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拟从专业水平等四纬度综合评价评审专家
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政策解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评审专家监督管理采取评价和积分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办法,综合评价设有四个维度,即评审专家专业水平、评审专家工作效率、评审专家工作量、遵纪守法情况。
《征求意见稿》共分五部分、二十五条。第一部分即前两条,是北京市评审专家管理的法律依据和评审专家基本定义;第二部分包括第三到第五条,是专家使用方面的规定,明确了专家抽取、权利义务的内容;第三部分包括第六到十一条,是劳务报酬规定,涉及支付条件、报酬标准、特殊情形等情况;第四部分是监督评价包括第十二到二十一条,对评价和积分做了细致规定,对专家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第五部分即最后四条是附则。这五部分中,监督评价和劳务报酬规定是重点。
关于评审专家的定义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其所指评审专家是以独立身份参加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专业人员,不包括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论证、履约验收、咨询的专家。
评审专家监督管理采取评价和积分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办法,以体现政府采购当事人主要是采购人对专家综合能力的评价。积分管理主要是针对专家的不规范行为,按照不规范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具体为:每年1月1日评审专家积分默认重置为8分,采购人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同时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评审专家违规行为进行扣分。
评审专家综合评价设有四个维度,评审专家专业水平、评审专家工作效率、评审专家工作量、遵纪守法情况。以星级评定,最低为零星,最高为五星。其中,评审专家专业水平维度,由采购人主观评价,一星到五星分别对应专业水平非常差、差、一般、好、非常好;评审专家工作效率维度,由采购人对评审专家的项目评审效率进行主观评价,一星到五星分别对应工作效率非常低、低、一般、高、非常高;评审专家工作量维度,按照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评审项目的累计数量确定星级,其中未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定为零星,一星到五星分别对应评审项目数量从低到高的排序,由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统计确定;评审专家遵纪守法维度,根据本管理办法的积分情况确定,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或者被行政处罚的,定为零星,一星到四星分别对应积分1-8分,评审专家连续两年积分均为8分,评为五星,由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根据积分情况得出。
评审专家的处理处罚方式有扣分、通报公示、暂停评审专家资格三种。评审专家行为涉及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罚则,政策解读重点提示了部分违规条款。如,迟到扣1分,早退扣2分的情况,考虑到评审尚未完成,专家早退可能出现泄密等情形出现,比迟到后果严重。此外,《征求意见稿》对87号令第六十二条的条款进行细化处理。其中“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定为扣4分。“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或大声喧哗,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定为扣6分。“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难以明确界定,所以没有规定扣分。如果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征求意见稿》规定“被财政部门警告处罚”,由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公告暂停其参加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6个月。
关于专家劳务报酬,目前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依据是2017年制定的相关文件,并在2019年文件延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专家反映报酬低、部分专家拖延评审时间、部分单位不按标准支付等情况。因此,《征求意见稿》适当提高了报酬标准,并合理划分了支付区间。具体为《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按照实际评审时间为标准计费。评审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时,每天四个小时及以下的,报酬600元;四小时之后,每增加一小时,增加报酬100元,不足一小时按照一小时计算;全天报酬最高不超过1200元。”
附征求意见稿及政策解读链接
http://www.ccgp-beijing.gov.cn/zhxx/zytz/t20210316_1324095.html
来源:工信政府采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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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1 00:00:00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和统一报批工作圆满完成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集中论证和统一报批是由政府采购各主管预算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一项年度性工作,是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行为、简化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的重要举措。依据财政部要求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相关规定,各主管预算单位均须对本部门内全年进口产品采购需求组织集中论证,论证结果统一报送财政部,一次性完成全年度进口产品采购申请的报批。我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和统一报批工作由财务司委托部政府采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集中论证范围为我部2021年拟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内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进口产品(部属高校及科研院所除外),共计49项申报,其中通信设备类7项,仪器仪表类30项,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类7项。
专家组通过对每类产品的技术特性、使用单位现实需求、国内外同类产品关键技术指标差异等方面的逐项审核、确认,提出专业论证意见。同意进口申请44项(占比89.8%),预算金额总计5608万元,否决进口申请5项(占比10.2%),形成《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列表》。
日前,我部已正式函报财政部,此项工作在财务司的指导下,在部政府采购中心的专业组织和各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
来源:工信政府采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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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1 00:00:00
- 招标中心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党务干部培训班
2021年3月24日至26日,招标中心在工信部党校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党务干部培训班。招标中心主任、副书记白会宜主持开班式并作了开班动员讲话,招标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刘树苹作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讲话。
在开班式上,白会宜同志强调了举办培训班的主要任务,并代表招标中心党委要求全体参训人员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参加培训的重要意义;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严格遵守纪律,以严肃的组织纪律性保证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在党史教育动员讲话中,刘树苹同志围绕三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扎扎实实学习党史这门“必修课”;三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落实,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实效。
为进一步提升招标中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政治能力,适应新时代岗位职责要求,招标中心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统筹,在课程内容上进行了精心研究和选择,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导学”、“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国内大循环与国内国际双循环”、“解读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体系”、“‘十四五’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展望”、“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的重要论述”、“青年毛泽东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确立”等内容安排了七场专题辅导,授课教师有中央党校和国家机关教授、高校教授、企业党建负责人。
为深化学习成效,提高工作效率,全体参训学员分成了六个小组,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利用一个晚上的时间,针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招标中心党建工作及业务发展问题和建议、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学员们结合对课上教学的理解与工作实际各抒己见,热烈交流。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课程安排紧凑、内容充实,专家们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为大家解疑答惑、传经送宝,对于今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识和把握百年党史的光辉历程,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本领,在推进招标中心改革发展、服务“两个强国”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招标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招标中心处级以上干部,所属各公司领导干部,党务干部,工会干部,共青团干部,总计7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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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1 00:00:00
- 六部委:鼓励通过公开招标、揭榜挂帅等方式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
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1〕24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
《通知》提出,要紧扣创业带动就业主题,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区域四类示范基地,用好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等抓手,组织实施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带动就业等专项行动,力争2021年将示范基地新增就业机会能力提升到110万个以上,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在具体举措方面,《通知》要求发挥平台企业牵引作用,鼓励区域示范基地通过公开招标、揭榜挂帅等方式,购买教育、医疗、劳动就业、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培育壮大平台企业。
关于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通知》提出,要围绕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三个生态”,打造整合创新资源、组织创新活动、促进成果应用的“链主”,力争带动2000家以上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搞出更多独门绝技,创造10万个就业机会。其中明确,要举办系列融通创新主题日,企业采取“揭榜挂帅”、定向采购等方式,面向中小企业发布一批技术需求,共享一批设施资源,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来源:中招国际公众号)
附《通知》原文:
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21〕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相关任务,支持重点群体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紧扣创业带动就业主题,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区域四类示范基地,用好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等抓手,组织实施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带动就业等专项行动,力争2021年将示范基地新增就业机会能力提升到110万个以上,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专项行动
按照《关于开展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0〕244号),支持示范基地以“四个牵引”深化实施专项行动,力争创造60万个就业机会。
(一)新兴业态牵引。聚焦“互联网平台+创业单元”模式,面向在线教育、智能体育、智慧家政、远程医疗、智慧养老托育、智慧旅游、智慧农业、线上回收等领域,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应用试点,建设云计算基础设施、人工智能基础服务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应用所需的基础数据、计算能力和模型算法,为市场主体开发同步课堂、远程手术、远程监护、数字旅游、实时调控、演艺直播、高清视频通讯社交等应用提供支撑。
(二)平台企业牵引。支持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家政公司、家电回收企业等市场主体平台化转型,增强线上服务能力。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进入社会服务领域,带动行业统一服务标准、提升服务品质,支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抱团创业。鼓励区域示范基地通过公开招标、揭榜挂帅等方式,购买教育、医疗、劳动就业、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培育壮大平台企业。
(三)示范项目牵引。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同步规划社会服务领域应用场景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就业潜力大、带动作用突出、社会需求迫切的“双创”带动就业示范项目。精心遴选有实力的平台企业承担示范项目,从资金、技术、人才、土地、场所等方面予以集中支持。
(四)先进典型牵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用好2021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创响中国”系列活动等重要平台,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双创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典型区域、典型企业、典型项目,以及创业创新赛事活动优秀获奖项目进行宣传。
三、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
按照《关于开展示范基地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0〕310号),支持高校、企业示范基地以“四个做实”深化实施专项行动,力争创造30万个就业机会。
(一)做实结对共建。第一批和第二批企业、高校示范基地要积极拓展结对伙伴,通过共建双创学院、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推动活动常态化。第三批企业、高校示范基地要加快建立结对共建关系,协商制定“六个一批”重点任务清单。
(二)做实项目孵化。企业示范基地要及时在“校企行”官网平台上发布更新技术创新需求清单,对“揭榜”团队全程跟踪,精准提供创业导师、创业场地、研发设备等支持,投资、参股、并购有价值的项目。高校示范基地要定期向结对共建的企业示范基地推荐技术过硬、市场潜力大、合作伙伴亟需的创业项目。
(三)做实活动组织。结对伙伴要加强工作协同,共同组织和支持优秀创业项目参加“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等赛事活动,共同开展创新型企业、创业培训讲师进校园等活动,共同办好创业投资基金对接会、融通创新主题日等活动。
(四)做实岗位供给。企业示范基地要组织引导下属单位及创新创业生态企业充分释放岗位需求,以员工招聘、招募创业合伙人、提供实习见习岗位、招聘科研助理等形式,为结对共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高校示范基地要引导更多学生参与到“校企行”专项行动,及时将信息推送给需要创业就业的学生。
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
围绕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三个生态”,打造整合创新资源、组织创新活动、促进成果应用的“链主”,力争带动2000家以上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搞出更多独门绝技,创造10万个就业机会。
(一)产业技术协同开发生态。组织实施融通创新示范项目,支持“链主”企业以开发战略性产品或技术为牵引,吸纳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研发、供应体系。组建创新创业生态实验室,建设单个主体建不起或多个主体分建不划算的创新创业平台,降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举办系列融通创新主题日,企业采取“揭榜挂帅”、定向采购等方式,面向中小企业发布一批技术需求,共享一批设施资源,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二)自主创新产品应用生态。组织实施应用场景开发行动,盘活分散在中小企业手中的技术产品,形成可快速复制迭代的系统级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开拓市场。建设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合格产品贴牌生态链企业标志,提高自主创新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行业自律协商共治生态。组织技术标准领航行动,与中小企业共同研制技术标准,牵引产业技术升级。与行业协会、中小企业等深化合作,研究发布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开展行业研究、数据统计、国际交流和产业链供应链风险预警。投资生态链上的关键中小企业,购买中小企业科技成果。
五、精益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
着眼培育成长型初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相关示范基地以“四个抓实”构建专业化、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力争2021年转化1000项技术,创造10万个就业机会。
(一)抓实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落地。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地各部门抓好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和选派到企业工作等相关政策的落实落地。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支持职务发明人带着科技成果创办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资金、创业孵化机构等资源,为科研人员创办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抓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机构,推进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举办知识产权拍卖会、科技成果展交会等活动,向市场主体推介、转让、许可科技成果。探索建立服务中小企业的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科技人员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改革科研人员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尽职免责的制度。
(三)抓实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各项扶持政策,强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返乡创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技术交易市场等对初创企业的支持。瞄准小批量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短板,开发追求快速迭代的“最小可用品”,孵化细分市场的隐形冠军。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
(四)抓实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落实《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符合条件的全部向社会开放。探索“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组建专业科学仪器设备服务机构,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费,对外开放共享仪器设备、中试设施、仿真模拟、科研数据、办公空间等资源。
六、保障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加强统筹协调,示范基地落实主体责任,把组织示范行动作为重点工作抓。
(一)落实工作责任。企业、高校示范基地均要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3月底前完成结对。各示范基地结合近期确定的发展方向,从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带动就业中,选择一项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各示范基地要抓紧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000字以内),明确行动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4月底报送主管部门,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中央预算内资金、“双创”专项债券、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介、示范基地表彰激励等方式,支持示范基地组织的成效明显的示范项目,以及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创业创新赛事活动优秀获奖项目。有关地方、示范基地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示范基地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做好示范项目投资对接、金融扶持、税收优惠、房租减免等支持。
(三)做好总结宣传。示范基地要及时总结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报道,推动其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有关地方、示范基地主管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向2021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推荐典型企业、典型项目、典型成果,放大示范效应。2021年底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总结各示范基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带动就业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作为年度考核、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
联 系 人: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 68501984
电子邮箱:gjs_cyfzc@nd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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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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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1 00:00:00
- 党史上的今天【3月31日】
1955年3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董必武任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原有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
1993年3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
2008年3月31日,北京2008年奥运会圣火欢迎仪式暨火炬接力启动仪式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胡锦涛在仪式上亲手点燃圣火盆,并宣布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开始。北京奥运会的火炬将在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3个城市中传递。
所属栏目:党史日志
发布时间:2021-03-31 00:00:00
- 习近平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
习近平强调,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信心百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30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在会上讲话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革命文物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充分认识革命文物工作在见证革命历史、弘扬革命精神上的重要作用,结合新时代新要求,统筹做好保护、管理、运用各项工作,推动革命文物工作开创新局面。
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江西、陕西、湖南有关负责同志作大会发言。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代表,革命文物专家代表等参加会议。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所属栏目:党17大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21-03-30 00:00:00
- 习近平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
习近平强调,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信心百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30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在会上讲话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革命文物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充分认识革命文物工作在见证革命历史、弘扬革命精神上的重要作用,结合新时代新要求,统筹做好保护、管理、运用各项工作,推动革命文物工作开创新局面。
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江西、陕西、湖南有关负责同志作大会发言。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代表,革命文物专家代表等参加会议。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所属栏目: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21-03-30 00:00:00
- 江招公司举办2021年第一季度“江招大讲堂”暨业务知识技能、廉洁从业知识考试
3月27日,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简称“江招公司”)举办2021年第一季度“江招大讲堂”暨业务知识技能、廉洁从业知识考试。江招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本部及各分支机构全体业务人员共计120余人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培训。
本季度“江招大讲堂”由政府采购部副部长朱桂艳、九江分公司经理欧阳文娟、法务部副部长要晓媛分别进行授课,由公司业务管理部就上年度考试重点难点知识进行了解析,并邀请江西省江咨安瑞祺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陶强详细介绍了江咨安瑞祺公司的服务内容和专业优势。
朱桂艳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为主题,针对其主旨、与原暂行办法的区别以及相关内容进行了解析。欧阳文娟针对工程招标案例进行了分析与交流,分析了招投标业务工作项目前期、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等环节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对业务工作人员后期开展好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要晓媛就合同管理制度开展培训,从合同的概念、合同管理现状、管理要求、管理职责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通过详实、鲜活的案例,分析了案例产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对公司招标业务人员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作用。
培训结束后紧接着举行2021年第一季度业务知识技能和廉洁从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涉及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相关知识,共计32名业务人员参加考试。
来源: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公众号
所属栏目:机构动态
发布时间:2021-03-30 00:00:00
- 党史上的今天【3月30日】
1976年3月30日-5月22日,万吨远洋科学调查船“向阳红5号”和“向阳红11号”在太平洋海域成功进行首次远洋科学调查。
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话。强调,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后表述为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
2019年3月30日,中国首个行政区域5G网络在上海建成并开始试用。6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4家运营商颁发5G牌照,中国通信行业进入5G时代。
所属栏目:党史日志
发布时间:2021-03-30 00:00:00
- 锐意进取结硕果 开拓创新做先锋——写在京发招标公司成立20周年之际
二十年栉风沐雨披荆斩棘,二十年励精图治努力拼搏,二十年不懈追求铸就辉煌,是对京发公司的员工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发展历程最真实的写照。二十年的风雨历程,京发招标公司的品牌已在招标咨询市场中叫响。获得全国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政府采购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各项资质和理事单位。
20年前,北京市机械设备成套局全资组建成立了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开展工程咨询业务方面的专业服务。自成立以来先后为国家和北京市众多的建设项目提供了优质的招标咨询服务,如国家大剧院、冬奥会场馆、城市副中心剧院、首都博物馆等北京著名建筑物,赢得了建设单位的信任,得到社会广泛的认可和赞扬。
二十载春华秋实,二十载光辉历程,我们不辱使命,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我们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服务首都建设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增强与时俱进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坚持人才强企,技术兴企,提高企业专业化水平和软实力建设。为京发公司行稳致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京发招标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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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0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