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复提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等于接受纵容低于成本中标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工商联提出的关于推进最低价中标和多次转包问题治理的提案做出回复——《.........(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网开设专栏,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为“信用中国”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站进行信息共享。
四是禁止转包并规范分包行为。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不允许进行转包。关于分包行为,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 ]38号),明确采购人允许分包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和比例进行明确。
(三)推进工程造价改革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大力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完善工程造价计算规则和市场价格信息发布机制,由政府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鼓励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平台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供市场主体选择。强化已竣工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综合运用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落实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加强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由定额计价改为清单算量、市场询价、竞争定价,确保工程投资效益得到有效发挥。提案中提出的改变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逐步与市场价格接轨、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等建议,在改革方案中均已体现。
(四)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工作。2005 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 138号),指导全国各省市开展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2007年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2011年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建办市[2011] 38号),明确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建筑市场诚信体系。2013年制定了诚信信息平台运行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进企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数据库建设。2014年进一步整合系统、优化资源,将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纳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2017年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 241号),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和监督管理,建立了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201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 11号),明确提出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履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方案履约,对中标人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02-01 00:00:00
- 湖南首次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开展大数据分析
记者日前从湖南省纪委监委获悉,为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湖南省首.........行业敲响了警钟。针对25家知名建筑企业中标次数过高、可能存在出借资质的问题,省专治办要求省住建厅进行约谈,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16家企业主动承认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整改。38家建筑强企向省住建厅递交公开承诺书,主动承诺不搞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自觉抵制失信、违规、违法行为,树立诚信守法的企业形象,推动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治理难度大的情况,省专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成果,筛选部分涉案企业和个人,并纳入第三批失信行为‘黑名单’,推动违法犯罪背后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的移送、深挖彻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00
- 党史上的今天【1月26日】
1925年1月26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上海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动员全体团员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发展青年学生运动,并决定把社会主义青年团改称为共产主义青年团。大会选出团中央执行委员会,张太雷被选为总书记(1926年任弼时为代理书记)。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向违法的资本家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五反”运动到1952年10月结束。
1996年1月2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1月26日、2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筹备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2006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提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2013年1月26日,我国自主研制的运—20大型运输机首次试飞取得圆满成功。2016年7月6日,运—20大型运输机正式列装空军航空兵部队。
所属栏目:党史日志
发布时间:2021-01-26 00:00:00
- 党史上的今天【1月25日】
1928年1月25日,毛泽东在遂川宣布工农革命军最早的“六项注意”:还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伕、请来伕子要给钱,不打人不骂人。要求部队每到一地,都要检查“六项注意”的执行情况。
1936年1月25日,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等二十位红军将领联名发出《为红军愿意同东北军联合抗日致东北军全体将士书》。文告指出:中国苏维埃政府与工农红军是愿意与任何抗日的武装队伍联合起来,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去同日本帝国主义直接作战的。我们愿意首先同东北军来共同实现这一主张,为全中国人民抗日的先锋。
1964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批转石油工业部党组《关于组织华北石油勘探会战的报告》。1965年2月1日,胜利油田坨11井喷出高产油流,这是中国第一口日产千吨以上的高产油井。
1985年1月25日至31日,国务院召开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座谈会。会议建议将这三个“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座谈会纪要并发出通知,指出:这三个经济开放区应逐步形成贸—工—农型的生产结构,建立以外向型为主的经济。这一决策使我国的对外开放形成了从经济特区到沿海开放城市,再到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多层次、逐步推进的新格局。
1997年1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首次会议在深圳迎宾馆举行,范徐丽泰当选临时立法会主席。至此,香港临时立法会的组建工作宣告完成。
2006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人民政协工作。2月8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意见》共分六条,分别为:(一)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三)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四)深入开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五)切实抓好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这是指导今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11年1月25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精神,经中央同意,决定2011年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的学习教育。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基本内容,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和方法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
所属栏目:党史日志
发布时间:2021-01-25 00:00:00
- 党史上的今天【1月23日】
1933年1月23日,为应付即将到来的国民党军第四次“围剿”,周恩来、朱德致电中共苏区中央局并急转临.........发展纲要(草案)》。25日,最高国务会议第六次会议讨论纲要草案。后经多次变动和修改,1960年4月正式通过并公布。
1997年1月23日,国家统计局发表《宏观调控成效显著,优化结构势在必行——1996年经济形势及1997年展望》的文章,指出: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当前国民经济运行良好,“软着陆”基本成功。
2009年1月23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会议强调,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就是进一步抓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在保增长上下功夫,切实做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工作。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狠抓落实,把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切实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所属栏目:党史日志
发布时间:2021-01-23 00:00:00
- 可贵的贫困群众增收成绩单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实际增长3.8%。贫困地区.........。2020年,全县有2500户贫困户通过自主发展产业,户均增收5000余元,有600户贫困户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户均增收1万余元。
“县县有主导产业、村村有致富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类似芦溪县这样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面貌改观的地区已经较为普遍。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认为,总体看,产业扶贫已成为覆盖面最广、带动人口最多、可持续性最强的扶贫举措。
截至2020年底,产业扶贫政策已覆盖全国98%的贫困户,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群众基本都参与到产业扶贫中。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问题的重点。如今,832个贫困县全部编制产业扶贫规划,累计建成各类产业基地超过30万个,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推进。
攻坚克难促增收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贫困群众增收带来较大困难。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解决扶贫农牧产品滞销问题、支持扶贫产业恢复生产、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在诸多举措下,截至2020年10月底,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全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2973万人,已超2019年全年。
云南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谢晖说,全省培育形成了26个扶贫主导产业,覆盖贫困户168.53万户。2015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70元;2019年增加到10771元,首次突破万元大关;2020年,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前三季度达7606元,同比增长8.1%。
从全国看,2015年至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7692元增加到11567元、年均增长10.74%,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3416元增加到9808元、年均增长30.2%。2020年,增收态势得到延续,贫困人口较多的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七省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均高于全国农村居民增速0.2个至1.7个百分点。这是一份难能可贵的增收成绩单。
随着贫困人口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上升,农户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通过产业扶贫,不仅形成了一系列产业联农带贫的有效模式,也激发了贫困群众不等不靠、自强不息、用勤劳双手改变生活的精神状态,这些都将在今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持续发挥作用。(记者 乔金亮)
来源:新华网
所属栏目:扶贫要闻
发布时间:2021-01-21 16:08:05
- 党史上的今天【1月11日】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中共四大在上海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0人,代表全国994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参加会议。大会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对民主革命的任务作了比较完整的规定。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和11个决议案。大会选举产生由9名委员和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四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局,陈独秀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会议初步总结“大跃进”中的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调加强民主集中制,切实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以迅速扭转国民经济困难的局面。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概念。1983年6月26日,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进一步阐述了有关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六条方针。
2011年1月1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正式出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1921—1949)校订重印。1月14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出版座谈会。
所属栏目:党史日志
发布时间:2021-01-11 00:00:00
-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关于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了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传 真:010-66024197
附件: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所属栏目:项目动态
发布时间:2020-12-30 14:16:12
- 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解读)
导 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理办法》。《办法》共25条,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8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印发《办法》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支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11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扩大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办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目前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金额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例超过70%。但是,政策执行中也逐渐暴露出预留份额措施不够细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为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要求,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修订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和细化了哪些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
答:修订后的《办法》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细化预留份额的规定。要求主管预算单位要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是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二是对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的采购份额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方法。修订后的办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同时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三)多措并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办法》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等方面对支持中小企业也作出了规定。一是鼓励采购人适当缩短对中小企业的支付期限,提高预付款比例;二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导中小企业采用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三是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四)增强可操作性。为推动预算单位更好地落实预留份额政策,《办法》细化了预留份额四种具体方式,包括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采购人要求联合体参加或者要求供应商分包等;明确了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可以不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五种具体情形,便于采购人科学合理地预留采购项目。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主管部门等相关主体责任,增强了政策执行的刚性。
三
预算单位应当如何落实好政策?
答: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办法》规定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二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者对小微企业给予评审优惠的具体措施。例如,整体预留采购项目、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的,要明确预留的标的和金额,并在供应商资格条件中作出规定;未预留份额的,要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鼓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条件。三是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是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财政部将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省级财政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实现对中小企业精准支持。
四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答: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文件,或事先获得认定及进入名录库等。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目前已向社会公众提供超过80万次查询服务。
对中小企业的规模类型有争议时,《办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五
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哪些建议?
答:为更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中小企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时发现商机。目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已实现全国范围内全覆盖,采购意向公告、招标公告等各类采购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集中统一发布。建议中小企业明确专人,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包括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等)信息,并参考采购意向公告内容,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提前做好参与政府采购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办法》规定了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包含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的采购公告会载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中小企业要按照采购公告的指引,及时获取采购文件,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响应文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三是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投诉处理有关调查工作。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过程中需要对中小企业进行认定的,不需要中小企业提出申请,而是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向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函,请其作出认定。政府部门针对中小企业认定开展相关调查时,供应商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四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维护合法权益。《办法》规定,未按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执行政策,采购过程或者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相应法律制度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工信微报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0-12-29 11:04:13
- 案例30:指定货物品牌行不行
要点提示:招标文件中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
【案情概述】
20××年10月,T师范学校委托H招标公.........成了招标文件。10月25日,H招标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共有A、B、C、D四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
10月28日,H招标公司收到B公司提交的质疑函,质疑函称:招标文件中指明了某些设备的品牌,存在不合理条款,例如,第五章第二条品目六中指定了多媒体教学大屏幕为“三星”品牌,规定了投影仪为“夏普”品牌。要求H招标公司和T师范学校修改招标文件。H招标公司回复质疑称:招标文件表格中所列产品品牌并不是指定品牌,只是表示列出的品牌在之前的使用中效果较好,作为推荐,供应商可以提供招标文件中标明品牌的产品,也可以提供其他品牌的产品。因此,招标文件不存在指定品牌的问题,也不存在歧视性,不需要修改。B公司对H招标公司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调查情况】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招标文件中是否指定了投标产品的品牌。为此,财政部门调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质疑文件和质疑答复等材料。调查发现: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规格及要求”“品目六”规定,“为保证大型阶梯教室中多媒体教学情况下的显示效果,大屏幕显示器应采用三星品牌宽屏高清显示器”;同时,在投影仪的配置一项中表明,“投影仪应采用夏普影院系列投影设备”。这与H招标公司在质疑回复中所称的“招标文件表格中所列产品品牌并不是指定品牌,……只是作为推荐”的表述大相径庭。后来,财政部门向H招标公司再次核实,H招标公司反映说,这是T师范学校的要求,其实在编制招标文件时,H招标公司已向T师范学校建议过,认为这样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品牌不太好,但T师范学校为了落实校领导要求,采购高质量教学设备,坚持要求写明品牌,所以才按照T师范学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做出了上述规定。
【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本案反映了政府采购中常见的问题,即指定品牌的问题。应当说,本案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都存在不当之处:
一是采购人在提供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时不应指定品牌。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是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应该允许符合采购需求的所有供应商均能参与竞争,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广泛而充分的竞争使采购人采购到最符合需求且价格合理的货物和服务。如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指定了某个或某些产品或服务的品牌,则必然会限制其他品牌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难以实现各品牌的公平竞争,既损害了供应商的权益,也会最终导致政府采购活动难以达到最佳效果。本案中,T师范学校一意孤行,坚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产品品牌,导致了本案投诉的发生。
二是采购代理机构在发现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存在问题时应该及时纠正,不应盲目听从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应该非常了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程序规定,在发现采购人提供的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其行为有不当之处时,应当及时指出,并要求采购人改正。本案中,H招标公司发现了采购人提供的技术需求中存在指定品牌的问题,却没有依法坚持自己的意见、要求采购人修改相应的技术需求内容,而是仍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公开发售,最终导致了供应商不满,引发本案的质疑投诉。
因此,财政部门认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21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68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四)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指定了部分产品的品牌,违反上述规定,必然会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19条规定,“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的,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分别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全部或者部分采购行为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综上,财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本项目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21条和第68条的规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所属栏目:政采案例
发布时间:2020-12-14 16: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