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中全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8年1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3人,候补中央委员17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十九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张德江就《建议(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兴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更加统一、信心更加坚定、行动更加有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
全会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全会高度评价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抓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关键环节,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全会认为,我们党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全会认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
全会强调,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全会认为,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全会提出,这次宪法修改必须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全会认为,宪法修改关系全局,影响广泛而深远。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问题,维护宪法权威性。
全会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激励和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具有重大引领意义。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促进人类和平发展的崇高事业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充实宪法的重大制度规定,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全会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宪法法律实施作出贡献,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本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来源:新华社
所属栏目:党19大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21-04-14 00:00:00
- 十二大关于确认十一届三中、四中全会增补中央委员的决定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关于确认十一届三中、四中全会增补中央委员的决定的决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考虑到十一大以来党的生活的实际变化,为了充分发挥一些久经考验的老同志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充实党中央的领导力量,以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先后决定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王鹤寿、刘澜波、刘澜涛、安子文、李昌、杨尚昆、周扬、陆定一、洪学智、彭真、蒋南翔、薄一波21位同志为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并请求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对这一决定予以确认。当时采取这一措施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的时候,历史上的大批冤假错案尚未平反,上述应当选入中央委员会的同志没有可能参加这次大会。实践证明,十一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这一措施是完全正确的。大会一致同意对十一届三中、四中全会增补中央委员的决定,予以确认。
来源:新华网
所属栏目:党12大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21-04-14 00:00:00
-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来源:新华社 北京2020年10月26日电
密码是人类科学活动和技术发展的结晶,是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秩序的国之利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构建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迈出重要一步,新时代密码工作法治化开启新征程。金秋十月,硕果累累。一年来,密码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密码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全社会逐渐凝聚起知密用密的合力,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
社会公众的密码安全意识显著提高
如何让社会公众正确地认识密码,了解密码的作用,合法地使用密码,增强密码安全意识,是密码法有效实施的“头等大事”。
201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在深圳市锦绣广场和植物园现场,深圳市密码管理局工作人员热情地向广大市民发放密码法宣传资料,对密码是什么,密码有什么作用,为什么要制定密码法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极大地激发了市民学习密码法、了解密码的浓厚热情。
2020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国家密码管理局以“深入学习宣传密码法,增强全民密码安全意识”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密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密码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以每日问答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做好法规阐释和政策解读。主流媒体也集中发布了密码法系列宣传文章、图片和视频资料。中国密码学会在“学习强国”平台开通“密码视界”强国号,发布权威解读文章,推送密码知识与政策答题活动,仅上线当天,订阅量就达533万,参与者达1400万人次。
2020年9月16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密码攻防与网络空间安全”主题论坛在河南郑州举行。专家学者、行业精英齐聚一堂,围绕“推进密码技术应用,构建网络空间新安全体制”等主题展开热议,深入探讨了如何促进密码研究与实际应用的结合,如何推动密码与数字经济融合,如何发挥好密码技术在网络空间安全中的关键支撑作用等议题。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想办法、出实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工作,深入解读密码法律知识,普及密码安全常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全国各地和线上线下开展,推动法律入机关、入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有效提升了全民密码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学密码、知密码、用密码”的浓厚氛围。
“密码安全为人民”的理念深入践行
密码是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秩序和各类主体权益的有效手段,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密码企业闻令而动、主动作为,运用密码技术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在服务疫情防控、保障市场主体安全交易、支持加密移动办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疾控中心提供整体运营方案和紧急预案,提供7×24小时保障服务,确保全国各地的疫情数据通过数字认证的可信网络直达国家疾控中心。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紧急上线疫情防控电子签署平台,面向全国免费提供疫情防控文件的在线签署服务,已为全国各类法人主体提供签署服务超过千万次。多家电子认证机构全面优化证书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所有证书业务的在线办理,免费提供电子合同签名服务,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同时,有效减少用户聚集,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在线证书业务办理服务,帮助各公共资源快速搭建电子保函平台,打通保函业务全程电子化“最后一公里”,保障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免费为用户提供可信存证服务,为各行业提供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时间戳等服务,保障疫情期间业务往来的信息安全。
“抗击疫情,密不可分”,一道道疫情防控的密码安全防线在全国各地筑起,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积极贡献了力量,生动践行了“密码安全为人民、密码安全靠人民”的理念。
重要领域和网络空间密码应用扎实推进
在重要领域和网络空间推进密码应用,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和密码法,切实防范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政务信息化项目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密码应用和网络安全,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政务信息系统,不安排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政务信息系统。
今年4月,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编写出版《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一书;9月,中国密码学会密评联委会编制发布了《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引导政务信息系统依法使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准确理解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提供了有力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密码法要求,不断加大密码应用推进力度。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和政务信息系统等重要领域密码应用持续深化,密码技术积极护航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基建安全发展,为网络空间安全秩序提供了高质量的密码技术和服务。
在金融领域,应用国密算法的银行卡累计发卡量超过10亿张。在能源领域,基于密码技术的电力调度安全防护体系在国家电网等企业实现全覆盖,使用密码模块生产的智能电表超5亿只,发放用户卡超1亿张。在信息惠民领域,累计发行采用密码技术的二代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超过19亿张,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覆盖超过1.5亿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覆盖超过4800万户。在广播电视领域,推广应用基于密码技术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带动完成2700万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部署。在政务领域,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工程启动密码基础设施建设,10个省(区、市)完成基于密码技术的政务云试点建设,实现对基础数据资源库、政务上云数据、政务云应用的安全防护,覆盖服务用户超过5000万。
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加速发展
密码事业的发展,关键靠自主创新水平的提升,归根结底靠密码人才的培养。密码领域专家学者对此纷纷建言献策。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王小云指出,“密码法的出台对密码自主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对密码专业人才的需求,推进密码自主创新发展,全力建设一流密码专业,刻不容缓,意义重大。”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信息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冯登国指出,“密码法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密码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必须深刻认识密码法对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促进作用,加大密码科研自主创新力度,扩大密码人才基数,为密码事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科技和人才基础。”
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调研发现,作为保障党政军通信安全和网络空间安全的核心技术,我国密码自主创新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密码人才供给与需求矛盾日益凸显。为此,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抓紧建立相关合作机制,加大密码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密码技术与量子技术、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各方优势和主体作用,积极推动高等院校设立密码科学与技术、密码学等本科专业,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加速发展。
密码管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紧紧抓住密码法出台的契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加紧健全完善密码法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机构、职能、队伍法治化建设,全面转变管理方式,完善密码四级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承担起贯彻落实密码法的主体责任。
今年4月,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网信办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为密码管理部门依照网络安全法和密码法开展涉及商用密码的国家安全审查提供了制度依据。5月,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商用密码认证公告、实施意见、认证目录和规则,初步构建起了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制度体系。密码法配套法规建设加速推进,8月20日至9月19日,《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密码管理局认真研究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已报请国务院审查,其他各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也全面展开。
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加速推动加挂密码管理局牌子,主动与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申报行政主体资格,加快建立密码行政管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监督执法机制,规范执法方式,落实行政主体职责,初步建立起与密码法制度规定相适应、与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履职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和行政管理职责体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密码法的贯彻落实,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展望未来,随着全社会密码安全意识、密码自主创新能力和密码管理法治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保障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必将越筑越牢!
在法治的轨道上筑牢国家密码安全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郭宓文
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习近平主席签署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一年来,全国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密码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广泛凝聚政产学研各方面力量,推动全社会形成知密用密的共识和合力,密码法实施取得了良好开局,密码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广泛开展密码普及宣传工作
密码天然具有神秘色彩,如何让社会公众正确地认识密码,了解密码的作用,合法地使用密码,增强密码安全意识,是密码法有效实施的“头等大事”。
2020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国家密码管理局以“深入学习宣传密码法,增强全民密码安全意识”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密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密码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以每日问答形式做好法规阐释和政策解读。中央主流媒体也集中发布了密码法治系列宣传资料。中国密码学会在“学习强国”平台开通“密码视界”强国号,发布权威解读文章,推送密码知识与政策答题活动,仅上线当天,订阅量就达533万,参与者达1400万人次。2020年9月16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密码攻防与网络空间安全”主题论坛在河南郑州举行,专家学者、行业精英齐聚一堂,围绕“推进密码技术应用,构建网络空间新安全体制”等主题展开热议,社会反响热烈。
密码法颁布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想办法、出实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工作,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在线上线下开展,推动法律入机关、入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有效提升了全民密码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学密码、知密码、用密码”的浓厚氛围。
深入践行“密码安全为人民”的理念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密码企业闻令而动,运用密码技术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在服务疫情防控、保障市场主体安全交易、加密移动办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生动践行了“密码安全为人民、密码安全靠人民”的理念。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疾控中心提供7×24小时保障服务,确保全国各地的疫情数据通过数字认证的可信网络直达国家疾控中心。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紧急上线疫情防控电子签署平台,已为全国各类法人主体提供签署服务超过千万次。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免费为用户提供可信存证服务,为各行业提供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时间戳等服务,保障疫情期间业务往来的信息安全。
积极推进重要领域和网络空间密码融合应用
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对于不符合密码应用和网络安全要求,不安排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政务信息系统。今年4月,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编写《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一书。9月,中国密码学会编制发布《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准确理解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提供了有力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密码法要求,积极推进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和政务信息系统等重要领域密码应用,利用密码技术护航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基建安全发展。在金融领域,应用国密算法的银行卡累计发卡量超过10亿张。在能源领域,基于密码技术的电力调度安全防护体系在国家电网等企业实现全覆盖,使用密码模块生产的智能电表超5亿只,发放用户卡超1亿张。在信息惠民领域,累计发行采用密码技术的二代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超过19亿张,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覆盖超过1.5亿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覆盖超过4800万户。在广播电视领域,推广应用基于密码技术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带动完成2700万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部署。
着力加强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
密码事业的发展,关键要靠自主创新,归根结底靠密码人才的培养。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王小云指出,“密码法的出台对密码自主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对密码专业人才的需求,推进密码自主创新发展,全力建设一流密码专业,刻不容缓,意义重大。”中国科学院院士冯登国指出,“密码法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密码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必须深刻认识密码法对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促进作用,加大密码科研自主创新力度,扩大密码人才基数,为密码事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科技和人才基础。”
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人才培养相关合作机制,加大密码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密码技术与量子技术、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的融合,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各方优势和主体作用,积极支持高等院校设立密码科学与技术、密码学等本科专业,密码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加速发展。
切实增强密码管理法治化水平
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紧紧抓住密码法出台的契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加紧健全完善密码法规制度体系,全面转变管理方式,完善密码四级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承担起贯彻落实密码法的主体责任。
今年4月,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网信办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为密码管理部门依照网络安全法和密码法开展涉及商用密码的国家安全审查提供了制度依据。5月,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商用密码认证公告、实施意见、认证目录和规则,初步构建起了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制度体系。密码法配套法规建设加速推进,8月20日至9月19日,《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他各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也全面展开。
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申报行政主体资格,加快建立密码行政管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监督执法机制,规范执法方式,落实行政主体职责,初步建立起与密码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
“法者,治之端也”,密码法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将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持党管密码和依法管理的有机统一,全面深入推进密码法的宣传、普及、实施、监督等各项工作,不断把密码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构筑起牢不可破的密码防线!
《 人民日报 》( 2020年10月27日 10 版)
所属栏目:中心动态
发布时间:2021-04-13 10:37:23
-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财务处
所属栏目:中心动态
发布时间:2021-04-13 00:00:00
- 十二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九月六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决定这一新党章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决定全党各级党委和每个党组织都要认真组织对于新党章的学习,努力使全体党员认真理解党章总纲和党章的各项规定。在学习中,要密切联系实际,展开同志式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所有党员特别是所有干部党员的认识都能够得到提高,以便为全面整顿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作好充分的准备。(人民日报1982.09.07一版)
所属栏目:党12大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21-04-13 00:00:00
- 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决议案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过去与现在
(一)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大会指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最近两年的发展中,积极参加向上发展的工农的革命斗争,在这时期受了很大革命的教育,对于革命的发展有过很显著的作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已渐渐把自己变成了群众的组织。在北伐及上海暴动期间,“八七”后,广东(海陆丰、琼崖)江苏(宜兴、苏州)以及湘、鄂、赣等处农村斗争与暴动之中,与上海、武汉等处城市工作,都作了相当的群众工作,在武汉公开时期,在他的指导之下,曾创造起有过很大革命作用的儿童运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常常是中国共产党动员和组织广大的劳动群众到革命方面来的最亲近的助手之一。
(二)虽然在这时期,在政治路线与实际工作中共产主义青年团曾犯了许多错误(如青年工人利益的斗争的缺乏,在工会工作没有找出具体的工作方式,缺乏一般的劳动青年利益要求的纲领,群众宣传工作与团内政治教育薄弱,没有切实注意到士兵运动,未尽量反抗国民政府和揭穿其假面具),但其伟大的功绩便是在革命最紧要关头时与党员群众共同反对党的机会主义的领导。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这时所表现的革命性比当时党的指导者要大,所以表明他是中国的伟大政治力量。
可是,因为党对于团的工作没有积极的指导与帮助,及团本身在新的转变当中没有在青年工农群众中找出新的出路,使团内发现了先锋主义的错误倾向。与此种倾向相反的在党内与团内均发现了取消派的主张,其实际内容就是限制甚至放弃共产主义青年团政治活动而仅作文化工作,使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年龄由二十三岁减低至十八岁,把共产主义青年团一切工作人员都转交给党。
现在先锋主义倾向在团内已经渐次消灭,但仍须注意与这种余毒奋斗,但取消主义倾向在党员与团员之中还时常发现(如广东及湖北等处的下级党部),要根本铲除此种错误倾向,才能够完成党与团中间的健全关系,才能够取得广大青年工农群众的胜利的工作可能。根据国际革命运动的经验,证明共产主义青年团确实是扩大共产主义者在青年中的影响的最好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并且曾经在革命斗争中受过锻炼的,因此,要吸收广大的青年工农加入革命斗争,其当前的任务就是扩大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和活动。
共产主义青年团是青年无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组织,在革命运动中他是党很有力的助手,经过这个组织吸收青年工农加入革命的斗争,在这个斗争的过程中把青年工人和被剥削的青年农民、兵士与一部分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的青年予以共产主义的训练。只有积极革命斗争和把这种斗争同理论上的教育与参加党的政治生活联系起来,才能训练出真正为工人事业而工作的战斗员。
二、今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任务
(一)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最近时期中的根本任务,在于取得全部青年工人和被剥削的青年农民群众,以保证夺取政权的工农斗争。这个任务特别因中国青年工人在过去和现在均有显著的作用而更重要(中国青年工人在工人阶级中所占的百分比,较其他任何国家为大),不把青年工人吸收到革命方面来,夺取政权的胜利斗争是不可能的。
在过去与现在的斗争中,青年农民在乡村中的作用不弱于青年工人在城市中的作用。苏维埃区域的革命队伍中,农民游击队以及其他较大的农民斗争中,都有大部分的农民青年(差不多是大多数)参加。因此,为着乡村的革命胜利,共产主义青年团必须切实进行农民协会、少年先锋队及劳动童子团工作,把青年农民中的革命部分放在自己影响之下,并须注意领导农村青年特殊利益的斗争。
现时取得广大工农青年群众工作中的根本障碍,就是盲动的情绪,玩弄暴动,不愿在群众中工作,不明了取得广大群众以保证暴动胜利的必要和暴动后群众对于政权维持的必要。这种盲动,过去团内表现得尤其厉害,党与团的指导机关已经与这些不良倾向宣布斗争(广州暴动之意义与教训及团的任务决议),但是这些不良倾向还未在团员群众中彻底肃清,现在还需要坚决的、经常的斗争以反对这些倾向,因为这是在群众中工作的先决条件。
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大部分的作用既是在于教育工作,共产主义青年团既不与共产党一样,是一个工人阶级先锋队--指导者的组织,而只是青年无产阶级先锋队--指导者的组织,那么,共产主义青年团,就应比党是更群众性的一个组织。但是,现时的团员数量是赶不上党员数量的,特别在工业中心区域内表现得厉害。
(二)共产主义青年团在青年农民中,尤其在苏维埃区域内,有了很大的发展。最近在这些区域内的发展主要是在农民青年中间(青年农民团员的数目约占百分之七十至七十五,青年工人的成份约占百分之十八至百分之二十),而青年工人方面的发展却很有限。
尤其在大工业中心的城市中(上海、武汉、天津等处)发展得非常有限。共产主义青年团之因为广大青年农民加入而发展,乃一重大进步原素,但因此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工业中心内扩大青年工人及巩固自己组织的任务就更重大了。唯有在巩固了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阶级基础以后,才能够实现对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农民的领导。
(三)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进攻,对青年工人的经济与政治地位尤有严重的影响,纺织工业的业主现谋开除企业中最积极的工人阶级分子--青年工人,同时更加重对童工的剥削。
大会使党及共产主义青年团注意于尽最高限度的去发展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经济的与工会的斗争的必要,工会中的共产党组织及党团必须尽力帮助共产主义青年团为青年工人的利益而斗争。在不妨碍整个工人运动发展范围内,团并可发动并领导青年工人作本身特殊利益的斗争。在斗争中党部与团部均应竭力向一般工人群众宣传,使之拥护青年工人及童工的利益,并赞助此种青年工人特殊利益的斗争,向工人解释行会思想的有害,至于在我们的党内和工会中的党员中间,更不许有这种错误倾向存在。
根据赤色职工国际第四次大会关于创造工会里面的青年组织上独立的工作决议,应有青工小组的组织。共产主义青年团必须根据这些工会工作的组织形式,尽力加强他在工会中的活动。
共产主义青年团亦必须与党共同的增强夺取黄色工会中青年工人群众的斗争和工作。
(四)再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对反动军队中兵士工作与建立工农武装的工作,亦须严重注意。至于工作方式及军队中党团关系,应根据军事决议案切实执行。
(五)最后,今后团对一部分革命的小资产阶级青年学生工作,则应注意学生本身利益斗争的领导,扩大思想斗争及反帝国主义与反国民党的宣传与行动。
三、建立正确的党团关系
大会向党的组织指出与共产主义青年团有建立相互的正确关系的必要。
党的组织与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相互关系应当是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党的政治指导之下工作,同时有完全组织上的独立性,为达到这个目的,必须:
一、党的组织必须加紧对于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政治指导与物质的帮助。
二、党与共产主义青年团自上级至下级各机关必须互派代表参加。
三、必须有系统的在党委员会上讨论共产主义青年团问题,如有特别重要的问题,并须提到整个党的组织中去讨论。
四、党方面一切牵涉到共产主义青年团内部组织独立性的问题(如调动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人员,使团员转党等等),应当与共产主义青年团商议,应当得到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委员会的完全同意后方执行。如有不同意时,可提交党与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上级机关解决。
五、在党员没有组织的地方,团得自己独立发展到成年群众中去,但须接受党的政治路线之指导和帮助,建立强固党的组织。
六、党应经常指导兼团的党员增强对于团的政治影响。
七、团应当经常供给党以必须的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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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3 00:00:00
- 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
(一)在被国际帝国主义压迫之殖民地及半殖民地,只有实现国民革命加帝国主义者以有力的打击,是他在世界的革命之工作中所应尽的职务。
(二)此时统治中国的是封建的军阀,不是资产阶级。军阀政府名为独立政府,其实事事听命于国际帝国主义的列强,不啻是他们的经理人,财政、交通、工业几完全操于国际帝国主义者之手,中国资产阶级所占者仅仅日用品之极小部分,帝国主义者利用其在华政治势力,妨碍中国工业之自由发展,所以半殖民地的中国,应该以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工作,以解除内外压迫。
(三)依中国社会的现状,宜有一个势力集中的党为国民革命运动之大本营,中国现有的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一个国民革命的党,同时依社会各阶级的现状,很难另造一个比国民党更大更革命的党,即能造成,也有使国民革命势力不统一不集中的结果。
(四)以产业落后的原故,中国劳动阶级还在极幼稚时代,多数劳动群众之意识,还停顿在宗法社会,非政治的倾向非常之重,只有少数产业工人已感觉国民运动之必要,真能了解共产主义及共产党组织的更是少数。因此,工人运动尚未能强大起来,成功〔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势力,以应中国目前革命之需要。
(五)工人阶级尚未强大起来,自然不能发生一个强大的共产党--一个大群众的党,以应目前革命之需要。因此,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议决中国共产党须与中国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曾感此必要,遵行此议决,此次全国大会亦通过此议决。
(六)我们加入国民党,但仍旧保存我们的组织,并须努力从各工人团体中,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真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谨严我们的纪律,以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之基础。
(七)我们在国民党中,须注意下列各事:(1)在政治的宣传上,保存我们不和任何帝国主义者任何军阀妥协之真面目。(2)阻止国民党集全力于军事行动,而忽视对于民众之政治宣传;并阻止国民党在政治运动上妥协的倾向,在劳动运动上改良的倾向。(3)共产党党员及青年团团员在国民党中言语行动都须团结一致。(4)须努力使国民党与苏俄接近;时时警醒国民党,勿为贪而狡的列强所愚。
(八)我们须努力扩大国民党的组织于全中国,使全中国革命分子集中于国民党,以应目前中国国民革命之需要。同时我们特别的工作,须努力促成全国总工会之独立的组织,从事经济的及政治的争斗。我们须努力引导劳动群众由日常生活的争斗到政治的争斗。目前政治的争斗,自然只是国民运动--排除外力及军阀的运动,因此在劳动群众中须有大规模的国民运动的宣传,扩充国民革命的国民党,同时凡已了解国民革命之必要更进而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当尽量加入我们自己的组织;并当于群众中普遍宣传“国民运动中拥护劳动阶级利益的必要”。
来源: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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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3 00:00:00
- 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
1.大会一方面大体核准一九二四年五月扩大执行委员会关于组织问题的议决案。而别一方面又承认该议决案在同年八月之前多未实行,在中央然,在地方亦然。除开客观的原因(经济与人力之缺乏,军阀之压迫,许多负责任的同志们之被捕),妨碍扩大执行委员会关于组织问题的议决案之实行外,我们更要指出别一个原因,就是各级负指导责任的同志们对于该议决案之实行多分忽略,各地方的党员对之未有充分了解。
2.大会以为在现在的时候,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倘若扩大执行委员会关于组织问题的议决案不能实际地实行,则吾党决不能前进,决不能由宣传小团体的工作进到鼓动广大的工农阶级和一般的革命群众的工作。同时最近在中国之解放运动的全部进程上和我党对于这个运动之积积的参加,实要求我们与劳动群众和革命的知识分子--不能以资产阶级民主政党的国民党之政策为满足--之关系日紧一日。因此,引导工业无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革命的小手工业者和知识分子,以至于乡村经济中有政治觉悟的农民参加革命,实为吾党目前之最重要的责任。
3.在南方反对商团奋斗的经验上,在北方的国内战争、在上海工人罢工(居然得到工人的援助,表现出阶级之真正的团结)的经验上,且屡次在南部和中部,各省之佃户和贫农之反对地主和富农的运动上,--在这些经验上,都足证明群众奋斗程度之增高,不但反对帝国主义和军阀,并且反对地主和本国的大资产阶级及买办阶级。在这些事实的前面,中国共产党之责任是应该使这种自然的过程转变为中国劳动群众有觉悟地反对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争斗。吾党欲达此目的,则有扩大党的数量,实行民主的集权主义,巩固党的纪律--党员们受其所隶属的区执行委员会、地方执行委员会及支部干事会的指挥。
4.为着扩大吾党的数量,除上海和广东之外,应特别注意湖南、湖北、唐山、天津、山东等地。在这些地方已具备对于共产主义的工作和对于我们党的组织之前提;因为在这些地方纯粹工业工人的数量很多,同时在尚未有我们组织的其他工业区及大都市,如东三省、河南、重庆、九江、芜湖、福州等均应努力开始党的组织。
5.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至于在小手工业者和商工业的办事人中,不能以机关为单位组织支部时,则可以地域为标准。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并且在无党的群众中去煽动和宣传,帮助他们组织俱乐部、劳动学校、互助会……。支部在一个企业中,应当时常善于利用企业主和其使用人之压迫工人或冲突或致于罢工……的机会,去宣传工人群众,促成他们阶级的自觉。每一支部或几个支部在一块时,应有有经验的党员指导党的工作。
6.为着吸收工人和贫农一般的革命分子入党起见,大会以为下列的二条是必要的:
一、章程上“有五人以上可组织一小组”,应改为“有三人以上即可组织支部”。
二、现在有些地方吸收党员的方法,如广东有使之经过十人团,各地有使之经过社会主义青年团而后入党,实与吾党组织的原则相违背,应即更改,因为有阶级觉悟的分子,多应该直接入本党。
7.吾党在国民党及其他有政治性质的重要团体中,应组织党团,从中支配该党和该团体的活动。此种团体应与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志合组之,按其性质隶属于各级执行委员会。
8.大会指出中央对于指导地方组织之不力,所以特别在组织问题方面,认为新的中央须特别注意设立一有力的中央组织部,实际上真能指导地方之党的组织。至于地方执行委员会的组织部,应当使之适合于每一时候的实际要求之原则上面。
关于地方执行委员会的组织,大会修改扩大执行委员会的规定为:
“地方执行委员会由三人组织之:书记兼宣传部,第二人担任组织部,组织之下另有‘统计分配’及‘交通’的职务--‘交通’的职务便是发送秘密宣传品,组织群众大会及示威运动等。第三人担任工农部(如遇有特别情形,各委员会之兼职得互换之)。为增进每一部的工作成效起见,地方委员会得组织各种委员会”。
9.我们党的组织部重要工作之一,现在就是设立一能够普遍地传布党的印刷品之机关。无论在党的支部内,工农群众内,或一般革命分子的组织内,这传布印刷品的工作都很重要。必须借着传布印刷品的方法,使我们与已加入职工会、互助会、俱乐部……的工人之关系密切。我们的印刷品,应当经常到各农会、各学校、教职员的组织、工商业办事人的组织里去。在各地、各省传布印刷品机关之设立,无论该地有我们的组织与否,这的确是供吾党深入群众的一个好方法。我们借此可以与党的组织和群众树立继续更为接近的基础。
来源: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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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3 00:00:00
-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的条例
(一九四五年五月二十四日通过)
一、由大会主席团提出本届应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名额于大会请求同意。倘人会中对此名额有不同意见,须先讨论此不同意见,然后以讨论中的提议及主席团的原提议依次付表决,得出席正式代表过半数的同意即被认为通过。倘大会中无不同意见,即以主席团原提议付表决。
二、大会通过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名额后,主席团应提出初步候选名单,其人数超过原定名额三分之一,不分正式候补,交各代表团会议讨论,并逐名介绍,进行预选。如各代表团会议对候选名单的任何人有不同意见,得提出新的候选人付讨论,如得该代表团多数同意,即应改变之。预选时,应行无记名投票,由各正式代表在此初步候选名单中,依照大会原定名额,分别正式候补,预选出自己愿意选举之人,亦可改写在此初步候选名单以外的自己所愿选举之人的姓名,但其总数只能少于不能超对原定正式与候补名额。预选毕,各代表团应记其票数,汇交主席团(候补代表无选举权)。
三、主席团于收集各代表团所提意见后,即应根据各代表团预选票数和党内情况,依照大会原定名额,分别正式候补,制定提交大会的任选名单,然后提交大会。
四、主席团提出候选名单于大会后,大会须即进行讨论并加介绍。大会代表有权对整个候选名单或对候选名单中的任何人提出异议,并有权提出自己的候选名单或变更主席团提出的候选名单中任何人选。倘大会中有此提议,大会即须进行两项表决:第一项,以整个候选名单为基础提付表决;第二项,为对侯选名单中有异议的个别人选的表决。在表决时,均须将大会中的提议先付表决。倘大会中无任何异议,即以主席团提出的候选名单付予表决。得大会出席正式代表之过半数的同意,即被认为正式候选名单的通过。
五、大会通过正式候选名单后,应即依照正式与候补两项,分开先后,进行无记名的投票选举。票选方法,应由主席团先将大会通过的候选名单(正式或候补)印发给大会出席正式代表每人一份,由各人在候选名单上圈出自己愿意选举之人的姓名,划掉自己不愿选举之人的姓名,填写在正式候选名单以外的自己所愿选举之人的姓名,但其总数均不得超过原定正式或候补名额,如有超过,则全票作废票论;如不足原定名额,则仍认为有效。在选举前,主席团应在大会正式代表中,提出九人并以其中一人为主任,经大会通过后,负检查票选结果的责任。
六、大会票选结果经检查和计算后,即应依照大会通过的名额和大会出席正式代表过半数的票选最多数,依次向大会宣布新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的当选,选举即告完成。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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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3 00:00:00
- 【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在京举行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
通过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鞠 鹏 摄)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7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着力全面深化改革、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
全会认为,开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会强调,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全党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既要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要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全会提出,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要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全会提出,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国,要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管理好本地区事务,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全会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保障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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