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展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精彩非凡卓越的奥林匹克新篇章 为推进中华体育强国建设作出贡献
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奥林匹克频道及其数字平台开播上线强调
全面展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精彩非凡卓越的奥林匹克新篇章 为推进中华体育强国建设作出贡献
贺 信
值此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奥林匹克频道及其数字平台开播上线之际,我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奥林匹克频道要通过奥林匹克运动和文化传播,讲述中国体育故事、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加强国际体育交流合作,推动我国同世界各国文明互鉴、民心相通。
再过100余天,北京冬奥会就将开幕。希望你们守正创新,精彩呈现中国和世界各国冰雪健儿自强不息、超越自我的拼搏历程,深入阐释绿色、共享、开放、廉洁的办奥理念,全面展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精彩、非凡、卓越的奥林匹克新篇章。希望你们积极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关注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为推进中华体育强国建设作出贡献。
习近平
2021年10月25日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奥林匹克频道及其数字平台开播上线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表示热烈的祝贺。
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奥林匹克频道要通过奥林匹克运动和文化传播,讲述中国体育故事、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加强国际体育交流合作,推动我国同世界各国文明互鉴、民心相通。
习近平强调,再过100余天,北京冬奥会就将开幕。希望你们守正创新,精彩呈现中国和世界各国冰雪健儿自强不息、超越自我的拼搏历程,深入阐释绿色、共享、开放、廉洁的办奥理念,全面展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精彩、非凡、卓越的奥林匹克新篇章。希望你们积极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关注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为推进中华体育强国建设作出贡献。(贺信全文另发)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奥林匹克频道及其数字平台开播上线仪式25日下午在京举行,仪式上宣读了习近平的贺信,播放了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的视频贺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仪式并宣布开播上线。
奥林匹克频道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国际奥委会战略合作的重要成果,包含电视频道和数字平台。其中奥林匹克电视频道对外呼号是CCTV—16,是国际上首个以4K超高清和高清标准24小时上星同步播出的专业体育频道。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26日 01 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所属栏目:时政要闻
发布时间:2021-10-26 00:00:00
- 国税总局修订《税务采购网采购规则》,供应商虚假响应采购需求将被处罚
国税总局修订《税务采购网采购规则》,供应商虚假响应采购需求将被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对《关于税务系统全面推广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8〕512号)的附件《税务采购网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税务采购网采购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于近日印发生效。
《规则》共七章三十六条,适用于采购人(即税务系统各预算单位)实施税务采购网的采购行为。税务采购网采购当事人是指税务采购网采购交易双方主体,包括采购人和供应商。
其中,供应商是指在税务采购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包括中选供应商和协议供货商等。中选供应商是指经税务总局统一征集,提供产品及服务,承担供货总协调义务的供应商。协议供货商是指经中选供应商授权,直接负责供货或售后服务的产品分销商、代理商。
《规则》明确,税务采购网设协议批量、在线竞价、网上超市3个子系统。采购人应根据产品种类和预算金额,按照本规则选择相应的子系统实施采购。
协议批量子系统:包括批量集中采购(以下简称批量集采)和协议采购。批量集采适用于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复印机以及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批量集采项目。协议采购适用于单笔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100万元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复印机、计算机软件、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客车、乘用车等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协议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根据产品种类和预算金额,选择直接采购、单品牌竞价、多品牌竞价方式采购。
在线竞价子系统:适用于协议批量子系统不能满足需求,且单笔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200万元的计算机网络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2类项目。采购人使用在线竞价子系统采购的,应在“指定参数模板”“推荐品牌及型号”“全自定义”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需求描述。
其中,单笔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10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满足2个以上品牌、3家以上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的条件;达到100万元、未达到20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满足3个以上品牌、3家以上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的条件。
确定成交结果之前,报价最低或优惠率最高的产品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可在说明理由后,选择放弃预成交结果,重新发起竞价。
网上超市子系统:适用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通用货物。采购人可通过直接订购方式自行选择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产品。《规则》强调,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无论是否达到纳入目录管理的金额标准)、税务专用定制产品(如自助办税终端等)、无法比价的打包产品、食品(包括饮用水、茶叶等)、图书和音像制品不得在网上超市采购。
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后,登录税务采购网(https://ctaxccgp.zcygov.cn),进入相应子系统实施采购。采购人因特殊情况需作废成交结果的,应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作废公告。作废成交结果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人应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在公开采购信息前进行保密审查。
此外,《规则》指出,采购人发现供应商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采购、虚假响应采购需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等11种情形的,应及时通过税务采购网“诚信中心”反映,税务总局(采购中心)按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理。采购人有未按各子系统适用范围实施采购等6种行为的,由税务总局(采购中心)责令其改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来源:“工信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10-15 00:00:00
- 中国民间传统节日之重阳节
基本信息:
中文名重阳节
英文名Double Ninth Festival
别称登高节、晒秋节、重九节、九九重阳等
节日时间农历九月初九
节日类型传统节日
流行地区中国以及汉字文化圈诸国
节日起源祭祀、自然崇拜
节日活动插茱萸、赏秋、赏菊、登高、踏秋等
节日饮食重阳糕、菊花酒
节日意义敬祖、敬老、感恩
简介:
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二九相重,称为“重九”,民间在该日有登高的风俗,所以重阳节又称“登高节”。还有重九节、茱萸、菊花节等说法。由于九月初九“九九”谐音是“久久”,有长久之意,所以常在此日祭祖与推行敬老活动。重阳节与除、清、盂三节也是中国传统节日里祭祖的四大节日。2012年12月28日,法律明确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基本简介:
重阳节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二九相重,称为“重九”[4]。汉中叶以后的儒家阴阳观,有六阴九阳。九是阳数,固重九亦叫“重阳”。民间在该日有登高的风俗,所以重阳节又称“登高节”。还有重九节、茱萸、菊花节等说法。
除此之外,九月初九“九九”谐音是“久久”,有长久之意,所以常在此日祭祖与推行敬老活动。重阳节与除、清、盂三节也是中国传统节日里祭祖的四大节日。只是近年来,人们对老人的推重,故此节日又被称为老人节。
重阳节南朝梁人吴均之《续齐谐记》记载东汉时,汝南县里有一个叫桓景的人,他所住的地方突然发生大瘟疫,桓景的父母也因此病死,所以他到东南山拜师学艺,仙人费长房给桓景一把降妖青龙剑。桓景早起晚睡,披星戴月,勤学苦练。一日,费长房说:“九月九日,瘟魔又要来,你可以回去除害。”并且给了他茱萸叶子一包,菊花酒一瓶,让他家乡父老登高避祸。九月九那天,他领着妻子儿女、乡亲父老登上了附近的一座山。把茱萸叶分给大家随身带上,瘟魔则不敢近身。又把菊花酒倒出来,每人喝了一口,避免染瘟疫。他和瘟魔搏斗,最后杀死了瘟魔。 汝河两岸的百姓,就把九月九登高避祸、桓景剑刺瘟魔故事一直传到现在。从那时起,人们就过起重阳节来,有了重九登高的风俗。
唐代的《初学记》和宋代的《太平御览》等多种重要类书都转述了吴均《续齐谐记》里的这个故事,并认为九月九日登高喝菊花酒,妇女在胳膊上系茱萸囊辟邪去灾的习俗由此而来。
重阳节(又称:老人节),在每年农历的九月九日,是汉族的传统节日,因《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故而叫重阳,也叫重九。重阳节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到了唐代,重阳被正式定为民间节日,此后历朝历代沿袭至今。民间在该日有登高的风俗,所以重阳节又称“登高节”,此外还有茱萸节、菊花节等说法。人们在庆祝重阳节时一般会登高、赏菊、喝菊花酒、插茱萸、还要吃糕。另外,由于九月初九“九九”谐音是“久久”,有长久之意,所以常在此日祭祖与推行敬老崇孝活动。
历史渊源
起源考证
其一:
重阳的源头,可追溯到先秦之前。《吕氏春秋》之中《季秋纪》载:“(九月)命家宰,农事备收,举五种之要。藏帝籍之收于神仓,祗敬必饬。”“是日也,大飨帝,尝牺牲,告备于天子。”可见当时已有在秋九月农作物丰收之时祭飨天帝、祭祖,以谢天帝、祖先恩德的活动。
汉代,《西京杂记》中记西汉时的宫人贾佩兰称:“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饵,饮菊花酒,云令人长寿。”相传自此时起,有了重阳节求寿之俗。这是受古代道士追求长生,采集药物服用的影响。同时还有大型饮宴活动,是由先秦时庆丰收之宴饮发展而来的。《荆楚岁时记》云:“九月九日,四民并籍野饮宴。”隋杜公瞻注云:“九月九日宴会,未知起于何代,然自驻至宋未改。”求长寿及饮宴,构成了重阳节的基础。 诗《与杨府山涂村众老人宴会代祝词》:“ 重九江村午宴开,奉觞祝寿菊花醅。明年更比今年健,共把青春倒挽回。”铺叙了老人节宴会、饮菊花酒、祝健等活动场景。
其二:
重阳节的原型之一是古代的祭祀大火的仪式。
作为古代季节星宿标志的“大火”,在季秋九月隐退,《夏小正》称“九月内火”,大火星的退隐,不仅使一向以大火星为季节生产与季节生活标识的古人失去了时间的坐标,同时使将大火奉若神明的古人产生莫名的恐惧,火神的休眠意味着漫漫长冬的到来,因此,在“内火”时节,一如其出现时要有迎火仪式那样,人们要举行相应的送行祭仪。古代的祭仪情形虽渺茫难晓,但我们还是可以从后世的重阳节仪中寻找到一些古俗遗痕。如江南部分地区有重阳祭灶的习俗,是家居的火神,由此可见古代九月祭祀“大火”的蛛丝马迹。古人长将重阳与上巳或寒食、九月九与三月三作为对应的春秋大节。汉刘歆《西京杂记》称:“三月上巳,九月重阳,使此女游戏,就此祓禊登高。”上巳、寒食与重阳的对应,是以“大火”出没为依据的。
随着人们谋生技术的进步,人们对时间有了新的认识,“火历”让位于一般历法。九月祭火的仪式衰亡,但人们对九月因阳气的衰减而引起的自然物侯变化仍然有着特殊的感受,因此登高避忌的古俗依旧传城,虽然世人已有了新的解释。
重阳在民众生活中成为夏冬交接的时间界标。如果说上巳、寒食是人们渡过漫长冬季后出室畅游的春节,那么重阳大约是在秋寒新至、人民即将隐居时的具有仪式意义的秋游,所以民俗有上巳“踏青”,重阳“辞青”。重阳节俗就围绕着人们的这一时季感受展开。
演变过程
朱宣咸中国画《寿桃》
重阳节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重阳节的起源,最早可以推到春秋战国时期。战国时代,重阳已受到人们重视,但只是在帝宫中进行的活动。
汉代,过重阳节的习俗渐渐流行。相传汉高祖刘邦的妃子戚夫人遭到吕后的谋害,其身前一位侍女贾氏被逐出宫,嫁与贫民为妻。贾氏便把重阳的活动带到了民间。贾氏对人说:在皇宫中,每年九月初九,都要佩茱萸、食篷饵、饮菊花酒,以求长寿。从此重阳的风俗便在民间传开了。
“重阳节”名称见于记载却在三国时代。据曹丕《九日与钟繇书》中载:“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
晋代文人陶渊明在《九日闲居》诗序文中说:“余闲居,爱重九之名。秋菊盈园,而持醪靡由,空服九华,寄怀于言”。这里同时提到菊花和酒。魏晋时期有了赏菊、饮酒的习俗。
唐朝时,重阳节才被定为正式节日。从此以后,宫廷、民间一起庆祝重阳节,并且在节日期间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
宋代,重阳节更为热闹,《东京梦华录》曾记载了北宋时重阳节的盛况。《武林旧事》也记载南宋宫廷“于八日作重九排当”,以待翌日隆重游乐一番。
明代,皇宫中宦官宫妃从初一时就开始一起吃花糕庆祝。九日重阳,皇帝还要亲自到万岁山登高览胜,以畅秋志。
清代,明代的风俗依旧盛行。
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一些地方把夏历九月初九日定为老人节,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风气。1989年,中国政府将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人节”、“敬老节”。
2012年12月28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明确,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民俗活动
重阳节是杂糅多种民俗为一体而形成的汉族传统节日。庆祝重阳节一般会包括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观赏菊花、遍插茱萸、吃重阳糕、饮菊花酒等活动。九九重阳,因为与“久久”同音,九在数字中又是最大数,有长久长寿的含意,况且秋季也是一年收获的黄金季节,重阳佳节,寓意深远,人们对此节历来有着特殊的感情,唐诗宋词中有不少贺重阳,咏菊花的诗词佳作。
登高
九月九正值仲秋时节,秋高气爽,登高远望,啸咏骋怀,活动筋骨,所以,人们于重阳登高,在时令上是最合适不过的。
古人的山岳崇拜
《礼记·祭法》记载:“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古代先民生存环境极其艰苦,大多依靠采集和狩猎谋生。大山中生长的各种植物、隐栖的飞禽走兽以及潺潺溪流,使人类才得以生存繁衍。如果逢高温干旱,山间密林可避高温炙烤;洪水袭来,攀上高山可躲灭顶之灾。此外,古人认为山上云雾缭绕,为呼风雨唤雷电之神龙所居。而且,高山的雷电可以带来火种,利用火可以吃到化腥臊的熟食。因此,古人对山既敬畏又充满崇拜,“登山祈福”的习俗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已流行开来。持此观点的人还将“崇”字本身作为旁证:崇,形声字,从山,宗声。崇拜之“崇”原本就是对山岳而言,因为“山”即高山,“宗”为神圣。以“宗”喻“山”或以“山”喻“宗”,都蕴含有尊崇、敬畏之意。
登高“辞青”
登高“辞青”的说法则源于大自然中的节气。重阳为秋节,节后天气渐凉,草木开始凋零,重阳节登山“辞青”与古人在阳春三月春游“踏青”相对应。清代潘荣陛编撰的《帝京岁时纪胜》记载:“(重阳)有治看携酌于各门郊外痛饮终日,谓之‘辞青’。”
佩茱萸
古代还风行九九插茱萸的习俗,所以又叫做茱萸节。茱萸入药,可制酒养身祛病。插茱萸和簪菊花在唐代就已经很普遍。茱萸香味浓,有驱虫去湿、逐风邪的作用,并能消积食,治寒热。民间认为九月九日也是逢凶之日,多灾多难,所以在重阳节人们喜欢佩带茱萸以辟邪求吉。茱萸因此还被人们称为“辟邪翁”。
吃重阳糕
与登高相联系的有吃重阳糕的风俗。高和糕谐音,作为节日食品,最早是庆祝秋粮丰收、喜尝新粮的用意,之后民间才有了登高吃糕,取步步登高的吉祥之意。在北方,吃重阳糕之风尤盛。[7]
据《西京杂记》载,汉代时已有九月九日吃蓬饵之俗,即最初的重阳糕。饵,即古代之糕。《周礼》载饵用作祭祀或在宴会上食用。汉代又记有黍糕,可能与今天的糕已差不远。蓬饵,想必也类似于黍糕之类。至宋代,吃重阳糕之风大盛了。糕与高谐音,吃糕是为了取吉祥之意义,因而才受到人们的青睐。
重阳糕又称花糕、菊糕、五色糕,制无定法,较为随意,有“糙花糕”、“细花糕”和“金钱花糕”。粘些香菜叶以为标志,中间夹上青果、小枣、核桃仁之类的糙干果;细花糕 有3层、2层不等,每层中间都夹有较细的蜜饯干果,如苹果脯、桃脯、杏 脯、乌枣之类;金钱花糕与细花糕基本同样,但个儿较小,如同“金钱”一 般,多是上层府第贵族的食品。据说,早年不家用发面饼夹上枣,栗诸果的, 或以江米、黄米面蒸成粘糕饼,似“上金”、“下银”的花糕。[6]
赏菊
重阳日,历来就有赏菊花的风俗,所以古来又称菊花节。农历九月俗称菊月,节日举办菊花大会,倾城的人潮赴会赏菊。从三国魏晋以来,重阳聚会饮酒、赏菊赋诗已成时尚。在汉族古俗中,菊花象征长寿。
饮菊花酒
重阳佳节,我国有饮菊花酒的传统习俗。菊花酒,在古代被看作是重阳必饮、祛灾祈福的“吉祥酒”。
汉代就已有了菊花酒。魏时曹丕曾在重阳赠菊给钟繇,祝他长寿。晋代葛洪在《抱朴子》中记河南南阳山中人家,因饮了遍生菊花的甘谷水而延年益寿的事。梁简文帝《采菊篇》中则有“相呼提筐采菊珠,朝起露湿沾罗懦”之句,亦采菊酿酒之举。直到明清,菊花酒仍然盛行,在明代高濂的《遵生八笺》中仍有记载,是盛行的健身饮料。
放纸鹞
放纸鹞是惠州过重阳节的主要习俗。换句话说,惠州民间过重阳节是以放纸鹞为主要特征的。此习除惠州流传的民谣中有叙述以外,光绪《惠州府志》亦有记述。
纸鹞亦现在的风筝。风筝是五代以后的称谓,五代之前,北方习惯称“纸鸢”,南方则多叫“鹞子”,惠州的“纸鹞”称谓很明显的是保留了五代以前的古老名称,且有“南北混合”的味道。
各地习俗
河北香河县九月九日,有姻亲关系的家庭会互相送礼,称为“追节”。永平府以重阳的天气占未来晴雨。重阳节若下雨,这几个日子也都会下雨。典周县境内无山,县民多于重阳节上城楼登高。
山东昌邑北部人家于重阳节吃辣萝卜汤,有谚语道:“喝了萝卜汤,全家不遭殃”。鄄城民间称重阳节为财神生日,家家烙焦饼祭财神。邹平则在重阳祭祀范仲淹,旧时,染坊及酒坊也在九月九日祭缸神。滕州出嫁不到三年的女儿,忌回娘家过节,有“回家过重阳,死她婆婆娘”的说法。
陕西西乡县重阳节,亲友以菊花、菊糕相馈赠。士子以诗酒相赏。据说妇女此日以口采茱萸,可以治心疼。陕北过重阳在晚上,白天是一整天的收割、打场。晚上月上树梢,人们喜爱享用荞面熬羊肉,待吃过晚饭后,人们三三两两地走出家门,爬上附近山头,点上火光,谈天说地,待鸡叫才回家。夜里登山,许多人都摘几把野菊花,回家插在女儿的头上,以之避邪。
重阳节,江苏南京人家以五色纸凿成斜面形,连缀成旗,插于庭中。长洲县重阳节吃一种叫做“骆驼蹄”的面食。无锡县重阳节吃重阳糕、九品羹。
上海豫园于重阳节办菊花会,以新巧、高贵、珍异三项评分定高下。
重阳节节日图片浙江绍兴重阳节互相拜访,除非亲友家有丧事,才往灵前哭拜。桐庐县九月九日备猪羊以祖,称为秋祭。同时也在重阳节绑粽子,互相馈赠,称为重阳粽。古代江浙一带,民间在重阳有登高的风俗,故重阳节又叫“登高节”。相传此风俗始于东汉。唐代文人所写的登高诗很多,大多是写重阳节的习俗;杜甫的七律《登高》,就是写重阳登高的名篇。登高所到之处,没有划一的规定,一般是登高山、登高塔。江西德兴县九月九日割晚稻。
安徽铜陵县以九日重阳为龙烛会,以迎山神。削竹马为戏,据说可以驱逐瘟疫。
湖北武昌县于重阳日酿酒,据说此所酿之酒最为清洌,且久藏不坏。应城市重阳节是还愿的日期,甚家皆于此日祭拜方社田祖之神。
福建长汀县农家采田中毛豆相馈赠,称为毛豆节。海澄县重阳节放风筝为戏,称为“风槎”。莆仙人以重阳祭祖者比清明为多,故俗有以三月为小清明,重九为大清明之说。由于莆仙沿海,九月初九也是妈祖羽化升天的忌日,乡民多到湄洲妈祖庙或港里的天后祖祠、宫庙祭祀,求得保佑。
广东连川,重阳童男童女皆至城外相聚答歌,州人围观。南雄九月九日请茅山道士建王母会,想求取子嗣的青年妇女都会前来参加。阳江市重阳节放纸鸢,并系藤弓于其上,在半空中声音十分嘹亮。临高县民重阳节早起,大家齐声高喊“赶山猫”,以此为安和富利之吉兆。
广东怀集县以重阳为元帝得道之辰。男女老少,倾城而出,赛神酬愿,皆用大炮。隆安县九月九日放任牛羊自行觅食,俗语说:“九月九,牛羊各自守”。
四川南溪县读书人旧时于此日在龙腾山岑山楼聚会,纪念诗人岑参,称为“岑公会”。民间旧俗,重阳前后要以糯米蒸酒,制醪糟。俗话说:“重阳蒸酒,香甜可口”。
山西晋南地区自古就有九月九日登高的传统习惯。饱览大好河山,观仰名胜古迹,成为节日的盛举。至今还在民间传诵着“乾坤开胜概,我辈合登高”,“东风留不住,冉冉起峰头”,“九月欣新霁,三农庆有秋”等名言。
河南开封自198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中国开封菊花花会。清丰县儿童于重阳节放纸鸢为戏。
重阳之乡
2005年12月4日,该县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重阳文化之乡"。2006年3月,上蔡重阳习俗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1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人诗赋
著名诗词
秋登兰山寄张五 (孟浩然)
北山白云里,隐者自怡悦。相望始登高,心随雁飞灭。
愁因薄暮起,兴是清秋发。时见归村人,沙行渡头歇。
天边树若荠,江畔洲如月。何当载酒来,共醉重阳节。
过故人庄 (孟浩然)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与杨府山涂村众老人宴会代祝词(陈志岁)
重九江村午宴开,奉觞祝寿菊花醅。
明年更比今年健,共把青春倒挽回。
登高 (杜甫)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九月十日即事(李白)
昨日登高罢,今朝再举觞。
菊花何太苦,遭此两重阳。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王维)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九日齐山登高 (杜牧)
江涵秋影雁初飞,与客携壶上翠微。
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
但将酩酊酬佳节,不作登临恨落晖。
古往今来只如此,牛山何必独沾衣。
重阳席上赋白菊 (白居易)
满园花菊郁金黄,中有孤丛色白霜。
还似今朝歌舞席,白头翁入少年场。
九月九日玄武山旅眺 (卢照邻)
九月九日眺山川,归心归望积风烟。
他乡共酌金花酒,万里同悲鸿雁天。
蜀中九日 (王勃)
九月九日望乡台,他席他乡送客杯。
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
九日作 (王缙)
莫将边地比京都,八月严霜草已枯。
今日登高樽酒里,不知能有菊花无。
九日 (杨衡)
黄花紫菊傍篱落,摘菊泛酒爱芳新。
不堪今日望乡意,强插茱萸随众人。
奉和九日幸临渭亭登高得枝字 (韦安石)
重九开秋节,得一动宸仪。
金风飘菊蕊,玉露泣萸枝。
睿览八紘外,天文七曜披。
临深应在即,居高岂忘危。
踏莎行 (庚戌中秋后二夕带湖篆冈小酌·辛弃疾)
夜月楼台,秋香院宇,笑吟吟地人来去。是谁秋到便凄凉?当年宋玉悲如许!
随分杯盘,等闲歌舞,问他有甚堪悲处?思量却也有悲时,重阳节近多风雨。
醉花阴 (李清照)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销金兽。
佳节又重阳,玉枕纱橱,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沉醉东风·重九 (关汉卿)
题红叶清流御沟,赏黄花人醉歌楼。
天长雁影稀,月落山容瘦。
冷清清暮秋时候,衰柳寒蝉一片愁,
谁肯教白衣送酒。
九日 (文森)
三载重阳菊,开时不在家。
何期今日酒,忽对故园花。
野旷云连树,天寒雁聚沙。
登临无限意,何处望京华。
采桑子·重阳 (毛泽东)
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
今又重阳,战地黄花分外香。
一年一度秋风劲,不似春光,
胜似春光,寥廓江天万里霜。
重阳 (文天祥)
万里飘零两鬓蓬,故乡秋色老梧桐。
雁栖新月江湖满,燕别斜阳巷陌空。
落叶何心定流水,黄花无主更西风。
乾坤遗恨知多少,前日龙山如梦中。
九日渡江 (李东阳)
秋风江口听鸣榔,远客归心正渺茫。
万古乾坤此江水,百年风日几重阳。
烟中树色浮瓜步,城上山形绕建康。
酬过真州更东下,夜深灯火宿维扬。
酬王处士九日见怀之作 (顾炎武)
是日惊秋老,相望各一涯。
离怀销浊酒,愁眼见黄花。
天地存肝胆,江山阅鬓华。
多蒙千里讯,逐客已无家。
客中九日(王灿)
细雨成阴近夕阳,湖边飞阁照寒塘。
黄花应笑关山客,每岁登高在异乡。
重阳节(张志真)
酥糕美酒细品尝,赏完桂花赏菊黄。
亲友同登清凉阁,望断晴空雁一行。¨
民间歌谣
重阳节赏菊民间歌谣俗语中有很多是关于岁时节日的,重阳节也不例外。下面这几则都是有关重阳节的歌谣俗语,体现出了重阳节饮菊酒、放风筝的风俗,以及在重阳这日占卜天气的风俗。
菊花黄,黄种强;菊花香,黄种康;九月九,饮菊酒,人共菊花醉重阳。
九月九,是重阳;放纸鹞,线爱长。
八月中秋哥送饼,九月重阳妹送鞋(仫佬族)。
九月九风吹满天哮。
重阳无雨一冬晴。
重阳节,又试话登高。究竟年年如是,有乜功劳?虽则系如画嘅秋山,游吓亦好,做乜偏要向往重阳个日,至晓得风骚。你话敢样就可以避灾,亦何不大早。点解你单身前往、又试剩落个的妻孥。开讲话一部通书,都唔睇得到老。况系个的区区陈迹,重驶乜咁心操。既系你上日唔知,我亦唔怪得你去做。唉!悭吓脚步,何苦去寻烦恼。不若静坐思量,想吓边一样可图。
九月九,个个都去登高,你睇个班嫩仔,走得气嘈嘈。放起个只纸鹞在高处舞,扶汉声声(响弓声),唤起个的懦夫,总系企在个处风头,须要努力正好。虽有声威,可惜你未满羽毛,怕只怕失足云霄,个阵就遗恨万古。咪估个条包索,可以把天箍,既替得个佬流灾流难,边处唔流到。唉!难把身世顾,只望得天怜悯,俾你有点功劳。
谚语
九月九风吹满天哮。重阳无雨一冬晴。
法定老年节
2012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草案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为老年节。
草案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规定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在保障老年人财产方面,草案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骗取、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草案对家庭养老作出重新定位,将现行法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为“以居家为基础”,进一步明确了赡养人对患病和失能老年人给予医疗和照料的义务,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创设了老年监护制度。
此外,草案对现行法关于家庭成员纠纷处理,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侮辱、诽谤、虐待、遗弃老年人法律责任的条款作出修改完善。
12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
来源:360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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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4 00:00:00
-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民主基石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民主基石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述评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人民民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焕发勃勃生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坚实民主基石。
高举旗帜定方向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方向,擘画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蓝图
一头连着虹桥街道,一头通向最高立法机关……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墙上的这幅彩虹漫画,不仅是创想,更源自现实。
虹桥街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设立的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同正在参加立法意见征询的社区居民代表亲切交流,明确指出:
“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和必由之路。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
抗战胜利前夜,面对黄炎培提出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毛泽东同志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从陕甘宁边区的“豆选”,到北京人民大会堂的郑重投票;从建立“三三制”为原则的抗日民主政权,到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形成一整套根植中国大地、顺应时代需求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民创造历史的高度,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出开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征程的号令。
这是高举人民民主鲜明旗帜,发展新时代中国式民主的科学指引——
从“人民民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我们党百年来为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的宝贵经验,揭示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内涵、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区别于西方形形色色资产阶级民主的显著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明“全过程”含义——“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如何既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也保证国家政治生活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习近平总书记字字千钧——“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民主法治建设如何更好回应人民群众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必须继续加以完善”。
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的领导,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出“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明确“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指明方向,引领人民民主迈向“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更高境界。
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模范践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每年全国两会同代表委员们深入交流、共商国是……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这是把牢人民民主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保障——
会期压缩、日程紧凑……2020年5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2个多月的全国两会在北京举行。
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打破多年开会惯例的全国两会的召开,宣示党中央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强意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更加深刻、路径更加清晰,绘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蓝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日益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树根深叶茂。
近年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每年专门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更好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畅通民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法律法规更有效反映人民意愿、回应人民呼声,国家决策各环节都充分发扬民主、汇聚民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助力各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发展……
名非天造,必从其实。
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才能领导人民创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新型政治文明形态,成为人类政治文明中的一道华彩,照耀人心。
正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不断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拓宽,全过程人民民主涌动更加澎湃的生机。
治国安邦倚民心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完善,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筑牢民族复兴制度根基
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予以体现和保障。
“七一勋章”获得者石光银,依然清晰记得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握着他的手感叹:“这几十年你们太不容易了。”
这位年近七旬的治沙英雄当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后,履职中最关心的是生态环境,提出不少建议。
“有基层一线的同志当人大代表,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意味深长。
一种政治制度的生长,与其扎根的土壤息息相关。适合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不是“飞来峰”,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的人才知道。
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建立起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直接面对亿万人民群众,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最直接的体现。
2021年初秋,北京市东城区景山街道,社区居民围在区人大换届选举的户外宣传展台前,积极参与知识问答活动。工作人员向选民们耐心讲解人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工作程序以及有关法律知识。
来自人民,为了人民。我国五级人大代表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绝大多数,都是亿万选民一人一票选出来的。
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重新确定县乡人大代表名额,新增代表名额向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倾斜,科学合理确定县乡人大代表结构比例……当前,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稳步推进,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修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法律,充实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和措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
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增加有关“全过程民主”规定,完善人大组织、运行等法律制度;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等,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出台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规范、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工作规范等文件,完善立法机制和程序……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国家治理各个环节。
2020年6月19日,一场关于小餐饮店是否应该入网的辩论,在十三届全国政协第37次双周协商座谈会现场热烈进行。
“全面确认小餐饮店入网经营资格,有利于餐饮业在逆境中快速回血”“小餐饮店应先拿到食品经营许可再入网”……这样的“交锋”,在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屡见不鲜。
自2013年创立以来,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已成为人民政协的一个品牌,推动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展现了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强大生命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安中国建设、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民族地区多渠道就业……以政协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活动、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协商议政的途径不断拓宽,让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的效果更明显。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完善,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通过民主协商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通过民主决策,广泛倾听民意、集中民智,使决策建立在民主和科学的基础之上;
通过民主管理,使人民广泛参加国家事务、企事业特别是基层的管理,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通过民主监督,使国家各级各类公共事务在人民全过程监督下运行,使人民民主制度在实践中得到全过程落实。
全过程民主各环节彼此贯通,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全方位、全链条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定国歌法,修改国旗法、国徽法,维护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的尊严;表决通过香港国安法,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对立法法作出重要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编纂民法典,全方位保护公民民事权利;制定反食品浪费法,为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建章立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14亿多人的所思所盼融入国家发展的顶层设计,广大人民、社会各界践行着沉甸甸的“民主”二字。
北京前门草厂四条44号院内的“小院议事厅”,人来人往。
2019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走进“小院议事厅”。来自街道、社区、居民等方面代表,正在这里召开胡同院落提升改造恳谈会。
“‘居民的事居民议,居民的事居民定’,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说。
从居民有商有量、共同参与胡同治理的“小院议事厅”,到起源自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从苏州“协商议事室”各方热烈讨论,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借助互联网搭建起干群交流平台……一项项火热的基层民主实践,一个个别具特色的民主形式竞相涌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根植于中国大地与人民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的沃土中不断汲取养分,茁壮成长、枝繁叶茂,推动“中国之治”迈上新的台阶。
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发展完善,更好发挥政治制度优越性,我们具有无比坚定的制度自信底气,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迈向伟大复兴的步伐更加坚实。
人民民主为人民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拓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创新道路和实现方式,为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紧要关头。
“能否借助CT影像技术提高病例筛查效率?”来自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以及专家的意见,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杨震的注意。他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就如何利用人工智能肺部CT技术更加有效筛查病例提出建议。
“承办单位和我及时沟通,详细听取意见,认真研究推动。”在关于这份建议的办理和答复意见表上,杨震郑重写下了“很满意”三个字。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习近平总书记指明中国式民主的价值旨归。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党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民主的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满足人民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
——倾听人民心声、回应人民期待,好用管用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
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二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庄重醒目。
权力是否属于人民,关键看人民说话管不管用。
天津市河西区的夜晚,安宁静谧。千余盏新路灯散发温馨光芒,照亮老旧小区和背街里巷。
“好几次出门差点摔了”“晚上出门要打手电”……说起两年前的“黑灯瞎火”,河西区玉水园小区的老人们仍记忆深刻。玉水园小区是一处老旧小区,由于物业管理遗留问题,很多路灯坏了以后得不到及时维修。
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经过全区人大代表投票表决,新建补建老旧社区路灯项目被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名录,交由政府组织实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共同监督,最终推动问题解决。
“灯亮了,老百姓的心也亮了。”玉水园小区居民说。
一句“心也亮了”,折射民主的意义。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
老百姓通过村民、居民、业主代表大会畅所欲言,推动公共事务管理;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维护职工利益;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推陈出新,让更多群众充分表达诉求和意见……
“民主”与“民心”相通。从身边小事到法律制度,国家大小事务都充分听取百姓意见,由人民共同商议决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与草案相比,最终通过的法律删去了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缴纳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这一修改,来自一名普通中学生的建议。
当年8月,有关方面来到华东政法大学附中征求草案修改意见。初中生李骏豪提出:“每个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条件不一样,保证金处罚会使困难家庭雪上加霜。”这条建议,最终促成了相关条款的修改。
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让每一项法律制度都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政府部门广泛听证、广开言路,让重大行政决策更加顺应民意;各级巡视巡察机构畅通反映问题渠道,把权力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人民在广泛参与中充分表达意见,让国家各项制度从设计到运行都能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期待,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十四五”规划建议起草过程中,我们党在五年规划编制史上首次开展“网络问计”。
上百万条网民意见建议中,一位叫“云帆”的网民留下关于“互助性养老”的建言:“在农村人口聚集区域,由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公共食堂、公共宿舍……形成互助养老模式。”
“云帆”没有想到,这条建议有关内容被列入“十四五”规划建议,最终化为规划纲要的具体举措。
开门问计的过程,也是发扬民主的过程。小到一个社区,大到一个国家,全过程人民民主用更加丰富的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保障每个人都能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为国计民生贡献智慧。
——与亿万人民同心、与时代发展同频,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凝聚力量。
2020年6月的一天,全国政协常委会会议现场气氛热烈。
一身彝族服装的四川省政协委员、凉山彝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局长王永贵以视频连线方式,将脱贫攻坚在基层的最新进展带到了北京。
这是全国政协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中采用联动协商形式进行讨论,为委员更有效反映基层声音提供更丰富更便捷的渠道。
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加开委员长会议充分审议法律草案,到进一步加快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架起“立法直通车”;从各地设立22万多个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定期接待群众听取意见,到探索民情直通车、民主听证会、民主议政会机制汇聚民声民智……一个个创新的民主形式,一项项生动的民主实践,展现中国式民主的强大生命力。
“中国要飞得高、跑得快,就要汇集和激发14亿人民的磅礴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期许,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注入不竭动力。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牢民主基石。
(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杨维汉、罗沙、陈菲、丁小溪、任沁沁)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13日 01 版)
来源:人民网
所属栏目:党建要闻
发布时间:2021-10-13 00:00:0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更好保护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社会各界可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
网站留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栏目。
电子邮件:luyan@ndrc.gov.cn。
传真:(010)68502514。
附件链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10-12 10:47:1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修改意见的公告。
《意见》指出,当前招标投标市场特别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招标投标市场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市场壁垒还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情况仍然存在;招标投标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健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标投标现象屡禁不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及时性、主动性和监督能力还不足,社会监督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意见》针对规范开展履约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开展信用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1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可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
网站留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栏目。
电子邮件:chndbdating@ndrc.gov.cn。
传真:(010)68502514。
附件链接:《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10-12 10:46:23
- 书写体育强国逐梦奋进新篇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体育事业发展纪实
书写体育强国逐梦奋进新篇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关心体育事业发展纪实
9秒83,苏炳添在东京奥运会男子百米飞人大战中一鸣惊人,给中国乃至亚洲短跑树立了新的丰碑。回顾一个月前动人心弦那一刻,32岁的苏炳添说:“我敢很肯定地说肯定有(上升)空间。都说亚洲人的极限,我觉得根本没有什么极限之说。”
苏炳添的成绩和自信,源于其背后强大的祖国。东京奥运会上,中国体育健儿以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发扬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优良传统,为祖国争光,为奥运增辉,交出了出色的成绩单。
竞技场上优异的表现是中国体育全面发展的缩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为中国体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绘定了蓝图。
“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
从1917年毛泽东同志发出“欲文明其精神,先自野蛮其体魄”的呼喊至今,体育的内涵和外延从未如此丰富和清晰。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历史方位,建设体育强国目标标注出体育在新时代的全新定位,正在谱写逐梦奋进新篇章。
使命在肩 奋斗有我
东京奥运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共获得38金32银18铜共88枚奖牌,金牌数、奖牌数均位居第二,金牌数追平在伦敦奥运会取得的境外参赛最好成绩。
凡事预则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东京奥运周期历时5年、充满变数与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9月22日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时就强调:“要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统筹做好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各项工作,发挥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优势,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全力做好东京奥运会备战参赛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同时还指出,要创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障机制和国家队管理体制。
人心齐,泰山移。面对奥运延期一年、疫情不确定性、长时间封闭训练、缺少比赛检验等种种不利因素,中国体育人牢记总书记指示,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强化思想建设、优化备战体制机制、实施科技助力、组织转训比赛等措施,保障了奥运备战的系统性、完整性,有效提升了队伍在东京的整体竞争力。
2021年7月30日,汪顺在东京奥运会游泳男子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夺冠后庆祝。新华社记者 杜宇 摄
在东京,汪顺勇夺中国男子个人混合泳首枚奥运金牌,射击队四枚金牌背后都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00后”身影,田径和游泳两个基础大项里,一众老将新人纷纷拿出个人最好成绩、赛季最好成绩……
2021年8月1日,苏炳添在东京奥运会田径男子100米半决赛后庆祝。 新华社记者 王丽莉 摄
这个夏天,中国奥运健儿们成为很多青年人追逐的偶像——无论是苏炳添惊人的9秒83,还是举重选手吕小军走红海外的“军神”之名;无论是首金得主杨倩的邻家女孩气质,还是女子三人篮球队员们的飒爽英姿,一波波正能量频频登上热搜,成为最亮的星。
2021年7月31日,吕小军在东京奥运会举重男子81公斤级决赛夺冠后庆祝。新华社记者 杨磊 摄
2021年7月24日,杨倩在东京奥运会射击女子10米气步枪决赛颁奖仪式上。新华社记者 鞠焕宗 摄
奥运健儿用自己的汗水和成绩,完美诠释着“人生能有几回搏”的奋斗精神,也诠释着体育的本源和真谛。
5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会见里约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全体成员时说过的话犹在耳边:“我们不以胜负论英雄,同时英雄就要敢于争先、敢于争第一。”“只要勇于战胜自我、超越自我,即使没有拿到金牌奖牌,同样值得尊敬和表扬。”
第四次参加奥运会的竞走运动员刘虹虽然没能在东京卫冕成功,仍然斩获一枚宝贵的铜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是这位34岁老将成为母亲后再度复出的动力之一。
2021年8月5日,在东京奥运会女子20公里竞走决赛中,中国选手刘虹获得季军。新华社记者 鞠焕宗 摄
刘虹是北京体育大学2016级研究生冠军班成员。2019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冠军班同学们回信中说:“新时代的中国,更需要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希望你们继续带头拼、加油干,为建设体育强国多作贡献,为社会传递更多正能量。”
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心体育健儿们顽强拼搏、为国争光的同时,还特别关心赛风赛纪问题。他指出,要坚决推进反兴奋剂斗争,强化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
2021年7月28日,季军中国队队员在东京奥运会三人篮球女子组颁奖仪式上合影。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 摄
在东京,中国体育代表团交出了兴奋剂“零出现”、新冠病毒“零感染”的双重完美答卷,实现了参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的目标。
“使命在肩,奋斗有我。”中国体育健儿时刻牢记总书记的期许,牢记使命、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为祖国和人民赢得更大荣誉,让体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强大中国力量。
为世界奉献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冬奥会
东京奥运会之后,北京将成为奥林匹克大家庭又一次相聚的地方。9月7日,一段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两年前创作的动画宣传片再一次引起广泛转发:孙悟空、雪孩子、葫芦娃、哪吒等国漫经典人物化身冬季运动高手,为冬奥会打call。
这一天是北京冬奥会倒计时150天,北京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部长于德斌说:“到今天为止,我们的所有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了。”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历史节点,申办和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这将是中国首次举办冬奥会、冬残奥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北京冬奥会是我国重要历史节点的重大标志性活动,是展现国家形象、促进国家发展、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契机。”
这是2021年5月8日拍摄的国家速滑馆冰面。新华社记者 张晨霖 摄
河北小城崇礼的人们有最深切的感受。2015年底,崇礼还是贫困县,贫困发生率达16.81%,是冬奥会让这个小城一夜成名,带来了冰雪产业的大爆发。
2019年5月,崇礼退出贫困县行列,彻底脱贫摘帽。崇礼人捧起了家门口的“雪饭碗”——2019年直接或间接从事冰雪产业和旅游服务人员达3万多人,其中包括过去的贫困人口9000多人。
不仅是崇礼,这是一盘关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棋,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早已运筹帷幄:河北省、张家口市要抓住历史机遇,紧密结合实施“十三五”规划,紧密结合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通过筹办北京冬奥会带动各方面建设,努力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除对冬奥会、冬残奥会备战作出部署外,还要求大力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广泛开展青少年冰雪运动。
自冬奥会申办成功以来,冰雪运动“南展西进东扩”步伐明显加快,各地冰雪产业蓬勃发展,“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正逐渐成为现实。在江苏,全省参加冰雪活动人次破百万,近50个冰雪场地成为“南方人”的休闲娱乐新宠。
冰雪运动要从娃娃抓起。刚上初二的北京少年官子钊已经练了8年冰球,他至今还记得4年前和习近平总书记“撞肩”互动的一幕。2020年他还入选了北京市青少年冰球队,“习爷爷鼓励我们好好练习冰球。北京冬奥会我想当志愿者,向大家介绍冰球运动。”官子钊说。
在3亿人中带动参与冰雪运动的宏图令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激动不已,这被他看作世界冬季体育项目的里程碑,“你们可以想象,这对于冬季体育项目意味着什么,这将成为冰雪运动乃至世界体育发展的伟大机遇”。
为世界奉献一届精彩冬奥,这是6年前北京申办时向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
为践行这个承诺,申办成功不到一个月,习近平总书记就作出坚持绿色办奥、共享办奥、开放办奥、廉洁办奥的重要指示,给如何筹办冬奥会确立了总原则、指明了总方向。
2021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第四次实地考察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他强调,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党和国家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
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前,冬奥筹办严格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冬奥筹办两手抓,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目前,北京冬奥会的12个竞赛场馆已经全面完工,各竞赛场馆的运行团队已全部组建完成,正在深化场馆运行计划和运行设计,加强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这是2021年1月19日无人机拍摄的国家雪车雪橇中心。新华社记者 张晨霖 摄
与奥林匹克改革思路高度一致的办奥理念,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和“冰丝带”等场馆建设中展现出来的先进科技,首钢老工业区改造和延庆赛区打造“山林场馆”的环保方案……
这是2021年5月28日拍摄的首钢滑雪大跳台。新华社记者 张晨霖 摄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心推动下,北京冬奥会筹办过程,既是中国兑现承诺、不断自我提高、快速发展的过程,更是向世界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中国贡献的过程。
体育强国的基础在群众体育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即将在陕西西安开幕。“全民全运,同心同行”,这是本届全运会主题口号。如今的全运会不止是专业运动员的竞技盛会,还是群众爱好者展示自我的大舞台。
2017年7月2日,参赛代表队在“我要上全运”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比赛决赛开幕式上。新华社记者 曹灿 摄
革命圣地延安,在十四运会新建场馆中唯一一个以“全民健身”得名的延安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外,舞蹈演员吴艳正带领当地健身队伍跳起欢快激昂的陕北健身腰鼓、秧歌。在8月底结束的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展演项目广场舞比赛中,她指导的两支队伍分别获得企事业单位组的一等奖和农村乡镇组三等奖。
“革命时期咱陕北的秧歌和腰鼓从延安跳到全中国,现在我们参与创编的健身腰鼓、秧歌又把健康送到了老百姓的家门口。”吴艳说。
2017年3月7日,小学生在南京奥体中心冰场进行校本课程学习。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我国体育工作的根本方针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体育强国的基础在于群众体育。
无数热爱健身的中国人都在切身感受着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健身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2012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
2014年,全民健身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6年,《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正式印发。
2017年,群众比赛项目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上首次亮相。
同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目标……
2021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正式印发。
一个个重磅文件和举措的次第出炉,折射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017年1月22日,张家口市宣化区少儿体校冰球队在进行集训。新华社发(武殿森 摄)
这些年来,群众健身意愿不断增强。在西安刁家村,伴着院中桂花芬芳,曾参加过1959年第一届全运会摩托艇比赛的张志忠带着十几位老年人练起了健身气功,多年来几乎风雨无阻。
“我是练竞技体育的,退休后也把健身习惯带给了院里的老百姓,希望大家一道向着健康前进。”今年82岁的他说。
在2021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上,能测心率的跳绳、能学操课的“镜子”等一批全民健身高科技小玩意儿吸引了众多目光,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1年大众健身行为和消费研究报告》显示,大众对健身的认知正逐步深入,87%的大众健身人群每次锻炼花费0.5-2小时。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心下,群众锻炼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水平也在水涨船高。截至2020年末,全国共有体育场地371.3万个,体育场地面积31亿平方米,群众最关心的“去哪儿健身”难题正在解决。
在上海,659所中小学校在暑假期间采取第三方运营、街道牵头实施、区教育局和体育局直接实施等方式无偿对社区居民开放,平均开放时间4-6小时……
扩大全民健身的内涵和外延,不仅要有“硬件”供给,“软件”服务也要跟上。如今,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大群体”格局已初步形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日新月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推陈出新……
在很多场合,习近平总书记都对孩子的全面发展格外关注。2020年他在陕西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小学考察时说:“现在孩子普遍眼镜化,这是我的隐忧。还有身体的健康程度,由于体育锻炼少,有所下降。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我说的‘野蛮其体魄’就是强身健体。”
今年9月的新学期一开学,北京、上海等多地小学的孩子们发现,自己课表里的体育课又增加了,在教育部力推“双减”工作的同时,“每天都有体育课”正成为越来越多地方教学课程的标配,体育在青少年教育中的作用和比重都在真正提升。
建成体育强国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00多年前,著名教育家张伯苓曾满怀感慨地预言:“奥运举办之日,就是我中华腾飞之时!”
如今,北京即将成为全球首个举办夏季、冬季奥运会的双奥之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至今,我国体育健儿已夺得262枚奥运金牌;全国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7.2%,2019年人均预期寿命为77.3岁,“东亚病夫”的帽子早已丢到九霄云外……
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可以清晰发现,体育已被赋予全新的内涵和外延。
2020年9月召开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重要”概括了新时代体育的新内涵: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
从全民健身到健康中国,两大国家战略叠加夯实了体育强国之基。从2014年《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到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全面提升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准确勾画出两大国家战略之间的清晰逻辑和实现路径。
健康是“1”,后面“0”越多,百姓幸福感就越强。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所长谢敏豪表示,体育运动在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1年5月19日,一名参观者在上海举行的2021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上体验一款智能魔镜运动辅助产品。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不断高涨的健身氛围也在推动体育产业蓬勃发展,2015至2018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年均增长15.9%,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2.4%,2019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为29483亿元,增加值为11248亿元,GDP占比超过1%。
虽然新冠肺炎疫情一度给近年高速发展的体育产业蒙上一层阴影,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需求却不可遏制。
“十三五”以来,仅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体育产业政策就有3项,其他相关产业规划和涉及体育产业的政策文件也如雨后春笋,如今的体育产业,正如弦上之箭,要力争到2035年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从“体育大国”到“体育强国”,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是综合国力提升和社会文明程度进步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综合国力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2020年9月7日,在陕西省平利老县镇中心小学的操场上,学生们在课后参加武术社团活动。新华社记者 李一博 摄
软实力来自硬底气。从北京奥运会学习奥运标准,到北京冬奥会树立奥运标杆,中国体育人交出了中国方案;创建于江苏无锡的跆拳道大满贯赛事,直接带动世界跆拳道运动的竞赛规则改革,中国“IP”讲述出全新的中国故事……
体育强则中国强,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凝心聚气的强大精神力量。”
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基础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之时,在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进的关键历史节点上,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梦想,中华民族正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
来源:人民日报
所属栏目:党建要闻
发布时间:2021-09-15 00:00:00
- 工信政府采购专刊(2021年7月,总第31期)
政策法规
财政部印发《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切实改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条件,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规范和加强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6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0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06〕118号)、《财政部关于<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21号)同时废止。
《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基本管理原则、支持范围及使用要求,指出专项资金项目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单位应当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对申请拟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工作。
《办法》同时要求,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开放职责,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最大限度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共用。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对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共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开放共享情况作为项目预算评审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信息来源:摘自财政部网站)
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手续简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申报、变更、撤销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的备案资料,简化了退税申报手续。办法的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办法》规定,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同时,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避免纳税人因未及时收齐退税凭证而无法申报办理退税,根据相关规定,若研发机构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退税,待收齐凭证及信息后,仍可继续申报办理退税。
(信息来源:摘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
工作动态
“思想盛宴 理论高地”首届招标采购前沿论坛成功举办
2021年7月10日,由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所属《中国招标》杂志社主办的“思想盛宴·理论高地”首届招标采购前沿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单位以及来自北京、上海、广东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标采购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及高校等业界代表参与此次论坛。
会上,10位对行业积极探索的专家学者围绕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两法关系、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热点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优质的内容得到了现场参会嘉宾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誉。论坛同时开启了网络图片直播,许多未到场从业人员积极转发,在线点击量总计超31万。
此次论坛是首次面向全国的公益论坛,旨在打造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理论高地,为行业提供交流平台,探索解决行业热点问题,进一步推动新时期我国招标采购事业发展与探索。
(信息来源:部政采中心)
国管局印发《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
7月10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其中明确,要落实好政府集中采购的职能任务,优化资产配置,推进配置管理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政策功能,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完善支持自主创新、绿色采购、中小企业政策机制。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实施,建立完善专项工作机制,全力保障相关项目的采购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做好制度规程“立改废”工作,完善集中采购制度框架体系和内控管理制度,建立风险提醒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信用评价记录体系。联合相关专业机构、市场主体,动态调整集采目录内通用货物和服务项目有关标准规范。优化升级电子卖场等综合采购平台,完善电子招投标信息系统,加强数据协同与分享,打造智慧效能的信息化采购平台。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从程序合规控制向为采购活动提供专业支撑转型,做精做优“国采中心”专业品牌和服务窗口,拓展采购服务范围和采购规模,为采购人提供更好更有温度的采购服务。
(信息来源:摘自国管局网站)
综合信息
国采中心与3家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平台战略合作协议
7月2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分别签署金融服务平台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据了解,此次签约活动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切入点,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共享,为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供便利,服务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国采中心将在采购业务系统上开设金融服务产品专属模块,集中展示各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供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选择。国采中心将根据采购业务平台的数据情况、各银行的需求和数据保密要求,形成统一的数据接口方案,适时对接数据,争取9月底前上线运行,年底前实现贷款发放,为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融资保障提供更多支持。
(信息来源:摘自中央政府采购网)
吉林推出提供采购计划制定服务等创新举措
近日,吉林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吉林省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提供采购计划制定服务、建设长春销地仓、举办产品推进会等创新举措,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提出,根据各级预算单位预留的采购份额及采购需求,提供制定个性采购计划服务,保障预算采购单位按时完成采购任务。同时,针对该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量低、生产规模小、没有品牌和运营能力的农户、合作社等现状,提供品牌商标、产品包装、质量检测、产品溯源等服务,利用现有企业品牌进行产品输出,入驻“832平台”进行销售。
根据《实施方案》,吉林省将建设“832平台”长春销地仓,发挥仓储配送、质量检测、产品溯源、“吉字号”产品认证等功能作用,打造平台放心产品。通过建立定时、定点、定线的物流配送机制,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时效,提高吉林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引导省内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商入驻长春销地仓,鼓励各级预算单位按照“就近经济”的原则采购长春销地仓产品。在省内外适时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产品推介会,宣传吉林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在与吉林农副产品差异化较大的上海、成都等区域,设立吉林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广体验中心,提高吉林大米等农副产品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
(信息来源:摘自吉林省政府网站)
山东对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实施“双清单”管理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实施购买内容“双清单”管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采取“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形式,将21类公共服务和11类履职辅助性服务应纳入购买范围;同时规定融资行为、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防止“应买未买”和超范围“滥买”现象。同时明确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列为承接主体范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作为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更好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为落实“放管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还进一步扩大部门自主权,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编报,由主管预算单位审核。财政部门将组织开展部门购买服务整体绩效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信息来源:摘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数据统计
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7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及解读
一、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7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4%,低于上月0.5个百分点,继续位于临界点以上,制造业总体继续保持扩张态势,但步伐有所放缓。
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1.7% ,与上月持平,继续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50.0%,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7.8%,比上月下降1.3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均高于临界点,原材料库存指数、从业人员指数和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均低于临界点。
生产指数为51.0%,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生产扩张力度有所减弱。
新订单指数为50.9%,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市场需求增长放缓。
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7.7%,比上月下降0.3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主要原材料库存量较上月有所减少。
从业人员指数为49.6%,比上月回升0.4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企业用工景气度继续改善。
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48.9%,比上月回升1.0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原材料供应商交货时间有所延长。
二、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解读
7月份,部分企业集中进入设备检修期,加之局部地区高温洪涝灾害等极端天气影响,制造业扩张力度较上月有所减弱,但大多数行业PMI仍保持在景气区间。本月主要特点:
一是供需不同程度放缓。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分别为51.0%和50.9%,比上月回落0.9和0.6个百分点,制造业生产活动和市场需求总体有所放缓。从行业情况看,造纸印刷及文教体美娱用品、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及仪器仪表等行业两个指数均位于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企业生产经营较为活跃,行业增长动力较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高耗能行业两个指数均低于临界点,产需有所减少。
二是进出口景气小幅回落。新出口订单指数和进口指数分别为47.7%和49.4%,比上月下降0.4和0.3个百分点。从行业情况看,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及酒饮料精制茶、纺织、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及仪器仪表等行业新出口订单指数和进口指数均位于景气区间,国外订货量和原材料进口量有所增长;木材加工及家具、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专用设备等行业两个指数均位于收缩区间,进出口景气度总体偏弱。
三是价格指数有所回升。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分别为62.9%和53.8%,高于上月1.7和2.4个百分点。从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看,制造业采购成本普遍上涨,其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行业均高于70.0%。从出厂价格指数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为50.3%,微高于临界点,表明行业产品出厂价格基本保持平稳,钢铁行业“保供稳价”政策效果持续显现。
四是新动能发展态势良好。今年以来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PMI始终高于制造业总体,本月稳中有升,分别为55.0%和52.4%,高于上月0.3和0.9个百分点,反映高端制造业持续较快发展。其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电气机械器材、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及仪器仪表等行业PMI均较上月上升1.0个百分点及以上,行业扩张加快。
五是大型企业景气保持平稳,中小型企业有所回落。大型企业PMI为51.7%,与上月持平,高于制造业总体1.3个百分点。中、小型企业PMI分别为50.0%和47.8%,低于上月0.8和1.3个百分点。调查中部分中、小型企业反映,近期原材料成本上涨、订单减少、回款压力加大等问题突出,企业生产经营承压。
(信息来源:摘自国家统计局网站)
新一轮疫情对国内经济的影响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官方信息,7月制造业PMI为50.4%,较6月下降0.5个百分点,中国制造业扩张速度放缓。有关数据表明,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和新冠疫情是导致国内经济不确定性增大的重要原因。
相比中部地区的洪涝灾情,新一轮新冠疫情将给下半年国内经济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对部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及国内需求造成影响。一方面,聚集型餐饮企业、文娱行业、旅游行业、交通运输业可能受到较大的冲击。随着Delta病株疫情在国内近一半省区的扩散,部分地区正在关闭旅游业、取消各类文娱活动、管制交通,夏季旅游业能否继续仍不确定。另一方面,下半年零售支出可能遭遏制。马上到来的中秋国庆长假是国内假日经济的重要节点,但疫情防控要求将可能对假日旅游业及假日零售支出产生影响,假日经济能否发挥效应仍存在变数。
同时,中小型企业的出口业务将受到较大影响。一方面,随着国外疫情得到控制,海外市场的需求缺口将可能收窄;另一方面,国内疫情防控政策收紧,对外出口运输面临瓶颈,两方面影响下,国内出口增速将发生波动。
总体上,面对疫情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稳定内需是保持经济稳定的关键要素。我部应持续做好对中小企业的促进工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提高中小企业发展韧性,推动经济再次复苏。
(信息来源:部政采中心)
专题研究
从经济学视角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建设中的几个问题
1993年北京市招投标市场的成立,拉开了建设有形建筑市场的序幕。2002年,绍兴市将建设项目、土地出让、产权转让和政府采购四个交易中心合并为统一的交易中心,成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雏形。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第一次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经历了近30年的时间,公共资源交易从场所到中心、从平台再到平台的整合共享,这些变化不仅是措辞上的,更蕴含着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如今,经历了物理整合和化学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到了攻坚阶段。各地在整合过程中进行了多样化的探索,各界对于平台整合工作也传达出不同的声音。本文着重于从经济学视角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建设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分析,并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生态整合提供参考。
一、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应当由谁出资建设、谁付费使用
在物理和化学整合阶段,经济学意义上体现供需双方的无形市场(看不见的手),在有形建筑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象化为有形场所。虽然笔者曾预言未来经过生态整合之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再度回归到无形阶段,但在此之前,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升级电子系统的工作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电子系统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同样是昂贵的。以往,在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买卖的多种交易对象是否属于经济学理论中的“公共产品”“公共物品”或“公共资源”的争论还没有尘埃落定,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是否属于“公共基础设施”“政府采购”“特许经营”,应该由谁出资、由谁付费使用等新问题又摆在了实践操作者和理论工作者的面前。
财政资金应该花在什么地方,是远比财政资金正在花在什么地方更难以回答的问题。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政府也对此作出了不同的回答。一般而言,公共经济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否用于实现政府职能。世界各国的经济实力、文化背景及市场化程度是不同的,导致政府以及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大相径庭。但有一点是相同且明确的:政府部门满足自身运转及实现自身职能所需的支出应当由财政资金负担。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通常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组成。其中监督平台明显属于政府职能,理应由财政资金付费建设。容易引起争议的是交易平台。交易由买卖双方完成。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交易的一方往往是政府或公有部门,其买卖的行为大都属于政府或公共职能,而交易的另一方(或潜在的另一方)则为市场主体。假设电子系统的建立能够使双方受益,那么应该由其中某一方还是双方付费更加合理呢?单从是否用于实现政府职能这一条标准尚不能直接得出答案,还需从公共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继续进行分析。
其次,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竞争性,是指当新的消费者参与该物品的消费时,是否会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消费。为区别于容易引起争议的“公共物品”的概念,此时称具有非竞争性的物品为“集体消费品”,是与“私人消费品”相对应的概念。排他性,是指能够便捷地让一部分人消费,而阻止另一部分人消费。如果某种物品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那么通常这种物品适合由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来提供。最典型的例子是国防、外交等。
三平台之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尽管其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尚在深化拓展之中,但总体而言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集体消费品,因而由财政负担也是合理的。而交易平台,是虽然具有非竞争性但不具备非排他性的。通俗地说,公共服务平台所发布的信息,想不让谁看到不仅是没有必要的,也是困难的,但交易平台想限制谁进行交易,则是很容易的。与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益属性不同,建立电子交易系统的最大目标是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经济学上对交易成本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本文为讨论方便,将交易成本分为政府或公有部门的交易成本和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如果政府部门出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等多方面的考量,要求政府和公共部门参与的公共资源交易必须在交易平台进行,并为此建设了电子系统,但受益于交易系统的另一方并不是全体社会公众,而仅是少数市场主体,那么建设费用应该由财政资金还是潜在的受益主体来承担?此时还应引入更多的视角进行分析。
再次,渐进主义与帕累托标准。财政预算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是渐进主义,即一个政府机构在某年的预算应该是在上一年预算的基础上进行细微调整。这是一种“存在即合理”的方法论,也是世界各国制定财政预算的惯例。这种方法适用于社会、政治、经济稳定运行的国家。那么,对于一项新事物,是否应该由财政出资进行建设呢?这就需要用到福利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帕累托标准,即一项变化是否在让一个人变得更好的同时并没有让其他人的情况变得更糟糕。
如果一个地区的财政资金有限,难以全部负担电子系统的建设和运营费用,那么让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主体在交易时承担部分费用是符合帕累托标准的,只要他们在参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时所付出的交易成本不高于建立电子系统之前的交易成本。
最后,政治议程。简单地说,一项事物是否由财政资金出资建设,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水平以及公民或公民代表根据合法程序所达成的共识。本文限于篇幅不对此进行深入分析。对于交易系统而言,如果当地财政资金充足,及公民代表认可,那么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建设及运营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考虑到后文将要分析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整合的方向,也属于合理合法的选项之一。
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建设应当依照怎样的程序或原则
根据笔者调研的情况,当前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的建设程序五花八门、各行其道。有的参照《招标投标法》,依照严格的公开招标程序;有的参照《政府采购法》,遵循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程序;有的不遵守以上两部法律,自行设定“比选”程序……之所以出现如此繁杂的局面,原因在于资金来源及建设主体的多样性、采购标的的复杂性,以及建设主体和监管部门认识水平的差异性。
第一,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的建设如何分包?
如前所述,监督平台属于政府职能;公共服务平台具有较强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而交易平台兼具公私双重属性。三个平台功能及属性的不同,使得建设中的分包工作面临两难选择:如果合并为一个包进行采购,签署一个采购合同,由一家供应商承担建设工作,则可以降低采购过程中的管理成本,有利于三个平台之间的协同、共享以及日后的维护、升级。但缺点在于:因采购标的范围及规模过大、三平台之间专业性和市场成熟度的差异造成竞争不足;建成之后,可能因数据接口和标准的不同造成与外部平台衔接不畅。而且由于三平台属性及资金来源的不同,合并标包还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分成三个包分别采购,则优缺点刚好相反。具体的分包方式要从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建设周期、建设主体的管理能力以及市场成熟度及竞争度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分析。笔者的观点是,合并采购要注重外部接口、分包采购要注重内部协调:合并为一个包进行采购时,在建设过程中也应将三个平台设置为三个独立模块。无论对内对外的数据交换,都应严格遵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通过统一的接口进行;分为三个包进行采购时,如果不同的供应商分别负责三个平台的建设,则采购人应统筹好三个平台之间的内容、标准及数据交换。
第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的建设是否必须招标?
从法律的角度,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依据此定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不是工程建设项目,也就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这就给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选择采购方式带来了自由裁量空间。从经济学的角度,一个项目如采用招标方式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采购人能够准确地定义采购需求;有充裕的采购时间;市场上有足够数量的合格供应商。此时是否采用招标方式面临如下选择:从采购标的属性来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内容繁杂,涉及大量硬件、软件,技术含量高,解决方案多,评价方式复杂,标准化程度低。如果采用招标方式,则对采购人的采购能力,特别是识别和定义采购需求的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可以降低对于采购人定义采购需求的能力的要求,还能缩短准备采购文件的时间,但又对采购人或评审小组的评审水平、道德水平以及内、外部监督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正所谓“甘蔗没有两头甜”。
第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的建设是否应当遵循政府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法》从采购主体、资金来源、采购对象、限额标准等多角度确立了其管辖范畴。一个现实中的反例有助于我们理解:某地成立了一个国有企业,专门负责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的建设——采购主体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该项目的采购预算为0元——不使用财政资金,未来由使用者(市场主体)付费。于是,该项目既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又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成功”地摆脱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监管后,该项目没有采用“两法”中列举的法定的采购程序,而是自行设定了所谓的“比选”方式,邀请两家供应商参与竞争。其中一家供应商经研读比选文件发现,评价标准是按照竞争对手的实际情况量身订做的,于是向相关部门投诉。但终因不属于“两法”管辖范畴而无人受理。该案在当前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的建设中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典型性。试想,对于这种竞争不足、缺乏监管的采购项目,最终为之买单的人是谁?
第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的建设应遵循怎样的采购原则?
笔者一贯认为:在公共采购领域,程序是皮囊、原则是灵魂。依照怎样的采购方式或程序并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核心问题在于,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原因在于,程序是多样的、多变的;原则是简明的、持久的。在复杂多变的公共采购领域,违法违规的形式和手段层出不穷、五花八门,以程序去应对是被动、徒劳的;以原则去应对,才是有效、治本的。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在公平竞争的审查方式、审查标准、监督手段等方面对之前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和实化。其中特别提到“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尽管有了实施细则,业内仍有人追问公平竞争审查和评估的具体程序。笔者认为,“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就是公共采购的灵魂。无论采用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法》中的非招标方式还是其他采购方式,对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的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和评估的核心就是两句话:看上去有希望,努力后有机会。即,让参与竞争的供应商看到采购文件不是事先为某一家内定好的,每家供应商都可以通过质量、价格、工期、服务等方面的努力提升获得采购合同的几率。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未来是怎样的
不同于物理整合阶段的有形市场,也区别于化学整合阶段各自为营的电子交易平台,生态整合之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怎样的?如何彻底实现各类资源的整合共享?近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特别是通过分析各类商业领域互联网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方向比以往更加明确,目标也更加清晰。
第一,从单次交易到持续交易。
古典经济学对于交易中合作关系的持续性关注不够。无论招标投标,还是当前公共资源交易的理论假设,都建立在古典经济学中通用资产的简单交易(俗称“一锤子买卖”,即单次交易)的基础上。理论假设的缺陷导致交易规则的不完善以及诚信体系建设的滞后,继而助长了虚假招标、低价抢标、围标串标、天价采购等乱象的发生。持续交易假设与单次交易假设的根本差异在于:前者承认履约风险存在,认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会带来契约扰动并应得到惩罚。如果专用资产的复杂交易存在巨大履约风险,同时交易规则不支持持续交易,诚信体系又不健全,则企业只会去购买(交易成本低、履约风险低的)通用资产,而在企业内部生产专用资产,企业的规模将会越变越大,以行政指挥代替经济激励。这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和治理效能的减弱。
以问题为导向的解决方案是:重视持续交易、完善交易规则、建设诚信体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对每笔交易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估。通过提取、收集、挖掘和分析交易数据及相关外部数据,不仅关注交易过程是否合规,而且对各交易主体进行画像,让每个行为主体真正为自己的行为和结果负责。这应当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场经济中只有“看不见的手”就足够了吗?自私自利能否带来公民的幸福生活?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其实早就给出了答案。其代表作不仅有《国富论》,还有《道德情操论》。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提出了“公正的旁观者”这一重要概念。过去,有人曾把公正的旁观者理解为上帝。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21世纪,笔者更愿将其理解为基于现代新兴技术建立的诚信体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使命不仅是“人在做,天在看”,而且是“数在记,链在存,网在联,云在算”,充分将大数据、区块链、“互联网+”及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应用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共享当中。
第二,从层级制到市场制。
经济学是研究资源配置的学科。新古典经济学主要通过供给、需求和价格研究资源配置,认为通过市场交易及其价格信号,可以完成资源的最优配置。这在宏观上对于我们理解资源配置的基本原理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新古典经济学的缺陷在于其并未研究交易对象的不同属性、交易类型的复杂性以及经济组织的内部——它将交易对象均视为标准化的商品、把交易都当作简单的单次交易、把企业都视为一个个通过技术将投入转换为产出的黑箱。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发现很多问题从新古典经济学中得不到解释,比如交易的复杂性、交易规则、经济组织的结构及行为等。新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它以交易为最小的分析单位,从交易的属性、交易成本、组织、契约以及治理的视角来研究资源配置问题。
其一,交易对象及交易的不同属性需要区分。交易对象的标准化程度决定了交易的复杂程度。在通用资产的交易中,契约比较完备、交易成本较低,并且执行契约的扰动较少,因此交易双方需要的信息不多,主要是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价格信号发挥作用。反之,如果涉及专用资产的交易,会使买卖双方发展出双边依赖的关系。社会上形形色色的经济组织、契约类型、供应链及产业链由此出现。举例来说,采购中常见的资格审查、资质、业绩、信誉、供应商库、框架协议等采购工具,乃至影响企业垂直边界的外包、分包、战略合作协议、联合体、合伙企业、合资企业等组织形态,都是用于应对存在资产专用性、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及交易成本高等问题的解决方案。
其二,需要区分不同的治理模式。交易的复杂程度不仅会影响企业的规模、结构和边界,还会进一步影响社会的治理模式。由于交易的复杂性、信息不对称、人的有限理性以及道德风险带来的契约扰动等因素的存在,会提升交易成本,继而催生出不同规模及形态的经济组织、长期契约以及产业链。威廉姆森从三个维度描述治理方式,分别是:激励强度、行政控制和契约法制度。激励强度是指供应链上每个交易单元的交易者可以获得的净收入的大小;行政控制指是否依赖内部的上级部门来协调和解决争议;契约法制度是指通过外部法庭还是私人秩序解决争端。这三个维度分别取高低两端的极值,一共会产生8种组合,即8种不同的治理模式。其中两种典型且对立的治理模式是层级制和市场制。前者指弱激励、强控制和弱契约法;后者指强激励、弱控制和强契约法。当交易成本比较高的时候,层级制的治理模式更加有效;反之,则会倾向于市场制。如果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发展,能够有效地降低各类公共资源的交易成本,那么治理模式会从层级制向市场制演化,即:企业的规模会变小、市场上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通过契约法解决争端。由此可以看到,未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作用不仅在于各类资源和交易者的智慧匹配,还应实现交易属性与治理模式的有效匹配,并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引导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和法治化。
第三,从管道到平台。
杰奥夫雷等人在《平台革命》一书中为平台作出了如下定义:“平台是一种基于外部供应商和顾客之间的价值创造互动的商业模式。平台为这些互动赋予了开放的参与式的架构,并为它们设定了治理规则。平台的首要目标是:匹配用户,通过商品、服务或货币的交换为所有参与者创造价值。”在商业领域平台诞生前,多数企业从事的是管道业务,即线性价值链。以教育行业为例,传统的教育由学校的行政部门规划课程、选择教师和学生。而基于互联网的教育平台允许所有人学习,也允许任何人授课。平台只负责制定和执行规则。由学习者决定哪些授课者成为名师。类似地,不拥有一辆车的出行平台将会消灭出租车公司;不拥有一间客房的住宿平台打败了大型连锁酒店。平台通过减少企业内部的管理层级降低行政成本,将价值链改造为价值矩阵,通过规模化降维击败管道。基于平台的连接和匹配,价值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时空被创造、改变、交换和使用。
相比于飞速发展的各种商业互联网平台,当前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些名不副实,大多处于管道阶段。但前者的成功范例为后者下一步的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通过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我们看到原有的产业链正在缩短,许多批发、零售等中间环节被压缩。可以预见,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平台取代管道的趋势将会更加明显。许多原本不创造价值,仅仅构成行政或交易成本的行业和企业将会减少甚至消亡。
第四,从选择到契约。
以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交易对象、交易规则、交易成本及组织问题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布坎南区分了两种研究经济组织的方法:选择视角和契约视角。新古典经济学主要从选择视角研究资源配置。支撑我国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的,也是选择视角——平台的功能仅限于协助交易双方选择缔约方。这种认识上的局限性,使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也使得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经济学界以交易为最基本的分析单位,对于契约视角的研究日益加深,包括强调事前激励安排的代理理论、团队理论及产权理论,以及强调事后安排的交易成本理论及契约关系治理理论等。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康芒斯提出治理是一种手段,可以向企业注入秩序,缓和冲突,并实现互利。推而广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借助新兴技术降低行政成本和交易成本、建设诚信体系、完善交易规则,不仅能够优化公共资源的配置,还会促进政府部门转变监督方式,进一步优化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治理结构,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化和法治化进程。
参考文献:
[1]赵勇,徐轲.经济转型背景下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变迁[J].招标采购管理, 2004(1).
[2]王振营.交易经济学原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6.
[3][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契约、治理与交易成本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
[4][美]杰奥夫雷G.帕克,马歇尔W.范.埃尔斯泰恩,桑基特.保罗.邱达利.平台革命.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
[5][美]Randall G. Holcombe. Public Sector Economics–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the American Economy[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信息来源:“思想盛宴 理论高地”论坛特稿)
国际动态
拜登政府高调提高“购买美国货”要求 我国政府采购应“力挺”制造业
2021年7月28日,拜登政府发布行政指令高调提高“购买美国货”要求,此举并非首创。早在1933年美国就颁布了《购买美国货法》,规定“联邦采购必须购买在美国开采、生产或加工的产品,除非购买国内产品不符合美国公共利益,或国内产品价格不合理”,并将“购买美国货”条款纳入《2009年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等政策法案不断强化。特朗普也多次发布“购买美国货”行政命令,引导制造业回流。
2021年1月25日拜登就任美国总统仅5天就签署了《关于确保未来由美国工人在美国制造行政令》,敦促联邦政府增加对美国货的采购。时隔半年,拟再发行政指令进一步提高“购买美国货”要求:一是美国货认定将国内零部件占比门槛从55%提高至60%,到2029年提高至75%;二是加大对半导体、医疗用品等美国制造关键产品和零部件的价格扣除优惠;三是授权管理及预算办公室及美国制造办公室更严格地执行“非美国制造不采购”原则,健全美国制造含量数据,供应商需明确美国零部件所占价值比例。
美国长期实行“购买美国货”政策,联邦政府采购本来就以购买美国货为主,2019年美国联邦政府采购了2217亿美元的货物,仅3.5%是外国产品,其中绝大多数还是由于“美国本土无类似产品”或“美国制造的类似产品价格过于昂贵”,进一步压缩的空间有限。因此,该行政指令的意义更多在于标榜拜登政府重视美国制造业和就业,以期在中期选举赢得工人阶级支持,对促使美国制造业回流、经济“去虚向实”的作用有限。
美国联邦采购国货并非特例,政府采购扶持本国制造业是国际通行做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充分利用政府采购这一庞大集中的内需市场,培育并推动了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产业的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国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作用,“力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部政采中心)
采购问题
【编者按】部系统单位如在政府采购实务中遇到疑难问题,可将具体问题发送电子邮件至本刊编辑部(邮箱:zbzxzhc@miitcntc.org.cn,来信请注明单位名称),本刊将邀请政府采购领域专家在本栏目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本期答疑专家:《中国招标》杂志社社长 张松伟
由学生付费的大学宿舍空调服务项目该如何采购
问:某公办高校就学生宿舍的空调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该项目的空调由选中的供应商负责提供和安装,学校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向学生收取空调使用费。校方认为该项目是PPP项目中的BOT模式,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吗?此类项目该如何进行采购?
答:这个问题非常具有典型性。笔者的观点是:此类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也不属于PPP项目中的BOT模式,它是高校对学生宿舍空调服务特许供应商的选择。
此类项目的典型特征有三个:一是项目自始至终高校不支付任何费用,不使用一分钱的财政性资金;二是该项目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由学生(家长)支付费用,无论学生还是学生家长都不可能与空调服务提供者的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和价格的协商;三是高校具有对空调服务特许供应商的选择权,可以决定由哪一个供应商来为学生提供空调服务。
根据以上三个典型特征,我们可以判断出此类项目不符合政府采购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要件,因此,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对比关于PPP项目的概念和有关规定,此类项目也不属于PPP项目。首先,高校不属于政府机关;其次,向学生收费的空调服务也不属于基础设施投资;最后,此类项目也不可能走PPP项目的法定“两评程序”之后进入到财政部或者发改委的PPP项目库。
那么,此类项目该如何采购呢?笔者的观点是作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来实施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也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此类项目属于高校自主采购项目,可以依据高校制定的采购内控制度进行。如果高校没有完备的内控制度,可以通过内部集体决策的形式,参考政府采购法规或者招标投标法规形成较为完善的项目采购方案之后进行采购。此类项目采购方案的制定应当把握三个要点:一是价格和收取方式不宜作为供应商竞争的内容,价格适宜由高校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确定(该项工作高校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二是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应当在服务质量和效率上展开;三是应当事先明确供应商服务不达标的退出机制和善后事宜。
采购人是否可以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
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接受联合体的项目,采购人是否可以限制联合体的组成数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是否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答:接受联合体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对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上限在采购文件里事先做出规定,但不可以明确规定联合体的成员只能有多少家,更不能强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这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关于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限定并不矛盾,原因在于联合体是一个供应商身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在实务操作中执行该规定要把握两个要点:一是不同的供应商(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这是供应商自己的权利,供应商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采购人不能强制要求。二是联合体的组成数量是两个以上(包含两个),到底由多少个组成,也应由供应商根据情况自己确定,但这里有个前提,就是采购人在采购文件里没有规定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上限。如果采购人规定了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上限,拟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把联合体成员的家数控制在上限以内。
联合体成员过多,不仅对项目实际执行无益,也会给采购人后期项目管理带来较大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实务中,不少采购人设定联合体成员家数的上限,这样做很有智慧,法律上也是允许的。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设定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和限定供应商数量的概念上有交叉,但不完全等同。比如,采购文件规定“只能由三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和“联合体成员家数上限为三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约力度也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有违法律“公平、公正”原则,后者则是合理限制,符合法律精神。
所属栏目:政采专刊
发布时间:2021-08-01 00:00:00
- 工信政府采购专刊(2021年6月,总第30期)
政策法规
财政部修订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该项资金在引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绩效,6月1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1号)同时废止。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合作交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其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机构或载体,开发区、城市等试点示范区域。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贴、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主要用于引导地方政府、社会资本等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机构运转费等。
(信息来源:摘自财政部网站)
工作动态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组织召开线上全国招标中心系统(部分单位)电子交易平台业务交流会
为交流研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业务发展和平台建设情况,推动行业转型升级,2021年6月3日下午,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线上全国招标中心系统(部分单位)电子交易平台业务交流会。毛强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招标中心系统33家单位的80余位同志及招标中心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会议。
江西精彩纵横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黔云集中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参会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基本情况、功能特点、创新优势等。参会单位交流研讨了电子招标业务情况,围绕面临的共性问题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展建设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信息来源:部政采中心)
综合信息
中央国家机关2021年操作系统采购项目顺利完成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央国家机关2021年Windows 10神州网信版操作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据了解,Windows 10神州网信版操作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邀请神州网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网信”)参与协商。本项目最终入围产品为Windows 10神州网信政府版操作系统(V2020-L),成交价为人民币1177元/套,相比于2158元/套的市场价有大幅下调,优惠率达45.46%。神州网信保证该产品的报价低于同行业、同类型、同等规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实际成交价格,且承诺为各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征集文件全部要求的服务,充分体现了国采中心平台的价格优势。国采中心愿与更多集采机构开展联合采购合作,共享国采价格与服务,扩大正版软件区域联合采购范围,为更多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自5月19日起,神州网信在线签订协议供货框架协议后,入围产品将由系统完成自动上架,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各级预算单位,以及国采中心许可共享本次采购结果的其他单位可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版软件采购网通过直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信息来源:摘自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网站)
数据统计
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6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及解读
一、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6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9%,较上月微落0.1个百分点,继续位于临界点以上,制造业延续稳定扩张态势。
从企业规模看,大、中型企业PMI分别为51.7%和50.8%,比上月回落0.1和0.3个百分点,均高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9.1%,比上月回升0.3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均高于临界点,原材料库存指数、从业人员指数和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均低于临界点。
生产指数为51.9%,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生产保持扩张,但步伐有所放慢。
新订单指数为51.5%,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市场需求继续增长。
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8.0%,比上月回升0.3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主要原材料库存量降幅收窄。
从业人员指数为49.2%,比上月回升0.3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企业用工景气度较上月小幅改善。
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47.9%,虽比上月回升0.3个百分点,但低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原材料供应商交货时间继续放慢。
二、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解读
6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微落0.1个百分点,继续位于景气区间,制造业保持平稳扩张。本月主要特点:
一是供需两端一降一升。生产指数为51.9%,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近期部分企业生产活动受到芯片、煤炭、电力供应紧张以及设备检修等因素影响,生产扩张放缓。新订单指数为51.5%,比上月小幅上升0.2个百分点,反映市场需求保持增长。本月各行业表现差异较大,纺织服装服饰、医药等行业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均位于56.0%及以上较高景气区间,且高于上月2.0个百分点以上,产需增长较快。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行业两个指数均降至临界点以下,行业景气水平下降;汽车制造业两个指数连续两个月位于收缩区间,“缺芯”等因素给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是进出口指数有所下降。新出口订单指数为48.1%,低于上月0.2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国外订货量回落,其中农副食品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行业新出口订单指数低于43.0%,回落幅度较大。进口指数落至临界点以下,为49.7%,低于上月1.2个百分点,反映制造业生产用原材料进口量较上月有所减少。
三是价格指数高位回落。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保供稳价”政策效果显现,制造业价格快速上涨得到初步遏制。本月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均由升转降,分别为61.2%和51.4%,低于上月11.6和9.2个百分点。从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看,除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继续攀升外,其他行业均明显回落。从出厂价格指数看,大部分行业均有不同程度回落,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下降幅度较大,均落至收缩区间;但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仍高于70.0%,产品出厂价格继续上升。
四是不同规模企业PMI总体稳定。大、中型企业PMI分别为51.7%和50.8%,低于上月0.1和0.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在扩张区间。小型企业PMI为49.1 %,高于上月0.3个百分点,虽仍位于收缩区间,但景气度有所改善。
五是消费品制造业景气度上升。受市场需求回暖及年中促销活动等因素带动,本月消费品制造业PMI升至近5个月以来的高点,为52.2%,高于上月1.6个百分点。其中,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分别为53.9%和54.6%,高于上月1.0和3.5个百分点,行业生产和需求扩张加快。
(信息来源:摘自国家统计局网站)
专题研究
供应链“链主”企业招标中的分包机制设计
姜爱华 胡畅
“十四五”规划提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要实现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规划同时指出,要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2021年3月18日,工信部副部长刘烈宏在第十三届国际跨国公司领袖特别圆桌会议上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发挥优质企业的作用,培养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从目前的招投标制度来看,采用招标方式寻找优质大型企业链主,并通过“链主”企业与中小型企业分包组成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不仅有利于带动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更有利于维护产业链安全。但当前我国招标投标中有关分包的法律制度规范并不完善,对于采购方、“链主”企业及分包商的权利及义务规定存在空白,国际公共采购规则以及国外的相关实践经验或能为我国供应链“链主”企业招标中的分包机制设计提供一定的思路。
一、当前我国有关分包的法律规定
当前我国有关招投标分包的法律规定主要有《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
《招标投标法》对分包的条件、投标人的义务、分包商的资格条件及义务、违反分包规定的处罚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关于分包条件,《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进行分包的项目只能是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且分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关于投标人应履行的义务,《招标投标法》规定,如果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关于分包商的资格条件,《招标投标法》规定“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这里的“资格条件”主要指《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分包商的义务为不得对承接的分包项目进行再次分包,以及需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招标投标法》还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商再次分包的行为应受到的处罚作出了说明。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涉及的分包内容与《招标投标法》中的内容基本重合,并未对“链主”企业及分包商的权责义务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及划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相比于《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新增的有关分包的规定主要是对中标人义务的强调,要求分包必须满足分包条件或者符合分包规定,并且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进而提出了违反上述规定中标人应受到的处罚。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在招投标框架下涉及分包的法律法规较少,且内容相对单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也并未对《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分包的规定作出更为详细的阐述或说明。以上法律规定中对分包的条件、投标人的义务、分包商的资格条件及义务、违反分包规定的处罚的规定不够详尽,相关主体可自由操作的空间较大,这在现实中也容易产生各种纠纷而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如果在供应链“链主”招标中采用分包方式,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利于发挥“链主”企业在组链中的主导性作用,不利于构建协同创新、凝聚合力的完整产业链供应链,不利于维护产业链安全。
二、国际规则和国外政府采购法律关于分包的规定
(一)国际规则关于分包的规定
联合国《公共采购示范法》(Model Law)和欧盟“公共采购指令”体系(Directives of EU)对招投标中的分包问题进行了规定[1],有一定的启发。
关于主承包商需承担的责任,首先是分包意向方面,《2014公用事业采购指令》规定,采购实体可以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明确其可能打算分包的份额以及向哪些分包商进行分包。《2014公共部门采购指令》对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担连带责任机制进行了规定。其次是提供分包商信息方面,《2014公共部门采购指令》规定了主承包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分包商相关信息的时间点,并规定了信息包括的范围、信息应放置的合同位置、信息变更的处理等。最后是保密性方面,《公共采购示范法》规定,承包商需满足采购主体提出的保密要求,而且承包商需确保分包商也遵守保密要求。
关于分包商需承担的责任,《公共采购示范法》指出,分包商需遵守保密要求,《2014公共部门采购指令》指出,分包商应提供认证及支持性文件等,《2014公用事业采购指令》对分包商在环境、社会和劳动法律等方面义务的履行、分包商信息提供的责任安排作出了规定。关于分包商责任履行的监督,《2014公共部门采购指令》规定,由国家的职能当局采取一定措施来监督分包商自身义务的履行。
关于对分包商及主承包商权利的保障,主要涉及合同款的支付方式方面。《2014公共部门采购指令》规定,采购文件中应当对支付方式作出有关规定,欧盟成员国可以应分包商的申请以及合同的相关内容将相应合同款项直接转账给分包商。第71条第7款指出,欧盟成员国可以在国内进一步规定是否可以不需要分包商提出请求而对其直接进行合同款的支付。《2014公用事业采购指令》也指出,采购实体需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与支付方式有关的安排。
(二)国外政府采购法律关于分包的规定
随着国际政府采购规则对分包的规定逐渐细化,各国也在招投标分包规则上作出相应的调整。
对于分包的条件,意大利在2016年颁布的50号法令中加入了新的要求,限制了主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的条件,包括分包额占合同总价值的比例、需先得到缔约机关的授权、分包合同的效力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等。对于投标人的义务,意大利50号法令中指出,投标人应在其报价中详细说明其打算分包给第三方的合同份额、分包商的名称,并说明分包的必要性。
在对分包商权利的保障方面,英国2015年制定的《公共采购法规》(The Public Contracts Regulations),简称PCR,规定了采购机关可要求主要承包商将合同详情页提供给分包商,使分包商更为便捷地获得合同信息,并且规定了采购机关偿还合同款的期限,以加速分包商的现金流运转。
当前国际规则和国外政府采购法律关于分包的规定主要涉及分包的条件、主承包商与分包商需承担的责任、对分包商责任履行的监督以及对分包商和主承包商权利的保障几个方面,相较于我国招投标法律法规中对于分包的相关规定更为全面细致。此外,国际规则和国外政府采购法律在对主承包商及分包商责任进行划定及监督的同时,还关注对其权利的保障,注重主承包商与分包商权责对等机制的构建,这对供应链“链主”招标中的分包机制设计十分具有参考意义。
三、“链主”企业招标分包机制设计
如前所述,当前我国有关招投标分包的相关法律规定仍然不尽完善,若要在供应链“链主”招标中允许分包,需要针对我国当前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借鉴有关国际经验,结合产业链供应链的特点,提出完善链主企业招标中分包机制设计的具体建议。
(一)强化“链主”企业在分包中的主体权利及责任
一方面,从“链主”企业在分包中的责任角度来看,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链主”企业应履行义务的规定仅限于“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及“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就供应链“链主”企业承担的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对供应链补短板锻长板、促进战略性产业发展等政策性功能来说,目前的相关规定显然是不够完善的,需进一步扩展及细化。国际规则及国外政府采购法律对主承包商的责任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包括在投标文件表达具体的分包意向、提供分包商信息的具体规范及保密性等,我国可参考国际经验对承包商的责任及义务提出进一步的规范要求。
一是在项目投标时,“链主”企业应在其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分包意向,包括计划分包给第三方的合同份额、分包商的名称,并说明分包的可行性。在选择分包商的过程中,“链主”企业应参考招标人的意见,共同制定分包商的遴选标准。在确定分包商后,“链主”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向采购方提供最终确定的分包商信息,且提供的分包商信息应合乎规范、在信息变更时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在具体承担项目的过程中,“链主”企业应对自己承担的核心项目负责,保证项目质量,对项目相关信息保密。同时,“链主”企业对分包商负责的项目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并确保分包商也遵循相应的保密规范。
另一方面,从“链主”企业在分包中的权利来说,当前国内相关法律规范对供应链“链主”企业没有过多涉及权利的表述。国际规则以及国外法律法规中涉及主承包商的权利主要是合同款支付方面,要求“采购实体应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与支付方式有关的安排”。而现有法律体系中对于供应链“链主”企业的权责要求不对等。对于供应链“链主”企业来说,其在承担项目以及分包过程中除需承担自身核心工作的风险以外,还需要对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激励优质大型企业入场。承担“链主”企业角色需要重点解决权责对等的问题,对供应链“链主”企业赋予更多权利。比如,可以在分包商的实际选择上给予“链主”企业一定话语权,以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已有的一些优质分包商的合作资源。再比如,在合同款项的拨付上,要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包括拨付的方式、时间、条件以及款项在“链主”企业及分包商之间的划分等等,保障“链主”企业取得项目报酬的合法权利并促进其资金运转。
(二)分包详细规则“前置”
当前我国有关分包规则的法律规定较少,仅涉及分包条件,设置的分包的条件也较为宽泛,仅规定中标人进行分包的项目需为“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且分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国外法律法规对于分包条件作出了更多的限制,包括分包额占合同总价值的比例、需先得到缔约机关的授权、分包合同的效力需在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等。今后的分包机制设计中,采购方需在招标文件中对分包作出详细规定,包括分包的条件、涉及分包商评选及支付的相关事宜、“链主”企业及分包商的责任划分等,将分包详细规则尽量前置,促进整个项目的分包及运转更高效地进行。
首先是分包的条件,招标人应对允许“链主”企业进行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更清晰的说明、界定及划分,并对“允许进行分包的金额占总项目金额的比例”作出规定。其次是涉及分包商评选及支付的相关事宜,包括分包商的资质要求、分包商的推荐名单、“链主”企业提供分包商信息的规范、分包商的具体评定方式、对“链主”企业以及分包商的合同款支付方式等。最后,由于“链主”企业及分包商共同承担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对于“链主”企业及分包商的责任划分也应列入招标文件,包括具体的项目责任划分;分包商出现问题,“链主”企业需承担怎样的连带责任等。只有在招标文件中就对“链主”企业及分包商划分规范清晰的责任关系,“链主”企业及分包商才能更好地评价项目参与风险、权衡是否进入招标项目,项目的开展、合作及监督也才能更好地进行,供应链才能良性发展。
(三)分包中充分体现对“创新”的考量
“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供应链“链主”招标的实质目标是通过优质“链主”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为国家构建创新产业体系助力。因此,供应链“链主”招标的分包模式需在分包商的甄选标准中特别体现对创新性的要求。一是招标文件对于分包商的评定方式部分需体现创新要求。在评审专家选择上,应特别选取具备企业技术创新相关知识的专家,并提醒专家对于分包商的创新性有额外要求。二是“链主”企业应将对分包商的创新方面的要求纳入考量范围,并在相关文件中进行说明,如对专利等方面划定具体的衡量标准及加分规则,对于创新型企业进行一定的倾斜。三是具体评选分包商时应要求分包商提供能证明自身创新性的相关文件。
(四)强调分包商遵守保密义务
我国目前的招投标法律体系对分包商的保密义务没有过多要求,国际规则中则提出分包商需遵循保密义务。供应链“链主”招标具有项目体量较大、“链主”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重要等特点,故相关的招标人信息、项目资料、技术研发信息、“链主”企业信息及供应链成员信息等均属于机密信息[2]。供应链“链主”模式下的分包商通常为中小企业,可能在信息处理操作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因此需特别强调分包商对于保密义务的遵守。项目开始前,分包商需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需就项目保密信息的类型、内容及范围、保密程度、责任与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作出规定。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招标人与“链主”企业需对分包商保密义务的遵守进行监督,可建立对分包商的信息泄露识别机制,一方面通过感性认识和历史经验对分包商的泄密进行识别,另一方面通过对各种客观的资料和有关记录分析、归纳和整理,必要时辅以专家咨询,找出分包商存在的各种明显和潜在的信息泄露风险并进行及时预防[3]。
(五)强化招标人对分包企业的延伸监督
关于对分包企业的监督,当前我国招投标法律法规中仅对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行为应受到的处罚作出了说明,但并未指明具体的监督方。国际法律体系中规定由“国家的职能当局采取一定措施来监督分包商自身义务的履行”。分包商处于供应链的末端环节,由于远离招标人而容易游离于监管之外。因此,针对分包商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对分包商招标完成后的项目开展尤为重要。对分包商的监督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链主”企业对分包商的监督。二是国家机关对分包商的监督,可以构建巡察、纪检、监事、监察、审计、法律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4],并对分包商制定规范制约的标准、细则、违章处理办法等对其进行监督。三是招标人对分包商的延伸监督。
其中,招标人对分包商的延伸监督需格外强化,一是因为分包商的工作效果直接影响招标人的项目质量,两者具有直接利益关系。二是因为招标人对于项目的相关要求有着最清晰的把握,监督成本相对国家机关来说较小。三是由于供应链中“链主”企业自身作为项目的承包者,需要保证其自身所承担的项目工作的质量,对于分包商的监督可能会有疏漏之处。因此,招标人对分包商具体的监督措施可以在“链主”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例如,招标人可以按经审查批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动态核查,定期组织开展分包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再比如,对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不服从管理的分包商,依据有关法律文件和合同,责令其整改或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的相关责任等等。
参考文献:
姜爱华.招标投标采购的新趋势及启示——来自国际采购规则修订的经验[J].招标采购管理,2018(09):22-23.
欧阳婷.浅议分包工程合同与分包工程管理[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9(14):238-239.
董绍辉,西宝,田丽娜.供应链信息泄露途径及其防范措施[J].商业研究,2009(12):49-51.
段利均.供应链信息协同中信息安全概述[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9(06):197-198.
(转载自《中国招标》杂志)
国际动向
我国向世贸组织提交对参加方关于我国加入GPA有关问题清单答复
2021年6月1日,财政部经由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了我国对欧盟和澳大利亚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第7份出价以及政府采购国情报告(2020年更新版)问题清单的答复,表明了我国愿意尽快加入GPA的立场和决心。本次答复的问题中,欧盟问题清单涉及出价问题共43个,涉及国情报告问题共36个,澳大利亚问题清单涉及出价问题共16个。
(信息来源:财政部网站)
采购问答
【编者按】部系统单位如在政府采购实务中遇到疑难问题,可将具体问题发送电子邮件至本刊编辑部(邮箱:zbzxzhc@miitcntc.org.cn,来信请注明单位名称),本刊将邀请政府采购领域专家在本栏目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本期答疑专家:《中国招标》杂志社社长 张松伟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为多久
问: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2015年7月17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对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已经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更正的时间要求不一致,一个是5日,一个是3个工作日,实践中该如何执行?
答:按照《立法法》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出现不一致时的适用规则,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但现实的问题是:在本问题当中,二者相比,财库〔2014〕214号文属于旧的特别性规定,财库〔2015〕135号文是新的一般规定。根据《立法法》第9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目前,财政部并没有就这一问题出台裁决文件。实务中,针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已经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更正的期限,是5日还是3个工作日的问题,相关的质疑、投诉已经出现。
面对这个问题,由于上述原因,自然是双方各执一词,业界专家、监管部门的执法者也是看法不一,相互很难说服。因此,在财政部做出裁决文件之前,比较明智的做法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5日和3个工作日之间选择时间较长的一个期限来执行。
单一来源采购如何编写协商记录
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编写协商记录是必须的吗?如何编写协商记录?
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编写协商记录,这是《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42条提出的强制性要求。实务中,很多采购人因为少了这一程序而被审计部门问责。
如何编写协商记录呢?首先,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74号令第41条的规定,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专业人员从哪里来呢?是否需要组建一个协商小组呢?财政部74号令没有明确规定,按照行业习惯,比较好的做法是组建一个三人以上(如果项目所涉及的专业领域专家确实比较少,三人以下也符合要求)的协商小组。专业人员的资格条件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文)关于评审专家的相关要求,可以从省级以上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专业人员,也可以由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采购人内部如果有懂行的人员,也可以作为专业人员加入协商小组。
协商小组应当根据项目需求,认真和供应商就项目的技术、商务、价格等关键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并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协商记录按照财政部74号令第42条要求,至少应当包含四方面内容:(一)公示情况说明(如有);(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单一来源由于缺乏竞争性,协商小组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决定成交价格以及商务条件是否合理。因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时,务必组建真正懂行并谙熟谈判技巧的协商小组。其中,关于价格的协商,应当着重考量供应商标的物的成本和以往同类项目成交的合同价格,并结合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
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所属栏目:政采专刊
发布时间:2021-07-01 00:00:00
- 福建巨电与华为签署合作协议 共创新能源领域未来
6月18日,第十九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简称海创会)举行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郑新聪出席。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权属企业福建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此次签约仪式上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能源领域展开全方位交流与合作。
华为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长期致力于为各行业提供全面、高效的ICT解决方案和服务,在新能源领域有着丰富的储能整体解决方案与新能源融合技术储备、实践。本次合作,双方将重点在储能领域和绿色矿山领域开展合作。在储能领域,华为将提供智能组串式储能集成及管理解决方案,福建巨电提供直流侧储能电池系统,双方共同开发并推广电池储能系统。在绿色矿山领域,双方将以科技赋能和模式创新,共同打造智能光伏+车辆电动化及移动快充系统为主的智慧生态解决方案,并在矿区新能源车辆无人驾驶及矿山数字化升级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助力推动矿山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本届“海创会”期间,福建巨电公司还与华北电力大学就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进行了座谈并达成一系列合作意向,同时与华为高级副总裁郑宝用达成意向,将聘请郑宝用先生为福建巨电公司高级顾问。
来源: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公众号
所属栏目:机构动态
发布时间:2021-06-22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