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613条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病灶”在哪儿?
近日,《中国招标》记者对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了统计。2021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13条,较2020年的505条增加了108条。失信行为可大致分为七类,包括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标围标、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不同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代理机构违规行为和虚假投诉、非法转包等其他失信行为。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通投标行为两类占比共达88.9%。此外,数家供应商在本年度多次违规,甚至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出现多种违规行为。
2021年这些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何分布,具体都有哪些表现?记者对此进行了分类梳理。
第一类: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有275条,占比约44.9%。
2018年5月8日,宁夏润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润恒”)在参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含肿瘤、心脑、口腔)卫生保洁、电梯导乘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322.9万元)”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作为投标供应商提供了52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018年6月25日,该项目采购人举报宁夏润恒提供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涉嫌虚假,随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开始调查取证,至2021年3月将宁夏润恒查获。2021年7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向宁夏润恒送达宁财(采)告知〔2021〕1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宁夏润恒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的陈述、申辩并提出听证申请。2021年7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依法组织了听证会。2021年8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财罚〔202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宁夏润恒的违法行为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并导致该项目废标。最终,对宁夏润恒罚款532290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川古丽娜棉纺制品有限公司在参加“岳池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告。同时,利用其已有的成都市恒达纺织品有限公司、成都美尔达服饰有限公司资料和其他伪造的检测报告等制作投标文件先后参与岳池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的两次招标,在未告知成都市恒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和成都美尔达服饰有限公司相关情况下指派本公司员工作为上述两家公司“授权代表”参与投标谋求中标。2021年7月20日,四川古丽娜棉纺制品有限公司被岳池县财政局罚款人民币2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江西丁江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参加长寿区人民医院医疗用水供水供应系统采购(长公资采〔2021〕1010号)。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投标文件所提供的ISO13485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涉嫌造假。通过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平台,江西丁江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广州美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其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5月18日,而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5月18日,并且证书编号不一致。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积极配合,且书面发函说明情况,承认投标文件出现虚假材料。2021年6月15日,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对该公司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共计1909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类:串标围标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串标围标情形共220条,占比约35.9%。
江西厚德医药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22日参加了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赣州市医疗急救中心采购急救医疗设备等项目(项目编号:JXTC2016-GZ-G015、JXTC2016-GZ-G027)的采购活动,经赣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和根据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李某借用江西厚德医药有限公司、南昌星驰贸易有限公司和江西义昌耀商贸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上述三家公司投标文件制作、现场投标均由犯罪嫌疑人李某安排,部分投标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李某安排打入,并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及约定支付报酬。2021年9月17日,上述三家公司均被赣州市财政局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358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郴州宏致实业发展总公司与九江地质工程勘察院在参与《汶川县“8.20”灾后重建-汶川县水磨镇黄家坪村1组吊坡滑坡治理工程》(项目编号:5132212020000085)项目中委托相同的人办理磋商事宜。经立案调查,上述两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之规定,并有上述两单位响应文件中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供应商签到表、磋商记录表、最终报价表和调查笔录为证。2021年8月10日,两公司均被汶川县财政局处以2728.44元罚款(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深圳市安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捷康公司”)、深圳市鼎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创公司”)参加了由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移动护理硬件设备采购(重新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ZZZ2018-A0059)的政府采购活动。经核实,安捷康公司投标文件“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部分的内容与鼎创公司投标文件“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部分的内容存在大篇幅的非正常一致,安捷康公司、鼎创公司虽然解释称出现非正常一致是因为参考了同一网页的内容,并提供了相关的网页打印件,但经专家论证以及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司法鉴定意见均认为安捷康公司提供的网页打印件显示的发布时间不属实,其实际发布时间在项目开标之后,因此两家公司的解释不成立。鼎创公司与安捷康公司的上述行为被认定属于“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行为,2021年7月13日两公司均被深圳市财政局罚款人民币58875元并取消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资格。
第三类: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形有101条,占比约16.5%。
在2021年6月25日开展的哈尔滨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空调、排风、吊扇(项目编号:HC〔2021〕1009,预算金额17.4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按照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经谈判小组评审后,黑龙江省宇梵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7月15日,该公司以“1.由于空调制作材料临时上涨,符合参数的品牌型号停产无货,再次生产时间不确定;2.参与此次采购投标活动前,由于我司没有踏勘现场,导致后续现场测量涉及到的产品使用面积及辅料相关报价超出中标价格,使我公司利益受损”为由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弃标函,放弃此项目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同年7月20日,该公司又参加了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_教师办公桌椅、新建学生公寓多功能学生床(项目编号:HC〔2021〕0722第二包,采购金额33.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经谈判小组评审后,该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同日,该公司以“1.因项目负责人已有项目并一直在外地跟进、暂时不能回到本地,导致项目无法进行;2.由于人员紧张等自身原因”为由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弃标函,放弃此项目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11月18日,该公司两次违规行为被哈尔滨市财政局同时处罚,分别为:1.处以采购金额(17.4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处罚金额人民币870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处以采购金额(33.6万元)千分之六的罚款,处罚金额人民币2016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在2021年6月3日开展的“哈尔滨学院_四号教学楼团委改造工程及欧亚C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HC〔2021〕0433)政府采购活动中,经磋商黑龙江全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6月8日,该公司以“疫情期间项目招标期间无法踏查现场、疫情期间材料人工价格涨幅过大”为由递交弃标函。经核实,疫情防控于2021年3月1日起复工复产,经与采购单位确认,该公司未提出踏查现场要求,该公司行为属于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10月13日,该公司被哈尔滨市财政局罚款3093元,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据哈尔滨师范大学(采购人)反映,哈尔滨网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学院电脑等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2020〕6575)的采购活动中,通过网上竞价的采购方式,被确定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17.289万元。成交结果产生后,哈尔滨网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成本计算错误、达不到供货要求为由向采购人递交了《弃标声明》,放弃了该项目的成交资格。经核实,此行为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4月22日,该公司被黑龙江省财政局处罚金额人民币1728.9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据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采购人)反映,大兴安岭千乙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29日参加的由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组织的大兴安岭地区自驾游营地驿站标识牌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QGDLYJ[2020]0001)政府采购活动中,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6.8万元,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5.2万元,成交结果产生后,该公司以疫情期间供货厂家无法生产材料为由,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采购人)、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弃标,2021年1月18日,该公司被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处罚金额为人民币3840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四类: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有5条。
2017年9月29日,柳州市交通学校委托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物流服务与管理示范特色专业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G17-504)进行公开招标。广西文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擅自中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供货义务,2021年3月30日,该公司被柳州市财政局处以19949.34元的罚款(采购金额3989868元千分之五),罚款上缴市国库。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福州市财政局收到采购人反映并经查实,福州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福州滨海实验学校2020年物业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00]KMJ[GK]2020002)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2021年2月24日,福州市财政局对其处以5294.78元人民币罚款(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安徽省财政厅在“安徽医科大学2019年学科科研设备购置—口腔医学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2018-05-0219)第13包“高速冷冻离心机等”监督检查过程中查明,安徽远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2020年12月30日,安徽省财政厅对其处罚款2776.1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五类: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的不同公司负责人系同一人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的不同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有7条。
苍溪县经果苗木绿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经果”)于2020年1月7日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参与《北碚区金刀峡镇苗木采购项目》(项目号:19A0324)的投标。与四川果观现代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观”)、苍溪县宜民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宜民”)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经查询,1.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同时担任果观、宜民两家公司的股东和高管;果观法人代表欧艳琼同时担任经果的股东和高管。2.三家公司在投标过程中都没有以公司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属虚假材料;3.三家公司招标文件均是由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制作。4.果观、宜民两家公司的单位账户由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实际控制,由赵小虎分别从该两家公司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5.果观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赵文琪”的签字是经果法人代表赵小虎的笔迹。
2020年4月1日,经果又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参与《胜天湖村2020年精品果园项目》(项目号:19A0351)的投标,再次出现与上述案件相似的违规情形。2021年9月24日,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传两条对经果的处罚记录,分别为:1.对经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51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对经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计10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西宁万丰特色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参加壤塘县《2020年壤塘县脱贫攻坚茸木达乡黑青稞种植产业发展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中以同一法定代表人马某某名下登记的“西宁万丰特色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青海高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该采购项目投标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2021年1月4日,西宁万丰特色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壤塘县财政局处罚款150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六类:采购代理机构违规失信行为
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采购代理机构违规失信行为有10条。
经立案调查,四川必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栗子村、万涡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锦屏镇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观音村、椒园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先锋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大乘镇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新安镇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屏山县新安镇新民村、联合村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冷链存储设备”七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2021年7月19日,屏山县财政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在两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2021年4月9日,青海德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跃”)代理了“同仁市‘抓乡促村’提标升级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编号:青海德跃竞磋(货物)2021-003),涉及金额185.9万元。6月11日,青海省财政厅接到举报,称德跃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经查,该项目成交供应商为青海凯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荣”)。德跃法定代表人胡继荣为凯荣股东并担任监事职务,与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进行回避。7月6日,德跃被青海省财政局处以警告,并罚款9300元。另根据《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青财采字〔2020〕756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德跃记6分。
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在代理“和平街办事处钩臂式垃圾箱维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未严格把控,在明知供应商投标文件存在诸多明显问题应当废标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收取供应商武汉先科环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贿赂后,允许武汉先科环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对开标后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劝说评审专家违规进行二次评审。2020年10月29日,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对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5万元;2.禁止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在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代理洪山区政府采购业务;3.没收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14700元。据悉,上述案件中三家涉事供应商也同时被处罚。其中,武汉先科环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784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参加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活动。武汉江城博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4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活动。武汉高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49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自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类:虚假投诉、非法转包等其他违法行为
除上述六类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外,其他违法失信行为也多有涉及。
山西警胜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原山西警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诉山西省中医学院双东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晋政采【2021-0037】S15-C18-S1)中,反映成交供应商造假,但无法证明自身证据来源的合法性。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021年12月28日,该公司被山西省财政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余姚市金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2021年度余姚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 (定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不按投标承诺违规加价收取维修费用”、“未经核准擅自到非定点企业维修,维修结算单未真实记录交车时间”的违法行为,2021年11月1日,该公司被余姚市财政局处以罚款230.90元(维修金额46180.50元的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2021年8月30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河北省财政厅在投诉处理办案中发现,河北天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并于2021年7月7日对该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后查明,该公司2021年4月16日向河北省财政厅递交的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回复函系该公司伪造。河北省财政厅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关于“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的规定。有关事实有本机关请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对其“回复函”真伪情况甄别的调查取证函,及其甄别后的回函;询问记录等证据证明。2021年8月24日,河北省财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及相关)》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印发冀财处罚〔2021〕2号,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8850元整。2.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因处罚时间到期等原因,部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现已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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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 第六届中国PPP论坛成功举办:聚焦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1年12月26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指导,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共同承办,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协办的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在北京西郊宾馆成功举行,并通过清华大学视频号等进行直播。论坛以“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主题。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原国务院参事徐锭明,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天义,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黄华东,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研究中心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秘书长李开孟,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总经理陈华强,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高校PPP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王守清,以及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中心负责人托尼·鲍尼其(Tony Bonnici)等出席上午的主旨论坛并发表演讲。主旨论坛由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高校PPP论坛秘书长杨永恒主持。
徐锭明发表题为“一场硬仗达峰中和、一次大考治国理政”的主旨演讲。他回顾了近年来国家在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方面的理念政策,深刻阐释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能源强国的重大意义,概述了“双碳”工作的基本内容,分析了推进“双碳”工作的能力要求。他认为,要深化对能源发展规律的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双碳”,准确识别、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他强调,要实现碳中和,科技是关键、绿色新科技、夺魁看创新,要按部就班的减碳,循序渐进的中和,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创方法论、构建模型、用大数据、树新思维,坚定不移实现“双碳”目标。
王天义发表题为“碳中和目标下PPP模式创新:从以人为本到以碳为本”的主旨演讲。他指出,PPP模式需要强调以人为本,而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挑战就是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以避免地球升温就是最大的“以人为本”。碳中和目标下,PPP模式有必要同时强调“以人为本”和“以碳为本”,甚至实现从以人为本到以碳为本的提升和跨越。他借用物理中“熵”的概念进行解析,提出当下很多PPP项目应该把绿色低碳作为核心的价值追求。他指出,以碳为本PPP模式需要进行机制创新,包括增加气候影响评价、增加碳有所值评价、争取绿色金融支持、合理回报要计入碳交易收益等。他指出,考虑到全球企业发展趋势,PPP模式需要关注ESG投资,即通过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三个核心要素,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PPP与ESG的结合,是PPP模式的与时俱进,也是ESG的价值体现,这也是清华PPP研究中心接下来要推进的重要工作。
韩志峰在主旨演讲中展望了PPP、REITS、ESG等投融资实践的发展趋势,分析了影响PPP模式未来发展的五个关键因素。一是政策因素。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十四五”规划纲要、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为PPP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人口因素。人口的总量、结构、区域分布等因素,直接影响到PPP项目建设的适当性及盈利性。三是金融因素。用好基础设施REITs有助于解决PPP项目融资难题,而基础设施REITs也对PPP项目的运营管理、方案设计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技术因素。投资建设必须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PPP项目也迫切需要推行投资建设数字化。五是社会责任投资(ESG)因素。ESG的实质是不能仅考虑商业回报,还要考虑社会效益。他认为,我国的社会责任投资将持续大踏步发展,应高度重视如何推动投资项目开展ESG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依据评价结果对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黄华东在主旨演讲中介绍了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REITs的实践探索。他表示,基础设施REITs对于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缓解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压力意义重大,探索推进基础设施REITs与PPP结合不失为当前扩大引进社会资本规模的一条新路。他结合广东省具体实践案例指出,发行REITs能够拓展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锻造人才队伍,促进企业发展,但也要注意做好项目挑选,加快前期准备,确保项目合规性,加强发行后的运营管理。他认为,推进基础设施REITs仍面临企业发行意愿还不够强、政策体系尚不完善、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资产零散等问题,建议政府部门做好项目梳理储备,完善REITs发行政策支撑体系和产业发展支撑体系。
李开孟发表题为“以PPP模式推动‘负责任的投资’”的主旨演讲。他认为,“负责任的投资”需要从需求可靠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影响持续性、风险可控性六个维度进行评价。“负责任的投资”要求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而PPP模式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有效工具。他强调,PPP模式推动发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性作用,要求明确项目需求及产出要求。要重视建设和运营方案的系统性研究,推动财务方案专题研究的质量提升,重视项目影响效果的专业论证,强调重视项目周期全过程的风险管控,完善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评估,切实推动可行性研究质量提升。
陈华强发表题为“中国政企合作基金投资实践及思考”的主旨演讲。他表示,中国政企合作基金设立以来,持续发挥“引导、规范、增信”功能,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开拓创新,近年来加大对新基建、生态环保、科教文卫体旅等领域的支持,注重风控和投后管理。他认为,当前各方高度重视PPP模式,规范意识增强,项目质量和落地率双双提升。PPP具有广阔前景,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推动PPP高质量发展,他分享了对优化PPP行业发展环境等问题的思考。
托尼·鲍尼其在致辞中祝贺第六届中国PPP论坛成功召开。他表示,《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呼吁建立PPP等新的投融资机制,以实现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目前许多国家在推进“以人为本”的新PPP模式,为人类和地球带来价值。他指出,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依据可持续发展目标直接派生出项目的财政可持续性、获得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等系列指标,对PPP项目进行评估和评分,该方法适用包括“一带一路”项目在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希望能够在中国得到推广。
王守清在总结发言中表示,上午论坛各位嘉宾探讨了PPP发展的新趋势,包括“以碳为本”PPP、基础设施REITs、ESG等,对PPP未来发展有很好的启发。他希望在设计PPP项目时,能够充分考虑REITs的可能性,促进PPP项目高质量发展。他推介了《中国PPP年度发展报告》,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踊跃投稿明年的年度报告,共同为中国PPP的发展建言献策。
杨永恒代表论坛组织方对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指导支持以及各界朋友的关心关注表示感谢。他表示,第六届中国PPP论坛聚焦“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搭建PPP政策界、理论界和实践界的交流对话平台,共同总结“十四五”开局以来我国PPP发展的新实践、新成就、新机遇、新挑战,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统一共识、谋划未来,为规范有序推进PPP、促进我国PPP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他表示,站在新的历史阶段,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将以PPP为基础,逐步将工作内容拓展到基础设施REITs、ESG、投融资合作对接等领域,持续助力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与实践。
26日下午,以在线会议方式举办两个分论坛。第一个分论坛主题为“推广ESG理念,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所融资室副主任兼PPP中心副主任李泽正主持。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中心主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王晓光,MSCI明晟指数ESG与气候研究部亚太区负责人王晓书,北京华赋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世坚,龙元集团基建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雄坤分别作专题发言,交流对ESG理念的认识和思考,分析ESG投资的国际趋势和中国实践特点,展望ESG投资对落实“双碳”战略、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景。
第二个分论坛主题为“PPP的新领域与新征程”,由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高校PPP论坛常务副秘书长宋金波主持。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副秘书长徐成彬,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宏能,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理事会理事杨宝昆,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周兰萍,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助理、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王盈盈分别作专题发言,分析了近三年PPP新动向新特征,探讨了PPP项目通向公募REITs的三道门,分享了PPP助力重大水利工程机制创新、科学开展投融资规划、用好PPP合同示范文本等的实践思考。
来源: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28 00:00:00
- 论坛报名 | 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召开在即!聚焦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规范有序推进PPP,探讨PPP模式的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担任指导单位,由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承办,由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协办的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定于2021年12月26日在北京西郊宾馆举办。
第六届中国PPP论坛以“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将邀请来自国家有关部委、国际组织、高校和研究机构、社会资本方的领导和嘉宾,聚焦PPP、基础设施REITS、ESG等领域进行深入研讨,助力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指导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
承办单位: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
时 间:2021年12月26日
地 点:北京西郊宾馆金缘厅
论坛议程:
上午
8:30-9:00
会议注册
9:00-11:10
主旨演讲
11:10-12:00
现场互动环节
下午
14:00-15:00
在线论坛一:
推广ESG理念,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15:00-16:00
在线论坛二:
PPP的新领域与新征程
论坛嘉宾:
徐锭明,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原局长,原国务院参事。
王天义,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专家委员会委员。
韩志峰,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
李开孟,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研究中心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秘书长。
托尼·鲍尼奇(Tony Bonnici),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中心负责人。
王守清,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高校PPP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
宋金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国高校PPP论坛常务副秘书长。
徐成彬,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副秘书长。
李泽正,国家发改委投资所融资室副主任兼PPP中心副主任。
王晓光,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中心主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
王晓书,MSCI明晟指数ESG研究部亚太区负责人。
刘世坚,北京华赋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委会副主任。
李雄坤,龙元集团基建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宏能,北京金准咨询董事长。
杨宝昆,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理事会理事。
周兰萍,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永恒,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高校PPP论坛秘书长。
现场参会报名链接
论坛报名 | 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召开在即!聚焦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12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规范有序推进PPP,探讨PPP模式的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担任指导单位,由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承办,由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协办的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定于2021年12月26日在北京西郊宾馆举办。
第六届中国PPP论坛以“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将邀请来自国家有关部委、国际组织、高校和研究机构、社会资本方的领导和嘉宾,聚焦PPP、基础设施REITS、ESG等领域进行深入研讨,助力PPP健康可持续发展。
指导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
承办单位: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
时 间:2021年12月26日
地 点:北京西郊宾馆金缘厅
论坛议程:
上午
8:30-9:00
会议注册
9:00-11:10
主旨演讲
11:10-12:00
现场互动环节
下午
14:00-15:00
在线论坛一:
推广ESG理念,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15:00-16:00
在线论坛二:
PPP的新领域与新征程
论坛嘉宾:
徐锭明,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原局长,原国务院参事。
王天义,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专家委员会委员。
韩志峰,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
李开孟,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研究中心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秘书长。
托尼·鲍尼奇(Tony Bonnici),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PPP中心负责人。
王守清,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高校PPP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
宋金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国高校PPP论坛常务副秘书长。
徐成彬,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副秘书长。
李泽正,国家发改委投资所融资室副主任兼PPP中心副主任。
王晓光,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中心主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
王晓书,MSCI明晟指数ESG研究部亚太区负责人。
刘世坚,北京华赋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委会副主任。
李雄坤,龙元集团基建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宏能,北京金准咨询董事长。
杨宝昆,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理事会理事。
周兰萍,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永恒,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高校PPP论坛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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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线下名额有限,以收到参会确认短信为准。论坛当天进入会场时,需要出示参会确认短信,请妥善保存。现场与会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无法现场参会的人员,可关注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网络直播链接,共同线上参与论坛。
来源: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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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现场参会的人员,可关注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网络直播链接,共同线上参与论坛。
来源: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21 15:10:08
- 中国医生 (2021)

导演: 刘伟强
编剧: 于勇敢
主演: 张涵予 / 袁泉 / 朱亚文 / 李晨 / 易烊千玺 /
类型: 剧情 / 灾难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上映日期: 2021-07-09(中国大陆)
片长: 129分钟
又名: 中国·医生 / Chinese Doctors
IMDb: tt13696296
中国医生的剧情简介:
电影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的真实事件改编,以武汉市金银潭医院为核心故事背景,同时兼顾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市肺科医院、武汉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火神山医院、方舱医院等兄弟单位,以武汉医护人员、全国各省市援鄂医疗队为人物原型,全景式记录波澜壮阔、艰苦卓绝的抗疫斗争。
来源;豆瓣
所属栏目:党史影视
发布时间:2021-12-06 00:00:00
- 绿色PPP项目典型案例三——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今年4月底,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示结束,16个典型案例正式入选。此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812号)要求,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及社会公开征集,并委托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将具体案例信息进行了汇总整理,并陆续将通过公众号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大常州项目)是全国首座无围墙、全开放、建有便民惠民设施的花园式“邻利工厂”与“城市客厅”。
一、项目概况
光大常州项目是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环境)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与运营的常州市市政基础重点工程。项目由一期、二期提标改造项目组成,占地面积75亩。
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为4.1256亿元人民币,建设运营期为25.5年,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年提供上网电量约8700万千瓦时。于2007年6月5日开工建设,2008年11月1日并网发电试运行,2008年11月20日转入商业运行。原烟气处理工艺采用“脱硝+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布袋除尘”工艺,烟气排放全部达到欧盟2010标准。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先进“预处理+UASB+A/O+超滤+纳滤+反渗透”工艺,日处理垃圾渗滤液350吨,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
二期提标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1.4亿元人民币,主要实施“超低排放+厂界开放”提标改造工程。于2019年9月28日开工建设,2020年4月29日新增烟气处理系统顺利通过“72+24h”试运行,采用新的烟气处理工艺“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GH+SCR+GGH+湿法脱酸+烟气脱白”,烟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2020年7月8日圆满完成“厂界开放”暨秋白书苑(光大环境)启动仪式,正式全面对外开放。光大常州项目成为中国首个建在城市社区,无围墙、全开放、超低排放且建有城市图书馆、科普馆、篮球场、儿童乐园、咖啡屋等便民惠民设施的“邻利工厂”和“城市客厅”。
二、项目亮点
光大常州项目始终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为根本,不断优化运行管理,发扬光大精神,争创环保名牌,打造出以下亮点:
(一)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采用先进垃圾处理工艺,烟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炉渣用于制作建筑用砖、填埋场的覆盖土等,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固化”技术,减少环境污染;渗滤液处理水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且全部中水回用、实用性强;利用热电联产,提高全厂热效率。
不断优化运行管理,运行效率不断提高,吨垃圾发电高达480度以上(可满足常州市1户居民(三口之家)4个月的生活用电量),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处理生活垃圾超过435.49万吨,累计处理渗滤液103.72万吨,累计发电超过12.75亿度,上网电量10.38亿度。
(二)无厂界、全开放、超低排放、便民惠民
超低排放:在原烟气净化工艺基础上新增净化环节,形成新的烟气净化工艺: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SGH+SCR+GGH+湿法脱酸+烟气脱白SGH,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三)厂界开放、便民惠民:拆去现有围墙、开放厂区空间,打造集景观绿化、环保生态体验、功能设施共享为一体的互动交流平台。休闲娱乐区设有健身广场、篮球场、儿童游乐场、厂区开放式街心花园,漫步厂区,健身广场可供亲子游玩;篮球场可以运动健身;厂区开放式街心花园可以散步。
结合厂前区景观布局,设置了环保科普馆和秋白书苑(光大环境)图书馆。环保科普馆作为秋白书苑(光大环境)的特色馆中馆,是生态环保主题活动最适宜的教育基地,整个展馆设计以“人·科技与自然”为主题,未来感、科技感极强,以高科技电子屏展示及视频互动形式科普环保知识,实现产学游合一。
秋白书苑(光大环境)图书馆为常州市经开区首家、常州市第4家“秋白书苑”,秋白书苑(光大环境)图书馆由光大环境投资,常州市图书馆免费提供借阅书籍、昕光文化负责日常运营、遥观镇人民政府协助申报各类文化评优项目,四方合作,共同打造文化交流和知识共享的“城市新空间”。秉承“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城市文化品质。图书馆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藏书量约3万余册,与市图书馆借阅系统互联互通。
设立生态环境专区,以图书便民为缩影,利用开馆日、公众开放日、世界环境日等机会,组织学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环保常识;同时,设立流动的园艺中心,开展系列公益活动,打造园艺花艺展示和服务平台,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积极履行央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争做保护生态环境的倡导者、志愿者、实践者、守护者,更好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化“邻避”为“邻利”
光大常州项目处于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和旅游景区四区交汇处,由于始终如一的精良管理,十几年来赢得了社区的信任,周边的工厂、商场、住宅楼、办公楼越来越多,离垃圾发电项目越来越近,值得一提的是,该厂区北面是一条宽阔主干道——中吴大道,直行300多米便可抵达。中吴大道是常州的城市东西大动脉,在厂区周边不足1000米范围,是星罗棋布的居民社区;项目东侧不足400米有大润发超市、皇冠国际广场、明都大酒店和美食一条街;光大常州项目周边有三座公园围绕;光大常州项目周边环绕多所学校,多年来实现了垃圾发电项目与周边密集小区和谐共存、和谐发展的目标。
(五)品牌认可度
项目被江苏省建设厅达标投产评估考核为98分,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系目前江苏省乃至全国同行业项目验收最高分。并荣获常州市市政示范工程、首批江苏城建示范工程、江苏省园林式单位、绿色中国2011杰出环境治理工程奖、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全国绿色产业化示范单位、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中国绿色发展标杆企业、江苏省工业旅游示范区(点)、江苏省级青年文明号、2016-2017年度环卫行业争优创新系列表彰活动金奖、住建部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江苏省、国家级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2020 年度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标兵项目、江苏省“企业绿色发展领跑者”等诸多殊荣。
2020年7月,光大常州项目确定为首批中央文明委重点项目基层联系点,这也是15个基层联系点中唯一来自生态环境系统的企业。
(六)基地建设成效显著
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常州市环卫志愿者教育基地、常州市环卫行业文化活动基地、常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常州市巾帼学习社、武进区科普教育基地、河苑社区居委社企和谐共建科普教育基地、剑湖村委村企和谐共建科普教育基地、遥观中学德育实践基地、河苑社区环保教育基地,不断向社会大众宣传环保知识。
(七)始终坚持“四个经得起”
严格遵守“四个经得起”的要求:经得起看,打造花园式工厂;经得起闻,厂区无异味;经得起听,环境无噪音;经得起测,烟气超低排放。化“邻避”为“邻利”,彰显了央企优秀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
(八)坚强党组织建设,引领精神文明建设出新成果
光大常州项目党员利用工作日、周末时间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前往各社区、福利院、养老院开展一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的志愿服务精神,并用实际行动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为提高社区环境整洁,光大常州项目党员志愿者充分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精神,无论炎炎夏日还是严冬季节,始终坚持带头捡拾垃圾、铲除雨雪、清除障碍等活动;同时积极组织走进困难居民家中送温暖、走进社区送清凉、为自闭症儿童与孤独老人表演节目送爱心、向居民积极宣传文明小知识等公益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文明创建中。
(九)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运行12年来,光大常州项目与周边村镇、社区、学校互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居民“请进来”,开诚布公、眼见为实;企业“走出去”,互动交融、和谐邻里。
通过不定期组织公司附近居民参观厂区,进行沟通交流,让百姓了解垃圾焚烧发电厂,消除周边居民对垃圾发电厂的疑虑,增强周边居民对垃圾发电项目的信任感;积极参与周边社区(村镇)居民选举、社区建设等活动,资助剑湖村委、钱家村委改善社区公共设施;走进河苑社区举办“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多个展板宣传环保知识,倡导提高环保意识,建设绿色家园;走进各大院校,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实践活动,如演讲比赛、专题讲座、环保作品、书画评比等活动,宣贯“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生活理念,与遥观镇剑湖村委、宋剑湖小学联合主办“阳光驿站”暑期活动,增强小学生爱国和环保意识。走进校区,参与“阳光驿站”成果汇报会,让他们了解光大垃圾处理工艺,了解环保企业。
三、项目运作模式
2006年10月20日,光大环境与常州市政府签署《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组建了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常州市政府授权光大常州项目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25.5年)内,承担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准许其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和垃圾发电产生的上网电量收取电费。常州市政府具有监督权、调控权。25.5年特许期满后,光大环境将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光大常州项目由一期、二期提标改造项目组成,投资总额为5.5256亿元。
四、社会贡献
(一)处理生活垃圾,改善人居环境
项目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9万吨,年节约标准煤4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10万吨,年节约土地38.57万立方米。光大常州项目的落地提高了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城市提供了绿色电能和燃烧废料回收经济。
光大常州项目先后投入超过2.4亿元进行环保提标、环境提升、节能减排等厂区人性化技术改造:2011年项目对烟气排放指标实行全面提标,将烟气排放标准提升为欧盟2000标准;2012年公司结合常州市地域文化,对厂区外墙进行彩绘美化;2014年对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改扩建、烟囱美化;2015年对主厂房内部进行美化、亮化工程;2016年对冷却塔进行除雾改造;2019年实施“厂界开放+超低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厂区外立面改造,增加游乐设施、篮球场、科普馆、图书馆对外开放,重新打造厂前区成为街心花园,全面提升形象等。这些举措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极大地提升了周边居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二)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央企担当
在项目建设运营中,光大常州项目主动承担垃圾焚烧发电环保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村企共建等各类活动走向社会、学校,围绕“垃圾发展帮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主题向百姓讲解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相关知识,提高了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认识。
1、政企共建的礼物。
光大常州项目是光大环境与常州市政府政企共建的礼物,是首座建在城市社区、无围墙、全开放、超低排放且建有便民惠民设施的“邻利工厂”和“城市客厅”。
公司内的健身广场、儿童游乐场、篮球场、街心花园均对周边居民免费开放,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一个健身、休闲的好去处。便民惠民设施是光大环境送给政企共建的礼物,是高科技颠覆古老、落后环境理念的榜样,是大家的和谐家园。
秋白书苑是光大环境送给全民阅读的礼物,希望在全民阅读的营养浸润下,每个人的梦想都能飞得更高更远更漂亮。
2、校企共建的礼物
光大常州项目积极与各级院校联动,开展科普宣传实践活动,宣贯“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生活理念,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低碳环保、生态文明的校园环境建设。环保科普馆是光大环境献给校企共建的礼物,孩子们常常在这里开怀畅谈,把龙城全域旅游的未来展望。
3、村企共建的礼物
随着厂区周边城市化步伐加快,光大常州项目周边住宅区、商业区、中小学校、景观公园,星罗棋布,居民多达十万人,为确保城镇中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周边居民和谐稳定发展,光大常州项目积极响应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搭建与周边居民、学校、政府、媒体交流沟通的平台,推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共筑美丽中国。
(三)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共赢
社会效益: 一是拉动就业。光大常州项目积极与周边居民进行交流互动,并结合实际需求为周边居民提供就业机会,使居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改善。拉近了民众和企业的关系,消除了民众对垃圾焚烧处理的顾虑。二是改善设施。光大常州项目不断加强与厂区周边居民联动,打造城市新客厅以改善周边社区公共资源配置,使光大常州项目真正融入社区,实现了与周边十万居民和谐相处。三是宣传环保。光大常州项目利用暑假期间与宋剑湖小学联合开展“阳光驿站”活动、与遥观中学建立“德普教育实践基地”,成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为学生科普环保知识。
环境效益:一是改善环境。在接受监督的同时,光大常州项目根据当地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标准,提高区域内的环境友好性,周边居民的宜居程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二是循环经济:项目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9万吨,年节约标准煤4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10万吨。项目落地提高了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为城市提供了绿色电能和燃烧废料回收经济。
经济效益:垃圾焚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为常州市提供绿色电力。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市场需求,巧抓供热改造时机,在国补退坡新形势下,实现热电联产经营方式。光大常州项目产生的旅游效应拉动周边酒店、餐饮等产业发展,推动了遥观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借鉴价值
运营至今累计接待2814批80925人,为光大环境拓展国内外各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技术装备公司市场销售提供有力帮助,同时也为各地政府解决邻避问题提供有力帮助。
(一)以人为本,造福社会
在满足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光大常州项目优先为当地居民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奠定了后期当地民众与政府、光大常州项目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增强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善垃圾车质量
光大常州项目不断加强和政府沟通:改善垃圾车质量,减少抛、冒、滴、漏;优化垃圾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监管;加强周边运输道路的保洁工作。同时,厂区内设立快速关闭门,垃圾仓保持负压状态,确保臭气不外溢。
(三)公开透明,勇担责任
光大常州项目的烟气排放各项指标与常州市环保局实时在线联网,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察。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设立项目运营监管办公室,长期派驻4名工作人员全过程监管运营情况,包括焚烧效果、环保排放、污水处理、垃圾进厂数量、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等,并实行月度考核机制。在项目大门外竖立醒目的LED液晶显示屏幕,显示工厂高标准的、实时的烟气排放指标,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接受民众监督。自2017年1月1日起,在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烟气排放浓度在线监测数据小时均值在线公示。
(四)全面实施公众开放
项目于2019年3月8日正式对外公众开放,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公众开放管理体系,统筹公众开放工作实施,详细制定了对外开放制度和细则,对有关开放的管理体系、开放范围、接待流程、宣传活动、安全保障、软硬件配套设施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成立公众开放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年度科普计划,联系、协调、接待各类公众参观活动,组织各种专题环保科普活动,以西服西裤、白衬衫、工作牌为统一着装标准,并定期进行讲解员培训,争取打造出礼仪好、效率高、知识面广的全能团队。
(五)加强外部联动,搭建沟通平台
运行12年来,光大常州项目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维稳联系平台和沟通机制;在运营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管理的方式,赢得居民的信任。与周边村镇、社区、学校互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居民“请进来”,开诚布公、眼见为实;企业“走出去”,互动交融、和谐邻里。
(六)推动行业发展
从“打开大门”大大方方接受公众参观,到“拆除围墙”打造全面开放的花园式垃圾焚烧发电厂,从“闲人免进”的环保设施成为周边老百姓的“城市客厅”,作为行业标杆和示范,光大常州项目成功破解了“邻避”难题,实现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一次重要提升。光大常州项目积极配合全国各地政府及企业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做好当地居民环保科普知识宣传,主动带领全国各地百姓参观光大常州项目,让百姓深入了解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垃圾变废为宝的过程,详细讲解百姓关注话题,并邀请项目周边居民来司与其他地区居民面对面交流,消除百姓的恐惧感。
转自: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所属栏目:动态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03 00:00:00
- 住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13年版规范即将废止!
为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统一工程计价规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进行了修订,形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
通知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统一工程计价规则,我们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进行了修订,形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12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人及传真:丛铭雪,010-58934733
联系邮箱:chengm@mohurd.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封请注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
www.mohurd.gov.cn/zqyj/202111/W020211119040357.pdf
来源:住建部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12-02 00:00:00
- 绿色PPP项目典型案例二——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
今年4月底,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示结束,16个典型案例正式入选。此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812号)要求,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及社会公开征集,并委托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将具体案例信息进行了汇总整理,并陆续将通过公众号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夏家河村,南侧毗邻夏家河污水处理厂,北侧是土羊高速公路。该项目是大连市政府为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彻底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环境污染、废物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循环经济项目,也是我国第一个采用BOT方式建设的城市集中式污泥处理厂,亦是国内首个采用厌氧发酵/工业化生物制气工艺降解有机废物的示范项目。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11公顷,一期征地2.47公顷,年处理污泥等可降解有机废物总量超过25万吨,日供净化生物质燃气(天然气标准)约20000立方米。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全景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设计日处理市政污泥600吨/天,餐厨垃圾200吨/天,城肥100吨/天。
(三)社会资本方概况
2006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连东泰产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较早开展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之一,获得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运营资质》及大连市环保局颁发《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并于2002年1月30日正式通过了ISO14001国际管理体系的认证。现拥有职工300余人,固定资产6000多万元,主要从事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及再生利用;环保技术咨询,“三废”处理工艺设计;企业相关物业管理,环境污染治理。
2007年3月2日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大连力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项目公司——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项目公司现有员工60余人,是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的运营单位。经营范围包括:市政污泥、有机垃圾的收集与无害化处理及再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以建设生物质有机废物集中式厌氧消化/生物制气集成化处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为目标,在厌氧消化预处理技术、协同厌氧消化处理技术等领域进行突破,在沼气净化提纯技术;生物质燃气混配、高压输送技术;沼液高效脱氮处理技术,沼渣综合利用等方向进行探索,实现了从污染治理到产物利用的完成技术路径,形成一整套集成化处理技术,水平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水平,且均已实现产业化应用,投资少,占地省,运行成本低,可在城市、农村等多地进行复制和推广。
(四)项目进展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是大连市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市政污泥、餐厨垃圾等城市可降解有机废物集中处理的工厂。项目于2007年11月开工建设,2009年2月完成土建、设备安装,2009年4月29日投料试运行。目前主要承担大连市主城区20多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市内五区餐厨垃圾、城肥等可降解有机废物集中处理任务,可降解有机废物经厌氧消化后产生固、液、气三态产物。气态产物(沼气)经净化提纯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补充能源进行利用,在国际尚属首例;液态产物(沼液)采用短程硝化——厌氧氨氧化联合工艺进行脱氮处理,实现高氮废水的达标排放。这是厌氧氨氧化技术在国内首次实现产业化应用,在国际上仍处于领先水平,解决了厌氧消化技术高含氮废水难处理的瓶颈问题;固态产物(沼渣)富含氮磷钾等营养成分,可广泛用于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的基质用土,亦可替代粘土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之一。
项目已经连续稳定运行12年,累计处理可降解有机废物总量超过200万吨。2019年,项目累计处理可降解有机废物总量超过35万吨,累计外送净化生物质燃气量815万立方米。.
二、运行模式
(一)建设运营模式
项目采用BOT的运营模式,特许经营期包括:特许经营建设期,期限为12个月;特许经营收费期:期限为特许运营收费期之日起20年。在特许经营期内,大连市城建局(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调整为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获得大连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此项目,有权签署有关协议,并履行协议义务。大连市城建局(目前由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授予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行使从事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的权利,该公司享有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收取污泥处理费的权利。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的全部设备和设施等相关财产均由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投资,其财产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归该公司所有。项目融资需要时,可按约定条件质押污泥处理厂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运营收费权。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享受特许经营期内的排它性原则。
项目交易模式见下图所示:
(二)资金筹措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注册资金4000万元,总投资接近20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8641.5万元,年利率6.84%,贷款年限10年,其余为企业自筹。
(三)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以“政府付费”为主,即项目的收入(成本及收益),是通过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每年从财政预算资金中固定支付给项目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及正常利润的费用。
此外,项目公司通过售卖生物质燃气产品,也能带来稳定的经济收益,此部分收益约占总收入的30%。
三、借鉴价值
我国每年产生可降解有机废物44亿吨,其中,污泥约2200万吨,餐厨垃圾约6000万吨,禽畜粪便约39亿吨,农作物秸秆约7亿吨,若将所有有机废物厌氧消化处理,则每年可产生3000亿m3沼气,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耗的6%,同时可提供超过4亿吨有机肥料,生物质能开发前景广阔。截至2019年末,中国城镇化率达到60.6%,其中,百万人口以上城市130座,超大城市39座。一方面,这些城市人口密集,亟待解决可降解有机废物的处理处置问题;另一方面,城市化程度高,土地资源紧张,比较适合建立集中式可降解有机废物处理中心。可降解有机废物集中式厌氧消化处理技术节能投资和运行成本,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推广及应用前景广阔。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自2009年投产运行至今,已连续稳定运行了12年之久,实现了从污染治理到产物利用的完成技术路径,形成一套稳定的集中式厌氧消化集成化处理技术。投资少,占地省,运行成本低,利用绿色技术美化城市环境,同时帮政府解决污染治理的难题。项目的实施,既能改善生态环境,又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在污泥、湿垃圾等生物质能源废物的综合治理领域打造示范,且整套集成技术可在城市、小城镇等多地进行复制和推广。
(一)可生物降解有机废物集中式一体化处理模式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采用厌氧消化/工业化生物制气工艺,对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餐厨垃圾、过期食品等各种固态、液态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废物进行集中式一体化处理,解决了城市各种有机废物分散处理造成的投资浪费、运行管理费用高等弊端。利用现有设施合并处理多种生物质有机废物,同时解决多种污染物治理问题,改善环境的同时节省投资,在国内属于首创,项目的建成及稳定运行成为国家环保产业典范。
(二)生产清洁能源、节能减排
能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动力,项目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时期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目标,将市政污泥、餐厨垃圾等有机废物进行“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产生新的清洁能源生物质燃气,节能减排,变废为宝,惠民利用。
项目年处理可降解有机废物总量超过25万吨。每年减排甲烷约0.5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2万吨。日产净化生物质燃气超过20000立方米,通过城市燃气管网输送至千家万户作为城市燃气的补充气源,供居民日常用气使用,该气量可满足每天5万户居民的用气需求,约占大连市居民用气总量的5%。据统计数据显示,大连市未收集的餐厨垃圾量约为800~1000吨/天,若这部分餐厨垃圾全部采用集中式厌氧消化/生物制气的方式处理,则日产净化生物质燃气量将超过50000立方米,可满足12万户城市居民的用气需求,社会效益显著。
厌氧消化技术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将能源作物(如污泥、易腐垃圾、粪便)等有机物分解,产生生物甲烷,该技术在满足能源需求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利用厌氧消化技术处理可降解有机废物,提纯气态产物沼气获取的生物质燃气,可以作为一种新能源替代石油天然气导入城市供气体系内,这一能源替代体制有效地缓解了当前能源紧缺的困境,解决城市居民用气需求。为新能源开发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贯彻开辟了新的道路,同时还对节能减排提升能源经济效益亦有杰出的贡献。
(三)先进成熟的集成化工艺处理技术
项目自主研发了针对不同种类物料的专用预处理技术;协同厌氧消化处理技术;沼气净化提纯技术;生物质燃气(天然气标准)混配、高压输送技术;高氮含量废水高效脱氮处理技术;沼渣资源化利用技术等。整套集成化处理技术水平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水平,且均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其中:
预处理技术主要针对不同种类生物质能源物料的物理特性,研究最有效的预处理方式,加快水解酸化速度,以促进有机质降解进程,缩短物料停留时间,从而提高系统处理能力。
协同厌氧消化处理技术是根据不同物料组合方式优化和改进协同厌氧消化过程,通过控制工艺参数的控制使厌氧反应系统始终处于利于甲烷菌菌群生存代谢的最优势环境条件,从而促进产气。通过生产装备及PLC控制系统的技术升级,以保证设备与物料的匹配性最佳,以提高可降解有机废物的处理效率。
沼气净化提纯、生物质燃气混配及高压输送技术可满足次高压城市天然气管网输气要求,实现生物质燃气的高值利用。
高氮含量废水高效脱氮处理技术、沼渣资源化利用技术则是在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方面进行攻关探索,为生物质废物集中处理技术的发展攻克难关。沼液是厌氧消化后产生的残余液体,总固体含量小于1%。其产量大、经过厌氧工艺处理后仍然含有较高的污染物,特别是氨氮含量过高,远远超过了排放标准。若采用传统物化法存在运行费用高、效能低下的特点;采用普通的硝化反硝化工艺,存在反硝化碳源不足的问题。项目提出采用同步亚硝化-厌氧氨氧化-反硝化联合脱氮工艺对沼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厌氧的条件下利用NH4+-N作为电子供体,NO2-N作为电子受体,经过氧化还原作用将其转为N2的过程。项目日处理沼液量可达1000吨。与传统的生物脱氮工艺相比,该工艺不仅节省25% 的曝气量,无需外加有机碳源,可适用于低C/N比废水,对于该类水体的生物脱氮处理具有重要意义,掀起了废水脱氮的一场新革命,经联合工艺处理后的沼液输送至大连夏家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从而最终实现沼液的达标排放。沼渣是沼气工程的副产品,其营养成分丰富,养分含量全面,被认为是一种优质高效的土壤改良剂和有机肥料。生物质可降解有机废物经厌氧消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后,产生的沼渣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 的规定和有关标准,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要求,沼渣可经自然晾晒后混拌黄土作为土壤改良剂、基肥或园林绿化用土进行利用。此方式不需要大量物料及土地资源消耗,便可实现污泥等有机废物中有机质及营养元素的高效利用,实现能量的有效回收。此外,项目产生的沼渣与粘土成份接近,亦可替代粘土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用于建筑行业。
四、获得的主要荣誉
2010年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被评为“大连市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项目被认定为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国家第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示范项目等荣誉。2011年底项目成功注册联合国CDM减排项目。公司曾获得2009 年、2010年、2013年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资助。2014年项目入选辽宁省节能减排技术目录;获得第一届大连市科技创业大赛成长组二等奖。2015年公司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项目实施过程中研发的《应用于污泥厌氧消化系统的控制》专利获大连市专利奖励;项目获得大连市科技进步奖;同年项目被评为2016年大连市“十佳环境治理工程”;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被评为大连市节能环保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在本项目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的《城镇污泥高效干化与清洁能源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8年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获得大连市企业技术中心荣誉称号。
同时,为保证公司在生物质能源厌氧消化领域的技术创新性、延展性不断提升,公司组建了由硕士、专业技术人员、行业资深专家组成的研发团队。主导或参与研发的多项新技术和新工艺已经应用于许多工程上,全面参与工程项目工艺研发、工程调试、试运行和运营。经过近几年的技术研发,公司已取得二十余项知识产权成果。先后与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科研经验,全力推动公司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进程。2018年由项目衍生的《生物质有机废物厨余垃圾合并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项目入选大连市重点研发项目;《厌氧消化沼液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项目入选甘井子区重点研发项目。2019年《市政污泥预处理破壁技术的研究》项目入选甘井子区重点攻关项目。
转自: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所属栏目:动态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02 00:00:00
- 民间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以我国民间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结构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分析、文献研究的方法对影响因素进行梳理。通过问卷调研,从企业的性质、地域、规模与经济预期等方面对影响因素进行多维度的对比分析,总结出不同视角下影响因素重要性差异的特点并探究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对相关政策的完善及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实践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基础设施项目;民间投资;资本结构;影响因素
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需求也不断增加。在目前传统基建尚需进一步完善、新基建发展利好的背景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具有现实意义,更有战略意义。然而,基础设施项目往往投资规模较大,建设运营周期较长,给政府财政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因此基础设施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可以预见,未来民间资本将会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
在民间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决策中,项目的资本结构是核心问题之一。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结构,与广义的资本结构不同,其对应的是项目公司中权益资本与债权资本的数量、比例关系以及具体构成来源。项目的资本结构不仅会影响项目的财务可行性,而且股东组成的不同也影响着项目的成败。合理的资本结构安排能够实现公平有效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提升投资效率,是民间资本成功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保障。现有项目资本结构的相关研究,大多通过模拟或者建模,得出项目的最优资本结构,较少有对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研究,因此本文将对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设计的影响因素开展研究,从不同视角对其重要性进行比较分析,同时研究结果还可以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调整和完善提供参考。
二、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识别
对资本结构的理论研究历经了古典理论、现代理论和新资本结构理论三个阶段。目前比较主流的理论有MM理论、权衡理论、啄序理论、代理成本理论、治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等。依据上述理论,对于资本结构的决策,负债利息的税盾作用、财务困境成本、代理成本、控制权及信息传递作用都是股东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
而对于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民间资本而言,其决策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包括成本、收益与风险等常规的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性质,还带有行业的特点。李超、张水波将轨道交通PPP项目的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分成政治经济制度、行业环境和项目特征三个方面。而Cai等认为在分析影响因素时不仅要考虑项目的风险,也要关注那些会对投资者产生激励的因素,胡一石等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干系人管理多方面,总结出7类18个影响因素。
基于文献总结、理论分析并结合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本文总结了19个项目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
序号
影响因素
A
利息具有抵税作用
B
增加负债比重能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C
负债过多会提高财务风险
D
股权和债权融资的费用及成本比较
E
提高资本金增强债权人的信心
F
行业平均负债水平
G
法律法规对最低资本金的要求
H
限制负债数量以使项目利益能流向股东
I
财务弹性(保持一定的负债)
J
不愿将利润让渡给债权人
K
维持现有股东控股地位
L
利用股东的专业特长,规避委托风险
M
负债过多会降低信用评级
N
宏观经济政策考虑
O
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难易程度
P
降低负债消除政府对项目破产的担忧
Q
降低负债消除供应商对拖欠账款的担忧
R
提高资本金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S
提高负债比例,降低总资本成本,从而降低未来服务或产品价格,
提升政府和用户满意度
三、 调研过程与分析
(一)调研设计与实施
为了进一步分析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本研究设计实施了专项调研。调研基于研究目标,利用李克特5点量表的方式来评估各个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调研邀请受访者基于实践经验对过往项目资本结构设计过程中考虑到的因素进行重要性评价。
经过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间三轮问卷发放,一共有63家参与我国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企业的管理人员参与,其具体信息如表2所示。受访者所在企业有46家曾参与过PPP项目,各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情况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受访者的单位性质构成、实践经验、地域分布等都较为合理,为进一步研究分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表2 全体受访对象基本信息
受访对象信息
内容
数量
比例
企业性质
中央企业
15
23.81%
地方国企
14
22.22%
民营企业
28
44.44%
地域分布
东北地区
0
0%
东部地区
36
57.14%
中部地区
12
19.05%
西部地区
15
23.81%
企业规模
小型企业
29
46.03%
中型企业
9
14.29%
大型企业
25
39.68%
经济预期
增长盈利
12
19.05%
不受影响
23
36.51%
有所影响
23
36.51%
严重影响
5
7.94%
总计
63
100%
表3受访者所在企业参与PPP情况
企业性质
参与PPP项目不同数量的企业数(个)
总计(个)
10个以下
10-50
50个或以上
中央企业
5
9
1
15
地方国企
6
3
9
民营企业
11
2
6
19
其他
2
1
3
总计
24
14
8
46
(二) 调研结果与分析
基于问卷数据,全体企业受访者对影响因素重要性判断的统计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影响因素
重要性
排序
C负债过多会提高财务风险
3.742
1
O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难易程度
3.697
2
M负债过多会降低信用评级
3.621
3
D股权和债权融资的费用及成本比较
3.530
4
N宏观经济政策考虑
3.500
5
E提高资本金增强债权人的信心
3.424
6
S提高负债比例,降低总资本成本,从而降低未来服务或产品价格,提升政府和用户满意度
3.394
7
G法律法规对最低资本金的要求
3.348
8
R提高资本金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3.333
9
H限制负债数量以使项目利益能流向股东
3.303
10
I财务弹性(保持一定的负债)
3.258
11
K维持现有股东控股地位
3.258
12
B增加负债比重能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3.242
13
Q降低负债消除供应商对拖欠账款的担忧
3.227
14
A利息具有抵税作用
3.212
15
F行业平均负债水平
3.212
16
L利用股东的专业特长,规避委托风险
3.197
17
P降低负债消除政府对项目破产的担忧
3.182
18
J不愿将利润让渡给债权人
2.985
19
注:表中重要性是指评分数据的平均权重数。
基于全体企业的调研数据显示,影响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决策比较重要的因素,大多与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与风险有关,同时,获取融资的难易及宏观经济政策这两个因素都反映了宏观经济的整体形势,说明企业作为投资决策的主体,在决定项目资本结构时除了对风险的考量,也对宏观经济较为敏感,这与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有关,基建项目普遍投资额偏大,企业投资十分依赖融资,为了优化项目结构,提高利润水平,融资渠道的难易与成本直接反映在项目的资本结构上。另一方面,MM理论中强调的负债的税盾效应、行业平均水平,以及体现信号传递理论的消除供应商与政府的担忧等因素的重要性排序较低,表明这些因素对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较小。
不同类型的企业在项目资本结构决策中考虑的因素可能不同。Nguyen等发现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规模、成长、经营风险等因素存在相关关系。也有案例也表明不同地区的PPP项目融资结构存在差异。因此本文将从企业的性质、地域、规模与经济预期等方面分类讨论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的差异。
1、不同类型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差异
根据企业所有性质不同,可以将受访企业分为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三类。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会导致经营策略、资源优势乃至规模地位的不同,因此不同类型的企业对民营资本决策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的影响方面和因素的考虑程度也会有差异。不同类型企业对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重视程度的统计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不同类型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因素
类别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整体
15
13
1
4
6
16
8
10
11
19
12
17
3
5
2
18
14
9
7
中央
企业
12
15
3
10
6
15
5
3
6
17
12
11
12
6
1
18
18
6
2
地方
国企
17
5
2
1
7
18
10
10
7
18
5
14
2
7
2
10
16
14
10
民营
企业
7
13
1
5
5
7
9
17
17
19
13
16
2
4
2
15
9
9
12
与整体平均水平相比,中央企业对项目资本结构的社会影响更为关注,其对股东利益的实现、利用股东能力等因素重视程度显著提升,这反映了中央企业经营策略的偏好:利用项目资本结构达到治理目的,保持股东的利益与财务弹性。而相反的,由于国有资本性质且本身实力较强,在融资方面容易得到优待,中央企业对于债权融资对信用的影响重视程度较低。
而地方国企在杠杆的成本和收益权衡之间更重视负债率过高带来的成本与风险。但是对于负债的效应本身,地方国企相比税盾作用,更重视负债的杠杆效应。
民营企业的影响因素偏好则反映了其对风险的敏感性和市场的依赖性,在决定项目资本结构时十分重视负债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市场情况与融资难易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资本结构。与平均水平相比,民营企业更为积极地参考行业平均水平以优化投资效率,降低风险。
综合比较不同类型企业视角下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差异,可以发现三种类型的企业虽然都十分重视融资成本和负债风险对资本结构的影响,但在经营策略和利益相关者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中央企业更偏向投资者、政府和用户,地方国企更偏向股东,民营企业更偏向投资者和供应商。因此,政府在制定资本金制度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不同性质对合理资本结构的影响。同时地方国企的杠杆率本身较高,统计结果还反映其对杠杆效应的重视程度较强,因此在“去杠杆”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的限制。
2、不同地域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差异
根据企业业务常驻地不同,受访企业可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企业三类(本次受访对象没有东北地区的企业人员)。不同地区的区位条件、政策支持倾向、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有所不同,因此地域因素也可能对调研结果产生影响。不同地域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差异的统计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不同地域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因素
类别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整体
15
13
1
4
6
16
8
10
11
19
12
17
3
5
2
18
14
9
7
东部
地区
10
9
1
3
10
12
6
14
12
19
7
14
2
5
4
17
14
17
7
中部
地区
9
17
4
7
2
13
11
7
9
19
16
17
11
4
1
13
13
4
3
西部
地区
19
5
1
8
5
16
8
11
16
18
8
11
3
4
2
14
11
5
14
东部地区企业决策时主要考虑的顺序为负债风险、融资成本、宏观状况。相比于整体平均水平,更重视负债的杠杆效应和税盾效应,反映了其较为激进的竞争策略。而中部地区企业在决策项目资本结构时十分关注资本结构对利益相关者、对融资难易的影响。这种现象与信号传递理论相符,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部地区企业在融资渠道上可能存在一些困难。西部地区企业在决策项目资本结构时考虑的方面较多,总体上看优先考虑负债水平产生的风险、成本与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态度较为谨慎,与中部地区类似,这可能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较低,资本市场不完善,企业融资面临一定困难有关。
综合比较不同地域企业的差异,可以发现不同地域企业在融资渠道难易、对利益相关者态度、经营策略差异上的区别受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资本市场完善程度、政策扶持倾向的影响:第一,东部地区企业对提高债权人、投资者信心的重要性排名在三个地区中是最低的,而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企业对这两个因素的排名均较高。相较之下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融资渠道不完善,企业融资难度大,故而在项目资本结构设计上更为顾虑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想法,以降低融资难度。第二,行业平均负债水平的重要性排名自东向西逐步下降,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三个地区的市场竞争强度与完善程度的差异。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市场竞争越激烈,同时信息的不对称性降低,企业对市场的依赖程度更强,因此为了制定更为合理的资本结构,获得更好的项目持续性,企业更需要参考行业平均负债水平。
3、不同规模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差异
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可将本次受访企业根据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划分为大、中、小三个规模类型。不同规模企业对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重视程度的统计结果如表7所示。
表7 不同规模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因素
类别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整体
15
13
1
4
6
16
8
10
11
19
12
17
3
5
2
18
14
9
7
小型
企业
15
11
1
6
4
17
11
14
17
19
13
16
3
4
2
9
7
7
10
中型
企业
15
7
2
6
4
10
10
10
7
19
15
15
1
4
3
15
14
7
10
大型
企业
9
15
2
2
14
12
7
9
9
19
7
12
5
4
1
17
17
15
5
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决策时存在共性,优先考虑的主要因素都是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难易程度与风险,然而横向对比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差异,可以发现:第一,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增大,企业对利用股东的专业特长,规避委托风险的重视水平逐渐增强。因为企业规模越大,股东实力一般也越强,而且在企业实力增强的过程中,在股东的选择上更有主动权,股东的专业能力配置也越完善。因此利用股东的专业特长规避委托风险能带来的收益也越高。第二,对降低政府和供应商的担忧这两个影响因素的重视水平随着企业规模增大而不断降低。企业实力增强,政府和供应商对企业履行责任的信任水平也随之增强,因其主要是基于企业综合实力而做出信任水平判断的。中小型规模的企业在融资的渠道和成本以及风险控制能力上均弱于大型企业。因此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中应充分考虑不同发展阶段的竞争优势,同时政府应根据企业规模不同而适当调整资本金最低水平,针对实力较弱的企业有一定的融资帮助,提高企业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意愿与能力。
4、 不同经济预期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差异
不同的经济周期阶段,宏观经济条件有不同的特征,而外部的经济条件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内部治理。因此本文根据企业因宏观经济影响而预计的当年盈亏状况,将其分为增长盈利、不受影响、有所影响和严重影响四部分。根据不同经济预期的企业而分类总结的企业对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重视程度的统计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不同经济预期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因素
类别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整体
15
13
1
4
6
16
8
10
11
19
12
17
3
5
2
18
14
9
7
增长
盈利
17
9
2
2
6
17
9
2
9
17
6
9
2
9
1
14
15
16
6
不受
影响
15
9
1
4
7
16
12
18
12
19
8
12
2
5
3
16
9
5
9
有所
影响
6
14
2
8
9
6
4
12
14
19
17
18
4
3
1
11
16
13
9
严重
影响
14
9
5
1
5
14
14
9
9
14
9
14
5
1
1
19
9
1
5
处于增长盈利预期的企业视角下,排名最高的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包括融资成本、信用风险等方面。即使企业对未来经营有着良好预期,决定项目资本结构的最主要因素还是融资渠道获取的难易程度。但预期能够盈利的企业一般而言实力较强,应对宏观经济的抗风险能力也较强,因此政府、供应商、投资者对其的顾虑水平也较低,从而这些利益相关者的担忧不是企业决策项目资本结构的主要考虑因素。预计不受影响的企业对影响因素重要性判断与全体企业的平均水平类似,在决定项目资本结构时首要对风险与成本进行考量,还对投资者、供应商与股东的信任水平较为重视。当宏观经济已经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时,企业在决策项目资本结构时虽然依旧最重视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但对宏观经济的变化更为敏感,同时对政策、法规、风险重视程度较高,总体而言对负债的态度较为谨慎。而当企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严重影响时,宏观经济情况成为最主要的考虑因素,此外对投资者信心的重视也反映了严重受影响的企业在融资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困难,供应商与投资者是保证项目持续性的重要相关方,保持与其的良好关系也是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措施。
综合比较不同经济预期的企业的差异,可以看出:第一,项目资本结构决策主要依据和倾向都随着企业经营受宏观经济的影响程度不同而发生变化。对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视程度随着企业经济预期的转坏而不断提升,即企业经营越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敏感性便越强。这也反映了企业本身风险抵御能力的强弱,抗风险能力越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越弱,对经济政策变化的适应性越强。第二,无论是哪种经济预期的企业,对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难易程度重要性排名均十分靠前,表明了目前影响企业决定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的主要因素还是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结语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优化项目资本结构是增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保障,本文从不同角度对民间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进行总结与分析,研究发现企业在资本结构决策时整体上更多地关注资本结构本身的风险与成本,而更少考虑资本结构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
此外,企业所有制属性、主营业务所在地、企业规模及经济预期等方面对企业的决策偏好产生影响,原因主要反映在资本市场条件、融资渠道、风险偏好、资源优势方面的差异上。因此,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首要的任务是完善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难度与成本。在持续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规范监管制度和评级体系,为民间资本提供制度保障的前提下,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绿色金融等新型金融工具的完善,加强信息披露,为民间资本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提供渠道,并恰当的优化发行手续,降低融资成本。
其次,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规模的企业,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并根据地区间经济水平与企业实力差异有侧重的给予政策支持,如对中西部地区或中小型企业提供一定的降税或退税。配合针对性、分档次的资本金制度,降低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门槛,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最后,鉴于民营企业的性质特点与总体实力差异,政府可以制定一定的激励措施,合理使用补贴与税收优惠等工具,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同时在项目吸引投资时减少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打破民营企业进入的隐形壁垒,保障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的良性竞争,从而让项目资本结构更为合理的同时也能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建设的积极性,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来源:王守清PPP团队微信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治理的政策诉求和实现路径
近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李开孟发表以“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治理目标和路径优.........定为家族公司(a family corporation)从而丧失REITs税收优惠待遇;新加坡规定至少25%的已发行信托份额由至少500名公众持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公募应为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私募则为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5)REITs持有资产方面,也应满足分散性要求。美国规定在税务年度的每季度之末,REITs所持有各类非政府证券(包括应税子公司证券)不得超过REITs全部资产价值的25%;REITs持有其应税子公司证券的价值不得超过REITs全部资产价值的20%;REITs持有单个发行人的证券价值不得超过REITs全部资产价值的5%;REITs持有的任何单个发行人的享有表决权证券的价值不得超过REITs全部资产价值的10%;REITs持有的任何单个发行人的证券不得超过其所发行证券总价值的10%。
(6)在公开上市方面,全球主流的REITs市场均要求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产品流动性,从而实现价值发现等功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美国上市型REITs占比在90%以上。
(三)如何理解基础设施公募REITs
REITs投资的资产类型,开始阶段主要为各类房地产物业,包括写字楼、商业地产、工业地产、仓储物流、酒店公寓等,然后逐步拓展到医疗养老、体育休闲设施、剧院、交通、电力、无线通讯塔网、农林设施、监狱、军事基地、教科文卫等领域,使得基础设施成为REITs持有的重要底层资产类别,但总体而言基础设施REITs所占比例较低。
美国是基础设施REITs发展最成熟的市场,其基础设施类资产主要包括光纤电缆、港口及收费公路、无线通讯设施、输变电系统、天然气储存及输送管线、仓储物流、数据中心等。美国163只公开上市的权益型REITs的行业数量分布见下图。
数据来源:美国国家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协会(NAREIT)
图2 美国权益型REITs行业数量分布情况
上述特殊类资产主要包括电影院、赌场、农场及户外广告牌,基础设施REIT仅包括能源通信设施。美国163只公开上市的权益型REITs的行业市值分布见下图。
数据来源:美国国家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协会(NAREIT)
图3 美国权益型REITs市值行业分布情况
按照美国金融时报富时指数(FTSE)的分类,美国基础设施REITs仅包括能源通信设施等经营性基础设施类型,共有5只,占比仅为3.07%。若将仓储物流、数据中心、林业和医疗等广义基础设施包括进去,基础设施REITs数量和市值占比分别为22.09%和38.42%,表明基础设施在美国REITs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于2014年9月先后发布《不动产投资信托守则REITs》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守则InvITs》,即针对一般性不动产和基础设施分别专门进行投资信托立法,成为针对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制定专门规则的国家。共有两只公募和一只私募InvITs产品上市,投资领域集中于电力、道路等主要基础设施行业。
我国的REITs试点从基础设施领域切入,将“基础设施”和“不动产投资信托”进行结合,强调发行“基础设施REITs”,在全球REITs市场独树一帜。中国的公募REITs试点产品,由符合条件的、具有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封闭式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并通过购买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信托为载体的资产证券化(ABS)标准化证券产品全部权益的方式,完成对标的基础设施资产的持有,形成“公募基金+ABS”的交易结构,由专业性外部管理机构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底层资产,并将由此产生的收益高比例分配给REITs基金持有人。
基础设施不动产采用REITs工具实现上市交易,主要功能体现为:(1)为社会公众及专业机构投资基础设施资产提供金融工具;(2)通过资本市场促进基础设施重资产的专业化轻资产运营;(3)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基础设施资产价值。同时,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发行和上市交易,应满足REITs关于投资价值、可交易性、分散程度、信息披露等一系列要求,尤其是对基础设施资产的经营性、市场盈利能力和分散持有等提出了特殊要求,使得很多基础设施资产客观上难以满足发行REITs的条件。
为了突破REITs产品发行和交易的苛刻要求门槛,美国创设了与REITs并行的主导型有限合伙基金产品(Master Limited Partnership,简称MLP),主要是为了满足对基金底层资产进行管控,允许存在一个有主导地位的基金持有人,主要采用合伙制架构,通过合伙协议自主约定各方责权利,灵活性大,由熟悉基础设施资产特性的原始权益人或其他专业机构发挥主导作用。REITs要求最大基金份额持有比例不得超过10%,难以实现对底层资产运营的控制,而MLP则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够满足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机构对底层资产控制的需要,因此特别适用于对专业运营有较高要求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美国共有MLP产品150多只,市值约3,610亿美元。REITs和MLP两个市场均开发出专门的指数以及相关的ETF基金产品,两个市场合计基础设施类产品市值约5,000亿美元,MLP产品的基础设施产品市值大于REITs。美国研究推出MLP产品的经验表明,金融业只有扎根于服务实体经济才能维持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金融产品要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反过来让实体经济迁就于僵化的证券市场相关规则需要,不能让金融业脱离实体经济自我循环,独立发展。
(四)如何理解中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
我国将REITs试点聚焦于基础设施领域,是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政策性导向的发展现状,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等多种因素综合权衡的结果,是在我国当前现实情况下能够顺利推动REITs产品落地的必然选择,体现了突出的政策性、战略性、现实性等特征。
《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对我国发展REITs的政策诉求归纳如下:(1)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优质项目,加强融资用途管理;(2)推动权益性融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拓宽项目资本金筹集渠道,防范金融风险、降低实体经济杠杆;(3)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填补当前金融产品空白,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4)完善储蓄转化投资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规范化健康发展;(5)促进专业化运营管理,提高投资建设和运营效率,稳投资、补短板,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号)再次明确我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目标导向为:(1)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2)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构建投资领域新发展格局;(3)处理好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和商业性关系,切实保障公共利益,防范化解潜在风险;(4)开展投融资创新,打通投资合理退出渠道,形成投融资闭环,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发展;(5)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两新一重”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相关政策文件对于如何完善基于市场规则的REITs投资制度建设,如何提升社会公众对于REITs产品未来持续投资的合理预期管理,如何打破市场垄断格局促进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如何规避REITs金融产品投资风险等市场化政策诉求关注不够,体现出当前阶段中国特色REITs强调国家战略的政策导向等基本特征。
二、我国基础设施REITs治理结构及可能潜在冲突
我国于2021年6月21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首批上市的9只REITs产品,有5只产权类项目,包括3只产业园和2只仓储物流,以及4只特许经营类项目,包括2只收费公路、1只污水处理和1只垃圾处理及生物质发电项目。
我国已建成超过100万亿级规模的资本市场,基础设施REITs是我国资本市场细分领域的一个小规模专业化市场,即便将来我国能够建成万亿元级规模的REITs市场,其占全部资本市场的市值比例仍低于1%。考虑到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在我国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国家战略中的特殊重要地位,以及实体经济金融深化发展的长期必然趋势,REITs对于我国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及促进补短板高质量投资循环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必须予以高度关注。虽然目前9只REITs的发行规模仅有314亿元,但已为研究我国基础设施REITs的治理结构、潜在问题和路径优化等提供了重要参考案例。
(一)中国基础设施REITs交易结构安排
我国首批9只基础设施REITs的交易结构各有特色,但基本结构可由下图表示。
图4 中国基础设施REITs交易结构
按照我国证券监管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则规定,上述交易结构体现出以下基本特征:
(1)基础设施REITs是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封闭式公募基金,由战略投资者和一般市场投资者分别持有;战略投资者持有比例不得低于20%,市场投资者持有比例不得高于80%;
(2)战略投资者通过战略配售获得基金份额,参与主体是基础设施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3)市场投资者包括基金专业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两类,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不得低于市场投资者持有总额的70%,普通公众持有比例不得高于30%;
(4)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于标准化的证券产品,因此采用资产支持计划ABS的方式实现基础设施资产的标准化转化,整个交易采用封闭式公募基金+ABS的结构,封闭式公募基金(REITs)通过ABS穿透持有项目公司及其底层基础设施资产;
(5)基础设施REITs募集的资金,应有80%以上用于持有基础设施专项支持计划(ABS),且由REITs信托投资基金持有ABS的全部份额。公募基金的总资产不能超过其净值的140%,即REITs的负债率不得高于28.6%;
(6)资产支持计划(ABS)可以通过股权和债权投资的方式持有项目公司资产,但用于收购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资产的负债出资不能超过ABS净值的20%,即ABS的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16.7%。项目公司必须持有全部基础设施存量底层资产;
(7)原始权益人出让基础设施资产回收的资金,扣除战略配售及贷款偿还等支出后,净回收资金的90%以上应以资本金出资方式,用于新增基础设施项目投资;
(8)原始权益人、REITs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计划ABS管理人、资产运营管理机构、REITs和ABS托管人、REITs基金持有人等利益相关方以及财务、法律、税务、资产估值专业机构等参与主体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参与REITs产品治理;
(9)REITs和ABS应由同一家机构托管,并由同一控制方下的具有公募牌照的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管理,管理人和托管机构提供管理和托管服务,并获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10)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作为基础设施资产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获取运营管理费;
(11)纳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设施资产收益的90%以上用于向封闭式公募基金持有人分红。
(二)中国首批9只基础设施REITs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首批9只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主要财务指标汇总如下。
表2 中国首批9只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数据表明,我国首批公开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财务指标体现如下特征:
(1)首批9只REITs可募集资金314亿元,可采用资本金方式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对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增量投资能够发挥重要作用,针对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诉求能够得以实现;
(2)9只REITs的战略配售比例均在50%以上。广河、沪杭甬、首创等三只REITs的原始权益人持有比例大于50%,远高于20%的最低限值要求,表明公开募集的基础设施REITs产品主要由战略配售投资者进行绝对控制,部分原始权益人对基础设施底层资产存在继续绝对控制的诉求;
(3)9只REITs的资产均溢价发行,资产增值率最高达475%,表明可以通过发行REITS实现资产变现,为增量项目投资发挥融资功能。REITs市场展现出实现基础设施资产价值发现的有效功能,对于未来推动基础设施价值管理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4)9只REITS的公众持有比例均很低,最低仅为4%,平均约为9%,表明社会公众对基础设施REITs的参与度仍然很低,寄希望于主要依靠社会公众参与基础设施信托投资不现实,未来中国REITs投资的主要参与者应为专业性机构投资者;
(5)9只REITs2021年的预计派红率均高于4%,最高达12.4%,表明首批基础设施REITs产品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底层基础设施资产的质量普遍较高,且二级市场表现较好。为确保中国基础设施REITs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严把基础设施资产准入质量关。
(三)中国基础设施REITs治理的可能潜在冲突
基础设施REITs治理结构,是对基础设施REITs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安排,目的在于明确REITs交易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各种权力的行使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则。REITs治理应能有效激励和发挥参与各方的专业优势,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落实REITs管理人的主动管理责任,促进REITS试点政策目标实现。优化我国基础设施REITs治理结构,必须首先研究阻碍治理目标实现的各类潜在冲突因素,以便为化解各类冲突提出可行性的应对措施。
1.基础设施的政策性和金融产品的逐利性冲突
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与基础设施进行结合,在我国创设出“基础设施REITs”的概念,是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创新成果,但这种创新并不能改变REITs作为一种金融产品的逐利性商业属性本质特征。REITs产品的续存和发展的基础,就是能够为基金持有人带来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这与基础设施强调公益性和政策导向的目标诉求难免存在冲突。
纯公益性基础设施不适宜于发行REITs。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而言,因其具有商业盈利性特征,这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与基础设施进行结合,从而形成“基础设施REITs”产品提供了内在条件,但能够满足REITs投资回报要求的经营性基础设施资产范围受到限制。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目的在于提供让社会满意的公共产品服务。与REITs作为资本市场投资工具的逐利性特征不同,基础设施的最基本特征是公益性,经营性基础设施同样需要强调其公益性属性,过度的商业性市场化运作不利于基础设施公益性政策目标的实现。
为了弥补基础设施自身盈利能力的不足,往往通过财政资金补贴以满足投资回报的要求,但会引发各种潜在风险。我国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特别强调要为国家战略服务,强调REITs产品的宏观影响价值,对于试点政策尽快落地并赢得各方认可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制度设计者的务实态度。资本的本性是逐利。当资本将逐利的对象瞄准社会公众,且以实现国家战略的名义将社会公众的资金筹集起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且向社会公众提出不低于4%的现金分派率承诺成为刚性,并以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运作时,对基础设施项目实际盈利能力的要求就会变得刚性起来。在REITs基金持有期内如何兑现承诺,如何与微观层面维护投资者的商业利益取得平衡,需要在实践中进行规则创新和务实推进。
2.证券投资公募基金治理和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内在逻辑冲突
我国当前还没有针对不动产投资信托的专门性证券投资监管法规,更没有针对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资产证券化和信托投资基金的专门法规。我国的基础设施REITs采用封闭性证券投资公募基金结合专项资产计划(ABS)的交易结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逻辑设计其治理结构,遵循证券投资的规则进行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法所规范的投资对象是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其运作逻辑强调商业性、流动性、标准化、分散性、透明性等特征。基础设施资产的运营管理,则强调公益性、专用性、特殊性、稳定性、专业性等特征。二者之间的治理逻辑存在很大差别,实际执行层面必然存在难以协调的各种冲突,体现了中国REITs发展道路的曲折性、复杂性。无论实体经济管理部门如何强调基础设施的专业性、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但对于证券监管部门而言,“基础设施REITs”无论多么特殊,但就其法律属性而言应归属于证券投资产品的范畴,因此必须按照证券投资的一般规则进行监管和运作。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而言,其基本遵循是标准化、透明性、专业化、流动性,希望设计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进行标准化的制度安排,但基础设施资产具有鲜明的专业性、行业特殊性等特征。标准化制度化运作诉求与基础设施资产的非标准性之间存在冲突。尤其是我国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融资体制建设不完善,社会资产参与基础设施投融资及专业运营存在明显短板,由各级各类大型重点国有企业主导的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运营质量仍待提高的现实背景下,按照一般化“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则对“基础设施REITs”的发展进行规范管理,各种制度性冲突将在所难免。
若过分强调金融市场发展的独特性,要求基础设施实体经济过分迁就和适应于证券投资基金规范管理的要求,不利于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政策导向的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性推进。应通过深化金融证券监管自身的深层次改革,打破现有法律制度的各种明显的和隐形限制,研究制定针对基础设施REITs公募基金投资的专项法规,为促进我国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供针对性的政策制度保障。
3.原始权益人多重角色及诉求冲突
中国基础设施REITs所赋予的众多政策性诉求,其存在的合理性在于政府主导的有效性,政策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在于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主导地位,具体政策措施落地的现实困境在于如何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市场逻辑和原始权益人多重角色的协调和权衡。首批9只基础设施REITs产品中,有8只由大型重点国有企业主导,表明民营资本在现阶段基础设施REITs发展中仅起辅助作用。国有企业原始权益人作为基础设施底层资产的出让方,其诉求及可能存在的冲突归纳为如下方面:
(1)呼应当地政府诉求,争取更多政策资源,在未来REITs市场取得首发先导地位,为促进地方多层次金融体系建设、本企业未来资产上市扩募及资本市场运营抢得先机。国有企业在此领域具有明显优势;
(2)国有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对并表及继续绝对控制底层资产诉求强烈,包括原始权益人回购在内的战略配售比例远高于20%的最低要求,均在50%以上,这与公开募集分散股权的资本市场诉求,以及如何保护社会投资者利益,处理好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关系等存在冲突;
(3)作为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资本市场的基本逻辑,要求基金完全持有底层资产权益,并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进行专业化管理。但中国REITs的底层资产被锁定为基础设施,其资产的专用性和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决定了不能完全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思路进行专业化管理,且具有独立地位的第三方基础设施专业运营机构发育迟缓,专业能力不足,使得基金管理人无法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轻资本运营管理,这种现实瓶颈及冲突的妥协性安排,就是由基金专业管理机构委托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企业继续承担基础设施资产的运营管理职能,原始权益人兼任大股东、受托基金管理人及基础设施资产专业运营机构等多重角色,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及潜在冲突。如果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原始权益人就会利用其自身的信息优势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其他股东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以维护公众利益的旗号损害其他相关方的利益;
(4)部分项目由于原始权益人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治理机制中能够发挥的作用受限,与期待利用资本市场的倒逼机制,打破国有资本垄断地位,推动基础设施轻资产运营及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改革目标诉求存在冲突;
(5)原始权益人既是底层基础设施资产的提供方,又是REITs的战略投资人,同时还是REITs底层资产的实际运营人,这三个主要角色的诉求不同,导致行为方式不同,不可避免会形成各种潜在冲突。
4.盘活存量资产与融资成本之间的冲突
我国以基础设施作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的实施对象,最重要的诉求就是强调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募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投资,形成资产—资本—资金—项目—资产的良性循环。REITs产品具有强制分红的要求,企业关注盘活存量资产和投资者关注价值投资回报的不同诉求会引发冲突。
根据美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协会(NAREIT)的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球建立REITs制度的42个国家和地区中,39个国家和地区要求REITs产品强制分配利润,且分配比例大多超过90%。我国同样规定REITs底层资产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90%,且现金分派率不得低于4%,遵循了REITs产品运作的基本国际规则,但可能存在的冲突是:
(1)基础设施资产往往寿命期长,重大基础设施往往属于百年工程,可以长期发挥作用且其资产价值不仅不随时间的推移而损耗,而且还会不断增值,即其重置成本具有内在的保值增值能力,且具有网络化规模化的基础设施经营收益边际递增特征。这些产业特性要求有关基础设施资产应该执行不折旧或者折旧期很长的会计政策,但目前的财务政策不支持,使得很多基础设施资产收益难以满足4%分派率等要求,客观上限制了REITs发行的适宜范围;
(2)我国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原始权益人主要是大型重点国有企业,客观上拥有相对丰富的金融资源,国有银行贷款等融资能力很强,使用REITs工具在融资成本方面不占优势,从基础设施融资的角度缺乏发行REITs的现实吸引力;
(3)中国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往往体现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诉求,存在多种形式的政府背书及政策扶持状况。传统的股票融资可以采用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赠送股份等方式,银行贷款可以采取延期还本付息等多种方式降低实际融资成本,且实际融资成本负担往往不具有刚性约束。REITs融资由于采用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开募集方式,发行REITs产品时的预期现金分派率不低于4%,虽然权益性融资回报不具有刚性约束力,若实际无法兑现就会与社会公众持有人等投资者的预期引发冲突。
(4)REITs采取强制分红制度,使得基础设施资产运营的收益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可支配自由现金流主要用于信托投资持有人现金分红,使得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留存收益不足,不利于为基础设施补短板筹集资金,与地方政府弥补基础设施新增投资缺口的诉求相悖。
5.基金治理各参与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
中国的基础设施REITs资产虽然仍由原始权益人实际进行控制和管理,目前还无法通过引入第三方独立专业机构的方式进行轻资产经营,但在治理结构设计上仍然按照封闭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要求,由专业基金机构全部拥有和控制基金资产,通过专业化管理来促进基金资产增值,为基金持有人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因此需要设置基金持有人大会,REITs基金管理机构及其托管机构、资产支持计划ABS管理机构及其托管机构、财务顾问、做市商,以及法律、估值、税务等专业机构,各相关机构都期待通过参与REITs的相关业务而分享蛋糕,各利益相关机构不仅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而且也与通过引入REITs金融工具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降低基础设施融资成本,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的政策诉求难以建立联动促进机制,从而影响实体经济主管部门所特别关切的针对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
6.原始权益人和公众持有人的利益冲突
基础设施不动产的特点是流动性差、变卖困难、资产专用性强。REITs是一种投资信托产品,采用公募基金的交易结构,则要求基金持有人必须具有分散性,结构设计应能吸引社会公众投资于REITs产品,这就要求REITs通过ABS穿透持有的底层资产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并高比例强制分配给基金持有人,使得REITs基金持有人能够形成长期持有的投资理念,而不是鼓励二级上市的活跃交易。长期投资理念的形成,核心在于形成以委托代理和诚实信用为基础的信托投资理念。在现实应用中存在如下困难:(1)我国基于受托管理、诚实信用、忠实义务的投资信托理念尚待形成、巩固和深化。尤其是基础设施市场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基础设施融资相关联的义务刚性兑现的自觉性尚未形成,道德风险的制衡机制存在缺陷;(2)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最有效途径,就是能够真正发挥资本市场内在的治理机制功能,由基金管理机构委托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通过管理实现投资信托资产增值,为投资者获取较高回报。目前的交易结构下,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原始权益人更多的诉求不是获取投资回报,而是维持对基础设施底层资产的实质性控制能力,这就不能形成以提升基金投资价值为导向的治理结构,难以发挥基金持有人及第三方独立机构外部监督的作用,难以避免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侵害;(3)基础设施资产的公益性决定了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资产运营干预的必然诉求。地方政府担心发行公募REITs可能对基础设施运营质量产生影响,必然要求原始权益人必须对持续运营做出承诺,从而强化原始权益人的持续管理意愿,并引发地方政府与REITs相关参与方的博弈。当公众投资者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出现冲突时,原始权益人就会利用大股东的地位来维护当地政府的利益,从而损害作为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小股东利益;(4)目前的REITs试点中,包括战略投资人在内的机构投资人占据主体地位,社会公众的参与还很有限,持有REITs基金的份额比例还很低,且普遍缺乏长期持有的投资理念,也无法构成对原始权益人的制衡作用,不利于更有效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7.基金产品的市场化运营和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冲突
无论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都应具有公益性特征,其最终目的都是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是判断基础设施质量最根本的准则。经营性基础设施引入REITs模式,不能损害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主要包括:
(1)不能因REITs众多机构多层次的参与,加大交易成本和运营成本,并将其转移成公共服务使用者的使用负担;
(2)不能为满足基金持有人最低4%现金分派率投资回报的要求,提高公共服务的收费水平;
(3)不能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商业回报水平而降低公共服务的质量标准;
(4)不能利用资本市场对基础设施盈利刚性要求的倒逼机制,将财务负担的刚性需求转移到地方政府,形成地方政府财政支付压力,从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8.多层级治理结构和简洁高效运行的内在要求冲突
我国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采用“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模式和“封闭式公募基金+ABS”的交易结构,由战略配售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共同持有公募基金REITs,由REITs基金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由ABS持有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公司持有基础设施底层资产,从而实现信托投资基金持有人对REITs底层资产的穿透持有,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控制体系,涉及多个层级,交易结构复杂。其中,REITs基金、资产支持计划ABS和项目公司均不具备实质性的管理功能,主要由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机构履行实际管理功能。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基金持有人会议,实际上主要由原始权益人或受其影响和控制的专业机构投资人所控制,从而形成非常复杂的契约关系和治理机制。
有效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客观上要求治理结构必须简单畅通,交易层级必须简化,从而实现信息传递清晰,利益诉求明确,信息披露及时,市场监管到位,服务保障有力,责任明了清楚,体系运转高效。这就需要切实深化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修改金融监管有关制度法律,比如由REITs直接持有底层资产,由REITs基金持有人直接拥有资产管理团队并履行所有管理职责,减少各种虚化的管理人、托管人等参与机构,为我国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提供简单高效的资本市场治理机制保障。
三、我国基础设施REITs治理路径优化保障措施
(一)如何理解治理
治理(governance),最早起源于拉丁语“gubenare”,为引导、操纵、掌舵之意。对于特定组织的治理,是指组织各个层面的有组织的或结构化的制度安排,目的在于确定和影响组织成员的行为,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引导各利益相关方持续采取联合行动,包括迫使有关各方服从于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机构和制度安排,确保实现组织目标。
在实践中,人们对于治理的内涵有不同理解,但基本要素包括目标导向、冲突协调、风险管控、绩效管理、沟通协调、权力分配、架构设计、制度安排。治理结构优化的核心是治理框架优化。治理框架由规则、政策、流程、规范、关系、系统等要素构成。治理框架决定着组织的目标设定及其实现方式、风险管控和评估方式,以及绩效优化和管理方式。
(二)基础设施REITs治理的路径选择
我国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治理,一方面要求符合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要求,使得REITs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要求必须考虑基础设施资产运营的特殊要求,实现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一系列政策目标诉求。我国不动产投资信托采用证券投资基金和基础设施相结合的特殊结构安排,使得我国的基础设施REITs治理必须按照两个基本路径方向进行优化,一是资本端治理,二是资产端治理,要两端发力,形成合力,实现证券投资基金和基础设施治理双重目标诉求。
我国基础设施REITs治理质量的改进,应聚焦于八个确保:一是确保政策目标的有效性;二是确保资金性质的权益性;三是确保底层资产的稳健性;四是确保收益分配的明确性;五是确保金融产品的流动性;六是确保试点风险的可控性,七是确保公共服务的可靠性;八是确保试点效果的持续性。
对于资本端的治理,必须遵循资本市场的运作规律,体现资本运作的专业诉求,优化REITs金融产品的制度体系,发挥资本市场治理机制的专业作用,如有效发挥REITS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决策及监督作用,发挥专业性机构投资者对REITs治理的专业监督作用,发挥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监督作用,构建避免关联交易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制衡机制,完善各参与方的利益协调、激励和监督考核机制,简化REITs的治理层级,优化REITs治理效率,主要通过完善证券监管制度以实现各项治理目标。当务之急是按照扎实推进我国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完善RITEs的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
对于我国REITs产品的基础设施属性,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我国REITs试点各项政策诉求的实现,必须强化资产端的治理和有效监管,这是我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与其他国家或地区REITs发展路径不同而形成的重大差别。这就要求严格控制基础设施资产的准入关,强调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用好金融市场提供的REITs专业工具,为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和推动基础设施专业运营服务,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服务,为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深化改革服务。
为了实现资产端治理的各项政策诉求,现实可行的切入路径,就是要加强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准入把关,并对REITs促进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机制创新和运营绩效提升进行全周期动态监管,从基础条件的符合性、政策法规的适宜性、项目监管的合规性、资产转让的可行性、资产收益的合理性、运营管理的稳健性、募集资金的可用性和试点方案的示范性等方面,加强资产端的准入审查,完善过程监管、绩效评价和后评价制度,确保各种政策目标能够切实兑现。具体实施路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REITs发行方案的独立评估制度,包括前期评估、实施过程评价和后评价,按照基础设施专业要求完善专业评估和评价制度,发挥专家把关作用。
(三)资产端治理目标管控的评估要求
1、基础条件的符合性。对项目所处区域、行业、资产规模及范围,以及项目运营的基本状况是否符合准入条件进行前期评估和全过程监测评价。具体包括:(1)项目区域,评估项目所在区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2)行业范围,评估是否属于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新型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供水或发电功能的水利设施、文旅等基础设施项目。产业类或商业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不得纳入初发和扩募范围;(3)资产规模,评估拟发行基金总额、基础设施资产净值规模及未来扩募潜在规模是否符合要求;(4)资产范围。项目权属关系是否清晰,资产范围是否明确;(5)基本运营条件。运营时间是否在3年以上,近3年内总体盈利或经营性净现金流是否为正,是否已纳入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
2、政策法律的适宜性。对项目投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及行业准入政策等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价。具体包括:(1)政策法规。是否符合国家投资政策、法律法规要求;(2)战略规划。是否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要求;(3)行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及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布局相关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4)利用外资政策。对于外商投资项目,应符合外商投资管理相关要求,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政策,是否允许外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分拆上市是否需要股东一致同意或境外交易所批准,是否符合外汇资金监管和国际税收相关政策等。
3.项目监管的合规性。对项目前期报批、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环节的合规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应对措施等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价。
对于一般性项目,应重点关注:(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合规性;(2)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土地出让、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完备性;(3)是否完成竣工验收;(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办理的项目许可手续是否完备。
对于PPP项目(含特许经营项目),还应关注:(1)是否符合PPP和特许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2)PPP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已批复,是否通过公开竞争选择社会资本方,依法依规签订PPP合同;(3)PPP项目收入来源是否主要为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的持续性、稳定性及其对投资收益的可能影响;(4)项目运营是否稳健、正常,是否出现暂停运营等重大问题或重大合同纠纷。
4.资产转让的可行性。对纳入REITs范围的底层资产是否具备可转让性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价。主要包括:(1)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限制的解除情况及有关部门意见;(2)原始权益人及项目其他相关方对底层资产能否达成一致同意转让的共识;(3)国有资产转让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4)原始权益人拟并表及出表处理方案的可行性;(5)PPP股权或特许经营权转让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可。
5、资产收益的合理性。对于纳入REITs范围的基础设施资产的运营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价,为REITs产品的投资价值预测和绩效监测评价提供判断依据。主要包括:(1)过去3-4年的运营收益及其稳健情况;(2)收入来源结构及其分散情况,未来长期稳定分红的前景;(3)项目资产的估值情况,通过专业运营促进资产增值的潜力;(4)基准年及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能否满足不低于4%的要求;(5)税收安排的可靠性,影响未来收益的涉税风险、应对措施及其可行性。
6.运营管理的稳健性。对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发行后的运营管理方案、运营机构能力、专业运营机制及项目持续平稳运营的保障措施进行评估和监测评价。主要包括:(1)专业运营机构选择方案及其合理性;(2)专业运营机构的运营经验、专业能力、机构治理等情况;(3)运营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和奖惩机制是否有效可行;(4)专业运营机构解聘及更换的条件和程序及其合理性。
7.募集资金的可用性。通过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盘活存量资产,带动增量投资,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是我国推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一项重要政策诉求。对于发行REITs基金所募集的资金,扣除用于偿还债务、缴纳税费、按规则进行战略配售后的净回收资金,应不低于90%以资本金方式用于在建项目或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项目。需要前期评估和监测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1)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战略、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要求;(2)拟投资项目的成熟情况,如是否列入发展规划,是否已立项或开工建设等;(3)拟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等。
8.试点方案的示范性。我国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具有很强的政策目标导向,应按照相关文件所提出的各项政策诉求要求,评估拟发行REITs产品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等方面的示范意义,并对其实际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实施过程评价和后评价,完善我国基础设施REITs发行和运作全过程绩效评价和管理相关制度安排。
来源: CRF REITs Forum 微信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正式公布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示范项目带动作用,引导有关方面充分激发社会资本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812号)要求,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及社会公开征集,并委托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该名单已于4月30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供各地方和有关方面学习借鉴。
一、绿色PPP项目典型案例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区
1
北京市通州区碧水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北京市
2
北京市大兴区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北京市
3
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PPP项目
大连市
4
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江苏省
5
宿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PPP项目
江苏省
6
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安徽省
7
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
安徽省
8
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
青岛市
9
恩菲襄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湖北省
10
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湖南省
11
南宁市那考河PPP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12
梧州市静脉产业园PPP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13
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海南省
14
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四川省
15
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江西省
16
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PPP项目(一期)
云南省
二、绿色PPP项目典型案例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通州区碧水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社会资本方为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2亿元,升级改造后的污水处理规模提升到18万立方米/日,2017年6月投入运营。该项目注重公众参与,切实防范化解邻避问题;采取边建设、边生产模式,科学高效解决升级改造“新旧衔接”问题;综合利用资源能源,有效节约土地资源;通过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提高了投资效率,较大程度提升了项目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环境价值。
(二)北京市大兴区新凤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社会资本方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投资约40.35亿元,包括生态廊道、水环境治理、河道清淤及生态修复四个子工程,2020年7月投入运营。该项目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监测的空天地一体化数据监测体系,对流域水环境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定量识别分析,将PPP模式与地区发展诉求、政府治理需求、行业特点、绿色技术和设计理念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了社会资本优势。
(三)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社会资本方为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5亿元,年处理污泥等可降解有机废物总量超过25万吨,日供净化生物质燃气(天然气标准)约20000立方米,2009年4月投入运营。该项目是采用BOT模式实施的城市集中式污泥处理厂,采用厌氧发酵/工业化生物制气工艺降解有机废物,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合并处理多种生物质有机废物,能够同时解决多种污染物治理问题,提高了处理效率。
(四)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大连夏家河污泥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社会资本方为光大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总投资约5.5亿元,年处理生活垃圾约 27 万吨,年发电量约 8615 万度,年节约标准煤 4 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 10 万吨,一期2008年11月建成投产。该项目自投运以来,投入超过2.4 亿元进行环保提标、环境提升、节能减排等技术改造及厂区人性化建设;实施“超低排放厂界开放”提标改造,采用先进垃圾处理工艺,烟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炉渣用于制作建筑用砖、填埋场的覆盖土等,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
(五)宿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PPP项目
项目位于江苏省宿迁市,社会资本方为北京环境有限公司,总投资1648万元,分拣中心日分拣物资约3吨左右,打包机处理能力每天40吨,大件垃圾处理能力为1小时5-7吨,2020年1月10日投入运营。该项目属于垃圾分类专项PPP项目,采用ROT方式运作,采取环卫一体化(包括清扫保洁和清运转运)模式;打造全新网络服务平台,可直观查看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情况,从居民角度出发完善服务体验;智能专业分拣线集自动称重、积分上传、分拣量统计为一体,员工进行一次认证扫码,即可完成其余步骤。
(六)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社会资本方为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包括胡大郢污水处理厂工程、地上景观及辅助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日,最大处理能力13万立方米/日,2018年12月31日投入运营。该项目污水处理过程全部位于地下,噪音、臭气等外部效应得到有效控制,地上为景观绿化;土地使用权与项目投资人一并进行招标,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较为合理。
(七)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
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社会资本方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约4.87亿元,包括界首市15个乡镇11座污水处理厂和4座一体化提升泵站,近期设计总规模9100立方米/日,2020年5月投入运营。该项目利用大数据平台搭建乡镇智慧水务系统,打破地域限制,设立智慧运维模式,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管理全覆盖;打造乡镇花园式污水厂,设置除臭设施,解决了分布式污水处理厂的气味和噪音等问题,将污水处理厂转化为环境友好型设施,建设成外来参观休憩和环保科普教育基地。
(八)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
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社会资本方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4.2亿元,占地约9.2万平方米,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和污泥500吨(含水率80%),2019年6月正式运营。该项目烟气净化设施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石灰浆溶液)+干法喷射(消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SCR脱硝(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确保青岛市主城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资源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九)恩菲襄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社会资本方为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投资5.8亿,年可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5万吨,年发电量1.5亿度以上,可节约标准煤3.5万吨以上,年二氧化碳减排8.2万吨,一期、二期分别于2012年、2017年投入运营。该项目分别成立了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中心、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发基地、国家863项目飞灰稳定化技术课题组,完成包括低浓度石灰乳溶液固定喷嘴喷射+干法烟气净化工艺、垃圾焚烧飞灰二噁英再分解技术在内的多项课题研究,并申请国家发明专利6项、授权3项;项目渗滤液处理提标,中水二次回用,减少污水外排,提高了处理规模。
(十)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社会资本方为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投资10亿元,日均处理生活垃圾超1400吨、餐厨垃圾和地沟油120吨、医疗废物10吨、污泥80吨,预计每年可发出绿色电力21000万千瓦时,一期、二期分别于2016年、2021年投入运营。该项目工艺和设备采用国内领先技术和国际先进产品,其中垃圾焚烧炉采用先进机械往复式炉排炉,焚烧产生的有害物质被高温瞬间分解;实行垃圾渗滤液处理达到敞开式循环冷却水回用标准,全面实现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等,共同组成固体废弃物处理静脉产业园。
(十一)南宁市那考河PPP目
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社会资本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11.9亿元,占地72公顷,包括河道整治、截污治理、生态修复、净化水厂、沿岸景观、海绵城市、信息化管理等工程,2017年3月投入运营。该项目提出了“净水梯田”的概念,完成3.6万平米净水梯田工程设计和建设,在高边坡上分级砌筑片石挡墙,基底做防渗处理,填入填料并种植抗涝植物,引广场及道路部分雨水(含初期雨水)进入梯田,利用填料过滤截留水中杂质,利用植物和填料中的生物膜降解截流的有机物,达到净化初期雨水的目的。
(十二)梧州市静脉产业园PPP目
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社会资本方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7.19亿元,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厂200吨/日、污泥处理厂200吨/日、医疗废物处置厂5吨/日及相关配套设施,目前已试运行。该项目处理垃圾种类齐全、工艺衔接紧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污泥处理、渗滤液处理等项目紧密联系,集多种功能于一身,实现物质高效循环、能源梯级利用、污染全面控制,有助于构建产业布局合理、资源循环共享、生态环境优良的产城共融共生新模式。
(十三)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项目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社会资本方为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总投资约5.9亿元,处理生活垃圾1050吨/日,年发电量约为1.5亿度,一期、二期分别于2015年、2016年投入运营。该项目炉排炉焚烧及烟气净化处理工艺先进,项目周边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环保工程,同时开展集中供热项目,使延伸产业链的多个项目形成协同,并逐步形成集中协同处置固废的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有效改善了城市卫生环境,降低了副产物对环境危害,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取得了良好环境效益。
(十四)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
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社会资本方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投资14.9亿元,包括雅安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建设、乡镇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管网重建、污水提升泵站等,处理能力11.75万立方米/日,2020年9月投入运营。该项目具有成熟完善的污水处理出水标准和处理工艺方案,以及先进的自动化和信息化管理方式,采用远程控制手段进行监控操作和数据分析,最大程度优化污水处理厂、站的生产运营。
(十五)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社会资本方为中国三峡集团,总投资76.99亿元,包括相关区域污水处理综合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生态化改造等6个子项目,2020年11月投入运营。该项目采用全生命周期智慧水务系统,建立政企周协调、月调度的工作机制,采用“厂网河湖岸”“泥水并重”治理模式,坚持污水治理一盘棋思路和整体观理念,严格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为目标导向,以“系统梳理完善”代替纯粹的“末端截流扩容”制定整治方案,走绿色、可持续的治理路线。
(十六)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PPP项目(一期)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市,社会资本方为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包括6座下沉式污水厂,水厂处理规模为近期5.4万立方米/日,远期11.8万立方米/日,2019年1月投入运营。2019年洱海全湖水质连续两年实现7个月Ⅱ类、5个月Ⅲ类,主要水质指标变化趋势总体向好,河道水生植物河底覆盖率逐渐上升。该项目利用智慧监管系统提供的污水处理量和水质在线监控数据,实时形成绩效评估结论,实现智慧化管控;由州、市政府联合推进,因地制宜破解高原湖泊治理难题,对高原湖泊水环境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来源:清华PPP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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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