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现对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政策扶持范围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货物采购包,大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是否可以享受6%-10%的报价扣除?是否还有“双小”(即直接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且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要求?
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称《办法》)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在问题所述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是否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答: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有些货物采购项目涉及多种货物和多个制造商,投标人从批发商或者经销商处拿货,而非从制造商处直接拿货,难以获知所有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如果制造商提供给投标人的数据有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的数据,是否认定投标人虚假投标(投标人没有主观故意)?
答: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4.对于既有货物又有服务的采购项目,应当如何判断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答: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拟采购项目是货物、工程还是服务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5.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联合体是否享受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政策?
答: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联合体各方所提供货物、工程、服务均为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承接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享受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政策;联合体各方提供货物、工程、服务均为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承接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对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政策。
6.《办法》第二条中“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负责人是什么意思?控股是否有股权比例的要求?管理关系是什么意思?
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与大企业之间存在上述情形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不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二、关于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形
1.《办法》第六条中“基础设施限制”是指什么?
答:“基础设施限制”主要是指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和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条件限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三、关于预留份额
1.《办法》第八条规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该部分”是指哪些?
答:“该部分”是指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
四、关于价格评审优惠
1.在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采购项目中,小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型企业制造货物的,是否予以6%-10%的价格扣除?如扣除,那么是整体报价予以扣除,还是针对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报价部分予以扣除?
答:按照《办法》规定,如果题中所述货物采购项目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6%-10%的价格扣除政策。如果小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是否还需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如需的话,中型企业是否享受价格扣除?
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若小微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价格分为满分,是否在满分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答: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对中小企业价格分加分属于政策性加分,小微企业价格分即使是满分也应当享受政策优惠,再给予加分。
4.《办法》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此处的“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是指企业本身,还是按照第四条的指其提供的产品属于何种类型企业制造?
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中关于联合体和分包的规定中的“小微企业”应当满足《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和承接的服务的合同份额。
五、关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确定
1.《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应当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若一个采购项目中包含多个不同品种的产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明确每种产品的行业吗?
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六、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
1.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数据,是否可以理解为,新成立企业全部划分为中小企业?
答:新成立企业应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照《办法》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供应商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请问联合体和分包企业均需按照声明函格式提供企业信息吗?
答:《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3.是否只要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答: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只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这是否与《办法》中规定的联合体参加、分包等措施相矛盾?
答: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七、其他问题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何享受《办法》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是否可以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答: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措施的问题,财政部正在研究完善与《办法》的衔接措施,在相关文件印发前,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社会组织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问题,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相关规定。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03-08 00:00:00
- 招标中心《关于开展2017、2018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
按照《关于委托开展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函》(工信发函(2021)126号)要求,我中心将开展2017、2018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项目验收工作。为有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一)《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专项实施方案》;
(二)2017、2018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项目合同书。
二、验收项目名单
(一)2017年制造业“双创”专项支持企业。
2017年依托制造业“双创”发展专项,围绕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领域,遴选支持的53个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详见附件1)。
(二)2018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支持企业。
2018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支持建设的5个制造业“双创”技术转移中心和支持建设的2个制造业“双创”公共服务平台(详见附件1)。
三、验收条件
2017年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合同书中规定的项目内容和目标,已取得用户使用报告、第三方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
2018年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合同书中规定的项目内容和目标,并已取得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第三方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6项内容:
(一)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按照合同书规定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二)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项目合同书约定的要求;
(三)项目成果、应用情况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四)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
(五)项目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
(六)其他与验收有关的内容。
五、验收方式
(一)2017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
53家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模板提交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详见附件2),我中心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验收评价。
(二)2018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
我中心对2018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支持企业进行实地验收,主要形式为逐个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
六、时间要求
2017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项目于3月12日前提交自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
2018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项目于3月26日前提交验收申请并准备验收材料,然后我中心统筹安排相关验收事宜。
七、联系人及材料邮寄地址
联系人:冯 涛 010-88485013 15911112806
fengtao@miitcntc.org.cn
王英姿 010-88485021 13521994660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恩济庄46号F区
附件:1.2017、2018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项目名单(附后)
2.2017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项目验收方案
3.2018年制造业“双创”和融合发展专项项目验收方案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2017、2018年专项验收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
项目
年份
1
大全集团有限公司
基于大全云的共享创新平台
2017
2
浙江泰普森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泰普森户外“双创”云平台建设项目
2017
3
制造管理信息化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装备制造企业一体化集成管控平台
2017
4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亚普全球化经营业务协同管控平台
2017
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色行业“双创”汇聚平台
2017
6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电动汽车产业互联网聚合发展平台
2017
7
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生鲜供应链管理的“双创”平台
2017
8
吉林市东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基于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的黄金矿山产业网络化平台
2017
9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小米生态链协同创新汇聚平台
2017
10
内蒙古蒙草草种业有限公司
草原生态资源大数据研发、生产一体化平台
2017
1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水泥行业“互联网+”供应链云平台
2017
12
湖南金龙国际铜业有限公司
再生资源智能回收利用及循环产业智能制造“双创”平台
2017
13
天津光电安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制造安全应用服务能力共享创新平台
2017
14
愉悦家纺有限公司
机织印染生态产品绿色设计研发云平台
2017
15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电子开发及创新联盟云平台
2017
16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面向京津冀全产业链集群创新的洁净钢工业互联网平台
2017
17
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互联网+”的环境质量监测产业链协同制造示范项目
2017
18
河北大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基于IPV6技术支撑的“双创”孵化平台
2017
19
航天云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基于工业互联网INDICS的开放式云制造“双创”平台
2017
2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CL创客空间孵化器
2017
21
树根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根云”工业互联网“双创”云平台
2017
22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中船综合院“双创”平台
2017
23
长沙智能制造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制造“双创”服务平台
2017
24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海康物联网领域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
2017
25
天津创投之家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国资系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2017
26
江苏徐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贯通企业全价值链的互联网协同研发“双创”平台
2017
2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显示器件协同“双创”平台建设
2017
28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商用汽车产业链资源汇聚及研发创新平台
2017
29
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海尔“人单合一”开放创新平台
2017
30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创新药物百家汇众创云建设项目
2017
31
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智能家居全价值链“双创”服务平台
2017
3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对接与模式创新开放平台
2017
33
河南科隆集团有限公司
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双创”孵化平台建设项目
2017
34
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吴忠仪表服务型制造“双创”平台建设
2017
35
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光伏发电生产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双创”平台
2017
36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高清摄像头模组智能工厂建设
2017
37
宁夏如意科技时尚产业有限公司
“互联网+”数字化智能纺纱生产新模式
2017
38
上海航天精密机械研究所
面向定制化生产全过程的协同制造生产模式研究
2017
39
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
基于互联网农业节水灌溉装备智能生产制造新模式建设
2017
40
宁夏维尔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标准动车组铝合金枕梁生产制造“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
2017
41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向服务型制造转型的“双创”资源汇聚平台建设
2017
42
卫华集团有限公司
卫华集团“双创”示范基地平台+模式变革建设项目
2017
43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透平装备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平台建设
2017
44
万向集团公司
万向-浙江智能网联电动汽车“双创”示范平台
2017
45
重庆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
“双创”+区域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017
46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中汽中心(天津)汽车科创园项目
2017
47
黑龙江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黑龙江省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
2017
48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新松机器人“双创”平台
2017
49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立智能制造领域开放式“双创”孵化平台
2017
50
兰州科技大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科技大市场信息化“双创”综合服务平台
2017
51
热贡龙树画苑
数字化唐卡展示项目
2017
52
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
长沙中电软件园“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发展“双创”服务平台建设
2017
53
天津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锂离子中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
2017
5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基于3D特征的零件机加工制造工艺智能推荐“双创”技术转移平台
2018
55
北京航天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基于云制造理念的“双创”技术转移中心
2018
56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标识解析云服务技术转让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2018
57
深圳航天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云制造小微企业服务平台
2018
58
盛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盛隆电气开放式“双创”平台建设
2018
59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制造业“双创”公共服务平台
2018
60
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
电源产业互联网“双创”公共服务平台
2018
所属栏目:项目动态
发布时间:2021-03-08 00:00:00
- 财政部明确代理机构库不属于14号文“三库”清理范围
采购人自建的代理机构库,是否属于“以入围方式设置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而应被清理?是否构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对此,财政部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财办库〔2021〕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决定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清理范围包括: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按照工作安排,3月15日前,各级、各地采购单位应完成自查阶段的工作,将本单位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中央单位也要同步开展自查清理,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自查清理情况报送财政部。
那么,采购人通过比选、招标等方式建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审计咨询公司库和会计事务所库,是否属于此次清理范围?有网友在财政部国库司官方网站“交流互动”栏目提出了这样的询问。该网友认为,建立这一类型的库,是采购人为了方便做好采购工作而自主选择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通过“将一个采购项目进行一次委托”来实现,每次委托项目的金额没有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且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应属于非政府采购行为,不纳入此次清理范围。
对此,财政部回复称,留言所述的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审计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等供应商库,属于此次清理范围,采购代理机构库不属于此次清理范围。对于同一品目或者同一采购项目年度采购预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限额标准,采购人需要多频次采购的采购项目,若其合计金额超过采购限额标准,应当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品目或者同一采购项目年度采购预算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限额标准的项目,财政部不鼓励通过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此外,还有网友留言询问,对于招标代理服务业务,现在很多采购单位通过公开遴选、征集几家代理机构入库,并约定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两年内等。代理机构属于政府采购领域的供应商吗?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招标代理机构库,是否属于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14号文对此均未明确。财政部回复称,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人应当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留言所述情形不属于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
2019年7月,财政部发布38号文,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中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其中明确,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并着重列举了“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等内容。38号文发布后,采购人自建的代理机构库是否属于上述应被清理范围,业界观点不一。多数业界人士认为,采购人无论是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政府采购方式还是其他方式遴选集中采购机构之外的社会代理机构,建立代理机构库,均系其法定权利,此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因而不属于38号文的清理范畴。有专家指出,38号文禁止资质入围,除确保供应商公平、平等竞争外,还有很大一部分用意是强调量价对等原则。以公开招标为例,公开招标一定意味着唯一的供应商,并签署量价对应的合同。即基于一个采购预算下的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只能采购一家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当然,这一采购项目可根据预算金额和具体内容划分为若干标段,每一标段选择一家供应商,供应商可兼投不兼中。多家供应商同时入围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此次财政部发布14号文,在38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适用及推广奠定基础。财政部国库司在其官方网站就代理机构库是否属于应被清理对象的回复,对地方领会相关政策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来源:《中国招标》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03-08 00:00:00
- 党史上的今天【3月7日】
1927年3月7日,毛泽东等人创办的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开始上课。恽代英、方志敏、彭湃、夏明翰等优秀共产党人都曾在那里任教或工作。农讲所培养了一批有马列主义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领导农民运动的优秀干部。
1931年3月7日,红一方面军发布经毛泽东修改的关于地方武装开展游击战争、配合红军主力歼灭敌人的通令。对地方武装,《通令》详细而具体提出扰敌、堵敌、截敌、袭敌、诱敌、捉敌、疲敌、饿敌、盲敌等十项任务和十种办法。
1948年3月7日,晋冀鲁豫野战军在副司令员徐向前指挥下,集中5.3万人,发起临汾战役。这次战役历时18天,共歼国民党军2.5万余人,解放了全晋南,使吕梁和太岳两个解放区连成一片。
1985年3月7日,邓小平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我们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时,一定要坚持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坚持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这四条里面,理想和纪律特别重要。
2014年3月7日,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的意见》。
2015年3月7日,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6年1月、2018年7月,国务院先后批复在天津、北京等3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所属栏目:党史日志
发布时间:2021-03-07 00:00:00
- 党史上的今天【3月6日】
1940年3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指出我们在华北、华中等地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是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即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指示规定,在政权工作人员中,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应各占三分之一,实行“三三制”。这种规定是为了保证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同时广泛地团结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群众和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进一步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以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
1957年3月6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吸收党外科学、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文化人士约一百六十人参加,主题是传达毛泽东关于“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讲话,研究思想动向和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认真贯彻“双百”方针。会议期间,毛泽东分别同宣传、教育、文艺、新闻出版、高等学校、科学等方面的几十位党内外代表人物举行了六次座谈,并在大会上作了讲话。这些讲话,进一步深化了他关于“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问题的思考。
1991年3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决定继1988年批准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之后,在各地已建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再选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26个开发区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到2018年底,共建成169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苏州工业园区)。
所属栏目:党史日志
发布时间:2021-03-06 00:00:00
- 党史上的今天【3月5日】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在西柏坡举行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向全会作了报告。会议集中讨论彻底摧毁国民党统治,夺取全国胜利,在新形势下党的工作重心实行战略转移,即从乡村转到城市的问题。会议着重研究和规定了党在全国胜利后,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分析当时中国经济成分的状况和党所必须采取的正确政策,指出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
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毛泽东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全国掀起学习雷锋先进事迹的热潮。
2015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讲话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创新转换发展动力。
2018年3月5日至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会议选举习近平为国家主席、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栗战书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决定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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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5 00:00:00
- 真情帮扶显成效——中招国际党总支收到贫困学生感谢信
“母亲用帮扶金为我报了补习班、买了学习用品,在生活上也有了改善……使我在学习上增添了不少学习动力,我的成绩也有所提高……”“奶奶给我买了许多学习用品,非常感谢中招国际党总支的叔叔阿姨们”……
近日,中招国际党总支收到26封来自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定水镇徐家桥村村委会和贫困学生的感谢信。孩子们手写的感谢信中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有着最真挚的情感,字里行间表达了他们对党中央帮扶政策和中招国际党总支爱心援助的感激之情。
这份感激始于2020年11月22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党支部邀请,中招国际党总支书记、总裁毛丰燕赴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定水镇徐家桥村,参与开展“心连心”结对帮扶捐资助学活动。了解到村里孩子们在完成学业上还存在困难后,中招国际党总支迅速组织党员捐款,全体党员踊跃参与 ,累计募集帮扶款共计55200元。
徐家桥村村委会用这笔帮扶款为25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了2000元助学金。孩子们用这些助学金买到了更多的教辅资料,学习的动力和劲头也更加充足了。这学期,受捐助的贫困学生中, 18名学生学习成绩明显进步,5名学生分别取得过班级前三的优秀成绩,结对帮扶成效明显。了解到爱心助学捐款有效缓解了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负担和家庭经济上的压力,使孩子们在求学的道路上走的更远,中招国际党总支将进一步把扶贫助学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使贫困学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来自党和社会的温暖。
脱贫攻坚,教育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贫困地区教育事业,让贫困地区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中招国际党总支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脱贫攻坚战场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贫困地区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学习,考一个好大学,将来报效祖国,报答社会,把叔叔阿姨的这份爱心传承下去”。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希望这些孩子们能经受生活的考验,努力学习,成为回报社会的栋梁之才。
来源:中招国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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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4 17:42:54
- 真情帮扶显成效——中招国际党总支收到贫困学生感谢信
“母亲用帮扶金为我报了补习班、买了学习用品,在生活上也有了改善……使我在学习上增添了不少学习动力,我的成绩也有所提高……”“奶奶给我买了许多学习用品,非常感谢中招国际党总支的叔叔阿姨们”……
近日,中招国际党总支收到26封来自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定水镇徐家桥村村委会和贫困学生的感谢信。孩子们手写的感谢信中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有着最真挚的情感,字里行间表达了他们对党中央帮扶政策和中招国际党总支爱心援助的感激之情。
这份感激始于2020年11月22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党支部邀请,中招国际党总支书记、总裁毛丰燕赴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定水镇徐家桥村,参与开展“心连心”结对帮扶捐资助学活动。了解到村里孩子们在完成学业上还存在困难后,中招国际党总支迅速组织党员捐款,全体党员踊跃参与 ,累计募集帮扶款共计55200元。
徐家桥村村委会用这笔帮扶款为25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了2000元助学金。孩子们用这些助学金买到了更多的教辅资料,学习的动力和劲头也更加充足了。这学期,受捐助的贫困学生中, 18名学生学习成绩明显进步,5名学生分别取得过班级前三的优秀成绩,结对帮扶成效明显。了解到爱心助学捐款有效缓解了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负担和家庭经济上的压力,使孩子们在求学的道路上走的更远,中招国际党总支将进一步把扶贫助学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使贫困学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来自党和社会的温暖。
脱贫攻坚,教育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贫困地区教育事业,让贫困地区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中招国际党总支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脱贫攻坚战场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贫困地区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学习,考一个好大学,将来报效祖国,报答社会,把叔叔阿姨的这份爱心传承下去”。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希望这些孩子们能经受生活的考验,努力学习,成为回报社会的栋梁之才。
来源:中招国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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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4 17:39:39
- 真情帮扶显成效——中招国际党总支收到贫困学生感谢信
“母亲用帮扶金为我报了补习班、买了学习用品,在生活上也有了改善……使我在学习上增添了不少学习动力,我的成绩也有所提高……”“奶奶给我买了许多学习用品,非常感谢中招国际党总支的叔叔阿姨们”……
近日,中招国际党总支收到26封来自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定水镇徐家桥村村委会和贫困学生的感谢信。孩子们手写的感谢信中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有着最真挚的情感,字里行间表达了他们对党中央帮扶政策和中招国际党总支爱心援助的感激之情。
这份感激始于2020年11月22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党支部邀请,中招国际党总支书记、总裁毛丰燕赴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定水镇徐家桥村,参与开展“心连心”结对帮扶捐资助学活动。了解到村里孩子们在完成学业上还存在困难后,中招国际党总支迅速组织党员捐款,全体党员踊跃参与 ,累计募集帮扶款共计55200元。
徐家桥村村委会用这笔帮扶款为25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了2000元助学金。孩子们用这些助学金买到了更多的教辅资料,学习的动力和劲头也更加充足了。这学期,受捐助的贫困学生中, 18名学生学习成绩明显进步,5名学生分别取得过班级前三的优秀成绩,结对帮扶成效明显。了解到爱心助学捐款有效缓解了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负担和家庭经济上的压力,使孩子们在求学的道路上走的更远,中招国际党总支将进一步把扶贫助学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使贫困学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来自党和社会的温暖。
脱贫攻坚,教育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贫困地区教育事业,让贫困地区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中招国际党总支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脱贫攻坚战场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贫困地区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学习,考一个好大学,将来报效祖国,报答社会,把叔叔阿姨的这份爱心传承下去”。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希望这些孩子们能经受生活的考验,努力学习,成为回报社会的栋梁之才。
来源:中招国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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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4 17:34:27
- 党史上的今天【3月4日】
1985年3月4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东西南北四个字。南北问题是核心问题。
2005年3月4日,胡锦涛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民革、台盟、台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界委员联组讨论时讲话,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
2014年3月4日,习近平在关于农村公路发展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讲话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同时强调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所属栏目:党史日志
发布时间:2021-03-04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