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春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问题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对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工农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的科学把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推动农业农村同步实现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我们党在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体现,农业农村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还跟不上,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投入更多的资源和力量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确保在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不掉队、同步赶上来,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进度和质量成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头重头在“三农”,基础和潜力也在“三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对国内外形势复杂变化,把握发展主动权,需要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守好“三农”这个战略后院。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同样需要挖掘农村巨大市场潜力。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把农业农村现代化摆到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三)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核心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产能迈上1.3万亿斤新台阶。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2%。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提前一年实现较2010年翻番目标。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9348万,剩下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也将如期全部脱贫。但也要看到,“三农”发展面临不少新矛盾新挑战,农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增加,供给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薄弱,农民增收速度放缓。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有效克服各种风险挑战,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变化,这就需要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农业现代化。
(一)切实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要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副食品供给安全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我国粮食连年丰产,2019年粮食产量达到13277亿斤,连续5年在1.3万亿斤以上,肉蛋菜果鱼茶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是有保障的。但要看到,当前外部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多,在粮食安全问题上万不可掉以轻心。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引导农业资源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保护地方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粮、棉、油、糖、肉等收储调控能力。
(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农业总量不足和结构性问题并存,农业的主要矛盾还是在供给侧。要坚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动摇,打造高质量供给体系。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在确保必保农产品自给水平的同时,积极扩大紧缺农产品生产,适度调减市场过剩的农产品特别是非食品农产品生产。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支持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强化示范引领,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三)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兴旺可以提供乡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乡村农产品加工业要走高质量发展的路子,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金字招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适宜农村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建设。规划是建设的蓝图,乡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要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促进县域内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防止盲目大拆大建,注重保留乡土味道,让乡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乡村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大跃进、一刀切,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进村庄撤并。
(二)持续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围绕建设更加宜居的现代乡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设施大体相当。要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支持新建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三)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适应农村人口结构和经济社会形态的变化,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要加快推动形成县域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功能,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
(四)全面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没有乡村人才的振兴,乡村振兴就缺乏支撑。要着眼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落实吸引人才返乡留乡政策支持体系,打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解决好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好”问题,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四、深化农村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改革开放之初,正是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还是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激发强劲内生动力。
(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强化制度供给,打通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充分实现乡村资源要素内在价值,挖掘乡村多种功能,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要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必须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更好用活乡村土地资源。要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更加充分的权能。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加强宅基地管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发展特色产业、盘活土地资源等为抓手,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成员能力。
五、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要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一些脱贫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仍需持续用力,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帮扶成效还不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比较重。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住得下、能融入、可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被侵占。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扩大支持对象,延长产业链条,抓好产销衔接。
(二)接续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较弱。要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西部地区低收入人口较多,集中了大部分的脱贫摘帽地区,且脱贫摘帽时间较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缺乏自我帮扶能力,要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先富带后富,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进一步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和协作帮扶方式。
(三)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受身体素质、职业技能、家庭负担、发展环境等制约,获得发展机会、资源要素的能力较差,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帮扶,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难以跟上全社会步伐。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以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底线、精准施策、真抓实干,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书写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问题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对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工农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的科学把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推动农业农村同步实现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我们党在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体现,农业农村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还跟不上,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投入更多的资源和力量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确保在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不掉队、同步赶上来,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进度和质量成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头重头在“三农”,基础和潜力也在“三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对国内外形势复杂变化,把握发展主动权,需要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守好“三农”这个战略后院。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同样需要挖掘农村巨大市场潜力。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把农业农村现代化摆到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三)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核心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产能迈上1.3万亿斤新台阶。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2%。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提前一年实现较2010年翻番目标。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9348万,剩下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也将如期全部脱贫。但也要看到,“三农”发展面临不少新矛盾新挑战,农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增加,供给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薄弱,农民增收速度放缓。必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有效克服各种风险挑战,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变化,这就需要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农业现代化。
(一)切实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要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副食品供给安全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我国粮食连年丰产,2019年粮食产量达到13277亿斤,连续5年在1.3万亿斤以上,肉蛋菜果鱼茶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是有保障的。但要看到,当前外部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多,在粮食安全问题上万不可掉以轻心。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引导农业资源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保护地方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粮、棉、油、糖、肉等收储调控能力。
(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农业总量不足和结构性问题并存,农业的主要矛盾还是在供给侧。要坚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动摇,打造高质量供给体系。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在确保必保农产品自给水平的同时,积极扩大紧缺农产品生产,适度调减市场过剩的农产品特别是非食品农产品生产。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支持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强化示范引领,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三)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兴旺可以提供乡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乡村农产品加工业要走高质量发展的路子,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金字招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适宜农村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建设。规划是建设的蓝图,乡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要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促进县域内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防止盲目大拆大建,注重保留乡土味道,让乡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乡村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大跃进、一刀切,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进村庄撤并。
(二)持续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围绕建设更加宜居的现代乡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设施大体相当。要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支持新建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三)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适应农村人口结构和经济社会形态的变化,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要加快推动形成县域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功能,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
(四)全面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没有乡村人才的振兴,乡村振兴就缺乏支撑。要着眼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落实吸引人才返乡留乡政策支持体系,打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解决好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好”问题,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四、深化农村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改革开放之初,正是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还是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激发强劲内生动力。
(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强化制度供给,打通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充分实现乡村资源要素内在价值,挖掘乡村多种功能,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要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必须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更好用活乡村土地资源。要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更加充分的权能。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加强宅基地管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发展特色产业、盘活土地资源等为抓手,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成员能力。
五、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要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一些脱贫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仍需持续用力,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帮扶成效还不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比较重。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住得下、能融入、可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被侵占。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扩大支持对象,延长产业链条,抓好产销衔接。
(二)接续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较弱。要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西部地区低收入人口较多,集中了大部分的脱贫摘帽地区,且脱贫摘帽时间较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缺乏自我帮扶能力,要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先富带后富,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进一步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和协作帮扶方式。
(三)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受身体素质、职业技能、家庭负担、发展环境等制约,获得发展机会、资源要素的能力较差,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帮扶,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难以跟上全社会步伐。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以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底线、精准施策、真抓实干,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书写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
来源:人民日报
所属栏目:扶贫要闻
发布时间:2020-12-02 09: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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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江西如火如荼开展,江咨集团列入首批混改试点单位名单,余铁根挂帅出征,挑起江咨集团深化改革的大梁。
混改究竟怎么开展,引进哪些合作伙伴,混改后公司发展路在何方,没有完全可复制的案例,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在抓改革的日子里,余铁根心里装的是职工群众的利益,脑袋里想的是如何引进对企业长远发展有帮助的战略投资者,不分白天黑夜,只有工作日没有休息日,像“火车头”带着广大干部职工,硬是趟出一条“江咨改革之路”。
他带领改制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充分搜集政策依据,做好顶层设计,在既定政策框架内制定改革方案;反复多次上门推荐,拿出诚心和信心,成功引进华东建筑集团公司和北京大象投资集团两家战略投资者;理顺集团公司治理结构,推进所属公司股权结构改革,探索员工持股试点,实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改革攻坚的半年里,余铁根的出差频率、会议频率是往常的数倍,案头的文稿足足三大摞,加起来至少1米多高。“不走出去、沉下去、豁出去,这么系统的战略性工作,怎能有把握决战决胜。”余铁根踌躇满志地说。
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年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7亿元,利润总额突破8000万元,达到混改预期设想。江咨集团的“混改”作为江西省唯一一家试点案例上报国家发改委,并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经典案例汇编,江西卫视评价江咨集团改革为国企改革“江西样板”中的成功“样本”。
干事创业的实干家,谋写企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在招标咨询行业耕耘30 多年,余铁根为省属国有企业乃至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发挥了较大的技术支撑作用,引领江西同行业发展,为行业和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这得益于他对行业敏锐的洞察分析能力,得益于他对企业、对客户的高度使命感。
余铁根注重做好知识的储备和更新,带头抓学习,高分考取注册招标师,并积极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在各级主流刊物发表专业文章。在余铁根的示范带动下,半数以上职工拥有中高级职称,各类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资质人员超过75%。
全年基本无休,一天多地连续参加几个重要活动,是余铁根的常态。“董事长通常管决策层面,而我们余董事长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集团总经理助理、“四办”主任姚爱民向笔者介绍。
延伸产业链条,拓宽集团业务领域,打开地市公司市场,余铁根带着业务分管领导亲自去谈,一个地市一个地市地跑,有时还在返程的高速上,就预约了下一个面谈时间。“别人去当然也行,但集团的情况肯定没人有我这么清楚。”
如果说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是集团“十三五”时期的目标,那构建全产业链“大咨询”发展新格局便是集团开启“十四五”新征程的重要抓手,标志着集团从传统招标代理行业向全过程咨询的重要跨越。“不只是业务量上台阶,还要有设计水平。”余铁根坚定地说。
随着国家招标咨询政策的调整,全过程咨询成为行业主流,江咨集团在构建全过程咨询产业链上做出了大量的努力,收效甚微,企业发展瓶颈显现。“依靠自己有难度,我们为何不借助外部东风呢”,划转设计院的议程提上了江咨集团党委会讨论事项。
“不给自己留退路,才能不断找到出路。”余铁根这样给自己下定目标,为此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将设计院划转列入年度承诺完成事项,与省政府、省国资委、设计院相关单位沟通不下十次,每月召开调度会,向财政厅、住建厅登门了解掌握政策……历时三年,2020年8月,江西省委编办下发文件,江西省轻工业设计院等4家江西省省属设计院划转江咨集团,为江咨集团做大做强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部署集团防控工作,余铁根忙得没有一天在夜晚12点前睡觉。在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最吃紧的关键时刻,他带着集团本部部门人员到各个下属公司调研督导,始终紧绷疫情防控弦,提出分片挂点推广业务,认领3个设区市27家单位的对口联系,每周至少走访一家联系单位,2020年上半年的出差行程就突破一万公里。在余铁根和全体江咨人的努力下,2020年上半年,面对疫情严重影响和行业政策调整,江咨集团经济指标逆势上扬,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双胜利”,集团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产业发展潜力再次实现质的飞跃。
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凝聚企业发展强大合力
“快看!集团微信群上有最新的党员应知应会80题和《党风廉政应知应会知识汇编》,是余书记发的呢。”这是余铁根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一个缩影。
“网上信息五花八门,找点权威的资讯,有温度的心灵鸡汤分享给年轻人,这也是响应新潮流嘛。”聊天的功夫,余铁根在“江咨家园”群里推送了一条《所谓的牛逼,都是用苦逼换来的》的消息。
党员干部和员工们都说,余铁根书记的工作方法很“潮”,所发的微信消息既有权威性,又有可读性,很好地把握了年轻人的心理特点,易于接受并获得情感认同。
关心员工成长,关爱员工成才,这是江咨集团的用人理念,也是余铁根一直倡导的管理模式。
“余董事长去我家家访过两次,我老父亲好几次念叨他是个好领导。”江咨集团纪委副书记曾晓明说道。类似像家访这样的暖心举措还有不少:为新入职的员工讲授企业发展史,与退休的老员工座谈,提议职工食堂为过生日的员工准备长寿面等等。江咨集团的员工说,“到了江咨,只管开心地工作,幸福地生活”。
同事们说,余铁根是个不知疲倦的人,他在完善自我、成就企业的路上总有使不完的劲,总能让很多高难度的事变为现实。江咨集团的改革发展成绩有目共睹,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江咨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先后荣获“团中央青年文明号”、“推动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中国最具竞争力招标代理机构百强”“江西省优秀企业”等荣誉,被主管单位评为年度和任期考核“双A”等次。余铁根个人先后被国家经贸委授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江西省省直机关工委授予“创业型人才标兵”称号,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授予“2016-2017年度新时代江西杰出企业家”称号,连续4年在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在余铁根的带领下,江咨集团的“十四五”规划即将出炉,企业上市、资源整合、全过程咨询集成服务商——这一个个小目标已经确定,余铁根的脚步从未停歇,江咨集团的脚步从未停歇。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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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9 23:21:38
- 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2020年10月14日)
习近平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经验,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为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而团结奋进。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新的长征。1979年4月,广东省委负责人向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兴办出口加工区、推进改革开放的建议。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还是叫特区好,中央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同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并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又批准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明确要求发挥经济特区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大力支持下,各经济特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是建立经济特区时间最早、数量最多的省份。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深圳广大干部群众披荆斩棘、埋头苦干,用40年时间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这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
——40年来,深圳奋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地区生产总值从1980年的2.7亿元增至2019年的2.7万亿元,年均增长20.7%,经济总量位居亚洲城市第五位,财政收入从不足1亿元增加到9424亿元,实现了由一座落后的边陲小镇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率先进行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创1000多项改革举措,奏响了实干兴邦的时代强音,实现了由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吸引全球投资,外贸进出口总额由1980年的0.18亿美元跃升至2019年的4315亿美元,年均增长26.1%,实现了由进出口贸易为主到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由经济开发到统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教育、医疗、住房等实现翻天覆地的变化,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万元,比1985年增长31.6倍;率先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了由解决温饱到高质量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春风化雨,40年春华秋实。当年的蛇口开山炮声犹然在耳,如今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机勃勃,向世界展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磅礴伟力,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深圳等经济特区一路走来,每一步都不是轻而易举的,每一步都付出了艰辛努力。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事业取得的成就,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的结果,是全国人民和四面八方广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经济特区广大建设者,向所有为经济特区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各位来宾,向关心和支持经济特区建设的国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深圳等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
深圳等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创造了伟大奇迹,积累了宝贵经验,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建设规律的认识。一是必须坚持党对经济特区建设的领导,始终保持经济特区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改革实践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三是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四是必须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五是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主动权。六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七是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八是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九是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十是必须坚持在全国一盘棋中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国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十条,是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
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短板弱项,经济特区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新形势需要新担当、呼唤新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大局出发,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中央对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寄予厚望。去年8月,党中央出台了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全面部署了有关工作。深圳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历史使命。
第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广东、深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面临的资源要素约束更紧,受到来自国际的技术、人才等领域竞争压力更大,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根本出路。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率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日益升级的国内市场需求。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动能,提升新势能,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发展数字经济。要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发挥深圳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势,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研发、设计、会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第二,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永远在路上,改革之路无坦途。当前,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很多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不亚于40年前,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不失时机、蹄疾步稳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综合效能。
党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深圳经济特区要扛起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要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第三,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当前,世界经济面临诸多复杂挑战,我们决不能被逆风和回头浪所阻,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要优化升级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深化对内经济联系、增加经济纵深,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加快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
第四,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40年高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面临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发挥深圳信息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第五,真抓实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聚焦到这个目标上来。
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经济特区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补齐公共卫生短板。
第六,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圳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引擎。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促进人员、货物等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要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要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为抓手,加强与港澳创新资源协同配合。要继续鼓励引导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充分发挥投资兴业、双向开放的重要作用,在经济特区发展中作出新贡献。要充分运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来内地学习、就业、生活,促进粤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全力支持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工作,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支持经济特区深化改革开放、开展前瞻性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改革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有力支持。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我们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既从世界汲取发展动力,也让中国发展更好惠及世界。经济特区建设40年的实践离不开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也为各国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分享了发展利益。欢迎世界各国更多地参与中国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发展,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新格局。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更新知识观念、掌握过硬本领,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为改革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劲头。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特区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都要交出优异答卷。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激励干部群众勇当新时代的“拓荒牛”。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四十载波澜壮阔,新征程催人奋进。经济特区的沧桑巨变是一代又一代特区建设者拼搏奋斗干出来的。在新起点上,经济特区广大干部群众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所属栏目: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20-10-14 00:00:00
- 铿锵的时代乐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过的贫困村脱贫调查
贫困是长期困扰人类的一大难题,战胜贫困是中华民族的千年夙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持续.........才能持之以恒地推进中华大地的减贫事业;只有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坚强领导,才能发挥无可比拟的显著优势,让千百年的梦想、亿万人的奋斗,汇聚成为中国人民摆脱绝对贫困、走向共同富裕的时代洪流。
第三,脱贫攻坚需要投入资源和财富,更能创造资源和财富。脱贫攻坚作为党和国家的一场重大战役,资源要素广泛集聚,各方资金大量投入。这种投入,不是用了就没有的终极消费,而是能产生持续效益、创造更多资源和财富的发展型投入。从24个村的脱贫攻坚实践看,投入产出比都比较高,多数项目的投入杠杆作用明显,产生了良好的乘数效应。群众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基础设施加强了,群众创业增收的条件就改善了,产业发展的门路也就拓宽了。助学培训等政策措施跟上了,群众的知识和技能就增多了,贫困的代际传递也就阻断了。乡村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明确了,群众投入的重点就抓住了,精准脱贫的要求也就落地了。金融信贷的支持加大了,农户的经营就逐步活起来了,投资合作的模式也就丰富灵活了。农村的发展跨越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就提高了,城市的发展基础也就更加坚实了。可以说,在这些贫困村摆脱贫困的过程中,不仅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大增强,而且一些企业、一些产业也在农村广阔的天地里得到快速发展,为国家、为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正是脱贫攻坚,使这些贫困村有了现代观念、市场意识,有了托起希望的乡村产业。实践证明,脱贫攻坚的过程,是授人以鱼的过程,更是授人以渔的过程,是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的过程。从全局和战略看,脱贫攻坚不仅是让千万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民生事业,而且是让中西部地区更好发挥经济社会发展最大回旋余地作用的关键一招。
第四,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脱贫攻坚必须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脱贫致富奔小康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终究要靠唤起干部群众千百万、同心干。24个村之所以能摆脱贫困,固然离不开各级各方面的大力扶持,但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贫困村的干部群众。这些贫困村所在县乡领导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很多同志说,脱贫攻坚的初始阶段,贫困村的干部群众不少感到茫然,没有目标,缺乏信心,不知脱贫从哪儿下手,甚至不知脱贫意味着什么,是习近平总书记为他们点燃了希望之火,是各方面支持帮助使他们开阔了视野、树立了信心。随着一项项政策落地、一个个项目实施、一笔笔收入增加,村里干部群众的点子办法就越来越多,不少人“眼里都是藏不住的活络”,“脑子一转就是一个主意”。几年来,脱贫攻坚经历了一个由上级“推”着村里走到村里主动往前“跑”的转变过程。这个转变,主要就是在一系列政策举措的有效带动下,贫困村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得以激发,主观能动性得以调动,创造活力得以释放。现在,这些村各方面“能人”越来越多,不少村出现外出务工和经商者纷纷回村创业的景象。实践证明,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基层干部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只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充分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创造活力,脱贫攻坚的大业就一定能完成,乡村振兴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来源:新华网
所属栏目:扶贫要闻
发布时间:2020-10-12 09:07:11
- 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0年9月3日)
习近.........民共同奋斗,扎根于中华大地,是给中国人民带来幸福安宁的正确道路。无论遇到什么风浪,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都要一以贯之,决不因各种杂音噪音而改弦更张。随着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断向前,我们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我们的制度必将越来越成熟。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歪曲和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否定和丑化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开拓事业新局面,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把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斗争精神。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是在斗争中成长和壮大起来的,斗争精神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改革发展正处在攻坚克难的重要阶段,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重大斗争不会少。我们必须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精神奋勇搏击、迎难而上。凡是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原则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种风险挑战,只要来了,我们就必须进行坚决斗争,毫不动摇,毫不退缩,直至取得胜利。历史必将证明,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脚步是不可阻挡的。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通过霸凌手段把他们的意志强加给中国、改变中国的前进方向、阻挠中国人民创造自己美好生活的努力,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遭受列强的侵略、凌辱、掠夺达百年以上,但中国人民不是从中学到弱肉强食的强盗逻辑,而是更加坚定了维护和平的决心。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各国人民应该秉持“天下一家”理念,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珍惜和平,把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坚决反对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处理国际争端,坚决反对打着所谓“民主”、“自由”、“人权”等幌子肆意干涉别国内政。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同各国人民携手努力,为创造人类美好未来而不懈奋斗。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破坏中国人民的和平生活和发展权利、破坏中国人民同其他国家人民的交流合作、破坏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
同胞们、同志们、朋友们!
鉴往事,知来者。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海内外所有中华儿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彼岸奋勇前进。这是对为夺取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所有先烈、对为中华民族独立和中国人民解放献出生命的所有英灵的最好告慰。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所属栏目: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20-09-03 00:00:00
- 关于公布第二届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及专家委员会名单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推动我国PPP事业健康发展,首届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于2016年10月正式.........改革委投资司委托,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于今年5月启动了入库专家的续聘遴选工作。续聘遴选以个人申请为主。我中心组织评审专家12人,分成三个评审组,根据续聘申请资料分别对申请人的理论业绩、实操业绩和履职业绩等指标进行综合打分。评审组按照所申报专业,对申请人进行分类排序,并根据各专业申请人数和分值分布确定续聘分数线,最终形成了252人的续聘推荐名单。续聘的入库专家来自政府部门、高等院校、金融机构、咨询公司以及社会资本方等各个方面,来源分布广、专业水平较高。
为更好发挥知名专家的带头引领作用,发展改革委在入库专家中选择了理论素养较高或实践经验丰富,且在PPP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12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名单如下(按姓氏拼音):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白会宜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主任
2
贾康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
院长
3
李开孟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
主任
4
孙学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
所长
5
王守清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
首席专家/教授
6
王天义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总裁/共同主任
7
薛澜
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院长/专家委员会主任
8
杨斌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副校长/共同主任
9
杨永恒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执行主任/教授
10
于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与创新研究所
所长
11
张长春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所长
12
邹再华
中国PPP基金
监事会主席
根据专家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意见,本次续聘也对专家分组进行了相应调整,名单如下(按姓氏拼音):
一、综合(46人)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白会宜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主任
2
曹蓉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副部长
3
褚春超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副主任
4
傅涛
E20环境平台(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5
韩凤芹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中心主任
6
和军
辽宁大学东北振兴研究中心
副主任
7
胡昊
上海交通大学PPP研究中心/工程管理研究所
主任/所长
8
胡振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副院长
9
贾康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
院长
10
李兵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副教授
11
李开孟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
主任
12
李兰贞
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13
李连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
副所长
14
李晓峰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副主任
15
李泽正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PPP中心副主任
16
刘国艳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
室主任
17
刘继才
西南交通大学
系主任
18
刘强
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价格所(现挂职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
副所长
19
刘穷志
武汉大学PPP研究中心
主任
20
刘世坚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主任助理
21
马小丁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投资项目室主任
22
孟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研究部
原巡视员
23
祁玉清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投融资室主任
24
宋金波
大连理工大学经管学院
副院长
25
孙学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
所长
26
王守清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
首席专家/教授
27
王天义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总裁/共同主任
28
王盈盈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高级研究助理
29
王有强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华大学图书馆
教授/馆长
30
邬彩霞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主任助理
31
吴卫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院院长
32
吴亚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体制政策室主任
33
吴有红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体制政策室副主任,PPP中心副主任
34
熊伟
同济大学
助理教授
35
薛澜
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院长/专家委员会主任
36
薛涛
E20环境平台(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合伙人
37
杨斌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副校长/共同主任
38
杨燕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
39
杨永恒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执行主任/教授
40
尹贻林
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
所长
41
于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与创新研究所
所长
42
张阿芬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集美大学经济研究所
院长/所长
43
张长春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所长
44
周昌恩
中国计划出版社
社长
45
周正祥
长沙理工大学
所长
46
邹再华
中国PPP基金
监事会主席
二、财务(23人)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崔志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教授
2
丁玉芳
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
董国云
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董事长
4
扶松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5
高亚莉
财政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硕士生导师
6
李竞一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合伙人、董事
7
李庆亮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PP总监
8
李彦宏
山西国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9
林荣华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八部总经理
10
刘正奇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11
满莉
深圳铁汉生态环境股份公司
政策首席专家
12
史晋燕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兼评估稽查部经理
13
孙治红
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
总经理
14
韦小泉
北京和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15
肖靓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16
谢娜
中央财经大学
中财政信研究院副院长
17
徐文斌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分公司副总经理
18
杨晓敏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9
张俊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二院副总工
20
赵国华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PPP研究中心
副院长、城市开发综合设计研究分院院长/咨询部主任
21
赵仕坤
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
22
朱红
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23
祝泽文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三、法律(34人)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陈松
浙江财经大学PPP研究中心
副主任
2
崔宏伟
清华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学(PPP法律制度研究及建构)方向博士研究生
3
高科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4
黄华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5
黄建球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6
黄山
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
CEO
7
贾怀远
德恒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德恒迪拜分所主任
8
江帆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主任
9
江河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10
靳林明
北京市世泽(广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11
李成林
中国铁建国际集团
高级律师
12
李继忠
北京(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
13
廖睿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14
刘飞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15
刘敬霞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16
穆振辉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执委会主席
17
孙丕伟
红马投资
法律总监
18
孙一飞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业务五部主任
19
谭敬慧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
汪金敏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1
王晰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国际商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22
魏士荣
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3
徐玉环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总裁
24
薛起堂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惠诚PPP中心主任
25
闫拥军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副主任
26
姚毅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7
叶万和
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
28
余文恭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9
袁华之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中国区不动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30
张乐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中心总裁
31
张晓峰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北京办公室执委会主任
32
张志勤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33
周吉高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
主任合伙人
34
周兰萍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四、金融(45人)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白青刚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
副行长
2
常庆海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3
陈民
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4
刁亚楠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
5
何亮宇
北京中联国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6
贺锐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资深经理、债券业务中心融资监管一部副总经理
7
胡恒松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融资总部总经理
8
姜卫东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9
蒋中松
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
10
金浩
中建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总经理
11
李茂年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12
李文峥
信保基金管理公司
REITs负责人
13
刘新平
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投资发展中心总经理
14
罗桂连
天职(北京)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裁
15
罗以弘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执行董事
16
吕建红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融资总部总经理
17
苗纪江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18
聂敏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19
水恒宇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
20
宋杰
北京亦庄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21
孙旭东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副部长
22
谭国彬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裁
23
谭鹏程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宏信建投)
总经理助理
24
谭志国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5
屠树毅
深圳前海铁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6
王东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
27
王艺军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8
尉立浩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裁
29
肖光睿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30
徐保满
南开大学房地产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
主任
31
颜立群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副总裁、总经理
32
尹昱
建设银行建银咨询公司
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33
尹志国
北京城建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34
张继峰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
35
张武龙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36
张宇
沈阳市于洪区投融资管理中心
副主任
37
张泽来
天津远津绿洲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38
章贵栋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9
赵俊
华泰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总裁
40
郑大卫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PPP中心
副主任
41
郑建平
中关村现代产业咨询策划研究院
副院长
42
郑新盈
招商银行机构客户部
总经理
43
周金荣
中再资产股份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44
周伟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总监
45
周颖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战略客户部
总经理
五、项目管理(104人)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毕志清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2
蔡建升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3
陈传
成都罗卡基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大学
董事总经理/博士生导师
4
陈宏能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5
陈淑青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PPP咨询部副总经理
6
陈伟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董事
7
陈永宏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8
程发彬
北京时远科技有限公司
总裁
9
储彤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
10
丁伯康
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长
11
范群英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副总裁
12
付军明
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
13
傅庆阳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14
傅晓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
PPP中心副主任
15
高轩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总监
16
宫丽华
山东道一数字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工
17
谷卫彬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主任
18
郭飚
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9
郭树锋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
韩彦彬
帕萨旺洛蒂格能源环境(北京)公司
总经理
21
贺晓东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
22
黄俊莉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3
黄文军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PPP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24
焦军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5
金晶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部经理
26
金永祥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27
李从银
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8
李飞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
29
李菲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30
李红薇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1
李清立
北京交通大学
副教授
32
李士宗
中国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
副总裁
33
李炜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基础设施投融资合伙人
34
李雄坤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总经理
35
李媛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36
李长军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37
李智慧
国融大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38
连国栋
山西万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9
梁静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裁
40
廖亮
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江西省工程咨询中心)
总工程师
41
刘清文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审查处处长
42
刘永锋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公司技术负责人
43
卢耀军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
44
逯元堂
生态环境部
处长
45
马风章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主任
46
潘敬锋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上海投资发展公司
副总裁兼大湾区总经理
47
彭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研究所/中国财政学会PPP研究专业委员会/北京亚太财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所长/秘书长/经理
48
钱毅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院长助理
49
曲伟
青岛市工程咨询院
副院长
50
任兵
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圣华安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51
任宇航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
52
茹博军
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53
邵建华
山西省投资咨询和发展规划院
主任咨询师
54
沈俊清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咨询部副总经理
55
沈翔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56
孙国宁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绿色发展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57
孙宏斌
中海楷博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
58
唐琳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59
唐智伟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处长
60
田丽凤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PPP事业部副总经理
61
童玫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62
王建宙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副总经理
63
王利彬
中瑞均富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64
王强
上海城投集团,上海社科院PPP研究中心
战略部高级主管,秘书长
65
王少辉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基础设施部
总经理
66
王胜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副总裁、公司执行总经理
67
王彦斌
山西省投资咨询和发展规划院
主任
68
王勇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研究院副院长、规划与投融资中心主任
69
王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副总裁
70
王忠华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专业总工
71
魏旺拴
山西省投资咨询和发展规划院
处长
72
吴健
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73
吴中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总裁
74
武威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任
75
邢佶勇
北京国融城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
76
徐成彬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副主任
77
徐东升
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市场投资中心副总经理
78
徐志刚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79
徐志国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80
徐作武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首席PPP咨询师
81
许瑞祥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PPP事业部副总经理
82
杨宝昆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83
杨光
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高级副总裁
84
杨荣南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大桥局高级专家,调研员,兼任3个PPP项目公司董事长
85
杨永平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副处长
86
叶继涛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87
尤伯军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社会业务部副主任
88
于道德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89
袁竞峰
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设与房地产系
系主任
90
张迪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91
张建红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92
张燎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93
张笑戬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
94
张兴宇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95
张勇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副主任
96
张云峰
青岛市工程咨询院
院长
97
赵国富
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98
赵继生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
99
赵喜安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济师/产业投资部总经理/中交雄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100
郑敬波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101
钟韵
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
教师
102
周建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分公司总经理
103
周鹏
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104
朱玲
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委托,承担专家库的运营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PPP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或联系入库专家洽谈PPP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2020年7月21日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0-07-22 10:42:58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提高PPP项目投资决策科学性,按照近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开展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
(一)PPP项目涉及公共资源配置和公众利益保障,其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事项应由政府研究认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合理确定项目主要内容和投资规模”的要求,所有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均要开展可行性论证。通过可行性论证审查的项目,方可采用PPP模式建设实施。
(二)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既要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规划要求、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环境影响、投融资方案、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是否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也要从政府投资必要性、政府投资方式比选、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运营效率、风险管理以及是否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对项目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进行分析和论证。
(三)实行审批制管理的PPP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PPP实施方案审查、社会资本遴选等后续工作。实行核准制的PPP项目,应在核准的同时或单独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实行备案制的PPP项目,应单独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
二、严格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决策程序
(四)PPP项目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程序。采取政府资本金注入方式的PPP项目,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实行审批制。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核准制。对于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拟采用PPP模式的,要严格论证项目可行性和PPP模式必要性。
(五)未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核准、备案及可行性论证和审查程序的PPP项目,为不规范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以实施方案审查等任何形式规避或替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和审查程序。
(六)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与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文件、备案信息保持一致。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合同或建设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当报请原审批、核准、备案机关重新履行项目审核备程序:(1)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2)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3)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4)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的10%。
三、严格实施方案审核,依法依规遴选社会资本
(七)加强对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通过实施方案审核的PPP项目,方可开展社会资本遴选。鼓励各地建立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审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否与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文件、备案信息相一致。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PPP项目,可将实施方案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审核。
(八)公开招标应作为遴选社会资本的主要方式。不得排斥、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消除隐性壁垒,确保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与经批准的PPP项目实施方案保持一致。
四、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各项规定
(九)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投资项目资本金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必须满足国务院规定的最低比例要求,防止过度举债融资等问题。
(十)PPP项目的融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应符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五、依法依规将所有PPP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
(十一)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除涉密项目外,所有PPP项目须使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分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规避、替代PPP项目纳入在线平台统一管理。
(十二)依托在线平台建立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加强PPP项目管理和信息监测。对于通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实施方案审查的PPP项目,要通过平台公开项目信息,实现全国PPP项目信息定期发布、动态监测、实时查询等功能,便于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有关方面更好参与PPP项目。
(十三)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信息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由项目实施主体所在地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项目单位填报的项目信息。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PPP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未录入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的项目为不规范项目。
(十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等要求,依托在线平台,重点公开PPP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以及施工、竣工等有关信息。
六、加强PPP项目监管,坚决惩戒违规失信行为
(十五)依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本通知有关规定,加强PPP项目监管。政府应依法依规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政府方责任和义务。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加强对社会资本方履约能力全过程动态监管,防止因社会资本方超出自身能力过度投资、过度举债,或因公司股权、管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依照规定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十六)指导监督PPP咨询机构严格执行《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9号),通过在线平台履行法定备案义务、接受行业监督管理。指导监督PPP咨询机构资信评价工作,引导PPP咨询机构积极参与行业自律管理,指导有关方面通过充分竞争、自主择优选取PPP咨询机构。严禁通过设置“短名单”、“机构库”等方式限制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等自主选择PPP咨询机构。对PPP咨询机构不履行备案程序和违反合同服务、关联回避、质量追溯、反垄断等规定,以及违反《政府投资条例》决策程序规定、咨询或评估服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项目决策实施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并参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完善本地区PPP项目管理制度,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21日
所属栏目: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6-19 09:32:53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6〕2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规范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现将《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印发你们,请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令2015年第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本导则适用于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具体项目范围参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
第三条 实施方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主要包括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两类。新建项目优先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方式。存量项目优先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方式。同时,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切实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第四条 适用要求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本导则明确的程序要求和工作内容,本着“简捷高效、科学规范、兼容并包、创新务实”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本地区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PPP工作稳步推进。
第二章 项目储备
第五条 加强规划政策引导
要重视发挥发展规划、投资政策的战略引领与统筹协调作用,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依据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等,明确推广应用PPP模式的统一部署及具体要求。
第六条 建立PPP项目库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基础上,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并统一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建立贯通各地区各部门的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信息平台。入库情况将作为安排政府投资、确定与调整价格、发行企业债券及享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项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列入各地区各行业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分批推进。对于需要当年推进实施的PPP项目,应纳入各地区各行业PPP项目年度实施计划。需要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的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应当纳入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
第八条 确定实施机构和政府出资人代表
对于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PPP项目,应根据项目性质和行业特点,由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单位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及实施等工作。鼓励地方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并明确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项目准备及实施工作。
第三章 项目论证
第九条 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PPP项目,应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实施方案由实施机构组织编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运作方式、社会资本方遴选方案、投融资和财务方案、建设运营和移交方案、合同结构与主要内容、风险分担、保障与监管措施等。为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各地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包括PPP项目实施专章,内容可以适当简化,不再单独编写PPP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应重视征询潜在社会资本方的意见和建议。要重视引导社会资本方形成合理的收益预期,建立主要依靠市场的投资回报机制。如果项目涉及向使用者收取费用,要取得价格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第十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项目审批职能的投资主管部门等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实施机构根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要求,完善并确定PPP项目实施方案。重大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应重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深化研究,细化工程技术方案和投资概算等内容,作为确定PPP项目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及相关规定,由相应的核准或备案机关履行核准、备案手续。项目核准或备案后,实施机构依据相关要求完善和确定PPP项目实施方案。
纳入PPP项目库的投资项目,应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明确规定可以根据社会资本方选择结果依法变更项目法人。
第十一条 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审批
鼓励地方政府建立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按照“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要求,由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项目涉及到的财政、规划、国土、价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审计、法制等政府相关部门,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必要时可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意见,然后再进行联合评审。
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PPP项目实施专章,可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并审查。
通过实施方案审查的PPP项目,可以开展下一步工作;按规定需报当地政府批准的,应报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后开展下一步工作。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审查;经重新审查仍不能通过的,不再采用PPP模式。
第十二条 合同草案起草
PPP项目实施机构依据审查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起草PPP合同草案,包括PPP项目主合同和相关附属合同(如项目公司股东协议和章程、配套建设条件落实协议等)。PPP项目合同主要内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
第四章 社会资本方选择
第十三条 社会资本方遴选
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阶段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投资能力、管理经验、专业水平、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方作为合作伙伴。其中,拟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在遴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及评标标准设定等方面,要客观、公正、详细、透明,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鼓励社会资本方成立联合体投标。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遴选结果要及时公告或公示,并明确申诉渠道和方式。
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采用多种方式保障PPP项目建设用地。如果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土地招拍挂,鼓励相关工作与社会资本方招标、评标等工作同时开展。
第十四条 PPP合同确认谈判
PPP项目实施机构根据需要组织项目谈判小组,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支持。
谈判小组按照候选社会资本方的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方进行合同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中选社会资本方。项目实施机构应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示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 PPP项目合同签订
PPP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公示期间异议的解释、澄清和回复等工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项目实施机构会同当地投资主管部门将PPP项目合同报送当地政府审核。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
需要设立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正式设立后,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或签署关于承继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五章 项目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公司设立
社会资本方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指定了出资人代表的,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应按照PPP合同中的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设立。
项目公司负责按PPP项目合同承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除PPP项目合同另有约定外,项目公司的股权及经营权未经政府同意不得变更。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变更
PPP项目法人选择确定后,如与审批、核准、备案时的项目法人不一致,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项目融资及建设
PPP项目融资责任由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承担,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应为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的融资提供担保。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未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完成融资的,政府方可依法提出履约要求,必要时可提出终止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建设应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工程建设成本、质量、进度等风险应由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承担。政府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PPP项目合同及有关规定,对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履行PPP项目建设责任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运营绩效评价
PPP项目合同中应包含PPP项目运营服务绩效标准。项目实施机构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定期对项目运营服务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取得项目回报的依据。
项目实施机构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订应对措施,推动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第二十条 项目临时接管和提前终止
在PPP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出现重大违约或者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运营持续恶化,危及公共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时,政府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可指定项目实施机构等临时接管项目,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直至项目恢复正常运营。不能恢复正常运营的,要提前终止,并按PPP合同约定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第二十一条 项目移交
对于PPP项目合同约定期满移交的项目,政府应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结束前一段时间(过渡期)共同组织成立移交工作组,启动移交准备工作。
移交工作组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移交标准,组织进行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保证项目处于良好运营和维护状态。项目公司应按PPP项目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完成移交工作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 PPP项目后评价
项目移交完成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可组织开展PPP项目后评价,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效率、效果、影响和可持续性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项目利益相关方,并按有关规定公开。
第二十三条 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
各地要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充分披露PPP项目基本信息、招标投标、采购文件、项目合同、工程进展、运营绩效等,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涉及国家秘密的有关内容不得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经申请可以不公开。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对PPP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导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所属栏目: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6-19 09:28:0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报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16〕19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10层。
邮编:10004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9月2日
所属栏目: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6-19 09:27:0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6〕1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2016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部门职责分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的重要意义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在基础设施领域引入PPP模式,经过30多年发展,为持续提高我国基础设施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经济新常态下,继续做好基础设施领域PPP有关工作,有利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给,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稳增长、补短板、扩就业、惠民生;有利于打破基础设施领域准入限制,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提高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效率,激发经济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切实做好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PPP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确保政令统一、政策协同、组织高效、精准发力,共同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项目储备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项目合理布局、政府投资有效配置等原则,切实做好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的总体规划、综合平衡和储备管理等工作,充分掌握了解各行业PPP项目总体情况。要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重大建设项目库基础上,建立基础设施PPP项目库,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动态管理、实施监测等各项工作。
三、推行项目联审
积极推行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工作模式,提高审核效率。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规性、规划衔接性、PPP模式适用性、财务可负担性以及价格和收费的合理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四、做好项目决策
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依规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对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要将项目是否适用PPP模式的论证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充分考虑项目的战略价值、经济价值、商务模式、可融资性以及管理能力,科学分析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断优化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技术方案及工程投资等。
五、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
积极探索优化基础设施项目的多种付费模式,采取资本金注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投资股权少分红、不分红等多种方式支持项目实施,提高社会资本投资回报,增强项目吸引力。鼓励加大项目前期资本金投入,减轻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支出压力。鼓励社会资本创新商业模式及体制机制,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项目成本。
推进基础设施领域的价格改革,合理确定价格收费标准,依法适当延长特许经营年限,提供广告、土地等资源配置,充分挖掘项目运营商业价值,建立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贴类项目的合理投资回报机制,既要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也要有效防止政府和使用者负担过重。
六、规范项目实施
对确定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要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多种方式,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依法签订规范的项目合同,明确服务标准、价格管理、回报方式、风险分担、履约监督、信息披露等内容,细化完善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全面、规范、有效。项目实施期间社会投资人出现重大违约,或发生重大不可抗力等事项,需要政府提前回购的,要合理划分各方责任,妥善做好项目移交。项目结束后,适时对项目效率、效果、影响和可持续性等进行后评价,科学评价项目绩效,不断完善PPP模式制度体系。
七、构建多元化退出机制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移交形式、移交内容和移交标准,及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资产交割等工作。推动PPP项目与资本市场深化发展相结合,依托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市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丰富PPP项目投资退出渠道。提高PPP项目收费权等未来收益变现能力,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增强PPP项目的流动性,提升项目价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八、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作用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接,完善保险资金等参与PPP项目的投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专业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向政府提供规划咨询、融资顾问、财务顾问等服务,提前介入并帮助各地做好PPP项目策划、融资方案设计、融资风险控制、社会资本引荐等工作,切实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
九、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
树立平等合作观念,多推介含金量高的项目,给予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参与机会,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时,要合理设定投标资格和评标标准,消除隐性壁垒,确保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探索在PPP项目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组建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商资本共同参与的项目公司,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引导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参与PPP基金等,拓宽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参与PPP项目渠道。鼓励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通过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共同参与PPP项目。
十、优化信用环境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投融资领域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并提升政府和投资者的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履约行为,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促使相关主体切实强化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履约能力,优化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信用环境。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形成合力,抓好落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各类社会资本一视同仁。加强PPP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提高各方对PPP的认知程度,培育积极的合作理念,建立规范的合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本的合力,保障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顺利推进。对其他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推广PPP模式重点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10日
附件
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推广PPP模式重点项目
一、能源领域
电力及新能源类:供电/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资产界面清晰的输电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微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项目、储能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水电站项目、热电联产、电能替代项目等。
石油和天然气类:油气管网主干/支线、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石油和天然气储备设施等项目。
煤炭类:煤层气输气管网、压缩/液化站、储气库、瓦斯发电等项目。
二、交通运输领域
铁路运输类: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各类铁路项目。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以及支线铁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和铁路“走出去”项目。
道路运输类: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项目。城市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水上运输类:港口码头、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等项目。
航空运输类:民用运输机场、通用机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综合类:综合运输枢纽、物流园区、运输站场等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项目。
三、水利领域
引调水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供水工程、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灌区工程、农业节水工程、水土保持等项目。
四、环境保护领域
水污染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危险废物治理项目、放射性废物治理项目、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湖泊、森林、海洋等生态建设、修复及保护项目。
五、农业领域
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化大型沼气等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现代渔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园区、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旅游农业、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六、林业领域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国家储备林、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森林公园等项目。
七、重大市政工程领域
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建设的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园区基础设施、道路桥梁以及公共停车场等项目。
所属栏目: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6-19 09: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