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2020年10月14日)
习近平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经验,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为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而团结奋进。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新的长征。1979年4月,广东省委负责人向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兴办出口加工区、推进改革开放的建议。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还是叫特区好,中央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同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先行一步”,并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又批准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明确要求发挥经济特区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大力支持下,各经济特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是建立经济特区时间最早、数量最多的省份。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深圳广大干部群众披荆斩棘、埋头苦干,用40年时间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这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
——40年来,深圳奋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地区生产总值从1980年的2.7亿元增至2019年的2.7万亿元,年均增长20.7%,经济总量位居亚洲城市第五位,财政收入从不足1亿元增加到9424亿元,实现了由一座落后的边陲小镇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率先进行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创1000多项改革举措,奏响了实干兴邦的时代强音,实现了由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吸引全球投资,外贸进出口总额由1980年的0.18亿美元跃升至2019年的4315亿美元,年均增长26.1%,实现了由进出口贸易为主到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由经济开发到统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来,深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教育、医疗、住房等实现翻天覆地的变化,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万元,比1985年增长31.6倍;率先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了由解决温饱到高质量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40年春风化雨,40年春华秋实。当年的蛇口开山炮声犹然在耳,如今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机勃勃,向世界展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磅礴伟力,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深圳等经济特区一路走来,每一步都不是轻而易举的,每一步都付出了艰辛努力。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事业取得的成就,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的结果,是全国人民和四面八方广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经济特区广大建设者,向所有为经济特区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各位来宾,向关心和支持经济特区建设的国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深圳等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
深圳等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创造了伟大奇迹,积累了宝贵经验,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建设规律的认识。一是必须坚持党对经济特区建设的领导,始终保持经济特区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改革实践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三是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四是必须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五是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主动权。六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七是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八是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九是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十是必须坚持在全国一盘棋中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国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十条,是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
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短板弱项,经济特区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新形势需要新担当、呼唤新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大局出发,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中央对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寄予厚望。去年8月,党中央出台了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全面部署了有关工作。深圳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历史使命。
第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广东、深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面临的资源要素约束更紧,受到来自国际的技术、人才等领域竞争压力更大,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根本出路。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率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日益升级的国内市场需求。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动能,提升新势能,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发展数字经济。要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发挥深圳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势,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研发、设计、会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第二,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永远在路上,改革之路无坦途。当前,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很多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不亚于40年前,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不失时机、蹄疾步稳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综合效能。
党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深圳经济特区要扛起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要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第三,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当前,世界经济面临诸多复杂挑战,我们决不能被逆风和回头浪所阻,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要优化升级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深化对内经济联系、增加经济纵深,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加快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
第四,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40年高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面临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发挥深圳信息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第五,真抓实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聚焦到这个目标上来。
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经济特区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补齐公共卫生短板。
第六,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圳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引擎。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促进人员、货物等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要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要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为抓手,加强与港澳创新资源协同配合。要继续鼓励引导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充分发挥投资兴业、双向开放的重要作用,在经济特区发展中作出新贡献。要充分运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来内地学习、就业、生活,促进粤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全力支持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工作,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支持经济特区深化改革开放、开展前瞻性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改革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有力支持。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我们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既从世界汲取发展动力,也让中国发展更好惠及世界。经济特区建设40年的实践离不开世界各国的共同参与,也为各国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分享了发展利益。欢迎世界各国更多地参与中国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发展,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新格局。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更新知识观念、掌握过硬本领,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为改革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劲头。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特区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都要交出优异答卷。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激励干部群众勇当新时代的“拓荒牛”。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四十载波澜壮阔,新征程催人奋进。经济特区的沧桑巨变是一代又一代特区建设者拼搏奋斗干出来的。在新起点上,经济特区广大干部群众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来源:共产党员网
所属栏目: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20-10-14 00:00:00
- 《北京市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问:出台《北京市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背景及必要性?
答:随着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与服务体制显得尤为迫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是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监管方式的有力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解决以往单纯依靠行政处罚而监管乏力的问题。本办法正是从信用管理角度出发,加强我市严重失信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促使建筑市场主体提高诚信意识、依法经营和执业,从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问:《北京市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有何特点?
答:本办法共13条,分别从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列入原则、列入情形、列入期限、认定依据、列入程序、移出程序、异议处理、重点监管、联合惩戒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本办法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适用建筑市场主体广泛。建立了涵盖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建材供应等企业,以及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各类注册执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管理体系。
二是列入情形具体、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将存在下列4种情形的建筑市场主体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我委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4种严重失信行为的基础上,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建筑市场实际,聚焦安全、质量、环保等监管重点,对住房城乡建设部所列情形进行了适度扩展,并增加了3种情形,即“违反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的”、“串通投标、以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投标的”、“在同一施工周期内,因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类施工扬尘违法行为被处罚4次及以上、恶意制造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
三是为激发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鼓励信用修复,本办法将8种严重失信行为明确区分为可修复与不可修复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程度相对较轻或者可以通过整改消除的行为为可修复失信行为,其他为不可修复失信行为。前者公示期为6-12个月,经修复且公示满6个月并作出守信承诺后,可以提前移出。后者公示期为12个月,不可以提前移出。
四是明确了认定依据、列入和移出程序。为提高可操作性,本办法进一步明确了4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认定依据。按照“认定-申请-报送-核对”的程序,将建筑市场主体列入和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制作了“北京市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移出)申请表”作为附件。
五是实施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市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动态进行全面核查;(二)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重点核查;(三)在安排行政检查中增加检查频次;(四)不得将其作为评选表彰对象,已获得的表彰不再纳入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同时,我委通报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有关部门,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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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3 18:58:01
- 北京:全面清理政采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公告内容
10月12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委书记蔡奇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市政协主席吉林出席。
其中,会议审议的《北京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指出,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政府采购支持创新试点和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加强采购人内控建设,加强监督管理。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书面审议了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的意见(试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等5个专项督察报告。
来源:新京报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0-10-13 18:13:09
- 习近平向“摆脱贫困与政党的责任”国际理论研讨会致贺信
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摆脱贫困与政党的责任”国际理论研讨会1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会议致贺信。
习近平表示,在中国国家扶贫日和国际消除贫困日即将到来之际,“摆脱贫困与政党的责任”国际理论研讨会今天在福州开幕,我谨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习近平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中共十八大以来,我们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把脱贫攻坚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得到解决。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
习近平强调,当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球减贫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很严峻,迫切需要包括各国政党在内的国际社会凝聚共识、携手合作,坚持多边主义,维护和平稳定,加快推动全球减贫进程。希望与会嘉宾通过交流经验、总结规律,共商推进全球减贫事业,增强战胜贫困信心,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摆脱贫困与政党的责任”国际理论研讨会由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和中共福建省委联合举办。老挝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本扬,纳米比亚人组党主席、总统根哥布,津巴布韦非洲民族联盟-爱国阵线主席兼第一书记、总统姆南加古瓦,中非共和国团结一心运动创始人、总统图瓦德拉,马拉维大会党主席、总统查克维拉,阿根廷总统费尔南德斯,苏里南进步改革党主席、总统单多吉等通过书面或视频方式致贺,高度评价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中国脱贫攻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一致认为各国政党应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各方共识,促进国际减贫合作。来自100多个国家的约400位政党代表和驻华使节、国际机构驻华代表、发展中国家媒体驻华代表、智库学者等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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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3 11:10:18
- 铿锵的时代乐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过的贫困村脱贫调查
贫困是长期困扰人类的一大难题,战胜贫困是中华民族的千年夙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改革开放使这一宣战进入新的历史阶段,8亿多农村贫困人口先后脱贫。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消除贫困摆在治国理政更加突出的位置,举全党全社会之力集中脱贫攻坚,其力度之大、规模之广、成效之显著、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世所罕见,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深的牵挂。脱贫攻坚以来,总书记顶风雪、冒酷暑、踏泥泞,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走遍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先后深入河北阜平县骆驼湾村和顾家台村、甘肃渭源县元古堆村、湖南凤凰县菖蒲塘村、湖南花垣县十八洞村、河南兰考县张庄村、江西井冈山市神山村、安徽金寨县大湾村、宁夏泾源县杨岭村、宁夏永宁县原隆村、青海格尔木市长江源村、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班彦村、河北张北县德胜村、山西岢岚县赵家洼村和宋家沟村、四川昭觉县三河村和火普村、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华溪村、江西于都县潭头村、内蒙古喀喇沁旗马鞍山村、河南光山县东岳村、云南腾冲市三家村中寨司莫拉佤族村、陕西柞水县金米村、宁夏吴忠市弘德村等24个贫困村考察调研,推动脱贫攻坚战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在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这些贫困村明确努力方向,鼓足发展劲头,干群齐心协力,实现了脱贫攻坚的历史跨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他们又努力克服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采取有效措施,付出艰苦努力,巩固了脱贫成果。他们一腔腔顽强拼搏的奋斗激情和一个个战天斗地的脱贫故事,犹如一组组铿锵的时代音符,谱写了一曲曲领袖与人民心连心、复兴路上奔小康的激越赞歌。
山水田园焕新颜
走上脱贫路,今昔两重天。从华北平原到西南边陲,从大别山区到秦巴腹地,从土家苗寨到雪域高原,从“苦瘠甲天下”的甘肃定西到“隔山走一天”的四川大凉山,总书记足迹所至,处处沧海桑田,旧貌变新颜。24个贫困村都是一年一个样,乡亲们日子越过越红火,过去的贫困一去不复返。
一是贫困的帽子甩掉了。截至目前,24个贫困村中已有23个脱贫摘帽。同脱贫攻坚前相比,24个村的贫困发生率从36.1%下降到1.9%,其中13个村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降幅最大的弘德村从82.8%降到0.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从3145元增加到9939元,其中12个村增长3倍以上,增加最多的十八洞村由1829元增加到12900元、增长6倍多;村均年集体经济收入从1.05万元增加到29.33万元、增长26倍多。如今,走进一个个村子,普遍有硬化畅通的道路、规划有序的街巷、整齐明亮的路灯、富有特色的民居;迈入一户户农家,到处是富有景致的院落、干净整洁的房间、配置齐全的家电、男女老少的笑语。谈到从高山上搬到富庶地、使风沙窝变成“金银铺”、让烂泥沟迎来城里客,谈到房子新了、腰包鼓了、出行便了、乡村美了,村民们自豪地说,现在我们和城里人一样过日子,相比过去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做梦都没想到,像重新活了一回。
二是发展的势头强劲了。发展是脱贫致富的总办法。在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各方面支持帮助下,24个村因地制宜,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加快发展。通过强化基础设施,优化种植结构,发展务工经济,积极招商引资,开展技能培训,培育特色产业,解开了一个个脱贫死结,找到了一条条致富门路,补齐了一块块发展短板,脱贫攻坚按下了快进键。几年来,24个村普遍解决了交通闭塞、信息不畅、买难卖难和严重缺资金、缺技能、缺市场等发展瓶颈问题;普遍实施了一批发展项目,奠定了产业基础,提高了分户经营和合作经营能力。现在,村村都有一张规划图,家家都有一本致富经,人人都能算出一笔增收账,发展思路、发展局面、发展信心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一些村民学习掌握新技能,逐渐成为身怀“绝技”的致富能手,有的家庭一年增收好几十万元。通过先进带后进、先富帮后富,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靠勤劳、靠技术、靠市场挣钱的路子。大家说,只要肯努力,人人都能做自己的发动机。
三是乡村振兴的精气神提起来了。脱贫攻坚是动力之源,也是希望之火。特别是总书记的关怀和嘱托,如春雨甘露,一直滋润着乡亲们的心田,激励着大家奋发进取。随着政策扶持加大,增收门路拓宽,日子越过越好,村民们不仅笑声多了、歌声甜了、精神爽了,而且脑子活了、胆识壮了、心气足了。神山村将村民们脱贫后开怀大笑的瞬间拍照定格,做成一面笑脸墙立在村头,为的是自励自强、加油鼓劲。班彦村土族群众的“花儿”将过去和现在对比唱道:“山大沟深的沙沟山,不受得寒苦了,干部和群众呀齐上阵,平川里拔起了新村。心肝花腔子里放实了,栽哈个摇钱的树了。”佤族群众欢快地唱起了《三声鼓响》:“一声鼓响春常在,风调雨顺新时代;二声鼓响百花开,国泰民安新时代;三声鼓响都是爱,四海升平新时代。”十八洞村拍了电影后,更是远近闻名,他们正瞄准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努力打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升级版”。现在到24个村,只要同乡亲们拉起家常,很多人就有说不完的话。从朴实的话语中,能真切感受到他们的感恩之心、喜悦之情,也能真切感受到他们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坚定信心。大家坚信,摘掉穷帽子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前方。
脱贫路上有真经
在脱贫攻坚战中,24个贫困村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都有过硬的措施和办法,共同的经验有这么几条。
一是树立必胜信心。24个村的脱贫,都有一个动员启发、转变观念、增强信心的过程,每个村都有一些由等到动、由懒变勤的奋斗故事。很多村针对一些村民开始抱有的“祖祖辈辈都这样,小山沟里翻不出什么浪”的思想认识,从立志鼓劲入手做工作。有的倡导老区精神,挖掘和宣讲老一辈的红色故事,努力用革命战争年代的战斗激情唤起村民,鼓励大家树立自我发展意识,敢于向贫困宣战、向小康进军;有的组织参观培训,帮助村民转观念、换脑筋,引导大家不安于现状、不满足温饱,积极用奋斗改变命运;有的设立脱贫志气榜、致富光荣榜,颁发脱贫光荣证和脱贫致富奖,激发奋勇争先的热情;有的狠抓移风易俗,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文明素养提升;有的实行“群众思想道德星级化管理”,以户为单位进行量化评比、确定星级,“把当先进还是拖后腿贴到家门上”,营造起奋斗光荣、互帮互助、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大湾村年近七旬的陈泽申曾当面向总书记拍胸脯说:“不怕年纪大,就怕志气短,我一定干出个样子来。”这几年他忙着养羊、种天麻、采板栗、进厂务工,每年都比上年增收1万多元。十八洞村的龙先兰,曾向村里吵着要钱要物,受脱贫攻坚战的激励,逐步成长为村里的养蜂大户,还带动12户贫困群众一起增收。现在,24个村的村民中“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的少了,主动想办法、找门路、抓机遇的多了,大家都为了致富而充实忙碌了起来。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24个村大多数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自然地貌、资源环境、民族习俗、历史文化的差异,致贫原因各有不同。在脱贫攻坚中,各村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在因地制宜上做文章。总的思路是,立足本地资源,积极发挥比较优势,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宜搬则搬。地处山区的三河村、火普村,以中药材和特色山货为主打产品;地处平原和浅丘的张庄村、菖蒲塘村,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养殖;近林靠水的华溪村、马鞍山村、东岳村,侧重发展林下经济和特色种植养殖;水土富含矿物质的十八洞村、潭头村,重点打造生态农业新增长点;有红色文化资源和特色风景民俗的骆驼湾村、顾家台村、神山村、大湾村,积极发展民宿和农家乐,就地搞旅游;确实地处偏远、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原隆村、班彦村、长江源村、赵家洼村,实行易地搬迁,创建新家园。这些从实际出发的思路和举措,形成了各有特色的脱贫模式,走出了务实管用的脱贫路子。
三是兜牢民生之底。摆脱贫困,最基本的是稳定实现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24个村聚焦这一目标,订规划、添措施、补短板,用足用好国家每一项扶持政策,努力使每一笔扶贫资金、每一种扶贫资源都发挥最大效益。各村普遍改造了基础设施,加强了基本公共服务,改善了人居环境,消除了危房,解决了住房难、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吃水难、对外联系难等民生问题。比如在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上,宋家沟村等多个村通过叠加使用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改革、移民避险解困等政策,对危旧房该改造的就地改造,该搬迁的集中重建,让村民没花多少自己的钱就住上了新房。再如在解决上学难问题上,多数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资助,积极劝返适龄辍学孩子,贫困村义务教育保学率和教学质量大大提高,考上大学的越来越多。有的村还采用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打造托管课堂,有效解决留守儿童校外失管失教和课后督学问题。又如在解决看病难问题上,村村都有卫生室和村医,多数村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坚持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对所有低保户、五保户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有病及时治、大病医药费大额报销成为常态。村里贫困户因病因残致贫率一度超过50%的大湾村、潭头村,也彻底告别了“辛辛苦苦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的日子。元古堆村、华溪村等4个村过去长期缺水,人畜饮水都困难,通过打机井、外来引水等方式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全都吃上了放心水。村民们高兴地说:“现在自来水接到家,龙头一拧水冒着呢,再也不为吃水揪心犯愁了。”今年抗疫期间,这些村及时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避免了一些群众因疫致贫返贫。
四是致力产业增收。发展产业,是稳定脱贫的根本措施和长久之策。24个村在各级指导和多方帮扶下,围绕靠什么脱贫、在哪里增收进行充分论证,制定产业规划,坚持多条腿走路,努力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有的依靠科技创新,丰富产品门类,推进提质升级。比如菖蒲塘村,鼓励技术能人、“土专家”不断引种试种新品种,成功后带动村民共同致富;仅村里成立的“女子嫁接队”开展技术输出服务,2019年创收就达889万元。有的打造产业链,提升附加值,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增值收益。比如原隆村、马鞍山村,利用日照和水土条件种植葡萄,由此带动建酒庄、搞品鉴、户外观光、生态采摘等,产业链延伸短短几年就有模有样,把葡萄架上的“紫珠珠”变成了老百姓腰包中的“钱串串”。有的发挥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贫困群众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比如张庄村,依托一批产值高、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企业发展高效农业,种植的褐蘑菇、白蘑菇远销港澳地区和海外。有的勇于探索“互联网+”模式,抢抓机遇发展电商。比如东岳村,建起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电商服务体系,形成线下体验和线上热销紧密互动的火热场景。有的通过土地流转,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方式,使不少村民成为拥有土地流转金、务工薪金、效益分红金的“三金”农民。有的深入挖掘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创新旅游形式和内容,使乡村旅游有特色玩头、有文化讲头、有再来念头。种种增强自身造血能力的发展模式,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持续的产业支撑,也使这些村经受住疫情带来的影响,牢牢稳住了脱贫成效。
五是加强驻村帮扶。驻村帮扶是脱贫攻坚的有力举措。几年来,24个村随处可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操劳奔忙的身影。他们扑下身子、倾情投入,与村里的党员、干部并肩战斗,对贫困群众努力帮到点子上、扶到关键处、驻到心里面,用无私奉献的辛苦指数换来贫困群众的幸福指数。很多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一驻就是三四年,吃住在村里,天天走家串户,了解情况,宣传政策,谋划思路,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问题,甚至过年过节都坚守岗位,赢得群众交口称赞。德胜村所在的张北县过去从没有过光伏扶贫项目,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主动沟通联络,帮助申请专项扶贫资金和政府补贴,推动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落地,使该村有了持续稳定的收益。火普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积极联系中药企业到村考察,试种金银花等中草药,带动全村贫困群众脱贫。张庄村、神山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为引导村民办农家乐、开厂子,反复耐心上门做工作,还帮助搞规划设计、申请创业贷款,成了村民的“点金人”。大湾村党总支第一书记余静驻村扶贫,几年间风里来雨里去,与村里的男女老少熟悉得像一家人,被誉为贫困户的“孝顺女儿”。类似例子还很多。今年抗疫期间,他们更是从春节就钉牢在村里,为脱贫群众争取就地就业、解决农产品滞销、拓展电商增收等积极联络,牵线搭桥。正是因为加强了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力量,脱贫攻坚的思路措施得以精准谋划、群众活力得以充分激发、上下行动得以有序衔接。
六是注重党建引领。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支部坚强有力,基层党建有声有色,群众就跟得紧,事情就办得顺,脱贫攻坚就有了硬核底气。24个村在脱贫攻坚中普遍配强“两委”班子,全面夯实党组织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组干部的组织带动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开办村民讲习所,用乡亲们熟悉的话语宣讲扶贫惠民政策,持续加强对村民的思想政治引领。有的定期举办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在带头脱贫致富的同时“结对子”帮扶贫困户。元古堆村、杨岭村为提升党建促脱贫实效,把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带动群众富在产业链上。骆驼湾村、顾家台村党支部把75名无职党员发动起来,寻找致富门路,参与监督村务,联系引导群众,个个肩上有责任,人人身上有干劲。原隆村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干部作用,组建“和谐大叔”调解组,随时帮助村民调解矛盾纠纷。很多党员、干部说,脱贫攻坚是难得的党性锻炼,尤其赶上今年抗击疫情这道“加试题”和“必答题”,自己的党性观念和为民意识大大增强。广大群众从党员、干部的实干奉献中深受感染和鼓舞,纷纷表示要跟着共产党走,党叫干啥就干啥。现在,这些村申请入党的年轻人明显增多,入党成为最光荣的追求。
领袖人民心连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倾注心力最多的是扶贫工作,考察调研最多的是贫困地区,惦记最多的是困难群众。脱贫攻坚的每个重要节点和重大关头,都是总书记亲自谋划、领航定向;访贫问苦的每个细节,都融入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夙夜在公和使命情怀;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一系列指示要求,都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定盘星和指南针;总书记在抗疫期间对脱贫攻坚的指导部署和殷殷嘱托,都为广大干部群众决战决胜增添了强大动力。
纵览24个村的跨越巨变,盘点乡亲们的心路历程,大家体会最深、最乐于分享的是:总书记不辞辛劳走进贫困农家嘘寒问暖、关怀勉励,给村子带来了阳光雨露,给干部群众加了油鼓了劲,没有总书记的关怀就没有今天的巨变!曾记否,脱贫攻坚的总攻动员令在骆驼湾村、顾家台村向全党全国发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在十八洞村首次阐述,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在考察华溪村后全面部署。这些普通乡村因总书记的到来,成为脱贫攻坚伟大实践的重要地标。难忘怀,“脱贫攻坚是我心里最牵挂的一件大事”,“全面小康路上不能忘记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家庭”,“党中央想的就是千方百计让老百姓都能过上好日子”……总书记在村里留下的亲切话语,一直温暖着干部群众的心窝,极大激发了他们勇往直前的奋斗力量。如今,村民们想起总书记同他们交谈时的情景都激动不已,说起总书记的指导和鼓励都如数家珍,更是将总书记带去的慰问品视为珍宝,有的“一直不舍得用,看着它就会想起总书记的话,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劲”。如今,村民们用质朴的方式表达对总书记的热爱、拥戴和感恩。班彦村村民自发栽下“感恩林”,以感恩为主题的土族“花儿”洋溢着喜悦响彻山间。三家村中寨司莫拉佤族村广场上的两个亭子,分别被命名为“感恩亭”、“思源亭”,寓意“吃水不忘挖井人,幸福不忘共产党”。很多总书记去过的脱贫户家里,成了远近闻名的“网红打卡地”。如今,大家最想和总书记说的话是“我们非常想念您”,大家的最大期盼是“请总书记再来看看我们的新家”,大家的共同心声是“脱贫不忘总书记,致富感谢共产党”。
从24个村的脱贫实践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领袖与人民心心相印。人民的衣食冷暖和幸福安康最为领袖牵挂,领袖的关怀和指引就是人民团结奋斗的阳光雨露和巨大引擎。脱贫攻坚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实践,也是“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这种生动实践,充满积极向上、催人奋发的力量,给人以深刻启示。
第一,贫困不是命运,只要肯奋斗就一定能战胜贫困。有人说,人的命天注定,贫困就是命运。这种宿命论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这24个村,无论自然条件还是发展基础,应该说都很不好,但短短几年,山还是那座山,人还是那些人,村容村貌和群众生活却来了个彻头彻尾的大变样。解读其中的奥秘,最重要的就是奋斗。摆脱贫困是一个同自然抗争、跟人自身斗争的过程,认命等于向困难低头,等靠不可能管得持久,只有励志图强,敢于奋斗,善于奋斗,不懈奋斗,才能迎来阳光、取得胜利。正如总书记在考察十八洞村时所指出的:“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几年来,24个村正是牢记总书记嘱托,以战天斗地的精神、坚如磐石的信心、一往无前的气魄,一步步克服困难,实现了脱贫攻坚的历史跨越。经历了这场前无古人的脱贫攻坚战,现在村民们普遍敢于向贫困的命运说不,大家不再求神拜佛祈求转运,而是把希望寄托在党的政策和自己的手里。骆驼湾村、元古堆村、宋家沟村在全村最显眼的位置,把总书记“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咱们一块儿努力,把日子越过越红火”、“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指示作为标语,就是对脱贫与奋斗关系的最好诠释。
第二,脱贫攻坚是大事,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把这件大事办好。在人类历史上,贫困一直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难题。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用了几百年也没能彻底解决这个难题。中华民族自古追求丰衣足食,有“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憧憬,也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情怀,但只有到了当代中国,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得以让梦想变为现实,把向往化为奇迹。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他多次强调:“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24个村在脱贫攻坚中党建引领、干群协力的全部故事,都饱含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党的宗旨的生动体现。事实证明,只有依靠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坚定执着,才能持之以恒地推进中华大地的减贫事业;只有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坚强领导,才能发挥无可比拟的显著优势,让千百年的梦想、亿万人的奋斗,汇聚成为中国人民摆脱绝对贫困、走向共同富裕的时代洪流。
第三,脱贫攻坚需要投入资源和财富,更能创造资源和财富。脱贫攻坚作为党和国家的一场重大战役,资源要素广泛集聚,各方资金大量投入。这种投入,不是用了就没有的终极消费,而是能产生持续效益、创造更多资源和财富的发展型投入。从24个村的脱贫攻坚实践看,投入产出比都比较高,多数项目的投入杠杆作用明显,产生了良好的乘数效应。群众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基础设施加强了,群众创业增收的条件就改善了,产业发展的门路也就拓宽了。助学培训等政策措施跟上了,群众的知识和技能就增多了,贫困的代际传递也就阻断了。乡村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明确了,群众投入的重点就抓住了,精准脱贫的要求也就落地了。金融信贷的支持加大了,农户的经营就逐步活起来了,投资合作的模式也就丰富灵活了。农村的发展跨越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就提高了,城市的发展基础也就更加坚实了。可以说,在这些贫困村摆脱贫困的过程中,不仅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大增强,而且一些企业、一些产业也在农村广阔的天地里得到快速发展,为国家、为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正是脱贫攻坚,使这些贫困村有了现代观念、市场意识,有了托起希望的乡村产业。实践证明,脱贫攻坚的过程,是授人以鱼的过程,更是授人以渔的过程,是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的过程。从全局和战略看,脱贫攻坚不仅是让千万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民生事业,而且是让中西部地区更好发挥经济社会发展最大回旋余地作用的关键一招。
第四,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脱贫攻坚必须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脱贫致富奔小康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终究要靠唤起干部群众千百万、同心干。24个村之所以能摆脱贫困,固然离不开各级各方面的大力扶持,但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贫困村的干部群众。这些贫困村所在县乡领导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很多同志说,脱贫攻坚的初始阶段,贫困村的干部群众不少感到茫然,没有目标,缺乏信心,不知脱贫从哪儿下手,甚至不知脱贫意味着什么,是习近平总书记为他们点燃了希望之火,是各方面支持帮助使他们开阔了视野、树立了信心。随着一项项政策落地、一个个项目实施、一笔笔收入增加,村里干部群众的点子办法就越来越多,不少人“眼里都是藏不住的活络”,“脑子一转就是一个主意”。几年来,脱贫攻坚经历了一个由上级“推”着村里走到村里主动往前“跑”的转变过程。这个转变,主要就是在一系列政策举措的有效带动下,贫困村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得以激发,主观能动性得以调动,创造活力得以释放。现在,这些村各方面“能人”越来越多,不少村出现外出务工和经商者纷纷回村创业的景象。实践证明,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基层干部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只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充分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创造活力,脱贫攻坚的大业就一定能完成,乡村振兴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来源:新华网
所属栏目:扶贫要闻
发布时间:2020-10-12 09:07:11
-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的通知
发改投资〔2020〕1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安全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统计局、气象局、能源局、国防科技主管部门、烟草局、林草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文物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明确规定的投资管理基本制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是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基本手段,也是项目单位便捷获取政府管理服务信息、高效推进项目工作的重要工具。用好项目代码是项目单位的法定义务和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为落实项目代码制度,规范项目代码管理、促进项目代码应用,我们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采取分批切换、逐步过渡的方式,河北、浙江、天津、青岛为第一批切换地方,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技术改造;山西、江苏、安徽、湖南、广东、重庆、陕西、青海为第二批切换地方,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技术改造;其他地方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安全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统计局
气象局
能源局
国防科工局
烟草局
林草局
民航局
文物局
2020年9月17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0-10-10 17:09:34
- 助力消费扶贫 营造良好氛围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七个扶贫日,为营造部机关干部职工关注关爱扶贫事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将我部定点帮扶贫困县产品汇总表附后,可根据需求扫码购买。
附件:消费扶贫产品清单
所属栏目:中心动态
发布时间:2020-10-09 18:02:01
- 成都推进“互联网+招标投标”改革 将把区块链技术融入招投标系统
9月28日下午,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解读《成都市全面深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标志着成都营商环境3.0版政策体系正式上线。在营商环境3.0版政策体系中,成都市提出创新推进“互联网+招标投标”改革。
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是否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是衡量一个地方营商环境是否优良的重要指标。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成都建立的“全覆盖、全流程、全公开、全联通、全市域”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涵盖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招投标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三大功能平台,正解决了营商环境的这一突出问题。在2019年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成都市的招标投标指标评价结果获得了优秀成绩。
成都市发改委副主任向进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阶段,成都市将重点从两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标投标”改革:
一是实现新技术场景应用。将运用区块链技术在多方共识存证、不可篡改等方面特性,将成都市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以及交易中心的评标过程信息的数据上链,将区块链技术融入现有系统。
二是进一步深化全行业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在全面实现电子化的基础上,组织经信、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结构化的招标标准文件模板,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活动运行和监管的质量效率。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邹悦, 编辑: 陈怡西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0-10-09 17:13:17
- 工信政府采购专刊(2020年9月,总第21期)
一、政策法规
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2020年8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现行《条例》于1995年发布施行,在规范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深化分税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的行政法规。本次《条例》修订体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将预算法实施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法治化;细化明确了预算法有关规定,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做出具体规定;满足预算管理实际需要,根据近年来的实践对预算收支范围、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各项工作做出相应规定,确保公共财政资金节用裕民。《条例》共8章97条,主要从明确预算收支范围、强化预算公开要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预算草案编制时间、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财政专户等方面做出规定。
(信息来源:根据财政部官网信息整理)
财政部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从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基础管理、规范管理行为、完善追责机制四方面提出14点要求。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落实“过紧日子”,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固定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购置、建设、租用。购置、建设、租用固定资产的,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并做好政府采购等履约验收与固定资产入账的衔接。严格按规定标准配置固定资产,没有配置标准的,结合本单位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求,厉行节约,合理配备。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一边出租出借、一边新增配置。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财政部:政采电子化交易监管规则不适用《电子招投标办法》
财政部近日发函明确,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及监管规则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不适用《电子招投标办法》。
据了解,湖南省财政厅近日就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的相关问题向财政部致函。财政部经研究向其复函并作出答复。财政部明确,按照《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有关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坚持“公共服务”定位,主要围绕交易服务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不得介入各行业主管部门法定监管职责,不得改变各行业法定交易规则,也不得强制进场交易。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及监管规则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不适用《电子招投标办法》(发展和改革委20号令)。
针对各类采购方式的电子化流程设置,财政部指出,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多种采购方式,很多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多轮谈判磋商,采购程序非标准化,不宜“一刀切”的按某一种采购方式流程实行全电子化交易。强制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电子招投标流程,不仅于法无据,也会影响采购效率,不符合41号文确定的“服务高效”基本原则,不符合非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的实际情况。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工作动态
财政部公布2019年全国政府采购简要情况
2019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3067.0亿元,较上年减少2794.4亿元,下降7.8%,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0.0%和3.3%。
一、地方政府采购规模下降明显。中央预算单位、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规模分别为2666.3亿元和30400.7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8.1%和91.9%。地方政府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下降较大。
二、工程、服务类采购规模降幅明显。货物、工程、服务采购规模分别为8607.0亿元,15004.3亿元和9455.6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26.0%、45.4%和28.6%,增幅为6.7%、-4.5%和-21.7%。其中:地方预算单位工程、服务规模分别较上年下降5.2%和23.5%,导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下降。
三、分散采购规模占比持续上升。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规模分别为13042.4亿元、4913.0亿元和15111.5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39.4%、14.9%和45.7%。
四、公开招标采购仍占主导地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分别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8.3%、1.0%、3.6%、6.2%、1.4%和6.2%,公开招标采购规模占比较上年上升7.8个百分点,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规模分别下降2.1和5.6个百分点,其他采购方式占比基本持平。 主要原因:一是服务类项目占比大幅减少,导致服务类采购项目普遍采用的非招标采购方式占比下降,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占比相应上升。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管理,使单一来源采购占比下降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显现。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方面:全国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633.7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0%,全国优先采购环保产品718.7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全国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24519.1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4.1%,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11922.3亿元,占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48.6%。公务机票购买情况:全国共37.2万家预算单位购买公务机票1181万张、金额达162.2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7.8%和17.6%。
(信息来源:财政部官网)
哈尔滨工程大学召开资产工作部署会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期各项工作部署,保证年度工作顺利开展,哈尔滨工程大学国资处近日召开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善用辩证思维,探索创新路径、工作精准发力,做好对下半年学校各项重点工作的支撑。针对完善资产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落实采购“放管服”工作,提升采购服务能力等方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同时就业务工作改进、服务手段创新、管理水平提升展开讨论,提出工作拓展创新建议。涉及深化调查研究和工作研讨常态化机制,完善“检查-反馈-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采购活动后评价机制,扩大线上业务办理范围,多维度畅通沟通渠道,拓展业务咨询深度和广度等内容。
(信息来源: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站)
三、综合信息
我军开展定价择优采购试点
近日,军委后勤保障部就定价择优采购开展试点。推动军队采购从“拼价格”向“比质量、优服务”转型,有力提升军品质量。
实施定价择优采购与传统采购模式相比,在定价方式上,采用先期论证测算定价,促进采购单位一体化统筹管理预算、科研、定价和供应;在招标评审上,全过程聚焦军品质量,取消“价格分”,强化评审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在质量管控上,由多方共同监督评价质量。
试点分先行先试、改进完善、总结推广三个阶段推进,对部分物资、服务类项目试点开展定价择优采购,军民通用的货架产品以及技术成熟、标准恒定的军品暂不适用定价择优采购。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北搭建“政采贷”线上平台 为中小微企业纾困
近日,湖北省财政厅建立省级“政采贷”线上平台,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该平台即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湖北省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复工复产步履维艰。为帮扶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建立“政采贷”平台是其中关键的一环。
线上“政采贷”业务的主要模式是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银行业务系统与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通过政府采购、融资申请、授信意向等数据的传输共享,实现政府、银行、企业的三方信息在线交互,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从融资申请到贷款发放的“一站式”服务,有效满足政府采购中标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
相关财政负责人强调,“政采贷”平台上线后,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采购人等各方主体,应严格依法依规参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活动;财政部门也将继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更大力度激发全省中小企业的市场活力,降低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成本,提高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获得感。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山西省上线分散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
据了解,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打造的分散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近日正式上线。
为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各参与主体须按照要求准确表述有关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内容,该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有效提高了采购的经济性和效率性,大幅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为规范分散采购进场。中心坚持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运行程序化、交易电子化的工作思路,先后出台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守则》《评审专家现场守则》《评标区管理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服务与管理办法》《交易现场见证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截至目前,已有40余个分散采购项目全部完成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工作。中心下一步还将着力推进不见面开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以解决一些特殊项目的专家资源不足的问题。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海南省将实施评审专家信用评价管理
海南省财政厅近日出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评审专家信用评价实行累积记分制管理,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发挥评审专家专业支撑作用。《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管理、评审专家选聘、评审专家继续教育测试、评审专家信用评价、评审专家解聘与监督管理等作了全面规定。
《办法》规定,评审专家信用评价实行累积记分制。记分来源分为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的履职情况评价。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评审专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的,暂停其专家抽取资格一年。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广东省集采目录向“省域统一”目标迈进
广东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新目录”)明确,全省原则上实行相对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
新目录与财政部制定的《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保持基本一致。并以《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为基准,结合实际情况,保留了现行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等6个项目,不包含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同时,新目录明确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按照新目录的相关要求,广东省财政厅还将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卖场,制定统一的电子卖场交易目录和交易规则,不断拓展和丰富各类电子交易方式,为各级预算单位提供方便、快捷采购渠道。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四、统计数据
2020年8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一、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8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0%,比上月略降0.1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总体平稳运行。
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2.0%,与上月持平;中型企业PMI为51.6%,比上月上升0.4个百分点;小型企业PMI为47.7%,比上月下降0.9个百分点。
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新订单指数和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均高于临界点,原材料库存指数和从业人员指数均低于临界点。
生产指数为53.5%,虽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但仍位于临界点以上,反映制造业生产量与上月相比有所增长。
新订单指数为52.0%,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连续4个月回升,表明制造业市场需求持续恢复。
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7.3%,比上月下降0.6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主要原材料库存量继续减少。
从业人员指数为49.4%,比上月略升0.1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企业用工景气度基本稳定。
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50.4%,与上月持平,高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原材料供应商交货时间仍在加快。
(信息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五、专题研究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认定及其解决路径
刘涛
一、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认定依据
不管是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还是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中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构成一是要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二是要有通过虚假响应谋取、骗取中标的主观故意。关于第一点,《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列举了五种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和劳动关系证明等。实践中弄虚作假的表现当然更多,有虚假的社保缴纳记录、产品检测报告、技术指标参数,甚至是虚假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印章等等,造假的手段和方式可以说是五花八门。
有关第二点主观故意的判断,招标投标法律体系采取的是严格准客观标准,就是有确切证据表明或者按照正常人的通常理解,认为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来自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而非过失,即被认为是故意通过虚假响应谋取中标。尤其要注意的是,这个推定故意的判断,应严格限定在有确切证据,或者按照正常人的通常理解能够形成一般共识的范围之内。只要有任何证据表明行为人的弄虚作假行为存在过失的可能,或者按照正常人的通常理解,行为人谋取中标的目的存疑,在没有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这一推定就不成立。
2018年1月1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五百一十七号),财政部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云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其对同类事项的不同处理思路,就鲜明的体现了这一适用原则。
财政部针对该案投诉人提出的两项投诉分别进行了辨析说理,关于投诉事项一,投诉人认为金商祺投标产品曙光天阔I620-G20服务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支持NFC面板”,财政部经调查核实认为,招标文件要求包含“支持NFC面板”,金商祺在响应时删除了该部分内容,在没有响应的情况下,不但没有进行明示,而且标示无偏差,存在较强的主观故意。同时,在调查期间,其也未能证明其投标产品满足该项要求。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政府采购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关于投诉事项二,投诉人认为金商祺投标产品曙光DS800-G25系列磁盘阵列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获得VMware、VAAI、VASA兼容性认证”,财政部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储1和存储2的第9项指标要求为“获得VMware、VAAI、VASA兼容性认证”,由于该指标要求不明晰,中标人对此也作出了相应解释,可以认定其对此项要求理解存在偏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
这一案例虽然来源于政府采购领域,其内在逻辑和价值取向也一样适用于招标投标领域,其本质从大的方面讲是如何理解诚实信用原则在公共采购领域的地位、作用及其具体适用问题,从小的方面说是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准确界定问题。但是不管从哪个方面讲,未经调查核实取得确切证据证明,或者无法按照正常人的通常理解得出普遍共识,单凭部分证据和主观推断认定弄虚作假谋取中标,违背立法精神和立法目的,会在事实上形成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泛化,使得供应商(投标人)的任何无心之失都有可能构成弄虚作假谋取中标,从而导致中标无效的后果,这很显然并不是公共采购立法的初衷。
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问题的解决路径
必须说明的是,强调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严格认定,并不代表对公共采购领域里大量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相反,因为此类行为对公共采购诚信基础的侵蚀和采购效率效果的破坏,它一直是公共采购立法、司法和执法规范的重点。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处理结果信息公告共计265则,其中47则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问题。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处理结果信息公告共计130则,其中15则涉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问题,可以说,这一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供应商(投标人)违法违规问题的重灾区。
在诚信体系建设远远谈不上完善的当下,公共采购领域自然无法独善其身。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大量涌现、屡禁不绝,把它归因于社会大环境当然没有问题,要治理起来也确实极为困难,但是公共采购自身也并非无计可施、无事可做。从财政部公布的有关案例来看,此类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问题大部分是在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在专家评审和确定中标人阶段发现处理的少之又少。这说明我们现有的专家评审和采购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环节在这一问题上的审查确认流于形式,形式审查的特点非常明显。过度依赖事后质疑投诉和监督检查,不但使得大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行为无法及时发现,还使得发现问题后处理纠偏的成本极高,严重影响采购的效率和效果。
专家评审制度的问题有目共睹,这里不再赘叙,现在的问题是,即使我们解决了现在亟待解决的专家遴选、考核及职业道德建设问题,以现有的封闭式独立评审方式,仍然无法解决及时发现、准确认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因为除非评审专家对评审项目及供应商(投标人)情况的了解足够深入、足够全面(这个可能性几乎没有),否则这种几乎杜绝任何形式的检索、调查、求证甚至是评审专家的专业讨论的评审方式,会使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发现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使发现了,因为缺乏有效可靠的佐证,评审专家也根本没有认定的动力和信心,对供应商(投标人)响应材料真实性的审查流于形式就是必然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关于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的报告义务之所以在实践中成为僵尸条款,原因也在这里。
独立评审的本意是否是禁止任何形式的检索、调查、求证以及评审专家之间的专业讨论,这个问题是很值得探讨的。独立评审再怎么强调,其重心还是在评审,在于如何保障评审的质量,实现采购的目的。评审要独立,讲的是评审专家的意志独立不受他人非法干预,强化对评审客观公正性的保障,其出发点和落脚点还是在评审的质量上。只要能够保证评审专家的评审活动不受无关的非法干预、有助于提高评审的质量,评审专家基于评审需要采取的检索、调查、求证、讨论都应在允许之列(当然具体实现形式需要认真研究),这是推动现有的评审方式从形式审查为主向实质审查转变的必要举措之一。
同样的,在现在公共采购领域深化改革、强化采购人(招标人)主体责任的大背景之下,在制度层面确保采购人(招标人)对评标报告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的权利,是现实所需,也是解决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问题的重要抓手。应在立法、司法、执法各个层面鼓励采购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环节对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予以必要的调查核实,而不是现在简单的盖章确认。
采购人(招标人)作为采购结果的最终承受者,理应有义务、也有动力去做这种核实。很多人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采购人(招标人)的此种复核权,既然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招标人)编制,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招标人)组建,在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招标人)对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的意义就不大。意义大不大暂且不论,采购人(招标人)作为合同中的一方,在要约承诺的过程中,难道都不能对对方要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这个问题不言自明,似乎没有争论的必要。同时,评审专家作为采购人(招标人)的代理人,其在评审活动中是否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采购人(招标人)通过对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的复核进行验证,理论上并没有任何问题。
至于有人担心采购人(招标人)通过此种复核可能会试图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提出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要求,这个问题确实存在,立法者也早已先知先觉,在立法环节规定了采购人(招标人)的诸多禁止性行为,以实现保障采购人(招标人)合法权利与维护评审结果严肃性之间的相对平衡,这其中包括: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等等,都是这一规则要求的体现。
(特约稿件)
疫情期间如何开展“不见面”形式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传统的谈判形式需要供应商与谈判小组针对项目进行面对面交谈,但是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开展见面形式的谈判活动,谈判过程将可能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这给传统谈判采购活动的组织带来了风险。那么,在疫情期间如何保证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顺利进行?笔者认为采用“不见面”形式谈判,即在采购活动全过程通过电子网络设备、现代通讯等工具或方法实现文件的传输以及采购活动各方的沟通,减少或避免人员面对面接触的一种采购活动组织形式,可以解决这个难题。
一、关于竞争性谈判的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对竞争性谈判的程序及谈判、评审过程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定。
纵观各省及地市相关法律法规,仅有贵州省财厅发布的《关于竞争性谈判方式有关问题的规定》(黔财采〔2006〕34号)一文中规定竞争性谈判必须采用面对面形式。由此可见,除贵州省外,其他省份从法律法规层面都未禁止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谈判采购活动。
二、开展“不见面”形式谈判活动的途径
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实现不见面形式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组织。
途径一为选择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即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全过程。包括发布采购公告、谈判文件下载、供应商提出提问或质疑、发布澄清及修改、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在线截标、在线评审、在线谈判、多次报价(或最后报价)、发布成交公告、发送成交通知书等。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人员整个过程均无需面对面接触。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是疫情期间不见面形式组织采购活动最理想的解决方案,但对于部分还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地区或机构而言,则可以通过途径二解决“不见面,少接触”的问题。
途径二为在传统采购活动的基础上,将传统的面对面递交响应文件、参加截标会议、谈判、多次报价等做法调整为采用电子网络设备、现代通讯等工具或方法来实现文件的传输以及采购活动各方的沟通,从而完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本文将重点对途径二进行探讨。
三、“不见面”方式谈判过程的探讨
传统的谈判采购活动,可能出现“见面”的场景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采购文件的领取、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标环节、评审环节、谈判报价环节、成交结果通知的领取。
对于采购文件、成交结果通知的领取,可以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发布、邮寄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解决“见面”领取的问题。
对于响应文件的递交,可以通过上传电子化交易平台、邮寄等方式解决“见面”递交的问题。采用邮寄方式的,可在采购文件中注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送达,发送快递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对于响应文件的编制可以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因快递等非供应商原因出现包装破损,可以在不拆封响应文件的前提下通过拍照、录制短视频等方式记录寄件收到时的外部状态并与供应商寄件人进行联系确认,以避免或消除后续出现因快递包装影响响应文件密封性问题争议的隐患。
对于截标环节,根据《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八条中关于竞争性谈判的规定,竞争性谈判的报价不可以公开唱标,因此截标环节最主要的事项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性情况。对于截标会议,可以采用直播方式邀请供应商远程观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中写明拟使用的直播软件。截标会议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摄像头下进行全方位展示响应文件密封性以及拆封响应文件。未到现场的供应商对截标有异议的,可通过直播软件客户端提出,项目负责人通过直播软件与其通话联系,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截标会议现场直播画面进行录音录像保存。
目前主流的在线会议应用基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以腾讯会议为代表的便捷在线会议,参会人员在会议APP中输入代理机构提供的会议号,填写供应商名称和参会人员姓名即可参加会议。另一种是以钉钉会议为代表的标准在线会议,参会人员需要注册钉钉账号,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账号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账号邀请参会人员进入截标大会。相较于标准型在线会议,便捷型的优点在于方便参加,即开即用,只需输入对应的会议号就能进入会议。它的缺陷在于一般不自带会议录像功能,如果需要保存直播视频,只能使用额外的设备,这就意味着要投入更多的设备和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要求选择在线会议的类型。
对于评审谈判环节,如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则需要对授权人的身份、报价文件的盖章及递交、澄清答复等细节问题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谈判小组向供应商提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进行。为避免供应商不作回应,可在谈判文件中写明逾期未做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经电话催告仍不澄清的,视为放弃应答。谈判过程的提问及回答可通过视频软件、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需要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将经签字扫描后的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为了节约评审时间,报价环节可以采取电话报价方式,先由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现场工作人员与供应商电话连线进行报价,再让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签字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谈判文件中应明确规定电话报价与书面报价不一致时的处理方式。
为了及时联系到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文件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并且规定未填写联系方式可能发生的后果及责任。
四、分析和总结
上述途径二的方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见面”的问题,但实践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不足。不足之处在于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需使用外部的直播软件来实现,外部的直播软件在功能上并不能完全适用于采购活动的规则。直播方式双向沟通的便利性相对于传统的见面形式仍存在不足,具体来说就是供应商发言、会议纪律的组织不够便利等问题。因此,该途径是在技术层面未能完全解决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情况下的“权宜之计”。
除竞争性谈判外,政府采购项目还有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这些方式采购活动的组织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未能完全控制和消除的情况下同样可采用上述“不见面”的方式。
笔者呼吁业内各方加大对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平台的开发及完善力度,尽快解决多次报价、远程评标保密性的技术难题,使电子化招标投标平台能够完全适用于不同采购方式的采购活动规则。另外,笔者也呼吁立法者在修法时充分考虑法律法规与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发展以及应用的适应性问题,从法律法规层面减少采购活动中的“见面”环节,引导招标投标活动进入不见面的“无纸化”时代。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供稿)
六、国家动态
国际公共采购一站式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在9月8日举行的服贸会“全球采购与数字贸易的创新融合”高峰论坛上,国际公共采购“一站式”交易服务平台正式发布并启动,该平台将为企业参与国际采购所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
国际公共采购“一站式”交易服务平台由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联合各方合作伙伴筹备建设,该平台以“顶层设计+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建设,功能包括产业互联网、中国进出口企业评价及认证、国际采购信息定制、国际公共采购培训体系、中国企业国际投标代理服务、跨境电商、直播经济、跨境支付与结算、供应链金融等。国际采购需要的所有环节将来都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完成,所以称其为“一站式”平台。
预计将有超过1000家国际采购组织及超过10万家供应商库在平台上线,未来3年内,国际公共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线上交易及结算规模将超过上百亿美元,实现全球采购+数字贸易的创新融合发展。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七、采购问答
【编者按】部系统单位如在政府采购实务中遇到疑难问题,可将具体问题发送电子邮件至本刊编辑部(邮箱:zbzxzhc@miitcntc.org.cn,来信请注明单位名称),本刊将邀请政府采购领域专家在本栏目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本期答疑专家:《中国招标》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 张松伟
供应商对哪些采购文件无权质疑
问:有一家供应商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提出质疑,说项目预算金额过低、不合理,对此采购人、代理机构该如何答复?
答:供应商对于项目采购预算无权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于此项质疑可以答复:“采购预算不属于供应商质疑的范围。”
采购文件包括的内容很多。《政府采购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供应商并不是对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都可以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一)项就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加了五个字的限定“对可以质疑的”,这就表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是不可以提出质疑的,也就是供应商无权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供应商无权质疑的采购文件内容至少包含八个方面:(一)采购活动记录;(二)采购预算;(三)投标文件里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布之外的内容;(四)定标文件;(五)验收证明;(六)质疑答复;(七)投诉处理决定;(八)评估报告里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布之外的内容。以上八个方面供应商无权质疑的内容要么涉及政府采购当事人内部事务、商业秘密,依法可以不公开,导致供应商无权质疑;要么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法律文件不容质疑。
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化整为零如何界定
问: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是200万元,我们单位今年的办公用品第一批采购了180万元,没有达到公开招标的数额,我们采取了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后来发现不够,还需要采购50多万元,因为,50万也没有达到公开招标的数额,我们又采用了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这属于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吗?如何界定化整为零?
答:是否属于化整为零,关键要看单位年度办公用品的预算金额。如果财政部门最终批复的年度办公用品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该单位以上做法就属于化整为零;如果财政部门最终批复的年度办公用品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下,该单位本年度后来的50万元办公用品采购是通过调整预算获得的采购资金,该单位以上做法就不属于化整为零。
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第28条的强制性规定。这一规定的立法目的是防止采购人规避公开招标。
如何界定化整为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8条给出了明确规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8条是判定采购人化整为零的重要依据。准确适用这一法条,要把握五个关键点。第一,判断化整为零有一个时间限度,即一个财政年度内,我国的财政年度是自然年度;第二,一个预算项目下,也就是说,要看采购人所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属于财政部门最终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同一个预算项目;第三,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第四,两种例外情形,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第五,本质是规避公开招标,如果多次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就不存在化整为零的问题。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实务当中,某些货物或者服务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的网上商城、电子卖场采购品目或者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品目,一些采购人就把本单位年度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这些品目的采购,分数次通过网上商城、电子卖场或者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来完成采购,最终,一年下来,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或者服务累计采购金额超过了公开招标数额,这同样属于化整为零。因为,网上商城、电子卖场或者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是针对小额、零星采购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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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8 16:17:26
- 北京新条例:政府采购40%份额要留给中小企业
日前,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调高了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服务的比例,规定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分别高于国家相关规定中30%和60%的指标。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5成以上面向初创企业
条例提出,本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中小企业。其中,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的资金占比不低于50%。
鼓励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可“同股不同权”
融资难、融资贵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难题,条例中有12条内容涉及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保障,包括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收益权、收费权、股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的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基于供应链核心部门、企业的信用和交易信息,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支持首贷服务中心、续贷受理中心和确权融资中心建设运行。政府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业务占比不低于80%。
此外,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直接股权融资,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专精特新板,提供挂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资服务、培训辅导等服务。为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始股东、技术骨干等不因企业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而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和话语权,条例规定了“同股不同权”制度,允许持股比例较小的股东享有更高比例的表决权、控制权,以保证科技创新企业保持技术优势和发展定力。
高管技术骨干可享人才引进政策
为强化涉企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条例明确,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应汇集政府和社会各方服务资源。针对政策缺乏兑现渠道、企业不知道怎么办等问题,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条例要求中小企业政务服务政策应符合政务服务标准化办理的要求,政策应明确办理条件、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等,不得附加“其他、有关”等模糊性兜底要求。
人才保障方面,条例提出,中小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骨干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才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或人才引进。支持引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医疗卫生、金融、体育等各类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确保中小企业引进人才占合理比例。
此外,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造成中小企业损失影响生存时,应给予税费减免、研发补助、房租减免补贴、就业保障、融资支持或者政府采购等措施。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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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8 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