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人民论坛)
李 拯
“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每到群众家中,常会问一问,还有什么困难,父老乡亲的话我都记在心里”。新年前夕,习近平主席发表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人民”二字重千钧,朴实话语蕴含着真挚情感,具有直抵人心的温度和力量,拨动了无数人的心弦。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这是掷地有声的宣示,更是念兹在兹的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驱车300多公里深入太行山深处看真贫,到不远千里走进湘西武陵山区少数民族贫困村;从踏着皑皑白雪走进河北张家口贫困村德胜村,到深入四川大凉山腹地昭觉县彝族群众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乡亲们温暖贴心的关怀,真挚深情的惦念,体现着大党大国领袖深厚的人民情怀,彰显着百年大党的根本宗旨和价值追求。
这样的人民情怀,穿越历史、启迪未来,呼应着党的百年奋斗征程。长征途中女红军“自己有一条被子,也要剪下半条给老百姓”;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廖俊波甘当“樵夫”,笃信“帮老百姓干活、保障群众利益,怎么干都不过分”;钟南山无畏“逆行”,认定“医院是战场,作为战士,我们不冲上去谁上去”……百年党史,就是一部我们党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的历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于此,“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闪耀于此,“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价值理念镌刻于此。
大国之大,也有大国之重。“经过一代代接续努力,以前贫困的人们,现在也能吃饱肚子、穿暖衣裳,有学上、有房住、有医保。”意义非凡的这一年,“非凡”之处更体现在万家灯火、民生改善。这一年,我们取得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这一年,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千年夙愿变成现实。全面小康、摆脱贫困是我们党给人民的交代,也是对世界的贡献。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今天,百姓生活更上一层楼,个人命运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每个人都享有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机会。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让大家过上更好生活,我们不能满足于眼前的成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展望未来,民生底色更加鲜亮,民生改善任重道远。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之后,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如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迎着时代东风继续砥砺前行,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更好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才能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百年奋斗,我们党用“一切为了人民”的实际行动,汇聚起了亿万人民的磅礴力量。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能最大程度激发斗志、最大范围凝聚力量,在未来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书写新的更大奇迹。
《 人民日报 》( 2022年01月05日 04 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所属栏目:党建微课堂
发布时间:2022-01-05 00:00:00
- 2021年613条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病灶”在哪儿?
近日,《中国招标》记者对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了统计。2021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13条,较2020年的505条增加了108条。失信行为可大致分为七类,包括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标围标、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不同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代理机构违规行为和虚假投诉、非法转包等其他失信行为。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通投标行为两类占比共达88.9%。此外,数家供应商在本年度多次违规,甚至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出现多种违规行为。
2021年这些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何分布,具体都有哪些表现?记者对此进行了分类梳理。
第一类: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有275条,占比约44.9%。
2018年5月8日,宁夏润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润恒”)在参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含肿瘤、心脑、口腔)卫生保洁、电梯导乘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322.9万元)”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作为投标供应商提供了52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018年6月25日,该项目采购人举报宁夏润恒提供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涉嫌虚假,随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开始调查取证,至2021年3月将宁夏润恒查获。2021年7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向宁夏润恒送达宁财(采)告知〔2021〕1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宁夏润恒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的陈述、申辩并提出听证申请。2021年7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依法组织了听证会。2021年8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财罚〔202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宁夏润恒的违法行为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并导致该项目废标。最终,对宁夏润恒罚款532290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川古丽娜棉纺制品有限公司在参加“岳池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告。同时,利用其已有的成都市恒达纺织品有限公司、成都美尔达服饰有限公司资料和其他伪造的检测报告等制作投标文件先后参与岳池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的两次招标,在未告知成都市恒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和成都美尔达服饰有限公司相关情况下指派本公司员工作为上述两家公司“授权代表”参与投标谋求中标。2021年7月20日,四川古丽娜棉纺制品有限公司被岳池县财政局罚款人民币2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江西丁江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参加长寿区人民医院医疗用水供水供应系统采购(长公资采〔2021〕1010号)。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投标文件所提供的ISO13485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涉嫌造假。通过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平台,江西丁江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广州美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其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5月18日,而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5月18日,并且证书编号不一致。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积极配合,且书面发函说明情况,承认投标文件出现虚假材料。2021年6月15日,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对该公司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共计1909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类:串标围标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串标围标情形共220条,占比约35.9%。
江西厚德医药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22日参加了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赣州市医疗急救中心采购急救医疗设备等项目(项目编号:JXTC2016-GZ-G015、JXTC2016-GZ-G027)的采购活动,经赣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和根据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李某借用江西厚德医药有限公司、南昌星驰贸易有限公司和江西义昌耀商贸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上述三家公司投标文件制作、现场投标均由犯罪嫌疑人李某安排,部分投标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李某安排打入,并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及约定支付报酬。2021年9月17日,上述三家公司均被赣州市财政局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358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郴州宏致实业发展总公司与九江地质工程勘察院在参与《汶川县“8.20”灾后重建-汶川县水磨镇黄家坪村1组吊坡滑坡治理工程》(项目编号:5132212020000085)项目中委托相同的人办理磋商事宜。经立案调查,上述两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之规定,并有上述两单位响应文件中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供应商签到表、磋商记录表、最终报价表和调查笔录为证。2021年8月10日,两公司均被汶川县财政局处以2728.44元罚款(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深圳市安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捷康公司”)、深圳市鼎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创公司”)参加了由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移动护理硬件设备采购(重新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ZZZ2018-A0059)的政府采购活动。经核实,安捷康公司投标文件“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部分的内容与鼎创公司投标文件“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部分的内容存在大篇幅的非正常一致,安捷康公司、鼎创公司虽然解释称出现非正常一致是因为参考了同一网页的内容,并提供了相关的网页打印件,但经专家论证以及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司法鉴定意见均认为安捷康公司提供的网页打印件显示的发布时间不属实,其实际发布时间在项目开标之后,因此两家公司的解释不成立。鼎创公司与安捷康公司的上述行为被认定属于“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行为,2021年7月13日两公司均被深圳市财政局罚款人民币58875元并取消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资格。
第三类: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形有101条,占比约16.5%。
在2021年6月25日开展的哈尔滨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空调、排风、吊扇(项目编号:HC〔2021〕1009,预算金额17.4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按照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经谈判小组评审后,黑龙江省宇梵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7月15日,该公司以“1.由于空调制作材料临时上涨,符合参数的品牌型号停产无货,再次生产时间不确定;2.参与此次采购投标活动前,由于我司没有踏勘现场,导致后续现场测量涉及到的产品使用面积及辅料相关报价超出中标价格,使我公司利益受损”为由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弃标函,放弃此项目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同年7月20日,该公司又参加了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_教师办公桌椅、新建学生公寓多功能学生床(项目编号:HC〔2021〕0722第二包,采购金额33.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经谈判小组评审后,该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同日,该公司以“1.因项目负责人已有项目并一直在外地跟进、暂时不能回到本地,导致项目无法进行;2.由于人员紧张等自身原因”为由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弃标函,放弃此项目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11月18日,该公司两次违规行为被哈尔滨市财政局同时处罚,分别为:1.处以采购金额(17.4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处罚金额人民币870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处以采购金额(33.6万元)千分之六的罚款,处罚金额人民币2016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在2021年6月3日开展的“哈尔滨学院_四号教学楼团委改造工程及欧亚C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HC〔2021〕0433)政府采购活动中,经磋商黑龙江全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6月8日,该公司以“疫情期间项目招标期间无法踏查现场、疫情期间材料人工价格涨幅过大”为由递交弃标函。经核实,疫情防控于2021年3月1日起复工复产,经与采购单位确认,该公司未提出踏查现场要求,该公司行为属于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10月13日,该公司被哈尔滨市财政局罚款3093元,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据哈尔滨师范大学(采购人)反映,哈尔滨网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学院电脑等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2020〕6575)的采购活动中,通过网上竞价的采购方式,被确定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17.289万元。成交结果产生后,哈尔滨网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成本计算错误、达不到供货要求为由向采购人递交了《弃标声明》,放弃了该项目的成交资格。经核实,此行为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4月22日,该公司被黑龙江省财政局处罚金额人民币1728.9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据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采购人)反映,大兴安岭千乙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29日参加的由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组织的大兴安岭地区自驾游营地驿站标识牌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QGDLYJ[2020]0001)政府采购活动中,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6.8万元,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5.2万元,成交结果产生后,该公司以疫情期间供货厂家无法生产材料为由,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采购人)、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弃标,2021年1月18日,该公司被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处罚金额为人民币3840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四类: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有5条。
2017年9月29日,柳州市交通学校委托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物流服务与管理示范特色专业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G17-504)进行公开招标。广西文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擅自中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供货义务,2021年3月30日,该公司被柳州市财政局处以19949.34元的罚款(采购金额3989868元千分之五),罚款上缴市国库。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福州市财政局收到采购人反映并经查实,福州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福州滨海实验学校2020年物业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00]KMJ[GK]2020002)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2021年2月24日,福州市财政局对其处以5294.78元人民币罚款(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安徽省财政厅在“安徽医科大学2019年学科科研设备购置—口腔医学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2018-05-0219)第13包“高速冷冻离心机等”监督检查过程中查明,安徽远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2020年12月30日,安徽省财政厅对其处罚款2776.1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五类: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的不同公司负责人系同一人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的不同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有7条。
苍溪县经果苗木绿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经果”)于2020年1月7日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参与《北碚区金刀峡镇苗木采购项目》(项目号:19A0324)的投标。与四川果观现代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观”)、苍溪县宜民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宜民”)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经查询,1.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同时担任果观、宜民两家公司的股东和高管;果观法人代表欧艳琼同时担任经果的股东和高管。2.三家公司在投标过程中都没有以公司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属虚假材料;3.三家公司招标文件均是由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制作。4.果观、宜民两家公司的单位账户由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实际控制,由赵小虎分别从该两家公司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5.果观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赵文琪”的签字是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的笔迹。
2020年4月1日,经果又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参与《胜天湖村2020年精品果园项目》(项目号:19A0351)的投标,再次出现与上述案件相似的违规情形。2021年9月24日,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传两条对经果的处罚记录,分别为:1.对经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51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对经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计10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西宁万丰特色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参加壤塘县《2020年壤塘县脱贫攻坚茸木达乡黑青稞种植产业发展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中以同一法定代表人马某某名下登记的“西宁万丰特色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青海高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该采购项目投标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2021年1月4日,西宁万丰特色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壤塘县财政局处罚款150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六类:采购代理机构违规失信行为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采购代理机构违规失信行为有10条。
经立案调查,四川必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栗子村、万涡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锦屏镇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观音村、椒园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先锋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大乘镇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新安镇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新安镇新民村、联合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七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2021年7月19日,屏山县财政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在两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2021年4月9日,青海德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跃”)代理了“同仁市‘抓乡促村’提标升级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编号:青海德跃竞磋(货物)2021-003),涉及金额185.9万元。6月11日,青海省财政厅接到举报,称德跃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经查,该项目成交供应商为青海凯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荣”)。德跃法定代表人胡继荣为凯荣股东并担任监事职务,与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进行回避。7月6日,德跃被青海省财政局处以警告,并罚款9300元。另根据《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青财采字〔2020〕756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德跃记6分。
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在代理“和平街办事处钩臂式垃圾箱维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未严格把控,在明知供应商投标文件存在诸多明显问题应当废标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收取供应商武汉先科环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贿赂后,允许武汉先科环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对开标后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劝说评审专家违规进行二次评审。2020年10月29日,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对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5万元;2.禁止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在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代理洪山区政府采购业务;3.没收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14700元。据悉,上述案件中三家涉事供应商也同时被处罚。其中,武汉先科环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784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参加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活动。武汉江城博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4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活动。武汉高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4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自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类:虚假投诉、非法转包等其他违法行为
除上述六类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外,其他违法失信行为也多有涉及。
山西警胜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原山西警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诉山西省中医学院双东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晋政采【2021-0037】S15-C18-S1)中,反映成交供应商造假,但无法证明自身证据来源的合法性。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021年12月28日,该公司被山西省财政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余姚市金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2021年度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 (定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不按投标承诺违规加价收取维修费用”、“未经核准擅自到非定点企业维修,维修结算单未真实记录交车时间”的违法行为,2021年11月1日,该公司被余姚市财政局处以罚款230.90元(维修金额46180.50元的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2021年8月30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河北省财政厅在投诉处理办案中发现,河北天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并于2021年7月7日对该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后查明,该公司2021年4月16日向河北省财政厅递交的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回复函系该公司伪造。河北省财政厅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关于“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的规定。有关事实有本机关请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对其“回复函”真伪情况甄别的调查取证函,及其甄别后的回函;询问记录等证据证明。2021年8月24日,河北省财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及相关)》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印发冀财处罚〔2021〕2号,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8850元整。2.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因处罚时间到期等原因,部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现已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移出。
所属栏目:观点看台
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 中国政府采购大事记2021
作为我国招标采购领域最早创刊的国家级专业期刊,《中国招标》以提供“专业知识服务”为己任,记录并见证着我国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PPP等行业的每一项改革创举。自2021年起,《中国招标》将在每一年的岁末推出年度大事记,供读者朋友参考借鉴。
★ 1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财政部发布《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包括两个一级目录(公共服务、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30个二级目录和121个三级目录。对纳入目录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可按规定逐步实施购买服务。
财政部部署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此次专项清理范围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专项清理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 2月
我国将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从六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选择100家左右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
针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财政部作出集中解答,涉及政策扶持范围、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形、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确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多个问题。
★ 3月
财政部国库司参加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2021年第一轮谈判
3月3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定》(GPA)2021年第一轮谈判以视频方式召开,重点就中国加入GPA开展了磋商。财政部国库司派人参加了会议,介绍了2020年10月以来中国为加入GPA所作的工作,表达了继续积极推动加入谈判的意愿。
★ 4月
4月1日起,政府投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财务决算不得超过1年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一条规定,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废止
2021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第42号令,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式废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工信部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行业分类、划型指标、双指标并集转交集的调整、定量指标阈值的调整等内容,增加了定性标准、有关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我声明及认定内容,拟建立《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
财政部就《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遵循国际通行的“需求明确基础上竞争报价”“符合需求情况下低价中标”的公平竞争原则,建立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审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评审机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建立了“优质基础上优价”的评审机制。
★ 5月
三部委要求预算单位预留不低于10%的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6章、44条,对编制采购需求、确定采购实施计划、风险控制等作出系统、明确的规定,通过严控采购活动起点,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部署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财政部发布通知,决定自2021年6月起组织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原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不再单独开展。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采用被检查单位自愿参加评价、其他单位申请参加的模式开展。
财政部公布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部公布《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综合型)》《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作为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具体依据。综合型指标体系适用于从业人数50人及以上的代理机构;成长型适用于从业人数50人以下的代理机构。
★ 6月
我国向世贸组织提交加入GPA有关问题清单答复
2021年6月1日,财政部经由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了我国对欧盟和澳大利亚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第7份出价以及政府采购国情报告(2020年更新版)问题清单的答复,表明了我国愿意尽快加入GPA的立场和决心。
财政部公布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名单
财政部发布公告称,随机抽取了北京、湖南、黑龙江、云南等地的24家代理机构作为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被检查对象。
★ 7月
国办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方案强调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推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
★ 8月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出炉
纲要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强调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财政部就修订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财政部研究起草了《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财政机关拟作出禁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禁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财政机关应组织听证。
财政部拟制定PPP专门法为社会资本方采购等提供明确法律依据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28号建议的答复(财金函〔2021〕40号)指出,财政部将配合司法部等有关方面加快推进PPP立法进程,通过制定PPP专门法为社会资本方采购、PPP项目合同性质及争议解决等提供明确法律依据,有效解决相关法律适用和法律冲突问题。
★ 9月
两部门发布生态保护意见,要求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财政部将加快构建规则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体系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号提案答复的函(财库函〔2021〕12号)指出,财政部将在统筹考虑管理和技术等现实条件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共享资源,加快构建规则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体系。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相关管理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推动政府采购与预算、资产、支付管理的有机衔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运行。
★ 10月
碳达峰碳中和重磅文件出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各级财政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财政部要求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强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 11月
国办要求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帮扶中小企业纾困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提出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等九项举措。其中明确,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细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
6城市试点,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12月
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布,要求政府采购率先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科技创新产品及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其第九十一条明确,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通过订购方式实施。
《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采购人应按照该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对数据中心设计、信息产品及配套设备、运维提出绿色要求,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验收过程中的抽查、能耗监测、违约责任等内容。
财政部就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约评价工作征求意见
财政部起草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及评价指标,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强对履职评价结果的大数据分析,研究根据一年内评审专家得分的平均分,设定评审专家的阶梯抽取概率。同时,将上一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得分的平均分,作为对其综合评价的重要因素
注:以上内容如有疏漏,欢迎补充。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 主席令第一〇三号:政府采购应率先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科技创新产品及服务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学技术进步法》)。
其中,第九十一条明确:
“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
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通过订购方式实施。采购人应当优先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或者企业进行研究开发,产品研发合格后按约定采购。”
据悉,原《科学技术进步法》(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版)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境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创新的产品、服务或者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产品、服务,在性能、技术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
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采购人应当运用招标方式确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或者企业进行研究开发,并予以订购。”
《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我国科学技术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93年首次颁布,2007年12月第一次修订颁布。2021年12月24日《科学技术进步法》全面修订后,共有12章117条,近1万6千字,较修订前的8章75条,篇幅增加了近一倍。
新修《科学技术进步法》奠定了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法律制度基础,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和着力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等多方面,都有许多突出的亮点。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埋头苦干、勇毅前行
习近平
这次全会听取了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这次全会是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年之际,党领导人民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党中央决定召开一次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郑重的战略性决策,体现了我们党重视和善于运用历史规律的高度政治自觉,体现了我们党牢记初心使命、继往开来的自信担当。全会通过的《决议》,回顾党走过的百年奋斗历程,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出明确要求,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这次全会《决议》同党作出的前两个历史决议一样,必将对推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下面,我代表中央政治局,就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讲几点意见。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在主席台上。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这次全会《决议》思想含量、知识含量十分丰富,政治性、理论性、战略性、指导性都很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宣讲和研究阐释,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增强斗志。要以学习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达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
第一,深刻认识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注重总结历史经验是党的优良传统。关于这次全会为什么要以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主题,《决议》概括为“三个需要”,即这是在建党百年历史条件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的需要;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全党斗争本领和应对风险挑战能力、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的需要。要教育引导全党深刻认识这次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历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第二,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的初心使命。一百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都是在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近代以后各种政治力量反复较量中脱颖而出、赢得人民信任、取得重大成就,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在坚持初心使命上矢志不渝、坚定如磐。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但这些目标和任务总体上都服从服务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在新的起点上,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锚定战略目标,牢记“国之大者”,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跑好属于我们这代人的这一棒。
第三,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这对全党全国坚定信心、再接再厉,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好、贯彻好、发展好,更好续写发展新篇章,意义十分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这些重要成果,体现在《决议》概括的“十个明确”上,体现在《决议》作出的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13个方面重大成就的重要论述上,也体现在《决议》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的阐述上。要贯通起来领会把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第四,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决议》概括的“十个坚持”的历史经验是相互贯通、相辅相成的整体,是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艰辛探索、接续奋斗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总结,必须倍加珍惜,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要把这“十个坚持”同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提出的“九个必须”等结合起来,一体学习理解、一体贯彻落实。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正确判断形势、科学预见未来、把握历史主动的重要思想武器,更好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重要遵循,善于从历史经验中增强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的定力、魄力、能力。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重大政治是非的重要依据,在方向性、原则性问题上自觉对标对表。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指引,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思想境界、道德水平。
2021年10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展览馆参观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第五,深刻认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总结历史是为了使全党从历史进程中洞察历史发展规律和时代发展大势,提高认识水平和辨别能力,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更加清醒、更加坚定地办好当前的事情。我们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不移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奋力实现既定目标,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不懈推进党和人民事业。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站稳人民立场,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坚定不移推进共同富裕。要增强忧患意识,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做到难不住、压不垮。要勇敢面对“四大考验”,坚决战胜“四种危险”,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多次就学习总结党史讲过意见,特别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等重要场合集中讲过,目的都是号召全党同志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坚定历史自信,自觉坚守理想信念。我讲过,“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这次全会《决议》充分显示了我们党高度的历史自信,向党内外、国内外展示了一个百年大党的清醒和成熟。《决议》既回顾了党百年恢宏壮丽的奋斗历程,又阐述了党为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作出的卓越贡献。这份令人刮目相看的百年成绩单,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用理想和信仰书写的,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用拼搏和奉献赢得的。每一位中国共产党人都有理由为此感到自豪。
一百年前,我们党刚刚诞生时,可能很少有人预想到能够成就今天这样的历史伟业。我们党领导人民,以百年奋斗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正所谓“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放眼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历史,没有哪一种政治力量能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深刻地、历史性地推动中华民族发展进程。历史上我国多少次改朝换代,虽然也曾出现过一些所谓“盛世”,但广大劳动人民受剥削被压迫的地位始终没有改变。辛亥革命后,具有政党性质的政团多达300余个,各种政治主张“你方唱罢我登场”,各种政治力量反复较量,但中国依然是山河破碎、积贫积弱,列强依然在中国横行霸道,中国人民依然生活在苦难和屈辱之中。毛泽东同志指出:“一切别的东西都试过了,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一天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怀疑产生了,增长了,发展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的国家才彻底改变积贫积弱的面貌、向着现代化目标迈进,我们的民族才彻底从沉沦中奋起、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我们的人民才彻底摆脱备受剥削被压迫的地位、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历史雄辩地说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也没有辜负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 新华社记者 李响/摄
中国共产党的成就和贡献,不仅是历史性的,也是世界性的。今年“七一”前后,我们收到170多个国家的600多个政党和政治组织发来的1500多封贺电贺信。7月份举办的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有160多个国家的500多个政党和政治组织的领导人、逾万名政党和各界代表参会。我们党领导人民不仅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而且成功走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些前无古人的创举,破解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诸多难题,摒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
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自信,既是对奋斗成就的自信,也是对奋斗精神的自信。“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回望百年,我们党什么样的困难没有经历过,什么样的挑战没有遇到过?大革命失败,已经发展到6万多党员的党只剩下了1万多党员。王明“左”倾错误造成的失败,给革命根据地和白区革命力量造成极大损失,革命成果几乎毁于一旦。“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使党、国家、人民遭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但是,我们党在人民支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困难、修正错误、走向光明,可以说是几度绝处逢生、几度柳暗花明。正是在这样的千锤百炼中,我们党愈益强大和成熟起来。学习和总结党的历史,就要从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咬定青山不放松,风雨无阻向前进。
第二,坚持党的政治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一百年来,我们党始终重视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推动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
从党的历史看,我们党走过了从不够成熟到坚定成熟、从不够有力到坚强有力的成长历程。遵义会议前,我们党还不成熟,特别是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党中央,没有形成全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党和人民事业在革命早期屡遭挫折甚至面临失败危险的重要原因。遵义会议开始确立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此后党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和人民前途和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
治理好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针对有一段时间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把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使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这次全会《决议》特别强调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性,就是要求全党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步调一致向前进。
保持党的团结统一,要求全党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是纯粹的、无条件的,不能打折扣、耍小聪明搞小动作。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忠诚党和人民,忠诚党的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初心使命,忠诚党的组织,忠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对党忠诚是具体的、实践的,不是空洞的口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表态上,要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掉队、不走偏,保证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2021年9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陕西省榆林市考察。这是14日上午,习近平在中共绥德地委旧址考察。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摄
第三,坚定担当责任,不断增强进行伟大斗争的意志和本领。“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我们党在内忧外患中诞生、在历经磨难中成长、在攻坚克难中壮大,锤炼了不畏强敌、不惧风险、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风骨和品质。为了肩负历史重任,为了党和人民事业,无论敌人如何强大、道路如何艰险、挑战如何严峻,党总是绝不畏惧、绝不退缩,不怕牺牲、百折不挠。
革命战争年代,党勇敢担负起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同国内外强敌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从高举反帝反封建旗帜、掀起大革命高潮,到在血腥屠杀中站起、开始武装斗争、开展土地革命;从为了民族大义、推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御外敌,到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打败国民党800万军队,党领导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斗,付出了最大牺牲。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际、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多种复杂严峻的考验挑战,我们党都以强烈担当和巨大勇气作出历史抉择、开展坚决斗争,领导人民迎难而上、坚决斗争、从容应对,不断取得胜利,使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当年,面对世界上经济实力最雄厚、军事力量最强大的美帝国主义的武装威胁和挑衅,是否出兵入朝作战,毛泽东同志说,这是他一生中最难作出的决策之一。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以“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的战略远见,以“不惜国内打烂了重新建设”的决心和气魄,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历史性决策,避免了侵略者陈兵国门的危局,捍卫了新中国安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共垮台、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遭受严重曲折,我国也发生了1989年春夏之交的严重政治风波。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以坚定意志和历史担当,采取果断措施,打赢了这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并顶住了西方国家所谓“制裁”的压力,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航向和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邓小平同志说:“只要中国社会主义不倒,社会主义在世界将始终站得住。”我也说过,如果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也在那场多米诺骨牌式的变化中倒塌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败了,那社会主义实践就可能又要长期在黑暗中徘徊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也必然会被打断。
历史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历史使命和任务,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担当和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场艰巨而伟大的社会革命,各种敌对势力绝不会让我们顺顺利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于此,我向全党反复强调,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这几年,我们掌握应对风险挑战的战略主动,对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国家政权稳定,危害国家核心利益,危害人民根本利益,有可能迟滞甚至打断中华民族复兴进程的重大风险挑战,果断出手、坚决斗争,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对这个历程,我们大家都有亲身经历,这次全会《决议》作了充分概括。
我们党依靠斗争创造历史,更要依靠斗争赢得未来。新的征程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我们面临的各种斗争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将伴随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过程。在重大风险、强大对手面前,总想过太平日子、不想斗争是不切实际的,得“软骨病”、患“恐惧症”是无济于事的。“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唯有主动迎战、坚决斗争才有生路出路,才能赢得尊严、求得发展,逃避退缩、妥协退让只会招致失败和屈辱,只能是死路一条。我们必须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发扬斗争精神,把握斗争方向,把握斗争主动权,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增强斗争本领,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不断夺取新时代伟大斗争的新胜利。
第四,坚持自我革命,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讲到,中国共产党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次全会《决议》再次重申了这句话。这既是回击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想把我们党同人民分割开来、对立起来的企图,也是提醒全党,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
我们党历史这么长、规模这么大、执政这么久,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这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讲:“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正是因为具备这种独有的政治品格,我们党才能穿越百年风风雨雨,多次在危难之际重新奋起、失误之后拨乱反正,成为打不倒、压不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个政党最难的就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
“不私,而天下自公。”我们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我们党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正因为无私,才能本着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经常检视自身、常思己过,才能摆脱一切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围猎腐蚀,并向党内被这些集团、团体、阶层所裹挟的人开刀。
我们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比如,在指导思想上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包括大革命失败后纠正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纠正“左”倾盲动错误和“左”倾冒险错误,延安时期彻底纠正王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等等。比如,我们党勇于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包括延安整风,建国初期的整风整党和“三反”运动,改革开放以后的全面整党和开展的一系列集中性教育活动,等等。再比如,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包括新中国建立初期处理刘青山、张子善等人的案件,改革开放后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提出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等。
2021年2月20日,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针对“七个有之”等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我们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住“关键少数”,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特别是我们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世界上那么多执政党,有几个敢像我们党这样大规模、大力度、坚持不懈反腐败?有些人吹捧西方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那一套,不相信我们党能够刀刃向内、自剜腐肉。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实践给了他们响亮有力的回答。
我们党历经百年、成就辉煌,党内党外、国内国外赞扬声很多。越是这样越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中迷失自我。正所谓“不诱于誉,不恐于诽”。全党同志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从最近连续查处的大案要案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一刻也不放松抓、持之以恒抓!中央委员会的同志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洁等情况要有客观正确的认识和把握,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生了病就要及时医,该吃药就吃药,该开刀就开刀。不论什么问题,不论谁出问题,该出手时就出手,对腐败问题尤其要坚决查处,不断清除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特别是对那些攫取国家和人民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动摇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人,对那些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要毫不手软、坚决查处!
总之,在建党百年之际,我们要居安思危,时刻警惕我们这个百年大党会不会变得老态龙钟、疾病缠身。对党的历史上走过的弯路、经历的曲折不能健忘失忆,对中外政治史上那些安于现状、死于安乐的深刻教训不能健忘失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能反应迟钝,处理动作慢腾腾、软绵绵,最终人亡政息!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伟大自我革命,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同志们!在建党百年之际召开的这次中央全会就要胜利闭幕了。全党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中努力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1月11日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求是》2022/01
所属栏目:时政要闻
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 财政部公告:未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代理机构领罚
12月29日,财政部发布第一千四百七十三号至第一千四百八十六14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其中涉及的问题有:项目成交公告内容不完整;采购人、代理机构未依法答复询问;磋商文件编制不规范;代理机构未依法定程序组织磋商活动;样品评审有误;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招标文件限制供应商质疑权利;中标供应商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指标要求;代理机构、第三方及相关供应商以不合理的平台对接要求,垄断招标过程。
第一千四百七十四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诉称,项目成交公告内容违法。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代理机构就成交公告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进行整改。
据了解,该项目系空乘专业“可操作性舱门”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CHC-ZC20212029。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年8月10日,该项目发布采购公告,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8月25日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信息包括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主要中标内容、中标金额。8月27日,发布更正公告,以附件形式补充了本项目原成交公告中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磋商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一千四百八十五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诉称,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答复询问的问题限期改正。
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是政府采购供应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相对于质疑、投诉更为严肃的法律程序而言,询问是一种简易、便捷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进一步明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都必须作出答复,如涉及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宜公布的信息等,则应依法不予答复。同时,为了化解争议、避免矛盾升级,对于依法不予答复的询问事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说明不予答复的理由和依据。
第一千四百八十六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诉称,本项目评审程序违法,代理机构、采购人未依法答复有关质疑。财政部调查认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就磋商文件编制不规范、代理机构就未依法定程序组织磋商活动及磋商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竞争性磋商,是财政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授权,依照“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所创设的新型政府采购方式。《磋商办法》对其适用范围、磋商文件编制原则和内容、供应商的选择、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专家和磋商小组成员的职责、磋商报价、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退出、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的终止情形等作了系统、全面的规定;第五条着重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所属栏目:观点看台
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埋头苦干、勇毅前行
习近平
这次全会听取了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这次全会是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年之际,党领导人民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党中央决定召开一次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郑重的战略性决策,体现了我们党重视和善于运用历史规律的高度政治自觉,体现了我们党牢记初心使命、继往开来的自信担当。全会通过的《决议》,回顾党走过的百年奋斗历程,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着重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出明确要求,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这次全会《决议》同党作出的前两个历史决议一样,必将对推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下面,我代表中央政治局,就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讲几点意见。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在主席台上。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这次全会《决议》思想含量、知识含量十分丰富,政治性、理论性、战略性、指导性都很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宣讲和研究阐释,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增强斗志。要以学习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达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
第一,深刻认识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注重总结历史经验是党的优良传统。关于这次全会为什么要以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主题,《决议》概括为“三个需要”,即这是在建党百年历史条件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的需要;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全党斗争本领和应对风险挑战能力、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的需要。要教育引导全党深刻认识这次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历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第二,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的初心使命。一百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都是在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近代以后各种政治力量反复较量中脱颖而出、赢得人民信任、取得重大成就,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在坚持初心使命上矢志不渝、坚定如磐。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但这些目标和任务总体上都服从服务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在新的起点上,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锚定战略目标,牢记“国之大者”,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跑好属于我们这代人的这一棒。
第三,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这对全党全国坚定信心、再接再厉,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好、贯彻好、发展好,更好续写发展新篇章,意义十分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这些重要成果,体现在《决议》概括的“十个明确”上,体现在《决议》作出的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13个方面重大成就的重要论述上,也体现在《决议》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的阐述上。要贯通起来领会把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第四,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决议》概括的“十个坚持”的历史经验是相互贯通、相辅相成的整体,是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艰辛探索、接续奋斗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总结,必须倍加珍惜,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要把这“十个坚持”同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提出的“九个必须”等结合起来,一体学习理解、一体贯彻落实。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正确判断形势、科学预见未来、把握历史主动的重要思想武器,更好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重要遵循,善于从历史经验中增强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的定力、魄力、能力。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重大政治是非的重要依据,在方向性、原则性问题上自觉对标对表。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指引,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思想境界、道德水平。
2021年10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展览馆参观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第五,深刻认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总结历史是为了使全党从历史进程中洞察历史发展规律和时代发展大势,提高认识水平和辨别能力,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更加清醒、更加坚定地办好当前的事情。我们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不移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奋力实现既定目标,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不懈推进党和人民事业。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站稳人民立场,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坚定不移推进共同富裕。要增强忧患意识,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做到难不住、压不垮。要勇敢面对“四大考验”,坚决战胜“四种危险”,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多次就学习总结党史讲过意见,特别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等重要场合集中讲过,目的都是号召全党同志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坚定历史自信,自觉坚守理想信念。我讲过,“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这次全会《决议》充分显示了我们党高度的历史自信,向党内外、国内外展示了一个百年大党的清醒和成熟。《决议》既回顾了党百年恢宏壮丽的奋斗历程,又阐述了党为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作出的卓越贡献。这份令人刮目相看的百年成绩单,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用理想和信仰书写的,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用拼搏和奉献赢得的。每一位中国共产党人都有理由为此感到自豪。
一百年前,我们党刚刚诞生时,可能很少有人预想到能够成就今天这样的历史伟业。我们党领导人民,以百年奋斗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正所谓“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放眼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历史,没有哪一种政治力量能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深刻地、历史性地推动中华民族发展进程。历史上我国多少次改朝换代,虽然也曾出现过一些所谓“盛世”,但广大劳动人民受剥削被压迫的地位始终没有改变。辛亥革命后,具有政党性质的政团多达300余个,各种政治主张“你方唱罢我登场”,各种政治力量反复较量,但中国依然是山河破碎、积贫积弱,列强依然在中国横行霸道,中国人民依然生活在苦难和屈辱之中。毛泽东同志指出:“一切别的东西都试过了,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一天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怀疑产生了,增长了,发展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的国家才彻底改变积贫积弱的面貌、向着现代化目标迈进,我们的民族才彻底从沉沦中奋起、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我们的人民才彻底摆脱备受剥削被压迫的地位、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历史雄辩地说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也没有辜负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 新华社记者 李响/摄
中国共产党的成就和贡献,不仅是历史性的,也是世界性的。今年“七一”前后,我们收到170多个国家的600多个政党和政治组织发来的1500多封贺电贺信。7月份举办的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有160多个国家的500多个政党和政治组织的领导人、逾万名政党和各界代表参会。我们党领导人民不仅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而且成功走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些前无古人的创举,破解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诸多难题,摒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
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自信,既是对奋斗成就的自信,也是对奋斗精神的自信。“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回望百年,我们党什么样的困难没有经历过,什么样的挑战没有遇到过?大革命失败,已经发展到6万多党员的党只剩下了1万多党员。王明“左”倾错误造成的失败,给革命根据地和白区革命力量造成极大损失,革命成果几乎毁于一旦。“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使党、国家、人民遭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但是,我们党在人民支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困难、修正错误、走向光明,可以说是几度绝处逢生、几度柳暗花明。正是在这样的千锤百炼中,我们党愈益强大和成熟起来。学习和总结党的历史,就要从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咬定青山不放松,风雨无阻向前进。
第二,坚持党的政治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一百年来,我们党始终重视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推动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
从党的历史看,我们党走过了从不够成熟到坚定成熟、从不够有力到坚强有力的成长历程。遵义会议前,我们党还不成熟,特别是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党中央,没有形成全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党和人民事业在革命早期屡遭挫折甚至面临失败危险的重要原因。遵义会议开始确立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此后党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和人民前途和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
治理好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针对有一段时间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把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使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这次全会《决议》特别强调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性,就是要求全党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步调一致向前进。
保持党的团结统一,要求全党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是纯粹的、无条件的,不能打折扣、耍小聪明搞小动作。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忠诚党和人民,忠诚党的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初心使命,忠诚党的组织,忠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对党忠诚是具体的、实践的,不是空洞的口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表态上,要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掉队、不走偏,保证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2021年9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陕西省榆林市考察。这是14日上午,习近平在中共绥德地委旧址考察。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摄
第三,坚定担当责任,不断增强进行伟大斗争的意志和本领。“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我们党在内忧外患中诞生、在历经磨难中成长、在攻坚克难中壮大,锤炼了不畏强敌、不惧风险、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风骨和品质。为了肩负历史重任,为了党和人民事业,无论敌人如何强大、道路如何艰险、挑战如何严峻,党总是绝不畏惧、绝不退缩,不怕牺牲、百折不挠。
革命战争年代,党勇敢担负起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同国内外强敌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从高举反帝反封建旗帜、掀起大革命高潮,到在血腥屠杀中站起、开始武装斗争、开展土地革命;从为了民族大义、推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御外敌,到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打败国民党800万军队,党领导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斗,付出了最大牺牲。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际、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多种复杂严峻的考验挑战,我们党都以强烈担当和巨大勇气作出历史抉择、开展坚决斗争,领导人民迎难而上、坚决斗争、从容应对,不断取得胜利,使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当年,面对世界上经济实力最雄厚、军事力量最强大的美帝国主义的武装威胁和挑衅,是否出兵入朝作战,毛泽东同志说,这是他一生中最难作出的决策之一。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以“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的战略远见,以“不惜国内打烂了重新建设”的决心和气魄,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历史性决策,避免了侵略者陈兵国门的危局,捍卫了新中国安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共垮台、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遭受严重曲折,我国也发生了1989年春夏之交的严重政治风波。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以坚定意志和历史担当,采取果断措施,打赢了这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并顶住了西方国家所谓“制裁”的压力,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航向和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邓小平同志说:“只要中国社会主义不倒,社会主义在世界将始终站得住。”我也说过,如果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也在那场多米诺骨牌式的变化中倒塌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败了,那社会主义实践就可能又要长期在黑暗中徘徊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也必然会被打断。
历史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历史使命和任务,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担当和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场艰巨而伟大的社会革命,各种敌对势力绝不会让我们顺顺利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于此,我向全党反复强调,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这几年,我们掌握应对风险挑战的战略主动,对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国家政权稳定,危害国家核心利益,危害人民根本利益,有可能迟滞甚至打断中华民族复兴进程的重大风险挑战,果断出手、坚决斗争,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对这个历程,我们大家都有亲身经历,这次全会《决议》作了充分概括。
我们党依靠斗争创造历史,更要依靠斗争赢得未来。新的征程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我们面临的各种斗争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将伴随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过程。在重大风险、强大对手面前,总想过太平日子、不想斗争是不切实际的,得“软骨病”、患“恐惧症”是无济于事的。“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唯有主动迎战、坚决斗争才有生路出路,才能赢得尊严、求得发展,逃避退缩、妥协退让只会招致失败和屈辱,只能是死路一条。我们必须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发扬斗争精神,把握斗争方向,把握斗争主动权,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增强斗争本领,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不断夺取新时代伟大斗争的新胜利。
第四,坚持自我革命,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讲到,中国共产党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次全会《决议》再次重申了这句话。这既是回击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想把我们党同人民分割开来、对立起来的企图,也是提醒全党,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
我们党历史这么长、规模这么大、执政这么久,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这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讲:“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正是因为具备这种独有的政治品格,我们党才能穿越百年风风雨雨,多次在危难之际重新奋起、失误之后拨乱反正,成为打不倒、压不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个政党最难的就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
“不私,而天下自公。”我们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我们党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正因为无私,才能本着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经常检视自身、常思己过,才能摆脱一切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围猎腐蚀,并向党内被这些集团、团体、阶层所裹挟的人开刀。
我们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比如,在指导思想上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包括大革命失败后纠正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纠正“左”倾盲动错误和“左”倾冒险错误,延安时期彻底纠正王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等等。比如,我们党勇于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包括延安整风,建国初期的整风整党和“三反”运动,改革开放以后的全面整党和开展的一系列集中性教育活动,等等。再比如,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包括新中国建立初期处理刘青山、张子善等人的案件,改革开放后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提出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等。
2021年2月20日,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针对“七个有之”等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我们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住“关键少数”,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特别是我们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世界上那么多执政党,有几个敢像我们党这样大规模、大力度、坚持不懈反腐败?有些人吹捧西方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那一套,不相信我们党能够刀刃向内、自剜腐肉。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实践给了他们响亮有力的回答。
我们党历经百年、成就辉煌,党内党外、国内国外赞扬声很多。越是这样越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中迷失自我。正所谓“不诱于誉,不恐于诽”。全党同志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从最近连续查处的大案要案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一刻也不放松抓、持之以恒抓!中央委员会的同志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洁等情况要有客观正确的认识和把握,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生了病就要及时医,该吃药就吃药,该开刀就开刀。不论什么问题,不论谁出问题,该出手时就出手,对腐败问题尤其要坚决查处,不断清除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特别是对那些攫取国家和人民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动摇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人,对那些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要毫不手软、坚决查处!
总之,在建党百年之际,我们要居安思危,时刻警惕我们这个百年大党会不会变得老态龙钟、疾病缠身。对党的历史上走过的弯路、经历的曲折不能健忘失忆,对中外政治史上那些安于现状、死于安乐的深刻教训不能健忘失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能反应迟钝,处理动作慢腾腾、软绵绵,最终人亡政息!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伟大自我革命,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同志们!在建党百年之际召开的这次中央全会就要胜利闭幕了。全党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中努力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1月11日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求是》2022/01
所属栏目:党建要闻
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 “一个坚韧不拔、欣欣向荣的中国”(人民论坛)
李浩燃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后,深圳皇岗口岸迎来首票进口货物;天问一号探测器从遥远火星传回精美图像,向全国人民报告平安;正在太空“出差”的神舟十三号航天员乘组,与约500名青年学生共话“太空梦”……在拼搏奋斗与昂扬奋进中,我们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22年。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辞旧迎新,意味着回望与总结,更承载着美好期待,澎湃着向上力量。“在飞逝的时光里,我们看到的、感悟到的中国,是一个坚韧不拔、欣欣向荣的中国。”在新年贺词中,习近平主席回顾难忘的“中国声音、中国瞬间、中国故事”,点赞“无数平凡英雄拼搏奋斗,汇聚成新时代中国昂扬奋进的洪流”,点燃亿万人民“一起向未来”的奋斗激情。
回首2021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努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面对极为繁重艰巨的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我们勠力同心、攻坚克难、艰苦奋斗,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十四五”实现了良好开局。成就面前,我们不敢有丝毫的自满,但怀有无比的自信:当代中国,江山壮丽,人民豪迈,前程远大!
这一年,可亲可敬的中国人民,以奋力向前的奔跑,融汇着创新创造的旺盛活力,让行进的中国始终保有勃勃生机。“祝融”探火、“羲和”逐日、“天和”遨游星辰,粮食产量喜获“十八连丰”,高铁运营里程超4万公里,快递年业务量超1000亿件,电影总票房达472.58亿元、继续保持全球第一……一个个场景,一项项数据,映照着发展的累累硕果,见证了时代的强劲脉搏,背后是无数奋斗者的实干拼搏。今天,站立在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我们意气风发、精神昂扬,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
时光刻印历史的印记,标注非凡的意义与价值。风雨多经人不老,关山初度路犹长。面向未来,我们绝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必须铭记“船到中流、人到半山”的警示,继续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乘势而上,砥砺前行,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赶考之路,并准备为之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一以贯之保持风雨无阻向前进的奋斗姿态,发扬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方能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让我们的国家更加繁荣富强。
“到那时,到处都是活跃跃的创造,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当年,革命先烈曾如此憧憬一个可爱的中国,而今已然化为灿烂的现实。躬逢盛世,这是属于我们的时与势。凝聚万众一心的伟力,保持勇毅笃行的坚定,展现虎虎生威的雄风,满怀豪情一起向未来,我们一定能够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
《 人民日报 》( 2022年01月04日 04 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所属栏目:党建微课堂
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 中国招标采购大事记2021
作为我国招标采购领域最早创刊的国家级专业期刊,《中国招标》以提供“专业知识服务”为己任,记录并见证着我国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PPP等行业的每一项改革创举。自2021年起,《中国招标》将在每一年的岁末推出年度大事记,供读者朋友参考借鉴。
★ 1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财政部发布《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包括两个一级目录(公共服务、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30个二级目录和121个三级目录。对纳入目录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可按规定逐步实施购买服务。
财政部部署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此次专项清理范围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专项清理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住建部禁止要求跨地区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
住建部发文,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八条规定,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对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
住建部同意新疆试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
住建部办公厅发函回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申请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的请示》,同意相关试点工作。同时要求,要以进一步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为切入点,引导招标人合理充分行使择优定标权,完善评标定标机制。
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移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
2021年1月1日起,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移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网上商城采取双网站运行模式,河北政府采购网(原运行网站)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同步运营,两网均可实现交易。
广东电子卖场“三馆一超市”上线运行
作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电子卖场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上线运行。电子卖场设立“三馆一超市”,包括集采馆、特色馆、行业馆和网上超市。
山东鼓励集中采购机构有序竞争
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集中采购机制的通知》,鼓励集中采购机构有序竞争,允许采购人打破行政隶属划分关系选择集中采购机构。非驻济省直预算单位,可将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委托驻地集中采购机构组织。
重庆市招标投标信用平台试运行
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要求,全市统一、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重庆市招标投标信用平台完成开发,于2021年1月上线试运行。
深圳发布7个2020年度政府采购典型案例
分别为:T公司在“XX防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案;C事务所在“XX审计专项”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提供虚假情况案;L公司在“XX社会停车场运营维护”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案;Z公司、W公司、A公司在“XX扫描测量仪”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案;B公司、S公司和D公司在“XX物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案;“XX等仪器设备一批”项目政府采购投诉案;“XX家庭保险”项目政府采购投诉案。
★ 2月
我国将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从六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选择100家左右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
针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财政部作出集中解答,涉及政策扶持范围、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形、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确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多个问题。
11部门联合发文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建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并提出七项具体措施。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开始执行
2021年2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开始执行。该办法明确了招标人(采购人)等项目发起方的18种失信行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7种失信行为、投标人的10种失信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16种失信行为。
★ 3月
工程保函示范文本3月1日起执行
工程保函示范文本包含投标保函示范文本、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支付保函示范文本、履约保函示范文本,每个保函包括独立保函和非独立保函两个范本。
财政部国库司参加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2021年第一轮谈判
3月3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定》(GPA)2021年第一轮谈判以视频方式召开,重点就中国加入GPA开展了磋商。财政部国库司派人参加了会议,介绍了2020年10月以来中国为加入GPA所作的工作,表达了继续积极推动加入谈判的意愿。
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布,多处涉及招标采购
3月13日,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其中多处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内容。如,第五章第一节提出,拓展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发挥重大工程牵引示范作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第十九章第四节提出,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破除招投标等领域各种壁垒。
住建部通报2020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据统计,2020年,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项目333573个,涉及建设单位242541家、施工单位267926家,排查出9725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575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15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3097家。
住建部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出借资质但未中标者应予以处罚
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出借资质违法行为有关查处问题的意见》,指出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出借资质供他人承揽工程,但未中标、未签订合同、未进场施工的施工企业或施工单位,属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中的“施工单位”,对其应予以处罚。
湖南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投标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按加减累积方式计算。信用评价由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每季度发布一次。与湖南省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市区公布的信用信息,可用于湖南省信用评价。
西藏自治区印发2021版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该目录自2021年3月30日印发之日起施行。其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类、政府采购类、药械类、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类、PPP类等9大类、33个二级分类、101个三级分类。
厦门市政府采购协会发布《关于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评审因素的指导意见》
★ 4月
4月1日起,政府投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财务决算不得超过1年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一条规定,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废止
2021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第42号令,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式废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工信部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行业分类、划型指标、双指标并集转交集的调整、定量指标阈值的调整等内容,增加了定性标准、有关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我声明及认定内容,拟建立《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
财政部就《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遵循国际通行的“需求明确基础上竞争报价”“符合需求情况下低价中标”的公平竞争原则,建立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审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评审机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建立了“优质基础上优价”的评审机制。
国税总局:上年度由中小企业承担且履约验收合格的延续性项目,视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税务系统各单位科学研判项目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统筹做好预留采购份额工作。其中明确,上一年度由中小企业承担且履约验收合格的延续性项目,视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浙江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新规,禁止采用抽签等方式选择中标人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于2021年4月10日起实施。其中强调,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选用评标方法。不得采用抽签、摇号、费率招标等方式直接选择潜在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山东通报被投诉率高的12家采购人、代理机构
该省2020年度省级政府采购被投诉率较高的6家单位、6家代理机构被列入通报名单。
四川发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指导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对2020年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进行了调整,制定了2021年版目录。
河北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实施评定分离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该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施评定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采购招标,鼓励各地根据情况实施评定分离。
★ 5月
三部委要求预算单位预留不低于10%的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6章、44条,对编制采购需求、确定采购实施计划、风险控制等作出系统、明确的规定,通过严控采购活动起点,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部署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财政部发布通知,决定自2021年6月起组织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原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不再单独开展。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采用被检查单位自愿参加评价、其他单位申请参加的模式开展。
财政部公布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部公布《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综合型)》《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作为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具体依据。综合型指标体系适用于从业人数50人及以上的代理机构;成长型适用于从业人数50人以下的代理机构。
财政部要求6月15日前中央预算单位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主管预算单位统筹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于6月15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财政部要求6月30日前地方预算单位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统筹指导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于6月30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北京禁止强制要求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进入特定物理场所组织开展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就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政府采购交易环节、强化制度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明确,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国务院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文件精神,凡符合场所及信息系统共享标准要求的,本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强制要求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进入特定物理场所组织开展。
吉林探索培育“全牌照”全咨全能企业
吉林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吉林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建立以工程设计为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培育“全牌照”全咨全能企业。
★ 6月
我国向世贸组织提交加入GPA有关问题清单答复
2021年6月1日,财政部经由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了我国对欧盟和澳大利亚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第7份出价以及政府采购国情报告(2020年更新版)问题清单的答复,表明了我国愿意尽快加入GPA的立场和决心。
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取消调整多项招标采购相关资质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其他多项相关资质证书面临调整。
住建部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
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公布了18件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和28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其中,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法》的修订迎来重大进展。
财政部公布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名单
财政部发布公告称,随机抽取了北京、湖南、黑龙江、云南等地的24家代理机构作为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被检查对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分配
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分配可采取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等方式。采取项目法分配的,一般由财政部、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由有关中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或公开招标等工作,并依据评审或招标结果,经公示后确定拟支持对象。
厦门公布办公家具、课桌椅、空调采购需求标准
厦门市政府采购协会公布《关于部分通用项目采购需求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办公家具、课桌椅、空调三大品目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验收要求、售后服务及执行标准等方面的内容作出细化规范要求。
★ 7月
国办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方案强调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推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
制定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应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提出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发改委要求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应入尽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梳理汇总本地区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类纳入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做到应入尽入,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申报参与试点。
发改委明确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应作为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其中明确,要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按照《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等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将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国采中心创建“异地抽取专家+多方远程评标”新模式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与天津大学、四川大学合作,顺利完成在异地抽取专家基础上的多方远程评标。
“思想盛宴·理论高地”首届招标采购前沿论坛成功举办
由《中国招标》杂志社主办的“思想盛宴·理论高地”首届招标采购前沿论坛在京成功举办。论坛旨在打造招标投标与公共采购的理论高地,精心筛选年度对招标投标与公共采购领域热点问题。10位对行业积极探索的学者发表主题演讲,200余位业界代表出席。
★ 8月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出炉
纲要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强调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发布
该条例以国务院令第745号发布。其中强调,运营者应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组织召开标准招标文件修订工作启动会
会议强调了五个方面重点任务,包括以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为主线,编制形成适应全流程电子化的标准招标文件体系。
公益性医院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8月10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4则相关建议的答复。对第8584号建议的答复中,财政部重点阐释了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概念问题,指出公益性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均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公益性医院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无论资金来源,都应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财政部就修订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财政部研究起草了《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财政机关拟作出禁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禁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财政机关应组织听证。
财政部拟制定PPP专门法为社会资本方采购等提供明确法律依据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28号建议的答复(财金函〔2021〕40号)指出,财政部将配合司法部等有关方面加快推进PPP立法进程,通过制定PPP专门法为社会资本方采购、PPP项目合同性质及争议解决等提供明确法律依据,有效解决相关法律适用和法律冲突问题。
水利部取消水利工程建设丙级监理单位资质
水利部发布《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明确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认定,不再受理丙级资质新申请事项。乙级资质条件调整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原丙级资质条件;现有的丙级资质并入乙级资质,可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乙级资质业务范围,具备甲级资质条件的可申请晋升甲级资质。
军队自行采购平台试运行
为推进军队采购机制优化重塑,军队自行采购平台于2021年8月1日起试运行,该平台同时发布了《军队自行采购平台使用管理暂行细则》《军队自行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暂行细则》《军队自行采购平台商品和价格管理暂行细则》3项配套管理暂行细则。
国采中心发布修订后的电子竞价采购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较之此前有多项调整,并就电子竞价当事人、电子竞价需求、电子竞价程序、履约管理、违约责任等单列章节作出系统规定。同时规定,在一个年度内,两个以上不同采购人对同一供应商发出纠纷协调申请的,国采中心将暂时冻结该供应商电子竞价权限,直至纠纷解决。
★ 9月
两部门发布生态保护意见,要求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征求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展方向和职责定位,对平台提供的交易见证、交易场所、专家抽取等服务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要求,同时提出规范平台接入第三方服务和加强平台管理的措施等有关事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起草了《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招标人代表责任追究终身制,加强问责问效管理,将招标人代表的行为与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和奖励惩处挂钩。
《税务采购网采购规则》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采购网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税务采购网采购规则》。其中明确,采购人发现供应商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采购等11种情形的,可通过税务采购网“诚信中心”反映,税务总局(采购中心)按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采购人有未按各子系统适用范围实施采购等6种行为的,由税务总局(采购中心)责令其改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财政部将加快构建规则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体系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号提案答复的函(财库函〔2021〕12号)指出,财政部将在统筹考虑管理和技术等现实条件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共享资源,加快构建规则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体系。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相关管理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推动政府采购与预算、资产、支付管理的有机衔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运行。
★ 10月
碳达峰碳中和重磅文件出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各级财政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发布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财政部要求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强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天津开展集采机构竞争试点,打造集中采购“特色品牌”
天津市财政局发布通知,明确在市本级和市内六区各采购人和依法设立的集采机构中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工作,拟通过推行集采机构竞争机制,实现集采机构充分、有序、良性竞争。
广西发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等4个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同时编制发布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4个文书范本,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 11月
国办要求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帮扶中小企业纾困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提出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等九项举措。其中明确,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细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
6城市试点,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财政部拟将200万元以上罚款认定为较大数额罚款
财政部公开征求意见,拟将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认定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住建部就《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住建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删除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有关条款和有关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的程序条款,增加了部分信息管理内容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罚则。
住建部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
住建部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进行了修订,形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删除了“工程造价鉴定”“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两章,增加了“施工过程结算”“工程量清单缺陷”等术语,调整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修改了综合单价构成、计量计价风险等内容。
住建部将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
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取消相关职称注册条件。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将修订出台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其以附表形式列示的立法初步安排中,与招投标、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等直接相关的规章类项目有7项,包括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
12月
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布,要求政府采购率先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科技创新产品及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其第九十一条明确,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通过订购方式实施。
住建部拟修订《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住建部修订《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工程造价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删除了原办法中有关工程造价鉴定内容,取消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要求,取消了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的相关规定。
《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采购人应按照该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对数据中心设计、信息产品及配套设备、运维提出绿色要求,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验收过程中的抽查、能耗监测、违约责任等内容。
财政部就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约评价工作征求意见
财政部起草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及评价指标,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强对履职评价结果的大数据分析,研究根据一年内评审专家得分的平均分,设定评审专家的阶梯抽取概率。同时,将上一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得分的平均分,作为对其综合评价的重要因素
财政部举办政府采购业务网络培训班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9日-10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网络培训班,介绍了近期财政部围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规范数据接口和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执行和监管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所有依法必招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项目审批、核准主体负责项目招标内容核准,并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
工信部印发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者迟延向中小企业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中小企业可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起投诉,投诉渠道包括网络平台、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
修订后的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发布
本次修订扩展了信息录入主体范围,将原办法规定的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调整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并明确了相关程序要求。同时,大幅调整了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采购阶段应公开的信息内容。
福建就采购文件范本、采购合同文本、代理委托协议范本公开征求意见
注:以上内容如有疏漏,欢迎补充。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 中招联合党支部开展“学习党章忠诚党章,做合格党员”主题党日活动
12月29日,中招联合党支部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开展了“学习党章忠诚党章,做合格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干部参会,支部书记刘蕾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同志首先认真观看了《党章电视辅导教材》学习教育片。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
接着,与会同志集中观看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微宣讲”视频《两个“确立”是历史和时代的选择》,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有许多重要论断、提法,内涵深刻,与会同志通过观看视频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微解读,共同了解了公报中提出的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
随后,与会同志通过新闻视频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接班人,必须立志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年轻干部成长历练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宝贵指引,必将激励大家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最后,会议进行了党风廉政教育,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做好元旦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等相关内容。
通过此次学习,与会同志强化了党章意识,进一步明确要想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必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在工作中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担当作为,遵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的各项要求上来,立足岗位,开拓进取,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招标中心党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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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