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市REITs专项支持政策一览
REITs的申报、审批和发行工作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2020年以来,全国已有7个城市政府或发展改革部门专门发布REITs政策文件,更有多省发文鼓励REITs发展,目前已发文的省份和城市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经济圈等区域,各地政策各具特色。
北京REITs12条
2020年9月29日,为推动基础设施REITs产业在京高质量发展,打造全链条生态体系,北京市重磅发布《关于支持北京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率先推出一批支持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的务实举措,围绕产业要素、产业生态、政策保障等三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
“北京REITs 12条”有三方面突出特点:
1. 突出存量资产盘活,打通基础设施投资良性循环“新渠道”:北京市在交通能源、生态环保、城市建设、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大量类型丰富的优质资产、总规模近2万亿元,如果按照标准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发行,至少可以盘活2000-6000亿元。2. 突出优势资源整合,打造REITs产业发展“新高地”:北京发展REITs产业具有独特禀赋优势,基础设施领域央企集聚,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大型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大多在京注册,在资产规模、质量和运营能力、品牌方面、可投资金方面具有先天优势。3. 突出政策工具集成,构筑金融服务业要素集聚“新优势”:围绕促进北京金融业、特别是资管行业跨越式发展,系统提出吸引各类资管机构在京落户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针对公募REITs对资产管理、设施运营、投融资等专业要求高的特点,围绕发展空间拓展、市场主体培育、国有企业激励等关键因素系统集成规划土地、办公用房、财税补贴、人才引进等激励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主体参与REITs的内生动力。
《关于支持北京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链接:
http://fgw.beijing.gov.cn/fgwzwgk/zcgk/bwqtwj/202009/t20200929_2103321.htm
成都REITs10条
2021年2月26日,成都市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成都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十条措施》,旨在进一步创新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成都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相关工作。相关措施聚焦“两区一城”等重点区域,创新市场准入、办公用房等支持政策,引导基础设施REITs市场、交易、中介、运营等企业集群发展。
“成都REITs10条”释放多重“机遇清单”,明确将加大优质基础设施REITs产品推介力度,对REITs关联人才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通过建立REITs高端人才引进机制鼓励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蓉安家落户,鼓励当地企业、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培育和壮大基础设施REITs中介机构市场,建立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条件成熟鼓励适时成立基础设施REITs产业联盟。
税收支持方面,成都市支持REITs管理机构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和《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照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金融服务业”条目,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支持力度较大。此外,成都市鼓励市属机构与企业通过新设、收购或参股等方式申请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资质,大力吸引优质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入驻。
《关于促进成都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十条措施》全文链接:
http://cddrc.chengdu.gov.cn/cdfgw/c120589/jksj_nry.shtml?id=126905&tn=6
上海REITs20条
2021年6月21日,“上海REITs 20条”《关于上海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与首批基础设施REITs项目同日“上市”,将上海发展基础设施REITs与服务国家战略紧密结合。一方面,“上海REITs20条”立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背景,对标新加坡、香港等亚太地区REITs成熟市场,依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平台作用,提出上海要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REITs发展新高地,以及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的目标愿景;另一方面,围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专辟一节聚焦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着力强化上海在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
“上海REITs20条”创新专项支持政策,提出设立上海REITs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当地相关原始权益人、专业服务机构、基础设施REITs资产受托运营管理企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将上海市相关领域现有优惠政策的覆盖面扩大到基础设施REITs,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政策在上海市率先落地。
《关于上海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全文链接:
https://fgw.sh.gov.cn/gfxwj/20210621/4e3f9f1233f24255815f0aaac563bd69.html
苏州REITs10条
苏州作为长三角重要中心城市,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密度高、质量优,近20年来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超1.2万亿元。2021年7月23日,在中国REITs论坛2021年会上,苏州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苏州市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简称“苏州REITs 10条”),在考虑苏州发展基础、资产特点和现有政策内容基础上借鉴了北京、上海等地的先行举措,围绕基础设施原始权益、项目产品、市场主体、中介服务、人才、政策等REITs机制要素和项目识别储备、资产权益整合、人才机构引育、财税政策激励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
“苏州REITs 10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重点突出REITs项目储备和产品培育。苏州开发区等存量产业基础设施的资产能级全国领先,“苏州REITs 10条”重点突出优质项目的识别储备和孵化培育,提出建立意向库、储备库、发行库三阶段的REITs项目库管理机制。二是研究设立市域统筹的REITs产业投资基金。“苏州REITs 10条”提出,要研究设立REITs产业投资基金,发挥产业基金整合REITs原始权益、吸纳多主体参与的投资平台作用,成为REITs项目库管理制度的有效补充和重要平台。三是强调新增投资与盘活存量资产的结合。为引导REITs盘活资金有效规范使用,调动各类原始权益人和各地、各部门主动识别和发起REITs项目的积极性,“苏州REITs 10条”着重提出通过REITs发展推动新增投资的相关举措。四是实施财税政策激励。在财政政策方面,公募基金管理人适用苏州金融企业总部落户奖励政策,实施REITs项目发行的当地原始权益人可争取一次性奖励及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在税收政策方面,列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项目享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目前涵盖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水利、电力在内的相关项目领域。
《关于苏州市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全文链接:
http://fg.suzhou.gov.cn/szfgw/zcjd/202107/6fa1ba5f24bb4ae09dd3f3b64c572f5e.shtml
广州REITs15条
2021年9月26日,广州市出台《广州市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措施》(以下简称《发展措施》)。《发展措施》以项目储备、政府服务、市场服务、风险防控和发展目标五个方面的支持为主线,提出广州支持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的15条政策措施。
“广州REITs15条”有以下两方面焦点值得关注:
1.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REITs产品投资:《发展措施》提出通过联动深圳、融通港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REITs发展高地的定位,引入港澳资金投资基础设施REITs产品,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REITs产品投资。鼓励支持已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重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基础设施资产扩募,做大基础设施REITs规模。
2.注重突出广州市重点领域和项目:《发展措施》着力推动广州市华南骨架高速公路网、轨道上的都市圈建设、白云空港一体化交通枢纽、南沙国际港区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等生态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重点领域项目的谋划和组织,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运营效率。
《广州市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措施》全文链接:
http://fgw.gz.gov.cn/tzgg/content/post_7810930.html
南京REITs11条
2021年10月11日,南京市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南京市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提档加速,全面推开。
《若干措施》共包括五方面11条政策措施,具体来看:一是充分发挥各板块的主体作用;二是对基础设施运营投入更大关注;三是加大对相关主体的政策激励;四是强化区域联动;五是其他配套服务措施。
与北京、上海、苏州、成都等地方文件相比,《若干措施》在工作范围、项目培育等方面突出南京特色和优势。在工作范围方面,注重与南京都市圈、长三角区域的联动发展;在项目培育方面,健全项目全链条管理机制,创新设置南京市市级项目后备库。此外,系列举措着眼于激发各方参与主体积极性。作为基础设施领域一项新型试点工作,在市对区高质量考核、创新名城建设、城市硅巷、基金集聚区等政策框架内,明确了针对性的鼓励措施,从提高工作实效的角度,激发各区(开发区)、原始权益人(产品发行人)、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等多方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西安REITs10条
10月30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西安REITs 10条”),并正式发布《西安市基础设施公募REITs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是目前国内由政府牵头发布的首部基础设施REITs工具书,从产品创新、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国资政策、产品路线策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西安REITs 10条”,从机制建立、人才培养、产业集聚、奖补激励及考核倾斜等多方面对西安市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予以政策支持:在机制建立方面,建立基础设施REITs协调机制,及由券商、律所、会所、银行等专业机构组成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智库,对相关项目持续跟踪及服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专业人才可按照西安市相关政策享受个税奖补、子女就学、人才安居等政策优待;在产业集聚方面,立足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发挥对关中平原城市群的引领带动作用,创新市场准入、异地办理、租金减免等便企支持政策,引导基础设施REITs市场、交易、中介、运营企业集聚发展,打造REITs要素集结高地;在奖补激励方面,对于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REITs储备项目库的西安市原始权益人,按其前期经费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成功发行基础设施 REITs产品的西安市原始权益人,按其发行规模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考核倾斜方面,将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
《西安市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全文链接:
http://xadrc.xa.gov.cn/xwzx/dtyw/617fad38f8fd1c0bdc6114f3.html
除了直接发文的城市外,各省级地方政府也同样重视基础设施公募REITs工作,将其视为助力当地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引入资本市场资金的一项重要的金融工具,以发布通知、方案等方式支持当地REITs发展。
2021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强调探索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建立REITs试点项目库,实施滚动管理,积极争取广西项目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2021年6月,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18号提案的答复》中提及,关于是否允许基础设施公募REITs设立环节股权、资产转让交易的所得税递延纳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会同财政部积极研究。
2021年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强调稳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并持续探索在水利、交通、能源等行业设立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大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创新融资工具推广运用。引导污水水务、环保清洁、绿色生态等领域的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2021年9月,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强调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落地,建立健全基础设施领域REITs项目库,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基础设施领域REITs。支持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来源:中国REITs论坛公众号
所属栏目:部门规章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民间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以我国民间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结构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分析、文献研究的方法对影响因素进行梳理。通过问卷调研,从企业的性质、地域、规模与经济预期等方面对影响因素进行多维度的对比分析,总结出不同视角下影响因素重要性差异的特点并探究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对相关政策的完善及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实践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基础设施项目;民间投资;资本结构;影响因素
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需求也不断增加。在目前传统基建尚需进一步完善、新基建发展利好的背景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具有现实意义,更有战略意义。然而,基础设施项目往往投资规模较大,建设运营周期较长,给政府财政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因此基础设施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可以预见,未来民间资本将会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
在民间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决策中,项目的资本结构是核心问题之一。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结构,与广义的资本结构不同,其对应的是项目公司中权益资本与债权资本的数量、比例关系以及具体构成来源。项目的资本结构不仅会影响项目的财务可行性,而且股东组成的不同也影响着项目的成败。合理的资本结构安排能够实现公平有效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提升投资效率,是民间资本成功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保障。现有项目资本结构的相关研究,大多通过模拟或者建模,得出项目的最优资本结构,较少有对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研究,因此本文将对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设计的影响因素开展研究,从不同视角对其重要性进行比较分析,同时研究结果还可以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调整和完善提供参考。
二、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识别
对资本结构的理论研究历经了古典理论、现代理论和新资本结构理论三个阶段。目前比较主流的理论有MM理论、权衡理论、啄序理论、代理成本理论、治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等。依据上述理论,对于资本结构的决策,负债利息的税盾作用、财务困境成本、代理成本、控制权及信息传递作用都是股东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
而对于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民间资本而言,其决策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包括成本、收益与风险等常规的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性质,还带有行业的特点。李超、张水波将轨道交通PPP项目的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分成政治经济制度、行业环境和项目特征三个方面。而Cai等认为在分析影响因素时不仅要考虑项目的风险,也要关注那些会对投资者产生激励的因素,胡一石等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干系人管理多方面,总结出7类18个影响因素。
基于文献总结、理论分析并结合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本文总结了19个项目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
序号
影响因素
A
利息具有抵税作用
B
增加负债比重能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C
负债过多会提高财务风险
D
股权和债权融资的费用及成本比较
E
提高资本金增强债权人的信心
F
行业平均负债水平
G
法律法规对最低资本金的要求
H
限制负债数量以使项目利益能流向股东
I
财务弹性(保持一定的负债)
J
不愿将利润让渡给债权人
K
维持现有股东控股地位
L
利用股东的专业特长,规避委托风险
M
负债过多会降低信用评级
N
宏观经济政策考虑
O
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难易程度
P
降低负债消除政府对项目破产的担忧
Q
降低负债消除供应商对拖欠账款的担忧
R
提高资本金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S
提高负债比例,降低总资本成本,从而降低未来服务或产品价格,
提升政府和用户满意度
三、 调研过程与分析
(一)调研设计与实施
为了进一步分析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本研究设计实施了专项调研。调研基于研究目标,利用李克特5点量表的方式来评估各个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调研邀请受访者基于实践经验对过往项目资本结构设计过程中考虑到的因素进行重要性评价。
经过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间三轮问卷发放,一共有63家参与我国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企业的管理人员参与,其具体信息如表2所示。受访者所在企业有46家曾参与过PPP项目,各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情况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受访者的单位性质构成、实践经验、地域分布等都较为合理,为进一步研究分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表2 全体受访对象基本信息
受访对象信息
内容
数量
比例
企业性质
中央企业
15
23.81%
地方国企
14
22.22%
民营企业
28
44.44%
地域分布
东北地区
0
0%
东部地区
36
57.14%
中部地区
12
19.05%
西部地区
15
23.81%
企业规模
小型企业
29
46.03%
中型企业
9
14.29%
大型企业
25
39.68%
经济预期
增长盈利
12
19.05%
不受影响
23
36.51%
有所影响
23
36.51%
严重影响
5
7.94%
总计
63
100%
表3受访者所在企业参与PPP情况
企业性质
参与PPP项目不同数量的企业数(个)
总计(个)
10个以下
10-50
50个或以上
中央企业
5
9
1
15
地方国企
6
3
9
民营企业
11
2
6
19
其他
2
1
3
总计
24
14
8
46
(二) 调研结果与分析
基于问卷数据,全体企业受访者对影响因素重要性判断的统计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影响因素
重要性
排序
C负债过多会提高财务风险
3.742
1
O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难易程度
3.697
2
M负债过多会降低信用评级
3.621
3
D股权和债权融资的费用及成本比较
3.530
4
N宏观经济政策考虑
3.500
5
E提高资本金增强债权人的信心
3.424
6
S提高负债比例,降低总资本成本,从而降低未来服务或产品价格,提升政府和用户满意度
3.394
7
G法律法规对最低资本金的要求
3.348
8
R提高资本金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3.333
9
H限制负债数量以使项目利益能流向股东
3.303
10
I财务弹性(保持一定的负债)
3.258
11
K维持现有股东控股地位
3.258
12
B增加负债比重能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3.242
13
Q降低负债消除供应商对拖欠账款的担忧
3.227
14
A利息具有抵税作用
3.212
15
F行业平均负债水平
3.212
16
L利用股东的专业特长,规避委托风险
3.197
17
P降低负债消除政府对项目破产的担忧
3.182
18
J不愿将利润让渡给债权人
2.985
19
注:表中重要性是指评分数据的平均权重数。
基于全体企业的调研数据显示,影响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决策比较重要的因素,大多与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与风险有关,同时,获取融资的难易及宏观经济政策这两个因素都反映了宏观经济的整体形势,说明企业作为投资决策的主体,在决定项目资本结构时除了对风险的考量,也对宏观经济较为敏感,这与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有关,基建项目普遍投资额偏大,企业投资十分依赖融资,为了优化项目结构,提高利润水平,融资渠道的难易与成本直接反映在项目的资本结构上。另一方面,MM理论中强调的负债的税盾效应、行业平均水平,以及体现信号传递理论的消除供应商与政府的担忧等因素的重要性排序较低,表明这些因素对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较小。
不同类型的企业在项目资本结构决策中考虑的因素可能不同。Nguyen等发现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规模、成长、经营风险等因素存在相关关系。也有案例也表明不同地区的PPP项目融资结构存在差异。因此本文将从企业的性质、地域、规模与经济预期等方面分类讨论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的差异。
1、不同类型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差异
根据企业所有性质不同,可以将受访企业分为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三类。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会导致经营策略、资源优势乃至规模地位的不同,因此不同类型的企业对民营资本决策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的影响方面和因素的考虑程度也会有差异。不同类型企业对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重视程度的统计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不同类型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因素
类别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整体
15
13
1
4
6
16
8
10
11
19
12
17
3
5
2
18
14
9
7
中央
企业
12
15
3
10
6
15
5
3
6
17
12
11
12
6
1
18
18
6
2
地方
国企
17
5
2
1
7
18
10
10
7
18
5
14
2
7
2
10
16
14
10
民营
企业
7
13
1
5
5
7
9
17
17
19
13
16
2
4
2
15
9
9
12
与整体平均水平相比,中央企业对项目资本结构的社会影响更为关注,其对股东利益的实现、利用股东能力等因素重视程度显著提升,这反映了中央企业经营策略的偏好:利用项目资本结构达到治理目的,保持股东的利益与财务弹性。而相反的,由于国有资本性质且本身实力较强,在融资方面容易得到优待,中央企业对于债权融资对信用的影响重视程度较低。
而地方国企在杠杆的成本和收益权衡之间更重视负债率过高带来的成本与风险。但是对于负债的效应本身,地方国企相比税盾作用,更重视负债的杠杆效应。
民营企业的影响因素偏好则反映了其对风险的敏感性和市场的依赖性,在决定项目资本结构时十分重视负债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市场情况与融资难易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资本结构。与平均水平相比,民营企业更为积极地参考行业平均水平以优化投资效率,降低风险。
综合比较不同类型企业视角下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差异,可以发现三种类型的企业虽然都十分重视融资成本和负债风险对资本结构的影响,但在经营策略和利益相关者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中央企业更偏向投资者、政府和用户,地方国企更偏向股东,民营企业更偏向投资者和供应商。因此,政府在制定资本金制度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不同性质对合理资本结构的影响。同时地方国企的杠杆率本身较高,统计结果还反映其对杠杆效应的重视程度较强,因此在“去杠杆”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的限制。
2、不同地域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差异
根据企业业务常驻地不同,受访企业可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企业三类(本次受访对象没有东北地区的企业人员)。不同地区的区位条件、政策支持倾向、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有所不同,因此地域因素也可能对调研结果产生影响。不同地域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差异的统计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不同地域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因素
类别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整体
15
13
1
4
6
16
8
10
11
19
12
17
3
5
2
18
14
9
7
东部
地区
10
9
1
3
10
12
6
14
12
19
7
14
2
5
4
17
14
17
7
中部
地区
9
17
4
7
2
13
11
7
9
19
16
17
11
4
1
13
13
4
3
西部
地区
19
5
1
8
5
16
8
11
16
18
8
11
3
4
2
14
11
5
14
东部地区企业决策时主要考虑的顺序为负债风险、融资成本、宏观状况。相比于整体平均水平,更重视负债的杠杆效应和税盾效应,反映了其较为激进的竞争策略。而中部地区企业在决策项目资本结构时十分关注资本结构对利益相关者、对融资难易的影响。这种现象与信号传递理论相符,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部地区企业在融资渠道上可能存在一些困难。西部地区企业在决策项目资本结构时考虑的方面较多,总体上看优先考虑负债水平产生的风险、成本与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态度较为谨慎,与中部地区类似,这可能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较低,资本市场不完善,企业融资面临一定困难有关。
综合比较不同地域企业的差异,可以发现不同地域企业在融资渠道难易、对利益相关者态度、经营策略差异上的区别受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资本市场完善程度、政策扶持倾向的影响:第一,东部地区企业对提高债权人、投资者信心的重要性排名在三个地区中是最低的,而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企业对这两个因素的排名均较高。相较之下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融资渠道不完善,企业融资难度大,故而在项目资本结构设计上更为顾虑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想法,以降低融资难度。第二,行业平均负债水平的重要性排名自东向西逐步下降,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三个地区的市场竞争强度与完善程度的差异。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市场竞争越激烈,同时信息的不对称性降低,企业对市场的依赖程度更强,因此为了制定更为合理的资本结构,获得更好的项目持续性,企业更需要参考行业平均负债水平。
3、不同规模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差异
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可将本次受访企业根据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划分为大、中、小三个规模类型。不同规模企业对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重视程度的统计结果如表7所示。
表7 不同规模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因素
类别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整体
15
13
1
4
6
16
8
10
11
19
12
17
3
5
2
18
14
9
7
小型
企业
15
11
1
6
4
17
11
14
17
19
13
16
3
4
2
9
7
7
10
中型
企业
15
7
2
6
4
10
10
10
7
19
15
15
1
4
3
15
14
7
10
大型
企业
9
15
2
2
14
12
7
9
9
19
7
12
5
4
1
17
17
15
5
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决策时存在共性,优先考虑的主要因素都是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难易程度与风险,然而横向对比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差异,可以发现:第一,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增大,企业对利用股东的专业特长,规避委托风险的重视水平逐渐增强。因为企业规模越大,股东实力一般也越强,而且在企业实力增强的过程中,在股东的选择上更有主动权,股东的专业能力配置也越完善。因此利用股东的专业特长规避委托风险能带来的收益也越高。第二,对降低政府和供应商的担忧这两个影响因素的重视水平随着企业规模增大而不断降低。企业实力增强,政府和供应商对企业履行责任的信任水平也随之增强,因其主要是基于企业综合实力而做出信任水平判断的。中小型规模的企业在融资的渠道和成本以及风险控制能力上均弱于大型企业。因此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中应充分考虑不同发展阶段的竞争优势,同时政府应根据企业规模不同而适当调整资本金最低水平,针对实力较弱的企业有一定的融资帮助,提高企业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意愿与能力。
4、 不同经济预期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差异
不同的经济周期阶段,宏观经济条件有不同的特征,而外部的经济条件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内部治理。因此本文根据企业因宏观经济影响而预计的当年盈亏状况,将其分为增长盈利、不受影响、有所影响和严重影响四部分。根据不同经济预期的企业而分类总结的企业对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重视程度的统计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不同经济预期企业视角下项目资本结构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因素
类别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整体
15
13
1
4
6
16
8
10
11
19
12
17
3
5
2
18
14
9
7
增长
盈利
17
9
2
2
6
17
9
2
9
17
6
9
2
9
1
14
15
16
6
不受
影响
15
9
1
4
7
16
12
18
12
19
8
12
2
5
3
16
9
5
9
有所
影响
6
14
2
8
9
6
4
12
14
19
17
18
4
3
1
11
16
13
9
严重
影响
14
9
5
1
5
14
14
9
9
14
9
14
5
1
1
19
9
1
5
处于增长盈利预期的企业视角下,排名最高的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包括融资成本、信用风险等方面。即使企业对未来经营有着良好预期,决定项目资本结构的最主要因素还是融资渠道获取的难易程度。但预期能够盈利的企业一般而言实力较强,应对宏观经济的抗风险能力也较强,因此政府、供应商、投资者对其的顾虑水平也较低,从而这些利益相关者的担忧不是企业决策项目资本结构的主要考虑因素。预计不受影响的企业对影响因素重要性判断与全体企业的平均水平类似,在决定项目资本结构时首要对风险与成本进行考量,还对投资者、供应商与股东的信任水平较为重视。当宏观经济已经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时,企业在决策项目资本结构时虽然依旧最重视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但对宏观经济的变化更为敏感,同时对政策、法规、风险重视程度较高,总体而言对负债的态度较为谨慎。而当企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严重影响时,宏观经济情况成为最主要的考虑因素,此外对投资者信心的重视也反映了严重受影响的企业在融资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困难,供应商与投资者是保证项目持续性的重要相关方,保持与其的良好关系也是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措施。
综合比较不同经济预期的企业的差异,可以看出:第一,项目资本结构决策主要依据和倾向都随着企业经营受宏观经济的影响程度不同而发生变化。对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视程度随着企业经济预期的转坏而不断提升,即企业经营越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敏感性便越强。这也反映了企业本身风险抵御能力的强弱,抗风险能力越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越弱,对经济政策变化的适应性越强。第二,无论是哪种经济预期的企业,对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难易程度重要性排名均十分靠前,表明了目前影响企业决定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的主要因素还是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结语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优化项目资本结构是增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保障,本文从不同角度对民间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进行总结与分析,研究发现企业在资本结构决策时整体上更多地关注资本结构本身的风险与成本,而更少考虑资本结构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
此外,企业所有制属性、主营业务所在地、企业规模及经济预期等方面对企业的决策偏好产生影响,原因主要反映在资本市场条件、融资渠道、风险偏好、资源优势方面的差异上。因此,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首要的任务是完善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难度与成本。在持续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规范监管制度和评级体系,为民间资本提供制度保障的前提下,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绿色金融等新型金融工具的完善,加强信息披露,为民间资本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提供渠道,并恰当的优化发行手续,降低融资成本。
其次,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规模的企业,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并根据地区间经济水平与企业实力差异有侧重的给予政策支持,如对中西部地区或中小型企业提供一定的降税或退税。配合针对性、分档次的资本金制度,降低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门槛,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最后,鉴于民营企业的性质特点与总体实力差异,政府可以制定一定的激励措施,合理使用补贴与税收优惠等工具,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同时在项目吸引投资时减少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打破民营企业进入的隐形壁垒,保障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的良性竞争,从而让项目资本结构更为合理的同时也能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建设的积极性,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来源:王守清PPP团队微信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监管权正式移交江苏省国金集团
2021年11月26日上午,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监管权移交会议在南京召开。根据江苏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批复文件精神,江苏省工信厅正式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监管权移交省国金集团,标志着江苏省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由股权划转逐步转入监管权移交的新阶段。江苏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赵光出席会议,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学同,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仲小兵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张金国主持会议。
江苏省招标中心于2018年启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2020年1月,改革总体方案获省事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通过,江苏省招标中心转企改制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0年6月,江苏省财政厅根据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决策部署,批复同意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江苏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经过一年多的改革过渡期,目前江苏省招标中心转企改制相关工作已全面完成,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公司进入常态化运作阶段。
江苏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学同在讲话中深情回顾了四年来江苏省招标中心转企改制和一年多来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组建运作的点滴历程,对招标中心及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此次监管权正式移交是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国金集团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举措,也是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他希望,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此次监管权移交为新的起点,认真落实省国金集团的统一部署要求,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为导向,以落实国企党建责任为根本,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党建引领保障功能,立足新的平台,抓住新的机遇,把握新的优势,展现新的作为,创造新的辉煌。
江苏省国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仲小兵对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正式加入省国金集团大家庭表示热烈欢迎。他希望,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继续保持长远的战略眼光、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既有事业的坚实基础上,坚持战略引领,找准自身定位,当好政府抓手,立好行业标杆,做好服务表率;坚持发展导向,更加注重效率效益,更加注重规矩规范,更加注重风险防控;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好党组织在引领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立足事业发展后继有人的高度,加强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人才高地,乘势而上,奋力开启我省招标事业发展新篇章,打造专业能力强、行业首位度高、品牌美誉度好的国内一流招标咨询机构。
会上,江苏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处长臧玉淼宣读了监管权移交批复文件。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宋航副总经理代表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国金集团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来源: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所属栏目:机构动态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招标中心第二党支部开展“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主题党日活动
2021年11月29日下午,招标中心第二党支部开展“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前,支部党员同志自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会上,李浩槊同志通过PPT演示的形式领学了学习时报文章《从四个维度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分别从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维度来认识《决议》的重大意义,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维度来认识《决议》的理论创新,从经验与精神相交融的维度来认识《决议》的永恒价值,从国内与国际相贯通的维度来认识《决议》的世界影响。
接着,李哲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简史》一书中涉及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相关章节,进一步从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维度深刻认识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最后,庞路遥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支部三位同志围绕总书记在讲话中对年轻干部提出的6个方面48个字的重要要求,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李哲同志围绕“党性”谈了学习体会:一是要把握增强党性这一主线,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自觉的党性立场,深刻把握共产党人的党性要求;二是要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如何论党性,要进一步认识党性的重要意义和核心内涵,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中明确党性的提高路径;三是要以坚强党性引领思想和行动,要从坚定跟党走、树立事业心、增强纪律性、提升大格局四个方面努力增强党性。李浩槊同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勤学苦练、增强本领”方面谈了学习体会:作为组织人事工作者,既要持续加深对政策制度的理解和把握,又要注意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相关知识储备,尤其是今年准备中级经济师考试,学习了很多人力资源专业知识,进一步扩展了知识面,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中心人才发展规划的研究工作中,深刻认识到勤学苦练对于年轻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作用。庞路遥同志围绕“注重实际、实事求是”谈了学习体会:在从事劳资社保等直接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中,深刻认识到注重实际的重要性,既要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又要结合实际情况,努力做到实事求是、严谨细致,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体现党员先进性。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同志们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理解。大家一致表示,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我们党百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认真汲取百年奋斗总结的宝贵经验,在新时代扎实锻炼坚强党性、踏实践行使命担当,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来源:招标中心党建微信公众号
所属栏目:学习动态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江咨集团召开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第四次推进会
2021年11月15日下午,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咨集团)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第四次推进会。江咨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改革办主任习蔚旻出席会议并讲话,集团总经理助理曾晓明主持会议。江咨集团改革办全体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所属公司改革分管领导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会议精神、江西省省委书记易炼红在江铜集团调研并与省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省国资委副主任江尚文在省国企改革推进会上讲话精神,总结交流了江咨集团公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调度部署下一阶段改革重点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改革考核、抓改革实效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出的明确要求,以考核评估为有力抓手和重要牵引,确保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会议强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一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深化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深刻领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要意义,避免“上热下冷”和看客心态,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应;二是扎实推动,动真碰硬,客观看待深化改革面临的压力和困难。要精准把握深化改革的关键点着力点,着力破解突出问题,推进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聚焦重点,对标对表,全面提升深化改革的实效实绩。要深刻对照“标准答案”找差距,改革办尽快结合评估要求更新重点工作提示,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江咨集团落地生根;四是加强沟通,上下协同,共同打造国企改革江西样板。要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目前已完成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改革进度,明年要完成的改革任务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以更高的质量、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提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会后,集团将组成督导组,赴所属公司现场督导检查,切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江咨集团改革办有关同志对改革任务逐项进行提示,督促各单位逐项落实。江咨集团纪委通报了改革进展情况。江招公司、海济租赁公司汇报了本单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做法和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全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业经理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江咨集团公司批准,2021年11月18日下午,江西国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正式实施并举行职业经理人聘任仪式。江咨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喻君龙、国宜公司董事长杨鹏出席聘任仪式并讲话。
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是江咨集团公司为顺应市场化改革需要、推动企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作出的重要决策。国宜公司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为集团公司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进行有益探索。本次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进一步明晰了经理层的职责使命,有利于塑造适应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企业家精神和契约精神,能够培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强烈风险防控意识、勇于参与市场竞争的职业经理人。
聘任仪式上,国宜公司董事长杨鹏与职业经理人曾典签订了《职业经理人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责任书》,并颁发了聘书。仪式由国宜公司总经理顾剑俊主持。受聘人曾典在表态发言时表示,将在江咨集团党委和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经营目标,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开拓创新,为江咨集团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力量。
来源: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栏目:机构动态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我国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PPP项目的主要顾虑研究
摘要:我国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路径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其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重要路径之一。本文基于调研数据,对比分析不同类型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本文发现社会资本的所有制类型、主营业务所在地、社会资本规模等方面对其参与PPP项目的顾虑产生影响。本文总结了不同类型社会资本的投资差异特点,分析产生差异的深层原因。基于调研结果,本文建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解决共性问题、关注个性问题”,一方面对合适项目少、社会资本融资难等社会资本普遍存在顾虑的问题给予关注,另一方面应将个性问题即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及不同规模社会资本顾虑的差异纳入到政策中来,做到有的放矢、逐个击破。
关键词:基础设施;PPP;投资;社会资本
一、引言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当前我国基础设施项目最主要的供给途径之一,PPP模式是我国财政政策在“稳增长”方面的重要举措。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融资,对于我国培育和发展社会力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发布,严监管、强落地、重规范成为市场共识,PPP项目的开展与实施逐渐由井喷期进入冷静期。为了帮助政府充分了解社会资本的顾虑,从而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更好地参与到基础设施PPP项目中来,本文将重点研究不同类型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PPP项目的顾虑。本文将基于调研数据,对各类型社会资本的顾虑按照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及对比分析,并基于调研结果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二、调研设计与实施
本文研究团队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参与某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专项工作,通过全国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邀请到来自63家社会资本的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调研。从所有制类型上看,这些社会资本包括中央企业(24%)、地方国企(22%)、民营企业(44%)以及其他(10%);从主营业务所在地上看,包括东部地区(57%)、中部地区(19%)和西部地区(24%);从社会资本规模上看,包括小型企业(46%)、中型企业(14%)和大型企业(40%)。可以看出,本次调研的受访企业具有较强的多样性,不同类型特征中的分布较为均衡,调研数据满足本文研究要求。
三、 调研结果与分析
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PPP项目时,可能存在合适的项目较少、门槛高、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情况、政府信用风险大、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融资难、收益低、回款难度大、不方便资本退出等顾虑,这些顾虑削弱了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为了深入了解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时的主要顾虑,本调研特别邀请社会资本在问卷中选择其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不多于3个),调研主要结果及分析如下。
(一)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的整体分析
整体受访社会资本视角下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数据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的比例及排名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
比例
排名
合适项目少
42.86%
1
收益低、回款难度大
36.51%
2
融资难
31.75%
3
政府信用风险大
30.16%
4
门槛高,进不去
22.22%
5
其他
22.22%
5
存在不公平竞争
12.70%
7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12.70%
7
不方便资本退出
7.94%
9
从表1中可以看出,近乎半数社会资本认为其参与PPP项目的最大顾虑是合适项目少,虽然很多基础设施项目都适用于PPP模式,但是规模是否合适、项目能否盈利、项目前景如何均是社会资本是否参与PPP项目需要考虑的问题。实际上满足这些条件的合适、优质的项目数量并不多,再加上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信息不对称,有时即使有优质项目社会资本也不能及时得知。虽然财政部在2016年建立了全国PPP综合信息公开平台,但这个平台存在信息填报不及时、项目数据不全等问题,且平台在实践中逐渐异化为一种变相审批的工作,并不能完全做到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信息互通。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上线了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但要真正实现全项目信息的及时公开、消除信息壁垒,还需要一定时间的过渡。
收益低、回款难度大是受访社会资本的第二大顾虑,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盈利,但PPP项目一般投资额巨大,运营时间长,不确定性大,社会资本投资对收益的担心也阻碍了对PPP项目的投资。此外,融资难与政府信用风险大也是社会资本的主要顾虑,PPP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往往高达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回报周期长,社会资本的资金缺口需要依靠融资补充,但如此长期、大额的融资需要项目本身条件优质和社会资本实力强劲、信用良好才容易获得,实际中社会资本往往很难满足这些条件,从而面对融资困难的情形。而许多地方政府失信的现象让社会资本对政府能否履约持怀疑态度,政府换届、契约意识不强都增大了参与PPP项目的政治风险,故而降低了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意愿。
(二) 不同所有制类型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差异
不同类型社会资本所处环境不同、适用政策不同,其视角下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程度也会受到影响。将社会资本分为不同类型进行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的数据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不同所制类型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
全部受访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数量及比例
不同所有制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数量及比例
中央企业
地方国企
民营企业
合适项目少
42.86%
1
40.00%
1
28.57%
2
46.43%
1
门槛高,进不去
22.22%
5
13.33%
7
7.14%
6
32.14%
4
存在不公平竞争
12.70%
7
20.00%
5
7.14%
6
14.29%
7
政府信用风险大
30.16%
4
33.33%
2
28.57%
2
32.14%
4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12.70%
7
0.00%
9
7.14%
6
17.86%
6
融资难
31.75%
3
13.33%
7
21.43%
5
42.86%
2
收益低、回款难度大
36.51%
2
33.33%
2
28.57%
2
39.29%
3
不方便资本退出
7.94%
9
20.00%
5
7.14%
6
3.57%
9
其他
22.22%
5
26.67%
4
42.86%
1
14.29%
7
从表2可以看出,与所有社会资本顾虑的比例及排名相比,中央企业对门槛高、融资难、合法权益等因素的顾虑比例大大下降,分析其原因,中央企业自身实力强劲,与政府关系密切,融资时又常常隐含有政府背书,因此融资难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问题对中央企业而言影响较小。在实操中有许多PPP项目在招标时甚至存在一些倾向性条款,只有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满足要求,故而对中央企业而言项目门槛高也不是其主要顾虑。
地方国企视角下,社会资本对合适项目少、融资难、门槛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顾虑比例相较于所有受访社会资本顾虑的比例有显著下降,与中央企业类似,地方国企属于国有资本,与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其对项目信息了解渠道更为及时和丰富,地方政府如有合适项目也会优先考虑地方国企,因此地方国企对合适项目少的顾虑较小。同样由于其为国有性质企业,因此在自身区域内聚集了核心的资源,实力较强,融资难、门槛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问题不是地方国企的主要顾虑。
民营企业视角下,社会资本对参与PPP项目最主要的顾虑还是合适项目少、融资难、收益低的问题。主要原因可能是社会资本将项目能否盈利作为首要考虑的条件,而大部分民企自身实力有限,面对许多涉及投资额巨大的大型PPP项目力不从心,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门槛虚高的情况,更加大了社会资本投资的难度。另外,地方政府考虑到担责的问题,往往更倾向于选择国企或央企,从而规避风险,使得民营企业处于劣势。再加上由于公权力的原因,民营企业与政府的实际合作中政府违约的道德风险也较大,因此加深了民营企业对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顾虑程度。
横向比较表2中三种所有制类型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可以发现,相较于国有资本,民营企业对合适项目少、门槛高、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融资难、收益低,回款难度大的顾虑比例都是最高的。这表明在实操中,民营企业由于自身实力与性质问题在竞争中存在一些障碍。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愿意贷款给国营企业,在利率上也更有优惠,而民营企业无论在融资难度还是融资成本上均高于国营企业,进一步加剧了收益低、回款难度大的问题。为了提高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的积极性,减少其投资时的顾虑,国家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优化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环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央企业的参与空间,但实际中还需要进一步的落实与完善,真正消除民营企业在投资时的诸多顾虑。而三种类型社会资本对政府信用风险大、收益低、回款难度大的问题都很重视,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强公信力建设,注重责任分担,强调履约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为政企合作奠定良好的信任基础。此外,还应挖掘优质项目,完善投资回报机制,做到政府与社会资本互利共赢。
(三) 不同地域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差异
本研究将社会资本根据业务常驻地不同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部地区包括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东北地区包含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包括除以上地区外的其他地区),并分别统计不同地域社会资本视角下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数据,如表3所示。
表3 不同地域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
全部受访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的比例及排名
不同地域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的比例及排名
东部
中部
西部
合适项目少
42.86%
1
36.11%
2
41.67%
1
60.00%
1
门槛高,进不去
22.22%
5
25.00%
5
8.33%
5
26.67%
4
存在不公平竞争
12.70%
7
13.89%
8
8.33%
5
13.33%
6
政府信用风险大
30.16%
4
41.67%
1
8.33%
5
20.00%
5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12.70%
7
16.67%
7
8.33%
5
6.67%
8
融资难
31.75%
3
27.78%
4
33.33%
3
40.00%
3
收益低、回款难度大
36.51%
2
36.11%
2
25.00%
4
46.67%
2
不方便资本退出
7.94%
9
8.33%
9
8.33%
5
6.67%
8
其他
22.22%
5
19.44%
6
41.67%
1
13.33%
6
从表3可以看出,与所有社会资本顾虑的比例及排名相比,东部地区社会资本的顾虑更偏向于政府信用风险部分,而对合适项目少的顾虑比例减少。通常情况下,人们普遍认为经济发达地区政府信用风险低,但本文的调研结果却显示东部地区社会资本对政府信用风险的顾虑程度高于其他地区。本文认为,被调研者的顾虑偏向于政府信用风险与“东部信用风险较低”的常理并不矛盾,主要解释有以下两点:一方面,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市场需求潜力大,PPP项目数量较多,也是PPP发展最为成熟的地区,因此项目市场需求不是阻碍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东部地区社会资本相对其他地区的社会资本来讲拥有更强的“内在实力”,在市场中具备更优的竞争力,因此融资难、收益低等问题并非东部地区社会资本需主要顾虑的方面,但是由于政府层面的因素非东部地区社会资本自身所能控制的因素,因此政府信用风险对于东部地区来讲是更难有效管理“外部风险”,故而政府信用风险成为了东部地区社会资本的“首要顾虑”,这也侧面说明了东部地区社会资本实力较强以及东部市场的强劲。
中部地区社会资本对收益低、回款难度大、门槛高、政府信用风险大的顾虑比例与所有受访社会资本顾虑的比例相比显著下降,更主要的顾虑是合适项目少以及其他问题。可以看出,中部地区社会资本对项目本身和政府行为都存在一定的顾虑,分析其原因,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难以比肩东部地区,相应地市场需求的潜力也相对较低。
与所有受访社会资本顾虑的比例相比,西部地区社会资本对合适项目少、融资难、收益低、回款难度大的顾虑比例增加,而对政府信用风险大、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顾虑水平下降,可以看出西部地区社会资本对政府行为的顾虑较小,而对项目本身数量、收益的顾虑更大,可能的原因是近年来国家对西部地区的发展扶持力度较大,西部地区政府为了引进投资,政企关系更为和谐与平等。与此同时,西部地区资源较为贫乏,经济欠发展,地方政府需要在不同模式之间取得平衡,因此合适的PPP项目数量较少,阻碍了社会资本向PPP项目的流动。
横向比较表3中不同地域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可以发现,自东部向西部,社会资本对合适项目少、融资难的顾虑逐渐增加,反映了合适项目数量与地域间自然条件差异、经济发展差异有关,越发达的东部地区合适的PPP项目数量越多,故而民间投资相应的顾虑减少。而东部地区的社会资本综合实力较强,融资更为容易,反之西部地区社会资本规模较小,融资难度更大。而各个地区社会资本视角下民间投资PPP项目的主要顾虑方向也有差异,首先东部地区的社会资本对政府信用风险、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顾虑最大,而中部地区社会资本对合适项目少、其他问题的担忧最高,最后西部地区的社会资本的主要顾虑为合适项目少、收益低、回款难度大等这些与项目自身有关的问题。各个地区的顾虑偏向不同可能是由于我国客观的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自然地域营商环境、社会资本实力以及市场机会等方面的差异而导致的,政府在推进促进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的政策实施时,应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实际环境,有取舍、有偏好地实施政策文件
(四) 不同规模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差异
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将本次受访社会资本根据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划分为大、中、小三个规模类型:小型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5000万元以下,大型企业10亿元以上,中型企业介于之间。不同规模社会资本视角下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数据如表4所示。
表4 不同规模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
全部受访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的比例及排名
不同规模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的比例及排名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合适项目少
42.86%
1
41.38%
1
44.44%
1
44.00%
1
门槛高,进不去
22.22%
5
24.14%
5
33.33%
4
16.00%
7
存在不公平竞争
12.70%
7
6.90%
8
11.11%
6
20.00%
5
政府信用风险大
30.16%
4
20.69%
6
33.33%
4
40.00%
2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12.70%
7
10.34%
7
11.11%
6
16.00%
7
融资难
31.75%
3
31.03%
2
44.44%
1
28.00%
4
收益低、回款难度大
36.51%
2
31.03%
2
44.44%
1
40.00%
2
不方便资本退出
7.94%
9
3.45%
9
0.00%
9
16.00%
7
其他
22.22%
5
27.59%
4
11.11%
6
20.00%
5
从表4可以看出,小型企业对政府信用风险与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担忧比例相较于所有受访企业顾虑的比例有所下降,可能的原因是小型企业参与的项目规模较小,因此政府违约与存在不公平竞争的几率也较小。
中型企业在企业融资难、收益低,回款难度大、门槛高这几方面顾虑比例有所提升。相比而言,大型企业对门槛高的顾虑有所下降,而对存在不公平竞争、政府信用风险大、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和不方便资本退出这些方面的顾虑比例较高。可能的原因是大型企业综合实力较强,因此较容易满足项目的投标要求,对门槛高的顾虑水平较低。而大型企业一般而言参与的项目规模较大,项目生命周期较长,涉及投资金额较大,政府的违约可能性更高。投资体量大也意味着资本退出较为困难,因此大型企业对这些方面的顾虑水平有所提升。
横向比较表4中不同规模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可以发现社会资本对政府信用风险大、存在不公平竞争、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这些问题的顾虑比例随着企业规模增大而增大,即越大型的企业对政府行为的担忧更强。这可能是因为大型企业承接项目规模更大、周期更长,在此背景下政府违约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更高,因此社会资本对此类问题的担忧更强。
(五)不同PPP业绩的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差异
本次调研统计了受访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数量。根据受访社会资本曾经参与过PPP项目的数量,将社会资本分为未参与过、参与了10个以下、10个以上50个以下、50个以上四个类别,并分别统计不同PPP业绩视角下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数据如表5所示。
表5 不同PPP业绩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
全部受访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的比例及排名
不同PPP业绩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
主要顾虑数量及比例
未参与过
10个以下
10-50
50个以上
合适项目少
42.86%
1
52.94%
1
41.67%
1
35.71%
2
37.50%
4
门槛高,进不去
22.22%
5
47.06%
2
20.83%
6
7.14%
8
0.00%
8
存在不公平竞争
12.70%
7
17.65%
4
12.50%
7
14.29%
6
0.00%
8
政府信用风险大
30.16%
4
11.76%
6
25.00%
5
42.86%
1
62.50%
1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12.70%
7
11.76%
6
12.50%
7
0.00%
9
37.50%
4
融资难
31.75%
3
17.65%
4
33.33%
3
35.71%
2
50.00%
2
收益低、回款难度大
36.51%
2
35.29%
3
37.50%
2
28.57%
4
50.00%
2
不方便资本退出
7.94%
9
5.88%
9
4.17%
9
14.29%
6
12.50%
7
其他
22.22%
5
11.76%
6
29.17%
4
21.43%
5
25.00%
6
从表5可以看出,与所有受访社会资本顾虑的比例相比,未参与过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对合适项目少、门槛高的顾虑水平较高,而对政府信用风险大和融资难的顾虑较低。社会资本对合适项目少、门槛高顾虑水平较高的原因可能是合适项目本身数量确实较少,或者即使有合适项目,对社会资本综合实力要求相对而言较高,这些社会资本也依旧无法参与,这也可能是这些社会资本从未参与PPP项目的原因。而正是因为这些社会资本从未参与过PPP项目,从而使其自然地低估了政府信用风险大和融资难这两方面的影响。
参与过10个以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的主要顾虑顺序与比例与所有受访社会资本顾虑的比例类似,参与过10个以上50个以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对合适项目少、门槛高的顾虑降低,对政府信用风险的顾虑提升。参与PPP项目经验较为丰富也意味着社会资本在PPP领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拥有较强的实力,因此对合适项目少、门槛高的顾虑水平较低,而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越多,实操中遇到的政府违约现象越频繁,故而对政府行为的担忧比例提升。
参与过50个以上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对合适项目少、门槛高、存在不公平竞争的顾虑降低,对政府信用风险大、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融资难、收益低,回款难度大的顾虑提升。可能的原因同参与过10个以上50个以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类似,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数量越多,经验越丰富的同时也意味着社会资本综合实力较强,在社会资本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故而对合适项目少、门槛高、存在不公平竞争的顾虑水平有所降低。但在社会资本竞争中处于优势并不意味着在政企合作间处于优势地位,PPP项目参与经历越丰富反而对政府行为担忧更强,同时也对项目融资难度和收益率真实水平有充分的认识。
横向比较表5不同PPP经验水平的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顾虑,可以发现,对合适项目少、门槛高的顾虑水平随着参与PPP项目经验的丰富而减少,而对融资难、政府信用风险大的顾虑水平则随着参与PPP项目经验的丰富而提升。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经验的社会资本背后的综合实力差异,也反映了项目实操经验对社会资本认知的影响,与政府合作越多,越担忧政府信用风险,实际执行中政府违约情况多有发生导致了不同PPP项目参与社会资本的顾虑差异。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对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主要顾虑进行了调研分析,可以看出无论哪种类型的社会资本,合适项目少、企业融资难是其参与PPP项目的最主要的障碍。
针对社会资本的不同类型,可以发现:从社会资本所有制来看,民营资本比国营资本的顾虑明显更多,尤其对合适项目少、门槛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等方面的问题表现出更明显的顾虑;从社会资本所在地域来看,东部社会资本更关注政府行为,中部和西部社会资本则更顾虑项目少以及项目质量问题;从社会资本规模来看,越大型的企业规模越担心政府信用风险大、存在不公平竞争等问题;从社会资本经验水平来看,对融资难、政府信用风险的顾虑随着社会资本经验水平的提升而加大。
基于以上结论,有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解决共性问题,关注个性问题”。其中“共性问题”指的是各类型社会资本普遍关注的合适项目少、社会资本融资难等问题。针对合适项目少的问题,政府应持续挖掘、推介优质的增量与存量项目,在各部门和社会资本之间加强信息交流,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为社会资本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加强融资支持,促进政府、社会资本、社会公众的合作共赢;针对社会资本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应当主动参与到社会资本融资活动中来,提高社会资本方融资信心,同时要针对PPP项目特征,引入长期金融工具,为PPP项目提供真正意义的项目融资服务。
第二,针对“个性问题”,即不同类型社会资本顾虑的差异,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制定时应注重政策的针对性,直击各类型社会资本的痛点,将政策瞄准社会资本最急迫关注的方面,做到有的放矢、逐个击破。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顾虑的差异,政府应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破不合理的市场壁垒,着力改善民营资本投融资环境,尽力消除民营资本在投资中存在的障碍,促进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公平竞争,鼓励更多民营企业进入到基础设施PPP项目中来。针对不同区域社会资本顾虑的差异,政府应意识到地域差异导致的社会资本态度的差异问题,从而将地域差异合理地纳入到PPP相关政策中来。例如,东部地区在制定政策时候可以向规范政府行为方面倾斜,正确识别和规避政府信用风险,加强政府公共部门在PPP模式中的自我约束,完善政府信用评价和监督体系,倡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在诚信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赢;中部地区政策制定应重视项目的挖掘和推介,加强和规范PPP信息公开制度,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实现项目信息的发布与投资需求的有效对接,为中部地区社会资本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西部地区政府应当将提高项目质量作为政策要点,向项目高质量方向发展,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深化改革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
来源:王守清PPP团队微信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昆明阳宗海风景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西藏阿里“十四五”绿色工业发展规划
2021年4月30日,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招国际)编制的《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阳宗海管委会”)经发局组织的评审会上获得评审专家一致同意并顺利通过评审。与会专家给予规划文本高度评价,项目委托方对中招国际工程咨询研究院(简称“研究院”)规划团队的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及严谨敬业、不辞劳苦的工作精神给予好评。
此次评审会邀请了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云南农业大学、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部门专家参加,研究院规划团队在评审会上针对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综合情况、“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东南部,2009年10月由云南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并成立阳宗海管委会。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比邻昆明市主城区,总面积546平方公里,辖181个自然村,共有企业113家,总人口9.5万人。区域内的阳宗海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为天然淡水湖泊,流域面积为192平方公里,湖面面积31.9平方公里,属珠江水系南盘江流域,素有明湖澄碧、高原明珠之称;现拥有享誉海内外的香港柏联SPA温泉、华侨城生态旅游小镇、云岭山生态旅游运动中心、阳宗海柳树湾康体温泉旅游等知名旅游品牌。
中招国际于2020年4月15日成功中标阳宗海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的《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阳宗海“十四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十四五”绿色发展战略研究》、《阳宗海全面融入昆明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对策研究》、《阳宗海“十四五”指标体系研究》等项目的规划咨询服务。
承接项目后,中招国际研究院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形成规划团队专门负责阳宗海管委会的相关项目。前后历时一年,规划团队成员秉承细心、耐心、责任心的原则,为阳宗海管委会提供了优质的咨询服务。规划团队有序、科学地拟定项目实施方案、收集资料清单,整理相关项目资料;研究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各类发布的政策规定;开展实地调研3次,参加部门座谈及汇报5次;从初稿编制到定稿提交共修改22次,定稿共计5.3万字,且附含项目表1个、规划图3张。同时,规划团队邀请“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领域专家,对编制内容进行了数次线上线下指导,并积极与经发局对接沟通,进一步深化了研究成果,最终高质量完成阳宗海纲要及一个专项规划、三个课题的编制,为阳宗海区域“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思路和举措,实现了战略规划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目标。
目前,规划团队已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纲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向阳宗海管委会提交了《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最终稿。
作为规范专业的咨询团队,中招国际工程咨询研究院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的项目竭尽所能,为共同推动“十四五”经济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努力。
2021年7月3日,中招国际编制的《阿里地区“十四五”绿色工业发展规划》,在阿里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召开的第二轮专家评审会上获得一致同意,顺利通过评审。
阿里地区是西藏自治区唯一的地区,位于中国西南边陲、西藏自治区西部、青藏高原北部,面积34.5万平方公里,是西藏面积第二大的地级单位。“阿里”一词是藏语音译,意为“属地”、“领地”、“领土”等。阿里地区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既有“天上阿里,孤绝之美”的赞美之词,又有“世界屋脊之屋脊”“世界第三极”“生命之禁区”的雅称。境内山系众多,阿里是喜马拉雅山脉、冈底斯山脉等山脉相聚的地方,被称之为“万山之祖”;同时,这里也是雅鲁藏布江、印度河、恒河的发源地,故又称为“百川之源”。著名的冈仁波齐峰被许多宗教教派共同奉为“神山”。阿里地区下辖7个县,共有7个镇和30个乡,阿里地区常住人口为123281人。2020年10月9日,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2020年12月,中招国际西藏分公司规划团队承接到阿里地区“十四五”绿色工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委托,迅速组织相关专业骨干人员组成规划团队,赴阿里地区开展规划相关工作。规划团队展现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境界更高的斗志,经过近7个月的努力,赴阿里地区与委托单位沟通对接,前期对接2次,实地调研1次,征求意见1次,走遍阿里全境,行驶6000多公里,翻过海拔5600米的雪山,完成资料收集、初稿编制、实地调研、多轮意见征求、第一轮专家评审等工作;同时,团队队员克服零下30多度的低温,顶着高海拔高原反应,克服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利因素,努力调整身体和心理的不适保证调研、沟通交流的顺利进行;共征求西藏自治区经信厅,实地探访与绿色工业相关的园区和企业等阿里地区(包括各县)40多个单位的意见,共计60余条意见,最终形成评审稿。
7月3日,阿里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在中招国际西藏分公司组织召开《阿里地区“十四五”绿色工业发展规划》第二轮专家评审会。会上,中招国际西藏分公司规划团队作为编制单位参会,在专家评审会上对阿里发展规划进行了详细汇报,并针对专家们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答复。专家组审议了规划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认为《阿里地区“十四五”绿色工业发展规划》思路清晰,产业发展布局合理,数据翔实,内容全面并文本规范,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同时,委托单位也对中招国际规划团队的规范专业、严谨敬业、拼搏奋斗的工作作风表示赞扬,对上述发展规划的编制成果表示肯定。
《阿里地区“十四五”绿色工业发展规划》是中招国际西藏分公司规划团队在阿里地区首个咨询项目。规划团队充分发扬“老西藏精神”,弘扬“两路”精神,在工作中不断增强能力、锤炼作风,为阿里地区未来五年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参考思路,也为下一步对接阿里地区咨询项目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来源: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栏目:机构动态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国办发〔202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遵循自然规律,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规划管控、政策扶持、监管服务、风险防范等作用,统一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为社会资本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构建持续回报和合理退出机制,实现社会资本进得去、退得出、有收益。严禁借生态保护修复之名行开发之实,严禁突破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等红线,严禁各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聚焦解决信息缺失、融资困难、政策分散、鼓励和支持措施不明确、交易机制和回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推动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坚持改革创新、协调推进。加强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改革协同,统筹必要投入与合理回报,畅通社会资本参与和获益渠道,创新激励机制、支持政策和投融资模式,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和创新动力。
二、参与机制
(三)参与内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包括责任人灭失、自然灾害造成等)的生态保护修复。对有明确责任人的生态保护修复,由其依法履行义务,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四)参与方式。
1.自主投资模式。社会资本单独或以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形式出资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2.与政府合作模式。社会资本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基金,投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项目,可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地方政府可按规定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
3.公益参与模式。鼓励公益组织、个人等与政府及其部门合作,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共同建设生态文明。
社会资本可通过以下方式在生态保护修复中获得收益: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等。
(五)参与程序。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灵活高效的工作程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积极性。一般可以采取如下程序:
1.科学设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等规划和有关标准要求,确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和重点项目。
2.合理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目标或核心指标、自然资源(其中矿产资源仅限于因项目需要采挖的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资产配置及后续产业发展要求等。涉及相关主体利益的,应当协商一致。
3.公开竞争引入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将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相应的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各类指标转让及支持政策等一并公开,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暨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人,并签订生态保护修复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协议,明确修复要求、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4.规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产品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保护修复产品的交易渠道,公开发布产品交易规则、企业信用评级等信息,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规范开展市场化交易。
三、重点领域
(六)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针对受损、退化、功能下降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河流、湖泊、沙漠等自然生态系统,开展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水土流失治理、河道保护治理、野生动植物种群保护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绿化、人工商品林建设等。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增加碳汇增量,鼓励开发碳汇项目。科学评估界定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建设范围,引导当地居民和公益组织等参与科普宣教、自然体验、科学实验等活动和特许经营项目。
(七)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针对生态功能减弱、生物多样性减少、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的农田生态系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土地复垦、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改善农田生境和条件。
(八)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针对城镇生态系统连通不畅、生态空间不足等问题,实施生态廊道、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基础设施和生态网络建设,提升城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九)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矿山损毁土地植被恢复、破损生态单元修复等,重建生态系统,合理开展修复后的生态化利用;参与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针对海洋生境退化、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实施退围还滩还海、岸线岸滩整治修复、入海口海湾综合治理、海岸带重要生态廊道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栖息地保护等。探索在不改变海岛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遗迹的前提下,对生态受损的无居民海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允许适度生态化利用。
(十一)探索发展生态产业。鼓励和支持投入循环农(林)业、生态旅游、休闲康养、自然教育、清洁能源及水资源利用、海洋生态牧场等;发展经济林产业和草、沙、竹、油茶、生物质能源等特色产业;参与河道保护和治理,在水资源利用等产业中依法优先享有权益;参与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生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广应用高效诱捕、生物天敌等实用技术;开展产品认证、生态标识、品牌建设等工作。
四、支持政策
(十二)规划管控。市、县级政府应将生态保护修复和相关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约束条件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态保护修复区域内各类空间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项目范围内涉及零散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需要空间置换和布局优化的,可纳入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一并依法审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等法定审批事项的,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项目完成后,通过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统一调整土地用途,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调整土地用途文件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十三)产权激励。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其中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对社会资本投入并完成修复的国有建设用地,拟用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该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在公开竞争中具有优先权;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可以依法依规比照上述政策办理。修复后新增的集体农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经营权依法流转给生态保护修复主体。修复后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的,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使用权。社会资本投资修复并依法获得的土地、海域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在完成修复任务后,可依法依规流转并获得相应收益。
释放产权关联权益。社会资本将修复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并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优先用于相关产业发展,节余指标可以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将自身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的,经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其在省域范围内占用同地类的农用地。
建立健全自然、农田、城镇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生态系统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则,逐步提高生态系统碳汇交易量。健全以社会捐赠方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制度,鼓励参与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开展人工商品林自主采伐试点,引导社会资本科学编制简易森林经营方案,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审批可依法依规自主采伐;采伐经济林、能源林、竹林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可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或规划自行设计,依法依规自主决定采伐林龄和方式。
(十四)资源利用。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其工程设计,对于合理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以及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如有剩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处置,并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合理收益。
(十五)财税支持。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益林,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纳入公益林区划的,可以同等享受相关政府补助政策。
(十六)金融扶持。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按市场化原则为项目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推动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的投资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技术领先、综合服务能力强的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资源资产。健全森林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和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保价值、保产量、保收入的特色经济林和林木种苗保险试点,推进草原保险试点,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完善灾害风险防控和分散机制。
五、保障机制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要畅通渠道、听取诉求,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增强长期投资信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统筹,制定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明确修复任务,设立项目并确定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及自然资源资产配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操作程序,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十八)强化示范引领。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头引领作用,搭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合作平台,促进各类资本和产业协同。鼓励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和方法等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推广,探索导向明确、路径清晰、投入持久、回报稳定的资源导向型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强科研人才梯队建设,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良性发展机制。
(十九)优化监管服务。建立投资促进机制,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汇总发布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投资需求、政策法规标准等信息。加强督察和执法,全程全面依法监管,严格规范行为,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奖惩联动。生态保护修复过程中涉及地理、生态、生物等方面敏感信息采集、处理和使用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品牌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的获得感和荣誉感,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事业,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0月25日
所属栏目:国务院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从项目管理到公共管理:PPP研究述评与展望
[摘要]当前中国PPP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理论研究却落后于实践,症结之一在于PPP项目管理和公共管理两大研究视角的割裂,前者过于微观且侧重市场逻辑,后者过于宏观又倚重科层分析。未来PPP研究应着力于科层和市场相结合的整合路径,揭开微观项目与宏观结构的互动逻辑,从而推动中国PPP理论体系化和政策清晰化,实现PPP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自2014年以来,中国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我国称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展井喷。根据国家财政部PPP中心的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末,全国累计签约PPP项目数量6546个、金额10.3万亿元。PPP模式日渐成为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主要机制,这不仅深刻地改变了我国公共投资结构,也将对地方治理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由此,PPP理论研究亦日益活跃,现已成为我国学术研究的热点话题。然而,PPP理论研究却落后于实践发展,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PPP政策指向模糊和认识不统一等困境。本文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核心症结在于:当前PPP项目管理和公共管理两大研究视角存在严重割裂。一方面,两者的分析对象和前提假设不同,前者着眼于项目的最佳实践和科学管理,后者致力于揭示政府行为逻辑并实现公共价值。
为更好地厘清PPP理论研究的整体脉络与研究现状,同时增进学界对中国PPP实践的理解,本文以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中文文献为基准,检索和梳理PPP相关文献,对中国PPP理论研究展开系统性综述,剖析两大视角割裂现状及成因,并提出整合路径的研究展望,希冀为未来的理论研究提供参考。
二、 基于两大视角的PPP研究现状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应用PPP,大致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自2014年以来的改革正式推动PPP成为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重要机制,也促使中国PPP研究从过往的微观项目管理视角向着公共管理等更加多元的研究视角发展。
界定PPP概念通常采用情境类型法,这源于PPP实践属性强且各国情境千差万别。这也是项目管理视角的PPP研究先于其他领域的主要原因。中国关于PPP的官方定义来自国办发[2015]42号文,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该定义明确政府为PPP项目责任主体,并限定其行为合规路径,相比西方的“公共部门”内涵更为狭窄;二是该定义采用“社会资本”来界定合作伙伴,相比西方的“私营部门”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含私营组织,还可以是国有属性的组织,如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有基金等。还需要说明的是,该定义实际上对伙伴设置了准入条件,要求伙伴至少“具备投资、运营管理能力”。除了营利性企业,国际上也有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做PPP伙伴,而我国目前的PPP实践中还鲜见其他组织,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来自我国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社会组织由国家民政部等部门主管,而2014年以来的PPP主要与国家财政部和发展发改委的职能相关。
(一)PPP项目管理研究现状
PPP项目管理研究缘起于工程建设管理,发端于公共设施的工程建设投融资。学者们历来热衷于做PPP项目管理的文献综述或荟萃分析。本文通过中国知网(CNKI)以“SU/TKA=‘PPP’并含‘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并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并含SU=‘项目’并含‘项目管理’”作为检索式,且勾选“工程科技Ⅰ辑”“工程科技Ⅱ辑”和“经济与管理科学”数据库,检索得到2014年1月1日-2020年7月15日的2276篇文献,主要包含四类主题。
1.关键成功因素(Critical Success Factors,CSFs)研究PPP项目成功实践的影响因素。这是PPP项目管理领域最早也最丰富的研究,自1996年Tiong提出CSFs研究框架以来,学者们基于中国PPP实践挖掘了大量CSFs要素,后来又对要素分阶段、分专业、分行业的类型化研究。学者们在研究CSFs时,普遍做出一个“成功”或“失败”的二元判断,然而,迄今并无PPP项目“成功”与否的统一标准,自然也谈不上CSFs清单的“标准答案”。而且,已有研究普遍是静态时点的研究结论,这源于PPP项目的跨度实在太长(通常长达30年),鲜少有学者能跟踪一个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此外,受限于PPP项目案例资料的可获得性,学者们通常只能得到“成功”案例,却无法得到“失败”素材,这也暗示着当前CSFs研究结论的有偏(biasedresults)。总之,CSFs研究所挖掘的要素虽然非常多,但迄今仍无法厘清各类要素之间的相协同、相抵触或相匹配的关系,仍停留在实践层面的经验性归纳。这一主题构成后续研究主题的经验性基础。
2.风险分担(Risk Allocations)研究侧重预防项目失败的风险要素识别、评估与分配。不确定性意味着风险,CSFs的实现通常充满不确定性,因此CSFs和风险要素研究实则一体两面。Wang等是中国这一主题的开创人且提出了“外星人眼”风险管理模型,柯永建则紧随其后并提出了风险分担机制。我国其他学者基于这一框架拓展实证情境学者们延循这一框架拓展实证情境。不过,当前项目管理领域的风险研究主要基于问卷调研等主观资料为素材,这导致研究结论依赖于“参与主体”,而且项目风险因素也高度依赖于“所处情境”。这一主题有待结合这两方面,以提炼更具一般性的因果机制。
3.绩效评价(Performance Measurement)研究项目产出结果的衡量与评价。这是一项偏技术的研究主题,主要包含产出标准、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等,其中较为重要的方法是VfM(Value forMoney,物有所值)评价。Yuan等人建构了中国PPP关键绩效指标与框架,曹启龙等人针对PPP寻租行为提出绩效监督模型。我国于2015年正式将VfM评价纳入PPP实施流程,不过VfM评价的理论与实践工作仍存在模糊之处并因此造成争议,未来有望基于大数据手段进一步完善。
4.控制权配置(Allocation of Control Rights)研究政府和市场协作之间的最优配置。这是近年的新主题,以伍迪和王守清等人的文献为代表。这一视角早期的研究以实物期权的配置为主,大量借鉴金融工程等理论形成了价格机制、补偿机制等技术性结论。自2015年伍迪应用于PPP后,展现出与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相结合的趋势。然而,他虽然初步借鉴了周雪光的“控制权”理论,做了视角融合的有益尝试,但解释仍旧有限。不过,学科融合的初步尝试为今后的视角整合打下了基础。
(二)PPP公共管理研究现状
PPP公共管理的研究侧重于组织管理与政策过程,致力于提升PPP的治理效能。Hodge和Greve的PPP文献综述是这一领域的经典作品。Wang等人基于Web of Science系统检索得到186篇PPP公共管理文献,提炼了与PPP公共管理研究相关的三大知识背景,即经济学、公共管理和政策、组织理论。本文通过中国知网(CNKI)以“SU/TKA=‘PPP’并含‘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并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检索式,且勾选“社会科学Ⅰ辑”和“社会科学Ⅱ辑”数据库,检索得到2014年1月1日-2020年7月15日的455篇文献,主要包含六类主题。
1.采纳动机(Adoptionmotivation)探讨地区发展水平对PPP采纳结果的影响。通常,发达程度越高,提高效率的采纳动机越大,而拓宽资金渠道的动机则变小。何平均等人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揭示了农业基础设施PPP的主体动机,将采纳动机研究引入到了特定领域。任小强基于水利工程PPP采纳动机的分析,指出融资和提效两大动机的互动作用。谈婕等人则从落地速度的快慢来解释采纳动机的作用,拓展了动态过程机制。Tan和Zhao则提出采纳率概念,来解释地方政府的PPP采纳行为。从上述研究中可以看出,新近研究已呈现项目层面的采纳动机理论解释,显示出初步的从项目到公共管理转向趋势。
2.执行绩效(ImplementationPerformance)有别于项目绩效研究。这一视角下的执行绩效侧重于过程,而项目绩效侧重于产出。张万宽等人最早建构了国家层面的关键影响因素框架。陈婉玲强调PPP的过程绩效监管工作应关注政府责任,建议采用立法、契约制度化及独立监管等手段来实现。近年学者们针对PPP公共价值问题做了大量反思和倡导,包括公共价值失灵、价值冲突与协调、可持续发展导向下的PPP新内涵等。
3.财政责任(Fiscal responsibility)研究致力于考察PPP对公共财政风险的影响。这一主题也是国内学者近年密切关注的主题之一。Tan和Zhao在公共管理顶刊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PAR)上讲述了中国PPP复兴仍是财政短缺和政府债务高企的公共财政故事,引发了国际学术界对中国PPP财政承受的高度关注兴趣。关于PPP带来的财政风险,学者们观点不一。温来成等认为我国近年大规模的PPP实践容易产生财政风险,缪小林等着重探讨了PPP如何才能起到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作用机制,指出政府和市场的合理分配是关键。张牧扬等实测了我国地方政府实施PPP的财政支出压力,指出多数城市在管理得当的前提下仍有财政空间。此外,税收研究和审计研究日渐成为PPP财政研究的重要议题管理的重要议题。针对我国当前PPP项目以政府付费/补贴模式为主的现状,这一主题有望得到持续探讨和发展。
4.制度/政策研究(Institutional/policyresearch)研究正快速积累成果。理由在于近年PPP大规模实施暴露出的问题均涉及制度根源或政策导向。理想的PPP发展环境应包含公平竞争、规范程序、完善的问责制度和广泛的公众参与等,而发展中国家通常面临制度建设滞后、市场意识薄弱等困境,加大了PPP失败风险。随着2014年后中国PPP政策的密集发布和积极执行,PPP政策研究成果随之丰富起来,包括规制体系、政策扩散、政策学习、政府执行角色,相配套的PPP制度建设研究也日渐丰富。Wang等人先后在国际主流学术期刊中基于中国PPP素材做实证研究,揭示了中国情境的制度特征,如合同制定过程、腐败程度等。
5.比较研究(Comparativestudy)主要从研究方法上的一项分类,侧重于国际比较。谈婕和赵志荣以类型学研究划分了PPP的传统模式、英国模式和美国模式,指出中国属于上述模式的复合。王天义等人探讨了PPP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6.规范研究(Normative research)侧重学理层面的PPP理想探讨。我国学者提出了较多PPP发展的“大问题”,回应了我国市场化改革伊始阶段时,学者们提出的问题。
三、PPP研究视角割裂阐释
本文基于两大视角的研究现状梳理,发现当前中国PPP理论研究的特征:项目管理成果多、主题趋向收敛,公共管理成果少、主题快速拓展且日渐丰富。具体而言,PPP项目管理领域中,我国学者近年试图超越“项目失败”现象与单一实践路径的研究局限,探讨复杂情境下多对象、多层次的PPP项目管理问题,或尝试发现项目实践的多重影响因素,也取得了可喜进展。然而,这一研究视角的局限性仍非常明显,主要原因在于研究者的工程建设管理学科背景限制。研究者们对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及发展历史了解的有限,导致了PPP项目管理解释框架停留在项目个性层面,却没有提升到结构共性层次,例如,周志忍很早就指出,我国向西方学习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有一定偏向,更多地参照了Savas等积极学派的观点,却较多忽略冷静学派的分析。
PPP在我国的应用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密不可分。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财政收入的分配权力更加集中于中央,自上而下的巨大规模财政转移支付现象逐渐凸显,PPP模式得益于这一制度改革下的“专项转移支付”政策,PPP项目成为“专项化”“项目化”的核心手段之一。此外,由于我国PPP实践起源于引进国际投资者的跨国投资项目,因此PPP项目管理研究肇始于提高效率的实践动机,加之这一视角更能从实践成效中获得及时反馈,因此,PPP项目管理研究首先成为我国PPP理论的主要流派,致力于提高效率的“最佳实践”研究,为我国PPP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时至今日,当PPP日渐成为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一项主要机制时,PPP理论研究的价值判断有必要转向,应从项目管理研究过渡到公共管理研究为主。
PPP公共管理领域的国际前沿历来活跃,见诸大量管理学顶级期刊及公共管理顶级期刊。然而,国内PPP公共管理研究仍以理论探讨为主,多数研究成果并不能直接转化为指导实践的政策建议。究其原因,在于PPP项目的复杂实践属性没有被充分揭示,源自研究者对于项目经验的了解有限,以至于无法结合理论成果提出指导实践的操作路径。换言之,PPP与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其他市场化机制的异质性仍未被充分揭示,这也导致PPP过程中的行为逻辑“黑箱”仍无法打开。事实上,诸如交易结构、伙伴类型、实施程序等PPP项目操作的差异巨大,虽然与当前制度不完善导致操作无法标准化有关系,但PPP本身的复杂和模糊属性仍然是学界无法绕开的研究进路障碍,也造成了当前各个部门对PPP认识不统一、理解不一致等现状。还比如,我国当前大量PPP项目依赖于政府付费或补贴,而国际上仍有大量的PPP项目以使用者付费作为主要收益来源,若将这两类PPP项目按同质性处理,则研究结果必然会有重大偏差。总言之,PPP理论研究趋势必然朝着公共管理领域体系化,而实现这一研究目标的核心路径是揭开项目异质性。
四、两大视角整合的PPP研究转向
学者们倡导用复合逻辑解释多元主体供给公共服务的创新机制。PPP理论研究也可以参照这一逻辑,基于当前两大研究视角的体系,进行项目管理与公共管理的视角整合与相互渗透。以往项目管理视角主要将PPP看作市场行为,而公共管理视角仍坚守科层逻辑,那么未来整合视角的PPP研究转向,应将科层组织和市场组织视作同等重要来解释PPP行为。PPP已有研究与转向的关系如表1所示。下文将从研究对象和研究路径两个方面阐释具体操作。
表1 PPP已有研究与转向关系
市场组织成分
轻
重
科层组织成分
轻
实践经验视角
→
项目管理学科视角
↓
↓
重
公共管理学科视角
→
整合视角
(一)研究对象
1.多中心治理。以往项目管理研究成果实质上均属于多中心治理的手段性(Means)研究。以往研究多侧重技术治理,未来研究应更多强调PPP的公共价值创造这一目的性(Ends)研究。而且,我国以往大量研究关注企业组织的PPP,鲜有涉及社会组织的PPP,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遗憾,未来研究应更多关注非营利性组织的PPP。由此,PPP作为一项多中心治理手段,也将自然地从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向社区服务、基层农村等领域延伸和应用。
2.政府行为。以往项目管理研究揭示了大量与政府行为相关的要素,但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及互动作用却研究不足。未来研究应结合我国业已形成的政府行为及创新理论体系,从结构/制度路径的央地关系和行动/过程路径的府际关系来拓展PPP的理论研究。此外,正式合同制度下的PPP项目中,实则存在大量非正式制度路径的协调行为,如信任(Trust)、关系协调(Relationship coordination)、冲突管理(Conflict management)等,从中揭示更多通往PPP项目可持续发展并成功实践的中介机制。
3.公共政策。基于近年发布的上千项PPP相关政策,未来研究有望从公共政策视角解释PPP行为逻辑。例如,PPP操作流程等政策前后接力、相互冲突、高度模糊等现象,暗示着政策过程的利益诉求、网络联盟及共识形成逻辑。以PPP政策作为切口,构成揭开基层政府执行逻辑的新线索,从中寻找PPP等“好政策”执行的动态机制,从而更好地指导PPP政策及制度建设。
(二)研究路径
1.延展路径——“走出去”。立足公共管理理论,未来研究可在PPP项目层面纳入“情境”“权力”和“资源”等社会科学经典概念,产生更具实践解释力和指导性的理论框架。具体而言,参照“结构-行为”分析范式,将过往PPP项目管理层面揭示的众多异质性要素,提炼成一个共通的宏观环境要素,从而提高PPP研究的理论效度。
2.吸纳路径——“引进来”。在公共管理与政策这一分析单位层面,未来研究可将项目层面已有的CSFs框架、风险分配机制、绩效评价体系和控制权配置等要素吸纳进来,提高对地方政府PPP行为逻辑的解释力,由此提高PPP配套制度和政策设计的适用性。地方政府在国家治理和制度形塑中扮演“第一行动集团”的角色,是理解我国行政改革历程及社会转型的重要“切口”,因此,朝着这一研究路径探索,将形成更为一般性的组织管理理论,如协作、网络、数字治理等,从而提高PPP理论与其他治理手段的可比性。
五、总结与展望
本文基于文献综述,指出我国PPP理论研究的症结,并提出了视角整合的PPP研究转向,从研究对象和研究路径两个方面指明未来PPP研究方向。未来有关PPP的研究将存在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实践经验素材,这是PPP理论研究的丰富源泉;第二个层次是项目管理理论,这既是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也是理论解释的归路;第三个层次则是公共管理理论,站在制度格局和政府创新视角定位PPP的工具价值;第四个层次则是本文提出的复杂组织协作理论,基于视角整合形成更一般性的管理理论,与其他协作性机制形成比较和参照。未来PPP研究的发力点在于搭建两大视角的沟通桥梁(Bridge)。具体而言,聚焦多中心治理、政府行为和公共政策三大研究对象,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研究路径,形成更为整全性的PPP理论框架和体系。
视角整合下的PPP研究将有助于理论体系化和政策清晰化。尤其是伴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建设进程,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领域将越来越依靠PPP这一协作方式来实现治理现代化。这为PPP研究转向提供了现实需求:我国希冀用好PPP这一工具,前提是要理解PPP实践活动中的各方行动逻辑,尤其是理解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因而须有赖于PPP下一步研究能否对行动逻辑做出有效的解释。未来,通过整合视角和提高视角之间的交流,PPP的理论与实践试图回答好这两个问题: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机制中的政府该如何定位?多元主体应该发挥什么作用?通过回答好这两个问题,不仅能形成PPP各方更成体系的行动逻辑,也能进一步清晰行为标准,进而推动政策指向的清晰化。而且,这也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来源:王守清PPP团队微信公众号
所属栏目: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 锚定央地合作新高度 绘就互利共赢新篇章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积极与央企开展战略合作
近日,山东产权交易集团董事长助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招标”)董事长、总经理高秋阳先后与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咨公司”)海外公司党委委员、投资和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总经理助理申晓鹏一行和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设”)副总经济师李洪一行举行战略合作座谈,就强化战略协同、深化业务合作进行深度交流,对具体可操作事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英文缩写CIECC)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工程咨询机构之一 ,注册资金12亿元。业务领域覆盖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具有甲级工程咨询综合资信、工程咨询专业资信、工程咨询专项资信、甲级工程造价、设备监理等专业资质,通过了ISO14000、OHSAS18000等体系认证,是中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科学决策的重要咨询服务单位。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唯一勘察设计企业,成立于1953年,资产69亿元,是以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等工程总承包、勘察、设kaizh 计、咨询、监理、项目管理业务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是国家发改委认定的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评估咨询机构之一。
座谈交流中,与会各方就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达成高度共识。一是努力构建产业战略联盟,在核心业务领域不断深化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谋求互利共赢;二是进一步加强交流学习、业务培训,实现优势互补;三是深入挖掘央地双方利益共同点,建立央地合作的良好机制,为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来源: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栏目:机构动态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