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招标采购大事记2021
作为我国招标采购领域最早创刊的国家级专业期刊,《中国招标》以提供“专业知识服务”为己任,记录并见证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财政部发布《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包括两个一级目录(公共服务、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30个二级目录和121个三级目录。对纳入目录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可按规定逐步实施购买服务。
财政部部署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此次专项清理范围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专项清理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住建部禁止要求跨地区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
住建部发文,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八条规定,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对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
住建部同意新疆试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
住建部办公厅发函回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申请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的请示》,同意相关试点工作。同时要求,要以进一步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为切入点,引导招标人合理充分行使择优定标权,完善评标定标机制。
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移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
2021年1月1日起,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移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网上商城采取双网站运行模式,河北政府采购网(原运行网站)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同步运营,两网均可实现交易。
广东电子卖场“三馆一超市”上线运行
作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电子卖场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上线运行。电子卖场设立“三馆一超市”,包括集采馆、特色馆、行业馆和网上超市。
山东鼓励集中采购机构有序竞争
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集中采购机制的通知》,鼓励集中采购机构有序竞争,允许采购人打破行政隶属划分关系选择集中采购机构。非驻济省直预算单位,可将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委托驻地集中采购机构组织。
重庆市招标投标信用平台试运行
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要求,全市统一、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重庆市招标投标信用平台完成开发,于2021年1月上线试运行。
深圳发布7个2020年度政府采购典型案例
分别为:T公司在“XX防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案;C事务所在“XX审计专项”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提供虚假情况案;L公司在“XX社会停车场运营维护”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案;Z公司、W公司、A公司在“XX扫描测量仪”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案;B公司、S公司和D公司在“XX物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案;“XX等仪器设备一批”项目政府采购投诉案;“XX家庭保险”项目政府采购投诉案。
★ 2月
我国将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从六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选择100家左右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
针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财政部作出集中解答,涉及政策扶持范围、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形、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确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多个问题。
11部门联合发文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建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并提出七项具体措施。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开始执行
2021年2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开始执行。该办法明确了招标人(采购人)等项目发起方的18种失信行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7种失信行为、投标人的10种失信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16种失信行为。
★ 3月
工程保函示范文本3月1日起执行
工程保函示范文本包含投标保函示范文本、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支付保函示范文本、履约保函示范文本,每个保函包括独立保函和非独立保函两个范本。
财政部国库司参加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2021年第一轮谈判
3月3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定》(GPA)2021年第一轮谈判以视频方式召开,重点就中国加入GPA开展了磋商。财政部国库司派人参加了会议,介绍了2020年10月以来中国为加入GPA所作的工作,表达了继续积极推动加入谈判的意愿。
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布,多处涉及招标采购
3月13日,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其中多处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内容。如,第五章第一节提出,拓展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发挥重大工程牵引示范作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第十九章第四节提出,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破除招投标等领域各种壁垒。
住建部通报2020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据统计,2020年,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项目333573个,涉及建设单位242541家、施工单位267926家,排查出9725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575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15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3097家。
住建部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出借资质但未中标者应予以处罚
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出借资质违法行为有关查处问题的意见》,指出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出借资质供他人承揽工程,但未中标、未签订合同、未进场施工的施工企业或施工单位,属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中的“施工单位”,对其应予以处罚。
湖南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投标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按加减累积方式计算。信用评价由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每季度发布一次。与湖南省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备忘录的省市区公布的信用信息,可用于湖南省信用评价。
西藏自治区印发2021版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该目录自2021年3月30日印发之日起施行。其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类、政府采购类、药械类、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类、PPP类等9大类、33个二级分类、101个三级分类。
厦门市政府采购协会发布《关于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评审因素的指导意见》
★ 4月
4月1日起,政府投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财务决算不得超过1年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一条规定,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废止
2021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第42号令,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式废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工信部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行业分类、划型指标、双指标并集转交集的调整、定量指标阈值的调整等内容,增加了定性标准、有关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我声明及认定内容,拟建立《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
财政部就《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遵循国际通行的“需求明确基础上竞争报价”“符合需求情况下低价中标”的公平竞争原则,建立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审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评审机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建立了“优质基础上优价”的评审机制。
国税总局:上年度由中小企业承担且履约验收合格的延续性项目,视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税务系统各单位科学研判项目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统筹做好预留采购份额工作。其中明确,上一年度由中小企业承担且履约验收合格的延续性项目,视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浙江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新规,禁止采用抽签等方式选择中标人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于2021年4月10日起实施。其中强调,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选用评标方法。不得采用抽签、摇号、费率招标等方式直接选择潜在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山东通报被投诉率高的12家采购人、代理机构
该省2020年度省级政府采购被投诉率较高的6家单位、6家代理机构被列入通报名单。
四川发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指导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对2020年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进行了调整,制定了2021年版目录。
河北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实施评定分离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该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施评定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采购招标,鼓励各地根据情况实施评定分离。
★ 5月
三部委要求预算单位预留不低于10%的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6章、44条,对编制采购需求、确定采购实施计划、风险控制等作出系统、明确的规定,通过严控采购活动起点,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部署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财政部发布通知,决定自2021年6月起组织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原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不再单独开展。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采用被检查单位自愿参加评价、其他单位申请参加的模式开展。
财政部公布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部公布《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综合型)》《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作为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具体依据。综合型指标体系适用于从业人数50人及以上的代理机构;成长型适用于从业人数50人以下的代理机构。
财政部要求6月15日前中央预算单位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主管预算单位统筹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于6月15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财政部要求6月30日前地方预算单位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统筹指导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于6月30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北京禁止强制要求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进入特定物理场所组织开展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就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政府采购交易环节、强化制度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明确,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国务院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文件精神,凡符合场所及信息系统共享标准要求的,本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强制要求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进入特定物理场所组织开展。
吉林探索培育“全牌照”全咨全能企业
吉林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吉林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建立以工程设计为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培育“全牌照”全咨全能企业。
★ 6月
我国向世贸组织提交加入GPA有关问题清单答复
2021年6月1日,财政部经由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了我国对欧盟和澳大利亚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第7份出价以及政府采购国情报告(2020年更新版)问题清单的答复,表明了我国愿意尽快加入GPA的立场和决心。
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取消调整多项招标采购相关资质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其他多项相关资质证书面临调整。
住建部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
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公布了18件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和28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其中,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法》的修订迎来重大进展。
财政部公布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名单
财政部发布公告称,随机抽取了北京、湖南、黑龙江、云南等地的24家代理机构作为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被检查对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分配
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分配可采取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等方式。采取项目法分配的,一般由财政部、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由有关中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或公开招标等工作,并依据评审或招标结果,经公示后确定拟支持对象。
厦门公布办公家具、课桌椅、空调采购需求标准
厦门市政府采购协会公布《关于部分通用项目采购需求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办公家具、课桌椅、空调三大品目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验收要求、售后服务及执行标准等方面的内容作出细化规范要求。
★ 7月
国办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方案强调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推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
制定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应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提出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发改委要求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应入尽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梳理汇总本地区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类纳入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做到应入尽入,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申报参与试点。
发改委明确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应作为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其中明确,要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按照《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等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将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国采中心创建“异地抽取专家+多方远程评标”新模式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与天津大学、四川大学合作,顺利完成在异地抽取专家基础上的多方远程评标。
“思想盛宴·理论高地”首届招标采购前沿论坛成功举办
由《中国招标》杂志社主办的“思想盛宴·理论高地”首届招标采购前沿论坛在京成功举办。论坛旨在打造招标投标与公共采购的理论高地,精心筛选年度对招标投标与公共采购领域热点问题。10位对行业积极探索的学者发表主题演讲,200余位业界代表出席。
★ 8月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出炉
纲要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强调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发布
该条例以国务院令第745号发布。其中强调,运营者应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组织召开标准招标文件修订工作启动会
会议强调了五个方面重点任务,包括以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为主线,编制形成适应全流程电子化的标准招标文件体系。
公益性医院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8月10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4则相关建议的答复。对第8584号建议的答复中,财政部重点阐释了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概念问题,指出公益性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均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公益性医院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无论资金来源,都应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财政部就修订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财政部研究起草了《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财政机关拟作出禁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禁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财政机关应组织听证。
财政部拟制定PPP专门法为社会资本方采购等提供明确法律依据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28号建议的答复(财金函〔2021〕40号)指出,财政部将配合司法部等有关方面加快推进PPP立法进程,通过制定PPP专门法为社会资本方采购、PPP项目合同性质及争议解决等提供明确法律依据,有效解决相关法律适用和法律冲突问题。
水利部取消水利工程建设丙级监理单位资质
水利部发布《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明确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认定,不再受理丙级资质新申请事项。乙级资质条件调整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原丙级资质条件;现有的丙级资质并入乙级资质,可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乙级资质业务范围,具备甲级资质条件的可申请晋升甲级资质。
军队自行采购平台试运行
为推进军队采购机制优化重塑,军队自行采购平台于2021年8月1日起试运行,该平台同时发布了《军队自行采购平台使用管理暂行细则》《军队自行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暂行细则》《军队自行采购平台商品和价格管理暂行细则》3项配套管理暂行细则。
国采中心发布修订后的电子竞价采购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较之此前有多项调整,并就电子竞价当事人、电子竞价需求、电子竞价程序、履约管理、违约责任等单列章节作出系统规定。同时规定,在一个年度内,两个以上不同采购人对同一供应商发出纠纷协调申请的,国采中心将暂时冻结该供应商电子竞价权限,直至纠纷解决。
★ 9月
两部门发布生态保护意见,要求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征求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展方向和职责定位,对平台提供的交易见证、交易场所、专家抽取等服务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要求,同时提出规范平台接入第三方服务和加强平台管理的措施等有关事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起草了《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招标人代表责任追究终身制,加强问责问效管理,将招标人代表的行为与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和奖励惩处挂钩。
《税务采购网采购规则》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采购网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税务采购网采购规则》。其中明确,采购人发现供应商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采购等11种情形的,可通过税务采购网“诚信中心”反映,税务总局(采购中心)按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采购人有未按各子系统适用范围实施采购等6种行为的,由税务总局(采购中心)责令其改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财政部将加快构建规则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体系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号提案答复的函(财库函〔2021〕12号)指出,财政部将在统筹考虑管理和技术等现实条件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共享资源,加快构建规则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体系。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相关管理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推动政府采购与预算、资产、支付管理的有机衔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运行。
★ 10月
碳达峰碳中和重磅文件出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各级财政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发布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财政部要求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强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天津开展集采机构竞争试点,打造集中采购“特色品牌”
天津市财政局发布通知,明确在市本级和市内六区各采购人和依法设立的集采机构中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工作,拟通过推行集采机构竞争机制,实现集采机构充分、有序、良性竞争。
广西发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等4个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同时编制发布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4个文书范本,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 11月
国办要求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帮扶中小企业纾困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提出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等九项举措。其中明确,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细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
6城市试点,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财政部拟将200万元以上罚款认定为较大数额罚款
财政部公开征求意见,拟将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认定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住建部就《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住建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删除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有关条款和有关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的程序条款,增加了部分信息管理内容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罚则。
住建部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
住建部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进行了修订,形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删除了“工程造价鉴定”“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两章,增加了“施工过程结算”“工程量清单缺陷”等术语,调整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修改了综合单价构成、计量计价风险等内容。
住建部将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
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取消相关职称注册条件。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将修订出台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其以附表形式列示的立法初步安排中,与招投标、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等直接相关的规章类项目有7项,包括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
12月
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布,要求政府采购率先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科技创新产品及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其第九十一条明确,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通过订购方式实施。
住建部拟修订《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住建部修订《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工程造价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删除了原办法中有关工程造价鉴定内容,取消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要求,取消了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的相关规定。
《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采购人应按照该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对数据中心设计、信息产品及配套设备、运维提出绿色要求,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验收过程中的抽查、能耗监测、违约责任等内容。
财政部就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约评价工作征求意见
财政部起草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及评价指标,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强对履职评价结果的大数据分析,研究根据一年内评审专家得分的平均分,设定评审专家的阶梯抽取概率。同时,将上一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得分的平均分,作为对其综合评价的重要因素
财政部举办政府采购业务网络培训班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9日-10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网络培训班,介绍了近期财政部围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规范数据接口和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执行和监管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所有依法必招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项目审批、核准主体负责项目招标内容核准,并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
工信部印发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者迟延向中小企业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中小企业可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起投诉,投诉渠道包括网络平台、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
修订后的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发布
本次修订扩展了信息录入主体范围,将原办法规定的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调整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并明确了相关程序要求。同时,大幅调整了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采购阶段应公开的信息内容。
福建就采购文件范本、采购合同文本、代理委托协议范本公开征求意见
注:以上内容如有疏漏,欢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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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 第六届中国PPP论坛成功举办:聚焦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1年12月26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指导,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共同承办,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协办的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在北京西郊宾馆成功举行,并通过清华大学视频号等进行直播。论坛以“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主题。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原国务院参事徐锭明,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天义,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黄华东,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研究中心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秘书长李开孟,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总经理陈华强,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高校PPP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王守清,以及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中心负责人托尼·鲍尼其(Tony Bonnici)等出席上午的主旨论坛并发表演讲。主旨论坛由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高校PPP论坛秘书长杨永恒主持。
徐锭明发表题为“一场硬仗达峰中和、一次大考治国理政”的主旨演讲。他回顾了近年来国家在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方面的理念政策,深刻阐释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能源强国的重大意义,概述了“双碳”工作的基本内容,分析了推进“双碳”工作的能力要求。他认为,要深化对能源发展规律的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双碳”,准确识别、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他强调,要实现碳中和,科技是关键、绿色新科技、夺魁看创新,要按部就班的减碳,循序渐进的中和,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创方法论、构建模型、用大数据、树新思维,坚定不移实现“双碳”目标。
王天义发表题为“碳中和目标下PPP模式创新:从以人为本到以碳为本”的主旨演讲。他指出,PPP模式需要强调以人为本,而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挑战就是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以避免地球升温就是最大的“以人为本”。碳中和目标下,PPP模式有必要同时强调“以人为本”和“以碳为本”,甚至实现从以人为本到以碳为本的提升和跨越。他借用物理中“熵”的概念进行解析,提出当下很多PPP项目应该把绿色低碳作为核心的价值追求。他指出,以碳为本PPP模式需要进行机制创新,包括增加气候影响评价、增加碳有所值评价、争取绿色金融支持、合理回报要计入碳交易收益等。他指出,考虑到全球企业发展趋势,PPP模式需要关注ESG投资,即通过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三个核心要素,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PPP与ESG的结合,是PPP模式的与时俱进,也是ESG的价值体现,这也是清华PPP研究中心接下来要推进的重要工作。
韩志峰在主旨演讲中展望了PPP、REITS、ESG等投融资实践的发展趋势,分析了影响PPP模式未来发展的五个关键因素。一是政策因素。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十四五”规划纲要、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为PPP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人口因素。人口的总量、结构、区域分布等因素,直接影响到PPP项目建设的适当性及盈利性。三是金融因素。用好基础设施REITs有助于解决PPP项目融资难题,而基础设施REITs也对PPP项目的运营管理、方案设计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技术因素。投资建设必须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PPP项目也迫切需要推行投资建设数字化。五是社会责任投资(ESG)因素。ESG的实质是不能仅考虑商业回报,还要考虑社会效益。他认为,我国的社会责任投资将持续大踏步发展,应高度重视如何推动投资项目开展ESG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依据评价结果对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黄华东在主旨演讲中介绍了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REITs的实践探索。他表示,基础设施REITs对于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缓解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压力意义重大,探索推进基础设施REITs与PPP结合不失为当前扩大引进社会资本规模的一条新路。他结合广东省具体实践案例指出,发行REITs能够拓展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锻造人才队伍,促进企业发展,但也要注意做好项目挑选,加快前期准备,确保项目合规性,加强发行后的运营管理。他认为,推进基础设施REITs仍面临企业发行意愿还不够强、政策体系尚不完善、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资产零散等问题,建议政府部门做好项目梳理储备,完善REITs发行政策支撑体系和产业发展支撑体系。
李开孟发表题为“以PPP模式推动‘负责任的投资’”的主旨演讲。他认为,“负责任的投资”需要从需求可靠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影响持续性、风险可控性六个维度进行评价。“负责任的投资”要求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而PPP模式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有效工具。他强调,PPP模式推动发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性作用,要求明确项目需求及产出要求。要重视建设和运营方案的系统性研究,推动财务方案专题研究的质量提升,重视项目影响效果的专业论证,强调重视项目周期全过程的风险管控,完善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评估,切实推动可行性研究质量提升。
陈华强发表题为“中国政企合作基金投资实践及思考”的主旨演讲。他表示,中国政企合作基金设立以来,持续发挥“引导、规范、增信”功能,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开拓创新,近年来加大对新基建、生态环保、科教文卫体旅等领域的支持,注重风控和投后管理。他认为,当前各方高度重视PPP模式,规范意识增强,项目质量和落地率双双提升。PPP具有广阔前景,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推动PPP高质量发展,他分享了对优化PPP行业发展环境等问题的思考。
托尼·鲍尼其在致辞中祝贺第六届中国PPP论坛成功召开。他表示,《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呼吁建立PPP等新的投融资机制,以实现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目前许多国家在推进“以人为本”的新PPP模式,为人类和地球带来价值。他指出,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依据可持续发展目标直接派生出项目的财政可持续性、获得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等系列指标,对PPP项目进行评估和评分,该方法适用包括“一带一路”项目在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希望能够在中国得到推广。
王守清在总结发言中表示,上午论坛各位嘉宾探讨了PPP发展的新趋势,包括“以碳为本”PPP、基础设施REITs、ESG等,对PPP未来发展有很好的启发。他希望在设计PPP项目时,能够充分考虑REITs的可能性,促进PPP项目高质量发展。他推介了《中国PPP年度发展报告》,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踊跃投稿明年的年度报告,共同为中国PPP的发展建言献策。
杨永恒代表论坛组织方对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指导支持以及各界朋友的关心关注表示感谢。他表示,第六届中国PPP论坛聚焦“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搭建PPP政策界、理论界和实践界的交流对话平台,共同总结“十四五”开局以来我国PPP发展的新实践、新成就、新机遇、新挑战,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统一共识、谋划未来,为规范有序推进PPP、促进我国PPP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他表示,站在新的历史阶段,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将以PPP为基础,逐步将工作内容拓展到基础设施REITs、ESG、投融资合作对接等领域,持续助力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与实践。
26日下午,以在线会议方式举办两个分论坛。第一个分论坛主题为“推广ESG理念,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所融资室副主任兼PPP中心副主任李泽正主持。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中心主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王晓光,MSCI明晟指数ESG与气候研究部亚太区负责人王晓书,北京华赋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世坚,龙元集团基建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雄坤分别作专题发言,交流对ESG理念的认识和思考,分析ESG投资的国际趋势和中国实践特点,展望ESG投资对落实“双碳”战略、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景。
第二个分论坛主题为“PPP的新领域与新征程”,由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高校PPP论坛常务副秘书长宋金波主持。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副秘书长徐成彬,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宏能,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理事会理事杨宝昆,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周兰萍,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助理、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王盈盈分别作专题发言,分析了近三年PPP新动向新特征,探讨了PPP项目通向公募REITs的三道门,分享了PPP助力重大水利工程机制创新、科学开展投融资规划、用好PPP合同示范文本等的实践思考。
来源: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28 00:00:00
- 发改委通报第1期18起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4起涉及招投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通报》(第1期)。
据了解,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进行排查归集,截至2021年11月共归集典型案例18起,均已进行整改处理。其中,4起案例涉及招投标活动,包括“安徽省怀远县变相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违规设置校服采购市场准入门槛”“甘肃省三地区违规设市场准入壁垒”“上海市临港片区管委会设立招标代理‘名录库’”。
案例2:安徽省怀远县变相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
安徽怀远县为让企业将税收留在当地,责成税务、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督导行动,变相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怀远县在美丽乡村建设排水工程等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企业于合同签订前成立分(子)公司,否则取消中标人资格。各乡镇参照县政府做法,要求建筑企业在本乡镇设立分(子)公司,导致当地企业在多个乡镇设立分(子)公司。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关于“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等规定。该案例2020年12月由国办督查通报。
处理情况:怀远县委、县政府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2020年以来新成立的280家分公司、7家子公司逐一走访,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对73家有注销意愿的分公司及时帮助办理注销手续。截至2020年12月30日已注销56家分公司,其余17家分公司因工程尚未结束需要进行结算等原因暂不注销。
案例4: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违规设置校服采购市场准入门槛
2019年以来,普宁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等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实行“一市一款”校服款式,提出采用公开招标模式确定本市中小学校服生产制作供应商,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必须从获得校服制作资格标的5家校服生产制作企业中“五选一”选择一家作为供应商,采购校服的价格按照普宁市教育局委托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执行,并签署有效期5年的合同。在校服制作资格标政府采购过程中设定不合理招标条件,通过制定招投标“参考价”消除投标人之间的价格竞争,干预校服市场价格形成。
处理情况: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向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普宁市人民政府责令市教育局改正相关行为,督促该局妥善做好校服管理政策措施的“废改立”,消除有关行政行为对企业、学校校服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2020年10月30日,普宁市教育局、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等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普教发〔2020〕217号)。2021年8月27日,有关中标公司向普宁市教育局递交了《关于申请提前终止<普宁市采购项目合同书>的函》,普宁市教育局经研究决定,解除了与普宁市中小学生校服中标公司签订的《普宁市采购项目合同书》。
案例7:甘肃省三地区违规设市场准入壁垒
张掖市甘州区人社局通过行政文件设定了当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投标活动的歧视性资质要求,排除限定条件外的其他培训机构参与投标。天水市财政局通过行政文件设定了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服务商的准入条件,排除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此外,天水市还通过行政文件限定了指定区域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商的资格条件,排除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的招投标活动。嘉峪关市财政局通过行政文件设定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及定点采购商的歧视性资质要求,排除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以上三地行政机关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四条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处理情况:甘州区人社局通过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已对相关招标公告中有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所设定的限制性规定,主动采取措施,完成对相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整改工作,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了《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及时消除了相关后果。天水市财政局已对相关招标公告中有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限制性规定进行整改,并在汲取教训中组织完成了《天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服务商政府采购入围》和《天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办公家具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补充招标工作,取消了相应的限制性条款。嘉峪关市财政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完成了整改,并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培训”,承诺建立长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
案例11:上海市临港片区管委会设立招标代理“名录库”
2021年3月16日,上海市临港片区管委会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分2个标段,包件一为确定3家招标代理单位作为2021年至2023年临港片区管委会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费在本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包件二为确定12家招标代理单位作为2021年至2023年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类招标代理费在本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招标人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财力。该案例通过设置招标代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有违反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嫌疑。上海市有关部门核查指出,如果招标公告中包件二确定的12家招标代理机构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己使用,不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规范;如果所招代理机构是要求项目(法人)单位使用,则可能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中有关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规定。
处理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法律专家对该案例进行评估,认为该招标活动已带来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风险。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对临港片区内相关招投标活动进行持续跟踪,重点关注“名录库”的应用范围,必要情况下将线索转相关部门处理。
此外,案例5“福建省仙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区域差异为由设市场准入壁垒”中,仙游县工信局在仙游县政府网发布实施《仙游县工信局关于建立仙游县政府投资小规模电力类工程承包商名录库的通知》,规定进入仙游县政府投资小规模电力类工程承包商名录库的准入条件为“注册地在仙游县境内(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并规定“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注册地变更为仙游县以外地区的”将被清出承包商名录库。2021年3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对仙游县工信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工信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12-24 00:00:00
- 论坛报名 | 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召开在即!聚焦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规范有序推进PPP,探讨PPP模式的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担任指导单位,由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承办,由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协办的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定于2021年12月26日在北京西郊宾馆举办。
第六届中国PPP论坛以“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将邀请来自国家有关部委、国际组织、高校和研究机构、社会资本方的领导和嘉宾,聚焦PPP、基础设施REITS、ESG等领域进行深入研讨,助力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指导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
承办单位: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
时 间:2021年12月26日
地 点:北京西郊宾馆金缘厅
论坛议程:
上午
8:30-9:00
会议注册
9:00-11:10
主旨演讲
11:10-12:00
现场互动环节
下午
14:00-15:00
在线论坛一:
推广ESG理念,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15:00-16:00
在线论坛二:
PPP的新领域与新征程
论坛嘉宾:
徐锭明,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原局长,原国务院参事。
王天义,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专家委员会委员。
韩志峰,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
李开孟,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研究中心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秘书长。
托尼·鲍尼奇(Tony Bonnici),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中心负责人。
王守清,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高校PPP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
宋金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国高校PPP论坛常务副秘书长。
徐成彬,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副秘书长。
李泽正,国家发改委投资所融资室副主任兼PPP中心副主任。
王晓光,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中心主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
王晓书,MSCI明晟指数ESG研究部亚太区负责人。
刘世坚,北京华赋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委会副主任。
李雄坤,龙元集团基建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宏能,北京金准咨询董事长。
杨宝昆,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理事会理事。
周兰萍,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永恒,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高校PPP论坛秘书长。
现场参会报名链接
论坛报名 | 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召开在即!聚焦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12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规范有序推进PPP,探讨PPP模式的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担任指导单位,由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承办,由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协办的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定于2021年12月26日在北京西郊宾馆举办。
第六届中国PPP论坛以“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将邀请来自国家有关部委、国际组织、高校和研究机构、社会资本方的领导和嘉宾,聚焦PPP、基础设施REITS、ESG等领域进行深入研讨,助力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指导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
承办单位: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
时 间:2021年12月26日
地 点:北京西郊宾馆金缘厅
论坛议程:
上午
8:30-9:00
会议注册
9:00-11:10
主旨演讲
11:10-12:00
现场互动环节
下午
14:00-15:00
在线论坛一:
推广ESG理念,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15:00-16:00
在线论坛二:
PPP的新领域与新征程
论坛嘉宾:
徐锭明,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原局长,原国务院参事。
王天义,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专家委员会委员。
韩志峰,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
李开孟,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研究中心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秘书长。
托尼·鲍尼奇(Tony Bonnici),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中心负责人。
王守清,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高校PPP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
宋金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国高校PPP论坛常务副秘书长。
徐成彬,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副秘书长。
李泽正,国家发改委投资所融资室副主任兼PPP中心副主任。
王晓光,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中心主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
王晓书,MSCI明晟指数ESG研究部亚太区负责人。
刘世坚,北京华赋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委会副主任。
李雄坤,龙元集团基建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宏能,北京金准咨询董事长。
杨宝昆,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理事会理事。
周兰萍,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永恒,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高校PPP论坛秘书长。
现场参会报名链接
注意事项:
线下名额有限,以收到参会确认短信为准。论坛当天进入会场时,需要出示参会确认短信,请妥善保存。现场与会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无法现场参会的人员,可关注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网络直播链接,共同线上参与论坛。
来源: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注意事项:
线下名额有限,以收到参会确认短信为准。论坛当天进入会场时,需要出示参会确认短信,请妥善保存。现场与会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无法现场参会的人员,可关注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网络直播链接,共同线上参与论坛。
来源: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21 15:10:08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功中标陕西省首个省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止项目建设管理中出现手续不完善及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等问题。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代建单位除代建项目建设管理任务外,还可提供可行性硏究报告编制、勘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四项专业服务,形成了1+N”陕西代建新模式。
2021年10月,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凭借较强的综合实力成功中标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国家消防西安站勤保障中心及陕西消防救援战勤保障基地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项目,标志着公司业务领域拓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为公司全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代建项目作为自2021年9月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1〕410号)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首个项目,在招标投标环节,公司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从方案的制定、专业技术团队的建立、服务标准的完善、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等多个环节精细把控,在30多家投标单位中脱颖而出。
公司积极响应政策要求,顺应市场趋势,加大力度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引进专业人才,与设计、监理等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本次中标既是对公司转型升级成效的肯定,又是对公司综合实力的一次重点检验,公司将继续紧抓项目管理主线,严把投资控制关口,细致过程管控程序,优质完成本次代建工作,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来源: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栏目:机构动态
发布时间:2021-12-13 00:00:00
- 绿色PPP项目典型案例三——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今年4月底,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示结束,16个典型案例正式入选。此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812号)要求,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及社会公开征集,并委托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将具体案例信息进行了汇总整理,并陆续将通过公众号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大常州项目)是全国首座无围墙、全开放、建有便民惠民设施的花园式“邻利工厂”与“城市客厅”。
一、项目概况
光大常州项目是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环境)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与运营的常州市市政基础重点工程。项目由一期、二期提标改造项目组成,占地面积75亩。
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为4.1256亿元人民币,建设运营期为25.5年,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年提供上网电量约8700万千瓦时。于2007年6月5日开工建设,2008年11月1日并网发电试运行,2008年11月20日转入商业运行。原烟气处理工艺采用“脱硝+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布袋除尘”工艺,烟气排放全部达到欧盟2010标准。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先进“预处理+UASB+A/O+超滤+纳滤+反渗透”工艺,日处理垃圾渗滤液350吨,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
二期提标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1.4亿元人民币,主要实施“超低排放+厂界开放”提标改造工程。于2019年9月28日开工建设,2020年4月29日新增烟气处理系统顺利通过“72+24h”试运行,采用新的烟气处理工艺“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GH+SCR+GGH+湿法脱酸+烟气脱白”,烟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2020年7月8日圆满完成“厂界开放”暨秋白书苑(光大环境)启动仪式,正式全面对外开放。光大常州项目成为中国首个建在城市社区,无围墙、全开放、超低排放且建有城市图书馆、科普馆、篮球场、儿童乐园、咖啡屋等便民惠民设施的“邻利工厂”和“城市客厅”。
二、项目亮点
光大常州项目始终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为根本,不断优化运行管理,发扬光大精神,争创环保名牌,打造出以下亮点:
(一)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采用先进垃圾处理工艺,烟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炉渣用于制作建筑用砖、填埋场的覆盖土等,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固化”技术,减少环境污染;渗滤液处理水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且全部中水回用、实用性强;利用热电联产,提高全厂热效率。
不断优化运行管理,运行效率不断提高,吨垃圾发电高达480度以上(可满足常州市1户居民(三口之家)4个月的生活用电量),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处理生活垃圾超过435.49万吨,累计处理渗滤液103.72万吨,累计发电超过12.75亿度,上网电量10.38亿度。
(二)无厂界、全开放、超低排放、便民惠民
超低排放:在原烟气净化工艺基础上新增净化环节,形成新的烟气净化工艺: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SGH+SCR+GGH+湿法脱酸+烟气脱白SGH,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三)厂界开放、便民惠民:拆去现有围墙、开放厂区空间,打造集景观绿化、环保生态体验、功能设施共享为一体的互动交流平台。休闲娱乐区设有健身广场、篮球场、儿童游乐场、厂区开放式街心花园,漫步厂区,健身广场可供亲子游玩;篮球场可以运动健身;厂区开放式街心花园可以散步。
结合厂前区景观布局,设置了环保科普馆和秋白书苑(光大环境)图书馆。环保科普馆作为秋白书苑(光大环境)的特色馆中馆,是生态环保主题活动最适宜的教育基地,整个展馆设计以“人·科技与自然”为主题,未来感、科技感极强,以高科技电子屏展示及视频互动形式科普环保知识,实现产学游合一。
秋白书苑(光大环境)图书馆为常州市经开区首家、常州市第4家“秋白书苑”,秋白书苑(光大环境)图书馆由光大环境投资,常州市图书馆免费提供借阅书籍、昕光文化负责日常运营、遥观镇人民政府协助申报各类文化评优项目,四方合作,共同打造文化交流和知识共享的“城市新空间”。秉承“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城市文化品质。图书馆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藏书量约3万余册,与市图书馆借阅系统互联互通。
设立生态环境专区,以图书便民为缩影,利用开馆日、公众开放日、世界环境日等机会,组织学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环保常识;同时,设立流动的园艺中心,开展系列公益活动,打造园艺花艺展示和服务平台,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积极履行央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争做保护生态环境的倡导者、志愿者、实践者、守护者,更好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化“邻避”为“邻利”
光大常州项目处于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和旅游景区四区交汇处,由于始终如一的精良管理,十几年来赢得了社区的信任,周边的工厂、商场、住宅楼、办公楼越来越多,离垃圾发电项目越来越近,值得一提的是,该厂区北面是一条宽阔主干道——中吴大道,直行300多米便可抵达。中吴大道是常州的城市东西大动脉,在厂区周边不足1000米范围,是星罗棋布的居民社区;项目东侧不足400米有大润发超市、皇冠国际广场、明都大酒店和美食一条街;光大常州项目周边有三座公园围绕;光大常州项目周边环绕多所学校,多年来实现了垃圾发电项目与周边密集小区和谐共存、和谐发展的目标。
(五)品牌认可度
项目被江苏省建设厅达标投产评估考核为98分,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系目前江苏省乃至全国同行业项目验收最高分。并荣获常州市市政示范工程、首批江苏城建示范工程、江苏省园林式单位、绿色中国2011杰出环境治理工程奖、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全国绿色产业化示范单位、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中国绿色发展标杆企业、江苏省工业旅游示范区(点)、江苏省级青年文明号、2016-2017年度环卫行业争优创新系列表彰活动金奖、住建部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江苏省、国家级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2020 年度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标兵项目、江苏省“企业绿色发展领跑者”等诸多殊荣。
2020年7月,光大常州项目确定为首批中央文明委重点项目基层联系点,这也是15个基层联系点中唯一来自生态环境系统的企业。
(六)基地建设成效显著
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常州市环卫志愿者教育基地、常州市环卫行业文化活动基地、常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常州市巾帼学习社、武进区科普教育基地、河苑社区居委社企和谐共建科普教育基地、剑湖村委村企和谐共建科普教育基地、遥观中学德育实践基地、河苑社区环保教育基地,不断向社会大众宣传环保知识。
(七)始终坚持“四个经得起”
严格遵守“四个经得起”的要求:经得起看,打造花园式工厂;经得起闻,厂区无异味;经得起听,环境无噪音;经得起测,烟气超低排放。化“邻避”为“邻利”,彰显了央企优秀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
(八)坚强党组织建设,引领精神文明建设出新成果
光大常州项目党员利用工作日、周末时间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前往各社区、福利院、养老院开展一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的志愿服务精神,并用实际行动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为提高社区环境整洁,光大常州项目党员志愿者充分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精神,无论炎炎夏日还是严冬季节,始终坚持带头捡拾垃圾、铲除雨雪、清除障碍等活动;同时积极组织走进困难居民家中送温暖、走进社区送清凉、为自闭症儿童与孤独老人表演节目送爱心、向居民积极宣传文明小知识等公益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文明创建中。
(九)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运行12年来,光大常州项目与周边村镇、社区、学校互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居民“请进来”,开诚布公、眼见为实;企业“走出去”,互动交融、和谐邻里。
通过不定期组织公司附近居民参观厂区,进行沟通交流,让百姓了解垃圾焚烧发电厂,消除周边居民对垃圾发电厂的疑虑,增强周边居民对垃圾发电项目的信任感;积极参与周边社区(村镇)居民选举、社区建设等活动,资助剑湖村委、钱家村委改善社区公共设施;走进河苑社区举办“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多个展板宣传环保知识,倡导提高环保意识,建设绿色家园;走进各大院校,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实践活动,如演讲比赛、专题讲座、环保作品、书画评比等活动,宣贯“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生活理念,与遥观镇剑湖村委、宋剑湖小学联合主办“阳光驿站”暑期活动,增强小学生爱国和环保意识。走进校区,参与“阳光驿站”成果汇报会,让他们了解光大垃圾处理工艺,了解环保企业。
三、项目运作模式
2006年10月20日,光大环境与常州市政府签署《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组建了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常州市政府授权光大常州项目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25.5年)内,承担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准许其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和垃圾发电产生的上网电量收取电费。常州市政府具有监督权、调控权。25.5年特许期满后,光大环境将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光大常州项目由一期、二期提标改造项目组成,投资总额为5.5256亿元。
四、社会贡献
(一)处理生活垃圾,改善人居环境
项目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9万吨,年节约标准煤4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10万吨,年节约土地38.57万立方米。光大常州项目的落地提高了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城市提供了绿色电能和燃烧废料回收经济。
光大常州项目先后投入超过2.4亿元进行环保提标、环境提升、节能减排等厂区人性化技术改造:2011年项目对烟气排放指标实行全面提标,将烟气排放标准提升为欧盟2000标准;2012年公司结合常州市地域文化,对厂区外墙进行彩绘美化;2014年对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改扩建、烟囱美化;2015年对主厂房内部进行美化、亮化工程;2016年对冷却塔进行除雾改造;2019年实施“厂界开放+超低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厂区外立面改造,增加游乐设施、篮球场、科普馆、图书馆对外开放,重新打造厂前区成为街心花园,全面提升形象等。这些举措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极大地提升了周边居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二)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央企担当
在项目建设运营中,光大常州项目主动承担垃圾焚烧发电环保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村企共建等各类活动走向社会、学校,围绕“垃圾发展帮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主题向百姓讲解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相关知识,提高了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认识。
1、政企共建的礼物。
光大常州项目是光大环境与常州市政府政企共建的礼物,是首座建在城市社区、无围墙、全开放、超低排放且建有便民惠民设施的“邻利工厂”和“城市客厅”。
公司内的健身广场、儿童游乐场、篮球场、街心花园均对周边居民免费开放,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一个健身、休闲的好去处。便民惠民设施是光大环境送给政企共建的礼物,是高科技颠覆古老、落后环境理念的榜样,是大家的和谐家园。
秋白书苑是光大环境送给全民阅读的礼物,希望在全民阅读的营养浸润下,每个人的梦想都能飞得更高更远更漂亮。
2、校企共建的礼物
光大常州项目积极与各级院校联动,开展科普宣传实践活动,宣贯“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生活理念,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低碳环保、生态文明的校园环境建设。环保科普馆是光大环境献给校企共建的礼物,孩子们常常在这里开怀畅谈,把龙城全域旅游的未来展望。
3、村企共建的礼物
随着厂区周边城市化步伐加快,光大常州项目周边住宅区、商业区、中小学校、景观公园,星罗棋布,居民多达十万人,为确保城镇中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周边居民和谐稳定发展,光大常州项目积极响应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搭建与周边居民、学校、政府、媒体交流沟通的平台,推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共筑美丽中国。
(三)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共赢
社会效益: 一是拉动就业。光大常州项目积极与周边居民进行交流互动,并结合实际需求为周边居民提供就业机会,使居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改善。拉近了民众和企业的关系,消除了民众对垃圾焚烧处理的顾虑。二是改善设施。光大常州项目不断加强与厂区周边居民联动,打造城市新客厅以改善周边社区公共资源配置,使光大常州项目真正融入社区,实现了与周边十万居民和谐相处。三是宣传环保。光大常州项目利用暑假期间与宋剑湖小学联合开展“阳光驿站”活动、与遥观中学建立“德普教育实践基地”,成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为学生科普环保知识。
环境效益:一是改善环境。在接受监督的同时,光大常州项目根据当地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标准,提高区域内的环境友好性,周边居民的宜居程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二是循环经济:项目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9万吨,年节约标准煤4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10万吨。项目落地提高了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为城市提供了绿色电能和燃烧废料回收经济。
经济效益:垃圾焚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为常州市提供绿色电力。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市场需求,巧抓供热改造时机,在国补退坡新形势下,实现热电联产经营方式。光大常州项目产生的旅游效应拉动周边酒店、餐饮等产业发展,推动了遥观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借鉴价值
运营至今累计接待2814批80925人,为光大环境拓展国内外各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技术装备公司市场销售提供有力帮助,同时也为各地政府解决邻避问题提供有力帮助。
(一)以人为本,造福社会
在满足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光大常州项目优先为当地居民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奠定了后期当地民众与政府、光大常州项目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增强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善垃圾车质量
光大常州项目不断加强和政府沟通:改善垃圾车质量,减少抛、冒、滴、漏;优化垃圾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监管;加强周边运输道路的保洁工作。同时,厂区内设立快速关闭门,垃圾仓保持负压状态,确保臭气不外溢。
(三)公开透明,勇担责任
光大常州项目的烟气排放各项指标与常州市环保局实时在线联网,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察。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设立项目运营监管办公室,长期派驻4名工作人员全过程监管运营情况,包括焚烧效果、环保排放、污水处理、垃圾进厂数量、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等,并实行月度考核机制。在项目大门外竖立醒目的LED液晶显示屏幕,显示工厂高标准的、实时的烟气排放指标,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接受民众监督。自2017年1月1日起,在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烟气排放浓度在线监测数据小时均值在线公示。
(四)全面实施公众开放
项目于2019年3月8日正式对外公众开放,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公众开放管理体系,统筹公众开放工作实施,详细制定了对外开放制度和细则,对有关开放的管理体系、开放范围、接待流程、宣传活动、安全保障、软硬件配套设施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成立公众开放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年度科普计划,联系、协调、接待各类公众参观活动,组织各种专题环保科普活动,以西服西裤、白衬衫、工作牌为统一着装标准,并定期进行讲解员培训,争取打造出礼仪好、效率高、知识面广的全能团队。
(五)加强外部联动,搭建沟通平台
运行12年来,光大常州项目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维稳联系平台和沟通机制;在运营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管理的方式,赢得居民的信任。与周边村镇、社区、学校互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居民“请进来”,开诚布公、眼见为实;企业“走出去”,互动交融、和谐邻里。
(六)推动行业发展
从“打开大门”大大方方接受公众参观,到“拆除围墙”打造全面开放的花园式垃圾焚烧发电厂,从“闲人免进”的环保设施成为周边老百姓的“城市客厅”,作为行业标杆和示范,光大常州项目成功破解了“邻避”难题,实现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一次重要提升。光大常州项目积极配合全国各地政府及企业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做好当地居民环保科普知识宣传,主动带领全国各地百姓参观光大常州项目,让百姓深入了解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垃圾变废为宝的过程,详细讲解百姓关注话题,并邀请项目周边居民来司与其他地区居民面对面交流,消除百姓的恐惧感。
转自: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所属栏目:动态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03 00:00:00
- 绿色PPP项目典型案例二——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
今年4月底,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示结束,16个典型案例正式入选。此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812号)要求,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及社会公开征集,并委托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将具体案例信息进行了汇总整理,并陆续将通过公众号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夏家河村,南侧毗邻夏家河污水处理厂,北侧是土羊高速公路。该项目是大连市政府为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彻底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环境污染、废物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循环经济项目,也是我国第一个采用BOT方式建设的城市集中式污泥处理厂,亦是国内首个采用厌氧发酵/工业化生物制气工艺降解有机废物的示范项目。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11公顷,一期征地2.47公顷,年处理污泥等可降解有机废物总量超过25万吨,日供净化生物质燃气(天然气标准)约20000立方米。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全景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设计日处理市政污泥600吨/天,餐厨垃圾200吨/天,城肥100吨/天。
(三)社会资本方概况
2006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连东泰产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较早开展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之一,获得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运营资质》及大连市环保局颁发《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并于2002年1月30日正式通过了ISO14001国际管理体系的认证。现拥有职工300余人,固定资产6000多万元,主要从事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及再生利用;环保技术咨询,“三废”处理工艺设计;企业相关物业管理,环境污染治理。
2007年3月2日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大连力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项目公司——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项目公司现有员工60余人,是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的运营单位。经营范围包括:市政污泥、有机垃圾的收集与无害化处理及再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以建设生物质有机废物集中式厌氧消化/生物制气集成化处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为目标,在厌氧消化预处理技术、协同厌氧消化处理技术等领域进行突破,在沼气净化提纯技术;生物质燃气混配、高压输送技术;沼液高效脱氮处理技术,沼渣综合利用等方向进行探索,实现了从污染治理到产物利用的完成技术路径,形成一整套集成化处理技术,水平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水平,且均已实现产业化应用,投资少,占地省,运行成本低,可在城市、农村等多地进行复制和推广。
(四)项目进展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是大连市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市政污泥、餐厨垃圾等城市可降解有机废物集中处理的工厂。项目于2007年11月开工建设,2009年2月完成土建、设备安装,2009年4月29日投料试运行。目前主要承担大连市主城区20多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市内五区餐厨垃圾、城肥等可降解有机废物集中处理任务,可降解有机废物经厌氧消化后产生固、液、气三态产物。气态产物(沼气)经净化提纯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补充能源进行利用,在国际尚属首例;液态产物(沼液)采用短程硝化——厌氧氨氧化联合工艺进行脱氮处理,实现高氮废水的达标排放。这是厌氧氨氧化技术在国内首次实现产业化应用,在国际上仍处于领先水平,解决了厌氧消化技术高含氮废水难处理的瓶颈问题;固态产物(沼渣)富含氮磷钾等营养成分,可广泛用于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的基质用土,亦可替代粘土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之一。
项目已经连续稳定运行12年,累计处理可降解有机废物总量超过200万吨。2019年,项目累计处理可降解有机废物总量超过35万吨,累计外送净化生物质燃气量815万立方米。.
二、运行模式
(一)建设运营模式
项目采用BOT的运营模式,特许经营期包括:特许经营建设期,期限为12个月;特许经营收费期:期限为特许运营收费期之日起20年。在特许经营期内,大连市城建局(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调整为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获得大连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此项目,有权签署有关协议,并履行协议义务。大连市城建局(目前由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授予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行使从事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的权利,该公司享有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收取污泥处理费的权利。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的全部设备和设施等相关财产均由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投资,其财产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归该公司所有。项目融资需要时,可按约定条件质押污泥处理厂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运营收费权。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享受特许经营期内的排它性原则。
项目交易模式见下图所示:
(二)资金筹措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注册资金4000万元,总投资接近20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8641.5万元,年利率6.84%,贷款年限10年,其余为企业自筹。
(三)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以“政府付费”为主,即项目的收入(成本及收益),是通过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每年从财政预算资金中固定支付给项目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及正常利润的费用。
此外,项目公司通过售卖生物质燃气产品,也能带来稳定的经济收益,此部分收益约占总收入的30%。
三、借鉴价值
我国每年产生可降解有机废物44亿吨,其中,污泥约2200万吨,餐厨垃圾约6000万吨,禽畜粪便约39亿吨,农作物秸秆约7亿吨,若将所有有机废物厌氧消化处理,则每年可产生3000亿m3沼气,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耗的6%,同时可提供超过4亿吨有机肥料,生物质能开发前景广阔。截至2019年末,中国城镇化率达到60.6%,其中,百万人口以上城市130座,超大城市39座。一方面,这些城市人口密集,亟待解决可降解有机废物的处理处置问题;另一方面,城市化程度高,土地资源紧张,比较适合建立集中式可降解有机废物处理中心。可降解有机废物集中式厌氧消化处理技术节能投资和运行成本,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推广及应用前景广阔。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自2009年投产运行至今,已连续稳定运行了12年之久,实现了从污染治理到产物利用的完成技术路径,形成一套稳定的集中式厌氧消化集成化处理技术。投资少,占地省,运行成本低,利用绿色技术美化城市环境,同时帮政府解决污染治理的难题。项目的实施,既能改善生态环境,又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在污泥、湿垃圾等生物质能源废物的综合治理领域打造示范,且整套集成技术可在城市、小城镇等多地进行复制和推广。
(一)可生物降解有机废物集中式一体化处理模式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采用厌氧消化/工业化生物制气工艺,对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餐厨垃圾、过期食品等各种固态、液态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废物进行集中式一体化处理,解决了城市各种有机废物分散处理造成的投资浪费、运行管理费用高等弊端。利用现有设施合并处理多种生物质有机废物,同时解决多种污染物治理问题,改善环境的同时节省投资,在国内属于首创,项目的建成及稳定运行成为国家环保产业典范。
(二)生产清洁能源、节能减排
能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动力,项目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时期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目标,将市政污泥、餐厨垃圾等有机废物进行“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产生新的清洁能源生物质燃气,节能减排,变废为宝,惠民利用。
项目年处理可降解有机废物总量超过25万吨。每年减排甲烷约0.5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2万吨。日产净化生物质燃气超过20000立方米,通过城市燃气管网输送至千家万户作为城市燃气的补充气源,供居民日常用气使用,该气量可满足每天5万户居民的用气需求,约占大连市居民用气总量的5%。据统计数据显示,大连市未收集的餐厨垃圾量约为800~1000吨/天,若这部分餐厨垃圾全部采用集中式厌氧消化/生物制气的方式处理,则日产净化生物质燃气量将超过50000立方米,可满足12万户城市居民的用气需求,社会效益显著。
厌氧消化技术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将能源作物(如污泥、易腐垃圾、粪便)等有机物分解,产生生物甲烷,该技术在满足能源需求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利用厌氧消化技术处理可降解有机废物,提纯气态产物沼气获取的生物质燃气,可以作为一种新能源替代石油天然气导入城市供气体系内,这一能源替代体制有效地缓解了当前能源紧缺的困境,解决城市居民用气需求。为新能源开发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贯彻开辟了新的道路,同时还对节能减排提升能源经济效益亦有杰出的贡献。
(三)先进成熟的集成化工艺处理技术
项目自主研发了针对不同种类物料的专用预处理技术;协同厌氧消化处理技术;沼气净化提纯技术;生物质燃气(天然气标准)混配、高压输送技术;高氮含量废水高效脱氮处理技术;沼渣资源化利用技术等。整套集成化处理技术水平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水平,且均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其中:
预处理技术主要针对不同种类生物质能源物料的物理特性,研究最有效的预处理方式,加快水解酸化速度,以促进有机质降解进程,缩短物料停留时间,从而提高系统处理能力。
协同厌氧消化处理技术是根据不同物料组合方式优化和改进协同厌氧消化过程,通过控制工艺参数的控制使厌氧反应系统始终处于利于甲烷菌菌群生存代谢的最优势环境条件,从而促进产气。通过生产装备及PLC控制系统的技术升级,以保证设备与物料的匹配性最佳,以提高可降解有机废物的处理效率。
沼气净化提纯、生物质燃气混配及高压输送技术可满足次高压城市天然气管网输气要求,实现生物质燃气的高值利用。
高氮含量废水高效脱氮处理技术、沼渣资源化利用技术则是在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方面进行攻关探索,为生物质废物集中处理技术的发展攻克难关。沼液是厌氧消化后产生的残余液体,总固体含量小于1%。其产量大、经过厌氧工艺处理后仍然含有较高的污染物,特别是氨氮含量过高,远远超过了排放标准。若采用传统物化法存在运行费用高、效能低下的特点;采用普通的硝化反硝化工艺,存在反硝化碳源不足的问题。项目提出采用同步亚硝化-厌氧氨氧化-反硝化联合脱氮工艺对沼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厌氧的条件下利用NH4+-N作为电子供体,NO2-N作为电子受体,经过氧化还原作用将其转为N2的过程。项目日处理沼液量可达1000吨。与传统的生物脱氮工艺相比,该工艺不仅节省25% 的曝气量,无需外加有机碳源,可适用于低C/N比废水,对于该类水体的生物脱氮处理具有重要意义,掀起了废水脱氮的一场新革命,经联合工艺处理后的沼液输送至大连夏家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从而最终实现沼液的达标排放。沼渣是沼气工程的副产品,其营养成分丰富,养分含量全面,被认为是一种优质高效的土壤改良剂和有机肥料。生物质可降解有机废物经厌氧消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后,产生的沼渣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 的规定和有关标准,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要求,沼渣可经自然晾晒后混拌黄土作为土壤改良剂、基肥或园林绿化用土进行利用。此方式不需要大量物料及土地资源消耗,便可实现污泥等有机废物中有机质及营养元素的高效利用,实现能量的有效回收。此外,项目产生的沼渣与粘土成份接近,亦可替代粘土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用于建筑行业。
四、获得的主要荣誉
2010年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被评为“大连市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被认定为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国家第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示范项目等荣誉。2011年底项目成功注册联合国CDM减排项目。公司曾获得2009 年、2010年、2013年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资助。2014年项目入选辽宁省节能减排技术目录;获得第一届大连市科技创业大赛成长组二等奖。2015年公司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项目实施过程中研发的《应用于污泥厌氧消化系统的控制》专利获大连市专利奖励;项目获得大连市科技进步奖;同年项目被评为2016年大连市“十佳环境治理工程”;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被评为大连市节能环保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在本项目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的《城镇污泥高效干化与清洁能源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8年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获得大连市企业技术中心荣誉称号。
同时,为保证公司在生物质能源厌氧消化领域的技术创新性、延展性不断提升,公司组建了由硕士、专业技术人员、行业资深专家组成的研发团队。主导或参与研发的多项新技术和新工艺已经应用于许多工程上,全面参与工程项目工艺研发、工程调试、试运行和运营。经过近几年的技术研发,公司已取得二十余项知识产权成果。先后与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科研经验,全力推动公司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进程。2018年由项目衍生的《生物质有机废物厨余垃圾合并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项目入选大连市重点研发项目;《厌氧消化沼液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项目入选甘井子区重点研发项目。2019年《市政污泥预处理破壁技术的研究》项目入选甘井子区重点攻关项目。
转自: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所属栏目:动态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02 00:00:00
- 四川:加强能源行业招投标行政监管
日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能源行业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1〕415号,以下简称《通知》),就能源行业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管的监管范围、监管原则、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通知》要求,监管范围为必须招标投标的能源项目。监管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监管内容应紧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载体,对能源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12-02 00:00:00
- 绿色PPP项目典型案例一——北京市大兴区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今年4月底,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示结束,16个典型案例正式入选。此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812号)要求,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及社会公开征集,并委托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将具体案例信息进行了汇总整理,并陆续将通过公众号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为加快大兴区“五位一体”建设,践行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显著的改善新凤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实现环境、经济及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2017年3月,大兴区人民政府授权大兴区水务局实施“大兴区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并通过公开竞争选择北控水务集团作为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凤河位于大兴区北部,属北运河水系,凉水河主要支流,是大兴区主要的防洪排水、风景观赏河道。新凤河流域面积166.4平方公里,流域内共有河渠23条,总长96.35公里,干流新凤河西起永定河灌渠,东与凉水河相接,全长30.1公里。作为北京市“三环水系绕京城”的“水三环”主要组成部分,新凤河是连通北京市南部地区黄村、亦庄和通州城市副中心的重要生态廊道。
(二)治理思路
项目治理以习近平“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采用“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管理”的“五位一体”系统设计原则,按照“防洪达标→削减污染→提升水质→修复生态”的治理路径,制定了以总控模型为核心的流域系统治理方案,通过总控模型优化设计方案、指导工程建设时序和项目长效运维,实现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最终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治水目标。
(三)建设内容
新凤河项目是典型的以流域为治理单元、以水质达标为绩效考核、以再生水补水为主的北方缺水型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含生态廊道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四个子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
1、水安全:对新凤河5条主要支流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河道治理,总长26.23km。
2、水环境:新建污水管网22公里,截污2.8万吨/天;污水处理站3座,总规模6800吨/天;河道清淤54公里;建设初雨调蓄池2座、河口湿地78公顷,收集和处理面源污染11万方。修复植物缓冲带116.89公顷,新建环保再生透水健康步道24公里,亲水平台14处。
3、水资源:新建再生水管线22公里,引调再生水12.7万立方米/天,补给新凤河干流及主要支流。
4、水生态:新增水生植物23种,水生植物恢复面积30.4公顷;新增蓄水堰5座,河道水质原位净化渗滤坝11座,鱼巢栖息地400米,恢复深潭-浅滩栖息地10余处,生态岛2座。
5、水管理:新建水文水质站10座、雨情站3座、视频监控设备243个,入河排水口监测设备34套,开发以“水环境模型”和“大数据专家库”为双核心的智慧水务系统1套。.
二、项目运作模式
(一)交易模式
在大兴区政府授权下,大兴区水务局作为实施机构采用DBFOT运作模式实施本PPP项目,即选择社会资本与区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人代表成立项目公司,区水务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其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和维护,经营期满,项目设施无偿移交政府方。项目交易结构图如下:
实施模式说明如下:
1、大兴区政府授权大兴区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指定大兴区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通过法定程序选择境内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
2、大兴区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北控水务)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在大兴区成立项目公司(北京北控兴凤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公司中,大兴区物资集团占1%股份,北控水务占99%股份。
3、区水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内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责任、风险和费用,并负责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满,项目设施无偿移交政府方。
4、项目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的规定提供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服务,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
5、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区水务局或其指定机构。
(二)回报机制
项目合作期20年,鉴于本项目的非经营性属性,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基于绩效评价的政府付费方式。付费来源包括由基于工程可用性评价的可用性服务费和基于项目运营维护的运维绩效服务费两部分构成。可用性服务费以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投资为基数,核减政府补贴资金后按照中长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并在运营期按照实际运维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等额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以项目公司运维服务方案为基础,按照运维绩效服务费基数和项目实际运维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
(三)项目贡献
通过三年治理,新凤河流域治理成效明显,贡献了巨大的环境、生态和社会价值:
1、全流域黑臭水体已消除。
2、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2019年新凤河出境断面烧饼庄闸主要水质指标COD、NH3-N、TP年平均值相比2016年分别下降了48.75%、92.61%和85.68%,流域水环境质量从治理前的劣Ⅴ类提升到了地表水Ⅳ类。
3、水生态恢复效果显著。新凤河流域水生植物约26种,其中人工栽植20种,自然生长约6种,总的水生植物覆盖度约40%;鱼类约10种,鱼类主要有鲫鱼、草鱼、鲢鱼、黄黝鱼等;大型底栖动物恢复良好,鸟类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水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明显提高。现阶段新凤河水生态健康综合指数为88.5,相比治理前提升了330%。
4、社会效益彰显。新凤河、老凤河、安南湿地和新西凤湿地公园等工程完成后正式对市民开放,成为市民休闲、游憩、健身的打卡景点,两岸土地价值提升,充分彰显了水环境治理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亮点和示范价值
本项目作为北京市水环境治理领域重要PPP项目,也是大兴区首个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通过积极引入专业化的社会资本参与大兴区水环境建设,采用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创新PPP模式,运用绿色先进技术和设计理念,极大提高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效果和效率,有效改善了北京市和大兴区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高的示范价值。
1、采用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创新模式
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有利于平滑政府财政支付资金压力、突破短期财政支付能力限制、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政府财政预算与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可持续平衡。
通过引入选择专业化的社会资本,改变传统模式下投资、设计、建设、运营主体分离的局面,由社会资本统筹考虑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方案、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维度实现了政府监管与项目管理的统一,同时切实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和落实基于项目绩效的考核付费机制,切实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得到改善,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整体服务水平,实现项目产出的可持续。
实现了市发改委和市区财政补贴资金与社会资本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政府投入的撬动和放大效应,进一步优化了项目的资金成本,实现了政府社会资本的合作共赢和资金的可持续使用。
2、运用绿色先进技术和设计理念
新凤河项目从规划开始,树立并贯彻全生命周期污染减排、生态友好型施工工法应用、生态系统涵养与恢复、长效管控,亲水空间营造和环保教育融入的技术理念。
基于目标水质的技术与工程体系全生命周期科学优化决策。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监测的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获取的数据为基础,对流域水环境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定量的识别分析。采用多模型耦合分析方法,从全生命周期视角,对治理方案及建设、运维进行高效、定量、智能、动态分析辅助决策,依托企业专家库、技术库等智库资源,进行治理技术与工程体系科学优化决策和辅助设计,确保全程目标可达。通过实测与模型分析,系统研究北方再生水补水河流水质时空分布和变化规律以及再生水补水与水生生物类群栖息及生存规律的关系,提出适合新凤河的优势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类群,并结合微生态调控技术,构建以本地优势物种为核心的生态系统,强化河道自净作用,确保全流域水质提升和断面水质达标。
构建灰绿结合雨水净化系统,创新引领“海绵河流”建设模式。在基本解决点源和内源污染基础上,结合新凤河特点和生态河流治理模式,因地制宜的创新构建“灰色调蓄+绿色净化”相结合的雨水径流污染削减系统,“变害为利”,重新构建雨水资源回补河流通道。工程新建初雨调蓄池2座,有效收集调蓄控制162公顷城市区域初期雨水径流;新建河口湿地78公顷,服务收集和净化29.6平方公里的支流面源污染控制。通过水利设施、再生水泵站、初雨调蓄池、河口湿地等之间的联调,有效调控净化雨水径流,将雨水径流从“污染源”变为“补给水源”,变害为利,重新恢复河流自然补给模式。
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开启生态治河新范式。聚焦“环保、生态、活力”,广泛运用红机砖道路、透水铺装、微晶石等新型材料,翻新公园硬质铺装,部分区域铺装采用红基砖环保材料,体现了项目环保、生态可持续的特点。尤其结合大兴国际机场的建设,将房屋拆除过程中形成的大量建筑垃圾回收循环利用,利用废旧红砖用建设健康步道和广场,其它可再生材料用作道路基层、垫层和面层,新凤河共回用废旧红砖铺设步道和广场5750m2,废旧红砖39.6万块,再生级配碎石32744m2,建筑垃圾再生的路缘石4400米,累计消纳建筑垃圾3690方。开创了生态治河与资源回收利用相结合的新范式。
基于水生态系统修复的再生水水源性北方河流生态复兴。新凤河水生态修复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出发,在通过各类工程措施提升河道水质基础上,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为适度干预”的修复思路,以提升河流生态系统自净能力和抗干扰能力为原则,恢复植被缓冲带116.9公顷,新增水生植物面积30.4公顷,重点恢复以香蒲、千屈菜、黄菖蒲、苦草、竹叶眼子菜为代表的的25种本地水生植物24.7万m2,重建深潭-浅滩栖息地10余处、新增鱼巢栖息地400米、溢流堰5座、渗滤坝11座,营造了“水-岸-陆”丰富多样的生境系统,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健康,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初步实现新凤河生态复兴。为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公园前置塘、潜流湿地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表流湿地岛屿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最大程度减少人对自然的干扰。
感知现在、预知未来,新凤河多维度智慧管控系统。历经3年的前期现场调研、资料整理、工程设计和建设,搭建了以总控模型和大数据专家库为核心的新凤河智慧水务平台,从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及水管理等5个维度为项目长效运维提供技术保障。可及时、准确为项目运维提供实时状态感知和风险预警、预报,帮助管理者制定、决策实施河道防汛安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生态恢复等管理保障。系统对新凤河全流域水生态系统进行全面监控,定期调查和评价区域植物、水生动物、鸟类等生态环境质量,为水生态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多样化亲水活动空间打造京南百姓幸福河。新凤河秉承“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新建市民休憩廊亭8座,健康步道24公里,亲水平台14处,汀步7座。新凤河城市段实现了“有河有水,可亲可憩”;为满足市民傍晚休闲、漫步需求,新凤河城市段实现了无死角亮化,以保障居民安全。
湿地环保主题教育。项目努力把安南湿地打造成为一个人人参与、人人都能够从我做起的环保主题公园,通过社区参与、教育和培训以及社会企业在运营方面的参与,公园为人们提供了一种途径,让大家参与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发展中来。一是倡导清洁能源利用,亮化上均采用太阳能景观灯为主要照明设施。二是设计阶段场地记忆的保留,在安南湿地环保主题公园的方案设计阶段最大程度的保留以及利用了场地原有的树木,将其融合进湿地景观中,与过去建立联系,保留了场地记忆。三是营造生态栖息地,为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公园前置塘、潜流湿地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表流湿地岛屿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最大程度减少人对自然的干扰,从而增加生态多样性,提升生态物种弹性,提高其长期存活的能力。四是科普导视与环保课程,为让更多的人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公园沿游园路线设置了多种形式的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和互动设施,开发了针对大人和儿童丰富的环保教育课程,设计了为周边社区参观苗圃、体验自然、举办活动、植物栽培和旧物交换的场所,设计了安南湿地环保主题公园LOGO、公园宣传和浏览手册,开发了环保帆布袋、T恤衫、水杯、小盆栽、U盘等环保文化纪念品,希望通过公众的参与,传递环境保护的意识,“让我们爱上地球”!
转自: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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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公募REITs要点、特征与上市表现全解
主要内容:我国为什么在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公募REITs:虽然REITs起源于房地产领域,但全球基.........基金)是一种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募集资金投资于不动产,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并将综合收益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投资基金。REITs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其底层资产非常丰富包括基础设施、住宅、工业、零售、数据中心、医疗、写字楼、仓储、单一经营、多元经营、木材和度假村等。2021年6月21日,我国首批9只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公募REITs。
与国外REITs不同的是,我国此次公募REITs为何在基础设施领域开展?一方面,虽然REITs最早起源于房地产领域,但事实上全球基础设施领域REITs市场占比超30%,美国基础设施REITs市场占比接近40%,具有相当大的比重。基础设施领域推行REITs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审时度势下的中国特色选择。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已经从增量时代步入存量时代,我国基础设施体系规模庞大且具备大量优质资产,存量已达130万亿元,其中,适合作为REITs投资标的的资产规模超过30万亿元。尤其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基础设施资产类别全、规模大、收益好,具备区域一体化的联动和集聚优势。我国探寻公募发行REITs已经有十余年,受限于政策、法律法规,只不过一直是私募发行的类REITs,但类REITs一直无法与国际上标准REITs相提并论。公募REITs的推出具有重要意义,是防风险、去杠杆、稳投资、补短板的有效政策工具,是投融资机制的重大创新,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二、公募REITs要点与特征
1.政策演变
表1列举了2020年4月公募REITs试点开始到目前的主要政策文件及发展脉络变化。证监发[2020]40号、发改办投资[2020]586号、证监发[2020]54号、发改投资[2021]958号,以及沪深交易所的配套规则与通知,涵盖了行业、区域、资产、利益相关方的要求,明确了审查、发行、上市等合规性安排与规则,政策框架及配套规则初步形成。有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在证监发[2020]40号与发改办投资[2020]586号文的基础上,最新的发改投资[2021]958号文增加了几条:一是发行区域扩大至全国;二是扩大了行业,增加了停车场、能源基础设施、旅游、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三是发行项目底层资产不低于10亿元,且发行人需满足扩募的类似资产总额不低于20亿元,这是首次提出的,在此前文件并没有明确要求底层资产规模。 资料来源;中证鹏元整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审核、发售、上市、存续相关5个文件》分别为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3个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2021年4月30日发布的2个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1号—发售上市业务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4号—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深交所同理。
2.审核与发行
多部门层层审查、严格把关。政策对REITs基础资产的行业、土地性质、权属转让、资产规模、现金流稳定与收益等,原始权益人的资质、运营等条件均进行了严格限制,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最根本的要求还是底层资产的现金流稳定和项目权属性质清晰合规。审核上一般由省级发改委对项目出具专项意见后,国家发改委推荐至证监会,由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履行注册、审查程序。审批在前,注册在后的项目遴选方式,最终REITs能否上市的尺度主要掌握在发改委手中。
3.产品结构与特点
首批公募REITs整体框架结构比较规范,目前都是“封闭式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公司—项目”的结构,该架构设计借鉴类REITs的双SPV构架,这种安排完全是为了符合当前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募基金产品不能直接投资于实业,只能投资标准化产品。
涉及六类参与主体:即原始权益人(基础设施项目的原发起人)、基金管理人(设立公募基金产品,对基础资产进行尽职调查以及运营管理)、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托管人、运营管理机构(基金管理人或委托专门的运营管理公司)以及中介机构(财务顾问、会所、律所、评估等)。几点需要注意,公募基金和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人必须为同一控制方下的具有公募牌照的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托管人须为同一家机构,运营管理机构由管理人负责(实际上,首批9只公募REITs的运营管理机构均为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此举是确保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的稳定)。
基本流程:投资者(战略配售、网下配售、公众配售,后两者不锁定份额可流通)认购公募基金产品,80%以上的公募基金产品投资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其余基金资产应当依法投资于利率债、AAA级信用债或货币市场工具),公募基金产品控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从而间接控制基础设施底层资产所有权。基础设施项目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投资者获取产品收益,契约型封闭式运作,不得赎回。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资产专项计划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目前有两种做法:一是资产专项计划-项目公司,直接持有,考验股东的资金实力,资金不占用;二是资产专项计划-SPV-项目公司,SPV先间接持有项目公司,然后反向吸收合并达到资产专项计划最终穿透持有项目公司的目的,省去了资产专项计划前期出资,但SPV的出资可能产生借款等资金成本。
与类REITs结构区别:公募REITs具有权益性、公募、标准化特点。虽然公募REITs在构架上套用类REITs,但由于两者性质不同(类REITs偏债性,公募REITs偏股性),因此产品呈现较大差异。例如类REITs产品具有分级、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外部担保等内外部增信措施,基础设施公募REITs均不涉及,无需评级和增信。公募REITs基金封闭式运作,在交易所市场流通,也不存在类REITs中常见的投资者回售、开放退出等条款设置。
4.收益特征
公募REITs的投资收益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稳定的现金流收益,每年保底的固定分红(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内可分配金额90%,派息率不低于4%);二是二级市场的资本利得,标的产品增值收益,取决于资产优劣、运营管理、宏观经济等。公募REITs具有良好的抗通胀的属性,现金流(例如租金收益、收费公路)会随着物价相对应适当调整,颇受中长期投资者的喜爱;有效分散风险,收益介于股票与债券,几乎不受市场影响,且不同区域间REITs表现的相关度也较低,可以有效分散投资组合风险。根据全球REITs市场收益率显示,回报率保持在10%-15%之间,美国历史回报收益平均在13%左右,总体收益可观。
5.估值方法
政策明确规定,公募REITs的估值需采取收益法,评估对象为基础设施项目。不动产项目的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通过预测资产的未来每一期收益,利用合适折现率进行折现得到资产的当期评估价值,符合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宜采用。市场法,即比较法,又称市场比较法,以目前资产价值确定的可比案例为基础,通过比较各类条件从而评估价值,由于REITs项目同区域同类型的可比案例少,且市场交易不活跃,不宜采用市场法。成本法以现有资产与负债为基础,利用重置或重建成本的思路,合理评估资产价值,成本法要求可以调查获得资产购建的途径与平均成本,往往较难,无法准确衡量资产现行的价值,也不宜采用成本法。收益法中折现率的确定比较难,并没有统一标准,折现率反映的是资产未来的回报率,首批公募REITs中不同的资产类型折现率的确定也并不统一,较多取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有的直接确定数值为6%-7%,属于资产评估行业的经验取法,也是现行可接受的回报率。
三、首批9只公募REITs上市表现
首批9只公募REITs的资产类型为污染治理、高速公路基础设施、仓储物流和产业园区,归纳起来前两者可称为固收类,短期类收益稳定,未来派息率在6%~12%之间,但未来增值空间有限;后两者可称之为权益类,未来派息率现对较低,仅在4%~5%之间,短期内收益不如固收类资产,但能享受未来资产的升值。自6月21日上市以来,9 只 REITs 产品整体表现平稳,波动相对较小。上市首日,情绪高涨,总成交量超18亿元,换手率在20%左右,其中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REITs最高涨幅为15%,其余产品均有较大涨幅;截至2021年10月8日,整体涨幅不大,日总成交量控制在4亿元以内,日平均换手率在3%左右,均维持较低水平,其中中航首钢生物质REITs和富国首创水务REITs表现最好,较发行日价格上涨26%和22%,平安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REITs表现最差,低于发行价格2BP,也是目前唯一低于发行价格的。除了9月末受避险情绪高涨价格有所波动外,其余时间表现平稳。
结合成熟市场REITs的表现来看,美国REITs市场的价格走势波动较大,香港REITs市场的价格走势小幅震荡,新加坡REITs市场波动较小。REITs的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对比成熟市场REITs的变化,首批9只公募REITs总体二级市场交易表现基本符合市场预期和REITs的长期投资属性,加之原始权益人和机构投资者的锁定期,我国REITs目前可流通份额不多,几乎不受股票、债券、商品市场影响。
我国基础设施领域资产规模巨大,承载优质基础设施项目的城投平台、国有企业绝对利好。随着政策的完善,各项机制的推出,各地优惠政策和专项支持的落地,基础资产的逐渐成熟,我国公募REITs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来源:中证鹏元评级微信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