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以英勇顽强的奋斗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习近平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大无畏气概,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这一百年来开辟的伟大道路、创造的伟大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必将载入中华民族发展史册、人类文明发展史册。
习近平表示,一百年来,我们取得的一切成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结果。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立了彪炳史册的伟大功勋,我们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习近平表示,此时此刻,我们深切怀念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为中国共产党建立、巩固、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深切怀念为建立、捍卫、建设新中国英勇牺牲的革命先烈,深切怀念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深切怀念近代以来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顽强奋斗的所有仁人志士。他们为祖国和民族建立的丰功伟绩永载史册!他们的崇高精神永远铭记在人民心中!
习近平表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我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向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向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干警和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向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向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台湾同胞以及广大侨胞致以诚挚的问候。向一切同中国人民友好相处,关心和支持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各国人民和朋友致以衷心的谢意。
习近平强调,初心易得,始终难守。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必须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昂首阔步走下去,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必须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以更强大的能力、更可靠的手段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历史车轮向着光明的目标前进;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逢山开道、遇水架桥,勇于战胜一切风险挑战;必须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必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习近平强调,我们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落实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包括两岸同胞在内的所有中华儿女,要和衷共济、团结向前,坚决粉碎任何“台独”图谋,共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
习近平指出,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习近平强调,过去一百年,中国共产党向人民、向历史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现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号召全体中国共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习近平讲话结束时,全场起立,现场响起长时间热烈掌声。
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结束。
激昂的乐曲响起,全场高唱《歌唱祖国》。10万羽和平鸽展翅高飞,10万只彩色气球腾空而起。天安门广场上的各界群众朝着天安门城楼方向欢呼致敬,习近平等向大家挥手致意。城楼上下融通起真情交汇的心桥,广场内外汇聚成欢歌笑语的海洋,共同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共同祝愿祖国和世界的明天更加美好。
出席庆祝大会的还有:丁薛祥、王晨、刘鹤、许其亮、孙春兰、李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张又侠、陈希、陈全国、陈敏尔、胡春华、郭声琨、黄坤明、蔡奇、胡锦涛、李瑞环、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张德江、俞正声、宋平、李岚清、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贺国强、刘云山、张高丽、尤权、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周强、张军、张庆黎、刘奇葆、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何厚铧、卢展工、马飚、陈晓光、梁振英、夏宝龙、李斌、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苏辉、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和迟浩田、姜春云、王乐泉、王兆国、回良玉、刘淇、吴仪、曹刚川、曾培炎、王刚、刘延东、李源潮、马凯、李建国、范长龙、孟建柱、郭金龙、王汉斌、何勇、杜青林、赵洪祝、彭珮云、李铁映、何鲁丽、蒋正华、顾秀莲、热地、乌云其木格、陈至立、周铁农、蒋树声、桑国卫、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张平、向巴平措、戴秉国、常万全、韩杼滨、贾春旺、宋健、胡启立、王忠禹、郝建秀、徐匡迪、张怀西、李蒙、廖晖、白立忱、陈奎元、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李兆焯、黄孟复、张梅颖、张榕明、钱运录、孙家正、李金华、郑万通、邓朴方、陈宗兴、王志珍、韩启德、罗富和、李海峰、陈元、周小川、王家瑞、齐续春、马培华、刘晓峰、王钦敏,以及李作成、苗华、张升民和傅全有、于永波、王克、陈炳德、李继耐、乔清晨、靖志远、赵克石、吴胜利、马晓天,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
在京中央党政军群各部门负责同志,老同志代表,在京中管金融机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京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中央纪委委员、国家监委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代表,各民主党派中央在京委员、全国工商联在京执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北京市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航天英雄”、“英雄航天员”获得者,全国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全国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在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优秀留学回国人才代表,部分已故老同志亲属,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遗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代表,2021年新发展党员代表,全国少数民族代表,全国重点优抚对象,首都各界群众代表、驻京部队官兵代表等出席大会。
在京各国驻华使节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外国专家也应邀出席大会。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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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01 17:06:23
- 习近平: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一
各级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党史、国史,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要了解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来龙去.........正确认识党情、国情十分必要,对开创未来也十分必要,因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
(2013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二
在参观西柏坡纪念馆、毛泽东同志旧居、中央军委作战室、七届二中全会旧址的过程中,我的心情一直难以平静。看着一幅幅图片、一件件实物、一封封电报、一个个故事,我的思想又受到一次深刻教育。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多重温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伟大历史,心中就会增加很多正能量。
(2013年7月11日、12日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
2019年9月23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在北京展览馆参观“伟大历程 辉煌成就——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三
要加强党史学习和教育,努力从党走过的风云激荡的历史中、从党开创和不断推进的伟大事业中、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长期实践中,深化对党的信赖,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念。
(2014年5月8日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四
吉林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东北人民率先举起抗日旗帜,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浴血奋战,谱写了爱国主义的英雄壮歌。吉林是这一战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杨靖宇等抗日联军英烈就牺牲在这里。在解放战争战略决战和抗美援朝战争中,吉林人民为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个革命历史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也是党的建设的宝贵资源。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要把抗联的历史发掘好、研究好、宣传好,组织好相关纪念活动,为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凝聚正能量。
(2015年7月18日在吉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
2020年10月12日至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广东考察。这是13日下午,习近平在汕头市小公园开埠区汕头开埠文化陈列馆考察,了解汕头开埠历史、经济特区发展成就及下一步发展规划情况。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五
中国有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是中国、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一大幸事。只要我们深入了解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中国革命史,就不难发现,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也不可能具有今天这样的国际地位。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2015年12月11日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六
各级党校要把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2015年12月11日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七
我们要加强对历史的学习,特别是对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共产党党史的学习,历史是一面镜子,从历史中得到启迪、得到定力。
(2015年12月28日、29日在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八
宁夏是一片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土地。1926年,宁夏就建立了我们党的组织。红军长征和西征都曾转战宁夏,之后宁夏人民又为陕甘宁革命根据地、陕甘宁边区建设,为抗日战争、为中国革命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次我们去了将台堡,现场感受了红军三大主力会师的历史场景,再一次受到深刻教育。我们要铭记革命历史、传承革命传统,并用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教育一代又一代青少年。
(2016年7月20日在宁夏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
九
长征过雪山途中,有个同志穿着单薄的旧衣服被冻死,指挥员让把军需处长叫来,想问问他为什么不给这个被冻死的同志发棉衣,队伍里的同志含泪告诉他,被冻死的这个同志就是军需处长。管被装的宁可自己冻死也没有自己先穿暖和一点,这是多么崇高的思想境界!觉悟看似无形,关键时就会显现出强大力量。我们党就是靠着千千万万具有高度政治觉悟的先进分子无私奉献,才赢得了一场场艰苦卓绝的斗争。
(2018年1月5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
十
要了解中国,就要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人文思想和发展阶段,特别是要了解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北京大学是中国最早传播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地方,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也是《共产党宣言》诞生170周年。我们对马克思和《共产党宣言》的最好纪念,就是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
(2018年5月2日在北京大学考察时的讲话)
十一
你们在信中说,村里的老人常给你们讲照金的革命历史,这片红色的土地让你们骄傲和自豪。希望你们多了解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知识,多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用实际行动把红色基因一代代传下去。
(2018年5月30日给陕西照金北梁红军小学学生的回信)
十二
要在学生中加强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改革开放史等的教育,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给学生讲清楚这一被实践证明了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增强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被任何干扰所惑,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018年9月10日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2020年10月19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参观“铭记伟大胜利 捍卫和平正义——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主题展览”。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十三
要通过展览,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们党的理论是正确的、党中央确定的改革开放路线方针是正确的、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是正确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光明前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斗志、团结奋斗,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018年11月13日在参观“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时的讲话)
2021年4月25日至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广西考察。这是25日上午,习近平在桂林市全州县,参观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时,同工作人员亲切交谈。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十四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思政课教师的历史视野中,要有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要有500多年世界社会主义史,要有中国人民近代以来170多年斗争史,要有中国共产党近100年的奋斗史,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的发展史,要有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实践史,要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通过生动、深入、具体的纵横比较,把一些道理讲明白、讲清楚。
(2019年3月18日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
十五
要围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重大问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思想舆论引导,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激发全体人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
(2019年4月15日至17日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时的讲话)
十六
我们一定要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怎么建立起来的,倍加珍惜我们党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019年5月20日至22日在江西考察并主持召开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时的讲话)
十七
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前几年,我去了江西于都,参观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目的是缅怀当年党中央和中央红军在苏区浴血奋战的峥嵘岁月,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不忘历史、不忘初心。
(2019年5月31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八
我们一定要牢记革命先辈为中国革命事业付出的鲜血和生命,牢记新中国来之不易。创业难、守业更难。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很好学习了解党史、新中国史,守住党领导人民创立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2020年7月22日至24日在吉林考察时的讲话)
十九
淮海战役的胜利是靠老百姓用小车推出来的,渡江战役的胜利是靠老百姓用小船划出来的。任何时候我们都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都不能忘了人民这个根,永远做忠诚的人民服务员。要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让人们深入理解为什么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020年8月18日至21日在安徽考察时的讲话)
二十
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常读常新。你们亲历了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历史进程,更懂得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全党即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希望老同志们继续发光发热,结合自身革命经历多讲讲中国共产党的故事、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青年一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仰、勇敢斗争,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不懈奋斗。
(2021年2月18日给上海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百岁老战士们的回信)
二十一
福建是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具有独特优势。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到学史明理,明理是增信、崇德、力行的前提。要从党的辉煌成就、艰辛历程、历史经验、优良传统中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弄清楚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要深刻领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必然性,坚定对党的领导的自信。要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的真理性,增强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性。要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唯一正确的道路。
(2021年3月25日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间文稿中有关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内容的节录。
来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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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6 10:39:19
- 习近平:学好“四史” 永葆初心、永担使命
一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高校办学育人全过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丰富实践联系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夫,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深化认识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20年1月8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四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面向未来,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我们更需要坚定理想信念、矢志拼搏奋斗。希望广大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0年6月27日给复旦大学青年师生党员的回信)
五
吉林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抗日战争时期,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杨靖宇将军领导抗日武装冒着零下四十摄氏度的严寒,同数倍于己的敌人浴血奋战,牺牲时胃里全是枯草、树皮、棉絮,没有一粒粮食,其事迹震撼人心。解放战争时期,“三下江南”、“四保临江”、“四战四平”、“围困长春”,党领导人民军队在这里奏响一曲曲胜利凯歌。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吉林人民也作出了重大贡献。要把这些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永葆初心、永担使命,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矢志不渝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2020年7月24日在吉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
六
要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入开展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要重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把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青少年的心灵深处。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020年8月28日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9年9月23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在北京展览馆参观“伟大历程 辉煌成就——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七
要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2020年9月22日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八
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和革命精神,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坚定必胜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不懈奋斗,为维护世界和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2020年10月19日在参观“铭记伟大胜利,捍卫和平正义——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主题展览”时的讲话)
2020年10月19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参观“铭记伟大胜利 捍卫和平正义——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主题展览”。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九
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要发扬优良传统,承担历史使命,把党和国家确定的奋斗目标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以民族复兴为己任,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做新时代的追梦人。
(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十
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从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中深刻感悟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实事求是、坚持真理,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咬定目标、勇往直前,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要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同时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021年2月5日在贵州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十一
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要鼓励创作党史题材的文艺作品特别是影视作品,精心组织党史主题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发挥互联网在党史宣传中的重要作用。要抓好青少年学习教育,着力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2021年2月20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十二
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早在建党之初,我们党就十分关注民族问题。李大钊同志直接领导和参与在蒙古族群众中传播马克思主义、培养共产主义先进分子的工作。1923年,内蒙古产生了包括乌兰夫在内的第一批共产党人。1947年5月,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区宣告成立,成为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成功实践。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创造了“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等历史佳话。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用好这些红色资源,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史,同时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特别是要在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维护各民族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问题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2021年3月5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2021年4月25日至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广西考察。这是25日上午,习近平在桂林市全州县,参观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十三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做到在复杂形势面前不迷航、在艰巨斗争面前不退缩。要通过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基本道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2021年3月7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文稿中有关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内容的节录。
来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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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1 00:00:00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育感染力。要用好网络平台,发挥融媒体优势,制作播出一批接地气、易传播、群众爱听爱看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四史”宣传教育同党史学习教育、“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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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6 00:00:00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
8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江平主持会议并讲话。“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责任司局、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各巡回指导组组长参加会议。
王江平指出,部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取得良好进展。各巡回指导组坚持标准、严督实导,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责任司局选题准、措施实、效果好,着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政务服务、新冠疫苗生产供应保障、整治APP侵害用户权益行为、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9项重点任务成效明显,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王江平强调,党史学习教育进入关键阶段,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推动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在学深悟透笃行上下功夫,推动“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不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要在精准和实效上下功夫,与时俱进细化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条举措都能落实到位、按时完成。要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把学习成效体现到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上。要在加强督促指导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巡回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创造性、实效性。要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深挖特色亮点,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持续营造比学比做、争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党委
所属栏目:党建要闻
发布时间:2021-08-30 00:00:00
-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国外文局编辑的《习近平谈治国.........,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的智慧方案,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出版发行,对于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对于帮助国际社会更好了解这一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增进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认识和理解,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在线阅读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所属栏目:党史书籍
发布时间:2021-04-23 09:30:10
-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中共中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通知》央.........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要创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讲宣传,不断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高效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更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党武装起来、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下去,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延伸阅读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英文版出版发行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所属栏目:党史书籍
发布时间:2022-08-29 10:04:31
- 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主要篇目介绍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一书,收入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29.........开放的重要窗口、试验平台、开拓者和实干家。
《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是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讲话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高度赞扬了中国人民为改革开放事业作出的杰出贡献,郑重宣示了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开放永远在路上、坚定不移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明确提出了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的目标要求。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次伟大革命,正是这个伟大革命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改革开放四十年积累的宝贵经验是党和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是2019年4月30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五四运动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走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折点,在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追求民族独立和发展进步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五四运动,孕育了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为主要内容的伟大五四精神,其核心是爱国主义精神。新时代中国青年要继续发扬五四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不辜负我们这个伟大时代。
《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革命精神跨越时空、永不过时》是2019年5月22日习近平同志在江西考察工作结束时讲话的一部分。指出: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铸就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革命精神。这些伟大革命精神跨越时空、永不过时,是砥砺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不竭精神动力。我们要从红色基因中汲取强大的信仰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真正成为百折不挠、终生不悔的马克思主义战士。
《党在陕甘宁地区的革命活动,建立了光照千秋的历史功绩》是2019年8月22日习近平同志在甘肃考察工作结束时讲话的一部分。指出:甘肃是一片红色土地,在中国革命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陕甘革命根据地为党中央和各路长征红军提供了落脚点,为后来八路军主力奔赴抗日前线提供了出发点,成为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全国硕果仅存的完整革命根据地。我们党在陕甘宁地区的革命活动,建立了光照千秋的历史功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党和军队得到了人民群众大力支持。
《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的答卷》是2019年9月12日习近平同志在视察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时讲话的要点。指出:中共中央在北京香山虽然只有半年时间,但这里是我们党领导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总指挥部,是中国革命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的重要标志,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强调,我们缅怀这段历史,就是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革命到底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革命情怀,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的答卷。
《了解历史才能看得远,永葆初心才能走得远》是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河南考察工作结束时讲话的一部分。指出:鄂豫皖苏区根据地是我们党的重要建党基地,也是中国工农红军的诞生地之一。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等都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要抓好党史、新中国史的学习,用好红色资源,增强党性教育实效,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接受红色教育中守初心、担使命,把革命先烈为之奋斗、为之牺牲的伟大事业奋力推向前进。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是2019年10月1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回顾了七十年前新中国成立这一伟大事件,赞扬了七十年来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令世界刮目相看的伟大成就,宣示了前进征程上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伟业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指出:七十年来,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取得了令世界刮目相看的伟大成就。今天,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我们伟大祖国的地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进步伐。中国的昨天已经写在人类的史册上,中国的今天正在亿万人民手中创造,中国的明天必将更加美好。
《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是2020年1月8日习近平同志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要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从党的非凡历史中找寻初心、激励使命,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是2020年9月3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强调,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伟大胜利,是中国共产党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伟大胜利,是全民族众志成城奋勇抗战的伟大胜利,是中国人民同反法西斯同盟国以及各国人民并肩战斗的伟大胜利。指出: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的壮阔进程中孕育出伟大抗战精神,向世界展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伟大抗战精神,是中国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将永远激励中国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牢记初心使命,走好新时代长征路》是2020年9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湖南考察工作结束时讲话的一部分。强调,湖南是一方红色热土,大批共产党人在这片热土谱写了感天动地的英雄壮歌。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走好新时代长征路。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补足精神之钙。要站稳人民立场,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所忧,把工作抓到群众心坎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勇于攻坚克难,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打硬仗、善打胜仗,不断打开事业新局面。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是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同志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四十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深圳等经济特区四十年改革开放实践,创造了伟大奇迹,积累了宝贵经验,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建设规律的认识。强调,必须坚持党对经济特区建设的领导,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必须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必须坚持在全国一盘棋中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
《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是2020年10月23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是中国人民站起来后屹立于世界东方的宣言书,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必须永续传承、世代发扬。我们要铭记抗美援朝战争的艰辛历程和伟大胜利,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知难而进、坚韧向前,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是2020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中国共产党建立近百年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一切奋斗,就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认识上不断深入、在战略上不断成熟、在实践上不断丰富,加速了我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为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制度基础。
《在浦东开发开放三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是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浦东开发开放三十年的历程,走的是一条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之路,是一条面向世界、扩大开放之路,是一条打破常规、创新突破之路。经过三十年发展,浦东已经从过去以农业为主的区域,变成了一座功能集聚、要素齐全、设施先进的现代化新城,可谓是沧桑巨变。浦东开发开放三十年取得的显著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供了最鲜活的现实明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最生动的实践写照!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所属栏目: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21-04-19 08:48:11
- 《工信政府采购》征稿启事
《工信政府采购》专刊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指导,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中心).........搭建政府采购政策建议平台为宗旨,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部属高校、各地通管局等部系统单位发行的内部刊物。
为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研究,更好发挥政策建议平台作用,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本刊现征集有关专题文章,要求如下:
一、文章应当依次包括标题、作者、作者单位、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
二、文章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文章,以宏观视角下的政府采购政策及理论研究或工业领域招投标管理为主题,结合当前行业热点问题,论点明确、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句通顺,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三、文章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四、一级标题用黑体字“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加粗楷体GB2312“(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加粗仿宋GB2312“1.、2. ……”来标识,四级标题用加粗仿宋GB2312 “(1)、(2)”来标识;
五、参考文献只选主要的列于文末,书写格式为:[序号]作者.文题. 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网上参考材料格式:[序号]作者.文题网址.发布日期;
六、请将电子版稿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章经审定录用后,本刊给予作者2000-3000元稿费。
联系人:杨振华 88485015,周 凯 88485085
邮箱:yangzhenhua@miitcntc.org.cn
所属栏目:政采专刊
发布时间:2020-04-24 15:01: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第八条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二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第十五条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第十七条 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第十九条 采购人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第二十条 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三十二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三十三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三十四条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三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三十九条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第四十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四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四)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五)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六)废标的原因;
(七)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四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五十条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第五十一条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四条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第五十五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五十八条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六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十一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
第六十二条 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集中采购机构对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教育和培训;对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进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
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条 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六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六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
第六十七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六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十九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第七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七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第七十三条 有前两条违法行为之一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终止采购活动;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已经确定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四条 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第七十五条 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八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供应商的投诉逾期未作处理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八十二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业绩的考核,有虚假陈述,隐瞒真实情况的,或者不作定期考核和公布考核结果的,应当及时纠正,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其负责人进行通报,并对直接负责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采购的资格。
第八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者个人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十五条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
第八十六条 军事采购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八十七条 本法实施的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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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6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