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2025年中央决算报告中的政采“关键词”为绿色采购、修法、强监管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简称《报告》)。
《报告》中涉及绿色采购、法律修订及监管整治等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落实科技强国建设战略部署,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中央财政本级科技支出增长7.1%,加强对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继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中央财政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9.6%,加大长期稳定支持力度。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加强科技任务与经费统筹,提高科技投入效能。强化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在量子科技等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完善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发挥科技创新专项担保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新一批1200多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补,带动更多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实施合作创新采购、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等政策,促进自主攻关产品推广应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增26个城市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35个城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发挥政府投资基金耐心资本作用,启动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全面绿色转型。聚焦美丽中国建设重点任务,强化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中央财政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205亿元、增长7.5%,支持地方改善生态、保障民生。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中央层面在长江、黄河干流建立统一的补偿机制,地方层面已建立33个跨省流域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等工作,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4.4%,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提高到91.4%。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示范等重大项目,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务院@2025年中央决算报告中的政采“关键词”:绿色采购、修法、强监管
通过“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等渠道,集中资源支持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新增总装机比重达到80.4%,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量首次超过全社会用电增量。制定绿色主权债券框架,在境外发行首笔60亿元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引导带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坚持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落实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积极推进消费税法立法以及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修改等进程,推动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出台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将财政预算事项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认真落实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有关审查和分析意见,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整改,不断完善财政预算工作。健全与人大代表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扎实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下一步,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精准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做强国内大循环,做优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一是狠抓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地。严格落实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及时下达拨付预算资金,加快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发行使用,压实地方和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穿透式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加快落实各项既定政策举措,持续跟踪研判、调整优化,同时强化政策预研储备、根据需要适时推出。二是推动扩大内需和优化供给。稳步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继续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对服务消费支持力度,深挖消费潜力。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加大对新质生产力、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投资力度,严格项目储备、筛选、监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三是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电子卖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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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4 16:54:43
- 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完善医药集采!三部门出台公立医疗机构设备集中采购新规
近日,国务院印发《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分设7个专栏,提出将健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完善药品和医药耗材集中采购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
《规划》明确提出,推动药品供应保障与使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以安全质量为核心加强药品监管,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时更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健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
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规范有序推动该项工作全面落地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主要任务
(一)分级组织医用设备部门集中采购
国家级集中采购。国家卫生健康委继续负责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并建设基础设施工程、逐台按程序获得注册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行集中采购。
省级集中采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属地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购置资金投入量大、市场竞争不充分的其他医用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26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集中采购。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采购,可结合需要增加采购频次。
市地级集中采购。积极有序推进市地级医用设备集中采购。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工作。
(二)推进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
国家卫生健康委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加强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支撑保障,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即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医用设备,下同)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高值医用设备有关采购信息及时上传登记备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部署。
重点环节
(一)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制定本级医用设备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按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试点市地要本着稳妥审慎、先易后难的原则,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研究拟定市地级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不得将应当属于省级实施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交由市地级采购。
(二)确定实施机构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所属单位等非营利事业法人中择优选择1家专业能力强、内控管理规范、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中采购实施机构,具体组织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依据协议约定的采购任务,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集中采购。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
(三)加强采购需求管理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采购需求管理主体责任,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设定、报送采购需求,并强化采购需求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集中采购实施机构要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定采购需求等方面发挥专业支撑作用。根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需求,科学合理分级分类划分采购包,不搞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要全面规范反映采购需求,经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书面确认后发布。
(四)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
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
(五)健全报告制度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集中采购重大事项和年度情况报告制度。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中采购工作方案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告本年度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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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4 16:36:36
- 财政部:2026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公布!
7月22日,财政部国库司发布了2026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2026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具体如下:
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 047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全国税收收入97 865亿元,同比增长5.3%;非税收入23 182亿元,同比增长2.3%。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 240亿元,同比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68 807亿元,同比增长2.7%。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38 581亿元,同比增长6%。
2.国内消费税8673亿元,同比下降3.4%。
3.企业所得税25 880亿元,同比增长3.9%。
4.个人所得税8982亿元,同比增长13.1%。
5.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9758亿元,同比增长11.8%。关税1150亿元,同比增长5.1%。
6.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3 387亿元,同比增长5.4%。
7.城市维护建设税2730亿元,同比增长3.8%。
8.车辆购置税1153亿元,同比增长13.7%。
9.印花税2752亿元,同比增长40.9%。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549亿元,同比增长97.3%。
10.资源税1604亿元,同比增长11.5%。
11.契税2019亿元,同比下降14.7%。
12.房产税2782亿元,同比增长6.3%。
13.城镇土地使用税1408亿元,同比增长2.6%。
14.土地增值税2146亿元,同比下降15.3%。
15.耕地占用税830亿元,同比下降3.5%。
16.环境保护税167亿元,同比增长18.6%。
17.车船税、船舶吨税、烟叶税等其他各项税收收入合计637亿元,同比下降0.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 329亿元,同比增长1.5%。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1 218亿元,同比增长6.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 111亿元,同比增长0.6%。
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21 608亿元,同比增长0.6%。
2.科学技术支出4854亿元,同比增长1.3%。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6亿元,同比下降6.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 360亿元,同比增长7.6%。
5.卫生健康支出12 191亿元,同比增长10.8%。
6.节能环保支出2294亿元,同比下降10.3%。
7.城乡社区支出9838亿元,同比下降2%。
8.农林水支出9714亿元,同比下降8.6%。
9.交通运输支出5472亿元,同比下降2.6%。
10.债务付息支出6991亿元,同比增长4.5%。
二、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 244亿元,同比下降21.6%。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97亿元,同比增长10.3%;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2 847亿元,同比下降25.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778亿元,同比下降3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 705亿元,同比下降16.4%。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239亿元,同比下降64.5%;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 466亿元,同比下降8.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17 105亿元,同比下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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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4 16:31:48
- 爱廉说丨坚持用廉洁文化固本培元
廉洁文化是人们长期形成的关于廉洁的价值理念、行为规范、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的总和。习主席指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党员干部只有坚持用廉洁文化固本培元,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清风正气,才能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人生路上行稳致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进行谋划,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纳入重要改革举措,再到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制定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走进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社风民风不断向善。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廉洁思想和廉政智慧。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就必须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资源,不断推进廉洁文化与人民同呼吸、与时代共命运,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历来把廉洁视为立身之本、为政之基,重视修身立德、克己慎独、尚廉守正,积淀形成了底蕴深厚、内涵丰富的廉洁思想与从政智慧。《周礼·天官》确立“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的官吏考核标准,奠定古代履职守廉的基本规范;管仲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把“廉”提升到关乎国家兴衰安危的重要位置;《晏子春秋》中写道“进不失廉,退不失行”,意在告诫为官者,得到晋升时要保持廉洁自律,卸任后也要坚守节操。历史上亦不乏名留青史的清官廉吏,如“不持一砚归”的包拯、被誉为“海青天”的海瑞、“岂能为私人谋枝栖”的郑板桥等,都生动诠释了为官从政者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廉洁操守。这一句句箴言警句、一个个历史典故,凝聚起中华民族崇廉拒腐、清廉守正的深厚文化共识,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砥砺廉洁操守、涵养清风正气的生动教材。我们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系统梳理历代典籍文献、优良家规家训、清官廉吏典故,深入提炼蕴含其中的慎独慎微、尚俭戒奢、秉公持正、勤政为民等价值理念,并结合新时代使命任务为传统廉洁文化注入时代内涵、赋予时代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古老的廉洁传统、廉洁思想与新时代廉洁文化相融相通。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摆正“小家”与“大家”的位置,严格管好自身、管好亲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筑牢拒腐防变家庭防线,以纯正家风涵养优良作风、厚植廉洁根基。
淬炼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革命文化诞生于烽火岁月,积淀着丰富的革命精神与优良传统,是共产党人滋养初心、淬炼品格的宝贵精神财富。回望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廉洁奉公镌刻在奋斗旗帜上,融入共产党人的价值理念中,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衷心爱戴。从革命年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延安时期的“延安作风”,再到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两个务必”;从被捕时身无分文的方志敏,到背着金条乞讨的刘启耀,再到分毫不沾公家财物的彭雪枫……无数优秀共产党人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矢志为人民利益、为革命胜利、为理想信念牺牲奉献,让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历久弥新。奋进新征程,我们必须大力弘扬革命文化,充分依托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陵园等红色阵地,常态化开展沉浸式、场景化廉洁教育,让党员干部在置身历史场景中感受革命先辈的清廉操守。要将廉洁教育贯穿党员干部培养成长全过程,不断创新传播载体和方式,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把红色故事中蕴含的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时代价值讲出来,让他们在革命精神的浸润下坚定理想信念,在体悟红色故事中涵养清廉品格,真正把革命文化蕴含的廉洁作风传承好弘扬好,确保红色江山后继有人、代代相传。
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党领导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创造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把廉洁从个人操守提升为制度规范,从道德自律扩展为社会风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视野中,廉洁不仅是一种传统美德,更是一种社会责任;不仅关乎个人品行,更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破除特权思想、整治特权行为,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让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成为鲜明导向。推动廉洁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将其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政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断增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意识,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通过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的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在全社会形成崇廉、守廉、护廉的浓厚氛围,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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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4 16:27:29
- 八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附答记者问)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6年6月12日第32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广电总局审签,现予公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8号)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广电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令2026年第44号,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办法》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办法》起草背景是什么?
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对于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8号)明确,鼓励经营主体在招标投标、商业往来等市场活动中,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优惠或便利措施。近年来,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优化改善,但也存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不充分、公共信用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结果应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规范公共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主要思路和内容是什么?
《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实践,聚焦解决经营主体关切的重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办法》共5章37条。
第一章总则,规定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二章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明确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范围及其归集、共享、公示、查询的具体要求,并对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作出规定。
第三章公共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公共信用评价的评价主体、评价要求和异议申诉渠道,明确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环节,禁止地方自行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并要求动态清理公共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规定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要求,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对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具体类别、市场化信用评价以及解释机关、施行时间等事项作出规定。
三、《办法》对加强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具体提出哪些机制要求?
《办法》围绕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全链条管理机制提出了系列要求,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更好应用。
一是目录管理机制。明确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范围和具体类别,对确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和数据规范提出要求,统一信用信息认定标准。
二是归集共享机制。对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方式、时限要求作出具体规定,推动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共享共用。
三是集中公示机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示评标专家依法被取消评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四是查询应用机制。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委托代理机构、选聘评标专家、开展评标、确定中标人等环节,应当查询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并对存在失信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五是申诉处理机制。对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申诉处理程序作出规定,建立统一的申诉渠道,明确申诉处理时限,保障招标投标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办法》对加强招标投标参与主体信用约束作出哪些规定?
《办法》聚焦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4类招标投标参与主体,逐项明确实施信用约束的具体情形和方式。
一是对于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信用状况作为招标人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对存在泄露交易涉密信息、串通投标、向评标专家行贿,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7类严重失信信息的招标代理机构,禁止委托其开展代理业务。
二是对于评标专家,要求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在专家管理全过程应用信用管理手段。在入库阶段,对存在受到取消评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等3类严重失信信息的评标专家,不得聘任入库;在日常管理中,鼓励开展信用评价并据此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对于存在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等8类严重失信信息的评标专家,调整出库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对于投标人,依法限制严重失信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对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拒不履约,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5类严重失信信息的投标人,明确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否决其投标,招标人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人。
四是对于招标人,将招标人纳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的公共信用评价范围,要求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根据评价结果,提高或者降低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并可以实施告知承诺制等便利服务措施,引导和督促招标人规范履职。
五、《办法》对公共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作出哪些规定?
《办法》对规范公共信用评价、拓展应用场景提出具体要求,深化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
一是严格限定实施主体。规定由国务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确定本行业统一的公共信用评价规则,明确地方不得自行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从源头上解决信用评价“碎片化”、通过信用评价实施地方保护等问题。
二是划定评价“负面清单”。列明公共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的禁止性情形,防止通过公共信用评价或评价结果应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评价方面,明确不得根据不同区域、所有制形式、规模等设置差异化得分,或将业绩、市场占有率等不能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在应用方面,要求不得将评价结果作为唯一条件或赋予不合理权重,不得区别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规模的企业的同一等级信用评价结果。
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鼓励在设置评标标准(资格审查标准)、确定保证金缴纳机制、核验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出具保函(保单)等重点环节参考公共信用评价结果;要求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根据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良好秩序。
六、推动《办法》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办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办法》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贯落实。推动各有关部门准确把握《办法》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公共信用评价,用好公共信用评价结果。面向各类企业和评标专家开展《办法》宣传解读,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诚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二是健全配套制度。制定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公共信用信息范围。编制全国统一的数据规范,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有关业务系统的互联共享,提高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精准性规范性。
三是加强动态监测。持续跟进《办法》落实情况,对公共信用评价和具体应用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监测,畅通企业、社会公众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清理和纠正以信用评价变相设置交易壁垒等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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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4 15:29:00
-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几年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的总体目标,提出两个关键时间节点:
到2028年,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初步构建融合互促的创新发展格局。
到2030年,“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步入技术引领、产业繁荣、安全可靠、智能普惠的发展新阶段。
“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如何做?六个方向划重点
1.推动信息通信智能化技术演进发展
聚焦人工智能在5G-A/6G、新一代光网络、“IPv6+”、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应用,开展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网络架构研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加强网络智能体创新发展与应用
支持研发专业性高、落地性强的网络大模型和智能体,突破大小模型协同、多智能体协同、智能体通信等技术,打造自主智能体通信协议,深化网络领域适配与应用。
3.加快网络设备智能化水平提升
探索在各类网络设备中部署智能算力,应用人工智能算法增强网络设备的业务感知、调度、优化和安全防护等能力。
4.推进网络建设运营全场景智能化能力升级
提升模型在网络“规建维优营服”等全场景感知、分析、决策、执行一体化能力,实现从单点智能向跨域协同智能演进。
5.增强网络边缘推理能力
以场景需求为导向,探索在网络边缘设备部署推理算力,为人工智能在交通、低空经济、制造、文娱等场景应用提供通感算智一体边缘计算服务。
6.提升优化智算云服务
推动平台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模式创新发展。提升智算云服务水平,推动智能体云化部署。
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底座,从哪些方面入手?
1.夯实网络支撑底座
加快建设400Gbps/800Gbps等骨干传输网络,有序推进城域400Gbps及以上高速光传输系统设备应用,构建城域毫秒级低时延入算能力。
2.优化算力设施部署
构建枢纽—区域—边缘三级节点协同的算力设施体系,建立完善国家和区域算力平台,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集约化、市场化的算力服务体系。
3.提升算网综合供给能力
丰富多种网络专线类型,实现业务快速开通和灵活调度。面向智能体等上行带宽和时延需求,提升光纤接入网上行带宽配置,推进支持大上行能力的5G-A网络部署。
四个领域同时发力,“AI+通信”如何改变生产与生活?
1.打造网智融合新终端
加强具身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创新。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家居设备、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
2.丰富信息消费新场景
鼓励基础电信企业积极利用人工智能赋能传统电信业务,深化智慧个人助理、智慧管家、家庭看护等人工智能应用。
3.赋能垂直行业提质升级
围绕垂直行业“智改数转网联”需求,推动网络解决方案+行业大模型综合信息化服务融通发展,推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套餐式、模块化“网络+人工智能”服务。
4.推动社会民生智能普惠
面向卫生健康、教育等社会民生领域,开展智能健康监测、老人和儿童看护、智能课堂等应用,提供精准化与普惠化服务。
技术创新步伐加快,治理机制如何及时跟进?
1.提升“以网管网”智能监管能力
推动信息通信行业管理创新,构建全流程、精准化、在线化的监管能力,打造集数据展示、态势研判、风险预警于一体的监管智能决策中枢。
2.强化智能化安全保障
加强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攻关,持续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和数据安全实效评价。推动智能网络设备和网络智能体功能性能、风险等验证评估。在防范治理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持续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标准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化活动。
4.优化公共服务能力
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开展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创新试验验证,研究构建网络智能化水平与智算服务分级分类评估体系。
《实施意见》落地有何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基础电信企业、设备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创新,加强相关技术、产品落地推广。
2.加大支持力度
通过多种资金渠道支持网络智能化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攻关。
3.加强国际合作
围绕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相关技术、标准、应用、安全等,与各国加强交流合作,凝聚发展共识。
4.开展宣传推广
及时总结“人工智能+信息通信”优秀经验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所属栏目:工信之声
发布时间:2026-08-24 15:26:23
- 三部门:优化环保装备发展环境,研究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推动关键环保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加快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优化产业发展环境4个方面提出12项政策措施。
在推动关键环保技术装备研发攻关方面,《意见》指出,要开展关键技术“揭榜挂帅”,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实施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三年提升行动;推动优势企业、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建设环保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环保装备中试平台。
在加快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方面,鼓励用户企业在采购中综合考量环保装备性能、效率、能耗、水耗、寿命、运维等指标,引导优质优价采购,避免单一价格因素中标。指导第三方机构在用户评价基础上发布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清单,推动优质装备更大规模推广应用等。
在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方面,支持优势环保装备企业“走出去”。推动环保装备企业积极承建国际节能环保成套装备工程,扩大环保技术和设备出口。推动成立国际环保装备科技组织,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环保装备科技合作计划,开展海外合作投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延伸产业链,打造国际承包、海外研发、跨境电商、产品贸易一体化的跨国企业,提升产品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环保技术装备“走出去”。
在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方面,要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装备项目更新改造。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支持环保技术装备攻关和中试平台建设。落实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支持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适时研究对环保装备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加大环保装备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健全环保装备细分领域产品标准体系,推进非标产品系列化、成套化,成立环保装备行业标准化组织等。
据悉,历经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环保装备制造业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据有关行业协会测算,“十三五”以来,环保装备制造业总产值年复合增长率接近6%,2024年达到9200亿。环保技术发展呈现出“总体并跑、局部领跑”特征,整机和成套装备基本满足国内污染治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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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4 15:23:56
- 工信部:印发最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4项内容与招采强相关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更新,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版执法事项清单)。
2025版执法事项清单共包含268项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事项按类别可分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其中,行政许可涵盖电信业务、无线电管理、工业安全、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行政检查涵盖产品质量、网络安全、资源使用等重点领域,行政处罚涵盖违法电信管理、违规生产销售、数据安全违规等领域;其他类别涵盖行政备案(如试办电信新业务备案)、行政强制(如查封非法电台)、行政征收(如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
2025版执法事项清单中,34项内容与招标采购相关。
第30项:对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41项:对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43项: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69项: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或者集中资格预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70项至第99项: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_HcXm7235VGDVosgWy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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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4 14:06:12
- 工信部:印发三年行动方案!事关通信建设工程招投标等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要求,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坚持系统谋划、依法合规、问题导向和协同推进。在坚持系统谋划方面,《行动方案》明确,要推动形成工程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施工安全、质量管控等环节互相衔接、共同促进的闭环。
《行动方案》从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工程设计建造质量、夯实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快工程建设标准供给、提高工程管理数字化水平、优化通信建设领域发展环境6个方面提出了16项任务,具体如下。
强化制度引领,持续完善制度体系
《行动方案》提出优化行业制度设计、强化企业制度体系建设2项制度任务。主要包括: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管理试点和实践经验,适时组织修订质量监督、工程招标、安全生产等相关管理制度、相关企业要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建设,压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质量分级分类管理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把握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工程质量
《行动方案》提出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容灾抗灾水平、加强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材料设备质量3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探索实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提高网络韧性,城市地区推动管线入廊,缺乏备份路由的偏远地区强化设施抗灾能力。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加强工程验收,形成管理闭环。加强进场质量检测,保障工程所需物料质量。
强化防范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行动方案》提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引导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推动相关企业制定隐患内部报告和奖励制度,强化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加强从业人员上岗管理、落实特种作业审批、规范防护设施设备使用、加强应急演练等手段,不断夯实以预防为主的安全防范体系。
加快标准供给,优化标准管理机制
《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工程技术标准制修订、优化工程标准管理机制2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通过技术标准迭代、管理标准优化,系统性解决现有标准要求不细等问题,满足通信基础设施容灾抗灾能力提升,行业共建共享,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等需求。加强通信建设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的专业化建设,提升通信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智能化、规范化、体系化水平。
创新驱动赋能,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
《行动方案》提出强化数字技术应用、推进工程档案数字化、聚力抓好平台建设3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鼓励各方主体应用信息技术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效率。强化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工程档案数字化管理。提升管理平台效能,基于平台积极推动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优化整合。
规范行业管理,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行动方案》提出提高培训服务供给、维护公平采购环境、规范造价管理行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4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通过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推动解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足问题。通过优化招标投标管理,推动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通过规范造价管理行为,遏制不良低价竞争现象。通过鼓励信用建设,提升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以下为《行动方案》一图读懂: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41orQf3UvJvLni23AGRW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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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4 13:54:19
- 习近平同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会谈

8月2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举行会谈。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邵艺博)8月2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举行会谈。
习近平指出,中约建交以来,始终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合作,是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大小国家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的生动写照。2015年,我们共同宣布建立中约战略伙伴关系,开启双边关系发展新篇章。面对变乱交织的国际和地区形势,建设更具内涵、更有活力的中约关系符合两国人民共同期待,也顺应全球南方联合自强的大势。双方要弘扬传统友好,增进战略互信,深化互利合作,密切多边协作,推动中约战略伙伴关系得到更大发展,不断为地区和平、稳定、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习近平强调,中方重视约旦在地区的独特和重要作用,坚定支持约旦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愿同约方密切政府、政党、立法机构、地方等各层级交往,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中约合作本质是互利共赢,双方要进一步深化发展战略对接,加强经贸、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矿产等传统领域合作,拓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能源等新合作增长点,全方位深化教育、文化、科技、旅游等交流,扩大人员往来,增进民心相通。中方愿同约方一道践行四大全球倡议,加强在联合国等多边机构协调和配合,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8月2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举行会谈。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 摄
阿卜杜拉二世表示,中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取得巨大发展成就,令人钦佩。约旦和中国建立了强有力的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始终相互尊重、密切协作,各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约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认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组成部分。约旦高度重视对华关系,致力于同中国深化经贸、制造、农业、科技、医药、文化、教育等领域合作交流,欢迎更多中国企业赴约旦投资,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约方高度评价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四大全球倡议,期待中国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更重要的领导作用。
两国元首就中东地区局势交换了意见。习近平强调,中方一贯主张全面停火止战,通过政治外交途径化解争端,认为包括约旦在内地区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应当得到尊重。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问题的核心,推动解决这一问题应坚持4点原则:一是必须坚持政治解决,锚定“两国方案”这一正确方向,推动巴以重启和谈,实现巴勒斯坦早日独立建国;二是必须坚持“巴人治巴”,巴勒斯坦是所有巴勒斯坦人的家园,应秉持“巴人治巴”原则推进约旦河西岸治理和加沙战后重建;三是必须坚持人道主义,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安理会应该切实负起责任,保护平民安全,确保人道主义援助,制止人道主义灾难;四是必须坚持公平正义,以国际法治为基础,以标本兼治为目标,以务实行动为路径,推动巴勒斯坦问题早日实现全面、公正、持久解决。
阿卜杜拉二世表示,约方高度赞赏中方在中东事务中一直秉持公正立场,支持阿拉伯国家正义事业,中方的正义立场对地区国家非常重要。约方愿同中方保持密切沟通,继续为缓和当前局势作出积极努力,让中东各国人民安享和平与繁荣。
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见证签署外交、经贸、产供链、司法等领域多项合作文件。
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约旦哈希姆王国关于深化中约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8月2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举行会谈。这是会谈前,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为阿卜杜拉二世举行欢迎仪式。新华社记者 申宏 摄
8月2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举行会谈。这是会谈前,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为阿卜杜拉二世举行欢迎仪式。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 摄
会谈前,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为阿卜杜拉二世举行欢迎仪式。
阿卜杜拉二世抵达时,礼兵列队致敬。两国元首登上检阅台,军乐团奏中约两国国歌,天安门广场鸣放礼炮21响。阿卜杜拉二世在习近平陪同下检阅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并观看分列式。
当晚,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为阿卜杜拉二世举行欢迎宴会。
王毅参加上述活动。
来源:新华社
所属栏目:时政要闻
发布时间:2026-08-24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