理手段的可比性。
五、总结与展望
本文基于文献综述,指出我国PPP理论研究的症结,并提出了视角整合的PPP研究转向,从研究对象和研究路径两个方面指明未来PPP研究方向。未来有关PPP的研究将存在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实践经验素材,这是PPP理论研究的丰富源泉;第二个层次是项目管理理论,这既是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也是理论解释的归路;第三个层次则是公共管理理论,站在制度格局和政府创新视角定位PPP的工具价值;第四个层次则是本文提出的复杂组织协作理论,基于视角整合形成更一般性的管理理论,与其他协作性机制形成比较和参照。未来PPP研究的发力点在于搭建两大视角的沟通桥梁(Bridge)。具体而言,聚焦多中心治理、政府行为和公共政策三大研究对象,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研究路径,形成更为整全性的PPP理论框架和体系。
视角整合下的PPP研究将有助于理论体系化和政策清晰化。尤其是伴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建设进程,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领域将越来越依靠PPP这一协作方式来实现治理现代化。这为PPP研究转向提供了现实需求:我国希冀用好PPP这一工具,前提是要理解PPP实践活动中的各方行动逻辑,尤其是理解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因而须有赖于PPP下一步研究能否对行动逻辑做出有效的解释。未来,通过整合视角和提高视角之间的交流,PPP的理论与实践试图回答好这两个问题: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机制中的政府该如何定位?多元主体应该发挥什么作用?通过回答好这两个问题,不仅能形成PPP各方更成体系的行动逻辑,也能进一步清晰行为标准,进而推动政策指向的清晰化。而且,这也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文章来源:管理现代化[J],2020,40(6): 67-74 (CSSCI),DOI: 10.19634/j.cnki.11-1403/c.2020.00.000;或公众号“中国PPP智库”。(参考文献具体同见于上述地址)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09 08:33:05
- 胡春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问题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对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工农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的科学把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推动农业农村同步实现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我们党在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体现,农业农村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还跟不上,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投入更多的资源和力量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确保在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不掉队、同步赶上来,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进度和质量成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头重头在“三农”,基础和潜力也在“三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对国内外形势复杂变化,把握发展主动权,需要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守好“三农”这个战略后院。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同样需要挖掘农村巨大市场潜力。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把农业农村现代化摆到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三)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核心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产能迈上1.3万亿斤新台阶。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2%。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提前一年实现较2010年翻番目标。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9348万,剩下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也将如期全部脱贫。但也要看到,“三农”发展面临不少新矛盾新挑战,农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增加,供给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薄弱,农民增收速度放缓。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有效克服各种风险挑战,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变化,这就需要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农业现代化。
(一)切实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要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副食品供给安全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我国粮食连年丰产,2019年粮食产量达到13277亿斤,连续5年在1.3万亿斤以上,肉蛋菜果鱼茶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是有保障的。但要看到,当前外部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多,在粮食安全问题上万不可掉以轻心。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引导农业资源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保护地方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粮、棉、油、糖、肉等收储调控能力。
(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农业总量不足和结构性问题并存,农业的主要矛盾还是在供给侧。要坚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动摇,打造高质量供给体系。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在确保必保农产品自给水平的同时,积极扩大紧缺农产品生产,适度调减市场过剩的农产品特别是非食品农产品生产。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支持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强化示范引领,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三)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兴旺可以提供乡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乡村农产品加工业要走高质量发展的路子,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金字招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适宜农村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建设。规划是建设的蓝图,乡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要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促进县域内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防止盲目大拆大建,注重保留乡土味道,让乡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乡村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大跃进、一刀切,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进村庄撤并。
(二)持续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围绕建设更加宜居的现代乡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设施大体相当。要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支持新建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三)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适应农村人口结构和经济社会形态的变化,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要加快推动形成县域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功能,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
(四)全面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没有乡村人才的振兴,乡村振兴就缺乏支撑。要着眼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落实吸引人才返乡留乡政策支持体系,打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解决好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好”问题,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四、深化农村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改革开放之初,正是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还是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激发强劲内生动力。
(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强化制度供给,打通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充分实现乡村资源要素内在价值,挖掘乡村多种功能,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要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必须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更好用活乡村土地资源。要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更加充分的权能。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加强宅基地管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发展特色产业、盘活土地资源等为抓手,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成员能力。
五、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要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一些脱贫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仍需持续用力,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帮扶成效还不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比较重。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住得下、能融入、可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被侵占。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扩大支持对象,延长产业链条,抓好产销衔接。
(二)接续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较弱。要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西部地区低收入人口较多,集中了大部分的脱贫摘帽地区,且脱贫摘帽时间较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缺乏自我帮扶能力,要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先富带后富,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进一步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和协作帮扶方式。
(三)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受身体素质、职业技能、家庭负担、发展环境等制约,获得发展机会、资源要素的能力较差,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帮扶,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难以跟上全社会步伐。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以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底线、精准施策、真抓实干,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书写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问题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对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工农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的科学把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推动农业农村同步实现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我们党在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体现,农业农村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还跟不上,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投入更多的资源和力量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确保在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不掉队、同步赶上来,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进度和质量成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头重头在“三农”,基础和潜力也在“三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对国内外形势复杂变化,把握发展主动权,需要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守好“三农”这个战略后院。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同样需要挖掘农村巨大市场潜力。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把农业农村现代化摆到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三)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核心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产能迈上1.3万亿斤新台阶。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2%。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提前一年实现较2010年翻番目标。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9348万,剩下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也将如期全部脱贫。但也要看到,“三农”发展面临不少新矛盾新挑战,农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增加,供给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薄弱,农民增收速度放缓。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有效克服各种风险挑战,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变化,这就需要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农业现代化。
(一)切实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要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副食品供给安全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我国粮食连年丰产,2019年粮食产量达到13277亿斤,连续5年在1.3万亿斤以上,肉蛋菜果鱼茶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是有保障的。但要看到,当前外部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多,在粮食安全问题上万不可掉以轻心。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引导农业资源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保护地方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粮、棉、油、糖、肉等收储调控能力。
(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农业总量不足和结构性问题并存,农业的主要矛盾还是在供给侧。要坚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动摇,打造高质量供给体系。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在确保必保农产品自给水平的同时,积极扩大紧缺农产品生产,适度调减市场过剩的农产品特别是非食品农产品生产。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支持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强化示范引领,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三)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兴旺可以提供乡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乡村农产品加工业要走高质量发展的路子,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金字招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适宜农村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建设。规划是建设的蓝图,乡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要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促进县域内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防止盲目大拆大建,注重保留乡土味道,让乡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乡村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大跃进、一刀切,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进村庄撤并。
(二)持续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围绕建设更加宜居的现代乡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设施大体相当。要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支持新建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三)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适应农村人口结构和经济社会形态的变化,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要加快推动形成县域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功能,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
(四)全面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没有乡村人才的振兴,乡村振兴就缺乏支撑。要着眼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落实吸引人才返乡留乡政策支持体系,打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解决好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好”问题,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四、深化农村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改革开放之初,正是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还是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激发强劲内生动力。
(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强化制度供给,打通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充分实现乡村资源要素内在价值,挖掘乡村多种功能,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要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必须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更好用活乡村土地资源。要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更加充分的权能。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加强宅基地管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发展特色产业、盘活土地资源等为抓手,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成员能力。
五、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要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一些脱贫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仍需持续用力,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帮扶成效还不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比较重。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住得下、能融入、可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被侵占。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扩大支持对象,延长产业链条,抓好产销衔接。
(二)接续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较弱。要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西部地区低收入人口较多,集中了大部分的脱贫摘帽地区,且脱贫摘帽时间较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缺乏自我帮扶能力,要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先富带后富,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进一步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和协作帮扶方式。
(三)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受身体素质、职业技能、家庭负担、发展环境等制约,获得发展机会、资源要素的能力较差,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帮扶,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难以跟上全社会步伐。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以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底线、精准施策、真抓实干,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书写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
来源:人民日报
所属栏目:扶贫要闻
发布时间:2020-12-02 09:18:19
- 江西省劳模余铁根:奋斗的脚步从未停歇
一家员工总数不足500人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连续1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混改”三年来实现经营规模翻一番,是江西省招标投标协会、江西省绿色建筑协会、江西省租赁保理行业协会会长单位,是江西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企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招标咨询行业第一方阵。主管单位对企业的评价很亮眼,“省出资监管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代表”,这家企业就是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咨集团”),这家企业的“掌门人”余铁根30多年来,奋斗的脚步从未停歇,带领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
深化改革的操盘手,助推企业行稳致远
近年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江西如火如荼开展,江咨集团列入首批混改试点单位名单,余铁根挂帅出征,挑起江咨集团深化改革的大梁。
混改究竟怎么开展,引进哪些合作伙伴,混改后公司发展路在何方,没有完全可复制的案例,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在抓改革的日子里,余铁根心里装的是职工群众的利益,脑袋里想的是如何引进对企业长远发展有帮助的战略投资者,不分白天黑夜,只有工作日没有休息日,像“火车头”带着广大干部职工,硬是趟出一条“江咨改革之路”。
他带领改制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充分搜集政策依据,做好顶层设计,在既定政策框架内制定改革方案;反复多次上门推荐,拿出诚心和信心,成功引进华东建筑集团公司和北京大象投资集团两家战略投资者;理顺集团公司治理结构,推进所属公司股权结构改革,探索员工持股试点,实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改革攻坚的半年里,余铁根的出差频率、会议频率是往常的数倍,案头的文稿足足三大摞,加起来至少1米多高。“不走出去、沉下去、豁出去,这么系统的战略性工作,怎能有把握决战决胜。”余铁根踌躇满志地说。
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年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7亿元,利润总额突破8000万元,达到混改预期设想。江咨集团的“混改”作为江西省唯一一家试点案例上报国家发改委,并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经典案例汇编,江西卫视评价江咨集团改革为国企改革“江西样板”中的成功“样本”。
干事创业的实干家,谋写企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在招标咨询行业耕耘30 多年,余铁根为省属国有企业乃至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发挥了较大的技术支撑作用,引领江西同行业发展,为行业和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这得益于他对行业敏锐的洞察分析能力,得益于他对企业、对客户的高度使命感。
余铁根注重做好知识的储备和更新,带头抓学习,高分考取注册招标师,并积极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在各级主流刊物发表专业文章。在余铁根的示范带动下,半数以上职工拥有中高级职称,各类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资质人员超过75%。
全年基本无休,一天多地连续参加几个重要活动,是余铁根的常态。“董事长通常管决策层面,而我们余董事长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集团总经理助理、“四办”主任姚爱民向笔者介绍。
延伸产业链条,拓宽集团业务领域,打开地市公司市场,余铁根带着业务分管领导亲自去谈,一个地市一个地市地跑,有时还在返程的高速上,就预约了下一个面谈时间。“别人去当然也行,但集团的情况肯定没人有我这么清楚。”
如果说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是集团“十三五”时期的目标,那构建全产业链“大咨询”发展新格局便是集团开启“十四五”新征程的重要抓手,标志着集团从传统招标代理行业向全过程咨询的重要跨越。“不只是业务量上台阶,还要有设计水平。”余铁根坚定地说。
随着国家招标咨询政策的调整,全过程咨询成为行业主流,江咨集团在构建全过程咨询产业链上做出了大量的努力,收效甚微,企业发展瓶颈显现。“依靠自己有难度,我们为何不借助外部东风呢”,划转设计院的议程提上了江咨集团党委会讨论事项。
“不给自己留退路,才能不断找到出路。”余铁根这样给自己下定目标,为此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将设计院划转列入年度承诺完成事项,与省政府、省国资委、设计院相关单位沟通不下十次,每月召开调度会,向财政厅、住建厅登门了解掌握政策……历时三年,2020年8月,江西省委编办下发文件,江西省轻工业设计院等4家江西省省属设计院划转江咨集团,为江咨集团做大做强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部署集团防控工作,余铁根忙得没有一天在夜晚12点前睡觉。在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最吃紧的关键时刻,他带着集团本部部门人员到各个下属公司调研督导,始终紧绷疫情防控弦,提出分片挂点推广业务,认领3个设区市27家单位的对口联系,每周至少走访一家联系单位,2020年上半年的出差行程就突破一万公里。在余铁根和全体江咨人的努力下,2020年上半年,面对疫情严重影响和行业政策调整,江咨集团经济指标逆势上扬,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双胜利”,集团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产业发展潜力再次实现质的飞跃。
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凝聚企业发展强大合力
“快看!集团微信群上有最新的党员应知应会80题和《党风廉政应知应会知识汇编》,是余书记发的呢。”这是余铁根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一个缩影。
“网上信息五花八门,找点权威的资讯,有温度的心灵鸡汤分享给年轻人,这也是响应新潮流嘛。”聊天的功夫,余铁根在“江咨家园”群里推送了一条《所谓的牛逼,都是用苦逼换来的》的消息。
党员干部和员工们都说,余铁根书记的工作方法很“潮”,所发的微信消息既有权威性,又有可读性,很好地把握了年轻人的心理特点,易于接受并获得情感认同。
关心员工成长,关爱员工成才,这是江咨集团的用人理念,也是余铁根一直倡导的管理模式。
“余董事长去我家家访过两次,我老父亲好几次念叨他是个好领导。”江咨集团纪委副书记曾晓明说道。类似像家访这样的暖心举措还有不少:为新入职的员工讲授企业发展史,与退休的老员工座谈,提议职工食堂为过生日的员工准备长寿面等等。江咨集团的员工说,“到了江咨,只管开心地工作,幸福地生活”。
同事们说,余铁根是个不知疲倦的人,他在完善自我、成就企业的路上总有使不完的劲,总能让很多高难度的事变为现实。江咨集团的改革发展成绩有目共睹,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江咨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先后荣获“团中央青年文明号”、“推动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中国最具竞争力招标代理机构百强”“江西省优秀企业”等荣誉,被主管单位评为年度和任期考核“双A”等次。余铁根个人先后被国家经贸委授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江西省省直机关工委授予“创业型人才标兵”称号,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授予“2016-2017年度新时代江西杰出企业家”称号,连续4年在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在余铁根的带领下,江咨集团的“十四五”规划即将出炉,企业上市、资源整合、全过程咨询集成服务商——这一个个小目标已经确定,余铁根的脚步从未停歇,江咨集团的脚步从未停歇。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所属栏目:机构动态
发布时间:2020-10-19 23:21:38
- 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2020年10月14日)
习近平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经验,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为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而团结奋进。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新的长征。1979年4月,广东省委负责人向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兴办出口加工区、推进改革开放的建议。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还是叫特区好,中央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同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并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又批准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明确要求发挥经济特区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大力支持下,各经济特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是建立经济特区时间最早、数量最多的省份。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深圳广大干部群众披荆斩棘、埋头苦干,用40年时间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这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
——40年来,深圳奋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地区生产总值从1980年的2.7亿元增至2019年的2.7万亿元,年均增长20.7%,经济总量位居亚洲城市第五位,财政收入从不足1亿元增加到9424亿元,实现了由一座落后的边陲小镇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率先进行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创1000多项改革举措,奏响了实干兴邦的时代强音,实现了由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吸引全球投资,外贸进出口总额由1980年的0.18亿美元跃升至2019年的4315亿美元,年均增长26.1%,实现了由进出口贸易为主到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由经济开发到统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教育、医疗、住房等实现翻天覆地的变化,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万元,比1985年增长31.6倍;率先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了由解决温饱到高质量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春风化雨,40年春华秋实。当年的蛇口开山炮声犹然在耳,如今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机勃勃,向世界展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磅礴伟力,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深圳等经济特区一路走来,每一步都不是轻而易举的,每一步都付出了艰辛努力。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事业取得的成就,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的结果,是全国人民和四面八方广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经济特区广大建设者,向所有为经济特区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各位来宾,向关心和支持经济特区建设的国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深圳等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
深圳等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创造了伟大奇迹,积累了宝贵经验,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建设规律的认识。一是必须坚持党对经济特区建设的领导,始终保持经济特区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改革实践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三是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四是必须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五是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主动权。六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七是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八是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九是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十是必须坚持在全国一盘棋中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国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十条,是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
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短板弱项,经济特区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新形势需要新担当、呼唤新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大局出发,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中央对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寄予厚望。去年8月,党中央出台了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全面部署了有关工作。深圳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历史使命。
第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广东、深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面临的资源要素约束更紧,受到来自国际的技术、人才等领域竞争压力更大,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根本出路。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率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日益升级的国内市场需求。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动能,提升新势能,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发展数字经济。要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发挥深圳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势,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研发、设计、会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第二,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永远在路上,改革之路无坦途。当前,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很多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不亚于40年前,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不失时机、蹄疾步稳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综合效能。
党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深圳经济特区要扛起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要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第三,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当前,世界经济面临诸多复杂挑战,我们决不能被逆风和回头浪所阻,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要优化升级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深化对内经济联系、增加经济纵深,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加快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
第四,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40年高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面临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发挥深圳信息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第五,真抓实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聚焦到这个目标上来。
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经济特区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补齐公共卫生短板。
第六,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圳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引擎。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促进人员、货物等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要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要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为抓手,加强与港澳创新资源协同配合。要继续鼓励引导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充分发挥投资兴业、双向开放的重要作用,在经济特区发展中作出新贡献。要充分运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来内地学习、就业、生活,促进粤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全力支持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工作,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支持经济特区深化改革开放、开展前瞻性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改革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有力支持。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我们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既从世界汲取发展动力,也让中国发展更好惠及世界。经济特区建设40年的实践离不开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也为各国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分享了发展利益。欢迎世界各国更多地参与中国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发展,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新格局。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更新知识观念、掌握过硬本领,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为改革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劲头。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特区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都要交出优异答卷。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激励干部群众勇当新时代的“拓荒牛”。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四十载波澜壮阔,新征程催人奋进。经济特区的沧桑巨变是一代又一代特区建设者拼搏奋斗干出来的。在新起点上,经济特区广大干部群众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来源: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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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4 00:00:00
- 铿锵的时代乐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过的贫困村脱贫调查
贫困是长期困扰人类的一大难题,战胜贫困是中华民族的千年夙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持续.........才能持之以恒地推进中华大地的减贫事业;只有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坚强领导,才能发挥无可比拟的显著优势,让千百年的梦想、亿万人的奋斗,汇聚成为中国人民摆脱绝对贫困、走向共同富裕的时代洪流。
第三,脱贫攻坚需要投入资源和财富,更能创造资源和财富。脱贫攻坚作为党和国家的一场重大战役,资源要素广泛集聚,各方资金大量投入。这种投入,不是用了就没有的终极消费,而是能产生持续效益、创造更多资源和财富的发展型投入。从24个村的脱贫攻坚实践看,投入产出比都比较高,多数项目的投入杠杆作用明显,产生了良好的乘数效应。群众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基础设施加强了,群众创业增收的条件就改善了,产业发展的门路也就拓宽了。助学培训等政策措施跟上了,群众的知识和技能就增多了,贫困的代际传递也就阻断了。乡村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明确了,群众投入的重点就抓住了,精准脱贫的要求也就落地了。金融信贷的支持加大了,农户的经营就逐步活起来了,投资合作的模式也就丰富灵活了。农村的发展跨越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就提高了,城市的发展基础也就更加坚实了。可以说,在这些贫困村摆脱贫困的过程中,不仅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大增强,而且一些企业、一些产业也在农村广阔的天地里得到快速发展,为国家、为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正是脱贫攻坚,使这些贫困村有了现代观念、市场意识,有了托起希望的乡村产业。实践证明,脱贫攻坚的过程,是授人以鱼的过程,更是授人以渔的过程,是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的过程。从全局和战略看,脱贫攻坚不仅是让千万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民生事业,而且是让中西部地区更好发挥经济社会发展最大回旋余地作用的关键一招。
第四,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脱贫攻坚必须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脱贫致富奔小康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终究要靠唤起干部群众千百万、同心干。24个村之所以能摆脱贫困,固然离不开各级各方面的大力扶持,但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贫困村的干部群众。这些贫困村所在县乡领导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很多同志说,脱贫攻坚的初始阶段,贫困村的干部群众不少感到茫然,没有目标,缺乏信心,不知脱贫从哪儿下手,甚至不知脱贫意味着什么,是习近平总书记为他们点燃了希望之火,是各方面支持帮助使他们开阔了视野、树立了信心。随着一项项政策落地、一个个项目实施、一笔笔收入增加,村里干部群众的点子办法就越来越多,不少人“眼里都是藏不住的活络”,“脑子一转就是一个主意”。几年来,脱贫攻坚经历了一个由上级“推”着村里走到村里主动往前“跑”的转变过程。这个转变,主要就是在一系列政策举措的有效带动下,贫困村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得以激发,主观能动性得以调动,创造活力得以释放。现在,这些村各方面“能人”越来越多,不少村出现外出务工和经商者纷纷回村创业的景象。实践证明,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基层干部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只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充分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创造活力,脱贫攻坚的大业就一定能完成,乡村振兴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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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2 09:07:11
- 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0年9月3日)
习近.........民共同奋斗,扎根于中华大地,是给中国人民带来幸福安宁的正确道路。无论遇到什么风浪,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都要一以贯之,决不因各种杂音噪音而改弦更张。随着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断向前,我们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我们的制度必将越来越成熟。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歪曲和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否定和丑化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开拓事业新局面,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把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斗争精神。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是在斗争中成长和壮大起来的,斗争精神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改革发展正处在攻坚克难的重要阶段,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重大斗争不会少。我们必须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精神奋勇搏击、迎难而上。凡是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原则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种风险挑战,只要来了,我们就必须进行坚决斗争,毫不动摇,毫不退缩,直至取得胜利。历史必将证明,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脚步是不可阻挡的。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通过霸凌手段把他们的意志强加给中国、改变中国的前进方向、阻挠中国人民创造自己美好生活的努力,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遭受列强的侵略、凌辱、掠夺达百年以上,但中国人民不是从中学到弱肉强食的强盗逻辑,而是更加坚定了维护和平的决心。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各国人民应该秉持“天下一家”理念,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珍惜和平,把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坚决反对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处理国际争端,坚决反对打着所谓“民主”、“自由”、“人权”等幌子肆意干涉别国内政。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同各国人民携手努力,为创造人类美好未来而不懈奋斗。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破坏中国人民的和平生活和发展权利、破坏中国人民同其他国家人民的交流合作、破坏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
同胞们、同志们、朋友们!
鉴往事,知来者。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海内外所有中华儿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彼岸奋勇前进。这是对为夺取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所有先烈、对为中华民族独立和中国人民解放献出生命的所有英灵的最好告慰。
“来源: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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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3 00:00:00
- 关于公布第二届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及专家委员会名单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推动我国PPP事业健康发展,首届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于2016年10月正式.........改革委投资司委托,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于今年5月启动了入库专家的续聘遴选工作。续聘遴选以个人申请为主。我中心组织评审专家12人,分成三个评审组,根据续聘申请资料分别对申请人的理论业绩、实操业绩和履职业绩等指标进行综合打分。评审组按照所申报专业,对申请人进行分类排序,并根据各专业申请人数和分值分布确定续聘分数线,最终形成了252人的续聘推荐名单。续聘的入库专家来自政府部门、高等院校、金融机构、咨询公司以及社会资本方等各个方面,来源分布广、专业水平较高。
为更好发挥知名专家的带头引领作用,发展改革委在入库专家中选择了理论素养较高或实践经验丰富,且在PPP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12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名单如下(按姓氏拼音):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白会宜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主任
2
贾康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
院长
3
李开孟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
主任
4
孙学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
所长
5
王守清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
首席专家/教授
6
王天义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总裁/共同主任
7
薛澜
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院长/专家委员会主任
8
杨斌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副校长/共同主任
9
杨永恒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执行主任/教授
10
于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与创新研究所
所长
11
张长春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所长
12
邹再华
中国PPP基金
监事会主席
根据专家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意见,本次续聘也对专家分组进行了相应调整,名单如下(按姓氏拼音):
一、综合(46人)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白会宜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主任
2
曹蓉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副部长
3
褚春超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副主任
4
傅涛
E20环境平台(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5
韩凤芹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中心主任
6
和军
辽宁大学东北振兴研究中心
副主任
7
胡昊
上海交通大学PPP研究中心/工程管理研究所
主任/所长
8
胡振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副院长
9
贾康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
院长
10
李兵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副教授
11
李开孟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
主任
12
李兰贞
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13
李连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
副所长
14
李晓峰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副主任
15
李泽正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PPP中心副主任
16
刘国艳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
室主任
17
刘继才
西南交通大学
系主任
18
刘强
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价格所(现挂职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
副所长
19
刘穷志
武汉大学PPP研究中心
主任
20
刘世坚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主任助理
21
马小丁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投资项目室主任
22
孟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研究部
原巡视员
23
祁玉清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投融资室主任
24
宋金波
大连理工大学经管学院
副院长
25
孙学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
所长
26
王守清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
首席专家/教授
27
王天义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总裁/共同主任
28
王盈盈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高级研究助理
29
王有强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华大学图书馆
教授/馆长
30
邬彩霞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主任助理
31
吴卫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院院长
32
吴亚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体制政策室主任
33
吴有红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体制政策室副主任,PPP中心副主任
34
熊伟
同济大学
助理教授
35
薛澜
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院长/专家委员会主任
36
薛涛
E20环境平台(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合伙人
37
杨斌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副校长/共同主任
38
杨燕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
39
杨永恒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执行主任/教授
40
尹贻林
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
所长
41
于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与创新研究所
所长
42
张阿芬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集美大学经济研究所
院长/所长
43
张长春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所长
44
周昌恩
中国计划出版社
社长
45
周正祥
长沙理工大学
所长
46
邹再华
中国PPP基金
监事会主席
二、财务(23人)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崔志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教授
2
丁玉芳
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
董国云
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董事长
4
扶松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5
高亚莉
财政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硕士生导师
6
李竞一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合伙人、董事
7
李庆亮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PP总监
8
李彦宏
山西国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9
林荣华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八部总经理
10
刘正奇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11
满莉
深圳铁汉生态环境股份公司
政策首席专家
12
史晋燕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兼评估稽查部经理
13
孙治红
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
总经理
14
韦小泉
北京和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15
肖靓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16
谢娜
中央财经大学
中财政信研究院副院长
17
徐文斌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分公司副总经理
18
杨晓敏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9
张俊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二院副总工
20
赵国华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PPP研究中心
副院长、城市开发综合设计研究分院院长/咨询部主任
21
赵仕坤
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
22
朱红
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23
祝泽文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三、法律(34人)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陈松
浙江财经大学PPP研究中心
副主任
2
崔宏伟
清华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学(PPP法律制度研究及建构)方向博士研究生
3
高科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4
黄华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5
黄建球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6
黄山
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
CEO
7
贾怀远
德恒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德恒迪拜分所主任
8
江帆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主任
9
江河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10
靳林明
北京市世泽(广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11
李成林
中国铁建国际集团
高级律师
12
李继忠
北京(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
13
廖睿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14
刘飞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15
刘敬霞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16
穆振辉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执委会主席
17
孙丕伟
红马投资
法律总监
18
孙一飞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业务五部主任
19
谭敬慧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
汪金敏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1
王晰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国际商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22
魏士荣
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3
徐玉环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总裁
24
薛起堂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惠诚PPP中心主任
25
闫拥军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副主任
26
姚毅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7
叶万和
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
28
余文恭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9
袁华之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中国区不动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30
张乐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中心总裁
31
张晓峰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北京办公室执委会主任
32
张志勤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33
周吉高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
主任合伙人
34
周兰萍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四、金融(45人)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白青刚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
副行长
2
常庆海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3
陈民
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4
刁亚楠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
5
何亮宇
北京中联国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6
贺锐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资深经理、债券业务中心融资监管一部副总经理
7
胡恒松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融资总部总经理
8
姜卫东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9
蒋中松
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
10
金浩
中建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总经理
11
李茂年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12
李文峥
信保基金管理公司
REITs负责人
13
刘新平
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投资发展中心总经理
14
罗桂连
天职(北京)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裁
15
罗以弘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执行董事
16
吕建红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融资总部总经理
17
苗纪江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18
聂敏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19
水恒宇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
20
宋杰
北京亦庄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21
孙旭东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副部长
22
谭国彬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裁
23
谭鹏程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宏信建投)
总经理助理
24
谭志国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5
屠树毅
深圳前海铁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6
王东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
27
王艺军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8
尉立浩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裁
29
肖光睿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30
徐保满
南开大学房地产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
主任
31
颜立群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副总裁、总经理
32
尹昱
建设银行建银咨询公司
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33
尹志国
北京城建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34
张继峰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
35
张武龙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36
张宇
沈阳市于洪区投融资管理中心
副主任
37
张泽来
天津远津绿洲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38
章贵栋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9
赵俊
华泰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总裁
40
郑大卫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PPP中心
副主任
41
郑建平
中关村现代产业咨询策划研究院
副院长
42
郑新盈
招商银行机构客户部
总经理
43
周金荣
中再资产股份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44
周伟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总监
45
周颖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战略客户部
总经理
五、项目管理(104人)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毕志清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2
蔡建升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3
陈传
成都罗卡基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大学
董事总经理/博士生导师
4
陈宏能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5
陈淑青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PPP咨询部副总经理
6
陈伟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董事
7
陈永宏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8
程发彬
北京时远科技有限公司
总裁
9
储彤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
10
丁伯康
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长
11
范群英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副总裁
12
付军明
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
13
傅庆阳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14
傅晓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
PPP中心副主任
15
高轩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总监
16
宫丽华
山东道一数字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工
17
谷卫彬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主任
18
郭飚
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9
郭树锋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
韩彦彬
帕萨旺洛蒂格能源环境(北京)公司
总经理
21
贺晓东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
22
黄俊莉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3
黄文军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PPP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24
焦军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5
金晶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部经理
26
金永祥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27
李从银
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8
李飞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
29
李菲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30
李红薇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1
李清立
北京交通大学
副教授
32
李士宗
中国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
副总裁
33
李炜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基础设施投融资合伙人
34
李雄坤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总经理
35
李媛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36
李长军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37
李智慧
国融大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38
连国栋
山西万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9
梁静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裁
40
廖亮
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江西省工程咨询中心)
总工程师
41
刘清文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审查处处长
42
刘永锋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公司技术负责人
43
卢耀军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
44
逯元堂
生态环境部
处长
45
马风章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主任
46
潘敬锋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上海投资发展公司
副总裁兼大湾区总经理
47
彭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研究所/中国财政学会PPP研究专业委员会/北京亚太财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所长/秘书长/经理
48
钱毅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院长助理
49
曲伟
青岛市工程咨询院
副院长
50
任兵
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圣华安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51
任宇航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
52
茹博军
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53
邵建华
山西省投资咨询和发展规划院
主任咨询师
54
沈俊清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咨询部副总经理
55
沈翔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56
孙国宁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绿色发展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57
孙宏斌
中海楷博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
58
唐琳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59
唐智伟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处长
60
田丽凤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PPP事业部副总经理
61
童玫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62
王建宙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副总经理
63
王利彬
中瑞均富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64
王强
上海城投集团,上海社科院PPP研究中心
战略部高级主管,秘书长
65
王少辉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基础设施部
总经理
66
王胜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副总裁、公司执行总经理
67
王彦斌
山西省投资咨询和发展规划院
主任
68
王勇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研究院副院长、规划与投融资中心主任
69
王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副总裁
70
王忠华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专业总工
71
魏旺拴
山西省投资咨询和发展规划院
处长
72
吴健
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73
吴中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总裁
74
武威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任
75
邢佶勇
北京国融城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
76
徐成彬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副主任
77
徐东升
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市场投资中心副总经理
78
徐志刚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79
徐志国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80
徐作武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首席PPP咨询师
81
许瑞祥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PPP事业部副总经理
82
杨宝昆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83
杨光
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高级副总裁
84
杨荣南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大桥局高级专家,调研员,兼任3个PPP项目公司董事长
85
杨永平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副处长
86
叶继涛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87
尤伯军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社会业务部副主任
88
于道德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89
袁竞峰
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设与房地产系
系主任
90
张迪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91
张建红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92
张燎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93
张笑戬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94
张兴宇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95
张勇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副主任
96
张云峰
青岛市工程咨询院
院长
97
赵国富
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98
赵继生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
99
赵喜安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济师/产业投资部总经理/中交雄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100
郑敬波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101
钟韵
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
教师
102
周建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分公司总经理
103
周鹏
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104
朱玲
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委托,承担专家库的运营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PPP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或联系入库专家洽谈PPP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2020年7月21日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0-07-22 10: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