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关于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我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19〕238号),启动了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我部拟将“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赋能民用飞机制造综合解决方案)等81个项目核定为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试点示范项目”)。现对试点示范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7日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传真:010-66024197
邮箱:jiangpeng@miit.gov.cn
附件: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
所属栏目:项目动态
发布时间:2020-01-10 00:00:00
- 2020年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
1月7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同时废止。
《目录及标准》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提出相关要求,明确了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目录项目及适用范围。
《目录及标准》指出,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目录及标准》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新华社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0-01-08 00:00:00
- 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上的讲话
习近平
(2020年1月8日)
同志们:
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做了精心准备、周密组织。从去年5月底开始,主题教育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目前已基本结束。各级党组织有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入,人民群众热情支持,整个主题教育特点鲜明、扎实紧凑,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重大成果。
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了知信行合一能力。广大党员、干部带着责任、带着问题读原著学原文,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集中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学细悟、研机析理,加深理解和领会,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强化理想信念和使命担当,较好解决了学习不深入、落实不到底的问题。大家都认识到,科学理论是我们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金钥匙”,越学越觉得有信心,越学越觉得有力量。
二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受到洗礼和锤炼,增强了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这次主题教育,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找差距、摆问题,坚定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通过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到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通过这次主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信仰之基更加牢固、精神之钙更加充足。
三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得到提振,推动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广大党员、干部以刀刃向内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叩问初心变没变、使命担没担,增强了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责任感,强化了坐不住的紧迫感,激发了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干劲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坚持把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破解改革发展稳定突出问题和党的建设紧迫问题结合起来,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起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脱贫攻坚,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强化了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解决群众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住房难等操心事、揪心事,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期盼,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许多群众谈到,现在我们话有地方说了,干部的面经常能见到了,以前难办的事也有人去办了。
五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进行清正廉洁教育,涵养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回看走过的路、远眺前行的路,进一步搞清楚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增强了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激励作用,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六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重点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消除了一些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因素。这次主题教育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实效的重要抓手,对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扫除,坚决整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层层加重基层负担、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坚决整治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真刀真枪解决了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攻克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大家普遍反映,专项整治切口小、效果好,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有效增强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这次主题教育是新时代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促进了全党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为我们党统揽“四个伟大”、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了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有力动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
同志们!
这次主题教育,总结历次党内集中教育经验,对新时代开展党内集中教育进行了新探索、积累了新经验。
一是聚焦主题、紧扣主线。针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任务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提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学习教育围绕主题、主线、总要求深学细悟,调查研究围绕主题、主线、总要求寻策问道,检视问题围绕主题、主线、总要求对标找差距,整改落实围绕主题、主线、总要求真改实改,克服学做脱节问题,确保了党内集中教育不走神。
二是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中央政治局以“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为题进行集体学习,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全党作了示范引导。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研查改,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精心组织谋划、推动落实责任,做到了一贯到底、落实落地。
三是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这次主题教育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举措贯穿全过程,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把学和做结合起来、查和改贯通起来,边学边研边查边改,以学促研、以研促查、以查促改。不硬性规定时间节点、不简单强调前后顺序,既注重同步推进、协调实施,又各有侧重、穿插进行,提高了主题教育质量,提升了党内集中教育的整体成效。
四是紧盯问题、精准整改。突出问题导向,从一开始就改起来,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对标整改、源头整改、系统整改、联动整改、开门整改,着力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8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列出清单、挂牌销号,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一锤接着一锤敲,确保取得的成果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五是严督实导、内外用力。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政策研究指导,分级分类推进,压紧压实责任。各级指导组、巡回督导组、巡回指导组沉下去,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把党中央精神传导到位,把压力动力传递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敞开大门,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对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返工”、“补课”。坚持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六是力戒虚功、务求实效。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突出要求,不以专家讲座、理论辅导代替自学和研讨,就近开展红色教育,不对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不搞“作秀式”、“盆景式”调研,严格控制简报数量,不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发简报、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把主题教育同落实“基层减负年”的各项要求结合起来,总结推广一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好经验好做法,通报曝光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防止重“形”不重“效”,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不深、不透、不系统,学用脱节,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有些问题的整改还没有到位,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破解;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机制还不够健全顺畅;有的地方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增加基层负担,如此等等。群众最担心的是教育一阵风、雨过地皮湿,最盼望的是保持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我们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同志们!
我们党是一个有着9000多万名党员、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党,是一个在14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自身建设历来关系重大、决定全局。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我们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要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书写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必须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割除一切滋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坚决防范一切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全党要以这次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里,我强调几点。
第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一个人也好,一个政党也好,最难得的就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激励着我们党永远坚守,砥砺着我们党坚毅前行。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兴业路到复兴路,我们党近百年来所付出的一切努力、进行的一切斗争、作出的一切牺牲,都是为了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正是由于始终坚守这个初心和使命,我们党才能在极端困境中发展壮大,才能在濒临绝境中突出重围,才能在困顿逆境中毅然奋起。忘记初心和使命,我们党就会改变性质、改变颜色,就会失去人民、失去未来。
一个忘记来路的民族必定是没有出路的民族,一个忘记初心的政党必定是没有未来的政党。应该看到,在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随着时间推移而自然保持下去的,共产党员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的。初心不会自然保质保鲜,稍不注意就可能蒙尘褪色,久不滋养就会干涸枯萎,很容易走着走着就忘记了为什么要出发、要到哪里去,很容易走散了、走丢了。我们查处的那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跌入违纪违法的陷阱,从根本上讲就是把初心和使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每个党员都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进行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
我经常讲,党员、干部要经常重温党章,重温自己的入党誓言,重温革命烈士的家书。党章要放在床头,经常对照检查,看看自己做到了没有?看看自己有没有违背初心的行为?房间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擦拭。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要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从党的非凡历史中找寻初心、激励使命,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初心、体悟使命,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
第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首先体现为思想理论上的先进性。注重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共产党人的初心,不仅来自于对人民的朴素感情、对真理的执着追求,更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之上。只有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不忘初心才能更加自觉,担当使命才能更加坚定。
学习的最大敌人是自我满足,要学有所成,就必须永不自满。现在,有的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不重视,把自学变不学;有的想起来就学一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的拿学习来装门面,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有的学习碎片化、随意化,感兴趣的就学、不感兴趣的就不学;不少年轻干部理论功底还不扎实、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要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还需要下更大气力。
我多次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全党同志要跟上时代步伐,不能身子进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看问题、作决策、推工作还是老观念、老套路、老办法。这样的话,不仅会跟不上时代、做不好工作,而且会贻误时机、耽误工作。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与时俱进不要当口号喊,要真正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不能做“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桃花源中人!
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党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以思想教育打头,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思想不统一、行动跟不上的问题,既绵绵用力又集中发力,推动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通起来,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同新时代我们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丰富实践联系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夫,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深化认识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列宁说过:“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强大的政党是在自我革命中锻造出来的。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党总是在推动社会革命的同时,勇于推动自我革命,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正视问题、克服缺点,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这样做,才能够在危难之际绝处逢生、失误之后拨乱反正,成为永远打不倒、压不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当前,少数党员、干部自我革命精神淡化,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有的检视问题能力退化,患得患失、讳疾忌医;有的批评能力弱化,明哲保身、装聋作哑;有的骄奢腐化,目中无纪甚至顶风违纪,违反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古人说:“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一旦有了“心中贼”,自我革命意志就会衰退,就会违背初心、忘记使命,就会突破纪律底线甚至违法犯罪。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全党同志必须始终保持崇高的革命理想和旺盛的革命斗志,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驰而不息抓好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坚决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现象作斗争,荡涤一切附着在党肌体上的肮脏东西,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第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我们党诞生于国家内忧外患、民族危难之时,一出生就铭刻着斗争的烙印,一路走来就是在斗争中求得生存、获得发展、赢得胜利。越是接近民族复兴越不会一帆风顺,越充满风险挑战乃至惊涛骇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安不忘危、存不忘亡、乐不忘忧,时刻保持警醒,不断振奋精神,勇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
我们讲的斗争,不是为了斗争而斗争,也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斗争,而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知重负重、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衡量党员、干部有没有斗争精神、是不是敢于担当,就要看面对大是大非敢不敢亮剑、面对矛盾敢不敢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不敢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不敢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不敢坚决斗争。
现在,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做“老好人”、“太平官”、“墙头草”,顾虑“洗碗越多,摔碗越多”,信奉“多栽花少种刺,遇到困难不伸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只想争功不想揽过,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有的是“庙里的泥菩萨,经不起风雨”,遇到矛盾惊慌失措,遇见斗争直打摆子。这哪还有共产党人的样子?!不担当不作为,不仅成不了事,而且注定坏事、贻误大事。
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懈怠者干不成宏图伟业。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冲锋在前、建功立业。
第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完善和发展党内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党是吃过制度不健全的亏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建章立制,要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体现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既坚持解决问题又坚持简便易行,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切中问题要害;既坚持目标导向又坚持立足实际,力求把落实党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盼统一起来;既坚持创新发展又坚持有机衔接,同党内法规制度融会贯通,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建立制度,不能大而全也不能小而碎,不能“牛栏关猫”也不能过于繁琐。
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全党必须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防止硬约束变成“橡皮筋”、“长效”变成“无效”。
第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领导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机关,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在上面要求人、在后面推动人,都不如在前面带动人管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做表率、打头阵。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冲在前、干在先,是我们党走向成功的关键。革命战争年代,喊一声“跟我上”和吼一声“给我上”,一字之差、天壤之别。新中国成立以后,也是因为我们党有一大批像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张富清这样的英雄模范率先垂范,才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自身的责任,时刻保持警醒,经常对照检查、检视剖析、反躬自省。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增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越是形势严峻复杂越需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保持定力、一往无前,越是任务艰巨繁重越需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奋勇当先、实干担当。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以“赶考”的心态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所属栏目: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20-01-08 00:00:0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的部署要求,为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招投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1月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积极建言献策,通过网上留言方式提出了574条意见和建议,还有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外国使馆、企业和个人通过其他方式提出多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在修改时予以充分考虑。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月2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0-01-06 00:00:00
- 工业和信息化部扶贫办与机关党委联合召开消费扶贫工作推进座谈会
1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扶贫办与机关党委联合召开消费扶贫工作推进座谈会,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部党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部署,研究部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规划司(扶贫办)唐和义一级巡视员、机关党委统战群工部部长付武强出席会议。
与会单位热烈讨论,一致表示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消费扶贫,号召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各级工会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特别是我部4个定点帮扶县的农副产品,开展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食堂系列活动,帮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不断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民邮电报社、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电子学会、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等有关部属单位扶贫及工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所属栏目:扶贫要闻
发布时间:2020-01-06 00:00:00
- 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实施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条例》并与外商投资法同步实施?
答: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总结改革开放40年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规,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商投资法实施和配套法规制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制定配套法规,确保严格实施外商投资法,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抓紧制定配套法规,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与外商投资法同时实施。制定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研究修改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于2019年12月12日经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12月2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723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和外商投资法同步施行。
问:制定《实施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实施条例》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外商投资法配套行政法规的立法定位,严格贯彻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原则和宗旨,更加突出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主基调,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提振外商投资信心、稳定投资预期。在内容上,坚持繁简适度,一方面对外商投资法需要从行政法规层面细化的事项尽可能予以明确,增强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保障法律有效实施;同时又为有关部门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对有关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或者在实际执行中具体掌握留有空间。
问:《实施条例》制定中征求意见的情况如何?
答:在《实施条例》制定过程中,起草部门严格按照民主立法的有关要求,深入、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和有关外国商会的意见。2019年4月起草工作启动之初,即向国务院各部门、有关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律师协会以及美国、欧盟、日本等驻华商会发函,征集对细化外商投资法的诉求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出初稿。2019年10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中央有关单位、地方政府、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协会和外国驻华商会、律师事务所、研究机构等200多家单位的意见,并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2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有关律师、专家学者的意见。2019年11月1日至12月1日,还将征求意见稿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面对《实施条例》制定高度关注,提出了很多富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逐条认真研究,尽可能予以吸收采纳,对征求意见稿反复修改完善。可以说,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也是不断凝聚共识的过程,《实施条例》是各方面智慧的结晶。
问:对于投资促进,《实施条例》主要从哪些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
答:积极促进外商投资是外商投资法的主旨之一。对外商投资法“投资促进”一章的有关规定,《实施条例》主要从以下方面作了细化:
一是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应当依法公开;对政策实施中需要由企业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公开申请办理的条件、流程、时限等,并在审核中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二是提高外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规定起草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外商投资企业和有关商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集中或者涉及外商投资企业重大权利义务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反馈采纳的情况。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及时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布到施行之间的时间。
三是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明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特定行业、领域、地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外国投资者以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扩大投资的,依法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四是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明确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和内资企业平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标准的立项建议,在标准立项、起草、技术审查以及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等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照规定承担标准起草、技术审查的相关工作以及标准的外文翻译工作。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平等适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企业适用高于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
五是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阻挠和限制外商投资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标标准等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或服务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和内资企业区别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问: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高度关注的投资保护有关规定,《实施条例》作了哪些细化?
答: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以非歧视性的方式进行,并按照被征收投资的市场价值及时给予补偿。外国投资者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是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需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的,应当限定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内,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并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三是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四是明确了政策承诺的内涵、作出政策承诺的要求,并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五是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的建立、运行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是否还需要审批、备案?
答: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实行审批、备案,是“外资三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确定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之一。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时,“外资三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将同时废止,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实行审批、备案管理的制度将不再实行。这是落实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所作的重大改革,将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为外商投资营造更便利的环境。
问:如何保障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规定落到实处?
答: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外商投资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我国外资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规定,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这里所说的“条件”,是指负面清单规定的股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国籍要求等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是外商投资全过程中始终应当符合的要求。为保障负面清单规定的落实,《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外国投资者拟投资负面清单内领域,但不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不予办理许可、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不予办理相关核准事项。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负面清单规定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外国投资者投资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或者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依照外商投资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理。上述规定的主要考虑是,负面清单规定的落实应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由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严格监督把关,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全过程的监管合力,既把负面清单内领域切实管住管好,又符合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精神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新设行政许可。
问:《实施条例》如何保障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等的平稳过渡?
答: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依照“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为落实外商投资法的上述规定,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等的平稳过渡,《实施条例》明确了有关过渡期安排。具体是: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5年内,可以依法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也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企业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为便于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实施条例》明确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变更登记工作的指导,负责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优化服务,为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提供便利。
问:对各方面关心的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问题,《实施条例》是否作了明确?
答:改革开放以来,港澳台投资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国家始终鼓励和保护港澳台投资。港澳台投资在性质上不同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与内资相比又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中,对港澳投资原则上参照适用外商投资的法律制度进行管理,对台湾同胞投资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按照既保持港澳台投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为政策调整留有空间的原则,《实施条例》明确了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具体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本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未规定的事项,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本条例执行。
问:现行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比较多,对其中与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答: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外商投资法对我国现行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作了重大创新和完善,体现了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与时俱进。为保障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实施条例》明确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制定的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与外商投资法和本条例不一致的,以外商投资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为准。此外,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正在组织各地方、各部门,抓紧对现行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明确要求凡是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要予以废止或者修改。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下一步将继续抓紧推进。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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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3 00:00:00
- 刘树苹带队视察资产公司所属皂君庙办公楼加固、装修改造项目现场
2019年12月27日,招标中心党委书记刘树苹带队对北京诚志融晟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所属皂君庙办公楼加固、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情况进行视察。
期间,刘树苹一行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北京二商怡和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于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就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施工,做好安全保障措施等问题与现场各单位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刘树苹要求,要严控工程质量,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要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招标中心行政处对项目安全生产施工提出了相关建议。资产公司表示,会继续做好皂君庙办公楼项目管理、监督工作,加大抽查力度,确保项目施工局面持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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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2 00:00:00
- 扶贫干部月报(第四期),2020年1月
大家好,欢迎观看扶贫干部月报第四期,在这期里主要和大家谈谈如何算作脱贫、以及脱贫的标准。脱贫工作按照层级有三个主体,分别是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分别由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贫困户、贫困村退出由县负责审定,贫困县退出由省负责审定。省、市负责核查。在此我以我所在的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为例汇报一下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户脱贫。
贫困户脱贫共6项指标,执行村评议、乡审核、县审定退出程序。
1.贫困户脱贫标准。以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衡量标准。以下6项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
(1)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确保吃穿不愁;(2019年河北省贫困户退出人均纯收入标准为3600元)
(2)有明确的脱贫路径和具体的帮扶措施;
(3)实现安全饮水;
(4)实现住房安全;
(5)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
(6)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退出:
(1)当年新识别纳入的;
(2)未享受扶贫政策或扶持成效不明显的;
(3)因残致贫无稳定收入的;
(4)因病因学支出自付部分明显大于收入影响基本生活的;
(5)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未达到入住条件且未取得新房钥匙的。
有下列情形的,按审定权限进行核查,符合退出条件的予以退出,不符合退出条件的不予退出:
(1)对公示有异议的;
(2)退出不准形成错退的;
(3)贫困户提出申诉的;
(4)经核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2.贫困户退出程序。
(1)村评议
按照“三看三步走”程序实施。三看:入户看收支情况,看生活条件,看保障状况;三步走: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提出全村贫困户退出初选名单;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按初选名单逐户调查核实;经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认可,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乡(镇)政府。
①民主评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提出全村贫困人口退出初选名单;
②入户核实。由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包村干部组成入户调查工作队,逐户调查,对初选名单进行核实,并现场填写《贫困退出入户调查表》和《贫困户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同时,贫困户户主签字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全家外出家庭由工作人员与其户主电话沟通确认并由其亲属或村干部签字证明,并在签字栏做好电话记录和注明代签人姓名存档备查。
③村级公示。经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认可,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贫困户(或委托他人)书面提出意见交入户调查工作队进行核查,但不影响其他对象公示结果的运用。公示期满,将无异议的贫困人口退出初选名单报乡(镇)政府审核。
(2)乡审核。
①乡(镇)政府组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乡镇干部组成验收组,根据贫困人口退出标准,按各村上报的退出初选名单进行逐户审核验收,填写《贫困退出验收表》,验收结果由贫困户户主、帮扶责任人、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队长、乡镇干部五方签字确认。
②审核验收通过的,由乡(镇)政府汇总提出贫困人口拟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贫困户(或委托他人)书面提出意见交乡(镇)政府核查,但不影响其他对象公示结果的运用。
(3)县审定。
①县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对2019年所有拟退出户进行综合审定,对返贫户和低保、五保贫困户的退出进行重点审查,填写《贫困退出审定表》。
②审定通过后,由县政府在相关行政村公告退出名单。
③县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建档立卡系统中标注脱贫。
贫困村退出。
贫困村出列有6项指标,执行乡初选、县审定、市核查退出程序。
1.贫困村退出标准。以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以下6项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
(1)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
(2)通硬化路;
(3)通动力电;
(4)实现安全饮水;
(5)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6)具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纳入“空心村”撤并规划和易地扶贫整村搬迁规划的贫困村,重点对综合贫困发生率进行验收。
2.贫困村退出程序。
⑴乡(镇)初选。
①乡(镇)政府按照贫困村退出计划和退出标准,召开镇领导小组会议,评估拟退出村脱贫情况,并填写《贫困村退出评估表》。
②贫困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通过。
③在贫困村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县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县审定
①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根据贫困村退出标准,对各乡(镇)上报的拟退出村,逐村进行审核验收,并填写《贫困村退出验收表》。
②验收结果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队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验收组组长六方签字确认。
③验收审定通过后,以县为单位起草贫困村退出市级核查申请。县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贫困村退出核查申请报告,县委书记、县长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3)市核查。
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审定结果进行核查,对深度贫困村、撤并村、搬迁村等进行重点审查。
②市级核查通过后,由县级政府在相关乡(镇)和贫困村公告,在建档立卡系统中标注出列。
③退出贫困村以市为单位汇总,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贫困县退出。
贫困县退出共3类7项指标,执行县申请、市初审、省审定退出程序。
1.贫困县退出标准。贫困县退出以“三率一度”为重点,其中综合贫困发生率为否决指标。
主要指标1项:
(1)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
参考指标3项:
(2)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
(3)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
(4)群众认可度高于90%;
检查内容3项:
(5)落实脱贫攻坚部署;
(6)落实重大政策措施;
(7)后续帮扶及巩固提升工作。
2.贫困县退出程序
(1)县申请
①对照退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标准的由县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报贫困县退出申请报告,县委书记、县长在申请报告上签字确认。
②申请报告应有基本情况、指标测算和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况。
(2)市初审
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申请退出贫困县的退出指标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初审验收。
②验收结果由县委书记、县长、市委书记、市长、验收组组长五方签字确认。
③初审通过后,以市为单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3)省审定
①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市上报的初审退出贫困县进行验收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②对发现的不实、不准、不规范等问题,向有关县进行反馈,限期整改。根据验收检查、第三方评估和问题整改等情况,提出贫困县退出名单。
③在全省公示5天征求意见,无异议的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④省定贫困县由省政府批准退出。
⑤国定贫困县须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项评估,检查通过后由省政府批准退出。
谢谢您的观看,第五期我和大家继续聊扶贫方面的事。
所属栏目:扶贫干部月报
发布时间:2019-12-31 08:58:08
- 招标中心召开2019年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019年12月31日下午,招标中心主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会宜主持召开招标中心2019年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苗圩部长、王志军副部长在脱贫攻坚有关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研究讨论2020年工作思路。招标中心纪委书记、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晓华出席会议。
白会宜指出,2019年招标中心按照部党组的决策部署,较好的完成了部扶贫办关于燕山-太行山片区“一对一”联系单位扶贫工作的任务要求,赴“一对一”联系县河北尚义扶贫调研2次,围绕教育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医疗扶贫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小而美”的项目,于招标中心门户网站加设脱贫攻坚专栏,开设“中招扶贫超市”,宣传尚义旅游资源,得到了尚义县人民政府及群众的一致好评与肯定。
白会宜强调,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招标中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要加大扶贫工作力度,落实对口帮扶责任,助力尚义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会上,招标中心扶贫办公室汇报了2019年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及中招公益基金收支情况,招标中心外派扶贫挂职干部尹德淳汇报了在尚义的挂职工作情况,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讨论了2020年工作思路。招标中心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扶贫挂职干部、扶贫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所属栏目:中心动态
发布时间:2019-12-31 00:00:00
- 招标中心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2019年“恒爱行动——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公益活动
2019年,招标中心女工委积极响应中央和国家机关妇工委号召,组女职工踊跃参与“恒爱行动——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公益活动,为新疆少数民族儿童编织毛衣、围巾、手套等爱心织物。
招标中心在职职工刘晓梅、苏桂荣,退休职工程薇、刘晓梅几位同志主动承担编织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为新疆少数民族少年儿童编制了四件毛衣、一副毛手套和一个围脖,借助恒爱行动这一各民族家庭之间爱心互助、情谊联结的平台,更好促进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一家亲贡献力量。
所属栏目:中招风采
发布时间:2019-12-3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