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继续把制造业搞好
19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河南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察,走进企业智能工厂,了解各种类型轴承产品的性能和用途,察看智能生产线,并同企业职工亲切交谈。习近平说,我们坚持发展实业,从过去洋火、洋皂、洋铁等靠买进来,到现在成为工业门类最齐全的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这条路走对了。我们要继续把制造业搞好,坚持自立自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这样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够真正实现。(文字记者:张晓松、朱基钗;摄影记者:谢环驰、燕雁、丁海涛、岳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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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时政要闻
发布时间:2025-05-20 00:00:00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依规依法,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有关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规依法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党政机关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拖欠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九条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十条 深化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机关运行成本。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完善开支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准确编制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采购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无关的资产,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供应商、品牌、型号、产地。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当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 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
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等科学处置程序办法。
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
第十六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用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差旅人员用车、住宿、用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出访国家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组织开展一般性出国考察、日常调研、交流学习等活动,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或者地区出访,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组织人事、外专等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十八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第十九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天数。
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二十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违规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参与境外赌博。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陪同和相关工作保障人员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二十四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接待规格和标准,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接待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地方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的,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要求,统一制度和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得以房屋维修等名义超出实际需要在接待场所超标准建设、豪华装修。
严格控制、严格审批新建扩建党性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变相搞旅游开发。
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用车、住宿、用餐等服务。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二十七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建立和实行符合国情的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
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二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
从严配备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于定向化保障的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推动车辆盘活利用,避免闲置浪费。
第二十九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十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等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精简会议,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合理确定会议规格和参会人员范围、层级,不搞层层陪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十三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应当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
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第三十四条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适合采取线上方式培训的应当通过线上方式开展。
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第三十六条 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经批准的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举办活动应当充分使用现有资源,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严禁购置奢华物资设备。
第三十七条 精简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参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单位应当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
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
第三十九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财政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四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以及维修改造项目投资,统一列入预算安排,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不得违规利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专项债券等其他用途资金建设维修改造办公用房。
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闲置的,可以按照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
第四十四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优先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的,工程改造方案应当简易、合理、厉行节约,多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用,不得直接隔断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第四十六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
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杜绝餐饮浪费。
第四十八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报废处置。
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四十九条 政务服务应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相关设施坚持实用原则,不得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
第五十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分散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五十一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注重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第五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监督追责
第五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党委(党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的监督。
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以及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等事项的财会监督,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有关结果。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审计结果,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程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监督。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
第五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每年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应当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五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依规依法将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三)指使、纵容管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
(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
(五)不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
(六)其他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
(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
(六)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九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党内法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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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8 00:00:00
- 习近平向第三十四届阿拉伯国家联盟首脑理事会会议致贺信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5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阿拉伯国家联盟首脑理事会会议轮值主席伊拉克总统拉.........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一致同意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2026年,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将在中国举办,相信这将成为中阿关系史上又一座重要里程碑。中国和阿拉伯国家都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彼此关系。展望未来,中国将始终做阿拉伯国家值得信赖的朋友和伙伴,坚定站在阿拉伯国家正义事业一边。中国愿同阿拉伯国家一道努力,深化政治互信,促进互利合作,增进人文交流,在各自现代化道路上携手前行,构建更高水平中阿命运共同体。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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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7 00:00:00
- 习近平在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精神力量 勇敢克服困难挑战积极追求人生梦想
习近平在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精神力量
勇敢克服困难挑战积.........工作,持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各级残联组织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做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的知心人、贴心人。希望广大残疾人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精神力量,勇敢克服困难挑战,积极追求人生梦想,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积极贡献。
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会见大会代表并同大家合影。
国务委员、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谌贻琴参加会见并在大会上传达习近平重要指示。随后,她在讲话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饱含深情、内涵丰富,对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给予极大鼓舞和激励。要牢记总书记嘱托,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关爱帮扶和权益保障,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动员全社会扶残助残,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团结带领、支持帮助残疾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大会表彰了200名“全国自强模范”、200个“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60名“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北京新生命养老助残服务中心主任唐占鑫、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残联理事长马广步、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徐鹏等3名获奖代表分别在会上发言。
张庆伟、何报翔和张升民参加会见并出席大会,吴政隆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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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6 00:00:00
- 李强在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推进会上强调:把做强国内大循环作为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的战略之举
李强在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把做强国内大循环作为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的战略之举
丁薛祥主持会议.........,加快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建设,大力促进民间投资。要支持地方打造更多发展亮点,通过科技创新培育产业亮点,依托特色资源打造品牌亮点。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各种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李强强调,各部门各地区要奋发进取、改革创新,强化政策谋划实施,加强工作协同配合,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形成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做强国内大循环中开创发展新局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浙江省政府、江西省政府、甘肃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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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5 00:00:00
- 习近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习近平
一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尾,不能搞成“半拉子工程”,更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2018年12月25日、26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十三
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履行好执政使命。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以好作风、好形象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
(2019年1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四
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特别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党中央抓八项规定这么长时间,仍有人当耳旁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积习难改,已成为阻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严重问题。
(2019年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五
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党中央率先垂范,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等光荣传统,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个毛病一个毛病纠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年接着一年坚守,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纪律松弛、作风飘浮状况显著改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氛围基本形成,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2022年1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六
守住拒腐防变防线,要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一个人蜕化变质往往是从吃喝玩乐起步的。为什么党中央要从八项规定入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因为“四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是腐败滋长的温床。但是,尽管党中央三令五申,仍有些人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八项规定是党中央立下的铁规矩,决不能不当回事。有的人认为,吃吃饭、喝喝酒是人情世故,觉得抹不开面子。有什么抹不开面子的?是遵规守纪重要,还是人情往来重要?这个问题都想不清楚,还能干什么事!我说了,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新选拔的年轻干部,凡是违反了要一律从严查处,出现此类问题要一票否决,典型的还要予以组织处理。
(2022年3月1日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十七
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25年4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上海考察。这是习近平在位于徐汇区的上海“模速空间”大模型创新生态社区人工智能产品体验店考察。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十八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痼疾。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麻痹松懈,对困难矛盾视若无睹,仿佛与己无关,坐看问题由小拖大、由大拖炸;有的急功近利、任性用权,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实际、不尊重群众需求盲动硬干,层层加码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大搞“低级红”、“高级黑”,对上是自我美化、无限拔高,对下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不仅损害党的形象,也伤害了群众感情,影响了干部积极性。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研究针对性举措,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动真碰硬、务求实效。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从党性觉悟上找根源,从政绩观、权力观上纠正,从评价机制、奖惩制度上完善,解决干部后顾之忧,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
(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九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十年不够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够就三十年,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十
要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为基层减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做好巡视工作。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024年7月18日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二十一
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着重抓、着力查,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
(2025年1月6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十二
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常抓不懈。要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以昂扬斗志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2025年3月18日在贵州考察时的讲话)
二十三
党的领导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看一个地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水平高不高,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政治生态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风正派、公道处事,以自身模范行动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让歪风邪气没有市场。党中央已经部署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学习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联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这些年抓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吃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相关纪律处分条规,为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打牢思想政治基础。要把正风肃纪反腐贯通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大胆干事创业。
(2025年3月20日在云南考察时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有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重要论述的节录。
来源:《求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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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习近平
一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尾,不能搞成“半拉子工程”,更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2018年12月25日、26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十三
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履行好执政使命。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以好作风、好形象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
(2019年1月11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四
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特别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党中央抓八项规定这么长时间,仍有人当耳旁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积习难改,已成为阻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严重问题。
(2019年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五
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党中央率先垂范,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等光荣传统,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个毛病一个毛病纠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年接着一年坚守,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纪律松弛、作风飘浮状况显著改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氛围基本形成,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2022年1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六
守住拒腐防变防线,要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一个人蜕化变质往往是从吃喝玩乐起步的。为什么党中央要从八项规定入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因为“四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是腐败滋长的温床。但是,尽管党中央三令五申,仍有些人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八项规定是党中央立下的铁规矩,决不能不当回事。有的人认为,吃吃饭、喝喝酒是人情世故,觉得抹不开面子。有什么抹不开面子的?是遵规守纪重要,还是人情往来重要?这个问题都想不清楚,还能干什么事!我说了,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新选拔的年轻干部,凡是违反了要一律从严查处,出现此类问题要一票否决,典型的还要予以组织处理。
(2022年3月1日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十七
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25年4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上海考察。这是习近平在位于徐汇区的上海“模速空间”大模型创新生态社区人工智能产品体验店考察。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十八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痼疾。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麻痹松懈,对困难矛盾视若无睹,仿佛与己无关,坐看问题由小拖大、由大拖炸;有的急功近利、任性用权,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实际、不尊重群众需求盲动硬干,层层加码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大搞“低级红”、“高级黑”,对上是自我美化、无限拔高,对下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不仅损害党的形象,也伤害了群众感情,影响了干部积极性。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研究针对性举措,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动真碰硬、务求实效。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从党性觉悟上找根源,从政绩观、权力观上纠正,从评价机制、奖惩制度上完善,解决干部后顾之忧,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
(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十九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十年不够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够就三十年,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十
要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为基层减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做好巡视工作。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024年7月18日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二十一
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着重抓、着力查,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
(2025年1月6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十二
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常抓不懈。要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以昂扬斗志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2025年3月18日在贵州考察时的讲话)
二十三
党的领导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看一个地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水平高不高,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政治生态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风正派、公道处事,以自身模范行动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让歪风邪气没有市场。党中央已经部署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学习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联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这些年抓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吃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相关纪律处分条规,为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打牢思想政治基础。要把正风肃纪反腐贯通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大胆干事创业。
(2025年3月20日在云南考察时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有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重要论述的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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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会见哥伦比亚总统佩特罗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冯歆然)5月14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出席中拉论.........汽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合作,共同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要办好建交45周年庆祝活动,加强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密切人文交流,夯实两国友好民意基础。
习近平强调,中拉合作是南南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世界发展大势和历史潮流,符合中国和拉美国家共同利益。中拉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成功举行,向世界释放了共谋发展振兴的积极信号。哥伦比亚作为拉共体轮值主席国,为会议成功举办作出重要贡献。中方愿同包括哥伦比亚在内的拉美国家一道,推动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走深走实,更好造福中拉人民。
5月14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出席中拉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的哥伦比亚总统佩特罗。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佩特罗表示,哥伦比亚与中国的友好关系源远流长,哥方期待深入发展对华关系。双方要深化政治互信,加强相互支持。共建“一带一路”,拓展贸易、基础设施、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合作,改善人民生活。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个别国家唯利是图的做法不利于世界,各国应团结应对。哥方愿同中方密切配合,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会见后,两国元首共同见证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哥伦比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合作规划》。
王毅参加上述活动。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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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4 00:00:00
- 中国-拉共体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中国-拉共体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
一、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拉美.........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合作平台的重要作用。
四、我们认为,在国际形势风云变幻背景下,中拉论坛已成为深化中国与拉共体成员国合作关键平台之一。我们强调全球南方的团结精神,重申愿根据各国优势与能力,协调推进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进程。
五、我们注意到《中国-拉共体成员国重点领域合作共同行动计划(2025-2027)》提出的合作机遇,愿基于共同原则研究并商讨双方关心的议题。
六、我们重申,愿在重点领域开展合作以应对全球性挑战,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法,一致认为区域和多边合作对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包容、平衡发展至关重要。
七、我们强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愿加强政府间交流,深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技创新、能源转型、减贫等领域交流互鉴。双方重申将支持彼此探索符合各自国情和需求的发展道路。
八、我们认可双方为维护世界和平、加强友谊与合作,促进世界共同发展所作贡献。我们认可《宣布拉美和加勒比为和平区的公告》和《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条约》。
九、我们注意到拉共体有关国家参与的倡议,如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以及巴西提出的“抗击饥饿与贫困全球联盟”等倡议。
十、我们重视持续推进区域一体化、可持续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并为落实合作项目提供便利。肯定“一带一路”倡议参与方为促进中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
十一、我们认同遵守国际法和促进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的重要性,将恪守各国平等、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支持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争端、冲突,尊重不干涉内政原则,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及实施单边强制措施,致力于推动更加民主的国际秩序。与中国建交的拉共体成员国重申恪守一个中国原则。
十二、我们重申治理机构改革的紧迫性,应使其适应21世纪现实需求。我们认识到有必要对联合国安理会进行改革,使其更具代表性、民主性和有效性,其架构能更充分应对全球性挑战,并增强包括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联合国安理会改革应遵循民主协商原则。
十三、中方注意到拉方的立场,即鉴于联合国迄今九任秘书长中仅有一位来自本地区,应推举拉美和加勒比国家人士担任联合国秘书长职务。
十四、我们倡导建设和平世界,推动普惠包容、互利共赢的经济全球化。在此框架下,我们强调全球经济治理必须回应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关切,重申支持公平、透明和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
十五、我们呼吁改革国际金融体系,使其更具效率与公平性,更好适应当今世界形势,有效应对中国及拉美和加勒比等发展中国家在落实国际承诺时面临的资金缺口。
十六、我们致力于通过经济全球化加强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合作,愿提升双方互联互通水平,增强经济安全,共同应对发展融资挑战。
十七、我们呼吁各方考虑加入气候变化国际文书,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避免借此新设立贸易壁垒。必须考虑发展中国家,包括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及内陆国家的特殊国情。
十八、我们乐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COP30)将于2025年11月10日至21日在巴西贝伦举行,这将为加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集体行动提供重要契机。我们重申对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的承诺,致力于强化气候变化机制所有支柱,强调必须全面运作并充足注资历届气候大会设立的相关基金(包括“损失与损害基金”和“绿色气候基金”),以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影响,推进公正公平的转型进程。
十九、我们欢迎将于2026年2月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举办第二届国际土地改革与农村发展大会。该会议在联合国粮食安全机构的支持下,将促进南南合作,并将借鉴包括中国乡村振兴战略在内的实践经验。
二十、我们注意到联合国框架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协定)的通过及开放签署。智利曾提议将其秘书处设在瓦尔帕莱索市。
二十一、我们认为,人工智能等新兴变革性技术的治理必须以联合国为核心,确保相关讨论的包容性与合法性。
二十二、我们致力于共同促进人权事业,包括人人平等,推动妇女和女童赋权,着力缩小性别差距,并特别保护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原住民、农村社区居民、非洲裔群体及弱势群体的权利,为维护全球平等、发展与和平作出贡献。
二十三、我们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将恐怖主义同任一宗教、民族、族裔或国籍单方面挂钩,警惕违背国际法宗旨的反恐措施,重申加强反恐国际合作的承诺。
二十四、我们认为,廉洁是人类共同价值追求,防范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毒品及化学前体走私、非法武器贸易、人口贩运、偷运移民、腐败及非法采矿等行为,对维护正义、促进经济增长和法治建设至关重要。我们愿根据相关国际协定,加强司法执法合作、经验交流与联合行动。
二十五、我们重申坚定支持海地共和国局势稳定,承诺将根据各自能力,与国际社会和联合国共同努力,通过全面发展方式,协助海地重建有利于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正常化的人类安全环境。
二十六、我们对拉美议会、中美洲议会、联合国拉美经委会、拉美和加勒比开发银行、拉丁美洲经济体系、拉丁美洲社会科学院等区域组织参与本次会议表示感谢,中方重申愿在拉共体成员国共识基础上,同上述及其他地区组织开展对话合作,共同构建开放、包容、全面的中拉整体合作网络。
二十七、我们对本次会议取得的积极成果表示满意。拉共体成员国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会议筹办所作努力。中方感谢洪都拉斯和哥伦比亚担任拉共体轮值主席国期间为成员国参会提供的便利。
二十八、我们同意就2028年举办中拉论坛新一届会议保持沟通。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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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4 00:00:00
- 习近平会见智利总统博里奇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冯歆然)5月14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出席中拉论.........培育天文、极地、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新增长点。中方支持更多中国企业赴智利投资兴业,欢迎更多智利优质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双方要加强文明互鉴,开展好教育、文化、媒体、青年等交流活动,便利人员往来,为两国关系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社会民意基础。当前,国际形势变乱交织,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流涌动,对国际经贸秩序造成严重冲击。作为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坚定维护者,中智要加强多边协作,捍卫全球南方共同利益。
5月14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出席中拉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的智利总统博里奇。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博里奇表示,智利高度重视对华关系。中国已成为智利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双方合作造福了两国人民。智方将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期待与中方进一步拓展贸易、投资、人工智能等领域合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密切人文交流,推动智中关系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果。各国应坚持自由贸易和互利共赢,贸易不应只服务于一国私利,发动贸易战没有出路。智方愿同中方一道,坚定捍卫多边主义和联合国权威,坚持通过对话解决分歧,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
王毅参加会见。
博里奇访华期间,双方签署经济、出版、检验检疫、媒体智库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文件。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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