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新德里宣言(全文)
新华社新德里9月14日电
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新德里宣言
印度新德里,2026年9月12日
1、我们,金砖国家领导人于2026年9月12日至13日在印度新德里举行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本次会晤主题是“建设韧性、创新、合作和可持续的金砖”。
2、我们重申秉持互尊互谅、主权平等、团结民主、开放包容、深化合作、协商一致的金砖精神。在过去20年金砖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扩员后的金砖政治安全、经贸财金、人文交流“三轮驱动”合作。通过促进和平,构建更具代表性、更加公平的国际秩序,重振和改革多边体系,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增长,深化金砖战略伙伴关系,造福各国人民。
3、我们赞赏伙伴国为金砖国家合作作出的宝贵贡献。我们坚信,金砖国家通过增强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伙伴关系,将进一步加强团结,促进真正普惠的国际合作。我们重申致力于同伙伴国构建包容、互利、以发展为导向的伙伴关系。我们鼓励伙伴国进一步参与金砖合作,在共同关心的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4、我们赞赏印度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期间举行外围对话和“金砖+”对话会,为加强国际合作与团结注入新动力。
5、我们赞赏2026年印度担任金砖主席国期间,围绕“建设韧性、创新、合作和可持续的金砖”主题取得的重要进展。这一主题体现了我们的共同承诺,即本着平衡、务实、可行、包容、以发展为导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加强金砖合作,携手应对共同挑战。我们重申将重点通过加强能力建设、创新驱动、推动可持续发展与韧性提升来加强优先领域合作。
6、我们欢迎印度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框架内,在全国30个城市举办的400余场覆盖部长、议员、机构负责人、官员、专家、企业和个人等各层级会议和活动,为深化金砖战略伙伴关系作出了贡献。我们欢迎各方为提升金砖在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所作努力,以及在提升集体韧性、推动创新驱动型经济增长、促进可持续发展、深化人文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包容的全球治理和加强多边主义
7、金砖国家合作20周年之际,我们重申致力于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公平、敏捷、有效、高效、反应迅速、更具代表性、合法性、民主、负责任的国际和多边体系。为使现有国际关系架构更好适应当代现实的需要,金砖国家领导人重申对多边主义和推进多极化的庄严承诺,以平衡和包容方式维护国际法,全面完整遵守作为其不可或缺基石的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在此体系中,各主权国家合作维护和平与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和保护全民民主、人权和基本自由,在团结互尊、公平正义基础上推动合作,同时尊重各国国情、国家制度多样性和发展道路多样性,在互利合作基础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8、我们重申致力于确保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及最不发达国家,能够更广泛、更具实质意义地参与全球决策过程和机制,使其更好适应当前现实。我们还呼吁在联合国秘书处和其他国际组织中及时实现公平地域代表性,提升女性在国际组织不同级别和岗位的作用和占比,尤其是来自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女性。我们强调,联合国行政机构负责人和高级职位的甄选和任命程序需要遵循透明和包容原则,遵守《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一条的所有规定,充分考虑到应在尽可能广泛的地域基础上征聘工作人员并提升女性参与度,遵守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国民都不应垄断联合国系统高级职位的一般规则。我们谴责通过蓄意拒缴摊款等方式单方面破坏全球多边机构工作、妨碍其履行各自授权的企图。
9、鉴于下一任联合国秘书长的遴选进程正在进行,并铭记《联合国宪章》的相关规定,我们注意到,从未有女性当选联合国秘书长,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仅有一人,非洲和亚洲各仅有两人曾担任这一职务。
10、我们一致认为,在当今世界多极化的现实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加强对话与协商至关重要,以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全球治理,促进国家间实现互利互惠。我们认识到,多极化进程能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机会,挖掘建设性潜力,享受普惠、包容、可持续、公平的经济全球化与合作。我们强调,面对地缘紧张局势加剧、经济急剧下行、技术变革、保护主义措施、移民以及气候变化等重大全球性挑战,全球南方是推动积极变革的重要力量。金砖国家将继续发挥关键作用,就全球南方的关切与优先事项发声,并在遵循国际法的基础上,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可持续、包容、更具代表性、稳定的国际秩序。
11、我们欢迎联合国大会第80/250号决议获得通过,该决议将贩运被奴役的非洲裔及对非洲裔的种族化奴役行为宣布为最严重的反人类罪。我们主张迅速、全面地落实2024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79/115号决议,以消除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殖民主义。
12、我们重申致力于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以及基于宗教、信仰或信念的歧视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当代表现形式,包括仇恨言论、虚假信息和错误信息激增。
13、我们认识到《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五次会晤约翰内斯堡宣言》,重申支持对联合国包括其安理会进行全面改革,使之更加民主,更具代表性、效力和效率,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成员中的代表性,以应对普遍的全球性挑战。支持包括金砖国家在内的非洲、亚洲、拉美的新兴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尤其是在联合国包括其安理会发挥更大作用的正当愿望。我们认可“埃祖尔韦尼共识”和《锡尔特宣言》反映的非洲国家正当愿望。我们强调联合国安理会改革应扩大全球南方的发言权。忆及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北京宣言》和《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五次会晤约翰内斯堡宣言》中,中国和俄罗斯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重申支持巴西和印度在联合国包括其安理会发挥更大作用的愿望。
14、我们重申承诺向联合国提供其履行授权、取得实质性进展所需的一切必要支持。我们应继续努力振兴联合国大会,并加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我们期待联合国圆满完成2025年建设和平架构审查。
15、我们重申将持续不懈努力,依照各国国内政策法规,以平衡全面的方式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影响深远、以人民为中心的各项目标。我们同时认识到,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包括极端贫困,是最大的全球挑战,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要求。我们还认识到,要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关工作。我们注意到正在进行的关于全球不平等问题的高级别讨论,并认识到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是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应对的大多数挑战的根源,相关工作需精准识别不平等的驱动因素,将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第10项(减少不平等)、消除一切形式和维度的不平等作为优先推进方向。我们表示决心以集体方式采取行动,并采取切实步骤解决不平等问题,注意到南非和巴西关于设立不平等问题国际专门委员会的提议。我们也期待金砖国家密切合作并作出实质性贡献,以塑造2030年后的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
16、我们忆及1955年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该会议宣布了包括平等、独立、不干涉内政和互利在内的普遍原则。我们强调,万隆精神在追求更加公平、更具包容性和更具代表性的多边体系方面具有参照意义。
17、随着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在全球产出和经济增长中所占份额不断增加,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始终是金砖国家关注的优先领域。我们将继续加强金砖国家成员之间的协调,使国际金融机构更有代表性、透明度和负责。我们重申,迫切需要对布雷顿森林机构进行改革,使之更加敏捷、有效、可信、包容、符合目标、公正、负责、具有代表性,提升其合法性。应改革布雷顿森林机构的治理结构,以反映其成立以来全球经济的变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的话语权与代表性,必须与其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地位相匹配。我们呼吁改善管理程序,包括构建择优录取、包容透明的遴选程序,提升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领导层的地区多样性和代表性。
18、我们重申《金砖国家里约热内卢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改革的愿景》中的立场,重申需要一个以份额为基础、资源充足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核心的强劲的全球金融安全网,以有效支持其成员,特别是最脆弱成员。我们敦促第16次份额总检查中商定的份额增资尽快生效,并呼吁尽早制定在第17次份额总检查中进行有意义的份额调整的方案。我们欢迎《关于份额与治理改革的德拉伊耶指导原则》,重申份额调整应反映各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地位,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份额和投票权,且不应以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为代价,同时确保一个新的、简单且透明的份额公式,保护最贫穷成员国的份额,并对获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资源提供指导而非加以约束。我们还认为,任何自愿性财政贡献都不应影响份额分配、治理代表权和投票权。根据《金砖国家里约热内卢愿景》中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与治理改革的立场,我们愿与其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开展建设性沟通,以确保在第17次份额总检查中进行有意义的份额调整和治理改革。
19、我们重申,2025年世界银行股权审议是强化多边主义、提升世界银行集团合法性,使其成为更好、更大、更有效的发展融资机构的关键契机。根据利马原则,我们重申金砖国家应继续倡导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并通过股权调整来纠正发展中国家代表性不足的历史问题。
20、回顾2026年《关于维护和振兴多边贸易体制的声明》和2025年《金砖国家关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的宣言》,我们重申坚定不移地支持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支持加强以WTO为核心的非歧视、开放、公平、透明、公正、包容、可预期和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同时维护最惠国待遇和发展中成员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等基本原则。我们继续致力于在日内瓦积极参与多边谈判,特别是关于WTO改革的讨论。我们将依托金砖国家非正式磋商框架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强化各方协作,共同应对损害WTO效力与公信力的各类挑战,寻求解决方案。我们将确保WTO第十四届部长级会议成果得到落实,并继续建设性参与解决未决问题。金砖国家将建设性参与WTO改革,以增强WTO的权威性、有效性、包容性和相关性,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鉴此,我们认识到,有必要为诸边倡议对接WTO法律框架明确合适路径,包括在发展导向问题上,并探索在WTO中制定前瞻性规则。我们强烈主张立即恢复可及、有效、全面运作的两级审理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将其作为所有WTO成员信任和可预测性的基础,并不再拖延任命新的上诉机构成员。我们期待通过必要改革加强该组织,同时维护WTO基本原则,促进WTO框架内的谈判进程,并恢复多边贸易体制的公信力。呼应全球南方充分融入多边贸易体制的愿望,我们大力支持埃塞俄比亚和伊朗加入WTO的申请。我们赞赏中国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
21、我们注意到,多边贸易体制长期处于十字路口。各类与WTO规则不符的贸易限制措施激增,无论是滥施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还是以环保为幌子的贸易保护主义,都可能导致全球贸易进一步萎缩,破坏全球供应链,加剧国际经济贸易不确定性,从而加剧现有经济差距,对世界经济发展前景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对单边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上升表示严重关切,这些措施扭曲贸易并违反WTO规则。我们将共同努力,提升WTO应对贸易中断以及响应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需求和优先事项的能力,推进未决问题的讨论,并支持取得均衡、包容、具体的成果,以强化多边贸易体制,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不断演变的全球挑战。
22、我们谴责实施违反国际法的单边强制措施。我们重申,这些措施尤其是单边经济制裁和次级制裁,对受害国普通民众的发展权、健康权、粮食安全等人权产生深远负面影响,对贫困和弱势群体的影响尤甚,并加深数字鸿沟、加剧环境挑战。这些非法措施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我们呼吁取消这些措施。我们重申反对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单边强制性措施,包括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实施的制裁。
国际和地区和平安全
23、我们注意到,当前全球呈现两极分化态势、信任缺失,鼓励采取全球行动,携手加强国际和平与安全。我们呼吁国际社会通过政治外交手段应对挑战及相关安全威胁,降低冲突风险,强调需致力于冲突预防,包括解决冲突的根源问题。我们强调应秉持安全不可分割原则,坚持通过对话协商和外交途径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鼓励地区组织在预防和解决冲突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我们着重指出,在国际争端中,应依照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在征得相关各方同意的前提下,将预防性外交与调解作为避免危机、防止局势升级的重要手段,这具有重要意义。鉴此,我们同意探讨在预防武装冲突、联合国维和行动、非洲联盟和平支助行动,以及调解与和平进程等方面开展合作的途径。
24、我们对世界多地持续发生冲突以及国际秩序两极分化、碎片化表示关切,对当前全球军费开支激增、严重挤占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资金的趋势表示担忧。倡导采用多边主义方式,尊重各国在重要全球性议题上的不同观点和立场,包括可持续发展、消除饥饿与贫困,以及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等,同时对企图将安全问题同气候变化议程挂钩表示严重关切。
25、我们对日益增长的核危险和核冲突风险表示关切。重申需振兴裁军、军控和防扩散体系,维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争取全球稳定和世界和平安全。强调无核武器区对加强核不扩散制度的重要贡献,重申支持和尊重所有现有的无核武器区以及他们关于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保证,承认加快执行关于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相关决议,包括依据联合国大会第73/546号决议召开的会议至关重要。呼吁所有受邀方秉持诚意、建设性地参与本次会议。我们注意到联大第79/241号决议“全面研究无核武器区问题的所有方面”获得通过,该领域研究也圆满完成,并由相关专家小组协商一致通过。
26、我们重申致力于全面落实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及后续各项决议,并推动“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我们重申应确保妇女充分、平等、安全、有意义地参与和平与安全各层级决策进程,包括预防和解决冲突、人道主义救援、调解、和平行动、建设和平、冲突后重建与发展等。
27、我们强调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解决争端和不干涉基础之上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作为和平区的性质,对古巴遭受单边封锁持续升级深表关切。这些举措对古巴经济和能源供应造成不利影响,对古巴人民造成人道主义伤害。鉴此,我们重申,必须根据联合国大会第A/RES/80/4号决议,终止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措施。
28、我们对中东西亚地区紧张局势持续升级深表关切,并重申我们各自的国家立场,呼吁各方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避免采取任何可能进一步恶化局势的行动。我们敦促各方全面完整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保护平民和民用基础设施,尊重该地区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鼓励各方加强对话和外交努力,达成有利于该地区持久和平、安全和稳定的长期共识。我们强调,各方应根据相关国际法确保全球贸易、供应链和能源畅通。
29、我们对蓄意攻击民用设施及在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下的和平核设施的行为表示严重关切,相关行为违反国际法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相关决议。核保障监督、核安全和核安保必须始终得以维护,包括在武装冲突时期,以保护人民和环境免受伤害。
30、我们注意到联合国安理会第2803号决议已获通过。我们呼吁落实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相关决议,并敦促各方确保维持停火,确保人道主义援助全面、不受阻碍地进入加沙地带。在此背景下,尽管2025年10月已达成停火协议,加沙地区暴力事件仍持续发生,我们对此深表关切。我们呼吁停止任何旨在将巴勒斯坦人强制迁出加沙地带的政策,并对可能损害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权利、使占领合法化或长期化的安排表示关切。
31、我们重申,只有通过和平方式才能实现巴以冲突公正、持久的解决,且必须满足包括自决权与回归权在内的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权利。我们强调巴勒斯坦应在包括多边金融机构在内的所有相关国际组织中获得充足代表性,并拥有获取其资源的途径。我们重申支持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同时坚持致力于实现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有关决议等、阿拉伯和平倡议制定的“两国方案”,包括建立以国际公认的1967年边界为基础、包括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地区、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两国毗邻和平安全共处、享有主权的独立自立的巴勒斯坦国。
32、我们坚决反对以任何借口强迫巴勒斯坦人暂时或永久地迁出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以及对加沙地带领土进行任何地理或人口改变。我们重申,国际法和国际司法机构要求结束非法占领,并要求立即停止一切破坏法律规范、阻碍公正持久和平的行为。
33、我们重申对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局势、包括加沙人道主义局势的严重关切。我们呼吁遵守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并谴责所有违法行为,包括将饥饿作为战争手段、针对平民和民用物体(包括医疗设施及其他民用基础设施)的袭击,以及非法阻碍人道主义准入的行为。我们还谴责将人道主义援助政治化或军事化的企图。我们重申对联合国近东救济工程处的坚定支持,强调应充分尊重联合国大会对近东救济工程处的授权,即在其五个行动领域向巴勒斯坦难民提供基本服务。我们呼吁各相关方尊重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保持最大克制,避免行动升级和挑衅性言论。我们并注意到国际法院在南非对以色列提起的法律诉讼中采取的临时措施,该临时措施特别重申以色列有法律义务向加沙地带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4、我们拒绝任何旨在改变被占领耶路撒冷法律和历史地位的单边措施。我们敦促充分尊重该市所有宗教场所和圣地的神圣性,以及所有人不受阻碍地进入并举行其宗教仪式的权利。
35、我们欢迎黎巴嫩停火,并呼吁所有各方严格遵守停火条款并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701号决议。谴责持续违反停火协议以及侵犯黎巴嫩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呼吁以色列尊重与黎巴嫩政府商定的停火条款,从其仍在驻留的所有黎巴嫩领土撤军。
36、我们强调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联黎部队)所发挥的关键作用,并一致认为,必须确保所有联合国人员和装备的安全和保障及行动自由,同时尊重联合国驻地完整不受侵犯。我们谴责一切针对联黎部队设施和人员的袭击,强调此类袭击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安理会第1701(2006)号决议。我们并对四名印度尼西亚籍以及联黎部队其他维和人员的牺牲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向所有受影响的部队派遣国表达声援。我们谴责导致这些伤亡的事件,并重申联合国维和人员的安全保障不容妥协。我们强调尊重联黎部队的职能的重要性,它在支持黎巴嫩政府、为政治解决创造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呼吁追究这些袭击事件责任人的责任,并进一步呼吁各方确保联黎部队人员和资产的安全与行动自由,以及联合国驻地不受侵犯。
37、我们对苏丹局势持续恶化表示严重关切,包括人道主义危机日益加剧以及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扩散风险不断上升。我们重申在此问题上的立场,呼吁立即实现永久停火,并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冲突。我们还强调,必须为苏丹民众持续提供紧急、不受阻碍的人道主义援助,并加大对苏丹及邻国的人道主义援助力度。我们重申,“以非洲方式解决非洲问题”原则应继续作为解决冲突的基础,并呼吁各方协调推进和平努力。
38、我们重申致力于维护叙利亚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呼吁各方确保实现和平、包容的政治过渡,以保障平民的安全与福祉,维护叙利亚社会所有组成部分、包括少数群体的权利。我们鼓励国际社会支持叙利亚的冲突后重建与恢复。我们强调继续支持在联合国安理会第2254(2015)号决议原则基础上,推动“叙人主导、叙人所有”的包容性政治进程,且不受外国干涉,叙利亚社会所有政治和社会组成部分都应得到代表和保护。我们强调,外国恐怖分子问题亟待解决,他们对叙利亚及地区稳定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们敦促叙利亚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并采取切实行动回应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关切。我们进一步重申,占领军必须从叙利亚撤出。
39、我们重申,致力于加强多边合作以应对世界各地的人道主义危机,对国际救援力度不断减弱包括人道主义行动资金严重短缺表示关切,并呼吁紧急筹措充足资源,加大地区间和国际层面协同力度,同时支持联合国发挥的核心地位。我们强烈谴责一切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包括蓄意袭击平民以及民用基础设施、拒绝或阻碍人道主义准入以及针对人道主义人员的暴行。我们强调需对一切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追究责任。我们认可金砖国家成员为推动尊重、遵守和有效落实国际人道主义法所开展的国际合作。
40、我们强烈谴责一切恐怖主义行径,无论其动机为何、无论何时何地,由何人所为,此类行为均是犯罪且毫无道理。最强烈地谴责2025年4月22日在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该事件造成26人丧生、多人受伤。我们重申致力于打击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包括恐怖分子跨境流动、恐怖主义融资以及为恐怖分子提供庇护。我们重申恐怖主义不应与任何宗教、国籍、文明或族裔群体挂钩。必须根据相关国内法和国际法,追究所有参与恐怖主义活动及相关支持的责任并将其绳之以法。我们敦促确保对恐怖主义零容忍,在反恐问题上拒绝双重标准。我们强调国家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负有首要责任。强调防范恐怖主义威胁和反恐的全球性努力必须全面遵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包括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相关国际公约与议定书,特别是可适用的国际人权法、国际难民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我们欢迎金砖国家反恐工作组及其5个分工作组在《金砖国家反恐战略》《金砖国家反恐行动计划》和《反恐工作组立场文件》基础上开展的活动,并期待进一步深化反恐合作。呼吁尽快在联合国框架下完成和通过《全面反恐公约》。呼吁对所有联合国认定的恐怖分子和恐怖组织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
41、我们也强调打击极端主义和激进化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年轻一代中,并进一步强调有必要通过包括分享最佳实践等方式加强金砖国家及其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
42、我们对非法资金流动表示关切,包括恐怖主义融资、枪支贩运、人口贩运、毒品犯罪所得洗钱、利用电信技术从事非法虚拟资产转移、腐败及相关非法活动、洗钱、通过有组织犯罪和规避国内监管实施金融欺诈,此类有组织犯罪行为对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和国际金融体系完整性造成损害。我们也对恐怖主义融资表示关切。我们对有组织诈骗网络泛滥表示严重关切,包括利用数字技术、支付系统和处于弱势境况个人的跨境欺诈活动和电诈园区。我们强调协调国际行动的重要性,以摧毁这些非法网络、追踪和追回犯罪所得、保护受害者,并防止金融机构和新兴支付方式被滥用于大规模欺诈。我们进一步强调,有必要加强海关当局、金融情报机构、执法机构、税务机关和监管机构之间的跨境合作,包括通过相关现有金砖国家工作组,并依据金砖国家通过的文件以及金砖国家为缔约方的相关国际法律文书,推动电信服务提供商和技术平台参与合作,通过完善信息共享、基于风险的方法、运用数据分析和开展能力建设,有效识别、侦查和阻断涉及商品和服务的洗钱活动,包括虚开发票、跨境合同欺诈等。我们鼓励加强合作,强化数字金融安全,包括预防跨境支付系统欺诈。
43、我们重申致力于推动金砖国家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的合作,并继续落实相关国际协定,特别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此背景下,我们认可金砖国家反腐败工作组在加强资产追回国际合作和打击跨境腐败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欢迎成立金砖国家资产追回专家网络,以加强联络点和专家之间的合作,并鼓励主管部门积极有效利用该网络开发的实用工具。我们还欢迎建立金砖国家追逃及引渡非正式合作资料库。我们注意到围绕相关提议开展的讨论,拟在符合各自国内法律框架基础上,建立执法人员网络的讨论,以加强在追逃方面的国际合作。我们还认可金砖国家为促进治理透明度、廉洁和问责制所提倡议,以及就廉洁治理和技术驱动体系交流最佳实践。我们鼓励金砖国家继续合作,加强反腐败框架和机构能力。我们强调有效追回犯罪资产在打击腐败中的重要性,鼓励金砖国家加强合作,包括通过资产追查网络和其他实用机制,按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各自国内法律推动资产的追回和返还。
44、我们对全球范围内非法毒品生产、贩运和滥用的形势表示关切,认识到这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人类健康、安全和福祉,破坏各国的可持续发展。鉴此,我们欢迎金砖国家禁毒部门负责人会议发表的《古瓦哈提宣言》,该宣言将促进金砖国家禁毒部门之间的行动和技术合作。
45、我们赞赏金砖国家遥感卫星星座在利用空间技术应对全球挑战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我们认识到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包括和平利用空间系统,并重申致力于缩小金砖国家间航天能力的现有差距。我们欢迎在班加罗尔举行的金砖国家航天机构负责人会议上的讨论,这些讨论强调了空间碎片减缓对保障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的重要作用。我们还赞赏《金砖国家遥感卫星星座合作协定(修正案)》基本完成定稿,该修正案纳入新的金砖国家航天机构,也赞赏《金砖国家航天理事会职权范围文件》起草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我们还热烈欢迎1961年4月12日尤里·加加林先生首次载人航天飞行65周年,这一事件是人类探索外空的历史性里程碑,为全人类开辟了新前沿。
46、我们认识到确保空间系统以及空间科学技术用于和平目的的必要性,重申支持确保外空活动的长期可持续性,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和武器化,以及防止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包括通过谈判达成一项多边法律工具以确保全球安全。认识到2014年向裁军谈判会议提交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更新草案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步骤。强调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公认的规范、规则和原则等务实、非约束性承诺也有助于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注意到部分金砖成员国在联合国大会提出的建立单一开放工作组,以便进行连贯、包容和有效的讨论,在包括关于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有法律约束力文件的实质要素等现有成就基础上,实现上述目的并建设性参与相关进程。
47、我们认识到,信息通信技术具有变革性影响,是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增长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驱动力。我们重申,将基于各国各自优先事项和国际承诺,进一步加强该领域合作。我们重申支持构建开放、安全、稳定、普惠、和平和可互操作的信息通信技术环境,同时尊重各国主权与国家安全。我们欢迎国际安全背景下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发展及促进国家负责任行为全球机制投入运作。我们强调联合国在推动建设性对话、就信息通信技术安全使用达成共识方面发挥的核心作用,相关对话包括探讨制定该领域普遍性法律框架、进一步遵守各国普遍认同的国家负责任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规范、规则和原则。我们鼓励各国依据国内法律、程序与流程,考虑签署并批准《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确保公约迅速生效,加强打击网络犯罪领域国际合作。我们呼吁所有国家继续依据联合国大会第74/247号、第75/282号和第79/243号决议参与特设委员会工作,以期谈判拟定该公约的补充议定书,酌情处理新增刑事犯罪等事项,并拟定缔约国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48、我们肯定各方依据《金砖国家确保信息通信技术安全使用务实合作路线图》及其进展报告推进务实合作所取得的成果。我们认可金砖国家信息通信技术使用安全工作组在推动金砖成员国政策交流、计算机应急响应小组最佳实践分享、执法合作以及联合研发等领域合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强调金砖国家学术与科研交流的重要性。我们强调,应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使用以和平与发展为目的,更具包容性、普惠性、可持续和可互操作,并确保相关应用坚持以人为本。我们呼吁开展协同、包容的工作,应对数字领域产生及存在的各类挑战,包括信息通信技术使用安全威胁、恶意软件、数据安全,以及技术滥用问题,例如网络犯罪、虚假信息、仇恨言论、不实信息与深度伪造内容。我们主张以全面、均衡、客观的思路推进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和系统的发展与安全,并制定和实施全球可互操作的供应链安全共同规则与标准。我们强调电信系统对于维护和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提升。
全球可持续和包容性的经济增长
49、我们注意到,当前全球挑战复杂交织,阻碍各国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剧了各国和各地区之间长期存在的发展差距。我们认识到,兼顾各国优先事项、国家主导权及不同发展阶段,采取务实且可操作的应对措施,是应对这些挑战的关键所在,我们并重申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增长在联合国议程中的特殊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我们重申,金砖国家始终是推动对话、外交与合作的重要平台,致力于为应对共同挑战寻求可行解决方案。
50、我们欢迎深化全球卫生合作,并重申致力于通过有韧性、包容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方式推进全民健康覆盖。我们认识到金砖国家成员之间持续合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分享宝贵经验、创新和最佳实践对提高金砖各国健康成效的必要性。我们重申共识,即必须维护和加强卫生领域的多边合作,强调世界卫生组织的关键协调作用。在此背景下,在重申各国对其生物资源享有主权权利以及立法和执法的主权权利(包括国家层面的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的同时,我们鼓励继续建设性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大流行病协定》病原体获取与惠益分享附件的谈判,以支持一个安全、公平、透明和有效的多边框架。
51、我们欢迎在昌迪加尔举行的第十六届金砖国家卫生部长会议的成果。我们认识到结核病是一项重大的全球公共卫生挑战,需要协调行动、持续的研究投入以及有效的跨领域学习和创新机制。我们重申,各国和各机构在终结结核病的道路上可以发挥关键作用,通过相互协作、技术共享和统一阵线来促进结核病研究,这一目标是可能实现的。我们承认,传染病暴发、人畜共患威胁、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及其他公共卫生紧急情况超越国界,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及时信息共享和协调集体行动。我们强调通过有韧性的监测系统、有效的早期预警机制以及加强预防和应对能力来增强全球卫生安全的重要性。我们认识到世界卫生组织和经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核心作用,强调通过有韧性的监测、早期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及协调来增进全球卫生的重要性。鉴此,我们欢迎设立一个专门的分工作组,以推进金砖国家综合早期预警系统,用于大规模传染病的预防和应对,同步推进该工作组权责文件相关工作。
52、我们鼓励金砖国家药品监管机构加强协作,将现有《药品监管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适用范围扩展至所有金砖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并重申加强监管协作方式的重要性,以确保优质、安全、有效的药品持续可获可及。鉴此,我们欢迎金砖国家药品监管机构共同编写《金砖国家药品监管机构良好实践白皮书》,整合监管经验与技术路径的最佳实践。
53、我们进一步重申,致力于加强以人民为中心的数字医疗体系合作,并欢迎《金砖国家数字健康、连续性照护与偏远地区医疗服务可及性实践汇编》,视其为有价值的知识资源。
54、我们认识到肥胖和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重大的全球公共卫生挑战,并重申我们致力于通过全政府和全社会的方式加强预防性和促进性医疗保健。鉴此,我们核可启动“金砖国家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及《金砖国家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联合倡议路线图(2026-2029)》。我们还欢迎《金砖国家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可复制最佳实践汇编》。我们认识到促进心理健康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并支持建立金砖国家培训中心网络和金砖国家卓越中心网络,由国家精神卫生和神经科学研究所协调卓越中心。卓越中心网络还可作为一个平台,促进金砖国家间的协作研究、政策对话、最佳实践交流以及循证心理健康促进战略的共同制定。金砖成员国应指定一个小组,由每个成员国派代表参与,共同管理卓越中心/卓越中心网络的协调工作,确保平衡决策和共同问责,以实现深入的科技合作,并确保将心理健康可持续、可扩展地纳入初级医疗保健。我们还欢迎《促进心理健康最佳实践汇编》。
55、我们强调应重视各类危机造成的心理健康影响,并致力于为受影响人群,特别是包括儿童和青少年在内的脆弱人群,提供及时、可及和持续的心理健康与社会心理支持干预。
56、我们认识到传统、补充与综合医学在加强医疗体系和助力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的重要性日益提升。我们欢迎拟议在金砖国家卫生合作渠道设立金砖国家传统、补充与综合医学专家工作组,作为成员国间开展对话、协作与交流的平台。我们强调,对具有治疗和预防用途的药用植物及草药制剂开展协调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各成员国共享的传统药典可作为开发安全、有效且可负担的治疗产品的基础。我们重申,应重视结合各国国情,通过循证方法和适当监管框架,确保传统、补充与综合医学实践与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57、我们强调加强医疗卫生人力队伍的重要性,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拥有有韧性和先进的卫生系统。鉴此,我们呼吁扩大金砖国家在能力建设、培训和研究等方面的合作。
58、我们承认国家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政策指导、人力队伍建设、疾病监测、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实验室系统及应用研究,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认识到,必须通过多部门协作、最佳实践交流以及包括数字卫生在内的创新卫生技术,应对社会决定性疾病,强化协同能力,加快推进缩小不同群体健康结果差距的相关工作。因此,我们核可关于国家公共卫生机构和社会决定性疾病的“操作框架”,作为根据各国国情加强金砖成员国集体行动的协作平台。我们支持金砖国家疫苗研发中心的活动,并认识到核医学领域合作的重要性。我们欢迎金砖国家核医学工作组开展活动,以此进一步深化金砖成员国之间的协作,推动该领域合作的持续向前推进。我们注意到《金砖国家卫生杂志》在传播研究成果、促进金砖框架内科学合作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鼓励金砖各国继续参与其发展。
59、我们强调,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和药品本地化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主张,应通过强化监测系统、完善实验室网络、充分利用数字医疗技术和人工智能、将传统医学纳入医疗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机构间技术合作、建立健全监管框架、培养熟练的医疗人才队伍,以及协同研发、能力建设和培训,以提升对未来突发医疗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民众能够及时、可负担且公平地获得医疗服务、疫苗、治疗和诊断。
60、我们认识到,金砖国家是全球粮食生产的关键主体,在提升农业生产力和可持续性、保障全球粮食安全与营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强调要确保粮食安全与营养、减缓粮食价格剧烈波动和供应危机带来的影响,包括肥料短缺。鉴此,我们认识到,合作推动在金砖国家框架下建立谷物交易平台(金砖谷物交易所)倡议至关重要,持续推进其不断完善并扩展到其他农产品和商品。我们支持进一步讨论国家政策和国际协调,提高金砖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粮食的可及性、易及性、利用率、稳定性和可负担性,增加金砖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相关农业和粮食生产投入,尤其是加强应对粮食供应中断的能力建设,如建立国家粮食储备体系、抗旱气候适应性种子体系等。在《德干高级别粮食安全与营养原则》基础上,我们同时认可“抗击饥饿与贫困全球联盟”是促进国际合作的重要倡议。我们期待就便利金砖国家内部农产品、农业及粮食生产投入品贸易开展讨论,包括打造韧性、非歧视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和可持续农业实践。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依照各国国内立法认定的家庭农户,包括小农户、牧民、手工作坊及小规模渔民和水产养殖者、原住民与本地社区、妇女和青年等,是农业和粮食系统的重要利益攸关方。
61、我们欢迎在印多尔举行的第16届金砖国家农业部长会议成果。我们同意建立一个合作的、非约束性的、以农民为中心的金砖农业投入品、遗传资源与信息网络,并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及国际实践。我们欢迎启动“种子系统农民权利全球论坛”,以应对共同挑战、推动有效政策,并鼓励记录归档和交流与农业和种子系统相关的传统知识。
62、我们进一步欢迎通过建立“金砖国家生态农业与再生农业促进气候韧性和生产力卓越中心网络”和“金砖国家数字农业网络”,加强农业合作,涵盖农林复合经营、渔业和水产养殖等领域。我们也鼓励在“金砖国家渔业和水产养殖发展对话”框架下进一步开展合作。
63、我们重申,将根据现有部长级授权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定》,致力于推进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农业谈判,以期在长期既定议题上取得进展,推动建立公平、均衡、以发展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体系。我们认识到,不断变化的政策与监管措施正日益影响农业生产与贸易、粮食安全以及小农户和家庭农户的生计。我们也欢迎推动全球可持续植物油领域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及公平市场准入的持续努力。
64、我们认识到,能源安全是社会和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及各国福祉的重要基础。我们强调,有必要通过确保能源市场稳定、保持来自多样来源的能源不间断流动、强化价值链、确保包括跨境基础设施在内的关键能源基础设施的韧性和保护,来增强能源安全。我们承认,化石燃料仍将在世界能源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而言。我们认识到,有必要按照我们的气候目标并遵循可持续发展目标7,以及技术中立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结合各国国情、需求和优先事项,推动公正、有序、公平和包容的能源转型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我们欢迎金砖国家能源研究合作平台的工作以及金砖国家青年能源峰会的召开,以促进妇女和青年更多参与金砖国家能源议题讨论。
65、我们强调包括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数字化技术在能源系统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它们在改善系统规划、电网管理、可再生能源并网、提升运行效率以及加强具有网络韧性的能源基础设施方面具有巨大潜力。鉴此,我们欢迎《金砖国家智能电网与储能指导原则》。我们注意到主席国关于在金砖国家能源研究合作平台智能电网工作组下设立作为一种自愿性对话促进机制的“金砖国家智能电网与储能数字卓越中心”的倡议。
66、我们强调,体现各国国情的平衡、多元化能源结构十分重要,并认识到包括但不限于可再生能源、生物能源、化石燃料、核能、水电、氢能、低碳技术、储能技术在内的最广泛能源来源和技术,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能源安全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强调,应通过能源轨道审议,发挥金砖国家所有可用能源来源、韧性能源供应链以及强劲合作的作用。鉴此,我们鼓励金砖国家就零排放/低排放氢能的可互操作标准和认证框架开展协作,并赞赏在此方面就《金砖国家氢能价值链联合报告》正在开展的工作。
67、我们申明,有必要推进建立可靠、负责任、多样化、有韧性、公平、可持续和公正的关键矿产供应链,以确保资源富集国能够分享红利、实现增值和经济多元化,同时完整维护对其矿产资源的主权,以及其为追求合法公共政策目标而采取、保留和执行必要措施的权利。我们认识到关键矿产对于发展零排放和低排放的能源技术、提升能源安全和能源供应链韧性具有重要作用。
68、我们再次强调加强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下合作的重要性。该伙伴关系是识别快速演变的产业格局中利益、挑战和机遇的指导性平台。我们强调,金砖国家经济体在促进创新、推进技术合作,包括工业4.0相关领域合作,以及通过金砖国家内部倡议和交流推动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更深入参与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们重申支持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框架下各工作组正在开展的工作。我们鼓励金砖国家成员利用既有机制,在共同关心领域推进合作。我们赞赏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为2026年举办活动所作努力,包括但不限于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论坛。我们欢迎建立金砖国家孵化器网络,并进一步考虑设立金砖国家初创企业创新基金,作为推动初创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增长的潜在机制。我们还赞赏金砖国家初创企业知识中心和金砖国家初创企业论坛得到加强。
69、我们认识到工业部门对拉动经济增长、推动结构转型的关键作用,同意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初创企业引领的创新,具体可通过工业园区开发及其他国家级工业化举措,打通产业投入环节的联动衔接,扩大制造业出口,保障中小微企业获得市场准入,推进技术转让与合作,提升生产率,并确保环境可持续性。
70、我们肯定金砖国家工业渠道7个专门工作组的工作,并赞扬其成就。我们欢迎光伏产业工作组通过权责文件和行动计划,鼓励各金砖成员国建立各自的知识门户,以分享政策动态和最佳实践,并支持制定《金砖国家太阳能光伏合作路线图》,确定技术合作、融资和能力建设的优先领域。我们肯定智能制造和机器人工作组为制定其行动计划所作的努力,该计划旨在确定智能工厂发展、解决方案共享、标准合作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举措。我们认可,在金砖国家化工产业工作组框架内推动化工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可持续和创新发展,对于实现金砖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71、我们注意到主席国印度在阿格拉举办的首届金砖国家中小企业论坛及其题为《提升金砖国家中小微企业竞争力:加强融资和技术获取与可持续增长》的报告,认可其对加强金砖国家中小微企业之间合作、最佳实践交流和包容性增长所作贡献,并支持举办第二届中小企业论坛。鉴此,我们欢迎金砖中小企业工作组达成的合作框架。
72、我们赞赏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设立的金砖国家工业能力中心的投入运作,以及为支持金砖国家制造业企业(包括中小企业)采用工业4.0和先进数字生产技术所开展的工作。我们注意到,该平台就推动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技术赋能新型工业化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并酌情根据各成员国的国家优先事项进行。我们注意到金砖国家工业能力中国中心发布金砖国家产业合作案例集倡议,并欢迎印度设立金砖国家工业能力中心。我们鼓励金砖国家工业能力中心加强同所有金砖国家的互动。
73、我们强调科技创新合作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驱动力,赞赏金砖国家14个科技创新专题工作组及其指导委员会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我们重申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更具韧性和高质量的增长,提升社会包容性,并推动创新和技术助力改善金砖国家人民福祉和生活质量。我们欢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部长级会议发表的《金奈共识》。我们认可金砖国家科学研究知识库的构想并注意到其框架文件草案,该知识库旨在成为金砖国家在自愿基础上、根据各自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知识存储和共享的结构化平台,同时尊重数据安全、知识产权及相关国家政策;我们还赞赏在量子技术等新兴领域的合作;欢迎金砖国家研究基础设施和大科学项目行动计划的通过,以及建立金砖国家全球研究先进基础设施网络中心和联合协调委员会的建议。
74、我们认识到,金砖国家海缆基础设施是国际数字互联互通和网络韧性的重要基础。我们赞赏专门工作组开展协调并完成了“金砖国家海缆需求:指导简报”文件。此前,2025年《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七次会晤里约热内卢宣言》欢迎就开展“技术与经济可行性研究”进行讨论,以建立金砖国家之间通过海缆连接的高速通信网络。鉴此,我们支持金砖国家在自愿基础上,根据各国国情和优先事项,继续开展对话与合作。我们进一步鼓励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在专门工作组内继续这一对话,并尊重各国优先事项和法规,提出可行性研究的后续步骤,同时期待加强金砖国家信息通信技术轨道与科技创新轨道之间的协调,避免工作重复,以取得进一步进展。
75、我们庆祝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实施十周年,该计划是资助联合科学研究的主要机制。我们注意到俄罗斯将于2026年10月举办专题纪念活动。我们也欢迎首次创新项目征集、旗舰试点项目征集,以及第七轮常规科研项目征集启动,并期待其成果。
76、我们认识到青年在推动创新、助力实现共同繁荣、经济增长和未来竞争力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鼓励金砖成员国通过现有机制吸纳青年科研人员与初创企业参与相关活动,包括青年科学家论坛和青年创新奖。我们同时肯定旨在强化创新生态体系、推动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的各项倡议,其中包括拟设立的金砖国家青年初创企业虚拟平台。该平台将助力金砖国家青年科学家、青年创新奖往届参与者搭建互动网络,推动各方开展对话、建立联结、实现自愿交流。
77、我们认识到数字与信息通信技术生态体系是经济发展、社会包容、服务效能提升、可持续增长、韧性建设与创新发展的关键基础,强调要深化金砖国家合作,共同构建自主可控、自立自强的数字生态体系。鉴此,我们着重指出,基于各国自身发展优先级与实际国情打造的具备韧性、安全可靠、包容普惠、互联互通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与数字公共产品,拥有巨大的变革潜力,能够进一步夯实数字生态体系,实现规模化服务供给,为全体民众拓展更多社会与经济发展机遇。我们注意到相关提议,拟面向金砖国家搭建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库,同时落地一批适配金砖国家数字化转型需求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解决方案试点项目。
78、我们认识到未来网络研发对促进金砖国家数字化转型和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鼓励所有金砖成员国为金砖未来网络研究院提名国家分支机构。鉴此,我们注意到中国建立金砖国家数字生态系统合作网络的建议,包括提议设立相关信息门户。
79、我们鼓励通过可扩展、因地制宜和协作的方式,加强数字技能培训、研究合作和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鉴此,我们注意到关于为金砖成员国建立能力建设中心的提议,认为这是值得肯定的工作,将助力金砖各国打造面向未来劳动力队伍。我们还赞赏为编写《普遍和有韧性的数字互联互通汇编》所作的努力,以便金砖国家间分享政策经验。此外,我们欢迎2026年数字金砖论坛的召开。我们还注意到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焦点组举行的会议。
80、我们强调致力于为儿童确保安全的数字环境,包括通过积极措施、提高认识、预防、交流最佳实践、能力建设和以用户为中心的保护。我们还强调,致力于保障老年人和脆弱人群的数字环境安全,为他们出台有针对性的防控和宣传引导措施。
81、我们认识到,人工智能为刺激经济增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我们进一步指出,国际社会在提高人工智能资源可及性的同时,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包容性以及促进人工智能系统的能源效率、推动人工智能科学与创新、发展可信赖的人工智能技术、利用人工智能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福祉,并减轻潜在风险方面的合作,对于推动各国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实现公正、公平、平等和繁荣的未来至关重要。我们祝贺印度成功举办了2026年2月的人工智能影响力峰会,并认可该峰会将有助于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共同优先事项。我们还肯定上海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认可其在加强人工智能国际合作、智能向善方面的贡献。我们承诺落实金砖国家领导人关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声明。
82、我们认识到,由气候变化等因素引发的灾害风险愈发复杂,尤其是对全球南方而言。因此,我们将通力合作完善国家减灾体系。我们重申致力于开展金砖国家合作,提升能力建设,减少灾害损失,保护基础设施,保障生命和民生安全;分享传统、本土和地方知识以及基于社区的应对方法,保障备灾与自主应对能力;同时调动充足、可预期且易于获取的公私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在此背景下,我们欢迎《金砖国家灾害管理预警数据整合指南》以及《金砖国家气候韧性城市基础设施自愿原则》。
83、我们强调,增强基础设施系统抵御气候与灾害风险的韧性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鉴此,我们认可灾害韧性基础设施联盟作为国际伙伴所发挥的作用:该联盟通过技术援助、知识交流、赋能型政策以及融资方式,支持成员国及伙伴国将韧性理念融入各类基础设施体系。我们强调应投入资源建设可持续韧性能力,坚持预防优先,采取前瞻性行动,依托循证决策制定政策。我们同时强调,完善预警系统与基于风险感知的规划工作,对于提升备灾和应急响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84、我们认可金砖成员国代表了形态多元的社会与文明,各成员受到不合理的、违反WTO规则的单边保护主义措施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金砖国家应聚焦推动构建公正公平、稳定可预期的合作环境,实现互利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强调打造更具韧性、可靠、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发展中国家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求。鉴此,各方一致同意,金砖国家要推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更加广泛、公平地参与高附加值的全球生产制造环节,包括在符合各成员国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前提下,推进贸易投资相关倡议、开展技术合作、培育生产能力、推动技术转让。
85、我们重申致力于加强中小微企业的国际化,这些企业是推动经济增长和繁荣的动力。我们认为,获取可负担的融资仍是当前制约中小微企业参与贸易、融入全球价值链的主要瓶颈与结构性障碍。我们欢迎《金砖国家出口型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估框架指导原则》出台,该指导原则通过整合多元相关数据源,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优化风险评估,扩大正规金融对服务覆盖不足的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我们认识到推动创新型融资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包括打造数字化、平台化的多方协同解决方案,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取贸易融资的门槛。我们欢迎各方通过《斋浦尔共识》,研究为金砖成员国搭建发票贴现机制,以此便利发票贴现业务落地,帮助中小微企业盘活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其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
86、我们重申开展合作以确保全球价值链具有韧性、高效、可预期、高产、透明、安全、公平、稳定和包容的重要性。我们欢迎各国在推动全球价值链数字化转型方面所作努力。鉴此,我们鼓励开展技术合作,为贸易便利化、能力建设、关键基础设施布局、工业能力提升、强化互联互通、知识产权保护等创造更多机遇。以符合各国国内优先事项、国内法律以及各成员国国际义务的方式,推动安全、可靠、可负担的技术获取渠道加速落地,助力可持续发展。我们打算探索相互加强的政策杠杆的潜力,以促进金砖国家间贸易。我们计划落实《金砖国家全球价值链共识工作计划》,并欢迎进一步制定《金砖国家全球价值链行动计划(2026-2030年)》及其中提及的所有举措。我们同时强调,该行动计划需专门针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向价值链高端攀升过程中面临的各类挑战,作出针对性安排。
87、我们愿意共同挖掘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的潜力,这是促进贸易、投资、产业合作、创新以及融入有韧性和可持续的全球价值链的成熟机制,通过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高效的基础设施、简化的监管手续以及其他便利化措施为企业经营提供便利。我们将在充分考虑每个金砖国家不同能力的基础上,推动互联互通与贸易便利化领域的合作,包括推进贸易单证数字化,助力各方能够在更高效、透明、顺畅的环境中开展业务。
88、我们支持金伯利进程作为监管钻石矿石贸易的唯一全球政府间认证机制,强调致力于预防冲突钻石进入市场。我们欢迎印度担任2026年金伯利进程主席国。我们注意到金砖国家钻石合作非正式平台吸纳非洲钻石出产国参与,以确保毛坯钻石自由贸易,推动全球钻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将继续研究可行机制,推动金砖国家间和全球市场的钻石与贵金属贸易发展。
89、我们重申致力于深化务实经济合作,推进金砖国家成员之间更加紧密的经济伙伴关系。我们认识到,《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继续作为指导我们合作的总体框架,为在成员国自主权下进一步制定部门战略、方案和路线图提供了基础。我们认可在2025年巴西担任主席国期间在推动达成《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方面取得的进展,赞赏印度在2026年发挥主席国作用,落实领导人于2025年赋予的任务,成功推动《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2030》取得进展。
90、我们肯定金砖国家支付工作组根据《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喀山宣言》和《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七次会晤里约热内卢宣言》中关于金砖国家跨境支付倡议所提供的指导,为探索高效跨境支付机制的务实解决方案所作的努力。为此,我们肯定为研究支付和报文渠道的跨境互操作性所做的工作,以及在尊重各国优先事项并承认不存在统一模式的前提下,关于使用金砖国家本币促进贸易结算和投资的讨论。我们鼓励该工作组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讨论,以推动形成金砖国家之间跨境支付的务实解决方案,实现支付快速、低成本、更可及、高效、透明和安全的目标。
91、我们欢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基础设施工作组所做的工作,欢迎工作组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关系模式和方式,以及去风险机制的技术报告,该报告将成为成员国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关系生态系统、完善风险分配框架的宝贵知识资源。
92、我们认识到,有必要发挥金砖国家的集体潜力,建立一个更加自主自立的金砖国家保险生态系统,以支持成员国间的贸易往来,并进一步探讨提升再保险能力。在历任主席国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欢迎有兴趣的成员继续讨论探索设立金砖国家保险韧性中心的构想,将其作为一个自愿参与的能力共享平台,用于开发共同风险模型、交流最佳实践并加强专业能力建设。鉴此,各成员表示有兴趣进一步推进对印方关于在古吉拉特邦国际金融科技城国际金融服务中心设立金砖国家风险实验室的倡议的讨论,该实验室向有兴趣的成员开放参与。我们期待就增强金砖国家成员(再)保险能力展开进一步讨论,欢迎金砖国家监管机构和再保险公司等相关利益方自愿参与相关讨论。
93、我们重申,鼓励各方在巴西担任主席国期间敲定的指导方针基础上,继续就新投资平台开展技术层面工作,也欢迎印度担任主席国期间在推进新投资平台讨论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注意到成员国就金砖国家财金轨道下设立专门研究小组作为技术对话和知识共享平台进行了建设性技术讨论。我们认识到成员国普遍支持继续以基于共识、分阶段和成员驱动的方式开展工作,同时尊重国家主权、多样化监管框架和现有机构授权。我们鼓励继续开展技术接触,包括进一步完善研究小组的权责文件,以增进对运作模式和相关金砖机构作用的共识。
94、我们重申鼓励探索结算和存托基础设施对话的潜在适当形式,并注意到技术研讨会探讨了各成员国结算和存托体系在法律、机构、监管和技术等方面的多样维度,这将加深金砖国家各司法主体之间的理解,并为感兴趣的利益攸关方继续自愿交流知识、经验以及开展技术对话与合作提供基础。
95、我们欢迎各方分享金融领域的网络安全发展态势、人工智能以及量子计算等新兴技术的相关经验。我们认可金砖国家信息安全快速沟通机制和金砖国家金融科技工作组采取以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为中心的方法,评估新技术带来的机遇和风险方面所做的工作。我们认识到每年开展金砖国家网络演习和演练的重要性,这凸显了在加强金融部门网络韧性方面采取集体和协调的方式、互学互鉴和务实合作的重要性。我们欢迎旨在提升中央银行新兴领域专业能力的金砖国家央行能力建设中心。
96、我们认识到气候变化给各国带来的负担不成比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在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和脆弱性方面面临特殊挑战,同时在资金需求方面存在巨大缺口,尤其是在适应措施方面。在此背景下,我们欢迎关于央行在优化可持续和适应融资等绿色金融中作用的报告,该报告审视了央行措施和可持续金融趋势,包括在全球及金砖国家内部探索使气候融资项目更具可融资性的努力。
97、我们认可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技术团队在增强应急储备安排运行韧性、提升危机响应能力方面所作工作。修订《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条约》将有助于应急储备安排作为金砖国家金融安全网,以更大的灵活性和反应能力发挥作用。我们期待及时完成第九次应急储备安排演练,就接纳新成员加入应急储备安排机制开展讨论,并发布以“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及其对金砖国家的影响”为主题的第七版《金砖国家经济简报》。我们重视已表达加入应急储备安排意愿的金砖新成员的参与,致力于在自愿基础上根据各国具体情况吸纳其加入。
98、我们重申,致力于建立公平、包容、稳定、高效的国际税收体系,并加强金砖成员国在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税收挑战方面的合作。我们进一步重申致力于通过韧性、创新、合作和可持续性加强金砖国家税收合作,同时促进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建设性参与《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平台。我们欢迎印度担任主席国期间采取措施以深化金砖国家税务部门间的机制化合作,包括设立国际税收与转让定价工作组和税收统计工作组。我们欢迎开展面向青年税务专业人员的线下能力建设项目,并推进金砖国家税务领域女性网络。我们进一步赞赏通过现有和新机制促进创新和知识共享的持续努力,欢迎建立金砖国家税务支持网络、启动金砖国家税务交叉学习实验室以及进一步开发金砖国家税务协作工具等倡议。
99、我们认可金砖国家海关合作自2012年启动以来不断深化。我们鼓励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根据成员国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技术合作项目。我们欢迎就《金砖国家政府间关于海关事务的合作与行政互助协定》达成共识,欢迎成员国在完成必要国内程序并努力确保所有金砖国家参与的前提下,准备着手签署该协定。我们认可继续加强经认证的经营者项目合作,将在兼顾各国国内制度框架与优先事项的前提下,通过自愿落实《金砖国家认证经营者行动计划(2026)》、开展信息交流、能力建设、最佳实践分享与互认等,持续深化相关领域合作。我们将推动金砖国家海关联合执法行动落地,将其打造为年度常态化行动,在条件成熟时通过金砖成员国协商,由当值金砖主席国统筹协调,基于各方共同识别的跨境走私趋势、一致优先事项与实际可行性有序推进。我们将依托首次金砖国家海关联合执法行动积累的经验,进一步优化行动协同机制,共同应对各方共同识别的各类新型海关监管风险。
100、我们欢迎主席国印度倡议设立金砖国家增长与发展工作组,将其打造为专属协作平台,应对金砖国家及其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共同面临的增长与发展挑战。我们认可该工作组为金砖各国提供了专属交流空间,可在此探讨适配本国国情与发展优先方向的增长模式。我们赞赏该工作组围绕韧性、创新、合作与可持续性等主题开展的工作。我们欢迎工作组的主席总结和技术说明,这些文件确定了发展融资架构改革议程上的共识领域,推动各方就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与结构性改革的宏观经济及金融影响形成统一认知,为金砖成员国参与相关多边论坛提供参考。我们认可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原则形成的气候金融共识观点讨论文件。我们鼓励工作组与各国财政部与中央银行对接,持续推进相关工作。我们还注意到《可持续生活方式融资机制汇编》和《气候相关脆弱性审查》,它们阐释了金砖国家为可持续发展动员资金的路径。我们还欢迎《人工智能与绿色经济讨论文件》,该文件重点阐释了利用人工智能促进可持续增长的各类机遇。
101、我们充分认识到人口老龄化与大规模非正规就业群体带来的现实挑战,欢迎印度担任主席国期间,依托金砖国家养老金监管机构论坛举办系列研讨活动,以此推动各方在养老金监管与退休收入保障领域深化协作。
102、我们欢迎根据《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七次会晤里约热内卢宣言》指引,在推进金砖国家多边担保机制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认为该机制在调动私人资本、提升信用水平、降低金砖国家和全球南方国家发展项目融资成本方面拥有潜力。我们鼓励继续开展技术工作并推进试点交易。
103、我们认识到金砖国家财金智库网络在政策研究和智力资源共享方面的作用,欢迎其在印度担任主席国期间持续作出贡献,利用金融科技促进包容性发展,并为韧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我们支持加强其研究成果产出和传播工作。
104、我们欢迎在那格浦尔举行的金砖国家交通部长会议取得成果,并期待进一步推动包括民用航空在内的交通领域对话,以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提升金砖国家的交通潜力,同时在尊重各成员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开展交通合作。我们重申金砖国家致力于在交通政策、投资、技术和能力建设方面深化合作,发展可持续和有韧性的交通基础设施,并认识到其在实现经济增长、互联互通和环境可持续中的关键作用。鉴此,我们认可在金砖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开发与维护中融入循环经济原则的重要性,并推广可持续航空燃料和低碳航空燃料作为减少国际航空碳排放的手段。我们欢迎金砖可持续航空燃料论坛、《金砖运输脱碳知识交流合作框架》,充分利用我们的可再生能源潜力,并欢迎建立金砖城市交通枢纽,开展可及、可负担、包容且智能的城市交通解决方案领域的知识交流与合作。我们欢迎设立金砖物流供应链合作框架,并鼓励就金砖铁路研究网络的提议进行讨论。
105、我们欢迎2016年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五十条(a)款所作修正案生效。该修正案通过在代表性不足地区,包括非洲和亚太地区,增设四个席位,扩大了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成员规模。我们欢迎埃塞俄比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候选资格并在即将举行的国际民航组织第43届(特别)大会期间选举中获任理事会新增席位;其中,埃塞俄比亚是非洲联盟认可的唯一非洲候选国。
106、我们欢迎在新德里召开的金砖国家城镇化论坛及通过的部长级声明。我们重申致力于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通过加强充足、安全和可负担的住房、供水和卫生,可持续交通,协调高效的出行,垃圾管理及其他基本城市服务等方面合作,创造包容、可持续、有韧性和宜居的城市。我们也赞赏成立金砖国家城市研究与知识网络,该平台通过应用研究、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支持有韧性和可持续的城市发展。
107、我们重申坚持多边主义,多边主义是应对气候变化等威胁地球和未来的挑战所必需的。我们决心在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宗旨、原则和目标方面保持团结,并呼吁所有缔约方,继续履行现有承诺,维持和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我们进一步重申坚定承诺,为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目标,通过加强全面和有效落实《巴黎协定》来应对气候变化,包括与减缓、适应、损失与损害以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落实手段相关的条款,同时体现公平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各自能力原则,考虑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我们也认识到,高额债务负担进一步限制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和发展方面的投资,因此呼吁采取协调的国际行动,以增强债务可持续性、扩大财政空间,并支持可持续发展和气候融资。我们鼓励金砖国家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联络组在这方面展开合作。我们对巴西成功完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0次缔约方大会主席国工作表示赞赏,并对埃塞俄比亚担任第32次缔约方大会主席国表示支持。
108、我们反对那些不符合国际法的单边、惩罚性、歧视性和保护主义措施,比如碳边境调节机制,并且对这些措施可能削弱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为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适应能力和韧性的努力表示关切。
109、我们强调金砖国家气候研究平台和金砖国家贸易、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实验室在促进金砖成员国气候行动和增强韧性方面的潜力,并期待其进一步发展。忆及2025年《金砖国家领导人气候资金框架宣言》,我们支持促进碳市场领域合作,特别注重能力建设和经验交流,并期待实施《金砖国家碳市场伙伴关系谅解备忘录》,作为支持成员国气候战略的合作方式,包括补充减排努力和动员所需资源。我们赞赏通过金砖国家以人为本、基于社区的适应方法高级别对话以及与适应目标相协调的碳市场对话所开展的知识共享。
110、我们鼓励金砖国家加强在以人民为中心、以社区为基础的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将其作为增强气候韧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额外、充足、可预测、可获取的财政资源、能力建设支持以及技术开发与转让,用于适应气候变化。我们认识到传统知识体系、土著和当地社区做法、地方创新和社区经验在增强适应能力和应对气候挑战方面的价值,并鼓励交流经验、知识和最佳做法,包括促进传统知识与科学知识及技术创新的融合。鉴此,我们欢迎《金砖国家基于传统知识、以人民为中心和以社区为基础的适应促进气候韧性原则》。我们强调国家自主决定的公正转型以及减缓和适应相平衡的重要性。我们还强调所有可得到且可获取的解决方案和技术的重要性,这些方案和技术有助于减排并增强适应能力,包括生态系统作为碳储和碳汇、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以及气候韧性贡献者的关键作用。
111、我们强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有效落实《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和《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赞赏中国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及所作贡献,认可该基金在支持发展中国家保护其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也注意到金砖国家的举措,包括针对《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行动倡议。我们敦促发达国家确保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有效、可预测、及时且容易获得的资金,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以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及惠益共享。我们赞赏金砖国家努力保护濒危动物。同时,注意到大型猫科动物这一物种的高度脆弱性,以及印度发起的“国际大型猫科动物联盟”,鼓励金砖国家携手共同保护大型猫科动物。
112、我们强调,包括寒带森林和热带森林在内的各类森林发挥关键作用,包括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土、为经济部门供应高价值木材和非木材林产品、调节水循环、防治荒漠化、土地退化和干旱以及提供重要碳汇等。我们鼓励分享支持可持续森林管理和恢复的最佳实践。我们进一步强调,森林通过可持续利用在支撑原住民和当地社区的生计等民生方面的作用。我们还欢迎通过《金砖国家基于景观的综合绿化与土地恢复原则》和《金砖国家野火防范与应对共同谅解》。我们欢迎在贝伦气候峰会上启动“永远的热带雨林基金”,并认识到这是旨在为热带森林保护调动长期、结果导向融资的创新机制。我们鼓励潜在投资国宣布雄心勃勃的出资贡献,以确保该基金的资本化和及时运营。我们还注意到“团结护林”倡议,并认可促进这些重要热带生态系统保护、可持续管理和恢复的国家大规模绿化倡议。我们注意到由阿联酋和印度尼西亚共同牵头的作为国际合作平台的“红树林气候联盟”。
113、我们认识到当前面临的严峻环境挑战,包括水资源供给不足、荒漠化、干旱、土地退化、沙尘暴以及野火等问题,这些挑战对生态系统、农业生产、处境脆弱群体的生计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都将产生重大影响。我们致力于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化治理,以此实现全域生态系统的整体修复。我们认可2026年联合国水大会的重要作用,该大会由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与塞内加尔共和国共同主办,将于2026年12月8日至10日在阿布扎比举行,期待大会相关讨论取得进展,加快落实以“为所有人保障水的可获得性与可持续管理、提供环境卫生服务”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6。
114、我们注意到,在城市化、工业化和不断变化的消费模式驱动下,废物产生的规模不断扩大、复杂性不断上升。我们强调加强综合废物管理框架的重要性,并根据各国优先事项和能力,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公共采购等国家政策工具、强化监测机制以及对回收和再生利用基础设施的投资予以支持,以提高材料循环利用率和资源效率。我们欢迎建立金砖国家可持续生活方式知识分享、研究与创新机构网络的倡议。我们欢迎2026年举办金砖国家可持续生活方式周的可能性。
115、随着新开发银行开启高质量发展的第二个“金色十年”,我们认识到并支持其在各股东国及全球南方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日益强有力和战略性作用。我们强调新开发银行在满足新兴市场与发展中经济体发展优先事项和基础设施需求方面日益重要的角色。我们鼓励该银行进一步努力,稳步提升其能力,包括资源动员、促进创新、扩大本币融资、多元化资金来源、支持具有重大影响项目等,并支持能推动可持续发展、减少不平等、促进基础设施投资和经济一体化的有影响力项目。我们认可新开发银行是金砖国家推动可持续发展、减少不平等、支持新兴经济体韧性的关键机构。我们进一步鼓励新开发银行遵循成员主导和需求驱动原则,并持续加强其治理框架,以增强银行的机构韧性和运作效率,使其能够以公平、公正、不歧视的方式持续履行宗旨和职能。我们重申支持新开发银行进一步扩员,并加快对有意加入的金砖国家申请的审议,这符合新开发银行总体战略及相关政策。我们对俄罗斯作为新开发银行理事会主席,于2026年5月14日至15日在莫斯科举办第十一届年会表示感谢。我们欢迎在印度担任主席期间启动的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知识门户,该门户汇集了金砖国家成员在发展经验、最佳实践、政策创新及项目和新开发银行融资项目中的经验教训。
116、在强调需要继续改革全球经济治理,以确保发展中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更有效、公平和具有代表性参与的同时,我们强调二十国集团作为国际经济合作首要全球论坛的关键作用,它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提供平等和互利基础上的对话平台,以共同寻求全球挑战的共享解决方案,促进多极世界,并确保开放、非歧视、公平和包容的国际经济体系和价值链。我们重申愿意共同努力,维护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成员——印度尼西亚、印度、巴西和南非——在2022-2025年连续担任主席国期间留下的遗产,并进一步放大全球南方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声音,使二十国集团充分体现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在全球经济中不断上升的分量,并将它们的优先事项纳入二十国集团议程。我们致敬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在二十国集团中声音的增强,这体现在2023年印度担任二十国集团主席国期间非洲联盟的加入,以及巴西和南非担任主席国期间对新开发银行的邀请,包括通过其更密切的互动和协调。我们认识到二十国集团在其经济授权、协商一致决策、去政治化进程、完整性以及不容许任意修改其成员构成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富有成效运作的重要性。鉴此,我们强调南非作为二十国集团创始国和正式成员的地位,同时强调任何成员变化都应基于所有成员的共识,并反映地理平衡和全球南方国家在世界产出中不断上升的份额。
117、我们重申,致力于深化金砖国家在竞争法律与政策领域的合作,在尊重各国国家优先事项及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包括关键和新兴领域在内的各行业培育公平、竞争且富有韧性的市场环境。我们注意到围绕“加强合作以促进包括可再生能源市场在内的公平竞争”主题开展的讨论,以支持可持续能源转型。我们进一步鼓励金砖国家竞争主管部门持续开展合作,识别并有效应对各类新兴竞争挑战,维护可竞争、运行有序的市场,助力创新发展,增进消费者福祉。
118、我们认可金砖国家标准化机构之间的合作,并欢迎《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工作取得的进展,该备忘录是加强协作、增进信息交流、建立定期对话与联合活动机制、推动在各行业相关国际标准化进程中协调参与的里程碑。我们进一步欢迎推进新兴领域标准化合作与能力建设的倡议,包括金砖国家人工智能标准化新兴趋势技术会议、金砖国家能力建设知识交流会。欢迎中国举办以“标准共建、贸易共融”为主题的金砖国家经贸活动论坛。鼓励金砖国家标准机构持续开展交流,分享各国在标准制定、采纳与实施环节的国家经验、最佳实践与创新路径,共享技术专长与资源,全面提升金砖国家间的合作水平与机制能力。
119、我们重申,在不断演变的数据生态系统中,加强统计合作以服务决策的重要性。我们鼓励在共同关心的领域开展持续合作,包括统计体系现代化、采用创新方法和数据来源。我们进一步注意到,需汇总并定期更新各国统计改革相关信息,涵盖行政数据与替代数据源应用、人工智能及能力建设举措等内容,为成员国间的知识交流与协作提供支撑。我们鼓励在金砖国家内部加强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我们支持继续发布年度《金砖国家联合统计手册》和《金砖国家联合统计摘要》,将其作为金砖国家间提升透明度、互学互鉴与合作的宝贵工具。
120、我们强调,知识产权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鼓励金砖国家知识产权机构之间开展实质性合作,欢迎于2026年更新《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运行指南框架》,以更好地指导合作实施,并在各方商定的条件下,进一步扩大金砖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在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能力建设、知识产权商业化、专利审查、传统知识、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以及人工智能应用等领域的交流与协作。我们认识到,在尊重发展中国家需求与优先事项的同时,协调推动各方尊重数字环境下(包括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场景)的知识产权、保障权利人获得公平报酬,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人工智能应用的兴起,我们意识到,数据集和人工智能模型中代表性不足的知识、遗产和文化价值,面临被不当利用和歪曲使用的风险。
121、我们强调,最高审计机关在促进公共行政领域问责、透明、高效和善治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也认识到,最高审计机关正不断发展,在财务和合规审计之外,更多地采用以结果为导向、数据驱动、注重实效的方法。我们欢迎金砖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之间持续开展知识、经验和良好实践交流,包括在城市交通系统审计领域开展合作。我们回顾第五届金砖国家最高审计机关负责人会议通过的《班加罗尔宣言》,赞赏各方通过落实《金砖国家最高审计机关2027-2028年工作计划》等举措,提升最高审计机关的相关性、影响力与公信力,助力完善治理、提升金砖各国民众生活便利度。
促进文化合作和人文交流
122、我们重申,金砖国家人文交流和相关举措对增进各国和各国人民之间理解、友谊与合作的重要性。鉴此,我们欢迎举办金砖国家议会论坛、旅游部长会议、工商理事会、工商论坛、女性工商联盟、青年理事会、青年峰会、外交学院院长会、智库理事会、学术论坛、民间理事会和民间社会论坛等重要活动。我们呼吁进一步尊重文化多样性,高度重视传承、创新和创造,共同倡导活跃的国际人文交流与合作,同时回顾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A/RES/78/286号关于设立“文明对话国际日”的决议。
123、我们欢迎在科钦举行的金砖国家妇女部长会议取得成果,会议倡导妇女主导发展和妇女全面发展。我们认识到,妇女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变革的领导者、决策者、推动者。我们强调,妇女参与治理;妇女的金融和数字包容;妇女的能力建设、获得技能提升和创业机会、得到创业扶持、获得生产性和社会服务,以及妇女在气候行动、粮食安全和营养领域的关键作用,彼此相互关联,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我们认识到,根据全球“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妇女在和平建设进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欢迎制定《金砖国家妇女数字能力建设指南》,并注意到印度作为主席国提出的倡议,即建立一个自愿性、非约束性最佳实践数字资源库。我们还认识到,各国根据国情出台政策,包括制定适宜的照护保障政策,以支持妇女全面参与经济生活,这具有重要意义。
124、我们欢迎在布巴内斯瓦尔举行的第十三届金砖国家教育部长会议成果,重申致力于加强教育合作,将其打造为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增长和人文交流的关键驱动力。我们高度认可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在搭建项目合作多边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推动成员国间职业教育和培训联合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期待《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双年度进展报告》和《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可持续技能倡议汇编》正式发布。我们重申致力于加强金砖国家的技能发展体系、数字素养和劳动技能储备,同时通过推动职业教育同培训机构与产业对接,促进培训项目与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优先事项相适应。
125、我们进一步支持通过包括金砖国家网络大学在内的现有金砖国家教育机制持续合作,赞赏地注意到印度提出的散发《关于加强传统和本土知识体系学术合作的金砖国家指导原则》的倡议,同时鼓励金砖国家网络大学按照既定治理程序、在符合金砖各国国内法律与政策的前提下,研究将传统、本土与地方知识体系新增为全新国际专题工作组的可行性。我们鼓励各方分享最佳实践,在幼儿全面保育和教育、基础读写与计算领域开展合作,推动学历互认、学术和职业人才流动、数字素养提升,在教育中安全、合乎伦理、以人为本地使用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新兴技术,并加强院校间伙伴关系。我们还鼓励开展协作,完善院校治理,提升教育质量和可及性,推动本科和研究生层面的交流与奖学金项目,覆盖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推动职业教育培训同产业对接,以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机会,通过创新和知识交流帮助学生和院校更好应对未来机遇与挑战。我们支持继续举办金砖国家校长论坛,围绕金砖国家教育奥林匹克竞赛开展讨论,并进一步探索构建金砖国家大学全球排名与评估体系。
126、我们鼓励加强金砖国家劳工合作,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包容、以人为本的劳动力市场,促进高质量、充分和富有成效的就业,投资人力资本,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鉴此,我们认识到数字技术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升劳动者福利的包容性和可及性方面的变革性作用,并认可探索创新、因地制宜的政策方法以扩大零工经济和平台经济劳动者社会保障覆盖面的重要性。我们承诺通过分析数字、绿色、照护和其他优先领域的劳动力市场趋势,加强在技能需求预测方面的协作。我们欢迎通过金砖联通国家能力建设、就业能力和新技能新技术合作网络,作为对现有金砖国家社会保障合作虚拟联络处的补充。我们认识到保护跨境流动劳动者权利、确保福利可携带以及避免社会保障缴款双重覆盖的重要性。我们重申集体承诺,建设正规、包容、反应灵敏、数字赋能且面向未来的有韧性劳动力市场,确保不让任何劳动者掉队。我们注意到为金砖国家建立“国际远程就业数字平台”的倡议。
127、我们欢迎在第十一届金砖国家文化部长会议上通过《博帕尔宣言》,重申文化在促进人民之间合作以及加强金砖国家之间联系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呼吁保护文化遗产,包括在受冲突影响的地区,以防止文化遗产遭到破坏和非法贸易,这对于保存受影响社区的历史和身份至关重要,并强调确保文化遗产、古物以及具有精神、祖先、历史和文化价值的物品归还原属国的重要性。我们进一步鼓励金砖国家通过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及其他相关文化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文献共享和机构合作进行合作。我们鼓励在文化和创意产业中进行信息交流和最佳实践共享,包括在艺术家及文化从业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方面。我们注意到创建和开发艺术家登记册的试点倡议,以供自愿参与的成员使用。鉴此,我们认可文化和创意产业及创意经济平台、传统知识体系和传统文化表达识别与记录等倡议。我们鼓励在自愿基础上探索在相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和计划下进行多国联合提名的机会。我们鼓励金砖国家在包括相关多边论坛在内的范围内,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和文化资源的发展合作。
128、我们欢迎举办金砖国家文化节和世界视听娱乐峰会集市。我们赞赏举办金砖国家戏剧节和金砖国家电影节,将其作为展示我们各国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和创意作品流通、加强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我们鼓励扩大此类平台,为金砖国家间文化交流合作创造更多机遇。我们欢迎金砖国家各类文化联盟的持续发展和加强,以丰富和拓宽金砖国家人民之间的文化交流。
129、我们认可旅游业是拉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增加外汇收入、推动包容与可持续发展、改善地方民生、促进经济多元化、保护文化遗产、塑造国家形象、增进文化互信及人文交流的重要驱动力,同时认为金砖国家在旅游领域潜力巨大,可以通过推广生态旅游等方式,为可持续和具有韧性的旅游业的增长与发展提供重要机遇,这也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鼓励就负责任、可持续和再生型旅游模式开展知识交流。我们欢迎利用人工智能和数字工具建设更智能、更高效旅游体系的各项举措,例如通过数字支付系统推广生态友好、社区主导、可持续和气候韧性的旅游模式;在全行业加强人力资本、培训、促进投资和机构能力建设,保障游客顺畅便利流动。我们欢迎在斋浦尔举办的金砖国家旅游部长会议公报,该公报聚焦深化金砖国家内部合作,推动金砖各国可持续、包容、智慧、韧性的旅游业发展,提升国际旅游竞争力。我们还支持各成员国开发和推广多元化的旅游产品,包括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美食和康养旅游等。
130、我们强调体育是推动社会发展、促进人文交流、培育健康活力社会的重要载体。我们赞赏金砖国家体育工作组取得的工作进展,包括《金砖国家体育文化和运动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落地实施。鉴此,我们赞赏金砖国家运动会作为一个合作平台的价值,它既服务于竞技体育、全民健身与休闲体育领域的合作,也推动金砖各国民族、传统、本土特色和非奥运项目的发展,充分展现金砖国家多元共生的特点。我们鼓励各方深化合作,推动青少年和学生群体参与大众体育以及各国民族、传统、本土体育项目。我们支持金砖成员国通过分享优秀实践、机构经验、技术信息与研究成果,助力体育科技领域合作。我们欢迎设立金砖国家体育制造业高端论坛的相关提议,以此推动体育用品制造、科研与创新领域的合作。我们同时注意到,技术在提升体育竞技水平、从业者福利、行业治理与包容性方面的作用持续提升,鼓励各方围绕成立体育技术工作组开展对话。我们欢迎各方在金砖国家体育合作框架内开展对话,期待各成员国依照各自既定的国内程序,通过成熟的磋商机制对该框架开展后续审议。
131、我们重申,青年作为韧性、创新、包容与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量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欢迎金砖国家青年事务部长级会议的讨论,并赞赏金砖国家青年理事会和金砖国家青年峰会在深化金砖合作、推动青年有意义地参与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我们鼓励金砖各国青年在以下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教育培训与技能提升、青年创业、科技创新、社会与文化参与、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发展减贫与消除饥饿和不平等、青年健康与体育、青年参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青年跨信仰对话、青年交流、青年包容性发展。为此,我们欢迎《金砖国家青年合作框架》取得的进展,将助力提升金砖国家在青年合作共同优先事项上的合作水平。
132、我们认识到加强司法领域合作的必要性,肯定金砖国家司法部长会议、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会议及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我们进一步支持就应对跨境商事争端拓展合作。我们认识到高效、可靠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于确保法律确定性、增强投资者信心及便利国际贸易与投资的重要性,并认识到包括调解和仲裁在内的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作为正式司法程序有效补充手段的日益重要的作用。我们鼓励金砖国家推动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成为一种可及且以人为本的机制,并支持为各成员国相关利益攸关方开展能力建设的举措。
133、我们期待将于2026年10月举办的第十二届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包括女议员会议和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以增强各国议会间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强调上述活动的重要性,作为有益平台可增进各国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推动创新、增强制度韧性,为所有人建设一个包容、可持续和公平的未来。
134、我们欢迎举办2026年金砖国家工商论坛,为金砖成员国企业之间的直接交流与互动提供便利。我们进一步欢迎诸如2026年金砖国家解决方案奖和2026年金砖国家女性创业奖等倡议。这些倡议鼓励为实现金砖国家可持续发展、技术进步和包容性增长提出创新的、可扩展且有影响力的解决方案。
135、我们赞赏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为加强金砖国家间经济合作所作出的持续努力,并欢迎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年度报告及其政策建议,它们旨在通过更广泛商业往来等促进金砖成员国间的贸易与投资、供应链韧性。我们也欢迎启动可持续发展网络。
136、我们赞赏金砖国家女性工商联盟在促进金砖各国女性创业、领导力提升及经济参与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欢迎女性工商联盟年度报告中的建议,它们旨在助力女性领导的企业获取融资、市场、技术、技能发展和数字机会。我们注意到,迄今女性工商联盟2026年各项计划已获得金砖各国的积极参与。我们鼓励金砖各成员国分会继续通过知识共享和联合倡议等方式,就女性参与经济事务加强内部合作。
137、我们肯定金砖国家智库理事会会议、金砖国家民间理事会会议、金砖国家学术论坛及金砖国家民间社会论坛的成果,以及为加强学术界和民间社会组织之间对话与交流取得的进展。我们进一步欢迎金砖国家财金智库网络为促进金砖国家合作所作出的贡献。
138、我们注意到,金砖国家扩员体现了其作为包容性全球治理平台的影响力、公信力与吸引力。我们强调,需以结果为导向强化协调、保持延续性,为长期机制建设提供支撑。我们重申,机制建设是一个持续发展、动态变化的过程,应反映金砖国家的需求和优先事项。鉴此,我们欢迎金砖国家线上数据库建设取得的进展,期待各方进一步探讨推动其早日投入运行,同时考虑主席国提出的谅解备忘录盘点倡议,为强化机制建设提供助力。
139、我们赞赏印度作为2026年金砖主席国所做工作,感谢印度政府和人民在新德里主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
140、我们全力支持中国2027年担任金砖主席国并在中国主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九次会晤。
来源:新华社
所属栏目:时政要闻
发布时间:2026-09-14 00:00:00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现就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结合形势变化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技能培训行动,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二)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多措并举稳住股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加快打通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强化央企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等行为。进一步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债券相关产品品种。
(三)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持续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促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强化产业联农带农。
(四)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加快推进落实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对拖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失信约束,健全清欠长效机制。
二、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五)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儿科服务年行动,加大儿科服务供给。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加大综合医院夜间儿科门(急)诊开放力度。
(六)强化教育支撑。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2025年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推动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创新链、产业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配程度。
(七)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2025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八)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推动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加强完全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等。
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九)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支持地方试点探索、整体推进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发展抗衰老、银发旅游等产业,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场地支持和运营补助等。
(十)促进生活服务消费。加强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支持服务消费场景创新、业态融合、产业集聚。提升餐饮服务品质,支持地方发展特色餐饮。加大家政服务培训力度,鼓励更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程,完善家政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和信用体系。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配齐购物、餐饮、家政、维修等社区居民服务网点。
(十一)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深化线上线下、商旅文体健多业态消费融合,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合理延长经营时间,扩大接待规模。支持各地增加优质运动项目和特色体育赛事供给。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和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流程,安全可控提高可售(发)票数量,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推行“一次审批、全国巡演”。
(十二)推动冰雪消费。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度假区,支持冰雪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全球知名冰雪旅游高质量目的地。鼓励各地因时因地丰富冰雪场地和消费产品供给。
(十三)发展入境消费。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优化完善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推出更多优质入境旅游线路和服务,提高境外旅客在华旅游便利化水平,培育面向国际的医疗、会展等市场。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支持更多优质商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
(十四)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推动将露营、民宿、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消费条目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四、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十五)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建设,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流通主体,创新二手商品流通方式。
(十六)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十七)延伸汽车消费链条。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消费。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加强汽车领域信息共享,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发展,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
五、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八)强化消费品牌引领。聚焦商贸、物流、文旅等服务领域,分类制定提升服务品质政策,打造更多中国服务品牌。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产品设计,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促进动漫、游戏、电竞及其周边衍生品等消费,开拓国货“潮品”国内外增量市场。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支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十九)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品质电商。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消费”,加速推动自动驾驶、智能穿戴、超高清视频、脑机接口、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开辟高成长性消费新赛道。开展健康消费专项行动。加快完善低空经济监管体系,有序发展低空旅游、航空运动、消费级无人机等低空消费。不断丰富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推进游艇登记注册和报备便利化。
(二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促进内外贸标准认证等制度衔接融合。支持外贸产品拓内销,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引导外贸代工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品牌。落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政策。
六、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二十一)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并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二十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行更高效的消费维权方式。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领域“全网最低价”等不合理经营行为,倡导实价优质,依法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深化电视层层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
(二十三)完善城乡消费设施。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推动传统百货等实体店改造成为新型商业场所。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
七、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二十四)有序减少消费限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清理对消费的不合理限制,不得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分年限保障“久摇不中”无车家庭购车需求。引导地方有序开展传统民俗类消费活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准入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鼓励各地区对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简化审批流程,实行线上即报即办。以跨部门联合方式提升监管抽查效率,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六)加强促消费政策协同联动。改革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促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
(二十七)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更好统筹投资和消费,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推动实现投资效益提高和消费扩容升级的良性互促。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加力支持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项目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八)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将促消费同惠民生、补短板结合起来,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更好发挥消费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九)强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三十)完善消费配套保障措施。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加力实施消费帮扶,加强产销精准对接。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健全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加强买方分地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统计,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加快形成工作合力,稳定市场预期,扎实推动提振消费各项政策措施更快更好落地见效。
来源:新华社
所属栏目:时政要闻
发布时间:2025-03-17 00:0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推进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全文)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推进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
(2024年11月9日,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延多于2024年11月8日至1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此访是普拉博沃总统就职后的首次出访,体现了中印尼深厚传统友谊和高水平政治互信。
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气氛中举行会谈,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重要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分别同普拉博沃总统会见。
二、双方一致认为,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同为发展中大国、新兴市场国家和“全球南方”主要力量,发展阶段相似、理念道路相通、文化传统相近,两国关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全球影响。近年来,中印尼关系持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进入共建命运共同体新阶段,书写了发展中大国联合自强、团结协作、互利共赢的新篇章。
双方强调,中印尼关系取得宝贵成就,关键在于坚持战略自主、坚持互信互助、坚持合作共赢、坚持公平正义。两国在过去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建设事业中始终相互支持,也将在未来两国发展新征程上,继承弘扬双边合作优良传统,坚持两国关系正确方向,进一步打造发展中大国精诚团结的典范、共同发展的样板、南南合作的先锋。
三、印尼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祝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胜利召开,高度评价新时代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认为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将为两国合作和地区国家发展带来新动力、新机遇,相信中国共产党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主席祝贺普拉博沃总统就职,高度评价印尼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瞩目成就,相信在普拉博沃总统领导下,印尼将开启国家发展新阶段,在现代化道路上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在国际和地区舞台上发挥更重要作用,朝着“黄金印尼2045”目标加速迈进。
四、双方指出,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南方”声势卓然壮大,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势不可挡。中国和印尼加强团结合作,是全球发展力量的增强,是和平稳定力量的壮大,是世界多极化进程的重要动力。
双方强调,今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明年是万隆会议召开70周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历久弥新,已成为开放包容、普遍适用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作出不可磨灭的历史性全球贡献。印尼祝贺中方成功举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中方支持“万隆精神”持续发扬光大。双方将共同弘扬以和平、合作、包容、融合为核心的亚洲价值观,赋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新的内涵,奏响“全球南方”联合自强的时代强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双方认为,面对更加变乱交织的世界和层出不穷的全球性挑战,中印尼作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发展中大国,有责任携手“全球南方”国家加强团结合作,共同在世界乱局变局中伸张正义、维护公道,团结一致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捍卫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做地区合作引领者、南南合作举旗者、全球治理改革推进者,彰显中印尼关系的地区和全球影响力。
五、双方决定,将在各自国家发展的新征程上,赓续传统友好,深化战略合作,携手推进具有本国特色的现代化事业,在国际地区事务中开展更紧密战略协作,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构建具有地区和全球影响力的中印尼命运共同体。
双方强调,元首外交为中印尼关系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战略引领。双方将遵循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保持密切高层交往,加强战略沟通,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不断增强战略和政治互信。
双方同意,将两国政治、经济、人文、海上“四轮驱动”合作升级为“五大支柱”合作,增加安全合作为第五大支柱。双方将保持两国元首经常性沟通,进一步完善全方位战略合作布局,夯实中印尼关系的战略根基。双方将进一步完善和评估现有双边对话机制,探讨在更多合作领域建立政府间适当层级的对话机制。
——双方同意于2025年召开中印尼外长防长“2+2”对话机制首次部长级会议,作为拓展两国高水平战略沟通和政治、安全和防务合作的首要平台。
六、双方将共同致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政治互信
——两国将坚定支持彼此国家发展愿景与目标。中国和印尼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推进本国现代化建设与民族复兴伟业,致力于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经过不懈探索,两国分别走出了一条基于本国国情、又体现发展中国家共性的现代化道路。双方将坚持战略自主和主权平等原则,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与“黄金印尼2045”愿景深度对接,在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上彼此助力、相互成就,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拓展更多路径选择和实践方案。
——印尼和中国重申相互支持彼此维护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坚持独立自主,反对外部干涉。
——中方坚定支持印尼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努力。印尼重申一贯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该原则在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中得到确认,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印尼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努力。印尼认为涉疆、涉藏问题是中国内政,坚定支持中方为维护新疆、西藏发展稳定所作努力。
——双方积极评价《中印尼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2-2026)》执行进展,将继续推进全方位战略合作,进一步密切两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立法机构、政党等交往,加强政策沟通和交流互鉴。双方同意进一步挖掘地方合作潜力,鼓励建立更多友好省市关系。
——印尼高度赞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支持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双方将深入开展双多边层面合作,推进三大全球倡议走深走实,并通过其他相互支持的方式,合力共促全球发展、安全和文明。
七、双方将共同致力构建全方位发展合作新格局
——双方将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深化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作为习近平主席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首倡之地,印尼高度赞赏中印尼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成果,高度赞赏这一重大倡议为推动地区和全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双方决心继续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对接框架下的合作规划》,结合各自新的发展阶段和政策重点打造合作新亮点。双方高度评价雅万高铁正式开通运营一年多来,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将继续合力确保雅万高铁高质量运营。
——双方一致同意推动融合发展、协同发展,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数据链、人才链深度互嵌互融。双方将合力推进“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和“两国双园”建设,拓宽双向贸易和投资规模,扩大本币使用,为双边经贸投资合作提供良好营商环境。中方支持印尼北加里曼丹工业园开发。
——双方将合力培育引领全球发展进步的新动能,深入挖掘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合作潜力,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质生产力合作方面抢占先机。中方支持印尼为加快能源转型作出的努力,将同印尼在清洁能源产业、能源基础设施等方面开展更多高质量合作。
——双方将在矿产领域加强互利、可持续合作。双方一致同意,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产能优势互补,签署关于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合作、建立绿色矿产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助力各自发展转型。两国将致力于加强能源转型全球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全球矿产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合力共创互利、可持续的未来。
——双方认识到加强减灾合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同意加强灾害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等合作,重点关注能力建设、卫星技术合作、灾害管理基础设施(救灾物流枢纽)等,致力于通过灾害管理合作项目增强可持续抗灾能力。
——双方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扩大减贫扶贫、农业及乡村振兴等合作,共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福祉。中方赞赏普拉博沃总统提出的免费营养膳食计划、粮食自主和安全韧性、能源自给等优先发展任务,愿支持印尼落实上述愿景。
——为加强印尼同中国中西部省份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中国欢迎印尼在成都开设总领事馆。
八、双方将共同致力增进人文交流和人民相亲
——双方将以2025年中印尼建交75周年为契机,密切人文交流,深化文明互鉴,为中印尼友好事业培养更多参与者、受益者和支持者,筑牢中印尼友好的民意和社会根基。
——双方将通过提供各类奖学金等方式,鼓励更多本国学生赴对方国家深造,持续扩大双向留学规模,在汉语和印尼语语言教学、数字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别是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领域加强合作,密切两国高校智库交流,推动开展师生互访。
——双方支持两国文化机构、艺术院团、文化艺术院校开展交流与合作,鼓励开展两国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合作,继续办好中印尼媒体论坛,深挖新媒体、新技术在大众传媒领域合作潜力,支持民间和宗教团体加强互访,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双方同意继续加强体育合作,包括开展运动员互访、运动协会合作、友谊比赛、训练项目等。
——双方对双向旅游合作恢复并超过疫情前水平充满信心。为此,双方将加强旅游政策协调沟通,出台包括互发多年多次签证在内的更多签证便利化举措,支持双方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增加直航航班和航点,共同开发旅游线路、打造旅游产品。
——双方同意落实好两国卫生部门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卫生合作协议,不断提升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传统及现代医学、医护人员培养等领域合作水平,开展更多姐妹医院建设,鼓励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生产合作,共护两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双方将举办青年领军者对话,增进年轻一代相互了解与互信。
九、双方将共同致力打造更多海上合作亮点
——双方强调,海上合作是中印尼全方位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积极探讨并开展更多海上合作项目,打造更多合作亮点,共同守护海洋和平安宁,完善海洋治理体系,永葆海洋清洁美丽,实现海洋繁荣昌盛。
——双方就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一致同意设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灵活务实、协商一致”的原则,遵照双方各自现行法律和法规,探讨和推进有关合作。
——双方宣布,将本着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全面重启包括捕捞、养殖、加工、投资、技术在内的渔业全产业链合作,共同促进渔业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中国支持印尼加强自身综合渔业体系和海洋产业产能的努力。
——双方同意,用好高官级中印尼海上合作技术委员会机制和中印尼海上合作基金,深化在海洋科研环保、航行安全、深海探测、防灾减灾、海上能力建设等领域合作,实施更多有前瞻性、引领性、示范性的海上合作项目。
——双方将积极推进两国海警机制化合作。
——双方重申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尽快推动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十、双方将共同致力构建双边防务安全合作新支柱
——双方一致认为,安全合作是两国高度战略互信的重要体现,中印尼合作格局由“四轮驱动”升级为“五大支柱”,体现了两国对加强安全合作的高度重视。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开展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安全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密切两军高层交往,完善防务领域对话机制,更加系统有力地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合作。双方将继续加强各军种互访和联演联训交流,共同办好首次联合人道主义救援减灾三军联合演习,深化军事院校和智库交流。
——双方一致认可2007年签署的《中印尼防务合作协议》的重要性,同意依托现有机制,进一步加强两国防务合作。
——双方将用好禁毒、反恐、移民等领域年度会晤机制,加强执法安全和反恐合作,共同打击制贩毒、跨境赌博、网络电信诈骗、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双方相信,上述合作将为地区和平安全贡献力量。
——双方致力于深化执法能力建设合作,将积极开展相关领域培训合作,加强互学互鉴,共同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十一、双方将共同致力维护地区发展繁荣稳定
——中方支持印尼继续在东盟地区发挥“领头羊”作用。印尼感谢并欢迎中方坚定支持东盟团结和东盟共同体建设,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支持东盟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双方同意共同落实好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重要共识,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不断丰富有意义、实质性、互利的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助力中方关于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愿景。
——双方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推动加快签署和实施中国-东盟3.0版自贸协定,致力于促进更高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双方对RCEP联合委员会于2024年9月24日达成的新成员加入RCEP程序表示欢迎。印尼支持中国香港早日加入RCEP。双方欢迎其他有兴趣的申请者加入RCEP。
——双方重申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两国进一步重申《东盟宪章》、《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体现的原则、共同价值观和规范,支持做大做强东盟主导的合作机制,构建开放、透明、包容的以东盟为中心的区域架构。
——双方将继续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印太展望互利合作,中方重申支持东盟推动展望主流化的努力,支持落实东盟印太展望四大优先领域,即海上、互联互通、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经济及其他领域的合作项目活动,以实现共赢。支持东盟主导的机制,增进互尊互信互利。
——双方将共同致力维护亚太和平与安全,反对冲击地区和平稳定、引发军备竞赛的行径。双方重申将根据《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维护东南亚作为无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地区的努力,为全球裁军、防扩散及和平利用核能作出贡献。中方愿不作保留地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印尼对此表示欢迎。
十二、双方将共同致力开展更紧密大国协作应对全球挑战
——双方重申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将共同维护国际社会团结合作,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双方倡导各国走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共同致力于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负责、高效响应的方向发展。
——双方将坚守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初心,共同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打造公正、公平、非歧视的贸易投资环境,反对“脱钩断链”,反对任何形式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将共同维护世贸组织发展中成员合法权益。双方重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的重要性,反对设置歧视性、排他性规则。
——印尼祝贺中国成功举办中非合作论坛峰会,中方祝贺印尼举办印尼-非洲高级别合作论坛。两国均高度重视发展同非洲国家的团结合作,将共同致力于壮大广大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力量,深化南南合作。两国将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等框架下协调配合,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和公平正义。印尼积极评价金砖国家为促进“全球南方”团结协作发挥的重要作用,期待早日加入金砖国家,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双方认为,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自然灾害是全球挑战,需要各国按照公平、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携手应对,共同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和《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全面有效实施。发达国家要进一步落实对发展中国家在资金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承诺,帮助其提升应对能力。双方强调包括通过气候适应和减少灾害风险等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性,一致同意最大程度降低气候变化影响以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韧性。双方并认为,打压他国绿色产业发展只会阻碍全球绿色转型进程。
——双方对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军事行动和持续的非法存在及由此导致的人道主义灾难深表关切,强调巴勒斯坦问题是人类良知的最大创伤,对本轮巴以冲突导致人道主义危机表达严重关切,反对并谴责一切违反包括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在内的国际法的行为,呼吁全面停火刻不容缓,强调必须解决冲突根源问题,国际普遍认可的“两国方案”才是根本出路。双方重申,坚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充分行使民族自决权的正义事业,坚定支持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双方重申致力于推动落实联合国大会紧急特别会议第A/RES/ES-10/24号决议。印尼高度赞赏中方近期推动巴勒斯坦内部和解取得突破。中国赞赏印尼通过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在多边场合积极协助等方式,持续向巴勒斯坦提供支持。双方将与志同道合的国家一道,为全面、公正、持久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实现中东长治久安作出努力。
——双方强调尊重人权的重要性,主张应当珍视各国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任何国家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双方将继续共同努力,推动各方在多边人权领域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反对将人权政治化、双重标准以及打着人权的幌子肆意干涉别国内政,共同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访问期间,双方签署海上共同开发、渔业、矿产资源、绿色矿产、水利资源、海事安全、合格评定、蓝色经济、住房以及印尼鲜食椰子输华等领域合作文件。
十四、普拉博沃总统感谢习近平主席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时再次访问印尼。两国元首将保持经常沟通,为深化中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战略指引。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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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9 00:00:00
- 两个“1000亿”今年提前下达、加大国债对这些项目的支持……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要点速览:
● 明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加力支持“两重”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年内提前下达明年1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1000亿元“两重”建设项目清单,支持地方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先行开工实施。
●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产业,抓紧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
● 提高学生资助补助标准并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推动降低贷款利率等。
●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 针对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教育、医疗等问题,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对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普通高中建设、医院病房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 拓宽生活服务性行业就业空间。创新发展服务消费,加快培育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中国现在老龄化程度逐年递增,一定要充分释放出养老、家政、托育、物流等社会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
国新办10月8日举行“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一起来看!
国家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
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果断出手,在有效落实存量政策的同时,围绕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振资本市场等五个方面,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揽子增量政策体现了三个“更加注重”,就是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更加注重支持实体经济和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更加注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一揽子增量政策五方面具体措施,可点击查看→
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强财政税收、货币金融、投资消费、收入分配等宏观政策的统筹协调和系统集成,强化政策工具协同创新,把握好政策实施的时度效,放大政策组合效应。
加大对特定群体的支持力度。国庆前已向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要提高学生资助补助标准并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推动降低贷款利率等。
提前谋划并下达明年部分“两重”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项目清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经过梳理,续建基础设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地下管网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增量资金需求较大。明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加力支持“两重”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年内提前下达明年1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1000亿元“两重”建设项目清单,支持地方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先行开工实施。
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扩大有效投资
统筹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促进投资平稳增长
一是抓紧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两重”建设项目的清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支持“两重”建设是党中央着眼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还将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且优化投向,“两重”建设仍将保持有力度的安排。目前,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自上而下抓紧谋划储备一批“两重”建设的重大项目,并同步加快推进政策、规划、体制机制创新等“软建设”,通过持续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统筹“硬投资”与“软建设”,共同实现“两重”目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的项目,加快补齐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弱项。考虑到提前下达项目清单和投资计划,有助于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先行开工实施,拟在本月底按程序提前下达1000亿元“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和1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所涉及的项目已经经过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筛选,符合投向、前期工作成熟、具备下达条件,可以尽快在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是加大“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推进力度。
102项重大工程涉及到的5100个具体项目,92%的项目到目前已经开工建设或者已经建成。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强化资金支持和要素资源保障,推动尚未开工的409个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到明年底“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顺利收官。
三是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
●一方面,督促有关地方到10月底完成今年剩余约2900亿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的发行工作,同时加快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推动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
●另一方面,针对目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目前发改委、财政部正在按照部署抓紧研究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和比例,研究开展项目审核自主权试点,实施续建项目“绿色通道”等,尽快出台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的新举措。
四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主要通过在线监测、实地督导、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项目的调度,督促指导地方、部门组织实施好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大力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抓紧研究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政策措施。
五是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是持续做好优质项目的推介,推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铁路、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筛选形成新一批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同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深化投贷联动试点合作。
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用力,重点做到“三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完善涉企法律体系。
●一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从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着力破解地方保护,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
●另一方面,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快清理进度,破除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壁垒。
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我们将推动加快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避免或者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规范异地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
三是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我们将充分发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好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国家、省、市、县多层级常态化交流沟通,认真倾听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部署四大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和实施力度
一是在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方面:
●聚焦破除1.7亿多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市民化过程中的堵点卡点,针对大城市落户难问题,重点加快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全面设立街道社区公共户口,完善租房落户政策;
●针对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教育、医疗等问题,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对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普通高中建设、医院病房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是在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方面:聚焦解决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不足、产业基础薄弱等问题,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等积极支持,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产业对接合作,促进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三是在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方面:聚焦打通城际交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和城市快速路,加快形成通勤圈、产业圈、生活圈,提高同城化发展水平。
四是在实施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提升行动方面:聚焦消除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风险隐患,重点开展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提前安排明年的投资项目计划,大力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快完善防洪排涝工程等体系,尽快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
就业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依靠发展促就业
一是扩大有效需求创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落实“两重”“两新”等重大举措,对吸纳就业效果好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增强新兴产业就业创造效应。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造更多知识技能型岗位。
三是拓宽生活服务性行业就业空间。创新发展服务消费,加快培育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中国现在老龄化程度逐年递增,一定要充分释放出养老、家政、托育、物流等社会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
四是发挥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对就业的促进作用。统筹多渠道资源加大对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指导地方建好用好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平台载体,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为广大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使其能够以一技之长打通就业增收之路。
城市更新
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提前安排相关项目的清单和投资计划,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工建设
一是分类有序推进更新改造任务的实施。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按照短期聚焦消除安全隐患,中期推进老化设施更新,长期促进设施功能完善的工作思路,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行动,优先推进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和重要民生保障的城市管网安全提升、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城市交通设施安全改造等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转型提质、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升等工程建设。
二是在提前下达明年部分“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当中,优先支持一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目前城市地下管网的资金需求量比较大,很多项目也比较成熟,我们想下一步在提前下达批里面优先支持一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2023-2024年,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共超过4700亿,重点支持城市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今后几年,城市更新仍是政府投资的支持重点,2025年也将继续加大力度。在两个1000亿项目清单和投资计划当中,城市更新占有一定的比例,主要安排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管网建设,突出人口规模大、密度高的重点城市和中心城区,重点支持在建工程和今年四季度可以开工的项目,推动解决燃气管网老化、城市内涝、供水管网漏损等突出问题,同时还要继续统筹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住房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也要研究将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改造等有一定收益的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融资的模式。城市更新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项目的投资额比较大,单靠政府投资远远不够,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也必须大力度吸引民间资本的广泛参与。我们将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属性较强的领域,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对回报水平适中、社会资本具有投资意愿的领域,也将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也就是PPP新机制的作用,还有基础设施REITs等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可持续更新改造模式。
来源:中国政府网
所属栏目:时政要闻
发布时间:2024-10-08 00:00:00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2024年7月31日)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工作中要做到:
——坚持全面转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坚持协同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探索。
——坚持创新转型。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
——坚持安全转型。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健全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各类空间布局。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推进主体功能综合布局,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异化政策。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系统谋划海洋开发利用,推进陆海协同可持续发展。
(二)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和协同转型,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持续加大对资源型地区和革命老区绿色转型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三、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三)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持续更新土地、环境、能效、水效和碳排放等约束性标准,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健全产能退出机制。合理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资源环境准入门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积极鼓励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
(五)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的深度融合,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绿色低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既有设施节能降碳改造,逐步淘汰“老旧小散”设施。引导数字科技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上下游企业提高减碳能力。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和气象灾害高效监测、主动预警、科学分析、智能决策系统。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与时空信息赋能应用。
四、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六)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5年逐步减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合理规划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所必需的调节性、支撑性煤电。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
(七)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八)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鼓励在气源可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
五、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
(九)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国家铁路、公路、水运网络,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大力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加快货运专用铁路和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推进主要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绿色集疏运比例,持续提高大宗货物的铁路、水路运输比重。优化民航航路航线,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
(十)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新建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建设一批低碳(近零碳)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地制宜发展高速公路沿线光伏。完善充(换)电站、加氢(醇)站、岸电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动配送方式绿色智能转型。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人行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十一)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船舶、航空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采用清洁动力,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推进零排放货运,加强可持续航空燃料研发应用,鼓励净零排放船用燃料研发生产应用。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六、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
(十二)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在城乡的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转型要求。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保护和修复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合理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推广绿色建造方式,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十三)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推广先进高效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发展清洁低碳供暖。
(十四)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优化种养结构,推广优良作物畜禽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养殖技术,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培育乡村绿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七、实施全面节约战略
(十五)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高水平、高质量抓好节能工作,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设备产品更新换代升级。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探索开展项目碳排放评价,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关。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碳管理机制,推广节能降碳“诊断+改造”模式,强化节能监察。
(十六)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水、粮食、土地、矿产等各类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发展节水产业,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优化存量土地开发利用,提升海域空间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提高开采效率,加强低品位资源利用。
(十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再生材料和产品质量,扩大对原生资源的替代规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能力,提升再生利用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
八、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十八)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将绿色理念和节约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引导公众节约用水用电、反对铺张浪费、推广“光盘行动”、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解决噪声、油烟、恶臭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十九)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推行绿色制造、采用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回收利用资源,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设计、采购、制造标准规范,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完善能效、水效标识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监管机制,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认证机构。
(二十)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适时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绿色积分等途径,鼓励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节水器具、节能灶具、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售后服务保障。鼓励用户扩大绿色能源消费。
九、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二十一)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建立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的预测、发现、评估和预警机制,适度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组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创新平台,实施一批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目,着力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激发颠覆性技术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夯实绿色转型智力基础。
(二十二)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将绿色转型相关技术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重要支持方向,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再造、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资源节约集约与循环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的资助力度,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
(二十三)开展创新示范推广。发挥创新对绿色转型的关键引领作用。开展多层次试点,推进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探索有利于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商业模式,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十、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
(二十四)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
(二十五)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为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在合理评估风险基础上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绿色信贷发展。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建立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
(二十六)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创新和优化投资机制,鼓励各类资本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投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绿色转型相关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七)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完善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
(二十八)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完善交易制度规范及登记、出让、转让、抵押等配套制度,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法规制度,适时有序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二十九)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推进基础通用标准及碳减排、碳清除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制定企业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氢能“制储输用”标准。
十一、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
(三十)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塑料污染治理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气候治理体系。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加强南南合作以及同周边国家合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
(三十一)加强政策交流和务实合作。拓展多双边对话合作渠道,加强绿色发展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大力宣传中国绿色转型成效,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绿色投资和贸易合作,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深化与有关国家务实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加强绿色技术合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外方开展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加强绿色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在碳足迹等规则方面衔接互认。
十二、组织实施
(三十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绿色转型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推进本领域绿色转型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科学开展考核,加强评价考核结果应用。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三十三)加强法治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引导民事主体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
来源:新华社
所属栏目:时政要闻
发布时间:2024-08-11 00:00:00
- 推动金融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以来金融领域改革与发展综述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题:推动金融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以来金融领域改革与发展综述
新华社记者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持续推动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引下,各地各部门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扩大金融开放,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合力推进中国金融改革发展事业稳健前行。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大幅度提升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部门深化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业立业之本,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断提升。
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逐步形成——
拥有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第二大保险、股票和债券市场,普惠金融走在世界前列,我国金融体系为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从2014年的81.43万亿元攀升至2023年9月的230多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
直接融资渠道也在不断畅通。从2012年的不到30万亿元,到如今逾150万亿元的托管余额,中国债券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在超5200家A股上市公司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近2900家,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孙念瑞说。
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不断加强——
近年来,金融部门持续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
来自金融管理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8.74万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速约25%;绿色贷款余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涉农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36.8%、38.2%、18.6%、15.1%,均远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调整和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在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表示。
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不断下降——
近年来,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日益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成效不断显现,货币政策传导效率逐渐提升,推动社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9月份我国企业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85%,比上年同期低14个基点,处于历史低位。
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
金融资产脱实向虚势头得到扭转——
针对资金空转、套利等现象,开展市场乱象专项治理;全面实施资管新规……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坚决清理脱实向虚、乱加杠杆等活动,类信贷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约30万亿元。过去几年,流向实体经济资金大幅增加。
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稳妥推进——
近期,辽宁农商行获批开业,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获批筹建……我国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重要举措相继出台。
机构整合、股权重构、市场退出……近年来我国扎实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一些改革重组后的机构正在逐步恢复造血功能,实现稳健经营。
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完成对436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结果显示,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峰值压降近一半。10省市辖内无高风险机构。
社会金融秩序基本实现“由乱到治”——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正在形成。我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量、涉及金额和人数连续多年下降。深入推进P2P网贷专项整治工作,P2P网贷机构全部停止运营。
多项金融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成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
配合推出35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设立2000亿元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设立1000亿元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合理优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求、稳妥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金融“组合拳”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仅要关注重点领域,更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从整治股东股权入手,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标本兼治,补齐监管短板,筑牢金融安全网。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着力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当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防范化解风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负责人表示。
金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
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扩大金融开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开放有序推进,取得新的重大突破。
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健全——
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多项涉及金融监管领域。
业内人士指出,从上一轮金融监管领域改革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组建中国银保监会,到本轮金融监管格局再次迎来重大调整,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推动监管标准统一、监管效率提升。
金融领域制度改革持续发力——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不断改进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和服务;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围绕供给侧发力,找准金融服务重点,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
近年来,改革成为金融领域的高频词。从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到持续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取得重大进展,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系列改革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金融开放蹄疾步稳——
启动沪深港通、沪伦通、内地与香港债券通、互换通,中国债券纳入全球三大债券指数,放开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持股比例限制,大幅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展现出更为开放的姿态,外资机构不断加大在华投入。
“中国金融市场向国际社会发出了清晰的开放信号,也推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显著增强了全球市场信心。”全球财富管理论坛总干事李剑阁说。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来自52个国家和地区的202家银行在华设立了机构;从2020年至2023年9月末,在华外资银行增(注)资总计达187.3亿元。截至今年9月末,共有111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有中国债券3.3万亿元人民币。
人民币国际化稳中有进。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数据显示,2023年9月,人民币在全球贸易融资中占比为5.8%,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排名上升至第二位。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各地各部门积极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宽、越走越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赵晓辉、李延霞、吴雨、刘慧)
来源:新华社
所属栏目:时政要闻
发布时间:2023-10-30 00:00:00
- 规范才能可持续发展,阳光下才有公平公正——《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解读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王守清教授 11月18日
自2014年中央特别是财政部力推PPP以来,我国PPP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升了我国从事PPP业务相关方特别是央企工程公司和咨询公司(含律所)的综合竞争力,培养了大量PPP实务和研究人才,有利于未来对外输出我国PPP政策和实务经验,助力“一带一路”倡议。当然,发展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我国PPP同样遇到一些问题和调整,但总体而言,我国PPP一直在进步,目前已经进入平稳发展阶段。近日,财政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财金〔2022〕119号),除了重申以往政策要求,此次119号文亮点诸多,新发文恰逢其时,更有利于我国PPP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竞争和公开是PPP提高效率和保证公平的重要措施
“通知”第二(五)条再次强调要“保障社会资本充分竞争”,对PPP实现比传统模式更高效率、实现物有所值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社会资本与政府共担了风险,对投资回报率有更高期望,而其融资成本一般比政府高,若不能发挥社会资本“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的能力,集成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全过程,以提高效率,抵消其更高的融资成本,对政府和公众而言,就很难实现物有所值。所以,“项目实施机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国际PPP经验表明,竞争是提高效率和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故财金〔2019〕10号文更强调“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竞争程度更高的采购方式。鉴此,目前需要进一步提升实施机构的PPP专业性和知识管理能力,发挥各地PPP中心作用,加强联审联评,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共同保障PPP实施成效。
二、PPP之TOT是当前盘活存量、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手段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受阻、公众消费、房地产市场疲软,土地财政难以为继,目前发展经济的“三驾马车”更多依赖于基建投资,虽然近几年加大发行地方债和专项债能起到一些作用,但难解地方政府燃眉之急,因此4月26日中央财金委工作会议再次重申“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设施投资运营。”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则强调“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其中还提到存量资产盘活方式主要是基础设施REITs、PPP(TOT)、产权交易等,因此,“通知”第二(六)条明确提出“规范存量资产转让项目运作”非常及时,而且明确了“拟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的项目,应具有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即使用者付费为主的项目,“不得由本级政府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搞‘自我循环’,不得通过将无经营性收益的公益性资产有偿转让或者分年安排财政资金支付资产转让成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澄清了目前市场上一些疑虑,明确了合规的TOT做法。可以进一步理解的是,应用PPP(TOT)盘活存量资产时主要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别是对强运营属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应更重视引进能够提高资产使用和运营效率的社会资本,对地方政府而言,既引进资金,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又通过效率的提高,保证公众生活水平提高,还让投资者有微利可图,实现“共赢共生”。
三、绩效管理是完善PPP项目政府治理的有效途径
PPP不仅是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项目投融资模式和交付模式的创新,也是完善政府治理的有效途径。应用PPP后,政府的角色从自己并不是很擅长的提供者转变为促进者、规制者、监管者和购买者,让社会资本发挥能动性、创造性和专业性去集成资源,实现项目全生命期和全方位的优化,说得更简单一点,对政府而言,只需明确给社会资本的具体支持(明确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和对项目的具体产出要求和绩效指标(明确公众的需求和标准),而把实施过程中的专业事务包括部分风险和控制力让渡给更专业的社会资本。故“通知”第二(七)条“完善项目绩效管理”中要求“项目实施机构应结合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科学设定PPP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健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将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按效付费的重要依据,强化对社会资本的激励约束。”这是实现PPP初心的最有效手段,避免社会资本投机,保证公众得到符合质量与服务要求的公共产品服务。当然,由于PPP项目类别众多,仅依靠地方政府、PPP中心或咨询机构,制定出理想的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存在一定挑战,如果财政部能协同相关行业部委和行业协会的相关PPP专家,基于2014年至今PPP项目的经验,逐步制定出不同行业PPP项目的强制性指标和可选性指标及他们的权重和具体量测尺度,供各地实施机构参考,对“强化对社会资本的激励约束”将起到事半功倍的目的。不能遗忘的是,“激励约束”还包括对社会资本的“激励”,故还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四、依法合规、诚信履约是PPP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PPP项目持续时间长,涉及干系人多,各方责权利的长期保护就靠项目依法合规与合同各方诚信履约,而我国2014年至今的PPP项目,不少已经进入运营阶段,对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项目,也到了地方政府支付和补贴的时候。地方政府及时足额履约是目前社会资本关注重点之一。故“通知”的第二(八)条“强化项目履约管理”提的非常及时,特别是“政府方应带头诚信履约,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不得以拖延竣工验收时间、延迟绩效考核等方式,拖欠政府付费。”接下来建议研究增加对PPP项目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评估与应对,建立违约地方政府的救济制度,协调有关部委,出台或完善PPP的其它补偿机制。
来源:道PPP公众号
所属栏目:PPP咨询与采购
发布时间:2023-01-04 00:00:00
- 新华财经:REITs缘何再成焦点?走近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
9月2日
新华财经北京9月1日电(记者余蕊)8月31日,红土深圳安居REIT、中金厦门安居REIT、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分别在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开盘首日实现涨停。首批三只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的成功上市,预示着基础设施REITs成为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瓶颈的重要工具之一,未来发展空间巨大。记者采访调研了三只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的原始权益人和地方主管部门。
一、底层资产过硬 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受到市场认可
8月31日,红土深圳安居REIT在深交所,中金厦门安居REIT、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在上交所正式上市。开盘不久,三只REITs均上涨约30%,涨停直至下午收盘。
在此前的发售阶段,三只REITs也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红土深圳安居REIT、中金厦门安居REIT、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的网下询价认购倍数分别约为133、108、113倍,公众认购倍数更是高达254、145、157倍。
市场的认可源于三只REITs优质的底层资产。红土深圳安居REIT的底层资产均位于深圳市核心区域或核心地段,底层资产的评估值为11.58亿元,本次发行规模为12.42亿元,实现对外募集资金6.09亿元。中金厦门安居REIT的底层资产为园博公寓和珩琦公寓,属于集中管理式公寓,出租率稳定在99%以上,本次发行预计可净回收自有资金约8亿元。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的底层资产为北京市海淀区文龙家园项目和朝阳区熙悦尚郡项目,出租率较高,两个项目共有2168套可出租房,总估值约11.51亿元,本次发行预计可净募集资金约7亿元。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峥表示,此次发行上市的三只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合计发行规模为37.97亿元,扣除原始权益人战略配售、偿还存量借款等金额后,累计净回收资金约22亿元。原始权益人拟将净回收资金全部用于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共涉及至少8个项目,保守估算将拉动投资规模超过300亿元。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不仅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调研发现,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内企业对于REITs的需求也十分迫切。
在REITs推出之前,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主要依靠政府资金和房地产企业配套等方式建设,资金来源单一、社会资本参与程度低。存量项目缺乏有效的盘活手段,资产负债率高,而新增项目的投资匮乏,积累了风险。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的成功发行和上市,对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的意义是根本性的。”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勇说,“中金厦门安居REIT的成功发行和上市,开创了厦门安居集团融资模式的新纪元。”
地方政府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的需求也很急迫。“深圳市在‘十四五’期间将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4万套,亟需长期、大额、低成本的资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缓解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压力,扩大有效投资,更好地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郭子平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认为,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工作,有利于盘活保障性租赁住房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有利于降低租赁住房企业负债率,增强原始权益人的再投资和风险防范能力;有利于通过公开市场的监督,提升租赁住房企业服务水平;特别是有利于贯彻落实“房住不炒”要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构建住房建设和保障的新格局。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主任杨永恒认为,我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数庞大,行业发展潜力大。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的成功上市,形成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投-融-建-管-退’的闭环投融资机制,为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企业和投资主体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的市场退出机制,有利于增强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杨永恒说。
二、基础设施REITs加快常态化发行 获各地政府大力支持
2021年6月21日,首批基础设施REITs上市。随后,基础设施REITs进入常态化发行阶段。今年8月31日前已上市的14只基础设施REITs,主要集中在产业园区、仓储物流、高速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
如今,基础设施REITs正在加快推进常态化发行。今年5月27日,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从该通知发布到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上市,仅间隔了三个月。
“证监会在年中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稳步扩大REITs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常态化发行。近期,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方面研究提出了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的十条措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说。
三只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上市后,已上市的基础设施REITs数量达到17只,发行规模合计579亿元,较去年6月21日首批基础设施REITs上市时增加了265亿元。17只基础设施REITs的总市值约为650亿元,回收资金带动新项目总投资额超过3600亿元。
“如今社会各方参与基础设施REITs的积极性显著提升,储备项目数量迅速增加。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正式推荐20余个项目,还有近20个较成熟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处于培育期的项目超过80个。”韩志峰说,“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前期辅导,推动更多项目尽快具备申报条件。同时,完善申报推荐流程,提高项目推荐效率。项目发行上市后,将指导督促使用回收资金的新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实现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三只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的成功上市,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唐绍杰介绍,该项目从启动到发行经历了项目储备、项目申报、项目受理、项目发售等环节,大致经过了一年时间。深圳市发展改革、国资、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税务、证监、深交所等部门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议,高效解决了申报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转让、资产认定等问题。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投融资处负责人介绍,厦门市发展改革委作为REITs工作专班牵头部门,对于中金厦门安居REIT项目的申报,按周进行调度,推动解决了申报过程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
“该项目从厦门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前后历时仅半年左右,政府部门给予了全力支持。”陈勇说。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处长李晓涛表示,他们联合北京证监局、市金融局监管局、市国资委等REITs工作专班成员对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等本市基础设施REITs重点储备项目,开展定期联合调度以及重难点问题专题调度,协调市住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等,帮助企业解决申报问题,指导项目编制申报材料,加快推进项目申报。
三、业内需求旺盛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发展空间较大
对于三只REITs上市后的表现,原始权益人纷纷表示很有信心。
“我们对红土深圳安居REIT充满信心。”唐绍杰说,一方面,深圳面临“双区叠加”“双区驱动”“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正在培育“20+8”产业集群,是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之都,对新市民、青年人的虹吸效应显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深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旺盛的市场需求,红土深圳安居REIT的四个底层资产地理位置优越,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
“以发行价计算,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预计2022年9月至12月和2023年的现金流分派率约为3.95%。同时,本次发行的项目均为公共租赁住房,底层资产具有回报适中、现金流稳定的特点,可以为投资人带来稳定的回报,因此我们对产品未来的表现较有信心。”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张晓丽说。
此外,三只REITs的原始权益人也都有扩募的考虑和计划。
“厦门安居集团目前持有的租赁房源共有105万平方米,中金厦门安居REIT的成功发行仅仅是个开端。”陈勇说。
张晓丽表示,北京保障房中心是北京最重要的保障性住房持有主体,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近16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14.6万套,已投入运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16个。
“我们计划在‘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筹集保障房10万套,新增保障房投资576亿元,可以说资产储备丰富,后续会继续安排REITs扩募的工作。”张晓丽说。
深圳市“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建设54万套保障性住房,深圳市安居集团计划承担1/3以上的任务,目前已开工76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1201万平方米,总投资1400亿元,涉及房源9.6万套,其中租赁型房源占比约70%。
“我们将积极布局红土深圳安居REIT的扩募,探索基础设施REITs+组合融资工具,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建设、运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唐绍杰说。
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全国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70万套间,预计可以帮助26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改善居住条件。这也意味着,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有着丰富的底层资产和市场需求。
此外,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上市的3只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都是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但市场上仍有较多地区是以划拨土地的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这种项目的存量资产体量较大。因此,多位受访对象认为,亟需解决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如何参与REITs试点的问题。
张峥建议,进一步鼓励多主体、多类型资产参与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对于通过划拨地、村集体用地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可进一步探讨其发行REITs的可行性。
来源:新华财经
所属栏目:PPP咨询与采购
发布时间:2023-01-04 00:00:0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工商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着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注重启动既能补短板调结构、又能带消费扩就业的一举多得项目,促进有效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合理增长。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一半以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大政策支持,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有利于调动各方投资积极性、稳定市场预期、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
(一)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全面梳理适用于民间投资项目的投资支持政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用好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鼓励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供应链建设。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相关项目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优化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创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持续规范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各地区聚焦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业等民间投资重点领域,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支持措施,与符合政策鼓励方向的民间投资项目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密切跟进、主动服务,协调解决关键问题,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不断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加快技术进步等方面有较强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的民间投资项目,积极纳入各地区重点投资项目库,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用水、资金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避免过头承诺,不开“空头支票”。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对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要抓紧按要求化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政府拖欠账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七)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立足我国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积极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民营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设备更新升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引导制造业民营企业顺应市场变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发新技术、推出新产品,构建新的增长引擎。(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鼓励民间投资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引导民间资本以市场为导向,发挥自身在把握创新方向、凝聚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创业创造深入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混合所有制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服务区域关键共性技术开发。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5G应用、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等新型基础设施及相关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发展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种畜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与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业态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建设,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以及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开展投资项目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投资体系,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内资本市场、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具体实践,研究开展投资项目ESG评价,引导民间投资更加注重环境影响优化、社会责任担当、治理机制完善。ESG评价工作要坚持前瞻性和指导性,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预判、防范和管控投资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社会、治理风险,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十一)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在发行基础设施REITs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快推出民间投资具体项目,形成示范效应,增强民营企业参与信心。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积极性,拿出优质项目参与试点,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实现轻资产运营,增强再投资能力。(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对长期闲置但具有潜在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等方式,充分挖掘资产价值,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推广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公路客运场站及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综合开发等模式,拓宽收益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增强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引导民营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助力国家重大战略、符合政策鼓励方向的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
(十五)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客观合理判断企业风险。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通过项目对接会等多种方式,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的平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民间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避免因抽贷、断贷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对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和与融资相关的费用支出,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外汇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十八)深入落实降成本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成本的各项决策部署,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推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成本。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动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引导民营企业正确看待国内外经济形势,准确理解国家政策意图,客观认识困难和挑战,发掘新的投资机遇,找准未来发展方向。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掌握投资决策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升投资效益,坚持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全国工商联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避免片面追求热点、盲目扩大投资、增加运营风险。引导民营企业量力而行,自觉强化信用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和比例,避免超出自身能力的高杠杆投资,防止资金链断裂等重大风险。(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前提下设立“红绿灯”,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做好拟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出台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市场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民间投资信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全国工商联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28日
所属栏目:PPP咨询与采购
发布时间:2023-01-04 00:00:00
- 第七届中国PPP论坛成功举办 聚焦“创新投融资模式 助力高质量发展”
12月26日
2022年12月25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清华大学区域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共同承办,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协办的第七届中国PPP论坛在线上成功举行。论坛以“创新投融资模式 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财办副主任杨伟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志峰,世界银行高级社会发展专家、世行驻华代表处社会发展协调人罗斯·巴洛斯(Ross Butler),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秘书长李开孟,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中国高校PPP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王守清,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张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副秘书长徐成彬,华为中国产业发展与生态部副部长陈亚新,天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周鹏等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高校PPP论坛秘书长杨永恒代表组织方致辞,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融资室副主任兼PPP中心副主任李泽正共同主持了论坛。论坛通过中国新闻网、清华大学视频号、B站平台等进行直播,累计观看人数超160万人次。
杨伟民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表了题为“大力提振市场信心 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主旨演讲。杨伟民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结的“六个坚持”体现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同党的二十大精神是高度一致的,对做好明年以及今后的经济工作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做好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强调了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及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内容。杨伟民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财政赤字、专项债、贴息这三个政策工具要组合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等方面解读了宏观政策,并深入阐释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的“六个统筹”要求。他指出,当前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点是居民消费、房地产、平台经济、民营经济,这四个关键点也是明年经济形势能不能总体好转的关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这四个方面都进行了重点部署。他认为,明年经济增长有望重回合理区间,经济形势有望总体好转。
韩志峰以“基础设施投融资热点问题解析”为题发表主旨演讲。韩志峰首先交流了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理解,分析了明年经济走势和政策支持方向。他认为,明年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不会弱于今年,且会更加精准有力,明年经济增长大概率好于今年,很可能是一个新的长经济增长周期的起点。韩志峰结合党中央国务院的系列文件会议精神,研判了基础设施投融资重点方向。他指出,202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重点方向至少包括低碳减排、新型基础设施、重点民生保障、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更新等六个领域。最后,韩志峰着重交流了对基础设施REITs和PPP的看法。他认为,经过前一段时期的试点,公募REITs的制度规则更完善、资产类型更丰富、市场运行更稳健,对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带动效果日益显现,明年REITs将进入快速发展期,总发行数量有望超过60只、总发行规模有望超过2000亿元。国家支持PPP的政策导向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未来推行PPP模式要更加规范有序,注重项目科学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合同公平合理、建设运营并重、融资依法合规、严防债务风险,推动中国PPP与时俱进、永葆活力。
罗斯·巴洛斯(Ross Butler)以“Strengthening ‘Social’ and ‘Governance’ into ESG”为题发表主旨演讲。结合世行投资项目环境社会管理的实践,巴洛斯交流了强化ESG中的“社会”和“治理”要素对推动PPP项目和未来低碳、新型基础设施融资的意义。项目环境社会管理贯穿设计、实施、完工、后评价等全生命周期,采用风险导向和综合性方法和评估过程可提升项目设计质量和实施效果。结合不同项目实际,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用地、移民、生计、员工、社区健康和安全、有形/无形文化资源、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包容性、透明与参与等方面的社会因素,可促进项目目标实现和长期可持续运营。环境社会治理涉及不同主体的职责,PPP项目ESG管理主要因素之一是充分理解和分担项目开发和运营风险,这需要明晰不同方职责,建立稳健的管理系统,取得管理层支持,明确环境和社会专家投入,并定期开展监管、监测评价以及不断创新实践和经验总结。
李开孟在主旨演讲中探讨了政策性及开发性金融工具如何促进有效投资。李开孟指出,投资一直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基础设施投融资始终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各类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投资者关注的热点话题。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是我国2022年实施的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创新工具,是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实践成果。他系统地阐述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操作的六大关键环节,并指出其具有七大重要特征:一是创新项目资本金筹措方式,二是统筹应用各种政策工具,三是引导撬动市场化融资,四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五是探索银行进行股权投资的新渠道,六是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七是切实促进有效投资。同时,李开孟还提出今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及开发性金融工具应用的改进建议,包括完善基金专业化运作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项目推动体系,同时应加强投资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
王守清作了题为“中国PPP发展回顾与展望”的主旨演讲。他指出,中国PPP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已40余年,2014年以来先后经历3年快速上升到2017年的顶峰,1年快速下滑、3年下滑趋缓的低谷期和1年挣扎回升的爬坡期。我国PPP已形成一些中国特色和经验,取得了助力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健全、促进社会资本转型升级、强化项目各主体能力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配套金融产品创新等成就。此外,以各大高校、科研机构等为代表的PPP智库生态也已初显成效,例如,2022年的《中国PPP年度发展报告》已经出版,中国高校PPP论坛组织全国知名PPP学者编写的《PPP理论与实践》教材也即将出版。与此同时,中国PPP发展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未来将持续推进以PPP为基础的投融资创新,包括基础设施REITs和项目ESG评价等,以及加强全球PPP网络合作建设,助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
张峥发表了题为“公募REITs与碳中和金融”的主旨演讲。他指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将带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碳中和金融是服务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金融制度安排、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活动。公募REITs市场是碳中和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三个方面服务于经济社会的低碳转型:第一,发挥公募REITs市场的投融资功能,支持零碳产业发展;第二,公募REITs市场可以为不动产领域低碳转型提供市场激励;第三,完善的碳定价机制需要公募REITs市场。碳中和目标下发展公募REITs的关键点包括:推动重点领域的REITs市场发展;推出针对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信息披露制度;搭建面向零碳发展的REITs治理结构;提升专业评估和评级能力;加强投资者教育;建立和碳交易市场的连接。
徐成彬以“投资项目ESG评价探索”为题,阐述了投资项目开展ESG评价的重要意义、ESG评价指标与原则、ESG信息披露与监测要求。徐成彬认为,ESG已成为国际投资决策的重要考量因素,ESG评价与联合国以人为本PPP项目评估工具一脉相承。开展ESG评价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从投资项目源头抓起。投资项目ESG评价需要学习借鉴国内外企业层面ESG评级经验,关注投资项目环境和生态影响、碳排放与“双碳”目标影响、社会影响、运营组织方案等内容,建立多层级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坚持通用与行业个性指标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前期评价与实施评级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等原则,通过信息披露和独立机构评价,形成项目全生命周期的ESG监测和改进机制。
陈亚新发表了“用数字化加速基础设施现代化”主题演讲。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可以提升设施的运营效率和用户体检、增加增值业务,并匹配投融资过程管理的业务透明度。华为助力数以百万计的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帮助超过30亿人口实现联接,同时,华为也是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在数字化、新能源、民生保障基础设施数字化领域深入实践,对综合共享基础设施场景如城市综合杆、智慧供热、智慧交通外场站点形成数字化、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部署能力。华为将助力构建基础设施开放、智能的感知网络体系,以数据共享为核心,提供感知、联接、算力等产品组合数字能力,使能传统基础设施运行更安全更高效。倡议政、产、学、研、金、介、用各界协同并进,支持感知设备互联互通,加大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力度,实现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营。
周鹏分享了他对民间资本参与固定资产投融资的思考。他认为,新时代民营企业的创业精神与生俱来,民间投资可以被看作是一种自带激励机制的劳动与资本结合体。我们倡导脱虚向实,倡导科技创新,倡导劳动创造价值的背景下,鼓励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民间投资是必要的。他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前期政策为后续政策留有空间;支持民间投资决策科学化;增加产业投资的引导性和计划性管理;政府服务跟进和市场化专业机构配合的方式辅助工程建设。此外,保证固定资产投资的资产证券化退出通道;项目全生命周期依靠现金流,建议金融机构借助数字化手段精准分析,进行柔性制度安排。
杨永恒在致辞中指出,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他表示,本届论坛聚焦“创新投融资模式 助力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共同探讨投融资模式创新的新趋势、新思路,以扩大有效投资来持续优化供给结构,助力高质量发展。
李泽正在主持论坛时指出,今天上午九位来自政府界、学术界和业界的领导和嘉宾围绕“创新投融资模式 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作了十分精彩的演讲,为中国基础设施投融资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很多真知灼见。今天论坛紧密围绕中国的投融资改革和创新作了非常深入系统的探索,比如政策性开发性政策工具、地方政府专项债、基础设施REITs、投资项目ESG、盘活存量、数字化、城市更新等等,相信听众都有很多收获和启发,此次论坛也将坚定社会各界持续参与中国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创新工作的信心。
来源:清华PPP研究中心公众号
所属栏目:PPP咨询与采购
发布时间:2023-01-04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